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概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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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经济法 黄河科技学院 何祖普,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述,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体系 一. 概念 二. 特征 三. 体系,一 、概念,“国际经济法”一词最早出现在英国伦敦大学1948年的课程安排中,而对于该如何对国际经济法下一个明确定义的问题,却引起学者们长期的争议: (一)两种学说 (二)两种学说的区别 (三)两种学说的评价 (四)总结,(一) 两种学说,(一) 狭义说 这种学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专指国家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及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只能由国际公法来调整,因此,国际经济法属于国际公法,是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代表人物:英国的施瓦曾伯格,施米托夫,

2、法国的卡欧及日本的金泽良雄等. (二)广义说 这种学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二是非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三是国际法主体与非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代表人物:杰塞普,瓦茨,杰克逊及罗文费德等.,2009年3月14日在 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第二报告厅,约翰. H. 杰克逊,全球金融危机下的国际经贸问题及其解决手段,补充: 关于杰塞普,认为跨国法是”可以广泛地适用于调整一切跨越国境而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法律这种跨国状况包括了个人,公司,国家,国际组织或其他团体的跨国活动”它是规定和调整一切跨越国境活动的行为规范,其内容”不仅包括民法和刑法,也包括国

3、际公法和国际私法,而且还包括国内法中的其他公法和私法,乃至不属于上述标准范围的其他法律规范在内,因而,传统的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关于国家契约的法律以及国际行政法等,均将构成跨国法这一独立法学部门中的各个分支”,主要观点,观点1: ”主权过时论” 绝对的和无限制的主权不是现代国家最珍贵的属性,各国的国家主权至高无上的传统观念已经过时; 观点2: “世界政府论” 应当建立凌驾于主权之上的世界政府,用”联合主权”取代单一国家主权; 观点3: “国际法优先说” 个人和国家一样,都是国际法的主体,并直接受国际法的保护,东道国应当接受国际法的优先地位. 评价:此学说带有浓烈的殖民主义,扩张主义和霸权主义的

4、气息!,(二) 两种学说的主要区别,(三) 两种学说的评价,狭义说: 严守传统法学分科标准,将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严格区别;将统一的国际经济关系人为地割裂开来,将自然人与法人排除在国际经济关系之外,不符合当今国际经济交往的实际. 广义说: 从国际经济交往的客观实际出发,认识到国际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的新兴学科,面向实际,有所创新;发达国家个别学者广义说的观点,不是无可非议的.比如杰塞普.,(四) 总结,比较狭义说和广义说, 广义说的观点更加切合客观实际情况,认识到国际经济法的独立性和综合性,大胆突破传统法学分科标准,有所创新,并且得到了广大学者的普遍认可,所以,本教材采用广义说的观点,认为

5、: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和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简言之,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般来说,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1)调整私人国际经济交往的民商法规范,包括合同法,保险法等;(2)国家政府管理对外交往的法律规范,如关税法,反补贴法,反倾销法等;(3)调整国家或国际组织间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二 、 国际经济法的特征,(一)主体的普遍性 (二)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三)法律渊源的多样性,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的联系 与区别,思考题,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的联系.,国

6、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的联系,联系:国家之间的关系包括国家间的政治、外交、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内容,主权国家相互间发生的经济关系只是国家间关系的一个部分或局部;但从另一方面来讲,国际经济关系所包含的民间经济往来关系又不是国际关系所能涵盖的。因而,国际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与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相互交叉的,这也就决定了国际经济法与国际法在部分内容上的相互交融和重叠,但又相互不能完全替代。 国际私法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即用于调整国际私人间经济关系的法律冲突规范与用于调整国际私人间人身关系的法律冲突规范。前者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畴,而后者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畴。所以,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或冲突法

7、也是交叉关系。,三 国际经济法的体系,国际经济法随着国际经济关系的日益广泛深入地发展而不断地完善,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际贸易法 (二)国际投资法 (三)国际金融法 (四)国际税法 (五)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法,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一. 萌芽阶段(垄断前) 二. 发展阶段(垄断至二战前) 三. 丰富阶段(二战后),一 、萌芽阶段,从公元前一直到19世纪,都处于国际经济法的萌芽阶段,主要是因为当时生产力水平不高,所谓的国际经济交往主要集中在国际贸易领域,调整国际经济交往的商事规范数量少且相对零散,以国际商事习惯法和国内商法为主.,二 、发展阶段,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后,最明

8、显的是资本输出各国争夺世界市场和原料的斗争加剧,为保护民族工业,各国制定对外贸易管制法矛盾进一步激化经妥协和利益均衡,各国间达成大量的国际条约.与此同时,国际经济领域也形成大量的国际经贸惯例.,三 、丰富阶段,(一)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 (二)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三)区域性经济条约和组织的发展; (四)新独立国家的兴起与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五)跨国公司的发展及管制.,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一. 国际经济条约 二.国际惯例 三.联大规范性决议 四.国内立法 五.其他辅助性渊源(学说.判例及示范法等),一 国际经济条约,(一)概念 国际条约是

