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消毒规范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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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及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卫生部行业标准WS/T367-2012nn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2-04-05发布n2012-08-01正式实施主要内容:主要内容:n制定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背景n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特点n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主要内容介绍制定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背景制定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背景n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需要:外源性感染、医院感染暴发等;nCSSD标准的需要;n消毒工作问题多,仍然是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常见和主要问题;n消毒工作进展的需要。新版消毒技术规范的特点新版消毒技术规范的特点n体现了消毒领域的新进展、新

2、理念:先清洗后消毒;能物理灭菌的、不用化学消毒方法;方法:低温灭菌方法、新的化学消毒剂如邻苯二甲醛等;n与新标准如手卫生、隔离、CSSD有关标准一致;n结构进行了适当调整:如将原来的手术器械和用品的灭菌等归类为:高度、中度、低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新版消毒技术规范的特点新版消毒技术规范的特点n对医疗机构提出了管理方面的要求;n删减了按照科室归类进行消毒的有关内容,充实了消毒技术的内容,突出重点;n删减了以下内容:二溴海因;内镜的消毒灭菌;医务人员手消毒;医院室内空气的消毒;检验相关物品的消毒;口腔诊疗器具的消毒;织物的消毒;污水处理;污物的消毒;尸体及相关环境的消毒;消毒技术规范主要内容:(36

3、页14部分3个附件)n前言n1 范围n2 规范性引用文件n3 术语和定义n4 管理要求n5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n6 清洗与清洁方法n7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n8 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n9 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n10 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消毒技术规范主要内容:n11 阮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毒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n12 皮肤与黏膜的消毒n13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n14 清洁用品的消毒n附录A(规范性附录) 清洁、消毒与灭菌的结果监测n附录B(规范性附录) 消毒试验用试剂和培养基配方n附录C(规范性附录)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n本标准规定了n消毒的管理要求n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

4、n清洗与清洁,消毒与灭菌方法n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等n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1.范围范围2.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1111项)项)nGB/T16886.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nGB19258 紫外线杀菌灯n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nGB50333 GB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nWS 310.1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第1 1部份:管理规范部份:管理规范nWS 310.2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第2 2部份: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部份:清洗消毒及灭

5、菌技术操作规范nWS 310.3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第3 3部份: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部份: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nWS/T 311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nWS/T 313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nYY/T 0506.1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nYY/T 0698.2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 n注意:注意: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 GB是国家标准 ,GB/T是国标的推荐标准; WS 是卫生行

6、业标准,WS/T 卫生行业推荐标准;YY 医药行业标准, YY/T医药行业推荐标准 ) 3.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3030项)项)3.13.1清洁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3.23.2清洗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3.33.3消毒消毒: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过程过程。3.43.4灭菌灭菌: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胞的处理。4.4.管理要求:管理要求:n 4.1应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可操作可操作的消毒、灭菌制度与标准操

7、作程序,并具体落实。n4.24.2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及消毒、灭菌工作人员的培训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及消毒、灭菌工作人员的培训n消毒、灭菌工作的意义n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n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与知识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与知识n消毒与灭菌工作中的职业防护等消毒与灭菌工作中的职业防护等n4.34.3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以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下要求:n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nb)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4.4.管理要求管理要求n4.

8、4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n4.54.5医疗机构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遇污医疗机构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遇污染应及时进行有效的消毒;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应定染应及时进行有效的消毒;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应定期进行消毒。期进行消毒。n4.6医疗机构应结合本单位消毒灭菌工作实际,为从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4.4.管理要求管理要求n4.7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与监测,应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与监测,及时

9、总结分析与反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n4.8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与灭菌的基本知识和职业防护技能。应掌握消毒与灭菌的基本知识和职业防护技能。n4.9医疗机构从事清洁、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消毒灭菌知识,熟悉消毒产品性能,具备熟练的检验技能;按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和评价。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应遵照附录A的规定,消毒试验用试剂和培养基配方见附录B。4.4.管理要求管理要求5.5.消毒、灭菌基本原则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5.15.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5.1.1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使用后 应行清洁,应行清洁, 再进行消再进行消 毒灭菌毒灭菌。

10、 “消毒消毒灭菌灭菌”不是不是“清清洁洁”的替代的替代过过程程5.1.2 被阮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5.1.3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5.1.4 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先清洁,再消毒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5.1.5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5.5.消毒、灭菌基本原则:消毒、灭菌基本原则:5.5.消毒、

11、灭菌基本原则消毒、灭菌基本原则n5.25.2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5.2.1 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的方法:a) 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b) 中度危险性物品,应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c) 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5.5.消毒、灭菌基本原则消毒、灭菌基本原则n5.2.2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a) 对受到致病菌芽孢(如炭疽芽孢、破伤风梭菌芽孢) 、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

12、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 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b) 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 ( (无包膜病毒如甲肝、脊髓灰甲肝、脊髓灰质炎、手足口病质炎、手足口病) ) 、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c) 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如流感、牛痘、疱疹)等污染的物品, 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d) 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e) 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 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5.5.消毒、灭菌基本原则消毒、灭菌基本原则n5.2.3 5.2.3 根

13、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a) 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b) 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c) 物体表面消毒,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5.5.消毒、灭菌基本原则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5.3.1 应根据不

14、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5.3.2 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5.3.3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发生。5.3 5.3 职业防护职业防护n5.3.4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如下:a) 热力消毒、灭菌:操作人员接触高温物品和设备时应使用防烫防烫的棉手套、着长袖工装;排除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泄露故障时应进行防护,防止皮肤的灼伤。b)紫外线消毒: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必要时戴防护镜和穿防护服进行保护。c)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对环氧乙烷灭菌应严防发

15、生燃烧和爆炸。环氧乙烷、甲醛气体灭菌和臭氧消毒的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测空气中的浓度定期检测空气中的浓度,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d)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伤。5.3 5.3 职业防护职业防护n6.1 6.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清洗适用于所有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洁适用于各类物体表面。 6.26.2清洗与清洁方法清洗与清洁方法 6.2.16.2.1清洗清洗: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由消毒供应中心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由消毒供应中心(CSSDCSSD)及时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干燥和检查保养。)及时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干燥和检查保养。手工清洗适用

16、于复杂器械、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以及无机械清洗设备的情况等;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具体清洗方法及注意事项遵循WS310.2的要求。 6.2.2 6.2.2 清洁:清洁:治疗车、诊疗工作台、仪器设备台面、床头柜、新生儿暖箱等物体表面使用清洁布巾或消毒布巾擦拭。擦拭不同患者擦拭不同患者单元的物品之间应更换布巾。各种擦拭布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域使用,单元的物品之间应更换布巾。各种擦拭布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域使用,用后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用后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6 .6 .清洗与清洁清洗与清洁:6 .6 .清洗与清洁清洗与清洁n6.3 6.3 注意事项注

17、意事项6.3.1 有管腔和表面不光滑的物品,应用清洁剂浸泡后手有管腔和表面不光滑的物品,应用清洁剂浸泡后手工仔细刷洗或超声清洗。能拆卸的复杂物品应拆开后清洗。工仔细刷洗或超声清洗。能拆卸的复杂物品应拆开后清洗。6.3.2 清洗用水、清洁剂等的要求遵循WS310.1的规定。6.3.3 手工清洗工具如毛刷等每天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手工清洗工具如毛刷等每天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毒。6.3.4 内镜、口腔器械的清洗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6.3.5 对于含有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可先清洁再进行消毒;对于大量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洗和消毒。6.3.6 用于清洁物体表面

18、的布巾应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干燥备用。7.7.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n方法应遵照附录C的规定,对使用产品应查验相关证件。8.8.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n手术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手术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8.1.1灭菌前准备清洗、包装、装载遵循WS310.2的要求。n8.1.2灭菌方法8.1.2.1 耐热、耐湿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8.1.2.2 不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 应采用低温灭菌方法。8.1.2.3不耐热、耐湿手术器械 应首选低温灭菌方法,无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灭菌剂浸泡灭菌。可采用灭菌剂浸泡灭菌。8.1.2.4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可采用干热灭菌

