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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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目的要求目的要求 u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实务分析的基本手段,对形成清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实务分析的基本手段,对形成清晰的分析思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章的教学,应使学生晰的分析思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章的教学,应使学生深刻领会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内涵及其在民法体系构建中深刻领会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内涵及其在民法体系构建中的意义;理解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类型及原因的意义;理解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类型及原因民事法律民事法律事实、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以事实、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以及保障民事权利实现的民事责任;掌握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及保

2、障民事权利实现的民事责任;掌握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及客体之间的内在关联关系。内容及客体之间的内在关联关系。 重重点、难点点、难点 u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u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 u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民事法律关系概述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

3、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系在法律上的表现。(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性 .3.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通常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通常是对等的、相互的。对等的、相互的。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一)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一)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二)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二)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三)物权关系和债

4、权关系(三)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中,享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中,享有权利的一方是权利主体,承担义务有权利的一方是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是义务主体。的一方是义务主体。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

5、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 (二)民事义务(二)民事义务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5类:物、行为、类: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权利。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权利。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法律

6、事实民事法律事实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一)概念(一)概念: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二)意义(二)意义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体变更、内容变更。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可分为绝对消灭与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可分为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相对消灭。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一)事件(一)事件事件是指与当

7、事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事件是指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二)行为(二)行为行为是指当事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行为可行为是指当事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行为可分为:依行为是否合法,可将行为分为合分为:依行为是否合法,可将行为分为合法行为(适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不法行法行为(适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不法行为)。为)。依行为人的意思状态,可将行为分为表示行为与非表依行为人的意思状态,可将行为分为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表示行为包括民事行为与准民事行为。民事示行为。表示行为包括民事行为与准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旨在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行为是指行为

8、人旨在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关系的行为。准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依法律规定的条件已经满足为准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依法律规定的条件已经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引起一定法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律效果的行为。包括(1)意思通知:是指表示人表)意思通知:是指表示人表示其欲望的通知。对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要求,对示其欲望的通知。对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要求,对要约的拒绝。(要约的拒绝。(2)观念通知:是指表示人对一定事)观念通知:是指表示人对一定事实的观念或或认识的通知实的观念或或认识的通知. 非表示行为即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产

9、生一非表示行为即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意思,但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一定民定民事法律后果的意思,但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三、民事法律事实构成三、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民事法律事实构成,又称民事法律民事法律事实构成,又称民事法律事实结合,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事实结合,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需要有两个或发生、变更或消灭,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相结合。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相结合。如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据需要立遗如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据需要立遗嘱的行为和遗嘱人死亡这两个法律嘱的行为和遗嘱人死亡这两个法律事实才能发生。事实才能发

10、生。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王某于王某于2000年向张某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双方年向张某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双方交付后,王某发现该笔记本有重大质量问题,于交付后,王某发现该笔记本有重大质量问题,于是向张某表达了撤销该行为的意思,与张某发生是向张某表达了撤销该行为的意思,与张某发生激烈争议。回家后,因张某不愿意退款一事非常激烈争议。回家后,因张某不愿意退款一事非常气愤,王某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笔记本电脑当气愤,王某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笔记本电脑当作垃圾扔掉。因为过于气愤,王某旧病复发,住作垃圾扔掉。因为过于气愤,王某旧病复发,住进了医院,在医院就医期间订立一份遗嘱。两周进了医院,在医院就医期间订立一份遗

11、嘱。两周后,王某不幸病逝,根据其所订立的遗嘱,王妻后,王某不幸病逝,根据其所订立的遗嘱,王妻取得王某的遗产。取得王某的遗产。 问:在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这些法律问:在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都引起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事实都引起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案例分析参考答案要点案例分析参考答案要点案例一案例一 问: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都引起了问: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都引起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1、交易行为(合法行为) 债的发生、消灭; 2、交付行为(合同履行) 所有权的变动; 3、表示撤销的行为和可撤销行为 4、抛弃(处分行

12、为) 所有权的消灭 5、订立遗嘱死亡接受遗产继承关系 疑难点: 表示撤销行为与可撤销、可变更行为的区别。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甲随父母旅游,在深山拾得一块稀有玉石,为确定该玉石甲随父母旅游,在深山拾得一块稀有玉石,为确定该玉石的价值,甲的父母委托专家乙进行鉴定,在此期间,丙于的价值,甲的父母委托专家乙进行鉴定,在此期间,丙于乙处盗走该玉石,并委托其好友丁保管该玉石。不久在一乙处盗走该玉石,并委托其好友丁保管该玉石。不久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丁不幸死亡,丁之子戊继承了丁的全部财次交通事故中,丁不幸死亡,丁之子戊继承了丁的全部财产,因戊不知该玉石非其父所有,故将该玉石也作为丁的产,因戊不知该玉石非其父所有

