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法规讲义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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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安全法律法规 重庆市安监局 高 级 经 济 师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任 荣 贵,安全工作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就是要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就必须珍惜人的生命;科学发展,就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构建安全社会。,预防为主: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主体化的事故隐患防范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 综合治理:遵循安全生产的规律,正视和针对安全

2、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重视安全隐患的广泛性和隐蔽性,针对安全事故的偶然性和突发性,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一、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一)法律依据: 1、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行业安全法规; 3、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09年6月) 发展是硬道理,安全稳定是硬任务; 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 发展是政绩,安全稳定也是政绩。 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 一手抓生

3、产,一手抓安全。 4、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市政府169号令)、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市政府225号令,2009年7月颁发),(二)责任划分及承担原则: 1、“一岗双责”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三谁”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 3、责任划分: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对分管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承担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4、失

4、职追责,尽职免责。,(三)实施责任追究的范围(要素): 1、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或安全指标严重超标; 2、重、特大未遂事故; 3、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不力; 4、谎报、瞒报事故; 5、工作严重失职渎职。 (四)需承担责任原因(属责任事故): 1、作业场所设施不合规定。 2、设备、器材不合标准。 3、未按规定配备劳保用品。 4、未按规定培训。 5、劳动组织不合理。 6、违章指挥。 7、冒险作业。 8、管理上的疏忽与失误。,(),(五)问责方式: 党政、安全监管部门: 共九种:取消评先评优、通报批评、书面检查、诫免谈话、公开道歉、调离现岗、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如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

5、经营单位: 警告、记过、降级降职、责令辞职、撤职、解聘、开除;行政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关闭、拘留。如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事故、隐患报告,(一)隐患报告:依据:安全生产法64、65、66条和302号令。 1、6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2、65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66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

6、,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国务院302号令:第21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二)事故发生报告: 1、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或其他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发生地县以上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3、安监部门按事故等级及时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三、安全监督管理,(一)监管部门、职责 、

7、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负有和负责安全的部门监管综合管理、专项监管; 、行政监察部门执法部门和当事单位公务人员。 、中介机构:评价、评估、认证、检测、检验; 5、检察机关:公诉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 6、社会公众:全面关注、社会监督; 7、新闻媒体:宣传、监督; 8、工会组织:监督法律实施、行使维权职责。,(二)监管方式: 1、一般性监管检查、巡查。 2、专门性监管针对重要环节和部位,按照专门规范进行定时、定项的监督检查。 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监测和等级评价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审验 专门机构对安全性能要求较高的产品进行检验和认证 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查 对六大高

8、危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专项整治:定时、定项、定责、定标准,(三)事故监督管理: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3、职工未受到深刻教育不放过 4、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分解落实;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及时消 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制定、实施应急救援预; (六)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五、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1、制定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 况;

9、 (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辨识与评价;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9)培训与演练。,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定期组织演练。 3、对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进行定期检测、维修保养和及时更换。,、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3)危险、有害因

10、素辨识; (4)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类及严重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7)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5、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基本职责: (1)启动预案、组织抢险; (2)按规定立即报告; (3)保护现场和有关事故证据; (4)配合事故调查和整改,组织恢复生产经营。,六、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 (一)、素质保障: 1、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素质、取得上岗资格。 。安全生产法规和本行业规章、规程、规范、标准 。本行业安全知识 。企业管理能力 。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知识 。安全生产责

11、任制,3、对从业人员要求: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4、特种作业人员: 。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定期审验:持证后10年内两年一审;10年后 4年一审,(二)、基础保障: 1、安全投入:安全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18条) 2、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24条) 3、安全许可准入安全论证和安全评价(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27条) 5、购置和教育职工正确佩带劳保用品(37条),(三)、管理保障: 1、安全警示标志(28条)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

12、所和有关设施设 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设备的安全管理。(29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危险品的安全管理。(30条) (1)特种设备、危险品容器、运输工具:专业厂家生产;专业资质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证或使用标志。 (2)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 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33、34条) (1)辨识确认、申报登记; (2)监测监控、制定预案; (3)定期评价、整改隐患; (4)落实责任、强化管理。,5、安全出口、通道的管理。(3

13、4条) 生产经营场所、员工宿舍、公众聚集场所出口: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禁止封闭堵塞。 6、爆破、吊装作业的管理。(35条) 专人现场管理,严格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7、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40条) 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职责,采取安全措施,专人检查协调。 8、租赁、承包的安全管理。(41条) (1)用途、资质; (2)签订安全协议; (3)纳入统一协调管理。,(四)、事故保障:三大经济政策 1、事前保障:企业提取安全费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2、事中保障:风险抵押金(六大高危行业及交通运输企业) 3、事后保障:工伤保险(基本保险)和责任保险(雇主、承运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14、,1、矿山:石油(原油) 每吨 15元; 天燃气 每千立方米 5元; 金属矿(露天)每吨 4元; (硐采) 每吨 8元; 核工业矿山 每吨 22元; 小型露天采石场 每吨 05元; 煤矿:大中型 五害 每吨 38元; 一般 每吨 25元; 小 型 五害 每吨 10元; 一般 每吨 6元。,2、建筑施工: 房屋建筑、矿山工程 按造价 2%; 电力、水利、铁路工程 按造价15% 市政、冶练、机电安装 按造价 1% 化工石油、港口航道 按造价 1% 通讯工程、公路工程 按造价 1%,3、危化品生产,年销售 1000万元及以下 按4%; 1000万10000万 按2%; 10000万100000万 按

15、05%; 100000万元以上 按 02%。 4、道路运输 客运业务 按 05%; 普通货运 按 1%; 危险品、特殊运输 按 15%。,使用范围,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应急器材、设备、安全防护用品; 3、安全检查、评价;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 5、安全技能培训、应急救援演练; 6、安全相关其他支出。,安全风险抵押金,范围: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缴存标准: 煤矿:年产3万吨以下 60万元; 39万吨 150万元; 915万吨 250万元; 15万吨以上,以250万元为基数,每增10万吨增缴

16、存50万元,累计达到600万元时不再增缴。,其他行业,小型企业: 30万元 中型企业: 105万元 大型企业: 160万元 特大型企业: 210万元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原国家经贸委、计委、财政部、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2003143号)规定执行。,安全保险,目的:规避政府风险,转嫁企业风险 基本险:工伤保险 保足保全:商业责任保险,按现行伤 亡赔 付标准保足。 现行赔付标准:本地区(省、市自治 区)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七、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一)、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4、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二)、从业人员的基本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佩带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 3、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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