19、方法。8.1.2.58.1.2.5外来医疗器械外来医疗器械 医疗机构应要求器械公司提供医疗机构应要求器械公司提供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并遵循其灭菌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并遵循其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n8.1.2.68.1.2.6植入物植入物 医疗机构应要求器械公司提供植入医疗机构应要求器械公司提供植入物的材质、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物的材质、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并遵循其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并遵循其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植入物灭菌应在生物监测结果合格后放行

20、;紧急情况植入物灭菌应在生物监测结果合格后放行;紧急情况下植入物的灭菌,应遵循下植入物的灭菌,应遵循WS310.3WS310.3的要求。的要求。8.1.2.7 8.1.2.7 动力工具动力工具 分气动式和电动式,一般由钻头、分气动式和电动式,一般由钻头、锯片、主机、输气连接线、电池等组成。应按照使用锯片、主机、输气连接线、电池等组成。应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对各种部件进行清洗、包装与灭菌。说明的要求对各种部件进行清洗、包装与灭菌。8.8.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n8.2 8.2 手术敷料的灭菌手术敷料的灭菌 8.2.1 灭菌前准备 8.2.1.1手术敷料灭菌前应存放于温度1822,

21、相对湿度3570的环境。 8.2.1.2 棉布类敷料可采用符合YYT 0698.2要求的棉布包装;棉纱类敷料可选用符合YYT 0698.2、YYT 0698.4、YYT 0698.5要求的医用纸袋、非织造布、皱纹纸或复合包装袋,采用小包装或单包装。 8.2.2 灭菌方法 8.2.2.1 8.2.2.1 棉布类敷料和棉纱类敷料应首选压力蒸汽棉布类敷料和棉纱类敷料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灭菌。 8.2.2.2 符合YYT0506.1要求的手术敷料,应根据材质不同选择相应的灭菌方法。8.8.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n8.3 8.3 手术缝线的灭菌手术缝线的灭菌8.3.1 手术缝线分类 分

22、为可吸收缝线和非吸收缝线。可吸收缝线包括普通肠线、铬肠线、人工合成可吸收缝线等。非吸收缝线包括医用丝线、聚丙烯缝线、聚酯缝线、尼龙线、金属线等。 8.3.2 灭菌方法 根据不同材质选择相应的灭菌方法。根据不同材质选择相应的灭菌方法。 8.3.3 注意事项 所有缝线不应重复灭菌使用所有缝线不应重复灭菌使用。8.4 其他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应根据被灭菌物品的材质,采用适宜的灭菌方法。8.8.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9.9.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n9.1 9.1 消毒方法消毒方法9.1.1 中度危险性物品如口腔护理用具等耐热、耐湿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的物

23、品如体温计(肛表或口表)、氧气面罩、麻醉面罩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毒。9.1.2 9.1.2 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化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的消毒方法如下:瓶、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的消毒方法如下:a)耐高温、耐湿的管道与引流瓶应首选湿热消毒;b)不耐高温的部分可采用中效或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c)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宜采用清洗消毒机进行清洗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宜采用清洗消毒机进行清洗与消毒;与消毒;d)无条件的医院,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可采用高效消毒剂,如含

24、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n9.2 注意事项9.2.1待消毒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应充分清洗干净。n9.2.2管道中有血迹等有机物污染时,应采用超声波和医用清洗剂浸泡清洗。清洗后的物品应及时进行消毒n9.2.3 使用中的消毒剂应监测其浓度,在有效期内使用。9.9.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0.10.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 n10.1 10.1 诊疗用品的清洁与消毒诊疗用品的清洁与消毒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保持清洁,遇有遇有污染应及时先清洁,后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污染应及时先清洁,后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毒。10.210.2患者生活卫生用

25、品的清洁与消毒患者生活卫生用品的清洁与消毒患者生活卫生用品如毛巾、面盆、痰盂(杯)、便器、餐饮具等,保持清洁,个人专用,定期消毒;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可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消毒;便器可使用冲洗消毒器进行清洗消毒。n10.310.3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10.3.1 医疗机构应保持床单元的清洁。10.3.2 医疗机构应对床单元(含床栏、床头柜等)的表面进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采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如复合季铵盐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或采用合法、有效的床单元消毒器进行清洗和(或)消毒,消毒

26、剂或消毒器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0.10.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0.10.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 10.3.3 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用品应及时清洗与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 10.3.4 10.3.4 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应定期清洗与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清洗与床垫等,应定期清洗与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消毒。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

27、原体感染患者等使用后的上述物品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其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或按医疗废物处置。11.11.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n11.1 11.1 朊病毒朊病毒11.1.1 消毒方法11.1.1.1 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宜选用一次性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n11.1.1.2可重复使用的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的高度危高度危险组织(大脑、硬脑膜、垂体、眼、脊髓等组织)险组织(大脑、硬脑膜、垂体、

28、眼、脊髓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性物品,可选以下方法之一进行消毒灭菌,且灭菌的严格程度逐步递增:a) 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然后按WS310.2中的方法进行清洗、消毒与灭菌,压力蒸汽灭菌应采用134138 ,18 min,或132 ,30min,或121 ,60min ;b) 将使用后的物品采用清洗消毒机(宜选用具有杀朊病毒活性的清洗剂)或其他安全的方法去除可见污染物,然后浸泡于1 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 ,并置于压力蒸汽灭菌121,3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c) 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1 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

29、n,去除可见污染物,清水漂洗,置于开口盘内,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灭菌60min或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134灭菌6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n11.1.1.3 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和一般物体表面应用清洁剂清洗,根据待消毒物品的材质采用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1mol/L氢氧化钠溶液擦拭或浸泡消毒,至少作用15min,并确保所有污染表面均接触到消毒剂。11.1.1.4 被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环境表面应用清洁剂清洗,采用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至少作用15min。为防止环境和一般物体表

30、面污染,宜采用一次性塑料薄膜覆盖操作台,操作完成后按特殊医疗废物焚烧处理。11.1 11.1 朊病毒朊病毒n11.1.1.5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脑脊液、肾、肝、脾、肺、淋巴结、胎盘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传播朊病毒的风险还不清楚,可参照上述措施处理。11.1.1.6 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朊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一般物体表面和环境表面可只采取相应常规消毒方法处理。n11.1.1.7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其他无危险组织污染的跨度和高度危险物品,采取以下措施处理:a)清洗并按常规高水平消毒和灭菌程序处理;b)除接触中枢神经系统

31、的神经外科内镜外,其他内镜按照国家有关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处理;c)采用标准消毒方法处理低度危险品和环境表面,可采用500mg/L1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处理。11.1 11.1 朊病毒朊病毒n11.1.2 注意事项11.1.2.1当确诊患者感染朊病毒时,应告知医院感染管理及诊疗涉及的相应临床科室。培训相关人员朊病毒相关医院感染、消毒处理等知识。11.1.2.2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使用后应立即处理,防止干燥;不应使用快速灭菌程序;没有按正确方法消毒灭菌处理的物品应召回重新按规定处理。11.1.2.3感染朊病毒患者或

32、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不能清洗和只能低温灭菌的,宜按特殊医疗废物处理。11.1.2.4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应每次更换。11.1.2.5每次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消毒清洗器具,更换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手的清洁与消毒。11.1 11.1 朊病毒朊病毒11.211.2气体坏疽病原体气体坏疽病原体n11.2.1消毒方法11.2.1.1伤口的消毒 采用3%过氧化氢溶液冲洗,伤口周围皮肤可选择碘伏原液擦拭消毒。11.2.1.2诊疗器械的消毒 应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1000mg/L2000 mg/L浸泡消毒30min45min,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