13、,故将该玉石也作为丁的遗产予以继承。因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玉石雕刻家,其经遗产予以继承。因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玉石雕刻家,其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设计,历时半年之久,在这块小小的玉过认真研究,反复设计,历时半年之久,在这块小小的玉石上精心雕刻了红楼十二钗,十二个人栩栩如生。在之后石上精心雕刻了红楼十二钗,十二个人栩栩如生。在之后的巴黎举行的一次国际玉石雕刻作品展览会上,该作品获的巴黎举行的一次国际玉石雕刻作品展览会上,该作品获得金奖。正在此时,公安机关将丙抓获,查出该玉石为甲得金奖。正在此时,公安机关将丙抓获,查出该玉石为甲所有。所有。 问:在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都引问:在本案中,

14、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都引起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起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案例分析参考答案要点案例分析参考答案要点案例二案例二 1、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 本案中有六个法律事实。 2、这些法律事实都引起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这些法律事实都引起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1)拾得行为)拾得行为所有权的发生所有权的发生 (2)合同行为)合同行为委托法律关系委托法律关系 (3)盗窃行为)盗窃行为侵权关系侵权关系 (4)合同行为)合同行为保管法律关系保管法律关系 (5)死亡)死亡继承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 (6)加工)加工所有权法律关系所有权法律关系 第四节民事权利第四

15、节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的本质一、民事权利的本质(一)客观说(一)客观说(二)主观说(二)主观说(三)法力说(三)法力说权利的内容,为法律上的自由,权利权利的内容,为法律上的自由,权利的外形,为法律上之力。因此,权利的外形,为法律上之力。因此,权利为有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为有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二、民事权利的分类(一(一)财产权与人身权财产权与人身权(二)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二)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三)绝对权与相对权(三)绝对权与相对权(四)主权利与从权利(四)主权利与从权利(五)既得权与期待权。(五)既得权与期待权。(六)专属权与非专属权。(六)专属权与非

16、专属权。(七)原权利与救济权(七)原权利与救济权三、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三、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一)民事权利的行使(一)民事权利的行使1民事权利行使的概念: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行使的概念:民事权利主体实现其权利内容的行为。民事权主体实现其权利内容的行为。民事权利的行使是实现民事权利内容的过程。利的行使是实现民事权利内容的过程。民事权利的实现是民事权利行使的结民事权利的实现是民事权利行使的结果。果。2民事权利行使的方法:民事权利行使的方法:3民事权利行使的限制:民事权利行使的限制:(二)民事权利的保护(二)民事权利的保护1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称私立救济或自力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称私立救济或自力

17、救济。救济。(1)自卫行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自卫行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2)自助行为: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自助行为: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予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的行为。自助行为的条件:以扣押的行为。自助行为的条件: 第一,为保护自己的权利;第一,为保护自己的权利;第二,情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第二,情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第三,采取的手段适当;第三,采取的手段适当;第四,事后及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四,事后及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2.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 第五节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18、一、民事义务一、民事义务(一)民事义务的含义(一)民事义务的含义 民事民事义务义务,指法律所指法律所规规定的定的义务义务人人应应当按当按照照权权利人的要求从事一定行利人的要求从事一定行为为(包括作(包括作为为和不和不作作为为)以)以满满足足权权利人的利益的法律手段。利人的利益的法律手段。 (二)民事义务的分类(二)民事义务的分类 1 1作为的义务与不作为的义务作为的义务与不作为的义务 2 2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二、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的含义(一)民事责任的含义 民事民事责责任,任,指民事主体不履行自己的民事指民事主体不履行自己的民事义务时应当承担的民法上的后果。义务时应当承担的民法上的后果。 (二)民事责任的特征(二)民事责任的特征 1 1民事责任是不履行民事义务而承担的不民事责任是不履行民事义务而承担的不利后果利后果 2 2民事责任是连接民事权利和国家公权力民事责任是连接民事权利和国家公权力的中介的中介 3 3民事责任具有强制性和一定程度的任意民事责任具有强制性和一定程度的任意性性 4 4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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