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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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应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宝应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二一七年七月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前言前言1总体要求总体要求2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3十大方面措施十大方面措施4根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国发201631201631号)号)、省政府关于印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苏政发(苏政发20161692016169号)号)及及扬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扬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案中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中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1、前言

2、、前言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前言前言1总体要求总体要求2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3十大方面措施十大方面措施42、总体要求、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前言前言1总体要求总体要求2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3十大方面措施十大方面措施43、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3 3、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前言前言1总体要求总体要求2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3十大方面措施十大方面措施44 4、十大方面措施、十大方面措施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开展土壤污染调

3、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第一条、第一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1)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查、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和农用地详查点位布设工作,2017年5月底前制定我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2)防控历史遗留污染地块环境风险防控历史遗留污染地块环境风险。针对我县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钢铁等重点行业和其他有危险废物产生的在产企业用地、尚未再开发利用的已关闭搬迁企业遗留地块,从2017年起开展详查 工作。201

4、7年6月底前,对已关闭 的23家化工企业和9家涉重企业 的遗留地块进行核实和排查。 (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 (3)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以耕地为重点,针对已有调查发现的超标点位区域进行详查,进一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程度;在大宗农产品主产区、蔬菜基地等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农委牵头农委牵头) (4)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 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前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 (县环保局、农委牵头(县环保局、农委牵头)(一)(一

5、)(一)(一)开展土壤污开展土壤污开展土壤污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染状况调查染状况调查染状况调查(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1)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20年底前,建成我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2)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每5年完成1次,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在大宗农产品主产区、永久性“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同步监测土壤和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 (县环保局、农委牵头(县环保局、

6、农委牵头)(3)健全土壤监测技术体系。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 (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第一条、第一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提升土壤环境保护的大数据服务功能,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县环保局、农委、国土局牵头(县环保局、农委、国土局牵头)第一条、第一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保护各类未污染

7、用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保护各类未污染用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保护各类未污染用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保护各类未污染用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四)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四)强化空间布局管控 全面落实扬州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入园进区”; 开展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工业生产过程协同处理城市及产业废物。 (县发改委牵头(县发改委牵头)(五)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五)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需要建设土壤污染防治设施

8、的,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县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第二条、第二条、保护各类未污染用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保护各类未污染用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六)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六)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1)2017年底前制定我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镇、区,县有关部门要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用地限批、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县(县国土局、农委牵头国土局、农委牵头)(2)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

9、、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县环保局、发改委(县环保局、发改委牵头牵头)第二条、第二条、保护各类未污染用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保护各类未污染用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七)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七)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1)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 (县国土局牵头(县国土局牵头)(2)未利用地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 (县农委、国土局牵头(县农委、国土局牵头)(3)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管理。 (县环保局、国(县环保局、国土局负责)土局负责)第二条、

10、第二条、保护各类未污染用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保护各类未污染用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第三条、第三条、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八)(八)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减少落后化工产能(1)加大化工企业治理力度。开展全县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排查,实施“一企一策” 。2018年底前,对生产工艺落后、技术装备差、达不到环保和安全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淘汰。 (县经信委(县

11、经信委牵头牵头)(2)关停重点区域化工企业。2018年底前,完成宝应湖周围、南水北调输水通道和通榆河清水通道沿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停搬迁任务。 (县经信委(县经信委牵头牵头)(3)强化化工企业环境监管。禁止实施一切新、改、扩建化工项目(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现有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 (县(县环保局牵头环保局牵头)第三条、第三条、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九)严控工业污染(九)严控工业污染(1)加强日常环境监管。2

12、017年底前,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对用地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定期对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至少每5年完成一遍。(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2)防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各类企业,特别是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地下管线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县环保局、(县环保局、经信委负责)经信委负责)(3)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含放射性废渣、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

13、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2017年起,探索开展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县环保(县环保局、发改委牵头局、发改委牵头)第三条、第三条、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十)强化涉重行业污染控制(十)强化涉重行业污染控制加强涉重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落实国家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有关要求。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江苏省和扬州市的要求。(县环保局、经信委牵头(县环保局、经信委牵头)第三

14、条、第三条、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十一)控制农业污染(十一)控制农业污染(1)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到2020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使用量下降5%,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县农委牵头(县农委牵头)(2)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县农委牵头(县农委牵头)(3)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完成非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饲养品种、规模、治理配套设施等情况调查和建档工作。到20

15、17年、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理达标率分别达到65%、92%,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4%、98%。(县农委牵头(县农委牵头)(4)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用水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推进水功能区达标建设。(县水(县水务局牵头务局牵头)第三条、第三条、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十二)减少生活污染(十二)减少生活污染(十二)减少生活污染(十二)减少生活污染(11)加快建设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和处加快建设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和处理处置体系。到理处置体系。到20202020年,县城区建成区生年,县城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

16、设施覆盖率达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60%60%,全县城乡,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98%。 (县(县(县(县城管城管城管城管局牵头局牵头局牵头局牵头)(22)加强餐厨垃圾及建筑垃圾处理。建加强餐厨垃圾及建筑垃圾处理。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推进建筑垃圾生产设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推进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到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到20202020年,年,实现城区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建成建实现城区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县(县(县(县城管城管城管城管局牵局牵局牵局牵头头头头)(33)加快建设