33、消毒剂5000mg/L10000 mg/L浸泡消毒60min,然后按规定清洗,灭菌。11.2.1.3 物体表面的消毒 手术部(室)或换药室,每例感染患者之间应及时进行物体表面消毒,采用0.5%过氧乙酸或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11.2.1.4 环境表面消毒 手术部(室)、换药室、病房环境表面有明显污染时,随时消毒,采用0.5%过氧乙酸或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11.211.2气体坏疽病原体气体坏疽病原体n11.2.1.5 终末消毒 手术结束、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终末消毒可采用3%过氧化氢或过氧乙酸熏蒸,3%过氧化氢按照20ml/m3气溶胶喷雾,过氧乙酸按照1g/

34、m3加热熏蒸,温度70%90%,密闭24h;5%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5ml/m3气溶胶喷雾,温度为20%40%。11.2.1.6 织物 患者用过的床单、被罩、衣物等单独收集,需重复使用时应专包密封,标识清晰,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清洗。n11.2.2 注意事项11.2.2.1患者宜使用一次性器械、器具和物品。11.2.2.2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防护和隔离应遵循WS/T 311的要求;接触患者时应戴一次性手套,手卫生应遵循WS/T 313的要求。11.2.2.3接触患者创口分泌物的纱布、布垫等敷料、一次性医疗用品、切除的组织如坏死肢体等双层封装,按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废物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

35、进行处置。11.311.3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n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届时发布的规定要求。没有要求时,其消毒的原则为:在传播途径不明时,应按照多种传播途径,确定消毒的范围和物品;按病原体所属微生物类别中抵抗力最强的微生物,确定消毒的剂量(可按杀光芽孢的剂量确定);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12.12.皮肤与黏膜消毒皮肤与黏膜消毒n12.112.1皮肤消毒皮肤消毒(穿刺部位、手术切口部位、污染皮肤穿刺部位、手术切口部位、污染皮肤) )12.1.112.1.1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12.1.1.1消毒方法 1

36、2.1.1.1.1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局部擦拭拭2 2遍,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2.1.1.1.2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12.1.1.1.3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2.1.1.1.4使用70%80%(体积分数)乙醇溶液擦拭消毒2遍,作用3min。12.1.1.1.5使用复方季铵盐消毒剂原液皮肤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min5min。12.1.1.1.6其他方法、有效的皮肤消毒产品,按照新产品的

37、使用说明书操作。n12.1.1.2消毒范围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cm5cm。中心静脉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PICC、植入式血管、植入式血管通路的消毒范围直径应通路的消毒范围直径应15cm15cm,至少应大于敷,至少应大于敷料面积(料面积(10cm12cm10cm12cm)。)。12.12.皮肤与黏膜消毒皮肤与黏膜消毒n12.1.212.1.2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12.1.2.1清洁皮肤手术部位的皮肤应

38、先清洁;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手术部位的皮肤应先清洁;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的患者,术前可用抗菌或抑菌皂液或状态的患者,术前可用抗菌或抑菌皂液或20000mg20000mgL L葡萄糖酸氯己葡萄糖酸氯己定擦拭洗净全身皮肤。定擦拭洗净全身皮肤。12.1.2.2消毒方法12.1.2.2.1使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遍,作用min。12.1.2.2.2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等稍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12.1.2.2.3使用有效含量gL氯己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2.1.

39、2.2.4其他合法、有效的手术切口皮肤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12.1.2.3消毒范围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cmcm部位由内向外擦拭。部位由内向外擦拭。12.12.皮肤与黏膜消毒皮肤与黏膜消毒12.12.皮肤与黏膜消毒皮肤与黏膜消毒n12.1.312.1.3病原微生物污染皮肤的消毒病原微生物污染皮肤的消毒12.1.3.1彻底冲洗。12.1.3.2消毒采用碘伏原液擦拭作用minmin,或用乙醇、异丙醇与氯己定配制成的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作用minmin。n12.212.2黏膜、伤口创面消毒黏膜、伤口创面消毒12.2.1擦拭法12.2.1.1使用含有效碘000mgL000

40、mgL的碘伏擦拭,作用到规定时间。12.2.1.2使用有效含量L氯己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2.2.1.3采用1000mgL000mgL季铵盐,作用到规定时间。12.2.2冲洗法12.2.2.112.2.2.1使用有效含量使用有效含量g gL L氯己定水溶液冲洗或漱洗,至冲氯己定水溶液冲洗或漱洗,至冲洗液或漱洗液变清为止。洗液或漱洗液变清为止。12.2.2.212.2.2.2采用(采用(30g30gL L)过氧化氢冲洗伤口、口腔含漱,作)过氧化氢冲洗伤口、口腔含漱,作用到规定时间。用到规定时间。12.12.皮肤与黏膜消毒皮肤与黏膜消毒n12.2.

41、2.3使用含有效碘L的消毒液冲洗,作用到规定时间。12.2.注意事项2.2.1其他合法、有效的黏膜、伤口创面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2.2.2如消毒液注明不能用于孕妇,则不可用于怀孕妇女的会阴部及阴道手术部位的消毒。13 .13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13.113.1清洁和消毒方法清洁和消毒方法13.1.113.1.1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的清洁与消毒 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13.1.213.1.2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室内用品如桌子、椅子

42、、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13 .13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13.1.313.1.3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与消毒,地面

43、消毒采用污与消毒,地面消毒采用400mg/L700mg/L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30min,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或采用1000mg/L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13.2注意事项地面和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当遇到明显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所用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14 .14 .清洁用品的消毒清洁用品的消毒n14.1 14.1 手工清洗与消毒手工清洗与消毒14.1.1 擦拭布巾 清洗干净,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14.1.2 地巾 清洗干净,

44、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14.2 14.2 自动清洗与消毒自动清洗与消毒使用后的布巾、地巾等物品放入清洗机内,按照清洗器使用后的布巾、地巾等物品放入清洗机内,按照清洗器产品使用说明进行清洗与消毒,一般程序包括水洗、洗产品使用说明进行清洗与消毒,一般程序包括水洗、洗涤剂洗、清洗、消毒、烘干,取出备用。涤剂洗、清洗、消毒、烘干,取出备用。14.3 注意事项布巾、地巾应分区使用。布巾、地巾应分区使用。附录附录A A:清洗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清洗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节选)(节选)A.1 A.1 清洗与清洁效果监测清洗与清洁效果监测 A.1.1 A.1.1

45、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的效果监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的效果监测 A.1.2 清洗消毒器及其效果监测A.2 A.2 灭菌效果监测灭菌效果监测 A.2.1 A.2.1 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的监测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的监测 A.2.2 干热灭菌的效果监测 A.2.3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和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的效果监测 A.2.4 A.2.4 环氧乙烷气体灭菌的效果监测环氧乙烷气体灭菌的效果监测A.3 A.3 紫外线消毒的效果监测紫外线消毒的效果监测A.4 A.4 手和皮肤消毒效果监测手和皮肤消毒效果监测A.5 A.5 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A.6 A.6 空气的消毒效果监测空气

46、的消毒效果监测A.7 A.7 消毒液的监测消毒液的监测A.8 A.8 清洁用品的消毒效果监测清洁用品的消毒效果监测 A.9 A.9 致病菌的检测致病菌的检测A.1.1 A.1.1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的 效果监测效果监测日常监测:日常监测: 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的放大镜检查。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源的放大镜检查。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定期抽查:定期抽查: 每月应随机至少抽查3个待灭菌的包内全部物品的清

