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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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所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第二章个人信

2、息及买卖股份意向的申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亲属关系等深交所和登记公司要求提供的信息:(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公司董事

3、,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应当书面委托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备其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意向。董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事会秘书有责任提醒其买卖本公司股份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或个人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三个工作日前,将具体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

4、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第三章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上述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 6 个月内卖出的;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 6 个月内又买入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5、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四)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第四章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和

6、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

7、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股份变动信息的披露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第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 2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

8、期,数量,价格;(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六)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本办法第十条所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申报,公告。第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本办法第九条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以下内容:(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二)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四)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第六章罚则第十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违反本办法规定买卖公司股份的,公司应视情节,后果,不良影响等因素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并积极配合证监会,深交所对违规当事人的处理。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处理。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进行修改。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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