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杭州师范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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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学经济法学 杭州师范学院法学院 汪彩华绪绪论论n n【讲授内容讲授内容】1、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n n2、经济法学的体系;、经济法学的体系;n n3、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n n4、经济法学教程的体系;、经济法学教程的体系;n n5、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n n【讲授重点讲授重点】1、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n n2、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一、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n n一种观点认为是经济法律、法规现象;一种观点认为是经济法律、法规现象;n n另一种观点认为是经济法律、法规。另一

2、种观点认为是经济法律、法规。n n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以经济法律、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以经济法律、法规为基本内容的经济法律现象法规为基本内容的经济法律现象-由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经济法律规范、由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律事实、经济法律关系和经济法律经济法律事实、经济法律关系和经济法律责任五个部分组成。责任五个部分组成。二、经济法学的体系二、经济法学的体系n n(一)经济法学体系构建的理论要求(一)经济法学体系构建的理论要求(一)经济法学体系构建的理论要求(一)经济法学体系构建的理论要求n n科学的经济法学体系必须建立在以下四性的基础科学的经济法学体系必须建立在以下四

3、性的基础科学的经济法学体系必须建立在以下四性的基础科学的经济法学体系必须建立在以下四性的基础上。(全面性、区别性、合理性、充实性)上。(全面性、区别性、合理性、充实性)上。(全面性、区别性、合理性、充实性)上。(全面性、区别性、合理性、充实性)n n(二)经济法学体系的构建思路(二)经济法学体系的构建思路(二)经济法学体系的构建思路(二)经济法学体系的构建思路n n以经济法律关系为核心进行理论上的构建。以经济法律关系为核心进行理论上的构建。以经济法律关系为核心进行理论上的构建。以经济法律关系为核心进行理论上的构建。n n1 1、法律关系是中国法学的理论研究核心,也是法、法律关系是中国法学的理论

4、研究核心,也是法、法律关系是中国法学的理论研究核心,也是法、法律关系是中国法学的理论研究核心,也是法学体系构建的惯常主线。学体系构建的惯常主线。学体系构建的惯常主线。学体系构建的惯常主线。n n2 2、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学各研究要素的运行核、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学各研究要素的运行核、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学各研究要素的运行核、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学各研究要素的运行核心。基于此,我们也就必须以心。基于此,我们也就必须以心。基于此,我们也就必须以心。基于此,我们也就必须以“ “经济法律关系为经济法律关系为经济法律关系为经济法律关系为核心核心核心核心” ”来研究经济法学,来构建经济法学的体系。来研究

5、经济法学,来构建经济法学的体系。来研究经济法学,来构建经济法学的体系。来研究经济法学,来构建经济法学的体系。三、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三、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n n(一)(一)国外经济法学发展概况国外经济法学发展概况n n1经济法学最早产生于德国;经济法学最早产生于德国;n n2经济法学最繁荣的国家是德国和日本;经济法学最繁荣的国家是德国和日本;n n3英美法系国家没有经济法学这一门学科;英美法系国家没有经济法学这一门学科;n n4经济法学的理论体系还没有成熟,还处经济法学的理论体系还没有成熟,还处于发展之中。于发展之中。 n n(二)(二)中国经济法学发展概况中国经济法学发展概况n n1解放前经济

6、法学就从德国传入了我国;解放前经济法学就从德国传入了我国;n n2严格意义上的中国经济法学的开端应是严格意义上的中国经济法学的开端应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在改革开放以后; (二)(二)中国经济法学发展概况中国经济法学发展概况n n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n n A19771986:形势大好时期。形势大好时期。 n nB19871992:断臂求存时期。断臂求存时期。 n nC19932000:脱胎换骨时期脱胎换骨时期 n nD2001地位确定时期。地位确定时期。n n经济法学的理论体系还没有成熟,还处于经济法学的理论体系还没有成熟,还处于发展之中。发展

7、之中。 四、经济法学教程的体系四、经济法学教程的体系n n(一)绪论(一)绪论n n(二)经济法基本理论(二)经济法基本理论n n(三)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三)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 n n(四)宏观经济调控和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四)宏观经济调控和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度 n n(五)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五)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五、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五、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n n哲学方法哲学方法n n实证分析法实证分析法n n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第一章第一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n n【讲授内容讲授内容】1、经济法的产生、经济法的产生n n2、经济法产生的根源、经济法产生的根源n

8、n3、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经济法的历史发展n n【讲授重点讲授重点】1、经济法产生的涵义、经济法产生的涵义n n2、经济法产生的根源、经济法产生的根源第一节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经济法的产生n n一、关于经济法产生的涵义一、关于经济法产生的涵义n n1、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律规范的产生。、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律规范的产生。n n2、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律的制定。、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律的制定。n n3、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部门的形成。、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部门的形成。 n n二、关于经济法产生的不同观点二、关于经济法产生的不同观点二、关于经济法产生的不同观点二、关于经济法产生的不同观点n n1 1、

9、认为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才、认为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才、认为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才、认为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产生的。产生的。产生的。n n2 2、认为近代经济法产生于、认为近代经济法产生于、认为近代经济法产生于、认为近代经济法产生于1919世纪末,但并不否世纪末,但并不否世纪末,但并不否世纪末,但并不否认认认认“ “市民革命以前的经济法市民革命以前的经济法市民革命以前的经济法市民革命以前的经济法” ”的存在。的存在。的存在。的存在。n n3 3、认为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经济法也就产生、认为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经济法也就产生、

10、认为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经济法也就产生、认为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经济法也就产生了,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经济法形成为一个新了,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经济法形成为一个新了,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经济法形成为一个新了,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经济法形成为一个新的法律部门。的法律部门。的法律部门。的法律部门。 n n4 4、认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产生于、认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产生于、认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产生于、认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产生于古代社会。古代社会。古代社会。古代社会。n n三、经济法的产生三、经济法的产生n n20世纪法学的最重要发展之一,是市场

11、经世纪法学的最重要发展之一,是市场经济内在矛盾的必然产物。济内在矛盾的必然产物。n n经济法的形成经济法的形成:n n1、社会客观需要、社会客观需要n n2、新兴法律现象、新兴法律现象n n3、相应的主观学说形成并为学界、官方、相应的主观学说形成并为学界、官方、社会在一定程度的认可社会在一定程度的认可第二节第二节经济法产生的根源经济法产生的根源n n一、学说观点一、学说观点n n(一)国家协调论的观点(北京大学杨紫(一)国家协调论的观点(北京大学杨紫煊的观点)煊的观点)n n(二二)国家调节论的观点(武大漆多俊的观点)国家调节论的观点(武大漆多俊的观点)n n (三三)法和经济学的观点(中山大

12、学周林彬法和经济学的观点(中山大学周林彬的观点)的观点)n n(四四)管理协调论或称为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管理协调论或称为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论(人大的观点)论(人大的观点) 第三节第三节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n n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沿革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沿革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沿革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沿革n n1 1、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n n(1 1)产生:)产生:)产生:)产生:n nA A、十九世纪末至一次大战后:这是现代经济法的出现阶、十九世纪末至一次大战后:这是现代经济法的出现阶、

13、十九世纪末至一次大战后:这是现代经济法的出现阶、十九世纪末至一次大战后:这是现代经济法的出现阶段。段。段。段。 n nB B、1929193319291933年经济危机至二次大战后,这是经济法年经济危机至二次大战后,这是经济法年经济危机至二次大战后,这是经济法年经济危机至二次大战后,这是经济法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展的阶段。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展的阶段。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展的阶段。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展的阶段。 n nC C、 5050年代至年代至年代至年代至8080年代。这是经济法从其立法中逐渐剔除年代。这是经济法从其立法中逐渐剔除年代。这是经济法从其立法中逐渐剔除年代。这是经济法从其立法中逐渐剔除

14、非经济因素,立法体系趋于完备的阶段。非经济因素,立法体系趋于完备的阶段。非经济因素,立法体系趋于完备的阶段。非经济因素,立法体系趋于完备的阶段。 n nD D、八十年代至今。这是经济法内容和体系趋于更加完善、八十年代至今。这是经济法内容和体系趋于更加完善、八十年代至今。这是经济法内容和体系趋于更加完善、八十年代至今。这是经济法内容和体系趋于更加完善和科学化的阶段。和科学化的阶段。和科学化的阶段。和科学化的阶段。 n n(2)沿革)沿革n nA、战时经济法。、战时经济法。 n nB、危机对策经济法。危机对策经济法。 1890年年保护贸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和垄断侵害法案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和

