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郑州大学法学院848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之国际私法考研强化模拟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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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郑州大学法学院848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之国际私法考研强化模拟题一、概念题1 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答案】代理法律适用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1978年通过的一个目的在于统一代理冲突法的国际公约,主要适用于具有国际性质的商业代理行为。该公约对于代理人与本人的关系、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以及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关系的准据法均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与该公约的适用相关的一些基本问题,倾向于实体法的指定,不接受反致制度。 2 结果选择说【答案】结果选择说是提出“优先选择原则”的美国法学家戴维卡弗斯(Cavers )的国际私法学说。他在法律选择过程批判(又译法律选择问题评论)中,对传统理论提出批评,指出在

2、处理冲突案件中,法院的义务不是通过研究管辖权来选择适用于案件的法律,法院的职责永远是实现结果的公正。要达到这一目的,对可能适用的法律体系的内容就不能视而不见。冲突问题的解决,应当根据每一案件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法院面临选择本国法还是外国法时,应该认真研究导致有关问题产生的事实或交易行为; 将可能适用的法律规则及其适用的结果与法院地规则以及适用它们的结果进行仔细的比较; 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公平正义,以及对冲突法律所引起的社会政策的充分考虑,评价各种法律的适用可能会产生的结果。他主张应改变只作“管辖权选择”的传统制度,而代之以“规则选择”或“结果选择”的方法。他的这种理论被称为结果选择说。3 仲裁【

3、答案】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方式,是指由一名或数名中立的、通常是经争议当事人同意的第三者,居中对争议的是非曲直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依仲裁制度适用领域的不同,可将仲裁分为以下三种:国际仲裁,指国家间为某一公法上的争端提请第三方解决的仲裁:国内仲栽,一般是指同一国的当事人将他们之间在该国发生的没有国际或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项下的争议提请位于该国的第三方解决的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主要包括国际或涉外经济贸易仲裁和国际或涉外海事仲裁。 4 分割规则【答案】分割规则(Depecage )是指对于一个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对不同部分或不同环节规定不同的连结点,适用不同的法律的做法。早在中世纪就有学

4、者主张有关违反合同的问题由履行地法支配,有关合同的其他问题由合同订立地法支配,就是这种规则的表现形式,这种做法目前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因为法律关系往往由不同的方面和环节构成,不同的部分和环节之间往往具有相对独立性,常常有自己的重心,一概要求所有方面受一个连结点指引的法律支配,具有机械性,因此分割规则相对增加连结点的数量,是冲突规范软化的一种有效方法。 5 法院地法说【答案】艾伦茨威格(Erenz weig)通过对冲突法学说史的研究,在分析和考察以往判例的基础上提出了法院地法说。该学说认为国际私法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基础是优先适用法院地法,适用外国法只是一个例外,法律冲突的解决是法院地实体法的解释问

5、题,即可根据对法院地法的解释结果决定应适用什么法律。为了防止“挑选法院”,他又提出了“方便法院”和“适当法院”理论。他认为,按照他提出的这种国际的和州际的适当法院的司法管辖原则可以防止人们所担心的法院地法的错误适用。艾伦茨威格的理论是本位主义的体现,目的在于扩大法院地法的适用,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不完整性。 6 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答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即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UCP500),是国际商会为了减少各国银行对信用证的解释不同引起的争议,明确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为从事国际结算的银行和国际贸易的相关人士提供处理实际业务和解决有关纠纷案例的重要依据,而拟定的对跟单

6、信用证的定义、有关名词、术语以及信用证业务中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统一解释,并建议各国采用的规则。最早是由国际商会在1933年颁布,经多次修订,其中UCP500即是1993年修订、1994年1月1日起生效的出版物。 7 优先权制度【答案】优先权制度是巴黎公约规定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关于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基本制度之一,指发明、实用新型申请人从首次向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工业品外观设计在成员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或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成员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以同一内容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依照国际条约或协议,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以后提出申请的日期的一种

7、优先权利。在优先权期限内,即使有任何第三者就相同内容提出申请或已予以实施、使用,申请人仍因享有优先权而获得专利权、商标专有权。8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答案】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进出口商对进出口货物按照一定的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缴纳保险费,当货物在国际运输途中遇到风险时,由保险公司对进出口商遭受保险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的一种法律关系。它是随着国际贸易和航海事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因运输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主要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和邮包货物运输保险。 二、简答题9 判断: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我国确定涉外经济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答案】这

8、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合同法第126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这表明,我国与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在立法上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为首要原则。这也表明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对意思自治原则的一个补充,在立法上得到确立。 10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就代理内部关系的法律适用是如何规定的?【答案】一般来说,代理的内部关系是指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就代理内部关系的法律适用作了如下规定。(1)对于代

9、理的内部关系的法律适用,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确认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首先根据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来确定。(2)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的情况下,代理法律适用公约采用有限的“连结点组合”方法,特别是采用那些既与代理人有关,又与本人有联系的连结点来确定准据法,以补充意思自治原则。(3)根据公约第6条的规定,在当事人没有根据公约第5条选择法律时,应适用代理关系成立时代理人的营业地法,若没有这种营业地,则改为适用其惯常居所地法。但是,如果代理人的主要活动地国又是本人的营业地或惯常居所地,则应以该国法律作为适用的法律。而且,如果本人或代理人有一个以上营业地时,则上述所指的营业地应以与代理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

10、业地为准。 11简述能用于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理由。【答案】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条件在各国立法及有关国际条约均作出了规定,但不尽相同,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1)原判决国法院具有合格的管辖权这是国际社会所普遍公认的一条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大多数国家的诉讼立法都严格规定,原判决国法院的管辖权应该依承认与执行地国家的内国立法来确定。而一国法院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对有关案件具有管辖权,即什么是法院的管辖依据的问题,各国立法的规定存在很大的差异,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也不尽相同。(2)有关的诉讼程序具有必要的公正性各国立法及有关的国际条约基于对败诉一方当事人的保护,往往规定内国法院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应对该外国法院判决进行的诉讼程序的特定方面,更确切地说,对败诉一方当事人是否适当地行使了抗辩等问题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败诉方基于除其本身失误以外的原因而未能适当地行使辩护权,就认为该诉讼程序不具备应有的公正性,内国法院就可以因此拒绝承认与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3)有关外国法院判决是确定的判决在内国境内寻求获得承认与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应该具有一定的效力。所谓“确定的判决”是指由一国法院或有审判权的其他机关按照其内国法所规定的程序,对诉讼案件中的程序问题和一、概念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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