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收取跨年度租金如何做纳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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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顿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复制必究 1一次性收取跨年度租金如何做纳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及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根据这条规定,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基本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即只要是当期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到都要作当期收入。不属于当期收入的,即使收到款项,也不作为当期收入。但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又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根据第十九条规定,企业预收的租金收入,要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确认收入。针对上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对租金收入的确认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即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出租方如果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3、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对纳税人取得的租金收入,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的解释,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确认上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确认收入。即出租方按照交易合同或者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此项规定适用于出租方与承租方虽然签订了跨年度租赁合同,但是合同约定租金不是提前一次性支付的,而是分期支付或者在租赁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情形。二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即出租方对提前一次性收取的租金,高顿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复制必究 2可以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按照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这项规定适用于出租方

4、与承租方既签订了跨年度的租赁合同,同时又明确了租金必须是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情形。综上所述,纳税人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在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时间上,应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税务处理,而不是由纳税人自由选择。因此,在上例中,出租方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租金收入,应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按照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即2011年确认租金收入为40万元,2012年至2015年每年确认租金收入80万元,2016年确认租金收入为40万元。营业税政策规定及税务处理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

5、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第二十五条进一步明确,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由此可见,预收租金缴纳营业税采取的是收付实现制,上述企业在2011年5月与另一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于2011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收取5年的租金。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即纳税人在2011年12月20日不论是否实际收到租金,都应

6、在2011年12月份就5年的租金收入一次性申报缴纳营业税20万元(805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在征收营业税的同时一并征收。印花税政策规定及税务处理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上例中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同时在2011年5月签订租高顿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复制必究 3赁协议时,分别按租赁协议标的的5年租金金额一次性缴纳印花税4000元(400万1)。房产税政策规定及税务处理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够明确。有的地区规定,将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按月分摊申报缴纳房产税。也有的地方规定,对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应在收取租金的次月,就取得的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但对到税务机关*发票的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应当在税务机关*发票时,按照代开票发票金额,一次性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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