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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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篇)(法律法规篇)(法律法规篇)(法律法规篇)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原则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原则特别提示:特别提示: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的范围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的范围起重机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安全第一第一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综合治理一、我国特种设备情况一、我国特种设备情况截至截至20152015年底:年底: 全国特种设备登记总量达全国特种设备登记总量达1100.131100.13万台,其中:锅炉万台,其中:锅炉57.9257.92万台、压力容器万台、压力容器340.66340.66万台、电梯万台

2、、电梯425.96425.96万台、万台、起重机械起重机械210.44210.44万台万台、客运索道、客运索道985985条、大型游条、大型游乐设施乐设施2.042.04万台、场(厂)内机动车辆万台、场(厂)内机动车辆63.0263.02万台。万台。 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047.641047.64万张。万张。 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485485个,其中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个,其中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295295个,行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个,行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190190个。另有:型式试验机构个。另有:型式试验机构4

3、848个,无损检测个,无损检测机构机构433433个,气瓶检验机构个,气瓶检验机构19241924个,安全阀校验机构个,安全阀校验机构314314个,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173173个个。 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257257起,死亡起,死亡278278人,受伤人,受伤320320人,其中人,其中电梯事故电梯事故5858起,起,起重机械事故起重机械事故7979起起,电梯和起重机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所占,电梯和起重机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所占比重较大,事故起数分别占比重较大,事故起数分别占2

4、2.57%22.57%、30.7430.74,死亡人数分别占,死亡人数分别占16.55%16.55%、41.01%41.01%。发生在建设工地和建筑业发生在建设工地和建筑业4949起,占起,占19.07%19.07% 。 摘自摘自质检总局关于质检总局关于20152015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情况的通报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情况的通报起重机械第一部分第一部分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我国特种设备状况及其监督管理体系我国特种设备状况及其监督管理体系我国特种设备状况及其监督管理体系我国特种设备状况及其监督管理体系二、特种设备概述二、特种设备概述一)特种设备的定义一)特种设备的定义 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

5、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施。二)特种设备的二)特种设备的生产生产 包括: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三)特种设备的管理方

6、式三)特种设备的管理方式 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对特,对特种设备实行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目录管理。对特种设备。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对检验检测。对检验检测机构实行核机构实行核准制度准制度。对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实行。对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实行资格制度资格制度。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制造过程制造过程进行的进行的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对特种设备,对特种设备安装、改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造、重

7、大维修过程进行的进行的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对特种,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设备产品、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无损检测等活动。等活动。起重机械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体系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体系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体系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体系特种设备执行的是:行政许可监督管理体系特种设备执行的是:行政许可监督管理体系起重机械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体系的特点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体系的特点 1.预防为主 生产源头、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人员素质、规范管理。 2.从严管理 强化各相关政府部门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

8、察主体的智能与责任。 实施了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8个环节的全过程安全监察,。 监督管理方式:行政许可、监督检查。 3.统一监管、内外一致、强调效率 由一个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统一监管。 质监系统:特种设备处、科。 住建系统:质量安全处、科,及其委托的各级安监站。 境内、境外一致。 规定了特种设备许可、监督检查等工作的程序、时限和要求。 4.技术机构及科学技术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5.特种设备安全法律责任清晰、明确 生产、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和能效全面负责。 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的技术把关责任。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9、管理责任。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节能管理相结合起重机械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 1.特种设备事故率仍然很高 2.监督管理资源严重不足,基础建设比较薄弱, 3.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诚信度和社会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 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租赁(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安装(拆卸)专项方案不合理,安装设备的资料与实物不相符,安装前检查维护不到位,安装质量低,未按规定办理告知、备案、报检; 特种设备使用与保养相互脱节、或流于形式; 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护、修理不规范,加速设备老化;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资质及能

10、力不满足需要。 4.检验检测建设比较薄弱,检验检测资源有待进一步提高 检验检测机构布局;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仪器设备、执行的标准; 5.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起重机械一)、五个层次一)、五个层次 A A 第一层次、法律第一层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等 B B 第二层次、行政法规第二层次、行政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等 及相关法律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实施条例 起重机械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起重机械起重机械起重机械起重机械法规标准体系法规标准体系法规标准体系法规标准体系 C C 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起重

12、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3)(TSG Z6001-201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3030号令)号令) 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即将实施

13、)等(即将实施)等 D D 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规范 约约100100多个,如多个,如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TSG Q7015-2016Q7015-2016)、细则、导则等)、细则、导则等 E E 有关标准(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国家、行业) 约约18001800多个,如:多个,如: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GB 6067.1-2010)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GB 5144-2006) 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G

14、B/T 5031-2008) 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 安装与拆卸规则安装与拆卸规则(GB/T 26471-2011GB/T 26471-2011)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JGJ 215-2010)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JGJ 196-2010)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JGJ 305-2013)等。)等。起重机械二)特种设备安全法二)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

