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基层纪委案件查处的难点及对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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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形势下基层纪委案件查处的难点及对策温家宝总理强调,“查办案件是反腐败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手段。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要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这一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指明了方向。严肃查办违纪案件,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党的纪律,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是干部群众评价反腐倡廉成果的重要标志。然而,面对反腐败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查办案件工作也遇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约束着查办案件工作的深

2、入开展。一、 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所面临的难点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分析近几年的办案实践,我们认为影响当前查办基层案件的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源不畅,线索量少质差。近年来的办案实践表明,举报线索量少质差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查办案件工作的瓶颈。对于案件查办工作来说,当务之急是解决案件来源问题。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主要是通过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等渠道获取的。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违法违纪的行为越来越隐蔽,通过常规的审计、检查很难发现线索;作为举报主体的群众,也因违法违纪行为的秘密化,难识“庐山真面目”,从举报信件看,绝大多数内容空洞,无明确线索,不具有可查性。二是案件查处难,初查工作阻

3、力大。秘密初查、快速初查历来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突破案件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初查工作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尤其是办案人员身处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经常与违纪人员和腐败分子面对面较量,生活清苦,工作辛苦,办案艰苦,心灵痛苦,难免有思想顾虑和这样那样的想法。特别是乡镇办案,因办案人员和违纪人员同处一个县域,本乡本土,通过同事、同学、同乡、亲戚朋友、领导部属等都可能找到联系,说情、劝阻时有发生,更有甚者通过电话、传话等方式威胁、恐吓办案人员或家属。从违纪人员的构成看,违纪人员多为部门、单位的领导和重要岗位掌握重要权力者,因而查办案件必然要得罪这些人,有些案件虽然得到了查处,但办案人员仍担

4、心事后受到打击和报复。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怕查办案件“拨出萝卜带出泥”,有些怕影响单位形象或声誉,有些怕影响个人升迁,因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阻挠和干扰办案,或者不予支持,不予配合,增加办案难度。三是人难找,证难取。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人的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大。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缺乏相应强制措施,找人难、人难找的问题比较突出,办案人员有时费尽周折,通过各种途径找到有关当事人后,不愿配合,办案人员只能无功而返。另外,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的思想呈多元化趋向明显,在案件知情人中普遍存在不管闲事、不说闲话、不说真话、不愿作证的现象,使案件调查取证更难。从而对查办

5、案件工作构成消极影响。往往是调查人员人尚未离开,各类“信息”便快速传递到被查对象。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初查工作中,时常会遇到一些意料不到的问题,遇到的各方面的干扰和阻力较多,有时甚至会使我们的初查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四是违纪手段多元化,处理定性难。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违纪的手段逐步向隐蔽化、边缘化、“合理化”方向转变,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精于此道,千方百计钻法律、纪律、政策的空子,一些违纪违法人员在政策和法律的边缘找空子钻,与法纪打“擦边球”,谋取所谓“合理、合法”利益的行为多了,如一些违纪违法行为并不表现为直接贪占,而是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另外,有的在体制

6、、管理漏洞上做文章;有的通过暗示、代收、出具“借条”等,明借暗受、假退真收。特别是违反财政金融等其他经济类型案件相应不断增加。有的行业、单位凭借其垄断地位成立协会、中介机构等,强行收取会费、服务费,用于公用经费支出;有的领导干部通过各种形式为职工滥设奖金、福利项目,达到既为自己谋取了利益,又减少了受到纪律法律制裁的风险;有的干部打着争取资金、招商引资的旗号,大肆挥霍浪费,吃喝嫖赌都用公款支付,还美其名曰“笼络感情、加大亲商力度”;有的基层党员干部为了达到拿奖金福利的目的,借促进工作之名,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五是调查手段单一,办案装备较差。随着各类新类型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不断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

