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四)-3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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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商标权的利用,目录,注册商标的转让和转移,注册商标的使用,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商标权质押,1,2,3,4,当你走进任何一家麦当劳餐厅, 你会发现,一切都那么惊人地相似, 一样的装修,一样的着装,一样的 “喜欢你的光临”的口号,甚至一模一样的薯条和番茄酱的味道。 麦当劳的这种经营模式如果用商标法中一个法律术语对应的话,那就是商标的许可使用。 麦当劳的这种许可使用伴随的是严格的质量体系标准,从哪些地方能开店,到货源供给质量的保证,再到烹饪味道的控制,都有一整套严格的质量标准可循,这恰恰就是麦当劳的成功之处。,一、注册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使用 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2、,或为了商业目的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法T44,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 商标的正确使用 1.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 2.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加标识。 3.防止商标显著性特征的退化。,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使用许可的概念及意义 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其注册商标。 意义: 有利于企业促销增利,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产品; 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使用许可的方式和种类 合同许可 根据被许可人使用权的效力范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分: 普通许可 排他许可 独占许可 其他方式的许可 商标许

3、可使用不得强制进行,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商品质量控制 许可人 被许可人 商标权的维护 许可人的义务 使用许可合同的管理 通过备案制度实施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T11,规定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局不予备案的10种情形。,三、注册商标的转让和转移,注册商标的转让 概念 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 方式 可连同转让,也可单独转让 权利转移要件 签订书面合同,注册登记,公告后被受让人享有权利。 限制 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联合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 受让人有保证注册商标商品质量的

4、义务。,三、注册商标的转让和转移,注册商标的转移 指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商标权利转移。 移转的情况: 注册商标依继承而转移; 企业合并、被兼并,其商标权由合并或兼并的新企业继受。 限制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四、商标权质押,含义 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人或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法T75规定了可以质押的权利 商标专用权的质押

5、属于权利质押 条件 出质商标应当是有效注册商标 没有“限制转让”的情形存在 对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四、商标权质押,办理 商标局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 质押登记的申请 出质人和债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向商标局申请质押登记,并提交相应的文件。 质押登记的撤销、变更 有下列情形的,登记机关应撤销登记: 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 发现有不予登记的原因的; 质押合同无效的。,第五章 商标权的保护,目录,法律责任及执法措施,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商标侵权行为,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1,2,3,4,一、商标权的保护范围,1.以制止

6、混淆确定保护范围,混淆是指已经或可能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及有关方面发生误认。 狭义: 指商业来源的混淆,即公众可能对商品或服务的出处产生错误,将假冒者的商品或服务误认为是商标权人的商品或服务。 广义: 除了来源、出处的混淆之外,对商品或服务的其他方面产生相同性的误认。 认定侵害是否实施了商标侵权行为,视其使用的商标是否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任伟两者之间有某种联系而定。 采用广义混淆的标准。,1.以制止混淆确定保护范围,混淆的认定 主观标准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客观标准 商标的相似程度和商品的类似程度。 商标自身的显著性和知名度,2.以反淡化确定保护范围,淡化 商标淡化是指未

7、经权利人许可,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在其他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从而减少、削弱该驰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 表现形式 冲淡 指无权使用人将相同或近似商标使用在与驰名商标商品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从而使该驰名商标与其商品之间的特定联系弱化。 玷污 指一个商标被用于某些服务或商品上或用于某种环境下,有可能使该商标的良好信誉被贬低、毁损。,二、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指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或妨碍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并可能造成消费者产生混淆的行为。 法T52,规定了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使用侵权 销售侵权

8、 标识侵权 更换商标 其他侵权行为,1.使用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使用侵权行为的情形: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2.销售侵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不以主观上的“明知”或“应知”为侵权构成要件。 在“明知”或“应知”销售的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时,才须承担赔偿责任。 “明知”或“应知”的认定: 采用过错推定的方式 由行为人通过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来证明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如果不

9、能证明,即推定有过错。,3.标识侵权,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具体包括三种情况: 未经商标权人授权和委托制造其商标标识; 虽有商标权人的授权或委托,但超出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4.更换商标,又称反向假冒、产品替代,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认定反向假冒侵权行为应注意: 须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换商标; 反向假冒与贴牌生产? 更换商标的行为须发生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尚未到达消费者。 反向假冒与商标用尽?,5.其他侵权行为,将商标作为其他商业标志使用的 法

10、例T501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 法例T502 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5.其他侵权行为,将企业名称作为商标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T11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将商标作为域名注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T13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

11、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如,飞利浦诉蒋海新注册域名商标侵权案,三、法律责任及执法措施,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当事人协商 协商不成: 司法途径; 行政执法; 若当事人已起诉,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则不再就同一当事人的同一商标侵权纠纷立案受理; 若工商机关先受理: 行为人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的损害未受相应处罚: 法院仅就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审理: 若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向工商部门请求处理,又向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应受理。 法院受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已经工商部门处理的,法院仍应当就争议事实进行审查。,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三、法律责任及执法措施,执法措施 行政执法措施 现场检查

12、; 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采取查封、扣押侵权物品; 诉讼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 诉前临时措施; 诉前责令停止有关行为; 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三、法律责任及执法措施,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停止侵权行为 赔偿损失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刑法T213、214、215 假冒注册商标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伪造、擅自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四、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1.未注册商标的保护,禁止注册和使用 法T131: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法T31:未注册商标具有一定影响的 法T15:抢注或使用未注册商标 先使用权 应符合条件: 在他人申请注册前,已对该商标进行实际使用并

13、持续一定时间; 在他人商标注册前,先使用的商标已在市场上有一定影响,为相关消费者所知悉; 继续使用的范围应限于原使用商品上; 继续使用必须基于善意。 其他法律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T5,2.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其他国家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情况 法国 在1857年的商标法中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没有涉及,但法国法院却早已有过对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的判例。 1964年,法国的商标法增加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条款,商标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符合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的规定。这时的法国和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均采用驰名商标的相对保护主义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 1992年法国颁布了知识产权法典接受了淡化理论,并且规定“在与注册中指定

14、在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著名商标给商标所有人造成损失或者构成对该商标不使使用的侵害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美国 适用使用原则的国家,其商标保护情况较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特殊。在美国商标保护制度中,各州的反淡化法发挥了重要作用。,2.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立法较晚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对驰名商标的扩展保护主要体现: 拒绝注册或撤销注册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 禁止作为商号登记 禁止作域名注册 保护范围 如果是注册的驰名商标,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可扩大到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即跨类保护,标志的范围可延伸到商标外的其他商业标志。 如果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给予注册商标同样的保护。,驰

15、名商标与名牌的区别,不同领域的两个不同概念,驰名商标与名牌的区别,近几年,随着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进展,各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也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使驰名商标在解决国际间商标权利纠纷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驰名商标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在驰名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在现代社会,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已不仅仅注重质量、外观等,而且讲究品位、魅力和时尚。商标凝聚着文化、品位、时尚,代表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因此,在科技日益发达、知识和信息不断膨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商标本身蕴藏着巨大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驰名商标与中国著名商标的区别,中国著名商标并非法律概念,因此也没有任何的认定标准和认定条件。如果一个企业自称是中国著名商标,除了涉嫌虚假宣传,也没有什么问题的。而驰名商标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有一定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 一般情况下,著名商标的叫法是指省级工商局认定的省著名商标,表示在省内具有同中国驰名商标相同法律效力。 驰名商标的认定目前分为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行政认定是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司法认定则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来认定。,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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