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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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刻汲取近年来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预防管理措施,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20次2019年2月14日)、市局安委会关于落实(xx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整改意见的通知(咸政交发201945号)、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咸政交发2019)63号)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系列批示、,决定于2019年3月至12月,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通

2、过开展攻坚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单位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推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加强,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事故总数、较大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奋力建设西部交通强市升级版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二、主要内容(一)道路运输在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关于落实整改意见的通知(咸政交发201945号)文件的基础上,着力做好以下工作:1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每月开展一次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

3、动态监控责任履行、车辆安全状况达标、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等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违规企业,要建立负面清单,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要督促运输企业对大型公路客运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开展全面摸底,制定清理整顿方案,采取政策倾斜、企业回购等方式限时清理,杜绝挂靠经营。对于失联车辆,要督促运输企业采取措施全部追查。涉及企业在限定时限内仍未清理到位的,一律停止营运。2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会同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险辨识,针对关键设施设备、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建立分级管

4、控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3进一步推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道路客运企业要继续深入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从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目标考核等方面,全面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接驳运输试点的道路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认真落实接驳运输实施方案,规范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接驳点的管理。凡在全市道路运营的9座以上非接驳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必须严格执行0时至5时落地休息的规定。市县两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大检查力度,对贯彻落实不到

5、位的道路客运企业,要限期整改。4进一步规范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管理。积极会同公安、旅游发展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旅游包车证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禁违规发放空白包车证行为;指导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规范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严格查处客运包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等违规行为。5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全面排查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不得承运超出经营范围、危险特性不明确的危险货物,不得安排技术状况不合格、卫星定位装置无法

6、正常使用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督促严格实施行业标准。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企业、单位准入条件进行把关,严格市场准入管理。6进一步加强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督促客运站切实执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规定,实现封闭管理;严格执行行包安检和寄存托运货物检查,坚决阻止违禁物品进站、上车;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安全工作制度,防止“带病”客车上路;严格出站检查,完备站内监控和消防安保设施,加强自查自纠,对车辆例检、报班、出站登记等各个环节及服务设施、消防设施、岗位人员履职等情况安排专人巡查,组织在岗员工形成群防群治力量协助民警执勤。开展防范工作,维护车站安全秩序。7进一步加强客货运输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结合

7、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驾驶员开展一次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包茂高速“826”、xx“515”、京昆高速“810”)、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驾驶员教育与培训档案。要将公安部门通报的和动态监控发现的多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8进一步把好营运客车安全准入。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把好营运客车安全准入关,坚决遏制因客车本身安全问题导致或加重伤亡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一致性管理,建立健

8、全信息共享机制,严格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和营运资质比对审核,严查社会大中型客车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9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市场准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排查,对不按规定准入、维修作业不规范的,依法予以查处。10进一步加强科技应用。推动联网联控平台的改造升级,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执行情况的检查,对采集的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通报公安交管部门,对公安部门抄送的车辆和驾驶员的交通违法信息要及时进行处理。要确保“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达到100%。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售票厅、侯车厅、发车区、进(出)口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

9、%。以上工作由市运管处具体安排,各县市运政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落实。(二)水路运输11强化船舶源头管理,严格船舶市场准入。加快渡口改造和渡船更新,提高渡口渡船的安全技术水平,坚决杜绝渡运船舶带“病”运营、非法渡运。加强客运船舶检验,对船舶稳性、乘客定额、重要设备、重大改建情况进行核查。加强渡船和旅游船、通航水域的管理,落实恶劣天气禁航措施,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形成监管合力。12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围绕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船舶检验、救生设备、安全设施等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确保隐患及时发现整改到位。加强对百人以上客船安全监控。以上工作由市地方

10、海事局负责,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落实。(三)城市公共交通13严格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提升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14确保城市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加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及时有效开展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应急设备全面检查,确保车辆、电路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置齐全、状态良好。要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在公共汽电车主要站点、车厢等醒目位置公布禁止携

11、带的违禁物品目录、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等,提高人民群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以上工作由交管科、市运管处负责,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市客运处、市运管所落实。(四)公路安保和治超在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路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以及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1998号)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5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一是依据现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连续采用设计极限值组合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2017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路段和春季

12、冰雪冻土消融路段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二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排部署,对所有现役公路隧道进行排查整治,确保达到“三个确保”(确保洞口设施设置规范、防护有效;确保照明设施齐全、功能齐备;确保洞内设施性能合规、运转正常)及“三个到位”(运营管理管控到位、交通秩序管控到位、隧道应急管理到位)。三是重点排查国省干线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检查路口渠化是否匹配、减速让行等标志标线是否安装合理、配备齐全。四是抓好县乡村道路临水、临崖、临房、临院、临坎、急弯陡坡、人员密集村镇、标志标识缺乏等易发事故隐患点段排查。16加快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一是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快推进

13、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实施。二是加快实施公路标识标牌标线健全完善工程。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快对全市普通国省干线三级公路的桥梁、隧道的标线施划和桥隧两侧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等的制作及安装,于2019年底前完成道路中心线的施划。三是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安全隐患路段治理。按照特别危险路段优先、交通流量大优先、旅游道路优先的原则,全面整治国省干线临水临崖防护设施缺失、波形防护栏锈蚀等路段隐患。四是加快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对经检测评定为危桥等级的,必须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迅速组织整治。五是加快实施桥梁护栏改造工程,加大对辖区内公路桥梁及其引道的交

14、通安全设施排查治理。针对国省干线隐患治理、危桥及桥梁护栏改造。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门别类列入有关建养计划,逐年安排改造完成。17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全面系统梳理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其危害程度,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18强化道路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 要求,合理设置养护作业区域,强化施工信息报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保障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以上工作由规划建设科、市农管处牵头,xx公路管理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落实。19积极稳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全面落实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按照

15、职责分工、规定流程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行处罚、记分。通过在超限检测站前设置电子抓拍系统建设,遏制货运车辆冲卡闯卡违法行为。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以上工作由局治超办牵头,xx公路管理局、市运管处、市农管处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落实。(五)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在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20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目前全省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21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加强勘察设计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执行设计标准和规范;强化设

16、计阶段的施工图审查、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施工阶段设计优化工作,做好交工验收前设计核查工作。22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推行工程项目监督组责任制,成立监督工作组,确定具体监督责任人,明确监督管理职责;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项目差别化监督管理方式,对工程管理薄弱、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项目,实行重点监督整改、挂牌督办,强化监督实效。23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开展桥梁、隧道、高边坡、项目驻地和重点作业场所的风险评估工作,督促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问题销号闭合管理制度,对发现问题建立清单,逐一督促整改销号,重大问题挂牌督办。24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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