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意大利存款和贷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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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发行人对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含的信息承担责任。 在进行所有合理调查后, 发行人确认,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含的关于发行人及本集团的陈述在重要方面不含 任何不真实陈述,未遗漏任何作出陈述所必要的重要事实,且结合作出时的情形,不具有误导性。本 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及本集团的观点及意图均为真实阐述,并已考虑所有相关情况,且建立在合 理假设之上。就本期债券发行,未遗漏任何关于发行人、本集团或本期债券的可能导致本募集说明书 中任何陈述在重要方面产生误导性的其他事实。 根据意大利 1996 年 4 月 1 日第 239 号立法令及其随后的修订,发行人将对本期

2、债券项下的利息 征收税率为 26%的意大利替代税(imposta sostitutiva) 。根据意大利共和国与相关债券持有人居住国之 间可适用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非意大利居民债券持有人可能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适用低于 26%的 税率。 为要求发行人在征收替代税 (imposta sostitutiva) 时适用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降低后的税率, 非意大利居民债券持有人必须向税务文件代理机构(即上海清算所)提交特定税务文件,使税务文件 代理机构不晚于每个利息支付日前的 10 个工作日( “税务文件提交截止日期” )收到该等税务文件的 纸质原件。通过购买本期债券,该债券持有人被视为已同意并认可

3、税务文件代理机构传送该等税务文 件并向发行人披露债券持有人的信息, 以便发行人向相关意大利政府机关提供该等债券持有人的信息。 更多信息请见第十三章“本期债券税务相关问题分析” 。如果债券持有人未能在税务文件提交截止日如果债券持有人未能在税务文件提交截止日 期当日或之前提交该等税务文件或未能充分遵守本募集说明书所载相关要求, 该等债券持有人将无法期当日或之前提交该等税务文件或未能充分遵守本募集说明书所载相关要求, 该等债券持有人将无法 根据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适用适用降低后的税率,而将以降低后的税率,而将以 26%的税率适用替代税(的税率适用替代税(imposta sostitu

4、tiva) 。 2019 年年意大利存款和贷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债券(第一期)意大利存款和贷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发行人:意大利存款和贷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存款和贷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Cassa depositi e prestiti S.p.A.) 注册地址:意大利罗马市 Via Goito, 4, 00185(Via Goito, 4, 00185, Rome, Italy) 牵头主承销商及牵头簿记管理人牵头主承销商及牵头簿记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簿记管理人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簿记管理人 国家开发银行 高盛高

5、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5 日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意大利存款和贷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 (银函2019143 号)的批准以及发行人董事会的批准,意大利存款和贷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拟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人民币 50 亿元)的债券。现发行 人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 2019 年意大利存款和贷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债券 (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 。 本期债券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

6、发行。 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前, 应当认真阅读本募 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人民银行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 并不表明中国人民银行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 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作出任何判断。 本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符合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 定及其他适用的法律、 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对本期 债券发行的批准, 并结合了发行人的实际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发行人的基 本情况以及本期债券发行和认购的有关资料。在进行所有合理调查后,发行人确认,截至本募集 说明书封面

7、载明日期,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含的关于发行人及本集团的陈述在重要方面不含任何不 真实陈述,未遗漏任何作出该等陈述所必要的重要事实,且结合作出时的情形,不具有误导性。 发行人未指定或授权任何个人或实体提供本募集说明书不包含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 任何陈述。若存在任何疑问,投资者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商、法律顾问、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 本募集说明书的交付或任何与之相关的销售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表明, 在本募集说明 书封面载明日期或本募集说明书被最新修订或补充的日期之后,发行人相关事项没有任何变化, 或发行人财务状况没有发生任何不利变化, 也不表明任何与本期债券相关的其他信息在该信息提 供日期

8、或文件中指示的日期之后的任何时间依然正确。 凡通过认购、 受让等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行为, 均视同持有人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对各 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募集说明书的分发及本期债券的发行或销售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限制。 发行人和牵头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单独及合称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要求本募集说明书的接收人 应熟悉并关注该等限制。 主承销商或发行人均不对本期债券投资者的投资在任何适用法律下的合法性进行说明。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均应当有能力承受在不确定期限内投资本期债券的经济风险。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主承销商均不对其在本募集说明书或其他说明中作出或意图作 出(或代表主承销商作

9、出)的有关发行人或本期债券发行的内容承担责任。因此,每位主承销商 不承担在其他情况下其可能需要承担的有关本募集说明书或任何其他声明的任何侵权法或合同 法或其他(前文作出不同规定的除外)类型的责任。本募集说明书或任何财务报表均非旨在提供 任何信用或其他评估的基础, 且均不应被认为是发行人或任何主承销商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任何财 务报表的接收者购买本期债券的推荐。 每位投资者拟购买任何本期债券时均应自行确定本募集说 明书包含信息的相关性, 其对本期债券的购买应建立在必要的调查之上。 任何主承销商均不承担 在本募集说明书拟作出的安排所持续的期间内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或其他事项进行审阅的责任, 3 也不承担