47、洗效果,检查的方法与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并记录监测结果。监测结果。可采用蛋白残留测定:可采用蛋白残留测定: 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的监测包括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B-D测试,应遵循WS310.3的要求。生生物监测:物监测: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支生物指示物,置于空载的灭菌器内,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规定条件下培养,观察结果; 可使用一次性标准生物测试包,对灭菌器的灭菌质量进可使用一次性标准生物测试包,对灭菌器的灭菌质量进行生物监测;行生物监测;A.2.1 A.2.1 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的监测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的监测A

48、.3A.3紫外线消毒的效果监测紫外线消毒的效果监测紫外线灯辐照度值的测定紫外线灯辐照度值的测定监测方法 紫外线灯辐照计测定法紫外线强度照射指示卡监测法紫外线强度照射指示卡监测法 开启紫外线灯5min后,蒋指示卡置于紫外线灯下垂直距离1m处,有图案一面朝上,照射1min,紫外线照射后,观察指示卡色块的颜色,将其与标准色块比较,读出照射强度。结果判定结果判定 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管的辐照强度应符合GB19258要求;使用中紫外线灯照射强度70W/cm2为合格;30W高强度紫外线灯的辐射强度180W/cm2为合格。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测定时电压220V5V,温度2025,相对湿度60%,紫外

49、线辐照计应在计量部门检定的有效期内使用;指示卡应在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内使用。A.6空气消毒效果监测空气消毒效果监测采样时间采样时间 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洁净系统自净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消毒或规定的通风换气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或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采样。n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采用沉降法:室内面积30 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应距墙壁1m处;室内面积30 m2,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的布点位置应距墙壁1m处。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90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1.5m;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

50、,扣放于平皿旁,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n将送检平皿置36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若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结果计算:沉降法按平均每皿的菌落数报告:cfu/(皿暴露时间)空气消毒效果监测空气消毒效果监测空气消毒效果监测空气消毒效果监测n结果判定结果判定n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要求应遵循GB50333n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cfu/(15min直径9cm平皿)。n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

51、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4cfu/(5min直径9cm平皿)。n注意事项n采样前,关闭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0min后采样。n附录B(规范性附录) 消毒试验用试剂和培养基配方n附录附录C C(规范性附录)(规范性附录) 常用消毒与灭菌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方法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C.1 C.1 压力蒸汽灭菌压力蒸汽灭菌 C.2 干热灭菌 C.3 C.3 环氧乙烷气体灭菌环氧乙烷气体灭菌C.4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 C.5 低温甲醛蒸汽灭菌C.6 C.6 紫外线消毒紫外线消

52、毒 C.7 臭氧C.8 醛类: C.8.1 戊二醛 C.8.2 邻苯二甲醛C.9 过氧化氢类:C.9.1过氧乙酸 C.9.2过氧化氢 C.9.3二氧化氯C.10 含氯消毒剂 C.11 醇类消毒剂C.12 含碘类消毒剂 C.13 氯已定C.14 季铵盐类 C.15 酸性氧化电位水 C.16煮沸消毒 C.17流动蒸汽消毒C.18其它消毒灭菌方法 C.18.1过滤除菌 C.18.2微波消毒C.18.3其它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C.1C.1压力蒸汽灭菌压力蒸汽灭菌C.1.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于耐热、耐湿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还适用于液体的灭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适用于裸露的耐热

53、、耐湿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压力蒸汽灭菌不适用于油类和粉剂的灭菌。C.1.2分类:分类:根据排放冷空气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分为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和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两大类。根据灭菌时间的长短,压力蒸汽灭菌程序包括常规压力蒸汽灭菌程序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C.1.3C.1.3灭菌方法灭菌方法C.1.3.1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包括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和卧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等,灭菌程序一般包括前排气、灭菌、后排气和干燥等过程,具体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灭菌器的灭菌参数一般为温度121,压力102.9Kpa,器械灭菌时间20min,敷料灭菌时间30mi

54、n。C.1C.1压力蒸汽灭菌压力蒸汽灭菌C.1C.1压力蒸汽灭菌压力蒸汽灭菌nC.1.3.2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灭菌器的灭菌程序一般包括3次以上的预真空和充气等脉动排气、灭菌、后排气和干燥等过程,灭菌器的灭菌参数一般为温度132134,压力205.8Kpa,灭菌时间4min。nC.1.3.3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n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包括下排气、正压排气和预排气压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包括下排气、正压排气和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其灭菌参数如时间和温度由灭菌器性质、力蒸汽灭菌。其灭菌参数如时间和温度由灭菌器性质、灭菌物品材料性质(带孔和不带孔)、是否裸露而定,灭菌物品材料性质(带孔和不带孔)、是否

55、裸露而定,见表C.1。具体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表表C.1 C.1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132 132 134134)所需最短时间)所需最短时间物品种类下排气正压排气预排气灭菌温度灭菌时间min灭菌温度灭菌时间min灭菌温度灭菌时间min不带孔物品带孔物品不带孔-带孔物品132132132310101341341343.53.53.5132132132344C.1C.1压力蒸汽灭菌压力蒸汽灭菌nC.1.4C.1.4注意事项注意事项C.1.4.1每天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a) 灭菌器柜门密封圈平整无损坏,柜门安全锁扣灵活、安全有效;b)灭菌器

56、压力表处在“0”的位置;c)由柜室排气口倒入500ml水,检查有无阻塞;d)关闭灭菌器柜门,通蒸汽检查有无泄漏;e)检查蒸汽调节阀是否灵活、准确,压力表与温度计的标示是否吻合、排气口温度计是否完好;f)记录打印装置处于备用状态;g)电源、水源、蒸汽、压缩空气等运行条件符合设备要求。C.1.4C.1.4注意事项注意事项nC.1.4.2灭菌前应进行灭菌器的预热。C.1.4.3检查安全阀是否在蒸汽压力达到规定的安全限度时被冲开。C.1.4.4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7kg7kg,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kg5kg。nC.1.4.5C.1.4

57、.5灭菌包体积要求: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包体积要求: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不宜超过30cm30cm25cm;30cm30cm25cm;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宜超过30cm30cm50cm30cm30cm50cm。C.1.4.6灭菌结束后,压力表在蒸汽排尽时应在“0”位。C.1.4.7手提式或卧式压力蒸汽灭菌器主体与顶盖应无裂缝和变形,不应使用无排气软管或软管锈蚀的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C.1.4C.1.4注意事项注意事项nC.1.4.8卧式压力蒸汽灭菌器输入蒸汽的压力不宜过高,夹层的温度不能高于灭菌室的温度。C.1.4.9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

58、菌运行前空载进行B-D试验,检测其空气排出效果。具体方法遵循A.2.1.3。C.1.4.10下排气,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nC.1.4.11C.1.4.11 快速灭菌程序不应作为物品的常规灭菌程序。快速灭菌程序不应作为物品的常规灭菌程序。应急情况下使用时,只适用于灭菌裸露物品,使用卡应急情况下使用时,只适用于灭菌裸露物品,使用卡式盒或者专用灭菌容器盛放。灭菌后的物品应尽快使式盒或者专用灭菌容器盛放。灭菌后的物品应尽快使用,不应储存,无有效期。用,不应储存,无有效期。C.1C.1压力蒸汽灭菌压力蒸汽灭菌nC.1.5压力蒸汽灭菌

59、操作程序包括灭菌前物品的准备、灭菌物品装载、灭菌操作、无菌物品卸载和灭菌效果的监测等步骤。具体要求遵循WS 310.2的要求。C.2C.2干热灭菌干热灭菌nC.2.1 适用范围适用于耐热 、不耐湿、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金属等医疗用品和油类、粉剂等制品的灭菌。C.2.2灭菌方法采用干热灭菌器进行灭菌,灭菌参数一般为:150,150min;160,120min;170,60min;180,30min。C.2.3注意事项C.2.3.1灭菌时灭菌物品不应与灭菌器内腔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温度降到40以下再开启灭菌器柜门。C.2.3.2灭菌物品包体积不应超过10cm10cm20 cm,

