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民收入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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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农民收入比较分析“十五”时期,安徽省农民收入年均增长6.4%,与全国平均水平及中部地区相比,收入差距拉大。 “十一五”是安徽实现崛起的重要时期,安徽的崛起离不开安徽农村的崛起。建设安徽新农村,关键是促进我省农民持续较快地增收。农民收入情况是我省“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利用3100户农民家庭的抽样调查资料,拟对我省农民收入作一比较分析,供各级领导参考。一、安徽农民收入现状2005年安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641元,和上年相比增加142元,增长5.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位列全国第22位。2005年安徽农民收入增长有以下几个特点:1、工资性收入成为

2、我省农民增收的主体2005年安徽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是1010元,同比人均增加125元,增长14.2%。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由2000年的28.3%提升到2005年的38.2%,提高了9.9个百分点。我省农民工资性收入对纯收入的贡献率由2001年的73.5%升高到2005年的88.6%,增加了11.1个百分点。2、各种惠农措施使得农民政策转移性收入增加较多2005年我省农民“三补”收入人均26.63元,同比增加5.23元,增长24.4%。3、受粮食减产影响,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持平;但渔业和第三产业纯收入增长较快2005年安徽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人均1499元,和上年相比基本持平。由于我省粮食减

3、产5%,农民来自农业纯收入同比人均减少8.64元,下降0.8%。渔业纯收入人均33.47元,同比增加18.39元。家庭经营中的第三产业纯收入人均167.48元,同比增加20.25元,增长13.8%。二、安徽农民收入比较分析1、省内地区间比较 收入的增长在地区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淮北平原农民收入最低,收入增长速度最慢,“十五”时期淮北平原农民收入年均增长4.3%;沿江圩区农民收入最高,2005年人均2948.61元;皖西、南山区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最快,年均增速达8.5%。 “十五”时期安徽分地区农民收入增长情况表 单位:元2005年人均纯收入2000年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淮北平原2343189

4、44.3江淮丘陵268919646.5沿江圩区294919758.3皖西、南山区288719228.52、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2005年,安徽农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614元,“十五”期间,除2004年差距缩小58元外,其他四年差距都有扩大。2000-2005年安徽农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情况表 单位:元全 国安 徽差 值2005年325526416142004年293624994372003年262221274952002年247621183582001年236620203462000年225319353183、与中部省份比较“十五”期间安徽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中部省份的差距逐渐拉大,目前在中

5、部地区已处末尾。本文利用2005年农村住户年报资料,分析我省农民收入结构与中部五省(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山西)之间的差异,期望能够找出落后的原因。从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上看,安徽处于落后状态:比增速较近的湖北省少1.5个百分点,比增速最高的河南省少6.7个百分点。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绝对值比最近的河南省少230元,比最高的江西省少488元。 2005年安徽及中部五省主要收入指标增速图 从纯收入子指标的增速来看: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速安徽最低,比山西省低17.6个百分点;在本乡地域劳动收入增速只比湖南省高,比湖北省低27.6个百分点;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只比湖北省高,比河南省低10.8个百分点。2

6、005年安徽渔业收入增长迅速,但是渔业收入基数较低,人均只有33.5元,对农民增收影响不大。 2005年安徽及中部五省工资性收入指标增速图 2005年安徽及中部五省家庭经营收入指标增速图从农民主要收入指标对纯收入的贡献率来看:2005年安徽农民工资性收入对纯收入贡献率很大,达88%,家庭经营收入的贡献率只有7%,其中:第一产业纯收入贡献率为3.2%,比河南省低47个百分点。在第一产业纯收入中,我省农业、牧业纯收入同比下降对纯收入没有贡献;河南省农业收入的贡献率是41.6%,牧业收入的贡献率是7.6%。2005年安徽及中部五省主要收入指标对纯收入贡献率情况表指 标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山西1、工资

7、性收入88.061.431.589.052.963.12、家庭经营纯收入7.033.962.1-35.421.9其中:一产业纯收3.234.850.2-27.5-其中:农业纯收-33.341.6-18.2- 牧业纯收-7.6-0.7 渔业纯收13.01.40.51.82.0-二产业纯收-0.082.54.6-三产业纯收14.3-9.51.611.136.2三、安徽农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拉大的原因1、全省城市化、农村城镇化发展相对落后全国平均水平安徽人口有六千多万,全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07公顷左右。稀薄的土地难以承载众多的农村人口,农民要想增收,只有将大量的剩余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我省农