15、垄断侵害法案现代反垄断法之母。现代反垄断法之母。 n nC、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主要标志是:由干预管制市场主体的自由意主要标志是:由干预管制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和行为转向尽可能创造充分适度公平的志和行为转向尽可能创造充分适度公平的竞争环境,以维护这种自由竞争环境,以维护这种自由n n2 2、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 n n前苏联经济法的发展前苏联经济法的发展前苏联经济法的发展前苏联经济法的发展 :“ “两成分法两成分法两成分法两成分法” ”理论理论理论理论 n n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中国经济法的产生

16、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中国经济法的产生 :中国的经济法,在中国的经济法,在中国的经济法,在中国的经济法,在2020世纪世纪世纪世纪7070年代末年代末年代末年代末8080年代初与经济法学相伴而生。年代初与经济法学相伴而生。年代初与经济法学相伴而生。年代初与经济法学相伴而生。 n nAA、经济法概念的提出经济法概念的提出经济法概念的提出经济法概念的提出胡乔木胡乔木胡乔木胡乔木 n nB B、我国的经济立法:我国的经济立法:我国的经济立法:我国的经济立法:1979199219791992年的经济立年的经济立年的经济立年的经济立法法法法 (初创时期初创时期初创时期初创时期 ););19931993年以后我

17、国经济立法的年以后我国经济立法的年以后我国经济立法的年以后我国经济立法的现状现状现状现状 (发展时期)(发展时期)n nC C、我国经济法的前景展望我国经济法的前景展望我国经济法的前景展望我国经济法的前景展望第二章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体系体系 n n【讲授内容讲授内容】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n n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n n3、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的体系n n【讲授重点讲授重点】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n n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一节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n n一、研究经济法概念的重要性一、研究经济法概

18、念的重要性n n1、健全我国经济法制的需要。、健全我国经济法制的需要。n n2、发展经济法科学和搞好经济法教学的需、发展经济法科学和搞好经济法教学的需要。要。 n n二、经济法概念的产生及其传播二、经济法概念的产生及其传播n n1、产生: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产生:有两种不同的观点:A、1755年年摩莱里(摩莱里(Morelly)在其在其自然法典自然法典提出提出过过 “经济法经济法”一词一词 ;n nB、法国著名经济学家和政治家蒲鲁东、法国著名经济学家和政治家蒲鲁东(P.J.Proudhon,1809-1865)是最早提出是最早提出经济法学说的人。经济法学说的人。 n n2、传播、传播 :n n

19、在德国在德国1906年创刊的年创刊的世界经济年鉴世界经济年鉴中,中,使用了使用了“经济的法经济的法”(Wirtschaftsrecht)一词,现代经济)一词,现代经济法的概念和学科即由此所出;法的概念和学科即由此所出;1964年年 捷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 n n二、经济法概念的产生及其传播二、经济法概念的产生及其传播二、经济法概念的产生及其传播二、经济法概念的产生及其传播n n1 1、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法是调整经济法是调整经济法是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规范规范规范规范法制度法制

20、度法制度法制度法部门法部门法部门法部门法体系)法体系)法体系)法体系)n n2 2、 经济法是经济法是经济法是经济法是“ “法在调整国民经济总体运行过程法在调整国民经济总体运行过程法在调整国民经济总体运行过程法在调整国民经济总体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制度、法形式和法方法的总和。中所形成的法制度、法形式和法方法的总和。中所形成的法制度、法形式和法方法的总和。中所形成的法制度、法形式和法方法的总和。” ”n n3 3、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

21、系的法。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n n4 4、 经济法经济法经济法经济法“ “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各种经济关系和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各种经济关系和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各种经济关系和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各种经济关系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管理、监督、奖励或限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管理、监督、奖励或限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管理、监督、奖励或限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管理、监督、奖励或限制的诸种经济法规的总称。制的诸种经济法规的总称。制的诸种经济法规的总称。制的诸种经济法规的总称。” ” 第二节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

22、对象 n n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都未形成共识,观点从多,争论激烈。都未形成共识,观点从多,争论激烈。都未形成共识,观点从多,争论激烈。都未形成共识,观点从多,争论激烈。n n一、一、一、一、19791979年至年至年至年至19921992年时期的观点:年时期的观点:年时期的观点:年时期的观点:n n1 1、全;、全;、全;、全;2 2、大;、大;、大;、大; 3 3、小;、小;、小;、小;n n4 4、无、无、无、无n nA A、“综合经济法说综合

23、经济法说综合经济法说综合经济法说” ”或或或或“ “综合法律部门说综合法律部门说综合法律部门说综合法律部门说” ”。n nB B、“学科经济法说学科经济法说学科经济法说学科经济法说” ”。n nC C、“经济行政法说经济行政法说经济行政法说经济行政法说” ”。 n n二、二、二、二、19931993年至今的观点:年至今的观点:年至今的观点:年至今的观点:n n1 1、经济协调关系说、经济协调关系说、经济协调关系说、经济协调关系说n n2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n n3 3、国家平衡协调经济关系说或称为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国家平衡协调经

24、济关系说或称为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国家平衡协调经济关系说或称为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国家平衡协调经济关系说或称为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人民大学刘文华)关系说(人民大学刘文华)关系说(人民大学刘文华)关系说(人民大学刘文华) n n4 4、意志经济关系说(人民大学的史际春)、意志经济关系说(人民大学的史际春)、意志经济关系说(人民大学的史际春)、意志经济关系说(人民大学的史际春) n n认为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包括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认为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包括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认为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包括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认为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包括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

25、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等三类。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等三类。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等三类。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等三类。 n n5 5、国家调节关系说(武汉大学的漆多俊)、国家调节关系说(武汉大学的漆多俊)、国家调节关系说(武汉大学的漆多俊)、国家调节关系说(武汉大学的漆多俊) n n三、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三、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三、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三、经济法的调整方法n n概括来讲,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有三:概括来讲,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有三:概括来讲,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有三:概括来讲,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有三:n n(一)国家公权力强行介入的调整方法(一)国家公权力强行介入的调整

26、方法(一)国家公权力强行介入的调整方法(一)国家公权力强行介入的调整方法n n国家公权力强行介入的调整方法包括经济手段和国家公权力强行介入的调整方法包括经济手段和国家公权力强行介入的调整方法包括经济手段和国家公权力强行介入的调整方法包括经济手段和非经济手段两种。非经济手段两种。非经济手段两种。非经济手段两种。n n(二)国家公权力非强行性介入的调整方法(二)国家公权力非强行性介入的调整方法(二)国家公权力非强行性介入的调整方法(二)国家公权力非强行性介入的调整方法n n(三)国家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三)国家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三)国家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三)国家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第三节第三节经

27、济法的体系经济法的体系 n n第一编第一编经济法总论。经济法总论。n n第二编第二编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n n第三编第三编市场规制法。市场规制法。n n第四编第四编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第三章第三章经济法的本质、和地位经济法的本质、和地位n n【讲授内容讲授内容】1、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的本质n n2、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n n3、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渊源n n【讲授重点讲授重点】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第一节第一节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的本质n n1国家干预或调节论。国家干预或调节论。n n2平衡、协调、结合论。平衡、协调、结合论。n n3社会法论。社会法论。第二节第二节经济法的地

28、位经济法的地位n n一、经济法地位的含义一、经济法地位的含义n n一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一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二是经济法独立性如何,重要性怎样。二是经济法独立性如何,重要性怎样。 n n二、经济法是一个独立而重要的法的部门二、经济法是一个独立而重要的法的部门n n经济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经济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n n1、它的调整对象有一定的范围。、它的调整对象有一定的范围。n n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有具体内容的。、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有具体内容的。n n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律部门的调、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是明确而又相互区别的。整对

29、象是明确而又相互区别的。n n三、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三、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三、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三、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n n1 1、经济法与公、私法、经济法与公、私法、经济法与公、私法、经济法与公、私法n n(1 1)目前主要有三种理论:)目前主要有三种理论:)目前主要有三种理论:)目前主要有三种理论:n nA A、利益论(目的论)利益论(目的论)利益论(目的论)利益论(目的论)n nB B、主体论主体论主体论主体论n nC C、服从轮(权力论)服从轮(权力论)服从轮(权力论)服从轮(权力论)n n新标准新标准新标准新标准对象说对象说对象说对象说n n(2 2)观点:属于公法领域;跨越

