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营业场所预报警联网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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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营业场所预报警联网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营业场所预报警联网项目项目编号:SDSITC-01158006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二零一五年六月目 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第三部分、项目概述及相关要求13第四部分、合同特殊条款41第五部分、开标、评标和定标42第六部分、合同授予53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4第八部分、采购合同书格式67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营业场所预报警联网项目及其相关服

2、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SDSITC-01158006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营业场所预报警联网项目3、项目内容:营业场所预报警联网项目采购。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0万元。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前三年无任何不良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进一步了解信息。6、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非单位法人直接办理报名手续,经办

3、人须提供单位法人针对本项目为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项目经理姓名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恕不予发售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6月 日起至2015年6月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招标公司发售(节假日除外)。9、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6月 日上午8:30至9:30在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7月 日上午9:3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11、开标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3开标室。 12、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5年6月 日16:3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13、 联系方式 13.1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 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22号 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05

5、32-66789000 13.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娜、周林 邮政编码:266033 E-mail: m 电 话:0532-85668629 传 真:0532-80615082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24030414015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2015年6月 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 附 表序号项目内容1概况名称及编号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营业场所预报警联网项目 编号:SDSITC-01158006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6、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原件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评分标准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也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提供的不得分。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 日上午9:305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汇票;金额:人民币 元。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6月 日16:30前以电汇(公对公)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正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乙方安装、调试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5

7、%;剩余5%作为质保金,项目质保期结束后若无质量问题两年内,无息支付。7投标有效期90天8开标时间2015年7月 日上午9:30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八份。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1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领取中标通知书12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标准由中标人向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缴纳。13勘察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到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实地勘察。1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15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16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一、定义1.“招标人

8、”系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的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由招标人和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4.“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最终得分最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二、招标文件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

9、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招标文件的澄清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按招标公告载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4.所有参加投标报价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存档,无论中标

10、与否,投标人递交的一切投标材料均不予退还。5.本次招标的所有程序与做法,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规定。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资格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文件的组成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 投标函(见附件格式);2)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格式);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格式)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5) 资格资质证书复

11、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2.技术文件1) 对本项目总体理解;2) 设备明细及项目技术方案;3) 项目实施计划和质量保证计划(包括工期、各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安装调试、验收等)。4) 培训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并注明质保期满后的运行维护费用)。5) 项目验收之前、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系统运行维护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等。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标准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3.商务文件1) 开标一览表(见附件格式);2) 报价明细表(见附件格式);3) 商务情况表(见附件格式)

12、;4)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人应准备九份打印的和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的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八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成册(电子版另行密封包装);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包装袋里,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单位公章。3.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两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密封方式同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人代表必须对投标文件所列的各附件进行签署;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13、。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的规定递交。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3.本次公开招标,各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且为含税全包价。4.本次招标只允许投标人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评委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均不接受。5.开标时,如果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14、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招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四、合格的投标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的投标人: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资质以及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的;2.按本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等)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供其他相关材料;3.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4.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6.对招标文件各部分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与评审的资格。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日内。六、投标费用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七、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缴纳金额:人民币14000元,且必须在2015年6月日16:30时前到账;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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