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教学课件作者臧振霞工作情境八房产税的核算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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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情境八 房产税的核算与申报,教学目的 教学目标 任务布置 8.1 任务导入 8.2 房产税基本法律知识 8.3 任务分析 8.4 业务拓展 8.6 业务凝练,教学目的,熟练计算房产税,能进行的基本的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返回,教学目标,一、技能目标 1.能准确计算房产税税额。 2.能对相关税票进行妥善管理。 3.能妥善办理房产税的核算、申报和缴纳工作。 二、知识目标 1.理解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2.熟悉房产税计算方法,掌握其纳税申报的规定。,返回,任务布置,任务一:房产税业务计算 任务二:房产税业务核算 任务三:房产税业务申报 房产税(Housing properly lax),是以房产为

2、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这里所说的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返回,下一页,任务布置,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废止了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

3、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内资企业一样缴纳房产税。,返回,上一页,8.1 任务导入,业务资料8-1 基本情况 某市联运公司,是交通局下属的集体企业,注册资金368万元,现有职工274人,经营公路铁路联运,国内、国际集装箱和汽车客货运输2008年度账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0万元。主营利润22万元,其他业务利润13万元,营业外收入42万元,利润总额53万元。,下一页,返回,8.1 任务导入,在2009年的日常税务稽查中,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房租收入数额较大,但“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有些则反映在“营业外收入”账户。税务人员经查询得知,收入归类混乱是年度中间会计更换频繁所致。经核实,该公司20

4、09年1 9月共取得房租收入26万元,未申报房产税。 分析与处理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因此,该联运公司应补缴房产税3. 12万元。,上一页,返回,8.2 房产税基本法律知识,一、 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下一页

5、,返回,8.2 房产税基本法律知识,(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在房屋的管理和使用中,产权出典,是指产权所有人为了某种需要,将自己的房屋等的产权,在一定的期限内转让(典当)给他人使用而取得出典价款的一种融资行为。产权所有人(房主)称为房屋出典人。这种业务一般发生于出典人急需用资金,但又想保留产权回赎权的情况。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一定的典价之后,在质典期内获取抵押物品的支配权,并可转典。产权的典价一般要低于卖价。出典人在规定期间内须归还典价的本金和利息,方可赎回出典房屋等的产权。由于在房屋出典期间,产权所有人已无权支配房屋,因此,税法规定对房屋具有支配权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上一页,下一页,返

6、回,8.2 房产税基本法律知识,(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租典纠纷,是指产权所有人在房产出典和租赁关系上,与承典人、租赁人发生各种争议,特别是有关权利和义务的争议悬而未决的:此外,还有一些产权归属不清的问题,也都属于租典纠纷。 税法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内地拥有房产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房地产税。,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2 房产税基本法律知识,(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其中,城市是

7、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的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在工矿区开征房产税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包括农村的房屋。,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2 房产税基本法律知识,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称为从租计征。 1.

8、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一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扣减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2 房产税基本法律知识,(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值(或原价),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房产余值是房产的原值减除规定比例后的剩余价值。凡按会计制度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

9、原值,计征房产税。对房产原值的确定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2 房产税基本法律知识,(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和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和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和晒台等。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2 房产税基本法律知识,(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

10、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2 房产税基本法律知识,(二)房产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 (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 2%,即按房产原值

11、一次减除10%一30%后的余值的1. 2%计征。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即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的12%计征。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2 房产税基本法律知识,(三)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x (1一扣除比例)x1.2% 2.从租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x 12%(或4%),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2

12、 房产税基本法律知识,因各地缴纳期限的不同,纳税单位还须计算出月、季应纳房产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 季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4,上一页,返回,8.3 任务分析,任务一房产税业务计算 业务资料8-2 企业办理房产税业务 北京中环电器公司2008年年底自有经营用房原值为5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扣除比例为25 %,适用税率为1. 2%。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x (1一扣除比例)x 1. 2% =50 x(1一25 %)x1.2% = 0. 45(万元),下一页,返回,8.3 任务分析,业务资料8-3 个人办理房产税业务 李环有一栋楼房,

13、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生活居住的3间(房屋原值为6万元),用于个人开餐馆的4间(房屋原值为10万元)0 2008年1月1日,李某将剩余的9间房中的4间出典给王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0万元;将其余的5间房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5 000元,期限均为1年。该地区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计算李某2008年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3 任务分析,分析与处理 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因此,李环应就其个人营业用的房屋和出租的房屋缴纳房产税。 计算个人营业用的房屋和出租的房屋缴纳房产税:

14、 (1)李某个人营业用房屋Zoos年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税房产原值x (1一扣除比例)x 1. 2% =100 000 x(1一20%)x 1. 2% =960(元),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3 任务分析,(2)李某出租房屋2008年应纳房产税税额 =租金收入x 12% =5 000 x 12 x 12% =7 200(元) (3)李某2008年实际应缴纳房产税总额=960 + 7 200 = 8 160(元),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3 任务分析,任务二房产税业务核算 一、房产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为了反映和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多缴或欠缴的房产税的情况,企业应在会计上设置“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15、”科目进行核算。 该科目贷方反映按规定计算应缴的房产税数额,借方反映实际缴纳的房产税数额。若有贷方余额,表示企业欠缴或需补缴的房产税款;若有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实际多缴纳的房产税的税款。,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3 任务分析,当企业计算出应缴的房产税时,借记“管理费用”或“商品流通”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当按规定实际上缴房产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由于房产税也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办法进行征收,所以对其会计处理也可以照车船使用税等方法进行。即如果房产税按月缴纳或分期缴纳,但税款金额不大的,可在按规定计算出应纳的车船使用税时,直接借记

16、“管理费用”或“商品流通费用”等科目;如果企业分期缴纳,而且每期缴纳的房产税数额比较大时,可以通过待摊费用科目,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中去。,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3 任务分析,二、房产税会计核算 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应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为了对房产税进行核算,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房产税”明细科目。依据业务资料8-2 提取房产税时: 借:管理费用 4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4 500 按规定时间交纳房产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4 500 贷:银行存款 4 500,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3 任务分析,任务三房产税业务申报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上一页,下一页,返回,8.3 任务分析,(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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