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第四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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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 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 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3、企业必须依法设立,4、投资人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负责,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 发生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

2、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申请,2、工商登记,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者,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15日内 作出登记决定,1、由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2、业主的个人身份证明,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独资企业登记时提交的文件:,独资企业自登记核准并领取个人独资企业 营业执照之日起成立,案例分析:,沙河口区的张某,原系某家电子企业技术人员,20

3、03年3月 初辞职,并于当月15日向所在地工商局申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 登记。他申请登记的有关事项如下: 1、经营场所为高尔基路18号; 2、经营范围为家电销售、维修; 3、现金1000元作为出资; 4、企业名称为“远清家电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张某提交了相应的文件资料如产权证、身份证,4月3日,他 接到了工商局电话,告知不予登记。,问题:工商局不予登记是否合法?通知有否问题? 为什么?,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程序,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应当在清算前15日通知债权人或公告,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则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2、财产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

4、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注意:,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 业存续其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 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清算后的债务清偿,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 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前提: 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 在时间上,限定于申请设立企业登记时,而不是其后实际意义上的家庭经营。 在形式上,应当是在设立申请书中载明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财产出资,或者在有关的证明文件中注明。 如果不能提供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确切证明的,司

5、法机关在处理纠纷时不能用其家庭共有财产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六、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及权利和义务,1、不可投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商业活动的人 主要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 员及现役军人,(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或因违法经 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自 相关事实发生起未满三年,(4)个人负债较多,未能及时偿还者,2、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自营,(2)也可以聘请他人经营,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应与受托人或 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

6、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 范围。被委托的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独资企业的受托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正常行为收益归企业主, 损失由企业主承担。因失职造成企业财产、名誉损失的,要接受 企业主之处罚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企业主和被委托人之间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受托管理人依法不得实施的行为:,(1)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接受贿赂 (2)侵占企业财产 (3)挪用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 (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开帐户存储 (5)擅自以企业名义或财产为他人债务担保 (6)未经业主同意,经营与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未经业主同意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8)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9)其

7、他,200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 在法律上确立个体经济、私营企业社会主义市场主体资格的重要表现。顾勇是一家 国有企业的职工,近年来企业的效益连连滑坡濒临破产。他很想自立门户创建一家 独资企业,自己做老板。但是顾勇对个人独资企业法知之甚少,他根据自己的 理解和一些非官方途径了解到的信息,勾勒出欲设企业的大致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为“洁又惠”面点制作有限责任公司,自己为该企业董事长。听说独资 企业的注册资本只要1元钱,即象征性地出一点就可以了,所以资本暂定为400元, 外加一些碗筷、几把桌椅;而且注册资本越低,他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少。顾勇准备 借用一处即将拆迁的

8、街面房作为经营场所,到几个月后面临拆迁时再想办法解决经 营场地问题。 顾勇计划雇佣3名左右的职工,但支付的工资中不包含社会养老金、失业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等内容,这些项目由职工自己想办法解决。由于企业业务较少,没必要设 置帐簿、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又由于顾勇不太懂经营管理,所以他准备聘用一名经 理来管理企业;但是又需控制经理的权力,较重大的事项均由顾勇自己来决定。如果 经理在外代表企业所进行的活动超越其职权对企业不利的,则由该经理自行对外负责。 最后,独资企业不取得法人资格故无需登记,过几天去做一块企业的招牌挂在经 营场所即可开业了。 顾勇的以上想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案例分析,第四章 合伙企

9、业法律制度,一、合伙企业的概念,1、合伙的概念,合伙:两人或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的目的,相互约定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 愿联合,是一种合同关系。,2、合伙企业的概念,依照合伙企业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 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 险,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 经济组织。,对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于2006年8月27日修改。修改后的 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因此,除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可以向合伙 企业投资,成为对所投

10、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合伙人。,二、合伙企业的特征,(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及合法的法人组建; (2)以合伙协议为基础; (3)合伙人共同经营,相互为代理关系; (4)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合伙是非法人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的区别:,三、合伙企业的设立,1、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由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 地使用权等。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 用劳务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2、合伙企业的

11、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和达到共同经济目的而 达成的书面协议,记载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的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火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3、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1)订立合伙协议,(2)依约定履行出资义务,(3)进行设立登记,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 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 代理人的委托书、出资权属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

12、文件之日起20内作出登记决定,不予登记 的,应给予书面答复。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四、合伙企业的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的范围,(1)合伙人的出资,(2)合伙企业的收益,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除非 有合伙人退伙,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企业的财产。,3、合伙企业份额的转让,(1)合伙人之间转让 通知其他合伙人,(2)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 须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3)因法院强制执行的转让.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 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不肯购买,又 不同意将财产

13、转让给其他人的,依法办理该合伙人的退伙手续。,五、合伙人的权利,1、在财产上的权利 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履行出资义务后,即与其他合伙 人共同共有企业全部财产; 合伙人是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财产的共有人; 合伙人有权分配合伙企业每年度的经营收入 合伙企业经营效益好,需扩大投资规模时,合伙人有权优先投资;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将其财产份额转让他人。,2、企业管理权力,(1)合伙人作为合伙企业财产的共有投资人对合伙企业有 全面的管理权,(2)合伙人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重 大事项的表决采取一人一票的方式,(3)全体合伙人可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其他合伙人人

14、有权监督、质询,(4)合伙人可对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采取的重大事项的 决定行使单独否决权,六、合伙事务的执行,1、合伙企业事务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委 托少数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2、执行合伙人的权力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他们本身是合 伙人,有企业管理权;二是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授权,3、合伙事务执行人有诚信、谨慎管理的义务,因不轨行 为给企业造成损害要赔偿,4、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执行人权力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第三人,5、执行合伙人是其它合伙人的代理人,也是合伙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甲予以限制,凡 甲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5万元的合同,须经企业合伙人同意。 某

15、日,甲未经企业合伙人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乙签订了一份标 的额为20万元的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 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害,由甲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 B 该合同无效,但经企业合伙人追认后有效 C 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D 该合同无效,正确答案:A,七、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1)合伙企业的债务首先应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 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承当无限 连带责任。,(2)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部分,由各合伙人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担亏损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 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

16、责任。,(3)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担的比例,则由各合伙人平均 分担,2、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 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2)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 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3)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分额用于清偿,八、入伙与退伙,1、入伙,(1)入伙的程序,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 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 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新合伙人的权利与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 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退伙,(2)退伙的种类,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1)退伙的定义,自愿退伙: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 自愿退伙还可以分为两种: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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