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HSE培训20110725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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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石化销售华东分公司 新员工HSE培训 (一级教育) 2011年7月25日 安全数质量处 朱智敏 第一部分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安全文化和气体防 护等常识 第三部分 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 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第四部分 集团公司、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 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第五部分 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第一部分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 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002.11.1实施)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2、治理”的 方针。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 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 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 措施。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 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 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 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 护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 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 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 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 的人

4、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008年10月28日修订,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 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 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 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

5、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 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 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 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 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 作;

6、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 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 消防演练。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 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 安全规定。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 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 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

7、物。 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 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任 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 援。 第六十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的处条例。 (1995.1.1实施)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 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 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 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 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8、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 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 、检举和控告。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二部分 通用安全技术、职 业卫生、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油库管道的常见主要设备有油罐、泵、阀门和管道。 (一)油罐 油罐是成品油储存、输转的重要设备

9、。 1、金属油罐的分类 卧式圆柱形油罐 立式圆柱形油罐:浮顶罐(内、外)、固定顶罐(拱顶罐等)、 活动顶罐 特形罐:球罐等 一、油库管道的主要设备 2、常见罐的结构和特点 拱顶罐的罐顶为球面形,罐体为圆柱形。其罐内液面上部存在油 气空间易挥发,在发生火灾时极易引起爆炸,考虑到这个因素, 顶、壁之间的连接采用薄弱连接。 (外)浮顶罐由浮在液面上的浮顶和罐体(壁、底)构成。由于 罐内油品液面始终被浮顶直接覆盖,有效减少了油品的挥发损耗 。 内浮顶罐是由拱顶罐内部增设浮顶而成。主要存放轻质油品,既 可减少油品的挥发损耗,又可防止雨水、积雪及灰尘等污物从浮 顶与罐壁间的空隙处进入罐内,保持油品的清洁。

10、 3、油罐的附件 拱顶罐的附件:进出油接合管;保险阀门;起落管;通气管;量 油孔;加强圈;梯子、平台、栏杆;排(集)水槽和放水管;排 污孔和清扫孔;人孔;透光孔;半固定泡沫灭火装置;加热器、 呼吸阀、阻火器等。 浮顶罐的附件:除浮顶外,还有浮顶人孔、浮顶支柱、自动通气 阀、密封装置、密封通气管、量油管、导向管、转动扶梯、浮顶 排水装置、紧急排水装置、泡沫挡板、固定泡沫灭火装置等。 内浮顶罐的附件:与浮顶罐、拱顶罐有许多相同之处,特有的附 件有环向通气孔、带芯人孔(二次人孔)、防转装置等。 另外,还有仪表设施:液位仪、液位报警器、感温火灾报警器等 。 4、油罐安全管理 运行安全管理:包括防静电、

11、防雷电、抗震、不失稳运行等; 清洗安全管理:避免火灾爆炸、人员窒息和急性职业病的发生; 检修安全管理:重点在防腐工程、检修用火等方面; 消防保护:目的是阻止火情的扩大,直至灭火。 (二)泵 用于输送轻质油品(汽油、柴油等)的输油泵主要是离心泵,有 普通Y型油泵、自吸式离心泵、管道泵等。 驱动离心泵的是电动机(输送油品必须是防爆电机),两者由连 轴器连接实现能量的转换,从而实现油品的输送。 离心泵的过流部件有叶轮、吸入室、压出室(蜗壳)。 为防止离心泵产生(外)泄漏,在旋转的泵轴和固定的泵体间设 置了轴封。常用的有填料密封、机械密封等。 (三)阀门 用来开启、关闭或控制管道内介质流动的机械装置,

12、称为阀门。 1、阀门的基本知识 公称通径:流通通道的名义直径(DN),DN50 公称压力:在规定的基准温度下允许的最大工作压力(PN), PN1.0 适用介质:各类阀门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油库内使用的阀门, 阀体材质大多数为铸钢或铸铁。 2、阀门的识别 根据阀门上的铭牌和标志可以识别阀门的类别、结构形式、材料 、公称直径、公称压力、适应介质、温度及关闭方向等。 3、常用阀门 闸阀、截止阀、球阀、止回阀、安全阀、调节阀等。 (四)管道 输油管道是连接各地方、各设备设施,并依靠输转设备实现油品 运输(转移)的设备。输油管道分为原油管道和成品油管道。管 道又分内部管道和长输管道,长输管道涉及外管道的

13、管理。 成品油管道是将炼油厂生产的油品送至各分输站、油库,由站场 、管线和辅助系统组成。 油库、站场的电气安全主要有电器设备的使用、防雷和防静电安 全。 (一)电器设备的使用 采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器设备( Ex表示),接地与接零保护。 使用过程中要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穿戴好绝缘鞋、绝 缘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任何环境条件下对人体都不构成伤害的电压称为安全电压。我国 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有42V、36V、24V 、12V和6等五个等级 。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使触电人脱离电源。脱离低压电源主要有 切断电源、割断电源、挑开电源线、拽开触电者和垫绝缘物等办 法。 修理电器

14、设备时,要完全断电,在醒目位置悬挂“禁止合闸,有人 工作”的安全警示牌。未经验电的设备和线路一律认为有电。 二、电气安全 (二)防雷和防静电 按照规范,油罐或其他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均有防雷保护设施。 静电荷的产生:通常物质是中性的,但当两种不同性质的物质相 互摩擦、分离时,就破坏了其电中性,使一种物质得到电子带上 负电荷,另一种物质失去电子带上正电荷,如果物体与大地绝缘 ,则电荷无法消散而停留在物体上呈相对静止状态,就形成了静 电荷。 油品静电是在储运过程中因流动、过滤、搅拌、灌注、剧烈晃动 等产生的。 静电产生和积聚时的电流是很小的,但电位差很高,可以达到几 千伏甚至上万伏。静电场强度一旦超

15、过介质的绝缘强度时,介质 被击穿就产生了火花放电。 油蒸汽混合物的最小点燃能量仅为0.25mJ,这对于两个带电体之 间的火花放电是很容易达到的。放电时,如果在火花间隙存在一 定浓度的油蒸汽混合物,就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 油库、站场的静电灾害是指静电放电时引起油蒸汽混合物的燃烧 或爆炸,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必须有产生静电的条件; b.必须具备静电积聚的条件; c.积聚的静电达到产生火花放电; d.火花间隙中必须有一定浓度的油蒸汽混合物。 针对上述条件,采取相应措施,破坏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从而 避免静电事故的发生。如降低油品流速、保持油品纯净、跨接和 接地、有足够的静置时间等。 对于人体,在作业、行走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静电,当与地面绝 缘时,人体静电压可达数千甚至数万伏,其能量达到了极易引爆 油蒸汽混合物的程度。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防止人体静电带来的危 害。因此,在危险场所,操作人员要按规定着装,不得穿2件以 上的普通化纤服,不得穿、脱任何服装,不能梳头、拍打衣服, 不能相互拥抱、打闹等;危险场所的入口处还设接地金属体,人 员进入上述场所之前应徒手握接地手柄,导除人体静电。 消防工作包括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管理。具体在第四部分中介绍 。 (一)燃烧和爆炸极限 物质燃烧有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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