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801法学综合二之民法考研核心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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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801法学综合二之民法考研核心题库一、概念题1 情事变更原则【答案】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而允许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则。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包括: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 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 须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由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件引起; 须情事变更是当事人所不可预_见的; 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2 相对权【答案】相对权是指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只能对抗特定人的权利。债权

2、是典型的相对权。相对权有两个特征:一是权利人自己不能直接实现其权利,必须通过义务人的行为其权利才能实现; 二是只能请求特定的人为一定行为,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人,因此,又称对人权。 3 债权与请求权【答案】债权是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它是与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等权利相对应的。请求权是与支配权相对应的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所享有的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与债权请求权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分离的,例如,转让请求权亦即转让债权,抛弃请求权也就是免除债务。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债权请求权虽消灭,但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而仍然存在。债权与请求权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请求权

3、不仅包括债权请求权,也包括其他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等; 就债权请求权而言,它只是债权权能之一,除请求权外,债权还包括受领权等权能。 4 权利瑕疵担保【答案】权利瑕疵担保又称“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的一种,是指移转财产权利交会对方的债务人,未依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将应移转的财产上的权利完全转移给对方(即转移的权利有瑕疵)所应承担的责任。如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有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财产所有权的义务,应担保第三人不能对买受人就买卖标的主张任何权利,若第三人能主张权利,出卖人即应负责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权利而使承租人不能依约为使用收益。在第三人对承租人卞张权利

4、致使承租人不能依约定为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租人赔偿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5 法定代表人【答案】法人的主要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我国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据我国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只有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或代表法人进行诉讼。 6 滥用代理权【答案】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滥用代

5、理权的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各国法律一般予以禁止。构成滥用代理权应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代理人有代理权。这一要件使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与无权代理行为区别开来;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基本准则; 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有损被代理人的利益。 7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答案】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己经成立生效,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其他法定原因,行为人有撤销权的民事行为。有撤销权人如行使撤销权,则经撤销其效力溯及民事行为成立时无效; 如果撤销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该民事行为原来的效力不变,民事行为效力继续。撤销权是权利人以其单方的意思表示撤销己经成立的民事行为

6、的权利。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撤销权人撤销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须通知相对人,但无须相对人同意,即能产生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分为:因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受欺诈而实施的民事行为、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和受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8 质权【答案】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的特征包括:质权是一种动产物权,对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也不得设定质权。另外,财产权利也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称权利质权。

7、质权须移转质物的占有,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在设立质权时,出质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应当将质物的占有移交给债权人。 9 损益相抵规则【答案】损益相抵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失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当将该利益从赔偿数额中抵销,加害人仅对抵销后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损益相抵的理论依据在于:侵权赔偿的前提是受害人的损失,而受害人基于同一原因获得的利益本身就会冲抵其损失。因此,损益相抵的目的是要计算出受害人真正的损失,使受害人的真正损失得到赔偿。 10相邻权【答案】相邻权,又称为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行使权利,应给予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以行使权利的必要的便利。相邻关系的种类包括:因

8、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关系; 因通行所产生的相邻关系; 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管线所形成的相邻关系; 因通风、采光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因保护环境所产生的相邻关系; 因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等发生的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为:依据法律法规和习惯处理相邻关系; 团结互助、兼顾各方的利益;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公平合理,依法给予补偿。 二、简答题11简述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及其法律行为中的地位。【答案】(1)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进行某一民事行为的内心效果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包括:目的意思。目的意思是指明民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它是意思表示据以

9、成立的基础。 效果意思。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果的意思,即具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又称法效意思、效力意思。表示行为。它是指行为人将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客观理解的行为。(2)意思表示在法律行为中的地位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素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是意思表示,要求行为人必须能够自愿自由地为意思表示。这也是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区分的关键。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意思表示真实、自愿是民事法律行为实际生效的构成要件。若因外界的影响有瑕疵,则可能影响法律行为的效力,使民事法律行为陷于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 12登记生效与登记对抗的区别是什么? 试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各举一例说明之。【答案】(1)登记生效与登记对抗的区别登记生效与登记对抗是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两种物权变动模式:登记生效是指物权的变动除当事人之间须有债权合意外,还需要另外践行登记这一法定的公示方式始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登记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登记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登记对抗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债权合意即可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登记并不是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登记与否并不影响当事人之间的物权变动效力,但物权变动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概念题考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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