9、指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之间为确定彼此间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国际法为准达成的书面协议。能够成为国际经济法法律渊源的国际条约只能是调整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书面协议,即国际经济条约。 (二)分类 1 按主体: 2 按范围: 3 按调整领域:,二 国际惯例,(一)定义 :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 (二)具备的两个因素: 1.物质因素: 即有重复的类似行为; 2.心理因素: 即人们认为有法律拘束力. (三)举例:华沙-牛津规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等。,三 联大规范性决议,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大决议具有讨论和建议性质,不具有强制约

10、束力。但某些被广泛认可的决议应当成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规范。比如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方面通过的一系列重要决议: 1、1962年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 2、1974年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 3、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等。,某些反对之声,1974年12月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美国是当时投反对票的6个发达国家的为首者。事隔多年,美国依然有不少政界、法律界的人士否认该宪章具有国际法上的约束力,指责众多发展中国家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联合斗争和努力是“多数人的暴政”,公然号召西方国家联合起来,对第三世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行为采取“自卫”措施。,四 国内立法,

11、是指国家为调整涉外经济关系而制定的国内立法,包括两部分: (一)国内公法:涉外经济管理法。如外贸法、关税法、反托拉斯法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别采取统一制和分流制。 (二)国内私法: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民商法。如民法、合同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五 其他辅助性渊源,(一)判例 (二)学说 (三)示范法 通常由民间团体或国际组织起草,无需若干国家共同签署,不需要履行特定的审批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力。民间团体起草示范法的目的是为了协调和统一各国有关法律,减少各国间的法律冲突。示范法虽然不像国际条约那样对缔约国有拘束力,但在一定条件下,示范法可以转化为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也可以转化为国内法。1958

12、年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被3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纳)、(1996年电子商务示范法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等。,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的具体体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一国有权自主选择其经济制度; (二)一国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和全部财富享有最终处置权; (三)一国有权对有关的经济交往实施管理和控制。,二 公平互利原则,(一)二者关系:相辅相成,公平是互利的前提,互利是公平的结果。 (二)主要宗旨: 在经济实力相当的同类国家之间,落实于原有平等关系的维持; 在经济实力悬殊的不同类国家之间,落实于原有形式上平等关系的纠正。 (三)普惠制与公平

13、互利原则 普惠制待遇 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 最惠国待遇,所谓“普惠制”,即普遍优惠待遇,要求发达国家单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优惠的关税待遇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回报,并且不得将这种优惠待遇给予其他发达国家。这打破了以互惠制和最惠国待遇所体现的平等原则,为实现国家利益分配上的实质公平创造了条件。,三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重点强调的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即南北合作。 发达国家需要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劳动力、自然资源等。 发展中国家需要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我担心今后我们即使造出全世界人需要的衣服和鞋子,也不够我们换取西方国家的高科技产品。-TCL总裁轮中国企业的“掘坑现象”:大量

14、的投资换来的是微薄的利润,第五节 国际经济法学及其研究方法,一 国际经济法是独立的、新兴的和综合性的法律学科。 二 研究方法 (一)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二)综合的与比较的方法; (三)法律与经济分析相结合等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课后练习,一 单选 1 下列文件中,正式确立了各国对本国境内的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这一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文件是( ) A 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 B 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 C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D 关于自由开发自然财富和自然资源的权利的决议,单选,2 国际经济法中的首要基本原则是( ) A 国际合作原则 B 有约必守原则 C 经济主权原则 D 公平互

15、利原则,单选,3、下列选项中,我国法律不将其作为国际经济法渊源的是( ) A 国际经济条约 B 国际商业惯例 C 国内判例 D 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单选,4、下列哪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特有原则( ) A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B 公平互利原则 C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D 有约必守原则,单选,5、 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独立法律部门是从何时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 A 关贸总协定的出现 B 19世纪末 C 二战后 D 古罗马时代,多选,1 国际商业惯例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之一,其特点主要有( ) A 国际商业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过反复使用而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则 B 国际商业惯例属于任意性规

16、范,只有在当事人明示选择使用的情况下才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C 当事人可以对其选择的商业惯例进行删减、修改或补充 D 国际商业惯例是强制性的法律渊源,多选,2 下列哪些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 A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C 巴黎公约 D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多选,3 下列哪个学者持狭义说的观点( ) A 美国的杰塞普 B 英国的施米托夫 C 美国的罗文费德 D 日本的金泽良雄,多选,4、下列哪些属于广义的国际经济法调整的范围( ) A 营业地位于法国的甲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中国的乙公司之间的贸易关系 B 英国人与中国人之间的婚姻关系 C 美国与中国间的投资保护协定 D 中国甲乙两公司之间的采购协定,多选,5、经济主权原则要求国家对以下哪些内容享有完整的永久主权() A 一切财富 B 一切经济活动 C 一切机构 D 一切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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