15、第四号,(主席令第四号,2014.01.012014.01.01施行)施行) 共七章共七章 一百零一条一百零一条 起重机械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212条条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37条第三章 检验检测7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12条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5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25条第七章 附则3条 共共 起重机械 共共 起重机械 共共 起重机械 共共 起重机械. . 起重机械 共共 起重机械 共共 起重机械三)安全生产法三)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主席令第1313号号 2014.12.012014.12.01施行施行 ) 共七章共七章 一百一四条一百一四条 起重机械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

16、616条条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32条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0条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17条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1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25条第七章 附则3条. . 起重机械. . 起重机械. . 严惩事故主要负责人严惩事故主要负责人 起重机械. . 起重机械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建设部令第166166号,号,2008.06.012008.06.01施行)施行) 三十五条三十五条 1 1、规定的适用范围:、规定的适用范围: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2 2、何为建筑起重机械、何

17、为建筑起重机械 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3 3、监督管理职责划分、监督管理职责划分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全国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目前情况为:将部分职责授权或委托各级工程安全监督站。包括:使用登记备案、日常监督检查。 4 4、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在完善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3项新的管理制度: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制度、起重机械档案管理制度和特种

18、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制度:设备备案(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安装拆卸备案(告知备案)。 原有制度:使用登记制度原有制度:使用登记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起重机械 5 5、购置、出租、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基本要求:、购置、出租、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基本要求: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注:制造监督检验 国家质检总局已于2014年1月1日起不在实施。 6 6、首次出租前、首次安装前办理的手续:办理备案、首次出租前、首次安装前办理的手续:办理备案 办理部门: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19、要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7 7、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 出具资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 8 8、不得出租、使用的情形、不得出租、使用的情形 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9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

20、证明等原始资料; 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历次安装验收资料。起重机械 10 10、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 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 11 11、各方主体责任、各方主体责任 安装单位安装单位 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

21、急救援预案; 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使用单位使用单位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

22、重新投入使用。 起重机械 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

23、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起重机械1313、安装、安装 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专业技术人员

2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1414、验收及检验、验收及检验 验收 条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 方式: a.使用单位组织(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验收,参与单位: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b.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检验 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1515、使用、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1616、

25、使用登记期限及标识、使用登记期限及标识 时限:30日。办理单位:使用单位 受理部门:属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资料: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 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起重机械1515、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5000至1万元以下罚款 出租单位、自购使用单位未办理备案、未办理注销手续、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000至3万元以下罚款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未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 安装单位未未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使用单位未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

26、准节和附着装置; 建设单位未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起重机械五)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五)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送审稿)介绍介绍 共十五章共十五章 九十五条九十五条 三个附录三个附录 4646张表张表 表格包括:表格包括:单机表、总台账、产权备案及变更、安装拆卸、验收与检测、使用与单机表、总台账、产权备案及变更、安装拆卸、验收与检测、使用与检查、延期报废与注销、事故记录及报告、运转记录及使用登记。检查、延期报废与注销、事故记录及报告、运转记录及使用登记。起重机械第一章第一

27、章 总则总则 5 5条条第二章 各方主体安全责任6条第三章 设备购置3条第四章 设备产权备案及变更5条第五章 设备租赁5条第六章 设备安装与拆卸14条第七章 设备检测与验收12条第八章 设备使用登记5条第九章 设备使用与检查12条第十章 设备保养与修理6条第十一章 设备延期、报废与注销6条第十二章 设备事故预防与处置4条第十三章 设备资料管理5条第十四章 监督管理3条第十五章 附则4条 1 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使用、维护和保养。 2 2、监督管理、监督管理 省住建厅:对全省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建筑起重

28、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县级以上住建部门:对本辖区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3 3、信息系统、信息系统 省住建厅负责建立,实行全省信息化管理及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考核。鼓励推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 4 4、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的作用 自律,开展租赁租赁行业确认,推行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5 5、各方主体的安全职责、各方主体的安全职责 强调产权单位、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总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明确:产权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 6 6、产权备案、产权备案 省住建厅:省工商注册企业、全省延期产权

29、备案、省外入滇企业。 州(市)级住建部门:本地区工商注册企业及延期产权备案初审。 资料要求:产权备案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购销合同与发票、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人员资格证书、 工作时限:7工作日起重机械 7 7、安装单位的资质要求、安装单位的资质要求 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严禁超资质范围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任务。 8 8、告知前应报审的资料及审核单位、告知前应报审的资料及审核单位 报审资料报审资料: 使用年限在施工工期内产权备案证明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

30、案 安装(拆卸)合同及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装(拆卸)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检查表; 报审单位:报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 审核时限:审核时限:收到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9 9、安装(拆卸)告知、安装(拆卸)告知 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 10 10、安装(拆卸)人员组织:、安装(拆卸)人员组织:塔机安装拆卸工5名、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3名及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电工各1名、机械员或安全员1名,并由安装单位现场负责人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31、。起重机械 11 11、安装完毕后的工作、安装完毕后的工作 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向使用单位移交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自检记录表并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使用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支付检测费用;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配合完成检测工作; 检测合格后,使用单位应组织出租、安拆和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验收; 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取得登记标志,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212、使用登记、使用登记 提交规定资料 办理时限: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3 13、使用与检查、使用与检查 人员组织:每台塔机司机2名、信号司索工2名,每

