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湖南省加快普及学前教育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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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加快普及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推进我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制订本规划。一、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2005年,省政府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确立了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制定了发展的政策措施;2007年,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提出要通过十年左右努力,使全省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将学前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整体指标体

2、系统筹规划,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等指标纳入“两项”督导评估和教育强市(州)、强县(市、区)的督导评估。五年来,我省学前教育事业保持持续发展。一是园所数量快速增加。2005年,全省共有幼儿园4359所,2010年达到7829所,增长了79.61%。二是学前教育普及率大幅度提高。2005年,全省在园幼儿82.17万人,2010年增加到141.91万人,增长幅度为72.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也由36.93%增长到52.7%,学前一年教育已经普及。三是初步形成了适应学前教育需求的发展格局。民办园充分发展,公办园的骨干作用有效发挥,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得到重视,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长足发展。但从总体上看,

3、我省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事业发展水平滞后。长期以来,我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公共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短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部分地区尤其是城镇地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十分突出。2010年,全省公办幼儿园只有848所,仅占幼儿园总数的10.8%。三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幼儿园发展十分艰难,村级幼儿园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村学前教育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四是教师整体素质偏低,数量严重不足,管理和保障制度亟待完善。二、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为

4、目标,将学前教育作为民生工程和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强化政府责任,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三、发展原则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导向原则,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发展原则,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多形式办园原则,努力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坚持科学保教、规范提质原则,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科学研究,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提高保教质量和水平,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四

5、、发展目标到2013年,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78%,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2%,重视0-3岁幼儿早期教育,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达到40%以上;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65%,重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50%以上;至2020年,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0%,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有较大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70%以上。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区域指标2013年2015年2020年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100%100%100%学前两年毛入园率

6、91%93%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2%75%90%经济发展中等水平地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5%98%100%学前两年毛入园率78%80%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2%65%80%经济欠发达和民族地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0%95%98%学前两年毛入园率66%70%7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2%55%70%五、保障措施(一)统筹规划,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资源1、科学规划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人口变化情况和确保幼儿就近入园的原则,科学测算学龄前儿童数量及分布,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数量和区域布局,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城镇依托小区,每500010000人建设一所规模适宜的幼儿园(612个

7、班),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农村以乡镇为区域,建设合格标准的中心幼儿园;以村为区域建设简易标准幼儿园;居住分散的村或村民小组,应设立幼儿教育点、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或建设合格标准的联村幼儿园。2、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园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规划建设,实行城乡统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城镇公办园要以街道和社区为区域规划和建设,农村乡镇、村形成公办园的网络体系。已改制的公办园产权仍属国家或集体的,要明确其公益性质。严禁用财政性资金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从本地实际出发,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发展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政府购买服务可以采取间接补偿为主、直接

8、补偿为辅的方式进行。间接补偿主要是政府通过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直接补偿主要是政府对提供普惠服务的民办幼儿园适当补贴保教费。政府购买服务的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应不高于当地同类公办园收费标准,其名单应向社会公告,挂牌服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3、规范发展小区配套幼儿园。城区旧城改造和居住小区建设要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并与居住区建设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

9、性民办园。4、支持多种体制幼儿园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举办集体所有制幼儿园,为集体群众提供公益服务。当地政府要根据其服务范围大小和在园幼儿规模,给予经费和政策支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举办各种形式的幼儿园。5、实施优质幼儿园创建工程。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鼓励其以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探索交流互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联合共建机制,定期开展多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帮助薄弱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同级财政性

10、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省本级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实施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支持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市州、县市区也应设立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2、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捐资发展学前教育。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规划,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幼儿园建设、设施配备和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入园。3、落实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优惠政策。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标准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

11、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规定免征营业税。用水、用电、用气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关于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审、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4、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的学前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

12、高幼儿园保教人员素质1、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幼儿教师队伍。2、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全面实施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入口关。全面推行幼儿园新任教师在持有资格证人员中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制度。3、落实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4、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进一步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实施农村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扩大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中小学富

13、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多种途径解决幼儿教师短缺问题。制定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健全培训体系,落实培训经费,开展多种形式培训,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5、依法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确保国家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公办、民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签署聘用合同。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逐步达到同职级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在享受社会保障、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表彰。(四)规范办园行为,

14、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1、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所有幼儿园均须获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园许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标准履行审批职责,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应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新设立的幼儿园招生前,应当取得符合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估报告。各地要对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不够条件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整改后达到要求的颁发办园许可证,仍未达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审批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超出审批范围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要依法查处,确保规

15、范运行。2、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保人员和安保设施,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幼儿园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建立晨检记录、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严格接送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和检查,坚决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及办园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幼儿园向保险机构投保校方责任险。保险费用由幼儿园举办者承担,不得向幼儿收取。提倡幼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幼儿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物价部门要对社会办园成本进行经常性检测,公布社会平均办园成本,引导民办幼儿园依据相关规定和当地实际,确定收费标准。公、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和执行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查处乱收费。4、配齐配好保教设施。所有幼儿园均应按国家基本标准建设,并根据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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