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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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思考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思考自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同时,习总书记在视察山东时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给农业插上科技翅膀,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我县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强引导,强化扶持,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猛,势头强劲,在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群众增收致富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推动全县农业经济提速发展。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一)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目前,我县培育发展以农业生产开发为主的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有6家(其中,农产品加工2家,木材加工4家)。其中,企业资产总额2017万元

2、以上的有4家,年销售收入2017万元以上有4家。几年来,为龙头企业争取到上级扶持资金64.3万元。(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截止目前,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0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2家,市级示范社3家),种植业122家、养殖业57家、其他类19家、农业服务11家,入社社员3135户(其中,贫困户338户),带动农户8150户(其中,贫困户1845户),2017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产值约1.9亿元。我县合作社主要经营发展“三特”水果产业、特色农业、特色养殖业等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紧紧围绕农业优势产业,着力打造特色农业品牌,推进天峨农业品牌建

3、设,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目前为止,全县共有“三品一标”认证合作社5家,无公害产品认证3个,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 1个,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企业条件正在积极申报的有8家,注册有“燕福”、“云盘岭乌鸡”、“孝敬心”、“纳让”、“三堡高原”等商标。几年来,为合作社争取到上级扶持资金676.5万元。(三)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截止目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达222家,其中种植业145家(其中,水果类92家),养殖业47家,种养结合30家。天峨县龙滩珍珠李、六画山鸡、东魁杨梅和食用菌已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等。初步打响龙滩珍珠李、早熟油桃、大果山楂、东魁杨梅、食用菌、山茶油、金花茶、六画

4、山鸡、库区渔业养殖等特色农业产业品牌,培育了一批特色明显、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农产品,以品牌带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加快了生态农业基地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几年来,为家庭农场争取到上级扶持资金212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县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成效明显,为优势产业集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市级龙头企业经营方面一是龙头企业规模偏小,辐射带动作用有限。在现有农产品加工市级龙头企业中,缺少重量级的支撑大企业,企业规模偏小、产业集中度不高、处于低水平循环。6家市级龙头企业中,资产总额达到2017万元以上的仅有4家,销

5、售收入达到2017万元的也仅有4家,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二是龙头企业增长方式落后,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总体上还不强。市级龙头企业加工结构单一,以传统木材类加工为主,初加工企业多,精深加工发展不够。我县农产品的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只有1家,高附加值的产业发展不快。三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联结机制尚不完善。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以一般的买卖关系为主,订单生产与股份合作的少。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还没有形成可靠的合作互补关系和利益联结。四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发展环境有待改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离不开优质的发展环境,受技术、管理和观念等多方面的制约,在农产品加工业项目的用地

6、计划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财政等政策支持方面力度还不大,不能适应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要求。(二)合作社运行方面一是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部分合作社产值小,经营不成规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低。多数合作社延续了过去农民“打伙求财”、“合股经营”的特点,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的现象。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社员为15户,入股社员100户以上的合作社仅10家,有的合作社社员挂名,不参与入股经营。二是管理水平不够高,带动能力不强。农民发起人的工作热情虽然很高,但普遍缺乏经营管理能力、获取信息的平台及资金,基地硬件设施不齐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加快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同时,目前绝大部分

7、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生产、轻加工、轻销售,农产品附加值没有得到充分开发,产品销路不畅,带动农民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增收的能力不强。三是制度不够健全,运作不规范。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他们对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度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往往习惯于听从政府指挥, 缺乏必备的管理知识,缺乏决策能力。很多组织内部也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执行不力,往往形同虚设;部分专业合作社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规范,宗旨模糊,责任不清,特别是在利益分配机制上还没有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组织开展活动较少,导致会员联系不紧密,合作社改组、解体频繁,甚至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有其名

8、。目前我县209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管理规范、能有序开展工作的只占1/3左右;勉强维持的占1/3;其余1/3基本上有名无实,既无办公室场所,也没有制定相关的章程和制度,更没有组织社员开展任何活动。(三)家庭农场发展方面一是规模小。如部分水果、经济林种植面积不足50亩,黑山羊养殖大多在200只以下等等。二是技术落后。部分农场种植、养殖技术落后,经济效益差,尤其是遇到病虫害和动物疫病时束手无策,只能听天由命。三是土地流转困难,制约家庭农场的发展。第一,部分农户对土地存在思想障碍。有的是“土地命根子”思想浓厚,担心失了地、丢了根,不愿流转;有的是外出务工,对那点田、那点租金无所谓,田放那也不用养它,还

9、可以领补贴,也不愿意流转;加之政府对土地流转没有“硬措施”,没有办法制约农户。第二,土地零散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使土地难以流转。第三,不规范的土地流转与短期的流转期限的限制,导致土地不稳定性,直接影响家庭农场发展。 三、对策及建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规范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难以靠单独一个部门完成,需要财政、工商、农业、林业、水产、税务、农经、国土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密切合作,齐心合力抓好。(一)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做大做强做优优势主导产业一抓基地建设,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建设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优势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鼓励支持

10、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直接或与农民共同投资建设标准化种养基地,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供给质量,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带动本地农民增收的能力。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发展“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二次分配”等方式,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积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在收购农产品时,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将部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户,促进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合作、按股分红”等形式,与农户在产权上结成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形式,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机制,保护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二抓创新发展,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一是集约发展。坚持规模拓展与内涵增长并重,通过技改扩能、提升设备、工艺和产品档次,实现龙头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对于成长型企业,鼓励扩大技改投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扶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联合、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培育规模龙头企业。二是绿色发展。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健全投入品登记使用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安全。三抓特色主导产业,形成区域特色加工集群。围绕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一体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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