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法宣贯与解读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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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学习研究体会 Page 1 p2017年9月1日 第12届全国 人大29次常委会表决通过核安 全法 95票赞成 2票弃权 p本届全国人大第一个立法论证 的项目 p得到了全行业的大力支持 p8章 94条 p内容丰富 措施具体 全面系 统 背景情况背景情况 Page 2 背景情况背景情况 Page 3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pp立法思路立法思路 pp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pp重大制度重大制度 pp权利和责任权利和责任 pp重要问题重要问题 pp后续工作后续工作 CONTENTS Page 4 立法思路 1 NNSA Page 5 立法思路立法思路 p总体思路 u目的 实现核安全目

2、标 总目标 No 1 为了保障核安全 预防与 应对核事故 安全利用核能 保 护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 制定本法 Page 6 p总体思路 u技术安全目标 No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内 对核设施 核 材料及相关放射性废物采取充分的预防 保护 缓解和监管等安 全措施 防止由于技术原因 人为原因或者自然灾害造成核事故 最大限度减轻核事故情况下的放射性后果的活动 适用本法 u辐射防护目标 No 18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辐射照射 确保有关人员免 受超过国家规定剂量限值的辐射照射 确保辐射照射保持在合理 可行和尽可能低的水平 立法思路立

3、法思路 Page 7 p总体思路 u做法 夯实 完善我国形成的一套既与国际接轨 又符 合中国国情的核安全制度框架 独立 权威 法治 理性 有效 立法思路立法思路 Page 8 p体现党中央的战略部署 u党中央高度重视核安全工作 核安全观 No 3 国家坚持理性 协调 并进的核安全观 加强核安全能力建设 保障核事业健康发展 多次作出批示 政治局常委审议核安全法三审稿 u党中央成立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No 6 3 国家建立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相关 工作 u党中央将核安全法的编制纳入到年度重点工作计 划 立法思路立法思路 Page 9 p明确核安全相关责 任 u责任的种类 核

4、安全责任 核损害赔偿责任 其他责任 u责任的性质 全面责任 相应责任 u责任主体 所有参与方 全链条控制 立法思路立法思路 Page 10 p与现有法律和谐 衔接 u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互相配套 u成为现行法规体系的 顶层法 u为原子能法的立法留 出空间 立法思路立法思路 1部法律 7部行政法规 29项部门规章 93项导则 百余项技术文 件 Page 11 主要内容 2 NNSA Page 12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p主要内容 u第一章 总则 u第二章 核设施安全 u第三章 核材料与放射性废物安全 u第四章 核事故应急 u第五章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u第六章 监督检查 u第七章 法律责任 u第八

5、章 附则 Page 13 p适用范围 u包括 核设施 核材料 放射性废物 u不包括 放射源 铀矿冶 电磁辐射 u核安保内容已经包含其中 u军工和军事核安全另行规定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Page 14 p体现了 u安全首先来源于行动 而不是来 源于监管 u各类核设施的管理模式基本统一 综合平衡了 核电厂的风险大 研究堆的学术气氛带来的问题 核燃料循环设施及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 施的经费问题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Page 15 重大制度 3 NNSA Page 16 重大制度重大制度 p核损害赔偿制度 u立法过程几经辗转 u确立了基本权利和责任 No 11 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受到核损害的 有依法获

6、得赔偿的 权利 No 90 因核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损害的 核设 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承当赔偿责任 u确立了基本框架 唯一责任 为核设施营运单位提供设备 工程以及服务的单位 不承担核损害赔偿责任 财务保障 投保责任保险 或参加互助机制等 例外条款 战争 武装冲突 暴乱等情形除外 主观故意没有被纳入免责条款 Page 17 p信息公开制度 u信息公开的主体 国务院有关部门 地方政府 营运单位 u信息公开的内容 管理制度 文件 安全状况 监测数据 年度报告 u信息公开的渠道 公告 网站 重大制度重大制度 Page 18 p核安全许可制度 u核设施安全许可 No

7、 22 国家建立核设施安全许可制度 核设施营运单位进行选址 建 造 运行 退役等活动 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 u核材料许可 No 38 核设施营运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持有核材料 应当按照规定的 条件依法取得许可 重大制度重大制度 Page 19 p核安全许可制度 u运输活动许可 No 51 2 公安机关对核材料 放射性废物道路运输的实物保护实施监督 依法处理可能危及核材料 放射性废物安全运输的事故 通过道路运 输核材料 放射性废物的 应当报启运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 照规定权限批准 其中 运输乏燃料或者高水平放射性废物的 应当报 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No 51 3 国务院核

8、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批准核材料 放射性废物运输 包装容器的许可申请 No 52 2 乏燃料 高水平放射性废物的托运人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核安全分析报告 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运输活动 u核安全设备许可 No 36 为核设施提供核安全设备设计 制造 安装和无损检验服务的单 位 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 Page 20 p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 u单位资质许可 No 43 专门从事放射性废物处理 贮存 处置的单位 应当向国务 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申请许可 u中等深度处置制度 No 40 2 低 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在国家规定的符合核安全要求的场 所实行近地表或者中等深度处置 u

