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剂分装环评报告表

上传人:9786****8129 文档编号:128295685 上传时间:2020-04-20 格式:DOC 页数:60 大小:1.2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净水剂分装环评报告表_第1页
第1页 / 共60页
净水剂分装环评报告表_第2页
第2页 / 共60页
净水剂分装环评报告表_第3页
第3页 / 共60页
净水剂分装环评报告表_第4页
第4页 / 共60页
净水剂分装环评报告表_第5页
第5页 / 共6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净水剂分装环评报告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净水剂分装环评报告表(6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5000t/a净水剂分装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山东瑞海米山化工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一九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2、 6结论与建议给出拟建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拟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5000t/a净水剂分装项目建设单位山东瑞海米山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勇越联系人唐仁军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炒米村金泰物流园以东联系电话18560301986传真邮政编码256100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四路与汇沣东路东北角立项审批部门张店区经信局批准文号

3、2019-370300-26-03-05755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R行业类别及代码C2666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6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山东瑞海米山化工有限公司的前身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金6000万元,法人代表赵勇越,地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南沣村,经营范围:销售2-丙烯腈、乙腈、正丁醇、1,2环氧丙烷、丙烯酸抑制了的、丙烯酸乙酯抑制了的 、丙烯酸甲酯抑制了的 、甲醇、糠醇、糠醛、甲醛(溶液)、正丁

4、醛、异丁醛、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盐酸、氢氧化钠溶液、硫酸、多聚甲醛、苯酚、甲酸、2,2-二羟基二乙胺、过硫酸钠、苯乙烯、正丁烷、异丁烷、丙烯酰胺 (以上经营范围仅限票据往来方式经营,经营场所内禁止存放,有效期限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呋喃树脂、酚醛树脂、固化剂、铸造用涂料、粘结剂、封箱膏、封箱泥条、脱模剂、塑料助剂、水溶性涂料、聚丙烯酰胺、硅酮催化剂、聚合物(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及环保审批情况一览表见下表:表1 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及环保审批情况一览表项目环评批复验收情况目前运行情

5、况备注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2000吨/年乙酰乙酸甲酯(系列)和3000吨/年丙烯酰胺及100吨/年硅铜催化剂项目淄博市环保局 2006.03.30批复100t/a硅铜催化剂项目2011年9月6日验收通过,张环验【2011】088号;3000t/a丙烯酰胺项目2008年10月15日通过验收,张环验【2008】031号;10000t/a聚丙烯酰胺项目2013年10月24日验收通过,淄环验【2013】74号运行正常-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张一分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淄环审【2014】44号2017年11月19日通过自主验收运行正常-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车间内环保设施改造项目张环违审【2018】010号20

6、18年5月29日通过自主验收运行正常-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于2006年建设2000吨/年乙酰乙酸甲酯(系列)和3000吨/年丙烯酰胺及100吨/年硅铜催化剂项目,该项目于2006年3月30日取得淄博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意见(淄博市环保局 2006.03.30),建设完成后100t/a硅铜催化剂项目2011年9月6日验收通过,张环验【2011】088号;3000t/a丙烯酰胺项目2008年10月15日通过验收,张环验【2008】031号;10000t/a聚丙烯酰胺项目2013年10月24日验收通过,淄环验【2013】74号。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分为张一分厂和北沣分厂,张一分厂初建于村外,距离居民区较

7、远,后来由于新农村建设,造成新建居民楼距离厂区过近的局面,化工企业的潜在危险与噪声,引起周围居民的多次投诉,公司的正常生产受到很大限制。因此公司决定张一分厂搬迁至公司北沣分厂东侧,并投资6670万元建设了张一分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7月7日取得淄博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意见(审批文号:淄环审【2014】44号),于2017年11月19日通过自主验收(专家验收意见见附件)。由于公司硅铜催化剂项目原流程中,滤饼晾晒场地极易造成扬尘污染,因此,公司投资40万元建设车间内环保设施改造项目,新增多层封闭烘干设备及水膜喷淋吸收装置,从根本上杜绝扬尘污染,从而治理修复污染场地,而且使得产品质量更稳

8、定产率更高;同时对原有老装备老化管路进行了部分替换及管路改造,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该项目于2018年4月12日取得淄博市环保局张店分局环评批复意见(审批文号:张环违审【2018】010号),于2018年5月29日通过自主验收,并于(专家验收意见见附件)。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经淄博市环保局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瑞海米山化工有限公司(淄环许可【2018】13号)。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原有2000吨/年乙酰乙酸甲酯(系列)和3000吨/年丙烯酰胺及100吨/年硅铜催化剂项目、张一分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环保手续建设单位变更为山东瑞海米山化工有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山东瑞海米山

9、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建设5000t/a净水剂分装项目,对原有项目产品聚丙烯酰胺进行分装,将产品大包装变为小包装。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原淄博先导磨料有限公司停产厂房),购置设备21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可达到年分装净水剂5000吨的能力,预计于2020年2月投产。本项目目为5000t/a净水剂分装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及2018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的“单纯混合或分装

10、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及当地环保部门的管理要求,山东瑞海米山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并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11、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1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2、15、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1.1实施);16、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01修订);17、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12.01实施);18、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18.01.01实施);19、山东省实施办法(2018年1月23日修订);20、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11.01实施);21、山东省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22、山东省实施办法(2012.01修订);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及其2018年修改单);2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三、项目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5000

13、t/a净水剂分装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中鼓励类中“十一、石油化工”中“第14条、水处理剂的开发与生产 ”;属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号)中鼓励发展类中“九、化工”中“第5条、聚天冬氨酸等环保型水处理剂的开发生产”,故本项目属允许建设项目,符合淄博市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国家关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对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技术、规模均未做出淘汰和限制的规定。本项目所用设备、生产工艺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

14、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本项目已于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备案文号为2019-370300-26-03-05755。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淄博市产业政策的要求。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四路于汇沣东路东北角,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3、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符合性分析环保部于2016年10月26日发布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提出: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挂钩”机制)”。(1)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鲁政字2016173号),淄博市张店区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四宝山以西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3),具体见附图7。本项目选址距离最近的四宝山以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