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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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案例对比 人物:王某17岁,在一家工厂工作,靠月收入维持生计; 他的邻居张某,12岁的中学生,无劳动收入; 事件: 王某因工厂离家距离较远,打算买一辆二手自行车,张某的父亲刚 好给张某买了一辆自行车,张某因缺零花钱,和王约定,将自行车卖给 王,分两次付款,共500元。第一次付款后张某允许王某一星期骑四天, 第二次付款时交付自行车。 但第二次付款后张某却不愿意交付自行车,王某随即向张父索要自 行车,张父不同意卖车,但因为王某已经骑了一段时间,故只愿退还400 元。 问:王某和张某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一 分析 王某虽然不满18岁,但自己工作挣钱维持自己的生活,具

2、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如果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张某不满18岁,且生活不能独立,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所以,张某对自行车的处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王某与张某的合同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张某父亲的确认,合同才能生效。 人物:中学生赵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 岁 事件: 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置房卖掉筹够车款,后托 人认识李某,并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 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 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李某不同意,

3、赵某父 亲遂起诉到法院 问: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二 分析 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因为当事人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因此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 ,因此赵某对此无权处分,加上赵某父亲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 屋买卖合同无效。 假如赵某年满18周岁,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此房屋合同仍无 效 因为房屋所有人为赵某父亲,赵某对该房屋不具有处分权,其父亲事后 不予追认,则无效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人物:刘桑,15岁,初三学生,集邮爱好者 事件: 刘桑从小爱

4、好集邮,小学毕业时已集了四本邮册,进入中学后,因 课程增多中止了集邮。为解决上学的交通工具,刘桑想卖掉集邮邮册购 买单车,于是,她三次去集邮市场了解邮票行情,并回家计算了自己的 票面价值,然后以高出票面价值的50%将邮票一次出售,准备用此钱购买 单车。 问:刘桑是否具有与出售集邮册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案例三 分析 刘桑具有出售集邮册的民事行为能力 刘桑从小集邮,对邮票行情非常熟悉,在卖邮票之前,三次去邮票市场 了解行情,经过认真的计算,且卖出的邮票高出票面价值50%。因此,可 以认为其完全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其行为与其年龄与智力相符,具有 与出售集邮册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

5、能力的人,在年龄智力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有效】 方案四 甲某是15岁的中学生,1998年8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乙商场签订 了一份购买电脑的合同。后来乙商场是知甲未成年人的中学生,遂于9月 2日向甲的父亲丙催告追认。10月12日甲某的父亲丙仍未追认,于是乙商 场通知撤销了该合同。 问:(1)丙是否享有追认的权利?追认期限为多长? (2)乙商场撤销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分析 合同法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人后, 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 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

6、理人未作表示 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 应当以同志的方式做出。 案例五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 ”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 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 ,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 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 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 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 ,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

7、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 登记过户手续。 案例五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 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 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 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 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分析 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有效。因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该合同初为效务待定合同,后经王 某默认而得补正,转为有效合同。 法律依据

8、 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 权利,分担义务。” 既为共有关系,共有财产全属于全体共有人所有,因此,共有财产的处 分,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个或者几个共有人未经全体共有人 的同意,擅自对共有财产进行法律上的处分的,对其他其有人不产生法 律效力。 但如果其他共有人事后追认该行为,则该处分行为有效。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 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不效。”本案中王 某事后得知后,要求分得一半款项的行为表明,王某是追认了张某的无 权处分行为。 案例六 甲多年在外国留学打工,后在国内买了套商品房,因

9、其长期住在国外, 该房交由甲父管理。 后因城市房屋增值,甲父擅自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已交付房屋,约定一 个月后办过户手续,逾期支付违约金。 甲在得知卖房之事后,表示坚决反对,甲根据物权法规定提起诉讼要求 乙归还房产,法院判决乙退出房屋。 乙因此损失了部分房屋装修、搬家等费用,还因未及时购得房产而遇到 房产涨价导致损失,乙遂根据合同法状告甲父。 分析 如何评价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即甲父没有处分权处 分了甲的房产,因事后未获得甲的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故该合同未生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判断要点】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审判实践中,无民事行为能力

10、人合同纠纷表现为两 类: 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合同引发的纠纷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订立合同引发的纠纷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主要是一些金额不大或与其生活 有关的合同,主要包括: 1.订立买卖合同 : 如购买文具、食物、买票看电影等。此类纠纷, 多是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认为价格较高、质量不好而主张合同无效,而卖 方多以此类物品之购买系与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紧密相关、合同内容不违 反未成年人的生活常识、未超出其智力认知能力为抗辩,主张合同有效; 2.订立运输合同 : 如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主张此类合同无效的纠纷,主要是一些问题儿童

11、离家出走,父母以承运方 未严格审查购票儿童年龄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赔偿。此类案件,家长 之所以不提起侵权之诉,其原因在于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合同法对运输 合同的免责事由有明确规定,除这几种免责事由外,违约责任的承担适用 无过错原则,家长只需证明未成年人走失与乘坐运输工具有因果关系即可 ;如果提起侵权之诉,作为一般侵权行为,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家长无法 证明承运方存有过错,更无法证明承运方的售票行为与儿童走失存有因果 关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订立服务合同:如餐饮合同,游览合同; 4.订立一些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赠与。 由于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

12、行)对此有明确规定,对法定代理人主张无效的请求,受诉法院都不予支 持,而是认定合同有效; 5.订立写作、出版合同。此类合同,实际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纠纷也 多发生在法定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未成年人只不过是名义上的当事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订立的合同引发的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 类合同: 1.买卖合同:此类合同最为常见,小到日用品,大到房屋汽车; 2.借款合同:主要是与银行订立的借款合同,常常还有保证人担保; 3.供暖、物业管理合同: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与相对方订立了 供暖合同或物业合同,因拖欠供暖费、物业费而被诉至法院; 4.劳动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隐瞒精神病史,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劳动者则以自己患有精神病为由拒绝解 除合同; 5.运输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乘坐交通运输工具,因其中途下车走失,其 法定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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