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集团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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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恒 安 集 团 人 事 管 理 制 度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二、除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法令、法规外,本公司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执行。第二章 人 事 管 理 权 限三 、 公 司 对 各 职 级 人 员 ( 附 件 1: 新 架 构 各 部 门 岗 位 职 级 一 览 表 )在 人 事 管 理 过程中,均应依“恒安集团人事管理权限一览表” (附件2)中的规定执行。人 事 权 限 包 括 : 聘 用 、 异 动 ( 晋 升 、 降 职 、免 职 、

2、调 动 、 复 职 、 退 休 、 续 聘、解聘、辞职、待岗等) 、薪酬核定与调整等人事相关的所有权限。四、省外各附属公司、各销售片区的人事管理工作,由省外各附属公司办公室和各销售片区销售行政配合、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第 三 章 聘用五 、 集 团 各 部 门 总 监 在 编 制 年 度 预 算 时 , 必 须 就 本 部 门 的 组 织 发展 方 向 提 出 下 一 年 度 员 工 的 编 制 及 招 聘 计 划 , 对 超 出 编 制 计 划 的 ,必 须 由 首 席 执 行 官 审 批后方可录用。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在编制计划内必须增加人员或补充人员时,应填写“人员 增 补 申 请

3、 单 ”(附件3) , 经 总 监 ( 或 总 经 理 ) 批 准 后送 交 人 力 资 源 部 审 核 ,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按 用 人 单 位 所 需 人 员 “职 位说 明 书 ”的 要 求 办 理 甄 选 事 宜。 七 、 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招 聘 的 组 织 工 作 , 合 理 利 用 招 聘 资 源 。 招 聘资 源 包 括 : 人 才 招 聘 会 、 人 才 网 、 报 纸 刊 登 广 告 、 公 司 员 工 推 荐 、 部 门 推荐 、 自 我 推 荐 、大中专院校招聘、毕业生实习以及特殊岗位的猎头公司委托招聘等。八 、 招 聘 原 则 : 先 内 部 后 外

4、部 的 招 聘 策 略 , 采 用 公 平 、 公 正 、 公开 的 竞 争 上 岗 方式,将合适的人放在适合的岗位。九、人力资源部将在内部及外部同时发布空缺岗位信息,收集相关的应聘材料。对 于 基 本 符 合 任 职 资 格 的 公 司 在 职 人 员 , 可 优 先 考虑 内 部 调 整 , 在 内 部 没 有合适候选人的条件下,人力资源部开始组织对外招聘工作。 十 、 甄 选 面 试 坚 持 以 岗 位 能 力 要 求 为 基 础 、 以 集 体 面 试 方 式 进 行候 选 人 经 测 试或面试合格,用人部门决定试用后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十一、面 试 甄 选 小 组 的 成 员 包 括

5、 : 人 力 资 源 部 代 表 、 用 人 部门 经 理 或 其 他 相关人员,面试甄选结果以书面形式备案保存。十二、用 人 部 门 经 理 可 对 候 选 人 就 相 关 的 技 能 及 岗 位 适 应 性 、人 员 组 合 性 或 采 用 其 他 的 类 似 程 序 进 行 测 试 以 帮 助 选 择 合 格 的候 选 人 , 所 有 的 甄 选 都 应 该 基 于 岗 位 工 作 的 相 关 要 求 。 面 试 完 毕 ,负 责 面 试 评 估 的 人 员 必 须 对 每 位候选人提出面试结果建议,并在“面试评估表” (附件4)中标注清楚。十三、已 确 认 试 用 的 人 员 由 人

6、力 资 源 部 负 责 通 知 试 用 及 商 定报 到 的 日 期 , 对 经 理 级 及 以 上 岗 位 人 员 ( 含 储 备 人 员 )、 业 务 、 法 务 、 技 术 等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还 须 进 行 录 用 前 的 背 景 调 查 , 以 确 保 候 选 人所 提 供 的 应 聘 资 料 的 准 确 性 。 背 景 调 查 在 征 得 候 选 人 同 意 后 开 始进 行 , 调 查 人 应 填 写 “背 景 调 查表” (附件5) ,未通过背景调查的人员一律不予试用。十四、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归 档 与 保 管 公 司 总 部 所 有 员 工 、 所 有财 务

7、 类 人 员 和 各销售片区、省外各附属公司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的人事档案。各销售片区、省 外 各 附 属 公 司 职 员 级 及 以 下 人 员 档 案 由各 销 售 片 区 销 售 行 政 、 省 外 各 附 属 公 司 办 公 室 负 责 归 档 与 保 管 ,同 时 还 需 保 存 本 销 售 片 区 或 本 公 司 的 经 理 级及总经理级人员档案的复印件。十五、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录用:1被追究刑事责任、尚未结案者;2 曾 犯 贪 污 、 盗 窃 、 侵 占 挪 用 公 款 或 资 金 等 经 济 案 件 受 处罚 未 满 五 年 者;3 品 行 不 端 , 被 公 、 私 营 单 位

8、 或 本 公 司 开 除 或 因 违 反 各 种规 定 被 解 聘 者; 4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应者;5未满十六周岁者;6其他因素、条件不适应者。第 四 章 新 进 员 工 报 到 及 试 用十六、新 进 员 工 报 到 时 , 应 向 人 力 资 源 部 缴 验 下 列 相 关 证 件 并办 理 相 应 手 续:1身份证2学历、技术等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3上岗证(相关岗位,如电工证、会计证等)4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六张(彩色)5健康证(相关岗位)6有关部门、单位的介绍证明7原单位离职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8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9签订保密协议(工人级主机手及以上人

