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及计划生育委员会省级医疗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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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级医疗机构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2014年度)云南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跟踪和评价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15280号)要求,组成绩效再评价小组,完成了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的2014年度省级医疗机构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被评价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绩效再评价情况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2012年6月7日,省政府专题会议提出2012年至2015年连续四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省级医疗机构建设,按照云财社2012311号和云财社2012363号文件精神,资金按照“推进重点专科建设

2、,加大设备技术更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分配。专项用于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中医医院重点专科专病基地建设,以及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综合项目建设。(二)绩效目标为达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使省级医院环境条件大为改善,业务用房焕然一新,设备条件调整更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的要求,2014年省卫计委申报的年度具体绩效目标如下:完成15个临床重点专科的25个科室建设;设备配置率100%;项目按期开、竣工;建设资金100%使用。(三)资金安排情况1. 预算编制2014年省卫计委编制省级医疗机构建设专项资金10000万元。用于13个临床重点专科、5个中医重点

3、专科建设以及9家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2. 资金下达2014年省级医疗机构建设专项资金安排108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1)2014年8月20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4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4182号)下达资金44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医疗机构15个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三年的设备购置。(2)2014年8月25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4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4184号)下达资金6400万元。用于2014年省级医疗机构急诊能力建设、关键设备购置、房屋修缮、项目贷款贴息和运行补助等

4、;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综合建设项目的建设补助。(3)2014年申报的5个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因该项目涉及省级医疗机构的建设任务已于2013年完成,该项建设内容调整为2个临床重点专科。调整后,2014年实施省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为15个,具体实施子项为25个科室。(四)项目管理情况1. 项目实施主体2014年省级医疗机构建设专项资金为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单位为13个省级医疗机构。其中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涉及11家省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涉及9家省级医院15个重点专科的25个科室。2. 保障措施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由省卫计委统一上报项目预算申请,项目单位根据云财社

5、2014184号文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实施项目。省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项目单位从前期的申报、实施方案的编制都进行了可行性论证,省卫计委制定了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并对涉及9家省级医疗机构制定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及批复,各项目单位成立了临床重点专科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应的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推进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3. 资金安排程序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省卫计委统一申报预算后,预算资金由财政厅统一下达到各项目单位。省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项目单位根据卫生部重点专科评审要求申报,由省卫计委组织省内评审专家,经过专家评分,评选重点专科。评选通过后

6、,各家省级医疗机构按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的要求申报项目,项目预算资金由财政厅统一下达到各项目单位。4. 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省卫计委主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当年省级医疗机构项目资金投入重点,结合各医院的人员编制、床位、门急诊人次、出院病人以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核定。省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根据云财社2014182号文的要求,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理学院附属医院、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重点专科补助标准为100万元/个;其余重点专科补助标准为200万元/个。文件要求所有项目单位均按1:1配套资金。5. 财务管理专项资金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

7、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云财社2014112号)、云南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二、项目绩效再评价组织实施情况(一)绩效再评价目的一是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再评价验证自评结论;二是验证项目立项决策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项目效果是否明显;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绩效再评价依据1.2014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自评报告、2014年度省级医疗机构建设专项资金自评报告;2.关于开展2015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跟踪和评价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15280号);3.云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14

8、年度重点、民生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评审201529号);4.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3336号);5.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6. 其他相关资料。(三)绩效再评价方法1. 绩效再评价原则和方法本次绩效再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按实施方案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具体方法如下:一是审阅部门绩效自评报告,验证部门和项目单位是否按要求完成自评,自评完成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实地评价,审阅项目资料、现场踏勘、公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从项目的投入、产出、过程、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绩效目标