30、公、私法两大领域;是)观点:属于公法领域;跨越公、私法两大领域;是)观点:属于公法领域;跨越公、私法两大领域;是)观点:属于公法领域;跨越公、私法两大领域;是第三法域第三法域第三法域第三法域n nn n2 2、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n n (1 1)联系:)联系:)联系:)联系:n n 调整对象调整对象调整对象调整对象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财产关系)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财产关系)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财产关系)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财产关系)n n渊源方面渊源方面渊源方面渊源方面基本相同基本相同基本相同基本相同n n 地位及作用地位及作用地位及

31、作用地位及作用同属于国内法体系同属于国内法体系同属于国内法体系同属于国内法体系n n(2 2)区别)区别)区别)区别 n n调整对象不同调整对象不同调整对象不同调整对象不同n n作用不同作用不同作用不同作用不同 n n调整方法不同调整方法不同调整方法不同调整方法不同n n3 3、经济法与行政法(可参照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可参照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可参照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可参照民法)第三节第三节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渊源 n n一、经济法渊源的概念一、经济法渊源的概念 n n实质渊源:经济法律规范来源于谁的意志实质渊源:经济法律规范来源于谁的意志n n形式渊源:经济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32、形式渊源:经济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n n二、经济法渊源的种类二、经济法渊源的种类二、经济法渊源的种类二、经济法渊源的种类n n1 1、制定法、制定法、制定法、制定法 :n n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n n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n n行政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n n 地方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n n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

33、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n n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n n2 2、非制定法、非制定法、非制定法、非制定法n n习惯法;判例法习惯法;判例法习惯法;判例法习惯法;判例法第四章第四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n n【讲授内容讲授内容】1、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n n2、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n n【讲授重点讲授重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第一节第一节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n n一、经济法基本原则

34、的含义与特征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特征n n1、含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对经济立法、含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对经济立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守法活动都具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守法活动都具有指导意义和运用价值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有指导意义和运用价值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准则。n n2、特征、特征 n n(1)普遍性)普遍性 ;(2)抽象性抽象性 ;(3)行为行为准则性及可操作性准则性及可操作性 n n二、研究经济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意义二、研究经济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意义n n1、研究经济法基本原则对于经济立法有着、研究经济法基本原则对于经济立法有着重要意义。重要意义。灵魂和精神实质灵魂和精神实质

35、 n n2、研究经济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经济法律、研究经济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经济法律规范的不足。规范的不足。 n n3、研究经济法基本原则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研究经济法基本原则可以帮助我们正确领会经济法的立法目的、立法精神,加深领会经济法的立法目的、立法精神,加深对经济法部门独立性的认识。对经济法部门独立性的认识。 n n三、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依据三、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依据n n1、政策依据。、政策依据。 n n2、宪法依据。、宪法依据。 第二节第二节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n n一、社会本位原则一、社会本位原则n n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n n(一)

36、公平原则:(一)公平原则:1、主体地位平等;、主体地位平等;2、交易机会均等交易机会均等 ;3、权利义务对等、权利义务对等 。n n(二)效率原则(二)效率原则n n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第五章第五章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n n【讲授内容讲授内容讲授内容讲授内容】11、概述、概述、概述、概述n n2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n n3 3、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n n4 4、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经

37、济法律关系的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n n【讲授重点讲授重点讲授重点讲授重点】1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n n2 2、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第一节第一节概概述述n n一、经济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一、经济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一、经济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一、经济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n n1 1、含义:经济法律关系是、含义:经济法律关系是、含义:经济法律关系是、含义:经济法律关系是研究经济法基本原研究经济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意义则的重要意义指法

38、律主体依据经济法律规范的指法律主体依据经济法律规范的指法律主体依据经济法律规范的指法律主体依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在特定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在特定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在特定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在特定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n n2 2、特征、特征、特征、特征n n(1 1)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主体;n n(2 2)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并受)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并受)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

39、并受)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并受经济法律规范的保护经济法律规范的保护经济法律规范的保护经济法律规范的保护 ;n n(3 3)经济法律关系产生于特定经济活动中)经济法律关系产生于特定经济活动中)经济法律关系产生于特定经济活动中)经济法律关系产生于特定经济活动中 。n n n n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n n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n n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n n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n n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三、

40、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n n(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含义(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含义(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含义(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含义n n1 1、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n n2 2、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 ;n n3 3、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 。n n(二)经济法律事实(二)经济法律事实(二)经济法律事实(二)经济法律事实n n经济法律事件经济法律

41、事件经济法律事件经济法律事件n n经济法律行为经济法律行为经济法律行为经济法律行为第二节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体n n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n n(一)国家机关(一)国家机关n n(二)社会组织(二)社会组织 n n(三)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下属单(三)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下属单位位n n(四)个体户与承包户(四)个体户与承包户n n(五)自然人(五)自然人n n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n n1、有形物有形物 n n2、非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 n n3、经济行为、经济行为 n n(三)客体、标的、标的物的异同(三)

42、客体、标的、标的物的异同(三)客体、标的、标的物的异同(三)客体、标的、标的物的异同n n相同相同相同相同 :从实质意义上从实质意义上从实质意义上从实质意义上 ,均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均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均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均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双方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双方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双方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 n n不同:不同:不同:不同: 1 1、客体主要运用于对经济法律关系的整、客体主要运用于对经济法律关系的整、客体主要运用于对经济法律关系的整、客体主要运用于对经济法律关系的整体研究

43、之中;体研究之中;体研究之中;体研究之中;n n2 2、标的主要运用于对经济法律关系的具体研究之、标的主要运用于对经济法律关系的具体研究之、标的主要运用于对经济法律关系的具体研究之、标的主要运用于对经济法律关系的具体研究之中中中中 ;n n3 3、标的物是标的的具体化,或者说是标的一部分,、标的物是标的的具体化,或者说是标的一部分,、标的物是标的的具体化,或者说是标的一部分,、标的物是标的的具体化,或者说是标的一部分, 第三节第三节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n n一、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一、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一、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一、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n n(一)经济职权,(一

44、)经济职权,(一)经济职权,(一)经济职权,n n1 1、国民经济决策权;、国民经济决策权;、国民经济决策权;、国民经济决策权;2 2、协调权;、协调权;、协调权;、协调权;3 3、命令权;、命令权;、命令权;、命令权;4 4、监督权。监督权。监督权。监督权。n n此外,国家机关的经济职权还包括批准权、确认此外,国家机关的经济职权还包括批准权、确认此外,国家机关的经济职权还包括批准权、确认此外,国家机关的经济职权还包括批准权、确认权、禁止权、免除权、审核权和许可权等。权、禁止权、免除权、审核权和许可权等。权、禁止权、免除权、审核权和许可权等。权、禁止权、免除权、审核权和许可权等。n n(二)财

45、产所有权(二)财产所有权(二)财产所有权(二)财产所有权n n(三)企业经营管理权(三)企业经营管理权(三)企业经营管理权(三)企业经营管理权n n(四)请求权(四)请求权(四)请求权(四)请求权n n二、经济义务二、经济义务二、经济义务二、经济义务n n1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n n2 2、遵守国家法律和计划的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计划的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计划的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计划的要求;n n3 3、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社

46、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n n4 4、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责;、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责;、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责;、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责;n n5 5、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缴纳税金;、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缴纳税金;、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缴纳税金;、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缴纳税金;n n6 6、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n n7 7、不得侵犯其他经济法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他经济法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他经济法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他经济法主体的合法

47、权益。第四节第四节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n n一、经济法律责任制度一、经济法律责任制度一、经济法律责任制度一、经济法律责任制度n n(一)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一)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一)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一)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n n1 1、含义:法律责任即指法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含义:法律责任即指法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含义:法律责任即指法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含义:法律责任即指法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带有否定性的法律后果。的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带有否定性的法律后果。的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带有否定性的法律后果。的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带有否定性的法律

48、后果。n n2 2、特征:、特征:、特征:、特征:n n(1 1)法律的规定性;)法律的规定性;)法律的规定性;)法律的规定性;n n(2 2)国家的强制性;)国家的强制性;)国家的强制性;)国家的强制性;n n(3 3)义务的违反性;)义务的违反性;)义务的违反性;)义务的违反性;n n (4)(4)因果关系性。因果关系性。因果关系性。因果关系性。n n(三)经济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三)经济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三)经济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三)经济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n n1 1、含义: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含义: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含义

