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同安镇平山村委丹竹冲村至白寿岭村大岭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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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广 西 嘉 华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咨 询广 西 嘉 华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有 限 公 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 目 名 称项 目 名 称 : 平 乐 县 同 安 镇 平 山 村 委 丹 竹 冲 村 至 白 寿 岭平 乐 县 同 安 镇 平 山 村 委 丹 竹 冲 村 至 白 寿 岭 村 大 岭 道 路 工 程村 大 岭 道 路 工 程 项 目 编 号项 目 编 号 :JH2017JH2017- -0707- -2121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司 20172017 年年 0 08

2、8 月月 1818 日日 1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17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19 第五章 合同书及合同基本条款. 21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58 2 第一章第一章 竞竞争性谈判争性谈判公告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同安镇人民政府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平乐县同安镇 平山村委丹竹冲村至白寿岭村大岭道路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乐县同安镇

3、平山村委丹竹冲村至白寿岭村大岭道路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 JH2017-07-21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平乐县同安镇平山村委丹竹冲村至白寿 岭村大岭道路工程,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709736.59 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 6%的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含 30

4、%)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 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 库2004185 号) 的规定, 计算机设备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输入输出设备 (激 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 、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

5、荧光灯镇流器) 、生活用电器(空调机、 电热水器) 、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 、电视设备、视频监 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独立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 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资质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 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

6、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 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7 年 08 月 21 日公告发布之时至 2017 年 08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止。(法定假日及周末除外)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 年 08 月 21 日公告发布之时至 2017 年 08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止。 (法定假日及周末除 外) 2.售价:250 元。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

7、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竞争性谈判 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谈判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件回执码。 九、竞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零玖拾柒元(¥7097.00)(须足额交纳) 。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09 月 01 日 10 时 30 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方式转 3 账缴纳,谈判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17 年 09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30 分, 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回执码和 询

8、价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 ,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 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四楼) 02 号开标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电子谈判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桂林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 。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平乐县同安镇人民政府;地址:桂林市平乐县; 联系人及电话: 卢福才,0773-7696629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9、:桂林市西凤路 4 号; 项目联系人:黄珊珊,联系电话:0773-788010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平乐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08 月 19 日 4 第二章第二章 供应商供应商须知须知 供供 应应 商商 须须 知知 前前 附附 表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乐县同安镇平山村委丹竹冲村至白寿岭村大岭道路 工程 项目编号:JH2017-07-21 2 3 供应商资格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 注册, 独立法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10、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 拟投入本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以上 (含 贰级)资质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采购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 4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 费用。 4 13 谈判报价及采购预算总 金额 本工程总造价经平乐县财政性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本工程总造价经平乐县财政性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预算总造价预算总造价 为为 70

11、9709736.59736.59 元元,工程预算价工程预算价为为 592064.02592064.02 元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为为 15922.43 元元,规费规费为为 31415.88 元元,增值税为增值税为 70334.26 元元,工工 程上限控制价为程上限控制价为 562460.8562460.82 2 元元(即为预算价即为预算价9595% %),不含不含安全文安全文 明施工费明施工费、规费规费、增值税增值税。竞标报价不得竞标报价不得超出工程上限控制价超出工程上限控制价, 否则否则,竞标报价无效竞标报价无效。 13.2 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

12、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5 未书面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6 15 保证金 15.1 保证金的金额:柒仟零玖拾柒元(¥7097.00) 。 15.2 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15.3 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 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

13、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 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均视为无 效,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 妥善安排 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7 16.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 。 8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 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 、 “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 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 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

14、、 5 “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单位名称。 9 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 标记 16.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 、 “副 本”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 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 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 16.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平乐县同安镇平山村委丹竹冲村至白寿岭村大岭道路 工程 项目编号:JH2017-07-2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 2017 年 09 月 01 日上午 10 时

15、 30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 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16.7 竞标人公章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 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 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 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 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1 18.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及递交起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09 月 01 日 10 时 30 分,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 年 09 月 01 日 09

16、时 30 分至 10 时 30 分。 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和投标保 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 ,将投标文件密封 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2 号开标室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 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 ,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 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2 18.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2 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 西辅楼四楼) 13 19.1 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共 3 人,其中采 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14 19.2 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19.2.1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9.2.2 谈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四楼) 19.2.3 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 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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