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制度汇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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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建制度汇编范文 党支部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纳入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期限党支部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必要时由书记决定随时召开。 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扩大会议。 二、参会人员 (一)党支部会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 (二)党支部委员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向书记请假。 (三)必要时与议题有关的科室负责人列席。 (四)生活委员担任记录、会务工作的人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党中央、省市县委、县卫生局党委的指示

2、、决定、会议精神和主要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制定党支部的具体工作方针、政策、计划和总结,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决策全局性党务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向上级党委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有关重要申请。 (五)研究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拟定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 (六)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发展党员工作。 (八)研究党员、干部奖惩等工作。 (九)开好民主生活会。 (十)研究其它重要工作。 四、会前准备 (一)上会讨论的文件材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情况清楚,根据充分,办法具体。 由涉及内容的有关科室准备,组织委员督促。 (二)生活委员及时

3、通知参会人员,并将议题和有关文件材料提前一天印送支部委员,安排好会议室,做好准备工作。 (三)凡是支部委员分工职权范围内应解决的问题,一般不提交党支部会议议定。 确需上会议定的,分管委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明确意见。 五、会中要求 (一)参会人员按时到会,准时开会,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会场。 (二)做好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三)会议主持人应尽可能准确地按照会前所计划的时间安排会议的节奏,不要随意提前或推后。 六、会后工作 (一)会后生活委员要及时向未到会的支部委员通报会议的有关情况。 (二)会议情况视需要由生活委员负责成会议纪要,经书记签署后印报(发)上级党委、领导和支部委员及有关部门、

4、单位。 (三)党支部会议议定事项,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承办。 (四)党支部会议定事项的落实,由组织委员负责督促、催办、检查,一般在一周内落实。 七、议事规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支部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前,要相互通气,让支部委员带着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在讨论决定为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 对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如对重要问题产生

5、不同意见,一般可缓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做出决定。 (二)坚持保密原则。 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与会人员必须严守机密,不准泄密。 对需要传达的问题,应按照一定程序进行。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查阅会议记录。 (三)坚持回避原则。 会议议题涉及到参会人员时,本人应回避,以利于充分讨论。 (四)坚持效率原则。 会议发言简明扼要,不照本宣科,避免重复意见和阐述无关的问题。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医院党支部工作。 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的决议、决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文化知识、业务知识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组织

6、党内外干部,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决定和文件,结合支部实际,讨论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三、加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支部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和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为支部工作服务,树立社会新风尚。 六、审查、鉴定、评议党员,及时宣传报道

7、党员中的先进事迹,积极做好先进青年的培养发展工作,按时向上级党组织交纳党费。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点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的权利,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服务规范和廉政准则,努力做到廉洁行医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有利于加强支部建设,有利于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作用,为此特做如下规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 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 主要内容包括讨论通过支部工

8、作计划,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问题,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部委员。 2、支部委员会。 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主要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委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召开支部成员民主生活会及党内日常工作安排等。 3、党小组会。 由党小组长主持,一般每月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及贯彻执行

9、党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发展党员,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党员处分等。 4、上党课。 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般每季度要上一次。 党课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央党史知识以及业务知识等。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第一条为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

10、、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第三条凡涉及卫生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一)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县委、政府及上级卫生部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有关卫生系统党的组织和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 (三)年度计划、改革举措。 (四)卫生队伍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建设,部门设置及人员的奖惩,人才引进等。 (五)上报县委、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六)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

11、 (七)涉及职工住房、晋升等切身利益的事项。 (八)重大人身伤亡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九)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的推荐、调整和任免,主要内容包括(一)科室领导干部的任用。 (二)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三)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及中青年专家的推荐。 (四)职工的年终考核。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第五条重要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未列入预算的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二)未列入预算的办公场所和家属区的装修、改造、维修等修缮工程项目。 (三)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第六条预

12、算外资金单项支出及对外捐款、赞助等大额资金的使用,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凡“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议题由支部委员提出,支部书记审议。 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并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党政主要领导事先交换意见,统一思想。 重要干部任免决策之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第八条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研究干部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业务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九条会议在讨论议题时,首先由主要领导报告情况。 会议主持人充分发挥民主,认真听取每位委员的意见,对少数人的意见,也认真予以考虑。 决定事

13、项可采取口头、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 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时,应当逐个表决。 会议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对意见分歧较大、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时间允许,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召开会议决议。 第十条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不能临时动议会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一条凡前次党支部会议做好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支部委员1人动议,会前须经支部主要领导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第十二条党支部会议集中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

14、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由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录表决的结果。 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和决定情况。 对所决策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经党支部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发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党支部会议讨论与委员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有关委员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需要上级审批或备案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党支部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议后,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分管委员要及时安排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决策的实施并督促检查,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确保决策的落实。 第十五条党支部会议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集体没有重新改变决策前,必须无条件服从。 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一)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办法,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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