49、: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含义: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经济法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带有应当性的不利后果。它是经济法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带有应当性的不利后果。它是经济法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带有应当性的不利后果。它是经济法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带有应当性的不利后果。它是一项重要而基本的经济法律制度。一项重要而基本的经济法律制度。一项重要而基本的经济法律制度。一项重要而基本的经济法律制度。n n2 2、特征:、特征:、特征:、特征:n n(1 1)从责任目的上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保护社会)从责任目的上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保护社会)从责任目的上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保

50、护社会)从责任目的上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受侵犯;公共利益的不受侵犯;公共利益的不受侵犯;公共利益的不受侵犯;n n(2 2)从归责原则上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公平归责;)从归责原则上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公平归责;)从归责原则上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公平归责;)从归责原则上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公平归责;n n(3 3)从责任形式来看,限制或剥夺经营性资格和经济补)从责任形式来看,限制或剥夺经营性资格和经济补)从责任形式来看,限制或剥夺经营性资格和经济补)从责任形式来看,限制或剥夺经营性资格和经济补偿是经济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偿是经济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偿是经济

51、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偿是经济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n n(三)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三)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n n1、责任主体;、责任主体;n n2、行为人的心理状态;、行为人的心理状态;n n3、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n n4、损害事实;、损害事实;n n5、因果关系。、因果关系。n n(五)经济法律责任的分类(五)经济法律责任的分类n n追究经济责任追究经济责任n n追究行政责任追究行政责任n n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n n二、经济法律奖励制度二、经济法律奖励制度n n奖励可分为物质奖和荣誉奖两类。奖励可分为物质奖和荣誉奖两类。n n在我国,物质奖和荣誉奖可以单独适用,在我国,

52、物质奖和荣誉奖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同时适用。也可以同时适用。n n 第六章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第六章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n n【讲授内容讲授内容】1、经济法制定的涵义、经济法制定的涵义n n2、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的实施n n【讲授重点讲授重点】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的实施 n n一、经济法的制定一、经济法的制定n n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废止)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包括修改、废止)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n n(一)现状(一)现状(一)现状(一)现状n n成绩成绩成绩成绩n n差距:欠缺、不完善差距:欠缺、不完善差距:欠缺、不完善差距:欠缺、不完善n

53、 n(二)基本经验(二)基本经验(二)基本经验(二)基本经验n n1 1、依宪法为依据、依宪法为依据、依宪法为依据、依宪法为依据n n2 2、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n n3 3、加快步伐,提高质量:、加快步伐,提高质量:、加快步伐,提高质量:、加快步伐,提高质量:n n4 4、立足于现实,面向未来、立足于现实,面向未来、立足于现实,面向未来、立足于现实,面向未来n n5 5、吸收和借鉴国外的立法成果和经验、吸收和借鉴国外的立法成果和经验、吸收和借鉴国外的立法成果和经验、吸收和借鉴国外的立法成果和经验n nn n二、经济法的实施二、

54、经济法的实施二、经济法的实施二、经济法的实施n n( (一)概念: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一)概念: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一)概念: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一)概念: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n n(二)现状与对策(二)现状与对策(二)现状与对策(二)现状与对策 n n1 1、经济守法、经济守法、经济守法、经济守法n n现状: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法律神圣感、权威感现状: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法律神圣感、权威感现状: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法律神圣感、权威感现状: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法律神圣感、权威感n n对策:全方面普法,提高法律意识及守法自觉性。对策:全方面普法,提高法律意识及守法

55、自觉性。对策:全方面普法,提高法律意识及守法自觉性。对策:全方面普法,提高法律意识及守法自觉性。n n2 2、经济执法和经济司法、经济执法和经济司法、经济执法和经济司法、经济执法和经济司法n n现状: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有不适应,极少数违现状: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有不适应,极少数违现状: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有不适应,极少数违现状: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有不适应,极少数违法乱纪法乱纪法乱纪法乱纪 n n对策:对策:队伍建设队伍建设队伍建设队伍建设业务素质、任职条件、执法水平、职业务素质、任职条件、执法水平、职业务素质、任职条件、执法水平、职业务素质、任职条件、执法水平、职业

56、道德;制度建设业道德;制度建设业道德;制度建设业道德;制度建设 。n n3、监督体系、监督体系 n n现状:薄弱现状:薄弱n n 对策:建立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对经济守对策:建立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对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的监督工作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的监督工作 第七章经济法主体的一般原理第七章经济法主体的一般原理n n【讲授内容讲授内容】1、经济法主体的涵义、经济法主体的涵义n n2、经济法主体的种类、经济法主体的种类n n【讲授重点讲授重点】经济法主体的涵义经济法主体的涵义 n n一、经济法主体的涵义一、经济法主体的涵义n n经济法的主体有两个基本涵义:经济法的主体有两个基本涵义:n

57、n(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n n(二)根据经济法主体制度成立的主体;(二)根据经济法主体制度成立的主体;n n一般情况下,经济法主体即指经济法律关一般情况下,经济法主体即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系主体。n n二、经济法主体的特征二、经济法主体的特征n n1、经济法主体外延的宽泛性、经济法主体外延的宽泛性n n2、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特定性、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特定性n n3、经济法主体之间存在着管理和被管理的、经济法主体之间存在着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关系n n4、经济法主体在法律形式上和组织形式上、经济法主体在法律形式上和组织形式上的多样性的多样性n n三、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方

58、式三、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方式n n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根据有关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根据有关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特别授权而取得机关的决定、命令和特别授权而取得n n2、通过核准登记注册的方式而取得、通过核准登记注册的方式而取得n n3、进行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公民个人、进行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公民个人必须按法定程序获准从事某种经济活动,必须按法定程序获准从事某种经济活动,才能取得经济法主体的资格才能取得经济法主体的资格n n4、因主机构的设立、其内部组织或分支机、因主机构的设立、其内部组织或分支机构派生而取得构派生而取得n n n n四、经济法主体的种类四、经济法主体的种类

59、四、经济法主体的种类四、经济法主体的种类n n(一)经济管理主体(一)经济管理主体(一)经济管理主体(一)经济管理主体n n1 1、经济法的决策主体:宏观决策主体(主指)微、经济法的决策主体:宏观决策主体(主指)微、经济法的决策主体:宏观决策主体(主指)微、经济法的决策主体:宏观决策主体(主指)微观决策主体观决策主体观决策主体观决策主体n n2 2、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法的经济管理主体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法的经济管理主体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法的经济管理主体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法的经济管理主体n n企业经济管理主体企业经济管理主体企业经济管理主体企业经济管理主体n n n n(二)经济

60、活动主体:经济法的生产经营主体、(二)经济活动主体:经济法的生产经营主体、(二)经济活动主体:经济法的生产经营主体、(二)经济活动主体:经济法的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法的消费主体经济法的消费主体经济法的消费主体经济法的消费主体n nn nn n五、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五、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 n1、概念、概念经济法主体因违反经济法而应经济法主体因违反经济法而应当由经济法主体及其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当由经济法主体及其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后果。后果。n n2、类型: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类型: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n n三种责任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同时适用三种责任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同时适用n

61、 n五、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五、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 n3、法律责任的承担者、法律责任的承担者n n(1)组织体)组织体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刑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事责任n n(2)特定的个人)特定的个人负有领导、管理和直负有领导、管理和直接责任的人员(通常称为责任人)接责任的人员(通常称为责任人)行行政责任(纪律)、刑事责任政责任(纪律)、刑事责任n n五、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五、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4、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n(1)国家制裁)国家制裁n(2)社会制裁)社会制裁特定的社会公共机构或特定的社会公共机构或社会团体社会团体仲裁委员会、同业工会仲裁委员会、同

62、业工会n(3)组织内部制裁组织内部制裁特定特定4、第八章经济法管理主体第八章经济法管理主体n n【讲授内容讲授内容】1、经济法管理主体的涵义、经济法管理主体的涵义n n2、经济法管理主体的种类、经济法管理主体的种类n n【讲授重点讲授重点】经济法管理主体的特征经济法管理主体的特征 n n一、概述一、概述n n(一)概念: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承担(一)概念: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承担管理职能的当事人。主要是根据宪法和行管理职能的当事人。主要是根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的。政法设立的。n n(二)特征(二)特征n n1、它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经济管理活动的、它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经济管理活动的n n2、它是享

