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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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事指南一、 学生证办理(一)新生学生证办理程序取得学籍资格(已报到注册后一、两个月)由各学院组织填写学生登记卡学院补充修改学生信息提交学工处学生管理科审核学院打印出学生证到学工处、校长办盖章。(二)老生补办学生证程序学院出具遗失补办证明学生本人到公开发行的报社登报声明作废或者委托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帮挂失持挂失证明及一寸照片 1 张到学生管理科补办学生证到校长办盖钢印到所在学院补注册登记。(三)学籍变更换发学生证程序教务处学籍变更(包括休学复学、退伍复学、转专业)证明及原学生证(附一寸照片 1 张)到学生管理科交回原有学生证重新更换学生证到校长办盖钢印到所在学院补注册登记。(四)家庭搬离原所

2、在地或父母亲工作调动更改乘坐火车区间出示其父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及本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盖章审核属实报送学生管理科(附一寸照片1 张)交回原证更换学生证到校长办盖钢印到所在学院补注册登记。注:学生证办理时间:每周二下午 2:30-5:30;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 408 室。二、学生火车优惠卡火车票优惠卡中已储存有可购买优惠票数 4 次,每次购票时划减 1 次,学生每年可购优惠票 4 次。每年年中(5 月或 11 月)由学生工作处下发通知(大学生活动中心 408 室)为学生优惠卡写卡或充值。火车票优惠卡粘贴在学生证末页,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不能折叠、泡水,否则失效。每年火车

3、优惠卡数量有限,一经遗失或损坏需下个学年新生入学后才能补办,故请同学们爱护好火车优惠卡,不要跟手机、银行卡等有磁性的东西放一起,以免优惠卡失效给自己寒暑假乘车带来麻烦。三、学生在校证明学生需出具在校证明的,须有所在学院学籍在校证明,再凭学院证明及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学生管理科审核、盖章。四、学生保险(一)学生参保1、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范围:当年 9 月 1 日至次年 8月 31 日): 每年 9 月-11 月,学工处下发通知各班收缴参保学生保费及低保、残疾证学院填写参保花名册将参保花名册(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报送学工处审核、上报南宁市社保局各学院将保费交至财务处财务处按规定将款项汇至社保局账户

4、社保局打印学生保单凭据学工处下发保单学生凭保单及个人编号就医并报销费用。2、平安保险(保险范围:一次性收取,毕业即止):每年新生入学时由中标保险公司按规定到校统一办理。(二)保险理赔及费用报销1、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1)普通门诊:当年 9 月 1 日至取得参保凭据前,学生在校医院或校外门诊看病,先保管好相关病历、发票、清单等,待取得参保凭证后,及时到校医院报销费用。参保学生取得参保凭证后,以班级为单位,凭学校病历本和参保凭证到校医院盖章,学生就诊时应首选校医院,费用直接在校医院报销,报销比例为 90%,个人支付 10%;学生需转外就医的,必须先征得校医院医生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转外就医的相关

5、费用(转外就医的费用个人须先垫付),报销比例 50%,个人支付 50%。学生普通门诊校内外实报费用总额不超过 800 元。转外就医报销时效及比例:原则上学生门诊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特殊情况如实习、寒暑假等可延长至次年 10 月 31 日,愈期不予受理。学生报销费用时需凭本年度有效保单,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证明,外诊医院门诊病历原件及相应就诊记录的复印件(1 份),诊疗清单,门诊发票等到校医院办理。原则上只受理需报销的学生本人办理。校医院门诊报销时间:每周一、周四下午为医保外诊报销时间,其余时间恕不办理。如遇经办人员外出,则暂停办理。(2)学生大病门诊及普通住院:可凭参保凭证和身份证直接在就医的

6、定点医院结算、报销。大病门诊报销 70%,个人支付 30%;普通住院,就医医院属社区医院的报销 85%,一级医院报销 80%,二级医院报销 70%,三级医院报销 45%。(3)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及异地住院:学生须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凭医保凭证、病历本、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等材料到学生管理科出具证明,最后到南宁市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意外伤害门诊报销 80%,个人支付 20%。异地住院报销比例在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 5%。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及异地住院报销时效为自门诊结束或出院之日起 6 个月内,愈期不予受理。注:学生管理科电话:3260203校医院电话:3260256、3260126南宁市社

7、保局地址:南宁市葛村路 10 号,东葛小学斜对面,电话:5841383;58927812、平安保险:只限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一般门诊不能报销相关费用。每周四下午 4:00-5:30,保险公司到校接收、办理学生理赔手续。参保学生须凭保单、病历本、发票、费用清单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材料证明到大学生活动中心 406 咨询、办理。平安保险业务员电话:卢俊英 13077719142。五、服装租借租借方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盖章填写服装租借登记表抵押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领取服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归还手续领回抵押证件。六、档案查阅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交学生管理科审核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查阅档案归库七、档案借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交学生管理科审核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表借出档案按规定归还入库。八、档案迁移 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介绍信凭介绍信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凭就业报到证和户口托管协议书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凭报到通知单(白色联)和档案托管协议书到校学生工作处转移档案。2013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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