9、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措施及实现程度等内容进行绩效再评价。2. 抽样方法及比例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小组在部门上报的自评报告基础上,根据组织分工,统一安排以资金和项目全覆盖的形式开展绩效再评价,抽样比例为100%。3. 实地评价情况绩效再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再评价工作方案,于2015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对被评价项目实施绩效再评价。通过查阅、复核和收集相关评价资料并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全面了解项目实施、项目绩效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并对全部省级医疗机构进行走访,完成评价后,与项目单位交换意见,并征求和采纳了部分项目主管部门意见。4. 问卷调查针对“2014年省级医疗机构建设

10、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项目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主要从公众对等待挂号的时间、医生技术水平、护士水平、服务质量、是否愿意再来该医院就诊等内容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四)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再评价工作根据财预201353号文的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和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方面,区分三类项目,重新拟定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5)。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与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指标相同,效果指标分别根据卫生部三级医院评级标准、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设置。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含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综合建设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

11、指标构成;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构成。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各级各指标的权重,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绩效评价满分为100分, 90分以上(含)为优、9080(含)为良,8060(含)为中,60分以下为差。项目总分以各子项得分算术平均值计算。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一)绩效自评概述被评价项目以分级评价的方式进行自评。项目主管部门将云财预2013336号文转发至各个项目单位,要求其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工作,各项目单位于8月28日以前完成自评。重新拟定评价指标,另行对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含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综合建设项目),临床

12、重点专科(含地州临床重点专科)进行自评。(二)绩效自评结论项目主管部门对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含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综合项目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分别进行自评,评价结果如下:1. 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含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综合项目建设)自评结果为:设备配置100%完成,评价为“优”;工程按期开工、竣工,评价为“优”;资金使用97%,评价为“优”。自评综合评价等级为“优”。2. 项目主管部门针对全省16个州(市)及滇中产业园区临床重点专科进行自评。自评涉及68家医院24个临床重点专科的90个科室。自评结果为:项目实施方案100%完成,完成质量为“优”;资金使用50%,完成质量

13、为“良”;各家医院设备购置率为50%,完成质量为“良”;各家医院资金使用率为50%,完成质量为“良”。自评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四、项目绩效再评价情况(一)绩效自评程序再评价情况经再评价未按照云财预2013336号文要求制定绩效自评规章制度及工作方案。项目主管部门直接转发云财预2013336号文至项目单位,要求各项目单位自行完成自评工作。各项目单位上报自评报告后,项目主管部门未对自评报告进行审核。(二)绩效自评结果再评价情况1. 项目实施情况分析(1)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2014年省级医疗机构建设专项资金共到位10800万元。其中,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5400万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

14、400万元(建设期三个年度所需投入财政资金总额);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综合建设项目1000万元。截至2015年8月31日,被评价项目已使用资金共计 8270.3万元,其中,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已使用5127.59万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已使用资金2142.71万元;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综合建设项目已使用1000万元。资金账面余额共计2529.7万元,其中,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账面余额272.41万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账面余额2257.29万元。上述资金均为应付未付尾款。(2)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省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已使用资金5127.59万元,其中,购买药材1000万

15、元,购置设备 2464.88万元,共计96台,房屋修缮改造362.51万元,贷款贴息700万元,支付职工薪酬600万元,项目已全部完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已使用资金2142.71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共计172台,2014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在建的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综合建设项目已投入1000万元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2. 绩效自评结果再评价分析通过对自评报告的审阅,项目资料查阅及现场实地评价发现,自评结果未能客观反映项目从前期投入到后期问效整个过程。具体表现为:项目主管部门分项目类型进行分别评价。自评指标的评价标准设置不合理。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中“设备购置”指标,自评为100%配置。经再评价发现,项目预算编制时未明确2014年计划购置的设备数量。因此,该项指标是否完成无法考量。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自评中“资金完成率”指标,自评针对三年所有目标任务进行评价,评价完成率为50%。实际临床重点专科实施周期为3年,在评价时,应对总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对当年实施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因此,该项评价结果不客观。 “工程按期开、竣工建设”指标与被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不相关。被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不包括2014年新建项目。因此无法对该项指标进行评价。(三)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1.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14年度已经开展了15个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项目按照实施计划要求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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