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审查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PPT课件.ppt

上传人:优*** 文档编号:125622396 上传时间:2020-03-18 格式:PPT 页数:22 大小:1.7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伤情鉴定审查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伤情鉴定审查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伤情鉴定审查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伤情鉴定审查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伤情鉴定审查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伤情鉴定审查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伤情鉴定审查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PPT课件.ppt(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法医学人体损程度伤鉴定审查中需 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1 一 鉴定原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1 鉴定依据的选择 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 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 全面分析 综合鉴定 2 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 鉴定时应以损伤 当时伤情为主 损伤的后果为辅 综合鉴定 3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 鉴 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 损伤当时伤情为辅 综合鉴定 注 a 后遗症是指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经治疗后所遗留的容貌毁 损 功能障碍等 b 并发症是指由原发性损伤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C 尤其注意身体各部位皮肤裂创后 如果经

2、扩创手术等扩大损伤 的治疗方式治疗后 遗留的疤痕总计达到轻伤标准时 着重审查 该扩创手术是否必要 扩创的程度是否合理 是否造成了不必要 的损伤 要及时做好取证和证据固定工作 以应对后续诉讼过程 中 法官 被告人或者其辩护人提出相关异议 造成不应有的诉 讼风险 2 一 鉴定原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2 鉴定时机的选择 1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 伤后即可进行鉴定 以损伤所致的 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 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 在损伤90日后 进行鉴定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 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 必要时

3、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 鉴定 3 疑难 复杂的损伤 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注 由于公安机关办案期限尤其是拘留期限的限制 平常我们办理的批捕 起诉案件中 大都是法医出具的损伤程度分析意见书作为认定被害人 伤情的依据 法医在出具这些分析意见时 可能并不都是伤情鉴定的合 理时机 尤其是依据并发症等认定的轻伤一级 二级的结果 有可能会 出现偏差 要注意审查其病历资料上记录的原发性损伤 如伤口的长度 骨折部位及数量等 3 一 鉴定原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3 伤病关系的处理原则 1 损伤为主要作用的 既往伤 病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 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 款进行鉴定 2 损伤与既往伤 病共同作用

4、的 即二者作用相当的 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 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 即等级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的 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 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 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 均鉴定为轻微伤 3 既往伤 病为主要作用的 即损伤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 不宜进行损伤程度 鉴定 只说明因果关系 注 如病理性脾大晚期脾的结构和功能出现明显质的变化 当腹部遭受轻微外力作 用时就有可能发生脾破裂 而在此种情况下正常脾是不可能发生破裂的 此时不 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主要是指不宜评定为重伤或轻伤 以避免加害人受到不公 正的刑事指控 但可以对腹部外力在脾破裂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进行分析 以便 受害人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 4 二

5、 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1 6 3本标准所称的损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引起的人体组织器官结构 破坏或者功能障碍 反应性精神病 癔症等 均为内源性疾病 不宜鉴 定损伤程度 注 1 外伤后出现的内源性疾病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但应对外伤与 内源性疾病的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必要的分析说明 2 当外界致伤因素与个体特质共同作用造成损害后果的 应依据伤病 关系处理原则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如过敏体质的个体在接触某些药物 化学物质或粉尘时会出现过敏现象 严重时可危及生命 瘢痕体质的个 体体表损伤后可出现瘢痕过度增生 在面部可致面部毁容 在关节可影 响关节功能 对于此类致伤因素造成的损害后果 其损伤程度

6、的鉴定因 充分考虑到自身因素 根据伤病关系处理原则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3 除了反应性精神病和癔症等 心理性阴茎勃起障碍也不是外界致伤因 素直接造成的组织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 不是损伤程度 5 二 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2 6 5盲管创 贯通创 其创道长度可视为皮肤创口长度 并 参照皮肤创口长度相应条款鉴定损伤程度 注 1 贯通创 所谓贯通伤 就是穿透了 往往由枪伤或锐器穿透伤或 车祸造成的穿透伤 盲管创 有入口 无出口 2 同一盲管创或者贯通创的皮肤创口长度不能和盲管创的深度或者 贯通创的长度累加计算 以免加重损伤程度的鉴定 3 未成年人的创口长度计算参照附则6 18条有关规定 6 18

7、本标准所涉及的体表损伤数值 0 6岁按50 计算 7 10岁按60 计算 11 14岁按80 计算 6 二 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3 6 6牙折包括冠折 根折和根冠折 冠折须 暴露髓腔 注 当牙齿冠折时 应根据 伤后治疗情况判断牙髓腔是否 暴露 当牙髓腔暴露时则应视 为牙折 并参照 标准 相应 条款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根折 和根冠折直接认定为牙折 7 二 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4 6 7骨皮质的砍 刺 痕或者轻微撕脱性骨折 无功能 障碍 的 不构成本标准所指的轻伤 注 1 凡骨皮质砍 刺 痕 不属于 标准 规定的轻伤范围 不能鉴 定为轻伤 2 凡轻微撕脱性骨折不伴有功能障碍的 不属于

8、本标准规定的轻 伤范围 不能鉴定为轻伤 3 本条所指的功能障碍是指活动功能受限或者影响活动功能 由 于缺乏客观的评定方法 故在认定无功能障碍时应根据撕脱性骨 折的部位 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定 8 二 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5 6 8本标准所称大血管是指胸主动脉 主动脉弓分支 肺动 脉 肺静脉 上腔静脉和下腔静脉 腹主动脉 髂总动脉 髂外动 脉 髂外静脉 注 1 凡在本条限定范围内的颈部大血管 胸腔大血管和腹腔大血管破裂 均符合本条规定 应援引标准具体条款鉴定损伤程度 2 对于其他重要血管损伤 按照 标准 5 9 4e四肢重要血管破 裂 鉴定为轻伤二级 但当出现失血性休克 中度 时应依照5 12