17、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加快建设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20202020年底前,全县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全年底前,全县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全覆盖,污泥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覆盖,污泥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达到100%100%。 (县(县(县(县水务水务水务水务局牵头局牵头局牵头局牵头)(十三)(十三)(十三)(十三)有效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电池和含

18、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引导危险废物产生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引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施技术改造,加快危险废物减量单位实施技术改造,加快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循环利用,对重点危险废化、资源化和循环利用,对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物产生单位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第三条、第三条、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第四条、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第四条、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第四条、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第四

19、条、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第四条、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第四条、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十四)保障受污染(十四)保障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农用地安全利用(十五)严格管控重(十五)严格管控重污染耕地用途污染耕地用途(十六)加强林地园(十六)加强林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地土壤环境管理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安全利用方案; 对位于工矿企业周边、对位于工矿企业周边、城市郊区、污染灌区、城市郊区、污染灌区、交通要道两边区域的交通要道两边区域的水稻、蔬菜等敏感作水稻、蔬菜等敏感作物开展重金属专项检物开展重金属专项检测,实施风险管控。测

20、,实施风险管控。(县(县农委农委牵头牵头)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禁止生产区域;对威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环境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县(县农委农委牵头牵头)严格控制林地、茶园、严格控制林地、茶园、果园的农药使用量;果园的农药使用量;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茶园、果园产出食用茶园、果园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农(林)产品质量检测,测,发现超标的,要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措施。(县(县农委农委牵头牵头)第五条、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第五条、实施建设

21、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第五条、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第五条、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十七)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十七)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县环保局(县环保局牵头牵头)(十八)分用途明确建设用地管理要求(十八)分用途明确建设用地管理要求自2017年起,逐

22、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县国土局牵头(县国土局牵头)(十九)落实联动监管责任(十九)落实联动监管责任建立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落实扬州市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方案,实行联动监管。(县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县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负责)负责)第五条、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第五条、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第六条、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减少土壤污染存量第六条、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减少土壤污染存量第六条、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减少土壤污染存量第六条、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减少土壤污染存量第六条、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减少土壤

23、污染存量第六条、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减少土壤污染存量第六条、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减少土壤污染存量第六条、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减少土壤污染存量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明确监管重点,强化环保执法明确监管重点,强化环保执法明确监管重点,强化环保执法明确监管重点,强化环保执法第七条、第七条、明确监管重点,强化环保执法明确监管重点,强化环保执法第七条、第七条、明确监管重点,强化环保执法明确监管重点,强化环保执法(二十五)加大执法力度(二十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打击整治偷乱倒垃圾专项行动。(县城(县城管局牵头管局牵头)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24、加快建立“身份证+管理手册”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土壤环境污染案件移送工作机制。 (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对全县环境执法人员每2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提高土壤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将土壤污染应急纳入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环(县环保局牵头)保局牵头)第八条、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科学治土第八条、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科学治土第八条、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科学治土第八条、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科学治土第八条、

25、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科学治土第八条、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科学治土(二十六)(二十六)加强基础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和成果转化推广国家鼓励发展的土壤污染防治重大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风险管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县科技局牵头)(县科技局牵头)(二十七)(二十七) 加强人才队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通过整合高效、科研机构人才资源,建立我县土壤污染防治人才库和专家库。 (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二十八)(二十八)推动治理与修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复产业发展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促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健康发展

26、。自2017年起,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单位登记与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的信用评级制度。 (县发改委牵头(县发改委牵头)第九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第九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第九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第九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全民行动格局(二十九)强化政府主导(二十九)强化政府主导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镇、区。县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等相关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县财政局牵头)(县财政局牵头)

27、完善激励政策。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研究制定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在农药、化肥等行业,开展环保领跑者制度试点。(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三十)促进多元融资(三十)促进多元融资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县发改委、环保局(县发改委、环保局牵头)牵头)第九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第九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第九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28、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第九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PPT模板下载:行业PPT模板:节日PPT模板:素材下载:PPT背景图片:图表下载:优秀PPT下载:教程: Word教程: 教程:资料下载:课件下载:范文下载:试卷下载:教案下载:论坛: 第十条、第十条、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三十三)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三十三)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各镇、区人民政府是实施本工作方案的主体,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

29、)(三十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三十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环保局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市环保局报告。 (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三十五)落实企业责任(三十五)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 (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第十条、第十条、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三十六)严格评估考核(三十六)严格评估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县政府与各镇、区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签订土

30、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年度对各镇、区、各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镇、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县环保局牵头县环保局牵头)在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地区部门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县委组织部、监察局牵(县委组织部、监察局牵头头)6个专项个专项方案方案宝应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受污染耕地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宝应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宝应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各类化工、涉重企业遗留地块排查及土壤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清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清单宝应县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宝应县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共重点工程项目(共27项)项)监测能力建设(监测能力建设(1)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1)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用(1)生活垃圾治理生活垃圾治理(8)建筑垃圾治理建筑垃圾治理(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污泥处理处置(污泥处理处置(1)环境隐患治理环境隐患治理(1)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减少落后化工产能(10)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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