9、员)10订 聘 用 担 保 ( 相 关 岗 位 , 如 业 务 、 财 务 、 中 高 层 管 理 、 特 殊 岗 位人员等)11领取员工识别卡12办理住宿申请及手续(需住宿的)13办 理 三 证 ( 非 本 地 籍 员 工 还 需 办 理 婚 育 节 育证 、 就 业 证 、 暂住证 ) 。14其他必要文件或资料。十七、人力资源部应向员工提供“新进员工入职指南” (附件6) ,初步保证新进员工工作与生活有序进行。十八、新 进 员 工 除 特 殊 情 况 经 核 定 免 于 三 个 月 试 用 期 者 一 律先 试 用 三 个 月 , 试 用 期 满 由 新 进 员 工 直 接 主 管 负 责

10、 考 核 , 考 核合 格 者 , 生 产 人 员 填 写 “员 工 转 正 报 告 ”( 附 件 7) , 职 员 级 以 上人 员 由 本 人 填 写 “员 工 工 作 自 我 鉴定表” (附件8)报直接主管审核,直接主管需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 (附件9) , 经 核 准 后 转 为 正式 员 工 , 对 个 别 情 况 可 适 当 延 长 ( 最 长 不 超 过六个月)或缩短试用期。十九、试 用 人 员 如 有 品 行 不 端 或 不 能 胜 任 本 职 工 作 者 , 直 接 上司 可 随 时 提 出停止试用,予以解聘,试用不满七日者,不计薪资。二十、对 试 用 合 格 的 员 工

11、, 相 关 岗 位 ( 如 车 间 操 作 工 、 质 检 员 、电 工 、 机 修工等)发给“上岗证” 。二十一、公 司 员 工 需 与 公 司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总 经 理 级 及 以 上 人 员 需 与首 席 执 行 官 签 订 , 经 理 级 及 以 下 人 员 需 与 所 属 公 司 总 经 理 或 经 授权 的 销 售 片 区 总经理签订。第 五 章 任 职 规 定 二十二、所 有 员 工 采 用 聘 用 制 , 聘 用 期 满 后 , 根 据 个 人 作 表 现 、工 作 能 力 和企业需要,公司可决定是否续聘。 二十三、员 工 必 须 按 照 公 司 确 定 的 职

12、位 说 明 书 按 时 、按 质 、 按 量 完 成 生 产或工作任务。二十四、因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变 化 , 公 司 有 权 调 整 员 工 岗 位 , 如员 工 认 为 难 于 适 应 调 整 后 的 岗 位 、 工 种 , 有 反 映 本 人 意 见 的 权利 , 但 未 经 公 司 批 准 , 必 须 服从。二十五、公 司 新 进 财 务 、 业 务 及 特 殊 岗 位 员 工 , 一 律 实 行 聘用 担 保 : 由 该 岗 位员工推举的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向公司提供担保。二十六、经 理 级 及 以 上 人 员 、 特 殊 岗 位 人 员 因 各 种 原 因 需 离 开现

13、 任 岗 位 的 , 必 须 接 受 离 任 审 计 , 由 审 计 部 或 其 委 托 单 位 出 具“离 任 审 计 报 告 ”, “离 任 审计报告”由审计部、员工所在单位、接交人及移交人签字确认,经所在部门总经理或总监确认后办理离任手续。二十七、岗位轮换制:所有员工因公司及个人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轮岗。二十八、亲 属 回 避 制 : 经 理 级 及 以 上 人 员 , 其 配 偶 、 直 系 亲 属及 姻 亲 不 得 任 自己的直接下级,如特殊情况需要,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经首席执行批准。 二十九、 “接 班 人 ”培 养 :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任 职 内 须 培 养 本 岗

14、位 的“接 班人 ”一 至 两 名 , 无 适 合 “接 班 人 ”将 不 予 考 虑 个 人 职 务 晋 升 ,“接 班 人 ”需 经 上 级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评定与确认。 三十、 末位淘汰制:在年度绩效评估过程中,考核结果为 D 等的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在新的一年里先予以免职,由人力资源部协调重新评估其任职能力后,决定其再培训、待岗或自动离职;考核结果为 D 等的职员级及以下人员将予以解聘。 第六章 员工守则与工作纪律 三十一、 员工守则: 1、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3、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4、 热

15、心本职,认真工作,出色完成任务。 5、 服从管理,有令即行;坚守岗位,遵守操作规程,专心操作,做好安全生产。 6、 热爱公司,维护公司利益。爱惜公司财物,保守公司机密。7、 办事公道,廉洁奉公。求质量、讲效率、守信用。8、 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 9、 爱护工作与生活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公共卫生与公共安全。 10、 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关心、互相帮助。11、 勇于拼搏,不断创新,为公司不断发展做贡献。 三十二、 员工工作纪律: 1、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2、在职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公司职务,不得利用公司名义谋私。不得对外泄露公司业

16、务信息、生产配方、技术资料、文件等商业机密。3、不得利用职权、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侵占公司财物,不得利用职权接受贿赂、收受回扣等。 4、不准在工作时间随意离开岗位、聚众聊天闲谈,不得吵闹斗殴或勾结外人串入公司扰乱秩序。 5、公司电话不可私用,如确为重要事项,应经上一级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6、不准盗窃公司材料、产品及私自携带公物出厂。7、未经许可不得允许外人进入宿舍及私自留宿。 8、严禁乘坐公司货梯,严禁在厂区、车间、仓库等禁烟区吸烟。9、未通过刷卡严禁跨越门禁。 10、 严禁在工作及值班时间酗酒、赌博、玩游戏、打闹、大声喧哗及其他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七章 员工着装及识别卡管理 三十三、 员工着装规定: 1. 所有员工着装须整齐干净,端庄大方,佩戴识别卡。上衣拉链或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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