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考试管理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xt****7 文档编号:126217466 上传时间:2020-03-2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考试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考试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考试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考试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考试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考试管理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考试管理实施细则.doc(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考试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严肃校纪、端正考风,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根据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江万里学院考试管理若干规定和浙江万里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意见,制定本细则。一、开课部主要职责开课部的教学管理人员,包括部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正副主任、实验中心主任,负责所承担课程的相应考务工作。1组织召开教师考务工作会议。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由任课教师、班主任和监考教师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培训主监考教师,加强对主监考教师进行监考职责及考务教学事故处理的宣传,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树立优良的教风。2组织制定各类课程

2、(包括实践性教学)的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的原则,并遵照执行,报教务办备查。3指派专人命题,试卷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教务办印刷。4负责建立各课程的试卷库。5对于采用口试的课程,负责组建3-5人的口试考试小组并实施考试。6负责审查学生参加课程考试的资格。7负责选派所开课程的主考教师(要求每个考场派主考一人),并提前通知到主考教师。8选派阅卷教师,组织阅卷工作,按成绩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学生成绩的评定、在考试管理系统中记载和报送。根据阅卷教师的试卷分析报告进行必要的处理。9负责保管学生试卷和试卷分析材料,以备核查。保管期限为三年。10根据学生的申请,组织督导对有异议的考卷评分进行复核,并将复查结果反

3、馈学生。11组织巡视,检查监督所承担的各项考务工作的质量。二、学生所在部主要职责学生所在部的辅导员老师,负责学生各课程的相应考试宣传工作。1组织召开学生动员大会。期末考试前组织召开学生考风建设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的宣传教育。把学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考试纪律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要以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以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在考试过程中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2负责派出监考人员。3于考试的三天前将考场安排通知学生及监考老师。4按规定办理学生补考、缓考审批手续汇总,于考试前将缓考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办。5根据学生

4、对考卷评分提出的异议和复查申请,经审批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核卷的,向开课院、部提出复核请求,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学生,同时报教务办备案。三、教务办主要职责1安排计划内课程的考场,与开课任务书一并通知有关部和主讲教师。2安排各次补考的考场,于考试的一周前通知有关部和教师。3负责调度监考人员,安排监考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有关院和部。4负责监督考场的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和地点。5负责办理试题印卷手续。6负责试卷的分发。7负责安排巡考,检查监督考场纪律的执行情况。8负责学生成绩管理系统的运行和学生成绩单的管理。9检查监督各教学部考务工作的质量。10负责每学期末考试试卷的存档及阅后试卷的入库管理工

5、作。四、命题教师主要职责1按照课程的考试要求命题。2在试卷库建成之前,凡笔试课程的考试需同时出2套难度、内容及题量相当的试题,交由教务办随机抽一套作为考卷,另一套留作补考、缓考的试卷。3确保试题的科学性,试题应涵盖教学大纲要求的基本内容,考核知识点分布合理。试题难度适当,题量与考试时间匹配。4试题与前两次考试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也不得从带题解的习题集中摘选超过试卷总量50%的题目组成试卷。5在主管领导对试卷进行审核确认后,连同试卷审核表到教务办办理试题印卷手续。6负责到文印室检查印制好的试卷,提前对考卷印刷质量和数量进行复核,确保无误。7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教学单位暗示考试(查)重点,更不

6、得透露考题。五、主考与监考主要职责1主考教师应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负责领卷,回卷。回卷时一定要清点清楚后同考场情况登记表一并交考试开设课程部门。其它职责与监考教师相同。2负责考场事务并管理考场秩序。3主考和监考教师都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一起于考试前确定调整学生座位。4督促考生清理座位,考生座位周围不应留有考试用具以外的物品。闭卷考试时,书包、讲义、笔记、复习资料、手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等非考试用品集中放置在教室的两旁或讲台附近,严禁学生自备草稿纸。5于考试开始前,宣读考试纪律,并将考试时间、考试课程、监考教师姓名及考试注意事项等板书。6认真检查核对学生证件,发现替考者要查明其身

7、份,令其在考试(查)违纪情况表上签字,然后令其退出考场。7带有听力内容的考试,主考教师要配备监听设备,指导学生调好收音设备,于考试播音前将考卷发至每个学生手中。8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9考试过程中,主、监考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提示或暗示学生答题,当学生问及考卷内容时,除字迹不清可作说明外,主考教师不得再作任何解释。10发现有违纪动机者应提出警告,并令其改正。对不改正者以及考试作弊者应没收试卷,并填写考试(查)违纪情况表,令当事者签字,然后令其退场。认定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时,要收取和提供翔实的证据。11对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完成答卷的学生,要把试卷扣在桌面上,端坐于座位,由主

