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导论(法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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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问题 l刑法的对象? l刑法是否为工具? l当代刑法与古代刑法是否一脉相承? l刑法的道德评价? 中国刑法的历程 我国刑法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大体上是同步的,按刑法本身的 发展情况来看,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 (一)1949年10月1979年6月 这个时期的特点: 1、没有刑法典,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个单行刑法,单行刑法一般是 配合社会改革运动而制定的。 2、大部分犯罪案件是依靠刑事政策来判的,1956年2月,最高人 民法院对审判实践中适用的罪名、刑种和量刑幅度进行了总结 。总结拟订的罪名有92个。 3、对刑法典开始孕育、起草、先后搞了38稿本 (二)1979年7月1997年3月 这个时期的特点:

2、 1、1979年刑法典制定出来了,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 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法于7月6日公布,自 198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有192条(总则89条,分则103条 )。包含的罪名有129个。 中国刑法的历程 2、对刑法典不断进行修改补充,通过24个单行刑法和 107个非刑事法律中的附属刑法的立法方式,对刑法 典作了一系列的补充和修改,补充的新罪名有133个 3、对全面修订刑法典作了准备,1988年7月起将刑法典 的修改工作列入立法规划。 (三)1997年3月迄今 这个时期的特点: 1、1997年刑法典即修订的刑法典公布施行,该法典共 有452条,包含的罪名有412

3、个。 2、对修订的刑法典作进一步的修改补充。通过一个单 行刑法和七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作了一定程度 的修改补充。 第一章 刑法导论 l刑法是什么 l刑法解释 l刑法的基本原则 l刑法的效力范围 何为刑法(criminal law) 1、刑法内涵、刑法体系 2、刑法特征、刑法任务 3、变动中的刑法刑法 的发展动态 l 被告人:陈中和,男24岁,河南省 鲁山县人,农民。1998年3月7日被逮捕 。 l 被告人陈中和因对生活失去信心而 产生轻生念头。他用1500克铵黄炸药和 7只电雷管做成一个爆炸物,又用14节1 号电池组装成引爆装置。1997年12月8 日,陈中和携带上述爆炸物和引爆装置 乘

4、火车来到北京,准备游览北京后用爆 炸的方法自杀。 l在所带的钱全部花光后,其将自制的 爆炸物和引爆装置连接在一起捆绑在 腰间,然后将引爆开关放在自己皮夹 克上衣右下兜内,于12月16日来到北 京火车站。次日零时9分,陈中和在北 京站中转签字处15号窗口西侧一米处 将电雷管引爆。由于炸药受潮爆炸物 未能爆炸,电雷管引爆后仅将陈中和 双手和腹部炸伤,其中一只手的拇指 被截断致残,没有造成其他人身伤亡 和财产损失。 l 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经公开审理后 认为,被告人陈中和在公共场所引发爆 炸物,危害了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 后果,但影响极其恶劣,已构成爆炸罪 ,应依法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1

5、14条、第64条的规定,于 1998年8月13日判决如下:一、被告人 陈中和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二、随案的物品炸药粉1包、电雷管1包 、电池及导线1包,黑胶布1包依法没收 。 刑法是什么(一) 刑法内涵-规范法 l -犯罪(crime)、刑事责任 (criminal liability)、(刑罚) (punishment) 刑法体系-广义刑法(刑法典包括刑法修 正案,目前7个、单行刑法目前1个、附 属刑法)和狭义刑法(刑法典) 形式意义上的刑法 刑法的体系(狭义) 分则分则 (十类具体犯罪)(十类具体犯罪) 附则附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 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三章 刑

6、罚 第五章 其它规定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总则 刑法典刑法典 刑法是什么(二) 刑法特征-广泛性、严厉性、公法、实体法 刑法任务(刑法功能)- 1、保护机能:打击犯罪、惩罚犯罪,保护社 会整体秩序及利益,是国家刑罚权的体现 2、保障机能:个人权利的保障,即保障善良 公民的利益不受侵害、保障犯罪人的合法利 益不受侵害。保护机能的反面,是国家刑罚 权的制约 实质意义上的刑法 刑法任务- 保护机能与保障机能示例 l孟田(女,13周岁)、张旭(女,14周岁)、李涛 (男,16周岁)王海林(男,18周岁),四人约定 盗窃某家属院财物。由孟田、张旭二人望风,李涛 与王海林进入6户人家行窃,共窃得人民币

