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同级财政审计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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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政审计 扩 一 谈 刚 天贝才政 审 计 中 “ 一 沪一 八 .金振华 开展同级财政预算执 行情况 审计工作 , 为各级实施细则)或上级 部门的政 策规定来具体明确界 定 。 政府领导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 制定宏观决策提供依 否则 , 在进 行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中 , 要 据 , 为各级人大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 领导监么不全面 , 达不到预期目的 , 要么超出审计 范围和 内 督提 供条件 , 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工作 。 我们感容 , 易于 引起诉讼 。 到 , 首次进行同级财政审计 , 许多理论与实践的问题 4 . 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与专业(项)审计的 都需要进一步研

2、究解决 。 本文就这一工作中需要明关系问题 , 亦需要政策的进一步具体明确 。 按照(审 确的几个问题和建议 , 谈谈个人的看法 。 计法)第二十八 条规 定 :“ 上级审 计机关对下级审计 1 . 尽快 出台(审计法实施细则) 。 (审计 法)颁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 大审计事项 , 可以直接进 布实施已经一年多了 , 对审计机关依法审计 , 使审计 行审计 , 但是应当防止 不必要的重复审 计 。” 然而目 监督工作逐步法制化 、科学化, 为各级经济建设保驾前开展的同级财政预算执 行审计 , 有的延伸至部分 护航等都是重要的依据和保证 。 但是 , 对 于 同级 财二级预算单位 , 有的延

3、伸到乡镇财政 , 有的延伸到纳 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来说 , 虽然(审计法第十七 、十 税较大的企业 , 很不统一 , 很不规范 , 审计结果 , 各地 六条作了较明确的 规定 , 可这毕竟是法律条款 , 一般 反映的情况参 差不齐 , 这是一个矛盾 。 同时 , 这样一 都比较原则 , 许多具体政策 、 规定 、 间题的界定 , 需要来 , 造成财政审计与专业审计项目冲 突 , 互相 重复 , 在(实施细则) 中明确 。 由于 没有 实施细 则 , 有的 同时多次进人被审单位 , 被审 单位也反感 。 目前各 政策问题无法界定 , 我们在开 展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地情况是 : 同级财政审计强调扩大

4、延伸审计面 , 行政 审计和上审下的财政预算执行 、 决算审计中 , 各地作事业审计也需要对重点单位 全面审计 , 难免 出现重 法不一致 , 工作不规范 , 审 计范围 、 内容也不统一 , 操 复审计 、重 复检 查的现象 , 为理 顺好这些关 系 , 亦需 作很不方便 . 为依法开展好同级财政预算情 况审计具体明确 。 工作 , 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 广 大基层审计机关 和审计 5 . 几个难办 , 需要(审计法实施细则) 或上级 审 人员 , 迫切要求尽快出台(审计法实施细则 。 计机关具 体明确 。 比如(审计法) 第三十九条 规定 : 2 . 审计 法条款规定 中有的不衔接 , 需

5、 要用政 “ 被审单位应 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旧内 , 策法规加以明确 。 如第四条与 第十六 、十七 条的规 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审 计机关 。” 但实际 中不 少 定不太衔接 , 第四条 : “ 提供审计机关对 预算执 被审单位因工作等诸多理由 , 不按规定时间执行 , 致 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 告 ”, 而第十六条规 使有的审计工作按上级的规定时间完 成难 以办到 ; 定 :“ 对本级各单位 和下级政府预 算和 决策 , 以 (审计法)第三 十四条规定 : “ 通知财政部门和主 及预算外 资金进行审 计监督 ”, 没有提到对 “ 其他财 管部门暂 停拨付 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

6、政 收支 、 财务 政收支 ”的审计, 第十七条规定 : “对本级财政预算 执收支行为直接 有关的款 项 , 采取该项措施不得 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没有提到对 “其他财政收支”、 影响被审单位合法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 。”在审 “预 算外资金” 的审计 。 由于条款规定不太统一 , 操计实践中往往遇 到的是违反规定的款项与合法业务 作难度较大 , 需要政策法规加以明确 。 活动 、生 产经营 活动的款项混淆 一起 , 难 以划分 清 3 . 关于 “ 其他财政收 支 ”的 含义 问题 , 需要具体 楚 , 或者对划分界限的认识难以统一等等 。 这些 问 明确界定 。 (审计法 )第 四条

7、规定讲的 “其 他财 政收 题 , 需要(实施细贝吟中具体明确规定 , 以便开展好依 支 ” 资金 , 是否指财政部门管理的信用资金和预算外 法审计监督工作 , 贯彻执 行审 计法 赋 予的工作职 资金这两项资金?或者是指其他预算单位管理的财 责 。 政收支资金?需要明确界定 , 以便操 作 。 我个人的 综上情况 , 需要在(审计法实施细则) 中或上级 理解 , (审计法)第四条讲的 “ 其他财政收支 ” 资金 , 应审计机关的文件 、 规定 中具体补 充完善 , 以便在审计 该是行政事业 预算单位管理使用的财政收 支 、 财务 活动实践中运用 , 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 在市场经济 收支这部分资金 。 因为第十六条 、 第粉匕条规定 的 中的作用 。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上审下和同级 审计没有提 到这部(作者单位 : 贵州省黔东南州审计局) 分资金 . 这仅是本人的理解 . 很不全面 , 需要(审 计法 责任编辑黄大豪 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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