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范本挂网律师整理版

上传人:优*** 文档编号:130609082 上传时间:2020-04-29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4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范本挂网律师整理版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范本挂网律师整理版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范本挂网律师整理版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范本挂网律师整理版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范本挂网律师整理版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范本挂网律师整理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范本挂网律师整理版(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范本)甲方: (医疗卫生机构)乙方: (生产商或配送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须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 乙方按药品购销合同向甲方供应药品(采购药品明细表,见附件)。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要求。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质量、规格、包装须与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的信

2、息一致,不得更改。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药品购销合同附表(采购药品明细表)、甲方发出的网上批次订单属于药品购销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与采购用户和生产商或药品经营企业直接签订的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条 供货期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量地对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进行配送。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订单通知起供货,急救、急用药品原则上4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不能一次完成订单配送的,剩余部分须在7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完成配送。第四条 采购价格根据集中采购的不同分类,甲方分别按以下规定进行网上采购:国家谈判药品按国家谈判的药品价格进行网上采购;自治区招标采购入围药品按入围目录药品价格进行

3、网上采购;定点生产药品按全国统一采购价格或自治区统一采购价格进行网上采购;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按议价主体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价格网上采购。采购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第五条 货款结算甲方应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第六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一)甲方按照药品管理法相关的验收制度和药品发票(国家税务)在甲方药库,对乙方药品予以验收,同时查验乙方依法必须具备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GMP、GSP等证件

4、,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证书无效或者证书不全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当予以退换。如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可暂时封存,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因验收不严、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由甲方自负。(二)乙方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依法必须具备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GMP、GSP等证件供查验,并与货源保证书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应及时更换被甲方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

5、床用药。采购周期内遇到药监部门抽查甲方的药品,其抽查数量由乙方补齐,对存在问题的药品所产生的查封、没收、罚款等,由乙方承担责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检验。(三)乙方所提供的药品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四)乙方应接受存在质量问题药品的退货,并负责自行到各医疗机构收回所退药品,同时登录平台确认退货。(五)对于上述退货药款,甲方与乙方尚有未结款的,可在双方结算时直接从未结款中扣除;如双方不存在未结款项,乙方应在退货后30个工作日内将退货药款返还给甲方。第七条 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6、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三)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四)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五)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第八条 甲方履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因一方违犯国家相关法规而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的,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本合同项下的药品,不得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三)甲方应根据临床需求完成药品采购合同。(四)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五)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

7、际采购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除合同项以外的集体或个人利益。(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任何名义的赞助或捐赠。(八)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乙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举报。(九)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第九条 乙方履约责任(一)乙方应保证有足够的备货数量,以免产生缺货现象。并且按购销合同签订采购的药品向甲方供应药品。(二)乙方承诺提供的全部药品不应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或其它纠纷。如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供货或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解决;因此导致甲方权益受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三)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

8、品相关标准,药品质量、规格、包装须与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四)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自签订购销合同之日起至本次采购周期结束,乙方不得自行弃标和不予供货。(五)乙方不得为谋取自身利益向甲方医务人员提供贿赂,不得暗中给予回扣或者取得其它不正当利益。如有违反,根据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法查处。(6) 乙方不得在销售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利用财物或者其它方式进行商业贿赂。(7)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甲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举报。(八)法律、法规的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招标采购或直接挂

9、网议价入围品种,承担违约责任。(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以上(一)、(二)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举报。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举报。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一)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二)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

10、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甲乙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应按照药品购销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如果乙方遇到妨碍

11、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変更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确定。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甲方可终止合同。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

12、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终止合同(一)采购期满合同终止。遇到政策性采购周期延期,合同期同等顺延。(二)乙方违约采取的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三)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六条 本合同(范本)未尽事项,应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

13、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的甲乙双方当事人。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第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监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注册地址:注册地址: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合同附表(甲方)采购药品明细表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序号流水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采购价格采购数量采购时间 注意:乙方的配送批量以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交易系统中甲乙双方交易订单号所体现的信息为准。精选文档,欢迎下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律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