7、关的办案人员将面临着查办方式和手段的考验。当前违纪违法人员的层次向知识化转变,大多具有一定学历、一定知识水平,层次越来越高。即使是一些普通案件,其作案的手段也非常高明,更加狡猾和复杂。如案前精心策划,案中不留痕迹,案后销毁证据,调查期间“零口供问题”日益突出。违法违纪人员的高智能化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外围调查、证据的取得。然而,由于办案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交流少等原因,县级纪委查办案件的外出取证主要手段长期仍然停留在传统的“一张纸、一支笔”上, 办案的设备更新跟不上,手段单一。办案通信联络没有通信费,外出办案吃饭住宿缺少经费。有时甚至连办案必备车辆和办公场所等都不能保障,电脑、扫描仪、录音笔等专业

8、化较强的办案装备更是无从谈起。办案手段滞后,经费等保障困难。直接影响办案工作开展。 六是办案力量不强、办案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首先是人员不足。一是虽然单位都明确了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但绝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兼任了其他职务,分管多项工作,主动发现和查处案件上的精力很有限;二是业务素质偏低,主要是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人员调整频繁,新同志多,有的工作不到一年就调整了,尽管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够熟悉,缺少查案的基本功,更谈不上办案经验,主观上造成案件查处工作的低效率。有时一个线索,办案人员由于个人素质低,根本不懂谈话技巧,反复调查好几次,都没有弄明白,被调查人反而把调查的意图搞得清清楚楚,导致编造假

9、象来对付,最终无法认定,导致案件无法查办;三是专业知识缺乏,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带有相当的隐蔽性,谋取私利的手段也五花八门,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普遍缺乏,有的对如何查处违纪案件无从下手。办案人员的知识面窄,业务能力不全面,可以说有的人基本是什么都不懂,这类办案人员在办理普通的违法违纪案件时,还能勉强适应,一旦遇到涉及工程、财税等新类型案件时,不借助专业部门的力量就寸步难行;面对会计账本时,没有目标,不知在看什么,当面对着电脑,查看电子单证时就更无从下手。可以这样讲,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办案队伍,严肃查办违纪案件就是一句空话。二、 新形势下案件查处的对策及措施一是着力完善案件线索的

10、发现机制。针对当前案件线索趋少,发现渠道较窄的实际,要着力在以下三方面完善案件线索的发现机制。首先是要建立重大案件线索信息库,多角度收集案件线索。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在信访调查、执法监察、专项审计、组织考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逐个进行分析评估,对可查线索,及时制订调查方案,配强配优力量适时进行快速初查、秘密初查。其次是要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要充分利用办案人员的各种社会关系,多层次、多角度了解和排查各类线索,定期到各方面反馈的线索进行集体“会诊”,从中发现有效线索。再次是要健全执纪执法机关工作联系制度,努力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通过定期召开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切实加强与检察、法

11、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执纪办案情况,充分发挥执纪办案工作的综合效果。二是着力完善查办案件的激励机制。突出查办案件的主导地位,努力做到三个倾斜,着力完善查办案件的激励机制。在领导精力上向办案倾斜。牢固树立“不查办案件就是失职”的思想,把查办案件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长抓不懈。案件特别是大要案一旦上手,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为查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加大对办案人员的关心和支持,既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设身处地为办案人员着想。关心办案人员的疾苦,理解办案人员的辛酸,及时发现和解除他们的顾虑和困惑

12、。在后勤保障上向办案倾斜。在人员配备、经费使用、装备配备上优先考虑办案一线,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不断改进办案手段,逐步提高办案人员办案期间的生活待遇。要搞好办案保障。办案保障是办案工作的物质基础,在现有的财政现实保障情况下,在纪检监察机关经费的使用上,要适当向办案工作倾斜,把仅有的经费用在刀刃上,解决办案中亟待解决的难题,逐步增添办案设备器材,改善办案条件。三是充实办案队伍,增强办案活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应当高度重视办案队伍建设,一是选优配强。把优秀的人才选配到办案队伍来,给锻炼机会,分任务、压担子,使聪明才智能得到发挥,配齐配强办案队伍,保证有人能干事。二是加强交流。在干部提拔任用、交流中优先考虑一线办案人员。把办案优秀的同志及时提拔重用。使他们更加全面和成熟,全面调动积极性,保证有人爱干事。三是严格管理。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跟踪督办,实行主办责任制,保证干事、干成事还不出事,促使查办案件工作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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