60、油剂、粉剂的厚度不应超过0.6cm,凡士林纱布条厚度不应超过1.3cm,装载高度不应超过灭菌器内腔高度的2/3,物品间应留有空隙。C.2.3.3设置灭菌温度应充分考虑灭菌物品对温度的耐受力;灭菌有机物品或用纸质包装的物品时,温度应170。C.2.3.4灭菌温度达到要求时,应打开柜体的排风装置。C.2.3.5灭菌操作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C.3C.3环氧乙烷气体灭菌环氧乙烷气体灭菌nC.3.1适用范围适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如电子仪器,光学仪器,纸质制品,化纤制品,塑料制品,陶瓷及金属制品等诊疗用品。不适用于食品,液体、油脂类、粉剂类等灭菌。C.3.2 灭

61、菌方法C.3.2.1灭菌程序包括预热、预湿、抽真空、通入气体环氧乙烷达到预定浓度、维持灭菌时间、清除灭菌柜内环氧乙烷气体、解析灭菌物品内环氧乙烷的残留等过程。C.3.2.2灭菌时应采用100%纯环氧乙烷或环氧乙烷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体,不应使用氟利昂。C.3C.3环氧乙烷气体灭菌环氧乙烷气体灭菌nC.3.2.3应按照环氧乙烷灭菌器生产厂家的操作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根据灭菌物品种类、包装、装载量与方式不同,选择合适的温度、浓度和时间等灭菌参数,采用新的灭菌程序、新类型诊疗器械、新包装材料使用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前,应验证灭菌效果。nC.3.2.4除金属和玻璃材质以外的灭菌物品,灭菌后应经过解析,解析时间

62、:50,12h;60,8h;残留环氧乙烷应符合GB/T 16886.7的要求。解析过程应在环氧乙烷灭菌柜内继续进行,输入的空气应经过高效过滤(滤除0.3um 粒子99.6%以上),或放入专门的通风柜内,不应采用自然通风法进行解析。C.3C.3环氧乙烷气体灭菌环氧乙烷气体灭菌nC.3.3C.3.3灭菌前物品准备与包装灭菌前物品准备与包装 C.3.3.1 灭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灭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C.3.3.2 包装应采用专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应采用专用的包装材料,包括纸、包装袋(纸袋、纸塑袋等)、非织造布、包装材料应分别符合YY/T 0698.2、YY/T 0698.4、YY/T 0698.

63、5和YY/T 0698.8的要求,新型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19633的有关规定。包装操作要求应符合WS 310.2的要求。C.3.4灭菌物品装载C.3.4.1灭菌柜内装载物品周围应留有空隙,物品应放于金属网状篮筐内或金属网架上;纸塑包装应侧放。C.3.4.2物品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内总体积的80%。C.3C.3环氧乙烷气体灭菌环氧乙烷气体灭菌nC.3.5注意事项C.3.5.1灭菌器安装应符合要求,包括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灭菌器各侧(包括上方)应预留51cm空间。应安装专门的排气管道,且与大楼其他排气管道完全隔离。C.3.5.2应有专门的排气管道系统,排气管应为不通透环氧乙烷的材料如铜管等制成,

64、垂直部分长度超过3m时应加装集水器。排气管应导至室外,并于出口处反转向下;距排气口7.6m范围内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和建筑物的入风口如门或窗;排气管不应有凹陷或回圈。C.3.5.3C.3.5.3环氧乙烷灭菌气瓶或气罐应远离火源和静环氧乙烷灭菌气瓶或气罐应远离火源和静电,通风良好,无日晒,存放温度低于电,通风良好,无日晒,存放温度低于4040,不应置,不应置于冰箱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易燃易爆物品于冰箱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要求进行处理。储存要求进行处理。C.3C.3环氧乙烷气体灭菌环氧乙烷气体灭菌nC.3.5.4每年对于作环境中环氧乙烷浓度进行监测记录,在每日8h工作中

65、,环氧乙烷浓度TWA(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应不超过1.82 mg/m3(1ppm)。C.3.5.5消毒员应经专业知识和紧急事故处理的培训。过度接触环氧乙烷后,迅速将其移离中毒现场,立即吸入新鲜空气;皮肤接触后,用水冲洗接触处至少15分钟,同时脱去脏衣服;眼睛接触液态环氧乙烷或高浓度环氧乙烷气体至少冲洗眼10分钟,并均应尽快就诊。C.3.5.6应在环氧乙烷灭菌器内进行,灭菌器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C.4C.4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菌nC.4.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的诊疗器械的灭菌,如电子仪器、光学仪器等诊疗器械的灭菌,不适用于布类、纸类、水、油类、粉剂

66、等材质的灭菌。C.4.2灭菌方法C.4.2.1应在专用的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内进行,一次灭菌过程包含若干个循环周期,每个循环周期包括抽真空、过氧化氢注入、扩散、等离子化、通风五个步骤。C.4.2.2应遵循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生产厂家的操作使用说明书,根据灭菌物品种类、包装、装载量与方式不同,选择合适的灭菌程序,每种程序应满足相对应的温度、过氧化氢浓度和用量、灭菌时间等灭菌参数。C.4.3注意事项C.4.3.1灭菌物品应清洗干净、干燥。C.4.3.2灭菌物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YY/T 0698.2的非织造布和YY/T 0698.5复合型组合袋的要求。C.4.3.3灭菌包不应叠放,不应接触

67、灭菌腔内壁。C.4.3.4灭菌器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C.5C.5低温甲醛蒸汽灭菌低温甲醛蒸汽灭菌nC.5.1适用范围适用于不耐湿、热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如电子仪器、光学仪器、管腔器械、金属器械、玻璃器皿、合成材料物品等。C.5.2灭菌方法C.5.2.1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程序应包括:预热、预真空、排气、蒸汽注入、湿化、升温,反复甲醛蒸发、注入,甲醛穿透,灭菌(在预设的压力、温度下持续一定时间),反复蒸汽冲洗灭菌腔内甲醛,反复空气冲洗、干燥、冷却,恢复灭菌仓内正常压力。C.5.2.2根据低温甲醛蒸汽灭菌器的要求,采用2%复方甲醛溶液或福尔马林溶液(35%40%甲醛)进行灭菌,

68、每个循环的2%复方甲醛溶液或福尔马林溶液(35%40%甲醛)用量根据装载量不同而异。灭菌参数为:温度5580,灭菌维持时间为30min60min。C.5C.5低温甲醛蒸汽灭菌低温甲醛蒸汽灭菌nC.5.3 注意事项C.5.3.1 应采用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低温甲醛蒸汽灭菌器,并使用专用灭菌溶液进行灭菌,不应采用自然挥发或熏蒸的灭菌方法。C.5.3.2 低温甲醛蒸汽灭菌器操作者应培训上岗,并具有相应的职业防护知识和技能。C.5.3.3 低温甲醛蒸汽灭菌器的安装及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或指导手册,必要时应设置专用的排气系统。C.5.3.4 运行时的周围环境甲醛浓度应0.5mg/m3

69、,排水内的甲醛浓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灭菌物品上的甲醛残留均值4.5g/cm2。在灭菌器内经过甲醛残留处理的灭菌物品,取出后可直接使用。C.5.3.5 灭菌包装材料应使用与压力蒸汽灭菌法相同或专用的纸塑包装、无纺布、硬质容器,不应使用可吸附甲醛或甲醛不易穿透的材料如布类、普通纸类、聚乙烯膜、玻璃纸等。C.5.3.6 装载时,灭菌物品应摊开放置,中间留有一定的缝隙,物品表面应尽量暴露。使用纸塑包装材料时,包装应竖立,纸面对塑面依序排放。C.5.3.7 消毒后,应去除残留甲醛气体,采用抽气通风或用氨水中和法。C.6C.6紫外线消毒紫外线消毒nC.6.1 适用范围适用于室内空气和物体表面的消毒。C.

