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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控折弯中心目次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参数35 要求36 试验方法47 检验规则5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611数控折弯中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数控折弯中心的参数和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数控折弯中心的制造。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GB/T1804一
2、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3766液压传动 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GB/T 5226.1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6576机床润滑系统GB/T7932气动 对系统及其元件:一般规则和安全要求GB/T7935液压元件 通用技术条件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GB/T10923锻压机械 精度检验通则GB/T13306标牌GB 17120 锻压机械 安全技术条件GB/T23281锻压机械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GB/T26220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 机床数值控制 数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JB/T3240锻压机械 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JB/T
3、8356机床包装 技术条件JB/T9954锻压机械液压系统 清洁度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数控折弯中心 CNC bending center由数控系统控制,可实现对被加工板材自动上下料和装夹,并能一次上料完成正向折边、反向折边 与大圆弧折边的自动折弯机械。3.2压紧装置 press holding device安装上压紧模具,实现压紧板材的部件。3.3折边装置 bending device安装上下折边模具,使折边模具实现一定轨迹的装置。3.4操作机 manipulator夹持板材旋转与前后移动的装置。3.5定位装置 positioning device毛坯板材定位的装置
4、。3.6上料装置 loading device单张或成垛板材拾取并输送至工作台面的装置。3.7下料装置 unloading device实现成型工件移出工作台面的装置,便于操作人员拾取/搬运。3.8下压紧模具 down holding tool固定安装在机架上的模具。3.9上压紧模具 up holding tool压住板材主体,使板材不发生水平移动的模具。3.10下折边模具 down bending tool推动板材边部弯曲,向上折边的模具。3.11上折边模具 up bending tool推动板材边部弯曲,向下折边的模具。3.1219数控轴 NC axis控制数控板料折边柔性加工单元运动的数
5、控轴:PT轴:控制压紧梁上下行程的数控轴线; LLPX轴:控制定位左挡块X方向的数控轴线; RLPX轴:控制定位右挡块X方向的数控轴线; LLPY轴:控制定位左挡块Y方向的数控轴线; RLPY轴:控制定位右挡块Y方向的数控轴线4 参数数控折弯中心(以下简称折弯中心)的主要参数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主要参数检验项目单位偏差行程量压紧梁行程量mm+5%-2%折边梁行程量mm+5%-2%辅助机构行程量mm+5%-2%调节量压紧梁和辅助机构的调节量mm+10%0%下压紧模具与上压紧模具间最大封闭高度mm+5%0%工作速度mm/s+10%0%工作压力Mpa+10%0%5 技术要求5.1 图样和技
6、术文件折弯中心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能投入生产。5.2 配套性5.2.1 折弯中心出厂时应保证其完整性,并备有正常使用和维修所需的专用附件及备用易损件,特殊附 件由用户和制造厂共同商定,随机供应或单独订货。5.2.2 制造厂应保证折弯中心配套的外购件(包括电气、液压和气动元件等)符合现行标准和取得其 合格证,并须与主机同时进行运转试验。对于需要运行操作的外购配套件应有使用说明书。5.3 标牌折弯中心应有铭牌和指示润滑、操纵和安全等要求的各种标牌或标志,标牌的要求应符合 GB/T 13306的规定,标牌上的形象化符号应符合JB/T 3240的规定,或按合同的
7、要求制作。标牌应端正牢固地固定在明显且合适的位置。5.4 外观5.4.1 折弯中心的外表面,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凸起和凹陷或粗糙不平。零部件结合面的边缘应整齐、 匀称,其错偏量允差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零部件结合面及门盖缝隙允差单位为毫米结合面边缘及门盖边缘尺寸错位量错位不匀称量贴合缝隙量缝隙不匀称量5001.51.01.02.050012501.01.01.53.5125031501.01.52.04.031501.01.0注:边缘尺寸是指长边尺寸。5.4.2 折弯中心的防护罩应平整、匀称、不应有翘曲和凹陷。5.4.3 埋头螺钉不应突出于零件外表面,固定销一般应略突出于零件外表面,突出值