8、监考教师到座位上收卷,学生要一直等到考试结束教师清点完试卷后方能离开考场。12考试结束后,主、监考教师要共同认真收缴和清点考卷。主考教师要填写齐全考场情况登记表中各项内容,经主、监考教师签字后交开课教学部。如有学生违纪或作弊的情况,主、监考教师在考试后共同报告给学生所在部和教务办,并将学生考试(查)违纪情况表交教务办。六、学生参加课程考试的资格与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一)学生参加考试的资格学生完成课程所要求的各教学环节后,即可获得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对于考试前三天仍缺交作业、缺少或未完成实践性教学环节者,取消其参加相应课程考试的资格;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本学期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准参加该门

9、课程的考试。每门课程允许考试的最多次数为三次,第一次为正常考试,所有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否则,不能取得成绩和学分;后二次为补考和重修考试。(二)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违纪行为:1 考试前提前占座,不按座位号就座;2 不带考试证件,且无部证明及身份证;3 不服从主、监考教师调动;4 开考后仍将考试必备用品以外的物品,如书包、复习资料、手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等留在座位旁、桌内;5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6 自带答题或草稿纸张;7 未经同意互借文具和计算器;8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9 开卷考试中借用他人书籍、笔记、资料等物品;10

10、 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11 考试期间在考场内喧哗,干扰主、监考教师工作;12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作弊行为:1 找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2 不服从主监考教师劝阻,接听或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查看信息,或使用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有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3 在桌面上书写有与考试科目有关的字迹;4 桌内、座位旁有翻开的或答卷下面垫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讲义、复习资料等物品;5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6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纸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7 考试中,或交卷、收卷过程中与他人说

11、话;8 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用品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笔记、复习资料、纸条;9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者考试材料;10 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等信息;11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12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13 其他与考试答题有关的严重违纪行为。七、缓考1因病住院或本人有特殊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于考前三天向所在部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并持医院诊断书或特殊事故证明,经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缓考。除急病和意外事故外,不得临考前或进考场后申请缓考。考试以后补办的缓考申请一概不予

12、受理。学生部辅导员要将缓考名单于考试前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办。由教务办统一报送学校教务部备案,并将学生所缓考的课程统一录入考试管理系统。2因事一般不准缓考。3办理缓考等于利用了一次考试机会。被批准缓考的学生可申请在相应课程补考时参加考试,也可申请参加低年级相同课程的考试。4未被批准缓考的学生擅自不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八、补考1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可以补考一次,补考又不及格须经本人申请重修后才能参加重修考试。2因没有完成教学环节而未获考试资格的学生,必须在补齐所缺环节后才可申请参加补考。3补考安排在每学期开学的后一周进行。春季学期开学的后一周补考的课程为上一学年秋季学期的课程,秋季学期开学的后一

13、周补考的课程为上一学年春季学期的课程。学生也可根据学分完成情况,选择申请跟随低年级的相同课程考试进行补考。4在基础学院学习阶段,开学后第一周末补考的课程为上学期的课程。九、学生支持学习(重修)1因无故缺课而不准参加考试者,只能通过学生支持学习后才准予补考。2对于本学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补考,补考再次不及格的学生,需要参加学生支持学习中心课程的学习,同时要学生在教务管理网上进行学生支持学习申请。3办理了学生支持学生学习课程申请的学生必须按教务部规定的课程表参加学生支持学习课程的学习,无故缺课以旷课论处。4学生支持学习课程学习结束后,按正常课程要求和标准进行考试,以获得补考成绩。

14、十、阅卷评分教师职责1必须用红笔判卷。每道题必须在题前给出得分数,并在扣分处予以标记。分数更改处必须签名。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人情分和错判、漏判,拒绝任何人擅自查卷。2必修课应组成评卷组,每人评l2题,复评后记入总成绩。3口试考试,考生一次考试抽签不超过两次,若不能回答第一次抽签的问题,可允许再抽一次;第二次抽签的答题成绩应予适当扣分。4考查课的阅卷评分同样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特别是对于采用百分制计分的课程,阅卷标记要求和考试课相同。5按照学生成绩记载的有关规定填报成绩单并输入成绩管理系统,经部主任审核后提交。阅卷过程中的原始成绩单(一般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实验成绩、期末考试

15、成绩等),留存于开课部备查。6任课教师将考试成绩输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后,要打印学生成绩单一式三份,其中将一份成绩单按规定同学生考后试卷一起装订,另两份于课程考试后的一周内报送教务办。教务办将其中一份存档,另一份报送教务部。报送的每页成绩单上必须有评卷教师和部主任审核后的签字。7提交的学生成绩单不得涂改。如发现有误,必须到教务办办理有关审批复核手续。8对试卷和学生答题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将试卷分析报告报送开课部。十一、成绩记载1考试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评分和记载,60分及60分以上为合格。考查课程成绩以“优秀” “良好” “中等”“合格”、“不合格”评分和记载,也可以百分制评分和记载,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只有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才可获得相应的学分。2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可采用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也可采用百分制,但最后记入毕业成绩单时要按标准换算成百分制记载。对其中某些实践教学环节也可按合格、不合格记成绩。五级分制与百分制的换算标准是: 五级分制百分制 优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