63、有宏观调控权和其他经济职权的、它是享有宏观调控权和其他经济职权的n n3、它所享有的是一种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管、它所享有的是一种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管理权理权n n二、主体的种类(专业分类)二、主体的种类(专业分类)n n1、宏观调控主体:一般为综合管理部门。、宏观调控主体:一般为综合管理部门。n n2、专业和行业的经济管理主体、专业和行业的经济管理主体n n3、资源管理主体、资源管理主体n n4、社会保障管理主体、社会保障管理主体n n三、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三、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三、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三、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n n(一(一(一(一) )概念:又称经济职权,它是指国家机

64、构依法概念:又称经济职权,它是指国家机构依法概念:又称经济职权,它是指国家机构依法概念:又称经济职权,它是指国家机构依法行使和组织经济建设职能时所享有的经济管理权行使和组织经济建设职能时所享有的经济管理权行使和组织经济建设职能时所享有的经济管理权行使和组织经济建设职能时所享有的经济管理权力和经济管理责任。力和经济管理责任。力和经济管理责任。力和经济管理责任。n n( (二)特征二)特征二)特征二)特征n n1 1、经济职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经济职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经济职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经济职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n n2 2、为国家机构独有,是一种专属的职务权限、为国家机构独有,是一

65、种专属的职务权限、为国家机构独有,是一种专属的职务权限、为国家机构独有,是一种专属的职务权限n n3 3、以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为中心内容的、以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为中心内容的、以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为中心内容的、以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为中心内容的主要是决策与管理主要是决策与管理主要是决策与管理主要是决策与管理n n4 4、它行使时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它行使时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它行使时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它行使时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n n(三)内容(三)内容n n1、宏观决策权、宏观决策权n n2、经济调节权、经济调节权n n3、市场管理权、市场管理权n n4、经济监督权、经济

66、监督权、第九章企业第九章企业n n【讲授内容讲授内容】1、企业的涵义及基本特征、企业的涵义及基本特征n n2、现代企业的法律形态、现代企业的法律形态n n【讲授重点讲授重点】现代企业的法律形态现代企业的法律形态 n n一、企业与企业法概述一、企业与企业法概述一、企业与企业法概述一、企业与企业法概述n n(一)企业的概念及分类(一)企业的概念及分类(一)企业的概念及分类(一)企业的概念及分类n n1 1、企业的概念、企业的概念、企业的概念、企业的概念n n“ “Enterprise”Enterprise”n n(1 1)概念: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经营性活动并具概念: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经

67、营性活动并具概念: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经营性活动并具概念: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经营性活动并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组织。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组织。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组织。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组织。n n(2 2)特征)特征)特征)特征n nA A、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n nB B、企业是一个组织体企业是一个组织体企业是一个组织体企业是一个组织体n nC C、企业是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经济组织企业是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经济组织企业是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经济组织企业是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经济组织n nD D、企业具

68、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企业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企业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企业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n n2 2、种类、种类、种类、种类n n(1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依企业投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依企业投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依企业投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依企业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的不同)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的不同)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的不同)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的不同)n n(2 2)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外商投

69、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依投资者主体是否有涉外因素)(依投资者主体是否有涉外因素)(依投资者主体是否有涉外因素)(依投资者主体是否有涉外因素)n n(3 3)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依据企业的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依据企业的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依据企业的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依据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制性质的不同)制性质的不同)制性质的不同)n n(4 4)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依据企业生产经)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依据企业生产经)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依据企业生产经

70、)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依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营规模的大小)营规模的大小)营规模的大小)n n(5 5)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金融业等)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金融业等)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金融业等)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金融业等(这是依据企业的主要营业性质)(这是依据企业的主要营业性质)(这是依据企业的主要营业性质)(这是依据企业的主要营业性质)n n(6 6)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依据企业法律地位不同)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依据企业法律地位不同)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依据企业法律地位不同)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依据企业法律地位不

71、同)n n(二)企业法的概念和特征(二)企业法的概念和特征n n1、概念:企业法是调整企业在设立、组织、概念:企业法是调整企业在设立、组织活动、终止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活动、终止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的总称。n n2、特征、特征n n(1)企业法主要是组织法,兼具行为法。)企业法主要是组织法,兼具行为法。n n(2)主要是强制性规范,兼具任意性规范。)主要是强制性规范,兼具任意性规范。n n(3)具有一定的国际性)具有一定的国际性n n三)我国企业立法的历史和现状三)我国企业立法的历史和现状n n1、建国初期、建国初期文革前文革前1979,“行行政性公司政性公司”替代

72、传统性公司替代传统性公司n n2、改革开放后至、改革开放后至公司法公司法颁布前,逐步颁布前,逐步恢复公司制和多种成分形式的企业恢复公司制和多种成分形式的企业n n3、公司法颁布后的企业立法、公司法颁布后的企业立法n n(四)我国企业立法的特点(四)我国企业立法的特点n n1、企业立法服务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尤、企业立法服务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企业改革其是企业改革n n2、依所有制和行业标准立法,目前仍存在、依所有制和行业标准立法,目前仍存在两种标准的立法体系两种标准的立法体系n n3、企业立法上仍存在立法技术上的缺陷、企业立法上仍存在立法技术上的缺陷可操作性差、各部门立法难以衔接、相可操

73、作性差、各部门立法难以衔接、相互矛盾。互矛盾。n n二、现代企业制度及企业立法体系二、现代企业制度及企业立法体系二、现代企业制度及企业立法体系二、现代企业制度及企业立法体系n n(一)现代企业制度(一)现代企业制度(一)现代企业制度(一)现代企业制度n n1 1、概说、概说、概说、概说n n现代企业制度表现为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现代企业制度表现为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现代企业制度表现为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现代企业制度表现为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n n(1 1)实质:能够及时、有效地应付复杂多变的市场)实质:能够及时、有效地应付复杂多变的市场)实质:能够及时、有效地应付复杂多变的市场)实质:能够及时

74、、有效地应付复杂多变的市场n n信用(守信)、契约(平等、意思自治)、科学(管理)、信用(守信)、契约(平等、意思自治)、科学(管理)、信用(守信)、契约(平等、意思自治)、科学(管理)、信用(守信)、契约(平等、意思自治)、科学(管理)、法治(民主)是关键。法治(民主)是关键。法治(民主)是关键。法治(民主)是关键。n n(2 2)形式:除了自然人独资企业外,合伙企业、公司、)形式:除了自然人独资企业外,合伙企业、公司、)形式:除了自然人独资企业外,合伙企业、公司、)形式:除了自然人独资企业外,合伙企业、公司、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都可以满足现代企业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

75、都可以满足现代企业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都可以满足现代企业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都可以满足现代企业的实质要件,成为现代企业的有效组织形式。的实质要件,成为现代企业的有效组织形式。的实质要件,成为现代企业的有效组织形式。的实质要件,成为现代企业的有效组织形式。n n2、现代企业制度的由来、现代企业制度的由来n n(1)现代商事企业的萌芽)现代商事企业的萌芽n n通常认为现代企业、公司起源于中世纪欧通常认为现代企业、公司起源于中世纪欧洲地中海沿岸。洲地中海沿岸。n n现代企业公司的三种雏形现代企业公司的三种雏形:n n船舶共有、康枚达契约或组织、家族经营船舶共有、康枚达契约或组

76、织、家族经营体或家族企业体或家族企业(familybusinessundertaking):n n(2 2)现代典型企业制度的确立)现代典型企业制度的确立)现代典型企业制度的确立)现代典型企业制度的确立n n现代企业的主要形式是公司,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商事合现代企业的主要形式是公司,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商事合现代企业的主要形式是公司,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商事合现代企业的主要形式是公司,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商事合伙主要是以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的形式存在,另外还有隐伙主要是以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的形式存在,另外还有隐伙主要是以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的形式存在,另外还有隐伙主要是以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的形式存在,另

77、外还有隐名合伙。名合伙。名合伙。名合伙。n n1717世纪西欧、北欧国家纷纷设立的殖民公司中的合股公司,世纪西欧、北欧国家纷纷设立的殖民公司中的合股公司,世纪西欧、北欧国家纷纷设立的殖民公司中的合股公司,世纪西欧、北欧国家纷纷设立的殖民公司中的合股公司,则是现代股份公司的直接前身。则是现代股份公司的直接前身。则是现代股份公司的直接前身。则是现代股份公司的直接前身。n n殖民公司可以分为两类:行会性质的合组公司(又译规约殖民公司可以分为两类:行会性质的合组公司(又译规约殖民公司可以分为两类:行会性质的合组公司(又译规约殖民公司可以分为两类:行会性质的合组公司(又译规约公司、公司、公司、公司、re

