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原理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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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设计原理与规范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辅导课程 2008.10.前 言n本课程使用教材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辅导教材第一分册设计前期 场地与建筑设计 2008年版。n本课程针对一注建筑设计知识考试,但不包含建筑史和城市规划方面的内容。对于规范中有关场地、设备、建筑构造等方面的内容,将在其他课程中讨论。本课程可作为建筑设计作图课的辅助。本课程有关的指定参考书 5本,标准及规范23本,建筑设计资料集10本以及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有关文件2件。n建筑设计知识考试采用选答题填涂答题卡方式。考试时间3.5小时,共160道题,本课程涉及内容约占全部内容的3/5,即100道左右。n初次参

2、加考试的请注意答题技巧:1.仔细审题,选择最符合题意的答案;2.先易后难,勿在难题前逗留;3.用排除法,最后猜答,不放过每一题。n复习考试要抓住重点:1量大面广,常见多发,安全卫生,应知应会。2因人而异,缺什么补什么。无建筑学学历者,注意补充基本理论;少实践经验者,注意规范规定。试题样张(2004年题)第一节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和构图原理n教材起自第59页n本部分内容涉及建筑设计的基本理论。主要参考书为张文忠编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及彭一刚著建筑空间组合论,复习时要重在理解,不必死记硬背。n具有建筑学本科学历,掌握了理性的建筑设计方法的人,复习时本章可以不作重点。n历年考题中,本部分内容约占8%。主要

3、包括建筑功能空间与流线组织、建筑形式与色彩、建筑技术与经济等。n各种类型公共建筑的设计都立足于处理好功能要求、艺术形象和技术条件三者的关系。1.公共建筑的功能问题包括:空间构成、功能分区、人流组织与疏散以及空间的量度、形状和物理环境(量、形、质) 几个主要方面。a.公共建筑的空间构成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三大部分。交通联系部分一般可分为: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和枢纽交通三种基本空间形式。b.功能分区的概念是,将空间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分类,并根据它们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加以组合、划分。c.公共建筑的人流疏散分正常和紧急两种情况;正常疏散又可分为连续的(如商店)

4、、集中的(如剧场)和兼有的(如展览馆)。而紧急疏散都是集中的。d.建筑空间的大小、容量、形状以及采光、通风、日照条件是建筑功能适用性的基本因素。n公共建筑的艺术处理1.形式美的规律多样统一的法则2.形式美的若干基本范畴:以简单的几何形状求统一、主从与重点、均衡与稳定、对比与微差、韵律与节奏、比例与尺度。第二节 住宅设计原理与规范n教材起自第63页n本章内容把住宅设计原理和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标准四部分综合起来讨论。重点在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工程量大面广,是建筑师执业的重要方面。历年考题中此部分内容约占8%。n住宅设计的基本理论与套型设计概念1. 家庭人口构成:户人口规

5、模、户代际数、家庭人口结构。a.核心户:一对夫妻和其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b.主干户:一对夫妻和其一对已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c.联合户:一对夫妻和其多对已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2.套型是指为满足不同户型住户的生活居住需要而设计的不同类型的居住空间。n我国现行住宅层数划分的规定:低层 13层,多层 46层,中高层 79层(应设电梯),高层 1030层(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n套内各功能空间设计1.每套必须独门独户,并应有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2.卧室、起居室、厨房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3.起居室面积不应小于12m2。厨房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m;厨房净宽,单面布置设备时不小于1

6、.5m,双面布置设备时两排设备净距不小于0.9m。卫生间至少配置三件卫生洁具,其使用面积不小于3.0m2。4. 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m。卧室、起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4m,其局部(不超过1/3使用面积)净高不应低于2.1m。n住宅套外共用部分设计1.楼梯和电梯a.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m。6层及6层以下时,一侧设栏杆可不小于1m。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m。b.7层及7层以上住宅或最高住户入口楼面距底层室内地面高度16m以上住宅必须设置电梯。c.12层及12层以上住宅应设不少于2台电梯,其中一台宜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2.走廊和出入口a.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