7、3060元。 之后,四人乘坐火车到达阿盟。在阿盟,四人很快 将所窃的3060元挥霍掉。之后,四人又约定抢劫出 租车司机。于是,在公路上他们拦下一辆出租车, 谎称去巴盟磴口。在车行使的过程中,乘司机不注 意,李涛从后座用铁丝将司机脖颈勒住,张旭从前 座去抢司机身上的财物。出租车驾驶不稳,跌入路 旁的沟内。司机受伤昏迷。四人从车上下来,从司 机身上搜到200多元。这是,王海林与李涛商量,不 如将司机砸死算了。于是,王与李用路边捡到大石 块将昏迷中的司机砸死。 刑法是什么(三) 变动中的刑法刑法的发展动态 l刑法发展历史概览 l刑法观念的变化 l刑法功能的变化 l犯罪的变化 l刑罚的变化 刑法发展历

8、史概览 l古代刑法 1、典型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十二铜表 法、加洛林纳刑法典 2、特征:恣意性、干涉性、残酷性、身份 性 l近代刑法 1、启蒙思想的影响 2、贝卡利亚的论 犯罪与刑罚 3、古典学派 4、近 代学派 l现代刑法 1、二战后社会防卫论的影响(格拉马蒂 卡、安塞尔) 2、刑事一体化 3、安全刑法与人格刑法、恢复性司法、 非犯罪化非刑罚化、轻刑化非监禁刑 l刑事古典学派(旧派) 1、分为前期古典学派和后期古典学派。前期古 典学派代表人物有贝卡利亚、边沁、费尔巴 哈、康德、黑格尔;后期古典学派代表人物 有宾丁、毕克迈耶、贝林格、迈耶 2、主要观点: 犯罪原因自由意志 犯罪定位行为 刑事

9、责任道义责任 刑罚目的报应论,一般预防 刑罚应用惩罚赎罪刑 l刑事近代学派(新派) 1、分为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主要代 表人物有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李斯 特 2、主要观点: 犯罪原因决定论 犯罪定位行为人 刑事责任社会责任 刑罚目的特殊预防(刑罚个别论) 刑罚应用教育矫正刑 什么是恢复性司法? l以被害人为中心,被害人、加害人、他 们的家庭成员、社区代表直接参与对加 害人所致损害的处理,国家居于保障、 促进、监督该过程进行的间接位置。目 前,英国学者马歇尔所下的定义为人们 较为广泛地接受,他认为,恢复性司法 是“一个特定侵害的相关各方聚集在一 起以积极的态度处理和解决该侵害现实

10、所致后果及其对未来影响的过程”。 安全刑法与人格刑法 l安全刑法风险社会下,刑法积极发 挥其保护社会秩序的功能,表现为扩大 犯罪圈、犯罪认定提前或特殊化、刑罚 严厉化 l人格刑法将犯罪危险性人格引入刑 法的犯罪认定、刑罚量定及行刑之中 刑法观念变化从国权刑法观到民权刑法观 l什么是国权刑法观?什么是民权刑法观? 国权刑法观国家主义、社会本位,强制性 、工具性、人治 民权刑法观国民主义、个人本位,诱导、 规范信仰、法治 l从国权刑法观到民权刑法观的发展轨迹及体 现 1、古典刑法近代刑法社会防卫论 2、刑法谦抑主义 3、犯罪人、被害人、社会 的兼顾 l“一个国家没有刑事法律,并不妨 碍国家对犯罪的

11、有效镇压和打击, 而且,没有立法的犯罪打击可能是 更加及时、有效、灵活与便利的; 那么,为什么需要刑法呢?刑法的 存在主要是为了限制与规范国家惩 治犯罪的活动”。李海东刑 法原理入门 刑法功能的转变从单一功能到双重功 能 1、保护功能:打击犯罪、惩罚犯罪, 保护社会整体秩序及利益,是国家刑罚 权的体现 2、保障功能:个人权利的保障,即保 障善良公民的利益不受侵害、保障犯罪 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保护机能的反 面,是国家刑罚权的制约 3、双重功能的冲突 犯罪的变化犯罪化与非犯罪 化 影响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因素 l无被害人或自愿被害的犯罪的影响 l安全刑法对犯罪的影响 l人格刑法对犯罪的影响 l恢

