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幕墙律师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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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幕墙深化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项目建设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日 期: 第一部分 一般性条款第一条 签约原则及合同语言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的 设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1.2 本合同文件中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1.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结合实际情况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第二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顺序2.1 合同的组成解释序号合同组成内容1合同协议条款2合同附件

2、3中标通知书及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和图例5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有关设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6设计成果2.2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上述文件的优先次序来判断。2.3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第三条 免责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5 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

3、原件,由合同双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第四条 合同明示的法律法规及法律适用条款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现行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第五条 合同适用的规范标准5.1 本工程适用的国家标准、规范为国家行业和地方所颁发的现行有效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标准、规范、规程。5.2 国内没有相

4、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出设计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设计技术要求,经甲方认可后执行。5.3 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乙方自备或承担相关费用。第六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6.1 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甲方或监理机构认可,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6.2 乙方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 文件的传递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类书面工程资料与通知的投递方式,包括专人投递、挂号信件、特快专递与电报,可附带电话

5、或电子邮件通知,接收方在职人员签收之时起即为送达,无法直接传送的,市区内自通知文件发送之日起三日后视为送达,市区外自发送之日起五日后视为送达。本合同双方的被送达地址为: 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收件人姓名: 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收件人姓名: 若遇送达地址变更,被送达人须重新确认变更后的材料送达地址,并积极主动的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将书面材料通过递交或邮寄等方式送到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第八条 工程的保密8.1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

6、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8.2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责任方应按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 %向合同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8.3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乙方必须保护甲方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重复使用,甲方除将设计成果用于市场宣传,展示模型制作等市场销售之专用外,不得向与项目无关方泄露。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特殊约定的条款除外。第十条 合同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真实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最终结算价款结清完成,本合同即告终止。第十一条 合同附随义

7、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二部分 专项条款第十二条 设计依据、合理使用年限12.1 设计依据: 。12.1.1 甲方向乙方出具的 设计任务书(见附件一)。12.1.2 国家、本省、本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12.1.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3)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行业规范。12.2 合理使用年限为: 。第十三条 项目概况13.1 项目名称

8、: 。13.2 建设规模: 。13.3 本项目投资控制为: (A或B属于并列选项,选择其一)A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值 或项目总造价不超过 。B本项目不实行限额设计,但各设计阶段的估算、概算、预算必须报甲方审批。第十四条 设计范围、深度及质量控制14.1 乙方设计内容为:幕墙方案设计,幕墙施工图设计。14.2 幕墙方案设计阶段:14.2.1作为设计配合单位,与建筑设计公司和甲方充分沟通,采用不同的材料、表面处理、截面外形等方法在色彩、尺寸、分割与线条和建筑形式方面实现建筑设计的理念。作为方案设计的一部分,做出真实效果图,以协助业主和建筑师对建筑立面效果做出判定。14.2.2对主要系统提供

9、节点设计来表达幕墙系统的具体组成,并确定该系统和结构与其他分项工程的关系以及相关的建筑尺寸和细节。14.2.3与建筑师共同制定合理的符合中国相关规范的设计标准,包括结构、风压变形、热工、声学、视觉和耐久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将充分考虑防水、防雷、防火、节能、隔音、隔热、结构安全、成本等因素,对幕墙方案提出性价比最优的合理化建议,提供设计概算。14.2.4提供不同的系统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包括其它工程的外墙系统作参照来协助建筑师达到建筑意图。就玻璃配置方面将与业主及设计院进行沟通,针对本项目玻璃采用何种配置、玻璃表面采用何种处理方式才能达到最优的外立面效果提出可行的、具有针对性的意见。

10、进行全寿命周期成本分析。14.2.5协助评估不同设计的造价及准备推荐报告,针对材料选择,系统设计及其使用维护的影响,向业主提供节约成本的措施。14.3施工图设计阶段:14.3.1提供达到施工要求的深优化设计图纸及相应的幕墙计算书。14.3.2通过技术文件来确定产品的技术、功能特征、测试及模型、标准等。14.3.3根据甲方及建筑设计的要求,提供主要材料的样品和相关技术说明,协助甲方对每种材料提供最少3家相当厂家的产品以便进行品质确认,并在必要时提供大样及样本(如玻璃、铝型材、石材等)。14.3.4基于所采用的幕墙体系的差异进行分类统计并计算工程量,根据市场价格并综合考虑竞争因素,按系统设计提供工

11、程预算书。14.3.5由于现场与建筑设计不符或甲方要求设计变化时提供变更图纸。应甲方要求参加幕墙四性测试及材料测试,并提出专业意见。若后期施工图设计非乙方承包,施工图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更改部分乙方有义务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意见。14.3.6协助甲方确定项目管理过程文件、表格和审批流程图等。14.4若附件设计任务书所约定的设计内容比本条约定更为详尽,则以附件的约定为准。第十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清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23456总备注: 第十六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清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23456总备注: 第十七条 费用、付款及成果交付17.1

12、本合同设计收费以单位价格为计价标准,按幕墙设计面积结算,综合单价包含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提交设计成果的全部费用,以及差旅、税费等一切费用。其中:(1)XX部分设计费综合单价¥ 元/(人民币 整 ),设计面积 ,设计费小计 元/ = 元(人民币 整 );(2)XX部分设计费综合单价¥ 元/,设计面积 ,设计费小计 元/ = 元(人民币 整 );设计费合计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最终结算设计费根据幕墙设计面积结算。如乙方工作成果效果良好,设计误差小,乙方在设计审查、设计交底、现场指导以及竣工验收等方面给予甲方和施工单位积极的配合,甲方将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 的奖金。17.2付款17.2.1 乙方凭甲方审批单申请合同款项,凭符合国家及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合法税票领取付款,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不合当地税法规定或不合法合规发票,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并每日处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罚款。17.2.2甲方不接受乙方委托甲方向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付款的支付方式。17.3付款进度及成果交付设计阶段成果要求设计进度(自然日)付款进度设计开始前无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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