32、台施工升降机至少配备司机2名,并经安全技术培训,有资格证。使用单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使用单位配备设备管理人员。 司机每班完成日常检查,填运转记录、润滑记录、交接班记录。 巡检、月检: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共同完成 顶升加节。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或不同生产厂家、不同型号规格标准节混装使用。 附着。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禁止擅自使用非原制造厂家制造的附着装置。 起重机械 14 14、保养与修理、保养与修理 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共同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出租单位负责维护和保养服务 十字作业: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 15 15、设备建筑起重机械

33、安全评估及使用期限、设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及使用期限 塔式起重机: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评估有效期1年; 630kN.m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评估有效期2年; 1250kN.m以上(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评估有效期3年; 施工升降机: SC型,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评估有效期2年; SS型,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评估有效期1年。 16 16、设备报废、设备报废 符合规定要求 报废后的建筑起重机械应立即解体,不允许重新使用、拼装使用或整机

34、转让。 产权单位应当向原产权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17 17、区分两个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区分两个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装(拆卸)过程 使用过程 具有项目特点 18 18、资料管理、资料管理 一机一档起重机械七)相关证照的认识七)相关证照的认识1 1、制造许可、制造许可 2 2、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制造单位取,分:制造单位取,分:A A、B B、C C 三级三级 a.a.两工地外两工地外 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取,分: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取,分:A A、B B、C C 三级三级 起重机械 b. b.两工地内:两工地内:名称:名称:起重设备安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工程专业承包专业承包资质资质 分

35、:分:、三级三级颁发部门:国家及省级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部门:国家及省级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起重机械3 3、注册及产权备案、注册及产权备案 产权单位办理产权单位办理,a.a.两工地外:两工地外:注册登记表注册登记表 设备类别:设备类别: 办理部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部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41004100门式起重机42004200塔式起重机4300流动式起重机4400门座式起重机4700升降机4800缆索式起重机4900桅杆式起重机4A00机械式停车设备4D00b.b.两工地内:两工地内: 产权备案证产权备案证 设备类别:设备类别: 办理部门(办理部

36、门(即将即将):省厅负责:省工商注册企业、省外入滇企业):省厅负责:省工商注册企业、省外入滇企业 州(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工商注册企业州(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工商注册企业 目前:塔式起重机目前:塔式起重机 省厅及部分州(市)住建部门省厅及部分州(市)住建部门 施工升降机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及物料提升机 州(市)住建部门州(市)住建部门起重机械类别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门式起重机其他SC型SS型代号TSWMOb.b.两工地内:两工地内: 产权备案产权备案目前:塔式起重机目前:塔式起重机 省厅及部分州(市)住建部门省厅及部分州(市)住建部门 施工升降机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及物

37、料提升机 州(市)住建部门州(市)住建部门起重机械4 4、安装前告知、安装前告知 安装单位办理安装单位办理,a.a.两工地外:两工地外: 各级质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级质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 b.b.两工地内:各级住建部门或安监站两工地内:各级住建部门或安监站 起重机械5 5、使用登记、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办理使用单位办理,a.a.两工地外:两工地外: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表 办理部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部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起重机械b.b.两工地内:两工地内:使用登记使用登记 办理部门:各级住建部门或安监站办理部门:各级住建部门或安监站起重机械6 6、作业人员管理、作业人

38、员管理 使用单位办理使用单位办理,a.a.两工地外: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两工地外: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分: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指挥(分: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指挥(Q3Q3)、桥门式起重机司机()、桥门式起重机司机(Q4Q4) 塔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Q5Q5)、流动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Q8Q8) 升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Q9Q9) 安装维修作业人员:机械安装维修(安装维修作业人员:机械安装维修(Q1Q1)、电气安装维修()、电气安装维修(Q2Q2)办理部门:办理部门: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起重机械6 6、作业人员管理、作业人员管理 使用单位办理使用单位办理

39、,b.b.两工地内:两工地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办理部门:省住建厅办理部门:省住建厅起重机械7 7、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再次进行检测:(一)上次检测后使用期满一年的;(二)停止使用半年以上重新启用的;(三)经改造或大修的;(四)因发生机械事故影响安全使用的;(五)初始安装验收高度以上每增加60米的;(六)安装到最终使用高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进行产权备案及变更:(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

40、止使用的;(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其它规定达到报废条件的。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出租或使用:(一)未进行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备案的不得;(二)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三)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四)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五)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六)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超过使用年限有效期需要评估的(一)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二)630kN.m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三)1250kN.m以上(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四)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五)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起重机械非常感谢各位起重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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