8、约为倒角值,螺栓尾端应突出于螺母之外,突出值不应大于其直径的五分之一,外露轴端应突出其包容件端面,突出值约为 轴端倒角值。5.4.4 需经常拧动的调节螺栓和螺母及非金属管道不应涂漆。5.4.5 非机械加工的金属外表面应涂漆,或采用其它方法进行防护。漆膜应平整,色泽应一致、清洁, 无明显突出颗粒和粘附物,不允许有明显的凹陷不平、砂纸道痕、流挂、起泡、发白及失光。部件装配结合面之漆层,必须牢固、界限分明,边角线条清楚、整齐。不同颜色的油漆分界线应清晰,可拆卸的装配接合面的接缝处,在涂漆后应切开,切开时不应扯破边缘。对于已经过表面防锈处理(如发兰、镀铬、镀镊、镀锌和喷塑等)的零部件表面,不允许再涂漆
9、。数控折边单元的涂漆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4.6 各种系统的管路和线路安装应整齐美观,并用管夹固定,不应与其他零、部件发生磨擦或碰撞。 管子弯曲处应圆滑,并应符合其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5.4.7 主要零、部件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和锈蚀痕迹。5.5 安全与防护折弯中心的安全与防护应符合GB 17120的要求。5.6 压紧梁与折边梁停止位置折弯中心的工作机构和操作机构动作应协调,当一个操作循环完成时,压紧梁与折边梁应可靠地停 在等待位置。5.7 零部件加工5.7.1 零部件加工应符合设计、工艺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已加工表面不应有毛刺、斑痕和其他机械损 伤,除特殊规定外,均应将锐边
10、倒钝。5.7.2 折弯中心的主要导轨、导轴、缸体和活塞杆等主要磨擦副应采取耐磨措施。5.7.3 用金属制造的操作手轮轮缘和操作手柄应抛光镀铬或采取其它防锈措施,但不得涂漆。5.7.4 机架、折边梁、工作台、缸体、活塞、活塞杆、调节螺杆及模具等重要的铸、锻件和焊接件应 进行消除内应力处理。5.8 装配5.8.1 折弯中心应按装配工艺规程进行装配,装配到折弯中心上的零、部件均应符合质量要求,不允许 装入图样上未规定的垫片、套等零件。5.8.2 机架、导轨和工作台等重要的固定结合面应紧密贴合,紧固后,用 0.04 mm 塞尺进行检验,只许塞尺局部插入,其插入深度一般不应超过接触宽度的 20%,且可插
11、入部分的累计长度一般不应超过可检长度的 10%。5.8.3 液压系统的清洁度应符合 JB/T 9954 的规定。5.9 电气设备和数控系统5.9.1 折弯中心的电气设备应符合 GB 5226.1 的规定。5.9.2 数控装置应符合 GB/T 26220 的规定,数控系统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数控系统应具备单向定位功能。数控系统应限制数控轴线可以运行的范围。如果存在误差,数控系统应具有接受补偿数据、修正误差的功能。如果采用相对编程,数控系统应保证目标位置在允许范围之内,不会危及安全。数控系统应具有自动退让的功能。数控系统应为挡料装置的最小和最大行程位置保留安全区设置,挡料在安全区内应以低速运 行。
12、数控系统应具有自动寻参考点的功能,寻参考点速度应采用低速。数控系统应提供示教功能代替寻参考点操作。数控系统应具备按照设定程序执行加工的功能。数控系统应具备程序计数功能,加工完成后自动停止程序执行。数控系统应具备工步重复执行的功能。断电后,数控系统应能保存加工相关数据。数控系统应提供监控数字量 I/O 端口状态的方法。5.10 液压、气动和润滑系统5.10.1 折弯中心的液压系统应符合 GB/T 3766 的规定,液压元件应符合 GB/T 7935 的规定。5.10.2 气动系统应符合 GB/T 7932 的规定。5.10.3 折弯中心应有可靠的润滑装置,润滑管路的润滑点应有对应的编号标志,保证
13、各运转部位得到 正常的润滑,润滑系统应符合 GB/T 6576 的有关规定。5.10.4 重要磨擦部位的润滑一般应采用集中润滑系统,只有当不能采用集中润滑系统时才可以采用分 散润滑装置,分散润滑应单独设置润滑标牌,标牌上应注明润滑部位。5.10.5 工作部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振动,在换向和卸压时不应有明显的冲击现象。5.10.6 对于有比例或伺服阀的液压系统,液压泵的出油口应设置高压滤油器。5.10.7 液压系统应有在吸油口处温度超过一定温度时,系统将强制冷却的功能,当超过 6.12.2 的规定时能报警或自动停机。5.10.8 液压、润滑、气动系统的油、气不应有渗漏现象, 转动部
14、位的油不得甩出,对非循环稀油润滑部位应有集油回收装置。5.11 噪声折弯中心不应有不规则的冲击声和周期性的尖叫声,连续空运转时在规定位置的噪声A计权声压级LpA不应超过82dB(A),测量时测量位置为操作者操作所在位置。5.12 精度精度应符合 6.15 的要求。6 试验方法6.1 一般要求6.1.1 折弯中心在试验前应调整调平,其安装水平在纵和横向均不应超过(0.20/1000)mm。6.1.2 试验应在装配完毕的整机上进行,除在试验时需拆卸、调整的零部件外,不得拆卸、调整其它 零部件。6.1.3 试验时电、气和液的供应应正常。6.1.4 试验时应接通折弯中心的所有执行机构。6.1.5 因结构限制或不具备标准所规定的测试工具时,可用与标准规定的等效的其它方法和测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