8、村剩余农村劳动力转移主要到东部地区,转移到中部,特别是本省城市的农村剩余农村劳动力所占比重较少,这和我省城市化、城镇化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相关。目前安徽城市化率只有百分之三十几,落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十个百分点,全省城市化、农村城镇化发展相对落后。我省大多数小城市、集镇由于规模过小,人口不足,基础设施落后,难以担当起城市化的重任,不仅无法吸引更多的企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进镇,而且还因为缺乏产业规划和产业分工,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企业重复建设和结构趋同,导致资金和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非迁徙(离乡不离土)的农民外出务工,虽然对拉动近几年农民收入的增长贡献较大,但由于全国劳动就业形势总体上比较严峻,劳动力

9、市场供求矛盾比较突出,城市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需求很难再有快速的增长,加上农村劳动力自身文化素质较差、劳动技能较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劳务输出作为我省农民持续增收的进一步发挥。因此,从较长期的角度看,推动我省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日益紧迫。2、工业化水平相对落后,缺少规模大的农业深加工龙头企业要加快发展我省城市化、城镇化水平,没有较高的工业化水平作为支撑是不行的。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来看,大多数国家的城市化是与工业化同步推进的,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在城市化过程中促进工业化。目前,安徽省工业化水平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然较低,缺少规模大的农业深加工龙头企业,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民共同致富

10、。3、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较缓由于我省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水平较低,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相对较缓,农民从二、三产业产业得到的收入较少。我省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的发展受制于农村城镇化发展进程。近几年,我省加快了农村城镇化发展速度,但由于原来城镇的底子较薄,城镇的规模一般都较小,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不高,消费能力不足,这都是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2005年我省农民从二、三产业得到的收入人均221元,与上年相比,只增长2.8%。与2000年相比下降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一部分二、三产业经营户因行业不景气或竞争激烈转为外出打工,致使二、三产业收入下降。二是由于从事建筑业的农户多数在外地从事装潢,剩下

11、人员由于技术工艺水平低下,缺乏市场竞争力,一些稍大一些的建筑工程被外地人承包,2005年来自于建筑业纯收入同比下降17.6%。四、促进我省农民增收的对策建议1、大力发展我省城市化(城镇化)水平,把它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来抓要把城市化(城镇化)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之一,积极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基础,城市化是与工业化相伴而生。没有工业化的支撑,就不可能有城市化。其次,要积极探索户籍制度改革,尽早消除城市化发展的体制障碍。可从部分中小城市开始,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放开对城市户口的限制,给农民自由迁徙权,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使其真正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为农民进城

12、务工经商、安居乐业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同时积极建立起新型的、市场导向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允许农民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入股、租赁、转让,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推动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流动,把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逐步解放出来,最终达到减少农民、致富农民的目标。2、大力发展农牧渔业深加工龙头企业我省是农业大省,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产品。对农业资源和产品的深加工,可以取得较高的利润,从而更快地促进农民增收。在发展农牧渔业加工企业过程中,要对少数区域性龙头企业进行政策倾斜。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可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3、促进我省淮河以北地区农民增收我省淮北平原地区农村人口众多,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对较低,

13、如何促进这个地区农民致富,对我省农民收入水平影响较大。可以考虑利用淮河流域地区煤炭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农村工业,带动更多的农民增收,从而提升全省农民收入水平。安徽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收入问题研究 采编:天津 添加时间:2007年4月2日 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发轫于凤阳县小岗村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到肇始于、成熟于安徽的农村税费改革,“安徽模式”一次次走向全国,造福中国农村。以安徽为蓝本的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收入问题研究,对农业大省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在充分调研和占有大量调查资料的基础上,以安徽为研究原点,对安徽农民收入变动特征、分配差异现状及增长的制约因素,运用计

14、量模型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方法进行实证研究,以期得出相应的科学结论,进而提出新农村建设中不断提高农民收入的政策思路,以供各级领导及有关决策部门参考。 一、农民收入变动的纵向研究:波动增长、增幅趋缓、来源结构变化显著 (一)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安徽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13元,提高到2005年的2641元,年均增长12.4%,大致经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1年农民收入超常规增长。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极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13元增加到246元,年均增长29.6%。 第二阶段,19821991年农民收

15、入呈波动缓慢增长。体制改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逐渐减弱,家庭经营收入已不能维持高速增长;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逐年攀升,农业增产不增收的矛盾突出,期间农民纯收入年均增长9.0 %;1991年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农民纯收入下降17.3%。 第三阶段,19921996年农民收入高速增长。乡镇企业从治理整顿中显露生机,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快速发展;国家连续两次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农业增产不增收的矛盾缓解,农民收入增速较快回升,年均增长29.2%。 第四阶段,19972000年农民收入增速持续下降。农产品供求形势发生根本变化,增产不增收成为主要矛盾,农民纯收入增速持续下降。其中1998年增幅为3%,1999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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