78、gulatedcompanyregulatedcompany)、)、)、)、合股公司。合股公司。合股公司。合股公司。n n有限公司出现在有限公司出现在有限公司出现在有限公司出现在1919世纪末德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的非世纪末德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的非世纪末德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的非世纪末德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的非开放公司的出现,是法人制度的强化和弘扬。考虑到科学开放公司的出现,是法人制度的强化和弘扬。考虑到科学开放公司的出现,是法人制度的强化和弘扬。考虑到科学开放公司的出现,是法人制度的强化和弘扬。考虑到科学管理在管理在管理在管理在1919世纪末世纪末世纪末世纪末2020世纪初业已问世

79、,此时现代企业制度世纪初业已问世,此时现代企业制度世纪初业已问世,此时现代企业制度世纪初业已问世,此时现代企业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确立。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确立。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确立。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确立。n n(二)现代企业的法律形态(二)现代企业的法律形态n n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企业法律制度形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企业法律制度形态应包括态应包括公司(是最典型的现代企业公司(是最典型的现代企业法律形态)、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律形态)、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国有国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国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 n n1 1、公司、公司、公司、公司n n(1 1)概念:是依法

80、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概念: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概念: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概念: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n n(2 2)特征:)特征:)特征:)特征:n nA A、依法设立依法设立依法设立依法设立程序和条件,内容和形式程序和条件,内容和形式程序和条件,内容和形式程序和条件,内容和形式n nB B、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财产和责任是否独立。财产和责任是否独立。财产和责任是否独立。财产和责任是否独立。n nC C、公司具有集合性公司具有集合性公司具有集合性公司具有集合性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5050人以下

81、,人以下,人以下,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5 5人。人。人。人。n n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公司设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公司设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公司设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公司设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取利益并且将所得利益分配与股东,这一特征获取利益并且将所得利益分配与股东,这一特征获取利益并且将所得利益分配与股东,这一特征获取利益并且将所得利益分配与股东,这一特征区别于区别于区别于区别于“ “行政性公司行政性公司行政性公司行政性公司” ”。n n一人公司是否对公司的集合性有冲击:一人公司是否

82、对公司的集合性有冲击:一人公司是否对公司的集合性有冲击:一人公司是否对公司的集合性有冲击:n n公司法对于一人公司的立法是作为公司的一种特公司法对于一人公司的立法是作为公司的一种特公司法对于一人公司的立法是作为公司的一种特公司法对于一人公司的立法是作为公司的一种特殊情况予以规定,其本身并没有构成对公司集合殊情况予以规定,其本身并没有构成对公司集合殊情况予以规定,其本身并没有构成对公司集合殊情况予以规定,其本身并没有构成对公司集合性的否定,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并佐之性的否定,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并佐之性的否定,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并佐之性的否定,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并佐之

83、其他方面的制度以弥补其弊端。其他方面的制度以弥补其弊端。其他方面的制度以弥补其弊端。其他方面的制度以弥补其弊端。n n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美国,一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美国,一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美国,一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美

84、国,一人公司有欺诈、逃避债务的行为,法院会揭开公人公司有欺诈、逃避债务的行为,法院会揭开公人公司有欺诈、逃避债务的行为,法院会揭开公人公司有欺诈、逃避债务的行为,法院会揭开公司的面纱,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司的面纱,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司的面纱,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司的面纱,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n n2 2、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n n(1 1)概念: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概念: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概念: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概念: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85、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n n(2 2)特征)特征)特征)特征n nA A、出资人仅限于一个自然人。出资人仅限于一个自然人。出资人仅限于一个自然人。出资人仅限于一个自然人。n nB B、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被称为自然人企业,不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被称为自然人企业,不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被称为自然人企业,不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被称为自然人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资格。具备

86、法人资格。n nC C、企业主对企业享有全部权利。企业主对企业享有全部权利。企业主对企业享有全部权利。企业主对企业享有全部权利。n nD D、企业主对企业经营的一切风险及债务承担无企业主对企业经营的一切风险及债务承担无企业主对企业经营的一切风险及债务承担无企业主对企业经营的一切风险及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限责任。限责任。限责任。n n3 3、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n n(1 1)概念: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通过订立合伙协)概念: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通过订立合伙协)概念: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通过订立合伙协)概念: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通过订立合伙协议,依法设立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议,依

87、法设立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议,依法设立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议,依法设立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共担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共担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共担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利性组织。利性组织。利性组织。n n(2 2)特征)特征)特征)特征n nA A、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n nB B、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自然人资格。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自然人资格。合伙企

88、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自然人资格。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自然人资格。n nC C、合伙企业具有很强的人合性。合伙企业具有很强的人合性。合伙企业具有很强的人合性。合伙企业具有很强的人合性。n nD D、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n n4、国有国营企业:对不能采取公司化经营、国有国营企业:对不能采取公司化经营的某些特定行业和生产特殊产品的国有企的某些特定行业和生产特殊产品的国有企业,仍要保持国有形式,由国家直接控制、业,仍要保持国有形式,由国家直接控制、管理。管理。n n5、股份合作

89、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兼有、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兼有股份制特点的企业。股份制特点的企业。n n(三)立法体系(三)立法体系n n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性的要求,以企业的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性的要求,以企业的资本构成和出资者的责任形式作为唯一标资本构成和出资者的责任形式作为唯一标准确定企业的法律形态,并以此为基础构准确定企业的法律形态,并以此为基础构筑成我国的现代企业法律体系。筑成我国的现代企业法律体系。三、关于企业的基本法律制度三、关于企业的基本法律制度n n(一)企业的设立(一)企业的设立(一)企业的设立(一)企业的设立n n1 1、概述、概述、概述、概述n n(1 1)概念:是指为使企

90、业处理、取得合法的主题)概念:是指为使企业处理、取得合法的主题)概念:是指为使企业处理、取得合法的主题)概念:是指为使企业处理、取得合法的主题而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而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而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而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n n(2 2)企业设立的立法原则)企业设立的立法原则)企业设立的立法原则)企业设立的立法原则n nA A、许可主义原则:又称、许可主义原则:又称、许可主义原则:又称、许可主义原则:又称“ “核准主义核准主义核准主义核准主义” ”、“ “审批主审批主审批主审批主义义义义” ”n nB B、

91、准则主义原则:又称、准则主义原则:又称、准则主义原则:又称、准则主义原则:又称“ “登记主义登记主义登记主义登记主义” ”。n nC C、特许主义原则、特许主义原则、特许主义原则、特许主义原则n nD D、自由主义原则、自由主义原则、自由主义原则、自由主义原则n n2、企业设立的条件、企业设立的条件n n(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n n(2)有企业章程或协议有企业章程或协议n n(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本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本n n(4)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制度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制度n n(5)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n n(6)有自己的生产经营

92、场所有自己的生产经营场所 企业章程企业章程 n n是指确定企业的宗旨和组织原则,规范企业的行为、规定企业与是指确定企业的宗旨和组织原则,规范企业的行为、规定企业与是指确定企业的宗旨和组织原则,规范企业的行为、规定企业与是指确定企业的宗旨和组织原则,规范企业的行为、规定企业与出资人之间、出资人之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是企业的宪出资人之间、出资人之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是企业的宪出资人之间、出资人之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是企业的宪出资人之间、出资人之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是企业的宪章,是企业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章,是企业组织和活动的基本

93、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章,是企业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章,是企业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员。) )n n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

94、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n n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n n、是企业内

95、部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是企业内部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对企业外部人员的公示作用。、对企业外部人员的公示作用。n n、是政府对企业进行管理的依据之一、是政府对企业进行管理的依据之一 合伙协议合伙协议 n n是指合伙认为设立合伙企业而达成的规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购销的协议,是指合伙认为设立合伙企业而达成的规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购销的协议,是指合伙认为设立合伙企业而达成的规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购销的协议,是指合伙认为设立合伙企业而达成的规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购销的协议,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n n主要内容

96、有:主要内容有:主要内容有:主要内容有:n n、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 “有限有限有限有限” ”或者或者或者或者“ “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有限责任” ”字样。字样。字样。字样。n n、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n n、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97、。、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n n、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法。法。法。n n、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n n、入伙与退伙。、入伙与退伙。、入伙与退伙。、入伙与退伙。n n、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n n、违约责任。、违

98、约责任。、违约责任。、违约责任。n n、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n n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改或者补充合

