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管理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律师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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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公司入股投资协议书 目前,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已进入实施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本着诚信做人、出资自愿、平台共建、利益共享的原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男 身份证号: 女 身份证号: 男 身份证号: 女 身份证号: 男 身份证号: 男 身份证号: 女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共同协商,就合作投资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所容许的项目。 3、法定地址: 4、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决策和组织机构公司

2、成立后,公司实行以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授权、委派,具体委派程序由公司章程决定。总经理是公司日常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授权、委派,具体程序由公司章程决定。法定代表人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经股东之间协商并经董事会表决可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担任。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方针与管理 1、 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股东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务,并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及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2、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负责制,为公司经营管理者,全权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3、经营管理者下属管理机构:财务部、市场运营、网络管理、工程管理。各管理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服从经营管理者的工作安排(董事会除外)。 第四条 公司合作周期公司合作周期为 3 年,自 2015 年6 月1日算起,为了招募和引进人才,董事会每3年进行一次成员及股份、股权调整,期间如有成员进出,需经董事会临时开会决定,但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周期内的利益。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董事长 以现金 方式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分红比例

4、占总分红的 。 :财务主管以现金 方式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12.5% 。分红比例占总分红的 12.5% 。 :总经理以现金 方式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12.5% 。分红比例占总分红的 12.5% 。 :市场运营以现金 方式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12.5% 。分红比例占总分红的 12.5% 。 :网络管理以现金 方式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其中, 万元为“ 人家网站”技术股。共计: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12.5% 。分红比例占总分红的 12.5% 。 人家技术入股说明:A) 人家

5、微信平台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关注人数需达到叁万人,否则技术入股资金降为 万元。B)公司需对 人家网站及 人家微信平台的发展提供技术、资金上的支持。C) 人家网为 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网站。期间网站经营所产生一切经济收入及网站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均归公司所有。日常经济收入、支出由财务部管理。 :工程管理以现金 方式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12.5% 。分红比例占总分红的 12.5% 。 :文书及后勤管理以现金 方式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12.5% 。分红比例占总分红的 12.5% 。 2、各股东的出资,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

6、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各股东第一期出资现金金额共计 万元。其中, 万元为技术合作股。第一期总计投资: 万元(大写: 万元整万元整)。合伙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经公司清算后若有余值,可予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a) 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照下列顺序先后进行分配: (1)按规定公司运营中所交的欠款和借款等。 (2)弥补上年的亏损。 (3)发放员工奖金后。 b)以出资各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公司经营中,公司成立3年内,为了

7、公司的发展,股东不得参与期间的利润分红,3年后,利润按1年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30%作为公司的后续发展基金。公司成立3年内任何形式退股者不享受此项资金的分配权。 3、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 需承认并签署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d) 公司为引进优秀人才,会不定期有新人加入,新人入股除符合上述要求外,享有同其他股东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并对加入前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人的股份公司根据情况进行增资入股调整。 2、退股:

8、a) 声名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资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现退股事由,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其他股东,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b) 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的全部个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c)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优先以金钱结算;金钱不足以结算的,可考虑公司财产中的物件或其他抵扣物;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

9、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f) 股东若有重大失误或不能胜任其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经股东会商讨决定其退股,除承担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股前发生的公司债务等)后,退还其当初入股的资金; g)退股的结果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参与分红经营事宜,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结算,根据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经清算若有余值退还其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如退股人退股时,公司财产少于公司债务的,退股人应当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3、除名退股: 是指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将某一投资人从公司当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其全部(或部分)

10、股资,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将投资人除名的事由为: a)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b)执行公司经营事务时存在不正当行为; c)以公司经营事务的便利谋取私利; d)其个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坏的声誉影响; e)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并且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扣除其股资的50%(或全部股资)。 f)公司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除名的,必须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还(或不退还)其股资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

11、护。 4、出资的转让: 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现存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其他股东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并由股东表决通过。 第八条 公司经营管理者(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经营管理者(法定代表人)。其权限是: 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产品(网络、微电影及经营范围内的产物); d)支付按其所占

12、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账分离,不能管理账务。定期向董事会书面汇报公司财务状况; g)在经营过程中只能在人民币( )元内行使权限(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如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由该法定代表人负责,超过( )元以上必须经董事会商量通过认可。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与职责: a)参与公司事务的管理,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以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定期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必要时邀请第三方进行财

13、务审计;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未来发展规划、对外负债及担保情况; e)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出资、参与分红; f) 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g)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董事会同意方可。 h)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股东的义务 1、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2、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公司成立后,若出资为实物或其它产权时与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出资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3、3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协议签订后,3年内不得退股或转让股份,3年期满后,股东有意要退股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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