70、6.2 紫外线消毒灯要求C.6.2.1 紫外线消毒灯在电压为220V、相对湿度为60%、温度为20时,辐射的253.7nm紫外线强度(使用中的强度)应不低于70W/ cm2。C.6.2.2 应定期监测消毒紫外线的辐照强度,当辐照强度低到要求值以下时,应及时更换。C.6.2.3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W/ cm2的时间(功率30W),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 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h。紫外线灯生产单位应提供实际使用寿命。nC.6.3 使用方法C.6.3.1 在室内无人状态下,采用紫外线灯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消毒。灯管吊装高度距离地面1.8m2.2m

71、。安装紫外线灯的数量为平均1.5W/m3,照射时间30min。C.6.3.2 采用紫外线消毒器对空气及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其消毒方法及注意事项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C.6.3.3 消毒时对环境的要求 紫外线直接照射消毒空气时,关闭门窗,保持消毒空间内环境清洁、干燥。消毒空气的适宜温度2040,相对湿度低于80%。C.6C.6紫外线消毒紫外线消毒nC.6.4 C.6.4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C.6.4.1 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等时,应随时擦拭。C.6.4.2 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

72、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C.6.4.3 采用紫外线消毒物体表面时,应使消毒物品表面充分暴露于紫外线。C.6.4.4 采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C.6.4.5采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及空气中悬浮粒子多时,应加大照射剂量。C.6.4.6不应使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到人。C.6.4.7不应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C.6.4.8紫外线强度计每年至少标定一次。C.6C.6紫外线消毒紫外线消毒C.7 C.7 臭氧臭氧nC.7.1 适用范围适用于无人状态下病房、口腔科等场所的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C.7.2 使用方法C.7.2.1空气消毒 在

73、封闭空间内、无人状态下,采用20mg/ m3浓度的臭氧,作用30min,对自然菌的杀灭率达到90%以上。消毒后应开窗通风30min,人员方可进入室内。C.7.2.2物体表面消毒 在密闭空间内,相对湿度70%,采用60mg/m3浓度的臭氧,作用60min120min。C.7.3 注意事项C.7.3.1有人情况下室内空气中允许臭氧浓度为0.16mg/m3。C.7.3.2臭氧为强氧化剂,使用时对多种物品有损坏,包括使铜片出现绿色锈斑,橡胶老化、变色、弹性降低,织物漂白褪色等。C.7.3.3臭氧的杀菌作用受多种因素包括温度、相对湿度和有机物等的影响。C.8 C.8 醛类醛类nC.8.1. C.8.1.

74、 戊二醛戊二醛C.8.1.1 适用范围适用于不耐热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浸泡消毒与灭菌。C.8.1.2 使用方法C.8.1.2.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消毒与灭菌 将洗净、干燥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放入2%的碱性戊二醛中完全浸没,并应去除器械表面的气泡,容器加盖,温度2025,消毒作用到产品使用说明的规定时间,灭菌作用10h。无菌方式取出后用无菌水反复冲洗干净,再用无菌纱布等擦干后使用。其他戊二醛制剂的用法遵循卫生行政部门或国家相关规定进行。C.8.1.2.2 用于内镜的消毒或灭菌应遵循国家有关要求。C.8 C.8 醛类醛类nC.8.1.3 注意事项C.8.1.3.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在

75、消毒前应彻底清洗、干燥。新启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先除去油污及保护膜,再用清洁剂清洗去除油脂,干燥后及时消毒或灭菌。C.8.1.3.2 戊二醛对人有毒性,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使用。对皮肤和黏膜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干净,必要时就医。C.8.1.3.3 戊二醛不应用于物体表面的擦拭或喷雾消毒、室内空气消毒、手和皮肤黏膜的消毒。C.8.1.3.4 强化酸性戊二醛使用前应先加入pH调节剂(碳酸氢钠),再加防锈剂(亚硝酸盐)充分混匀。C.8.1.3.5 用于浸泡灭菌的容器,应洁净、密闭,使用前应先经灭菌处理。C.8.1.3.6 在2025温度条件下,加入pH调

76、节剂和亚硝酸钠后的戊二醛溶液连续使用时间应14d。C.8.1.3.7 应确保使用中戊二醛浓度符合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C.8.1.3.8 戊二醛应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保存。C.8 C.8 醛类醛类nC.8.2 邻苯二甲醛C.8.2.1 适用范围适用于不耐热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浸泡消毒。C.8.2.2 使用方法C.8.2.2.1 将待消毒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完全淹没于含量为5.5g/L、pH为7.08.0、温度2025的邻苯二甲醛溶液中浸泡,消毒容器加盖,作用5min12min。C.8.2.2.2 用于内镜的消毒应遵循国家有关要求。C.8 C.8 醛类醛类nC.8.2.3

77、注意事项C.8.2.3.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消毒前应彻底清洗、干燥。新启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先除去油污及保护膜,再用清洁剂清洗去除油脂,干燥后及时消毒。C.8.2.3.2 使用时应注意通风。直接接触本品会引起眼睛、皮肤、消化道、呼吸道黏膜损伤。接触皮肤、黏膜会导致着色,处理时应谨慎、戴手套;当溅入眼内时应及时用水冲洗,心要时就诊。C.8.2.3.3 配制使用应采用专用塑料容器。C.8.2.3.4 消毒液连续使用应14d。C.8.2.3.5 应确保使用中的浓度符合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C.8.2.3.6 邻苯二甲醛应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保存。C.9 C.9 过氧化物类过

78、氧化物类nC.9.1 C.9.1 过氧乙酸过氧乙酸C.9.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耐腐蚀物品、环境、室内空气等的消毒。专用机械消毒设备适用于内镜的灭菌。C.9.1.2 使用方法C.9.1.2.1 消毒液配制对二元包装的过氧乙酸,使用前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将A液、B液混合并放置所需时间。根据有效成分含量按容量稀释公式c1V1= c2V2,c1和V1为过氧乙酸原液的浓度和毫升数,c2和V2为配制过氧乙酸使用液的浓度和体积,用蒸馏水将过氧乙酸稀用蒸馏水将过氧乙酸稀释成所需浓度。释成所需浓度。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为:计算所需过氧乙酸原液的体积(V1):V1=(c2V2)/ c1;计算所需蒸馏水的体积(V

79、3):V3=V2V1;取过氧乙酸原液V1(ml),加入蒸馏水V3(ml),混匀。C.9 C.9 过氧化物类过氧化物类nC.9.1.2.2消毒方法C.9.1.2.2.1浸泡法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过氧乙酸的容器中,加盖。对一般物体表面,用0.1%0.2%(1 000mg/L2000mg/L)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对耐腐蚀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采用.5% (5 000mg/L)过氧乙酸冲洗作用10min,用无菌方法取出后采用无菌水冲洗干净,无菌巾擦干后使用。C.9.1.2.2.2擦拭法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使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 C.9.1.2.2.