99、伙协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n n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申请设立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申请设立合营企业、合作企业,须向审批机关报送合营企业、合作企业,须向审批机关报送合营或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其中合营或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其中合同、章程是法定的必备条件。合同、章程是法定的必备条件。n n3、企业设立登记、企业设立登记n n(1)意义)意义n nA、确认企业取得一定的法人资格;、确认企业取得一定的法人资格;n nB、是便于向社会公众公示企业的有关情况、是便于向社会公众公示企业的有关情况n nC、是便于企业的监督管理、是便于企

100、业的监督管理n nD、是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是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n n(2)程序:申请、审核、公告程序:申请、审核、公告(二)企业的组织机构(二)企业的组织机构n n1 1、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组织机构n n(1 1)组织机构的设置特点)组织机构的设置特点)组织机构的设置特点)组织机构的设置特点n nA A、分权制:股东会、分权制:股东会、分权制:股东会、分权制:股东会权力机构权力机构权力机构权力机构; ;董事会或者执董事会或者执董事会或者执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行董事行董事行董事业务执行机关和日常经营决策机关;业务执行机关和日常经营决策机关;业务执行机关

101、和日常经营决策机关;业务执行机关和日常经营决策机关;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或者监事n nB B、区分公司种类、规模而设置不同机关:、区分公司种类、规模而设置不同机关:、区分公司种类、规模而设置不同机关:、区分公司种类、规模而设置不同机关:n nC C、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上体现一定的职工民主管、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上体现一定的职工民主管、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上体现一定的职工民主管、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上体现一定的职工民主管理理理理n n(2 2)公司的职权)公司的职权)公司的职权)公司的职权体现分权原则体现分权原则体现分权原则体现分权原则2、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制度、外商投资企业

102、组织制度n n(1 1)在机构设置上,外商投资企业设权力机构和经营管)在机构设置上,外商投资企业设权力机构和经营管)在机构设置上,外商投资企业设权力机构和经营管)在机构设置上,外商投资企业设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两个层次。理机构两个层次。理机构两个层次。理机构两个层次。n n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总经理相关的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相关的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相关的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相关的经营管理机构。n n(2 2)在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上,体现了集权和适度的分)在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上,体现了集权和适度的分)在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上,

103、体现了集权和适度的分)在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上,体现了集权和适度的分权权权权n n企业的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而且企业的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而且企业的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而且企业的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而且兼具决策与监督的双重职能兼具决策与监督的双重职能兼具决策与监督的双重职能兼具决策与监督的双重职能n n(3 3)董事会和联合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体现了对少)董事会和联合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体现了对少)董事会和联合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体现了对少)董事会和联合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体现了对少数股权持有者的保护数股权持

104、有者的保护数股权持有者的保护数股权持有者的保护3、国有企业组织制度、国有企业组织制度n n(1)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n n(2)实行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管理4、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n n(1 1)合伙企业事务的决策)合伙企业事务的决策)合伙企业事务的决策)合伙企业事务的决策n n合伙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合伙人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合伙人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合伙人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合伙人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均有决策的权利。合伙事务均有决

105、策的权利。合伙事务均有决策的权利。合伙事务均有决策的权利。n n要求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务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要求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务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要求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务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要求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务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向企业登记业的名称;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向企业登记业的名称;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向企业登记业的名称;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聘任合伙

106、人以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聘任合伙人以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聘任合伙人以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合伙企业约定的其他事项。其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合伙企业约定的其他事项。其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合伙企业约定的其他事项。其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合伙企业约定的其他事项。其余事项按合伙协议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余事项按合伙协议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余事项按合伙协议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余事项按合伙协议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n n(2 2)合伙企业

107、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n n事务的执行有两种管理模式:事务的执行有两种管理模式:事务的执行有两种管理模式:事务的执行有两种管理模式:A 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务。务。务。B B、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1 1名或者数名合伙名或者数名合伙名或者数名合伙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108、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n n(3)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监督)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监督n nA、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总体检查总体检查权权n nB、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接受检查的接受检查的义务义务n nC、合伙人、合伙人账簿查阅权账簿查阅权n nD、合伙人异议权、合伙人异议权n nE、撤销权、撤销权(三)企业的资本(三)企业的资本n n1、公司的资本制度、公司的资本制度n n公司资本的三大原则公司资本的三大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维持原则 、资本不变原则资本不变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n n又称法定资本制,

109、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又称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又称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又称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它也是一般大陆法国家所采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它也是一般大陆法国家所采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它也是一般大陆法国家所采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它也是一般大陆法国家所采用的法定资本制。用的法定资本制。用的法定资本制。用的法定资本制。n n授权资本制,即公司成立时仅需在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股东只认足授权资

110、本制,即公司成立时仅需在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股东只认足授权资本制,即公司成立时仅需在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股东只认足授权资本制,即公司成立时仅需在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股东只认足一定比例的资本或章程中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即可成立开业,未认一定比例的资本或章程中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即可成立开业,未认一定比例的资本或章程中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即可成立开业,未认一定比例的资本或章程中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即可成立开业,未认足的资本,可授权董事会根据营业和市场情况发行新股募集。足的资本,可授权董事会根据营业和市场情况发行新股募集。足的资本,可授权董事会根据营业和市场情况发行新股募集。足的资本,可授权董事会根

111、据营业和市场情况发行新股募集。n n折衷资本制,即在公司设立时,股东不必认足全部资本,可授权董事折衷资本制,即在公司设立时,股东不必认足全部资本,可授权董事折衷资本制,即在公司设立时,股东不必认足全部资本,可授权董事折衷资本制,即在公司设立时,股东不必认足全部资本,可授权董事会随时发行,但发行期限须在一定期限内,并且发行数额不得超过资会随时发行,但发行期限须在一定期限内,并且发行数额不得超过资会随时发行,但发行期限须在一定期限内,并且发行数额不得超过资会随时发行,但发行期限须在一定期限内,并且发行数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一定比。本总额的一定比。本总额的一定比。本总额的一定比。n n法定资本制按缴

112、纳方式分为两种:一是一次性缴纳,;二是分期法定资本制按缴纳方式分为两种:一是一次性缴纳,;二是分期法定资本制按缴纳方式分为两种:一是一次性缴纳,;二是分期法定资本制按缴纳方式分为两种:一是一次性缴纳,;二是分期缴纳缴纳缴纳缴纳n n我国目前采取的是折衷资本制与法定资本制。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是采我国目前采取的是折衷资本制与法定资本制。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是采我国目前采取的是折衷资本制与法定资本制。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是采我国目前采取的是折衷资本制与法定资本制。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是采取折衷资本制;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取折衷资本制;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取折衷资本制;对一人

113、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取折衷资本制;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维持原则n n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n n资本维持原则的目的就是防止资本的实质资本维持原则的目的就是防止资本的实质减减少,保护债权人利益,同时防止股东对少,保护债权人利益,同时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提出过高要求,确保公司本身业盈利分配提出过高要求,确保公司本身业务活动正常开展。务活动正常开展。n n在各国公司法中资本维持原则有下面这些内容:在各国公司法中资本维持原则有下面这些内容

114、:在各国公司法中资本维持原则有下面这些内容:在各国公司法中资本维持原则有下面这些内容:A A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退股,不得抽回其出资,只能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退股,不得抽回其出资,只能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退股,不得抽回其出资,只能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退股,不得抽回其出资,只能依法转让。我国公司法第第依法转让。我国公司法第第依法转让。我国公司法第第依法转让。我国公司法第第3636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抽逃出资。第抽逃出资。第抽逃出资。第7272条条条条 138138条有规定。条有规定。条有规定。条有规定。B B股票发行

115、价格不得低于股票面值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股票面值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股票面值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股票面值n nC C公司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法定公积金公司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法定公积金公司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法定公积金公司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法定公积金n nD D亏损或无利润不得分配股利。亏损或无利润不得分配股利。亏损或无利润不得分配股利。亏损或无利润不得分配股利。n nE E公司原则上不得收购自己的股份或将其收为质物公司原则上不得收购自己的股份或将其收为质物公司原则上不得收购自己的股份或将其收为质物公司原则上不得收购自己的股份或将其收为质物n nF F债务不得抵销债务不得抵销债务不得抵销债务不得抵销