9、 2d之规定 评定为重伤二级 9 10 二 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6 6 9本标准四肢大关节是指肩 肘 腕 髋 膝 踝六大关节 11 二 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7 6 10本标准四肢重要神经是指臂丛及其分支神经 包括正中神 经 尺神经 桡神经和肌皮神经等 和腰骶丛及其分支神经 包括 坐骨神经 腓总神经 腓浅神经和胫神经等 注 1 对于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 正中神经 尺神经和桡神 经肘部以上损伤 骶丛神经或者坐骨神经损伤 遗留肌瘫 肌力3 级以下 应依照 标准 相应条款鉴定为重伤二级 2 对于本条规定的其他神经损伤应依照 标准 5 9 4b四 肢重要神经损伤 鉴定为轻伤二级 3 对

10、于本条未明确规定的其他周围神经损伤是否鉴定为轻伤 应视神经损伤是否明显影响活动功能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综合 评定 12 13 二 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8 6 11本标准四肢重要血管是指与四肢重要神经伴 行的同名动 静脉 注 1 四肢重要血管是指 四肢重要动脉 包括上肢的腋动脉 肱 动脉 正中动脉 桡动脉 尺动脉等 下肢的股动脉 胫动脉 腓总动脉 腓深动脉 腓浅动脉等 四肢重要静脉 包括上肢的 腋静脉 肱静脉 正中静脉 桡静脉 尺静脉等 下肢的股静脉 胫静脉 腓总静脉 腓深静脉 腓浅静脉等 2 四肢重要血管损伤应依照 标准 5 9 4c四肢重要血管 破裂 鉴定为轻伤二级 但若伴有失血性休

11、克 中度 则应依照 标准 5 12 2b各种损伤引起休克 中度 鉴定为重伤二级 14 15 二 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9 6 13本标准所称的假体是指植入体内替代组织器 官功能的装置 如 颅骨修补材料 人工晶体 义眼 座 固定义齿 种植牙 阴茎假体 人工关节 起搏 器 支架等 但可摘式义眼 义齿等除外 注 1 标准 5 12 4 l 明确规定 各种置人式假体装置损坏需 要手术更新或者修复 的应鉴定为轻伤二级 2 对于本条规定范围内的假体损坏可直接依照相应条款进行损 伤程度鉴定 3 对于未明确列出的假体损坏是否需要进行损伤程度鉴定需具 体情况具体分析 综合评定 必要时可依照附则6 4条之规

12、定 并比照本条款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16 二 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10 6 17对于两个部位以上同类损伤可以累加 比照相关部位数值规定高的条款进行评定 注 1 两个部位以上皮肤创口 或者瘢痕 的长度可以累 加 并比照相关部位数值规定高的条款进行损伤程度 评定 例如 一个伤口经常分布在头部和面部 2 双耳听力减退 双眼视力减退 肢体多处骨折 双手功能障碍 双侧眼睑缺损等损伤程度鉴定均有 具体条款规定 故不能依照本条款规定进行简单累加 并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17 三 命案法医鉴定审查时 需注意的问题 1 法医学因果关系是法律因果关系的前提和基础 但并不等同于 法律因果关系 法医学上有因果关系

13、法律上一般也有因果关系 法医学上只有间接因果关系 法律上是否有因果关系 取决于 适用何种法律关系 例如某些情况下在刑法中没有因果关系 在 民法中则有因果关系 2 按在死亡发生中的作用不同 分为 直接死因 根本死因 辅 助死因 死亡诱因 作用大小 分为 主要原因 次要原因 死 亡原因多少 分为 单一死因 联合死因 损伤或疾病后死亡发 生的机会 分为 绝对死因 相对死因 注 注意审查死亡原因的类型 在多人致死案件中 便于区分主 次 量刑均衡 多因一果 介入因素等 18 3 死亡方式的审查 法医通过死因鉴定 可将死亡方式分为暴力死 亡和非暴力死亡 注 1 死亡方式的审查 直接决定案件的性质 2 暴力

14、死亡案件中并非都是他杀案件 也有 可能是意外事件 3 伤病关系并存案件中 确定伤病在死亡中 的作用大小 对确定死亡方式有决定性影响 从而决定案件性质和量刑 19 4 死亡时间推断 死亡时间即检验尸体距离死亡发生时的时间间 隔 死亡时间推断是法医学实践中的重要问题 之一 为确定侦查范围 判断犯罪嫌疑人有无 作案时间和排除嫌疑对象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死亡时间推断的方法 传统推断 尸温 尸僵 眼睛虚实 皮肤颜色 尸斑 胃内容物 尸体农场 最新方法 眼球化学法 20 5 致伤工具审查 在机械性损伤致死案件中 常常需要解决是什么类型 特征的致伤物造成了该种损伤 即致伤物的推断 已知的可疑致伤物是否就是造成该损伤的工具 即致 伤物的认定 注 致伤物是命案中最重要的实物证据 往往只有犯 罪嫌疑人最为清楚 因此对于一个没有找到致伤物的 命案来说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尸体损伤特征不 符时 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并尽可能去寻找致伤物或 进一步研究 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在说谎 遗憾的 是实践中的多数伤情鉴定中基本无致伤物的分析 致 伤物推断在命案中也只停留在大类的水平 如钝器 锐器 火器及爆炸物 21 2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