12、复性司法(刑事和解)对犯罪的影响 刑罚的变化从刑罚万能论到刑罚不足 论 l刑罚万能论刑罚是治理和解决犯罪的唯 一和最佳的手段 l刑罚不足论犯罪的治理和解决需要多种 手段和措施,刑罚只是其中的一种,而且不 是主要的和最佳的手段 刑罚替代方式 l刑罚的替代方式成为目前西方国家广泛应用 的应对犯罪的措施,主要有保安处分和非刑 罚方法两种。从各国发展情况看,刑罚和保 安处分是制裁犯罪的主要手段(所谓“二元” 模式),非刑罚方法是一种日益受到重视并 扩大使用的方式,可以看出,今后制裁犯罪 将走向“三元”模式。(treatmen取代 punishment) 问题二:刑法解释-刑法的亲密伙伴 刑法解释的概念

13、 刑法解释的基本分歧 刑法解释的分类 刑法解释的界限 刑法解释(一) u刑法解释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 u刑法解释的原因刑法由抽象的文字表 述,“文字之解释为先”,必须解释刑法,方 能凸显刑法的蕴意。 u刑法解释的主体多元说(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专家学者)和 单元说 u刑法解释的对象刑法条文 刑法解释(二) 基本分歧 l形式的解释论与主观解释论 l实质的解释论与客观的解释 论 l折中解释论 形式的解释论与主观解释论 l在形式的罪刑法定观念支配下的19世纪的刑法解释论, 一般倾向于采纳形式的解释论与主观解释论。甚至反对 法官解释刑法或者只能进行机械的三段论推理。 l贝卡利亚认为,

14、严格遵守刑法文字的麻烦与自由解释刑 法造成的混乱不能相提并论,他反对人们对刑法进行致 命的自由解释,甚至反对刑法解释本身,认为没有比刑 法解释更危险的事情了。 l孟德斯鸠则主张法官仅能进行三段论推理。 l形式解释论与主观解释论仍然是我国刑法解释论的通说 。 l主观解释论强调探询立法者的立法原意, 这是一种强调尊重和忠实于立法者通过法 律文本表达的立法原意的解释论,亦称形 式的解释论。 l客观解释论则着重发现法律文本现在应有 的客观意思,这是一种强调法律文本的独 立性、试图挣脱立法者的立法原意,而根 据变化了的情势与适用的目的,挖掘法律 文本现在的合理意思的解释论,又称实质 的解释论。 解释不可

15、能论: 所谓“解释”,根本就不是 一个解释问题,而是一个 判断问题。司法的根本目 的不在于明确文字的含义 是什么,而在于判定什么 样的决定是比较好,可以 为社会所接受。法律解释 的问题不在于发现对文本 的正确理解,而在于为某 种具体的司法做法提出有 根据的且有说服力的法律 理由。 德、日等国家大多数刑法学 者持客观解释论。 我国少数学者如张明楷教 授主张完全的客观解释论 。实质或客观的解释论是 当今多数法域刑法解释论 的基本立场。主张超越立 法者的立法原意,与时俱 进地解释刑法现在应有的 客观的合理的意思,强调社 会现实需要对刑法解释的 作用和意义. 折中解释论 l折中解释论试图调和主观解释论

16、与客观解 释论的对立,主张将法律中所明确表述的 立法原意作为标准的意思而加以尊重和忠 实,只要公正性上的迫切理由、社会关系 的发展或时代精神,不将过去的价值判断 视为过时。 l按照折中解释论,首先应当历史地解释法 律,确定立法者的意思,只是在这种意思 无法认知或对现代情势所生问题未提供解 决基准的场合,才考虑在法律条文可能的 语义范围内检讨可能的理由和基准,确认 合乎现在法律适用目的的意义。 l德国赞同折中解释论的学者有罗克辛、耶塞 克、雅克布斯等。我国学者如陈兴良教授等 均主张这种侧重主观解释的折中解释论。 Claus Roxin陈兴良陈兴良 以刑法解释处理案件示例 l 被告人吴某、曾某、甘某经合谋后窜至 居民季某家,谎称与其素不相识、在季某家 做油漆工的周某欠债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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