10、向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提供任何主承销商可能关注的信息的责任。 任何 主承销商(或任何主承销商各自的关联方、董事、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人、代表、顾问及其任 何控制人)均不承担任何由于使用本募集说明书或其相关内容或其他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任何损 失。 有关销售限制的声明有关销售限制的声明 本期债券尚未且将来也不会根据经修订的 1933 年美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美国证券法美国证券法 ”) 进行注册。 本期债券不得在美国境内发售或出售, 除非根据 美国证券法 豁免了相关注册要求, 或者用于不受美国证券法限制的交易中。本期债券根据美国证券法S 条例(以下简称“S 条例条例”) 仅在美国境外的离

11、岸交易中向非美国人士发售。 本期债券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在美国境内、 其领土或领地内发售、出售或交付,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美国人士(S 条例中的定义)的 账户或为任何美国人士的利益而发售、出售或交付本期债券,除非获得美国证券法对注册要 求的豁免并遵守美国任何州和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所有适用的证券法。 此外,直至发行开始之日起 40 天之后,承销商(无论是否参与发行)在美国境内发行或出 售本期债券可能违反美国证券法的注册要求。 在任一司法管辖区, 如果该要约或要约邀请在该司法管辖区内属不合法, 则本募集说明书不 构成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在该等司法辖区内发出的认购或购买本期债券的要约, 或者其发出或代表

12、 其发出的要约邀请。 本募集说明书或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任何其他信息均不应被视为发行人或主承 销商对任何潜在投资者购买任何本期债券的建议。 考虑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对发行人的财务 和其他状况、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以及发行人的信用进行自己的独立评估。 有关本期债券项下利息支付的意大利税务事项的提示声明有关本期债券项下利息支付的意大利税务事项的提示声明 根据意大利 1996 年 4 月 1 日第 239 号立法令及其随后的修订,发行人将对本期债券项下的 利息征收税率为 26%的意大利替代税(imposta sostitutiva) 。 根据意大利共和国与相关债券持有人居住国之间可适用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13、,非意大利居 民债券持有人可能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适用低于 26%的税率。为要求发行人在征收替代税 (imposta sostitutiva)时适用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降低后的税率,非意大利居民债券持有人必 须不晚于税务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向税务文件代理机构提交特定税务文件。 更多信息请见第十三章 “本期债券税务相关问题分析” 。 如果债券持有人未能如果债券持有人未能在税务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提交该等税务文在税务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提交该等税务文件或未能充分遵件或未能充分遵 守本募集说明书所载相关要求,该等债券持有人将无法守本募集说明书所载相关要求,该等债券持有人将无法根据根据避免双重

14、征税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适用适用降低后的税降低后的税 率,而将以率,而将以 26%的税率适用替代税(的税率适用替代税(imposta sostitutiva) 。) 。 关于替代税(imposta sostitutiva)及税务文件提交的详细信息请见第十三章“本期债券税务 相关问题分析”“二、意大利” 。 上述段落使用的术语的含义与第十三章“本期债券税务相 关问题分析”“二、意大利”中含义相同。 有关发行人适用的会计准则的提示声明有关发行人适用的会计准则的提示声明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本集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年

15、12月31日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以下简称“IFRS”) 4 编制。投资者在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时应当一并阅读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 本集团的财务年度于每年 12 月 31 日结束。 有关在本募集说明书中使用意大利法律词汇的提示声明有关在本募集说明书中使用意大利法律词汇的提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包含若干字词及陈述是根据意大利有关立法予以定义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 章“本期债券性质”、第十章“发行人受监管和治理情况”及第十七章“发行人律师的法律意见”中有 关意大利法律的内容) ,该等字词及陈述可能与中国法律赋予的释义有差别。在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时,投资

16、者应参考相关意大利立法对该等字词及陈述的释义;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意 大利法律顾问。 有关发行人可选择提前赎回本期债券的提示声明有关发行人可选择提前赎回本期债券的提示声明 在出现本期债券的条款和条件规定的相关情形时,发行人可以自行选择根据第五章“本期债 券情况”中的“提前赎回”一节中的相关条款赎回本期债券。有关本期债券提前赎回的相关风险, 请参阅第四章“风险因素”中“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提示”下的“发行人提前赎回债券的风险”。 有关前瞻性陈述的提示声明有关前瞻性陈述的提示声明 发行人已在本募集说明书中纳入了含有诸如“将要”、“将会”、“目的是”、“可能”、“认为”、 “期望”、“预期会”、“将继续”、“预计”、“有意”、“计划”、“将来”、“目标”、“应当”、“能够”、“可 能”、“可以”等词语或词组和类似表达或该等表达的变形词的具有前瞻性陈述的声明。 有关发行人或本集团的预期财务状况、业务、战略、计划、预期和目标的所有陈述均为前瞻 性陈述。实际结果可能由于与发行人对于(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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