116、n nG G股东和发起人的连带认缴出资责任股东和发起人的连带认缴出资责任股东和发起人的连带认缴出资责任股东和发起人的连带认缴出资责任资本不变原则资本不变原则n n是指公司资本总额一经确定,非依法定程是指公司资本总额一经确定,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动。序,不得任意变动。n n我国公司法: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我国公司法: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以股东大会的特别会议批准,修改公司章以股东大会的特别会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减少资本,还须公告及通知债权程;公司减少资本,还须公告及通知债权人,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人,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办理变更登办理变更登记。记。n n 2、外商投资企业资本制度、外

117、商投资企业资本制度n n(1)实行的折衷的法定资本制实行的折衷的法定资本制(2)体现资本维持和不变原则)体现资本维持和不变原则(3)出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出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n n(四)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四)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三资企业的联系与区别三资企业的联系与区别n n1、法律地位、法律地位n n2、投资主体的限制(人数、资格等)、投资主体的限制(人数、资格等)n n3、出资方式(资本的要求、投资比例)、出资方式(资本的要求、投资比例)n n4、组织形式、组织形式n n5、责任的承担和盈利的分配、责任的承担和盈利的分配(五)企业的变更、解散与清算(五)企业的变更

118、、解散与清算n n1、企业的变更:是指企业成立以后,企业、企业的变更:是指企业成立以后,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登记事项的变化。组织形式、企业登记事项的变化。n n(1)合并与分立形式)合并与分立形式n nA、合并的形式:、合并的形式: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n nB、分立的形式:、分立的形式:新设分立;派生分立:新设分立;派生分立:n n(2 2)合并的程序)合并的程序)合并的程序)合并的程序 n nA A、公司的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的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的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的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n nB B、

119、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合并、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合并、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合并、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合并n nC C、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n nD D、通知公告债权人。、通知公告债权人。、通知公告债权人。、通知公告债权人。n nE E、 实施合并实施合并实施合并实施合并n nF F、办理合并登记、办理合并登记、办理合并登记、办理合并登记n nG G、企业分立

120、,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企业分立时,应当、企业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企业分立时,应当、企业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企业分立时,应当、企业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企业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程序同上。企业分立前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程序同上。企业分立前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程序同上。企业分立前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程序同上。企业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 n n(3)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

121、少 n nA、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或认、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或认购新股,缴纳股款。购新股,缴纳股款。n nB、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经过相应的公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经过相应的公告程序,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告程序,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法定的最低限额。n n(4)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企业的解散、企业的解散n n是指企业因法律或章程协议规定的事由出现而使是指企业因法律或章程协议规定的事由出现而使是指企业因法律或章程协议规定的事由出现而

122、使是指企业因法律或章程协议规定的事由出现而使企业终止其法人资格或其他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企业终止其法人资格或其他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企业终止其法人资格或其他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企业终止其法人资格或其他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n n原因有:原因有:原因有:原因有:A A、强制性: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强制性: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强制性: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强制性: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解散、因破产而致;关闭或者被撤销、解散、因破产而致;关闭或者被撤销、解散、因破产而致;关闭或者被撤销、解散、因破产而致;n nB B、任意性包括协议、任意性包括协议、任意性包括协议、任意性包括

123、协议n na a企业章程、协议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企业章企业章程、协议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企业章企业章程、协议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企业章企业章程、协议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企业章程、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程、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程、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程、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n nb b、企业的权力机关决定解散;、企业的权力机关决定解散;、企业的权力机关决定解散;、企业的权力机关决定解散;n nc c、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n nd d、其他原因:、其他原因:、其他原因:

124、、其他原因:n n 3、清算、清算n nA、清算组的组成、清算组的组成 ;n nB、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的职权 n nC、清算程序、清算程序 n nD、清算组成员的义务、清算组成员的义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的职权n n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单;清单;清单;n n(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三)处

125、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五)清理债权、债务;(五)清理债权、债务;(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

126、讼活动。清算程序清算程序n n 1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45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日内,向清算组申

127、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行登记。行登记。行登记。n n 22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

128、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n n 33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

129、的出资比例分配,股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

130、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n n44合伙企业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向投资人分配剩余财产。合伙企业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向投资人分配剩余财产。合伙企业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向投资人分配剩余财产。合伙企业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向投资人分配剩余财产。n n55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

131、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

132、破产清算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n n 6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组成员的义

133、务清算组成员的义务n na、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行清算义务;n nb、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n nc、清算组成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清算组成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特殊企业形态(六)特殊企业形态 n n1 1、概念:指采取特殊形式的企业,使依特别法、概念:指采取特殊形式的企业,使依特别法、概念:指采取特殊形式的企业,使依特别法、概念:指

134、采取特殊形式的企业,使依特别法、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和运作的企业。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和运作的企业。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和运作的企业。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和运作的企业。n n特殊企业依国际惯例则不需进行商事登记特殊企业依国际惯例则不需进行商事登记特殊企业依国际惯例则不需进行商事登记特殊企业依国际惯例则不需进行商事登记n n2 2、法律地位:具有法人地位,但依特别法、专门、法律地位:具有法人地位,但依特别法、专门、法律地位:具有法人地位,但依特别法、专门、法律地位:具有法人地位,但依特别法、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和运行的组织中也有非契约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和运行的组织中也有非契约法规或行政

135、命令设立和运行的组织中也有非契约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和运行的组织中也有非契约性质的如:各国红十字(红新月)、公立大学、性质的如:各国红十字(红新月)、公立大学、性质的如:各国红十字(红新月)、公立大学、性质的如:各国红十字(红新月)、公立大学、我国目前未将其定位为企业的:中央电视台、人我国目前未将其定位为企业的:中央电视台、人我国目前未将其定位为企业的:中央电视台、人我国目前未将其定位为企业的: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等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等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等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等n n对特殊企业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专门立法、有关对特殊企业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专门立法、有关对特殊企业国

136、际上通行的做法:专门立法、有关对特殊企业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专门立法、有关特殊企业的营业规制,价格管理,财务和监察等特殊企业的营业规制,价格管理,财务和监察等特殊企业的营业规制,价格管理,财务和监察等特殊企业的营业规制,价格管理,财务和监察等方面有完善相应的立法和制度建设。方面有完善相应的立法和制度建设。方面有完善相应的立法和制度建设。方面有完善相应的立法和制度建设。n n3 3、我国特殊企业的类型有:原则上适用、我国特殊企业的类型有:原则上适用、我国特殊企业的类型有:原则上适用、我国特殊企业的类型有:原则上适用公司法公司法公司法公司法、企业法企业法企业法企业法,主要是由于行政命令和行政规章设立

137、和调整,主要是由于行政命令和行政规章设立和调整,主要是由于行政命令和行政规章设立和调整,主要是由于行政命令和行政规章设立和调整的企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属于特定行的企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属于特定行的企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属于特定行的企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依专门法设立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依专门法设立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依专门法设立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依专门法设立和调整的企业:和调整的企业:和调整的企业:和调整的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

138、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n n4 4、我国特殊企业的活动领域:政策性经营或在经营中承、我国特殊企业的活动领域:政策性经营或在经营中承、我国特殊企业的活动领域:政策性经营或在经营中承、我国特殊企业的活动领域:政策性经营或在经营中承担一定的政府或公共管理职能、非竞争性的合法垄断领域、担一定的政府或公共管理职能、非竞争性的合法垄断领域、担一定的政府或公共管理职能、非竞争性的合法垄断领域、担一定的政府或公共管理职能、非竞争性的合法垄断领域、竞争性领域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国有农场、林场、建竞争性领域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国有农场、林场、建竞

139、争性领域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国有农场、林场、建竞争性领域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国有农场、林场、建设兵团等具有社区性、地域性、政权性组织的某些经营领设兵团等具有社区性、地域性、政权性组织的某些经营领设兵团等具有社区性、地域性、政权性组织的某些经营领设兵团等具有社区性、地域性、政权性组织的某些经营领域;为完成一定特殊任务而成立的(中国长江三峡总公司)域;为完成一定特殊任务而成立的(中国长江三峡总公司)域;为完成一定特殊任务而成立的(中国长江三峡总公司)域;为完成一定特殊任务而成立的(中国长江三峡总公司)n n特殊企业一般由国家直接出资或控股,在组织上与政权体特殊企业一般由国家直接出资或控股,在组

140、织上与政权体特殊企业一般由国家直接出资或控股,在组织上与政权体特殊企业一般由国家直接出资或控股,在组织上与政权体系通常是直接衔接的,受政府直接控制。系通常是直接衔接的,受政府直接控制。系通常是直接衔接的,受政府直接控制。系通常是直接衔接的,受政府直接控制。n n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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