80、3喷洒法用于环境消毒时,用0.2%0.4% (2 000mg/L4 000mg/L) 过氧乙酸溶液喷洒,作用30 min60min。 C.9.1.2.2.4喷雾法 采用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使用5000mg/L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0ml/m330 ml/m3的用量进行喷雾消毒,作用60min。C.9.1.2.2.5熏蒸法 使用15%fp 氧乙酸(7ml/ m3)加热蒸发,相对湿度60%80%、室温薰蒸2 h。C.9.1.2.2.6使用以过氧乙酸为灭菌剂的专用机械消毒设备灭菌内镜时,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适用范围及操作方法。C.9 C.9 过氧化物类过氧化物类nC.9.1.3注意事项C

81、.9.1.3.1过氧乙酸不稳定,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远离可燃物质。用前应测定有效含量,原液浓度低于 12% 时不应使用。C.9.1.3.2 稀释液应现用现配,使用时限稀释液应现用现配,使用时限24h24h。C.9.1.3.3 过氧乙酸对多种金属和织物有很强的腐蚀和漂白作用,金属制品与织物经浸泡消毒后,及时用符合要求的水冲洗干净。C.9.1.3.4 接触过氧乙酸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慎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C.9.1.3.5 空气熏蒸消毒时,室内不应有人。C.9 C.9 过氧化物类过氧化物类nC.9.2 C.9.2 过氧化氢过氧化氢C.9.2.1适用范围适用于外科伤口、皮肤黏膜

82、冲洗消毒,室内空气的消适用于外科伤口、皮肤黏膜冲洗消毒,室内空气的消毒。毒。C.9.2.2消毒方法C.9.2.2.1伤口、皮肤黏膜消毒, 采用3%(30g/L)过氧化氢冲洗、擦拭,作用35min。C.9.2.2.2室内空气消毒,使用气溶胶喷雾器,采用3%(30g/L)过氧化氢溶液按照20 ml/ m330 ml/ m3的用量喷雾消毒,作用60min。C.9.2.3注意事项C.9.2.3.1 过氧化氢应避光、避热,室温下储存。C.9.2.3.2过氧化氢对金属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C.9.2.3.3喷雾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谨防溅入眼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及时用清水冲洗。C.9 C.9 过氧化

83、物类过氧化物类nC.9.3二氧化氯C.9.3.1适用范围适用于物品、环境、物体表面及空气的消毒。C.9.3.2使用方法C.9.3.2.1 消毒液配制二元包装消毒液,使用前需在二氧化氯稳定液中加入活化剂;一元包装的粉剂及片剂,应加入蒸馏水溶解,放置所需时间。根据有效含量按稀释定律,用蒸馏水将二氧化氯稀释成所需浓度。具体计算方法及配置步骤按C.9.1.2.1 进行。C.9.3.2.2消毒方法C.9.3.2.2.1浸泡法 将待消毒物品浸没于装有二氧化氯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 100mg/L250mg/L 二氧化氯溶液浸泡 30min;对肝炎病毒和结核分枝杆菌污染物品的消毒

84、,用 500mg/L 二氧化氯浸泡 30min;对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 1000mg/L 二氧化氯浸泡 30min。C.9 C.9 过氧化物类过氧化物类nC.9.3.2.2.2擦拭法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使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C.9.3.2.2.3喷洒法 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的表面,用 500mg/L 二氧化氯均匀喷洒,作用 30min;对肝炎病毒和结核杆菌污染的表面,用1 000mg/L 二氧化氯均匀喷洒,作用 60min。C.9.3.2.2.4室内空气消毒,使用气溶胶喷雾器,采用500mg/L 二氧化氯溶液按照20 ml/ m330 ml/ m3的

85、用量喷雾消毒,作用30min60min;或采用二氧化氯溶液按照10mg/ m320mg/ m3)加热蒸发或加激活剂熏蒸消毒。消毒剂用量、消毒时间、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C.9.3.3注意事项C.9.3.3.1置于干燥、通风处保存。C.9.3.3.2稀释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24h。C.9.3.3.3对碳钢、铝有中度腐蚀性,对铜、不锈钢有轻度腐蚀性。金属制品经二氧化氯消毒后,应及时用符合要求的水冲洗干净、干燥。C.10C.10含氯消毒剂含氯消毒剂nC.101适用范围适用于物品、物体表面、分泌物、排泄物等的消毒。C.10.2使用方法C.10.2.1消毒液配制根据新产品有效氯含量

86、,按稀释定律,用蒸馏水稀释成用蒸馏水稀释成所需浓度。所需浓度。具体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按C.9.1.2.1进行。C.10.2.2消毒方法C.10.2.2.1C.10.2.2.1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含氯消毒剂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含氯消毒剂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用含有效氯500mg/L500mg/L的消毒液浸泡的消毒液浸泡10min10min,对经血传播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效氯2000mg/L2000mg/L5000mg

87、/L5000mg/L消毒液,浸泡消毒液,浸泡30min30min。C.10C.10含氯消毒剂含氯消毒剂nC.10.2.2.2 擦拭法 大件物品或其他不能用浸泡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消毒,消毒所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nC10.2.2.3 喷洒法 对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400 mg/L700 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10min3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结核杆菌等污染表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60min。喷洒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人员应离开现场。nC10.2.2.4干粉消毒法 对分泌物、排泄物的消毒,用含氯消毒剂干粉加入分泌物、排泄物中,使有效氯

88、含量达到10000mg/L,搅拌后作用2h;对医院污水的消毒,用干粉按有效氯50mg/L用量加入污水中,并搅拌均匀,作用2h后排放。C.10C.10含氯消毒剂含氯消毒剂nC10.3注意事项C10.3 .1粉剂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水剂应于阴凉处避光、密闭保存。使用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使用时限24h24h。C10.3.2 配制漂白粉等粉剂溶液时,应戴口罩、手套。C10.3.3 未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有腐蚀性,不应做金属器械的消毒。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器械消毒后,应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干燥后使用。C10.3.4 对织物有腐蚀和漂白作用,不应用于有色织物的

89、消毒。C.11C.11醇类消毒剂(含乙醇、异丙醇、醇类消毒剂(含乙醇、异丙醇、正丙醇、或两种成分的复方制剂)正丙醇、或两种成分的复方制剂)nC.1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手、皮肤、物体表面及诊疗器具的消毒。C.11.2 使用方法C.11.2.1手消毒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含醇类手消毒剂,手消毒方法遵循WS/T 313的要求。C.11.2.2皮肤消毒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皮肤2遍,作用3min。C.11.2.3物体表面的消毒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物体表面2遍,作用3min。C.11.2.4诊疗器具的消毒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70%80%(体积比)的乙醇溶液中消毒3

90、0min,加盖;或进行表面擦拭消毒。C.11C.11醇类消毒剂(含乙醇、异丙醇、醇类消毒剂(含乙醇、异丙醇、正丙醇、或两种成分的复方制剂)正丙醇、或两种成分的复方制剂)nC.11.3 注意事项C.11.3.1醇类易燃,不应有明火。C.11.3.2不应用于被血、脓、粪便等有机物严重污染表面的消毒。C.11.3.3用后应盖紧,密闭,置于阴凉处保存。C.11.3.4醇类过敏者慎用。C.12C.12含碘类消毒剂含碘类消毒剂nC.12.1C.12.1碘伏碘伏 C.12.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手、皮肤、黏膜及伤口的消毒。C.12.1.2使用方法C.12.1.2.1消毒液配制 冲洗黏膜时,根据有效碘含量用灭

91、菌蒸馏水或纯化水,按照稀释定律,将碘伏稀释成所需浓度。具体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按C.9.1.2.1进行。C.12.1.2.2消毒方法C.12.1.2.2.1擦拭法 皮肤、粘膜擦拭消毒,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它替代物品擦拭被消毒部位。外科手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擦拭揉搓作用至少3min。 C.12C.12含碘类消毒剂含碘类消毒剂n手术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至少作用至少2min2min。注射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口腔黏膜及创面消毒,用含有效碘1000mg/L2000mg/L 的碘伏擦拭,作用作用3 min3

92、min5min5min。C.12.1.2.2.2冲洗法 对阴道黏膜创面的消毒,用含有效碘500mg/L的碘伏冲洗,作用到使用产品的规定时间。C.12.1.3注意事项C.12.1.3.1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C.12.1.3.2含乙醇的碘制剂消毒液不应用于黏膜和伤口的消毒。C.12.1.3.3碘伏对二价金属制品有腐蚀性,不应做相应金属制品的消毒。C.12.1.3.4碘过敏者慎用。C.12C.12含碘类消毒剂含碘类消毒剂nC.12.2C.12.2碘酊碘酊C.12.2.1 适用范围适用于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的消毒。C.12.2.2使用方法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2遍以上,作用