9、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专营制度 No 40 3 高水平放射性废物实行集中深地质处置 由国务院制定的 单位专营 重大制度重大制度 Page 21 p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 u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护 时间 关闭之后 主体 营运单位 或转为地方政府 u退役费用和废物处置费用预提 No 48 2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预提核设施退役费用 放射性废物处 置费用 列入投资概算 生产成本 专门用于核设施退役 放射性废 物处置 Page 22 p应急响应制度 u设立应急协调委员会 u应急预案 u核事故应急准备金 u多方参与应急 解放军 武警 应急支援 No 59 3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 实 施

10、应急响应支援 重大制度重大制度 Page 23 p核安全保障制度 u核安全规划 No 7 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国家核安 全规划 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u核安全文化 No 9 国家 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 No 9 3 核设施营运单位和为其提供设备 工程及服务的单位应当积 极培育和建设核安全文化 重大制度重大制度 Page 24 p核安全保障制度 u核安全科研 No 10 核设施营运单位和为其提供设备 工程以及服务等的单位 与 核安全有关的科研机构等的单位 应当持续开发先进 可靠的核安全 技术 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 提高核安全水平 u国际合作制度 No 13国家组织

11、开展与核安全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完善核安全国 际合作机制 重大制度重大制度 Page 25 p技术审评制度 No 32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 定条件和程序 对核设施安全许可申请组织 安全技术审查 No 33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安全技 术审查时 应当委托与许可申请单位没有利 益关系的技术支持单位进行技术审评 受委 托的技术支持单位应当对其技术评价结论的 真实性 准确性负责 重大制度重大制度 Page 26 权利和责任 4 NNSA Page 27 权利和责任权利和责任 p核安全的权利和责任 u第一层次 核安全监管部门 核设施营运单位和运输活动的托运人 承运人 为什么没有核材

12、料持有单位 主要部分已经被以上2家涵盖 核材料库被排除 目前属于军工设施 u第二层次 中央政府及其部门 地方政府及其部门 承包商 公民法人 Page 28 p核安全监管部门 u制定标准 No 8 国家坚持从高从严建立核安全标准体 系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核 安全标准 核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关于核安全部门规章 已经在立法法 中规定 权利和责任权利和责任 Page 29 p核安全监管部门 u行政许可 发放许可证 权利和责任权利和责任 No 22 No 23 No 25 No 26 No 27 No 28 No 30 总要 求 选址建造建造 延期 运行延寿退役 No 31 No 36

13、 No 37 No 38 No 43 No 44 No 51 进出 口 核设 备 人员核材 料 废物监护运输 Page 30 p核安全监管部门 u行政许可 修改行政许可 No 27 3 在有效期内 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法律 行 政法规和新的核安全标准的要求 对许可证规定的事项作出合理调整 吊销许可证 No 89违反本法规定 对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 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从事核安全活动的单位拒绝 阻挠的 由国 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处十万元 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 暂扣或者吊销其许可证 构 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

14、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权利和责任权利和责任 Page 31 p核安全监管部门 承担许可的法律责任 No 75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 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依法对许 可申请进行审批的 u监督检查 No 70 1 2 国家建立核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从事核安全活动的单位遵守核安全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权利和责任权利和责任 Page 32 p核安全监管部门 u保密责任 No 74 核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 监督检查任务 应当出示有效证 件 对获知的国家秘

15、密 商业秘 密和个人信息 应当依法予以保 密 权利和责任权利和责任 Page 33 p核设施营运单位权利和责任 u核安全责任 No 5 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 u核安保责任 No 38核设施营运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持有核材料 应当 采取下 列措施 防止核材料被盗 破坏 丢失 非法转让和使用 保障核材 料的安全与合法利用 权利和责任权利和责任 Page 34 p核设施营运单位权利 和责任 u核损害赔偿责任 u在许可后运行核设施的权 利 No 27 核设施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设计寿期 权利和责任权利和责任 Page 35 p运输活动的托运人和 承运人 u乏燃料安全责任 No 39 产生

16、贮存 运输 后处理乏燃 料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乏燃料的安 全 并对持有的乏燃料承担核安全责任 权利和责任权利和责任 Page 36 p运输活动的托运人和承运人 u运输活动安全责任 No 52核材料 放射性废物的托运人应当在运输中采取有效的辐射防 护和安全保卫措施 对运输中的核安全负责 乏燃料 高水平放射性废物的托运人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提交有关核安全分析报告 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运输活动 核材料 放射性废物的承运人应当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运输资质 权利和责任权利和责任 Page 37 p国务院 u核设施布局 No 14 国家对核设施的选址 建设进行统筹 规划 科学论证 合理布局 u报告 No 63 3 国务院应当定期向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核安全情况 权利和责任权利和责任 Page 38 p政府部门责任 u政府部门分类 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其他有关部门 u责任类别 核安全管理工作 No 6 3 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 能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 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核安全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 No 55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承担国家核事故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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