93、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体积比)乙醇脱碘。C.12.2.3注意事项C.12.2.3.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粘膜的消毒。C.12.2.3.2不应用于碘酊过敏者;过敏体质者慎用。C.12.2.3.3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C.12C.12含碘类消毒剂含碘类消毒剂nC.12.3C.12.3复方碘伏消毒液复方碘伏消毒液 C.12.3.1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医务人员的手、皮肤消毒,有些可用于黏膜消毒。应严格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规定的使用范围。C.12.3.2作用方法C.12.3.2.1含有乙醇或异丙醇的复方碘伏消毒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原液擦拭12遍,作用

94、1min2min,不可用于黏膜消毒。C.12.3.2.2含有氯己定的复方碘伏消毒剂,用途同普通碘伏消毒剂,应遵循该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的使用说明,慎用于腹腔冲洗消毒。C.12.3.3注意事项同碘伏,使用中应注意复方物质的毒副作用。C.13C.13氯己定氯己定nC.13.1 适用范围适用于手、皮肤、黏膜的消毒。C.13.2使用方法C.13.2.1消毒液的配制根据有效含量用灭菌蒸馏水或纯化水将消毒液稀释成所需浓度。具体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按C9.1.2.1进行。一般原液使用。C.13.2.2消毒方法C.13.2.2.1擦拭法手术部位及注射部位皮肤和伤口创面消毒,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乙醇(70%,

95、体积比)溶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外科手消毒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乙醇(70%,体积比)溶液,使用方法及作用时间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C.13.2.2.2冲洗法对口腔、阴道或伤口创面的消毒,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水溶液冲洗,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C.13.3注意事项不应与肥皂、洗衣粉等阴性离子表面活性剂混合使用或前后使用。C.14C.14季铵盐类季铵盐类n1适用范围适用于环境、物体表面、皮肤与黏膜的消毒。C.142 使用方法C.14.2.1环境、物体表面消毒一般用1000mg/L2000mg/L消毒液,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15min30min。C.14.2.

96、2皮肤消毒复方季铵盐消毒剂原液皮肤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min5min。C.14.2.3黏膜消毒采用1000mg/L2000mg/L季铵盐消毒液,作用到产品使用说明的规定时间。C.14.3注意事项不宜与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如肥皂、洗衣粉等合用。C.15C.15酸性氧化电位水酸性氧化电位水nC.15.1适用范围适用于消毒供应中心手工清洗后不锈钢和其他非金属材质器械、器具和物品灭菌有的消毒、物体表面、内镜等的消毒。C.15.2使用方法 C.15.2.1主要有效成分指标要求:有效氯含量60mg/L10mg/L,pH 值范围2.03.0,氧化还原电位(ORP)1 100mV,残留氯离子1000mg/L。C.

97、15.2.2消毒供应中心手工清洗器械灭菌前的消毒 手工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用酸性氧化电位水流动冲洗浸泡消毒2min,净水冲洗30s,取出干燥,具体方法应遵循WS310.2的要求。C.15.2.3物体表面的消毒洗净待消毒物体,采用酸性氧化电位水流动冲洗浸泡消毒,作用3min5min;或反复擦洗消毒5min.C.15.2.4内镜的消毒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C.15.2.5其他方面的消毒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及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使用说明。C.15C.15酸性氧化电位水酸性氧化电位水nC.15.3注意事项C.15.3.1应彻底清除待消毒物品上的有机物,再进行消毒处理。C.15.3.2酸

98、性氧化电位水对光敏感,有效氯浓度随时间延长而下降,生成后原则上应尽早使用,最好现制备现用。C.15.3.3储存应选用避光、密闭、硬质聚氯乙烯材质制成的容器。室温下贮存不超过3d。C.15.3.4每次使用前,应在使用现场酸性氧化电位水出水口处,分别检测pH值、氧化还原电位和有效氯浓度。检测数值应符合指标要求。C.15.3.5对铜、铝等非不锈钢的金属器械、器具和物品有一定的腐蚀作用,应慎用。C.15.3.6酸性氧化电位水长时间排放可造成排水管路的腐蚀,故应每次排放后再排放少量碱性还原电位水或自来水。C.16C.16煮沸消毒煮沸消毒nC.16.1适用范围适用于金属、玻璃制品、餐饮具、织物或其他耐热、

99、耐湿物品的消毒。C.16.2 使用方法 将待消毒物品完全浸没水中,加热水沸腾后维持15min15min。C.16.3注意事项C.16.3.1从水沸腾时开始计消毒时间,中途加入物品应重新计时。C.16.3.2消毒物品应保持清洁,所消毒的物品应全部浸没于水中,可拆卸物品应拆开。C.16.3.3高海拔地区,应适当延长煮沸时间。C.16.3.4煮沸消毒用水宜使用软水。C.17 C.17 流动蒸汽消毒流动蒸汽消毒nC.17.1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手工清洗后的初步消毒,餐饮具和部分卫生用品等耐热、耐湿物品的消毒。C.17.2使用方法通过流动蒸汽发生器、蒸锅等,当水沸腾后产生水蒸汽,蒸汽为10

100、0,相对湿度80%100%时,作用时间15 min 30min。C17.3注意事项C17.3.1消毒作用时间,应从水沸腾后有蒸汽冒出时算起。C17.3.2消毒物品应清洁干燥,垂直放置,物品之间留有一定空隙。C17.3.3高海拔地区,应适当延长消毒时间。C.18C.18其他消毒灭菌方法其他消毒灭菌方法nC.18.1C.18.1过滤除菌过滤除菌过滤除菌是将待消毒的介质,通过规定孔径的过滤材料,以物理阻留等原理,去除气体或液体中的微生物,但不能将微生物杀灭。可用于医疗机构低度危险性物品和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主要用于空气净化,以及不适用于压力蒸汽灭菌的液体过滤除菌。C.18.2C.18.2微波消毒微

101、波消毒微波是一种频率高、波长短、穿透性强的电磁波,一般使用的频率为2450MHZ,可杀灭包括芽孢在内的所有微生物。微波可用于医疗机构低度危险性物品和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如餐具的消毒。微波消毒的物品应浸入水中或用湿布包裹。C.18.3C.18.3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其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根据产品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理想的化学消毒剂理想的化学消毒剂n杀菌谱广n有效浓度低n作用速度快n性质稳定n易溶于水,可在低温下使用,不易受有机物、酸、碱及其他物理、化学因素的影响n对物品无腐蚀n无色、无味且使用后易除去残留药物n毒性低,不易燃烧爆炸n使用无危险性n价格低廉n便于运输

102、,货源充分“五要五要”1、配制时,消毒剂和水的分量要精确。2、盛放消毒液的容器应洗净并事先消毒。3、物品应除去脏污后再进行消毒。4、配制的消毒液最好当天使用。5、充分了解消毒剂性质。“七不要七不要” 1、不要把化学消毒剂溶液作灭菌处理; 2、不要把器械贮存在消毒溶液中; 3、容器内的消毒也不要装得太满; 4、不要使用配置过久的消毒液; 5、不要随便把两种消毒液混合使用; 6、不要随意把不合适的洗涤剂加到消毒液中,以防消毒剂失效; 7、不要认为使用消毒剂溶液后,被消毒物品已达到杀菌、可靠和安全。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n护士行为规范(第五章 第二十八至第三十二条)1、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

103、能力和综合素质,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注重沟通,体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2、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执行临床护理实践和护理技术规范,全面履行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协助诊疗、心里支持、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3、工作严谨、慎独,对执业行为负责。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及时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4、严格执行医嘱,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应及时与医师沟通或按规定报告。5、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书写病历,认真管理,不伪造、隐匿或违规涂改、销毁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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