7、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设置雨罩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b.设置电梯的住宅公共出入口,当室内外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及扶手。3.附建公共用房a.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的商店、车间、仓库,并不应布置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b.住宅与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4.室内环境a.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b.卧室、起居室、厨房侧面采光的窗地面积比值不应小于1/7。d.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紧邻布置。不得已时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n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这部分是2009年版教材新增加的内容。住宅建筑规范为国

8、家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这部规范虽然不是住宅建筑设计的专用规范,但包含了对住宅建筑设计的规范性规定,且全部规定均为强制性条文,其中与建筑设计有关而设计规范不够明确的有:1.住宅基本要求a.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b.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等的不利影响。c.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d.住宅应按套型设计,套内空间和设施应能满足安全、舒适、卫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e.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f.住宅应具有

9、防火安全性能。g.住宅应具备在紧急事态时人员从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h.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i.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j.住宅必须进行节能设计,且住宅及其室内设备应能有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k.住宅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l.住宅应采取防止外窗玻璃、外墙装饰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坠落或坠落伤人的措施。2.厨房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卫生间地面和局部墙面应有防水构造。4.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在厨房内。5.外窗台距楼、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

10、有防护设施。住宅的阳台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6.七层以及七层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7.住宅建筑中设有管理人员室时,应设管理人员使用的卫生间。8.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进行无障碍设计。9.住宅地下机动车库内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00m。库内直通住宅单元的楼(电)梯间应设门,严禁利用楼(电)梯间进行自然通风。n住宅建筑技术经济评价1.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建筑功能效果和社会劳动消耗两部分。建

11、筑功能效果是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方面的总和。社会劳动消耗是为取得建筑功能所付出的全部劳动量。按照经济效果的基本概念,住宅建筑技术经济效果以建筑功能效果与社会劳动消耗(即造价)之比来衡量。2.建筑功能效果指标中各项一级指标及权重值:a.平面空间布局0.35:空间分配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联系方便,私密性好。b.平面指标 0.20c.厨卫 0.15d.物理性能 0.10e.安全性 0.10:疏散、防火、防盗、防坠落、防触电。f.建筑艺术 0.10第三节 民用建筑等级划分及设计深度规定n教材起自第69页n民用建筑等级划分1.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

12、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2.三级工程:中级、中型公建、715层有电梯的住宅或框架结构建筑。规模不超过1万平方米,高度不超过15层的一般共建和住宅是二级注册建筑师有资格承担的上限。n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是建筑师从事设计工作时应当熟悉并认真执行的。n注册建筑师在民用建筑项目的设计中,常负责总图和建筑两个专业的设计工作,并任设计总负责人,故应在全面了解本规定的基础上,重点了解总图和建筑两个专业

13、的设计深度要求。n历年考题中此部分内容不到3%。第四节 建筑设计新概念n教材起自第85页n节能建筑和太阳能建筑1.以节能为核心技术的节能建筑,其根本特征是,一方面加强维护结构的绝热性能,另一方面主要就是利用太阳能。2.以供暖为主的太阳能建筑可分为主动式系统和被动式系统两大类3.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系统的特点是,将建筑物全部或一部分既作为集热器又作为储热器和散热器,无需管道和风机、水泵。n生态建筑与可持续建筑主要含义1.节能与少、无污染;2.节约用地,开发地上、地下空间;3.生态平衡;4.其他含义还可包括立体绿化、智能运行、保护地方特色等等;n环境心理学在建筑学中的应用1.研究人的行为与人所处的物质

14、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环境心理学的基本任务。2.提高人类对自身及其所处环境的认识,建立和谐的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是环境-行为研究的永恒主题,也是建筑师必须关注的课题。n历年考试中,此部分内容约占8%10%第五节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n教材起自第93页。此部分教材已全部更新。n现行版本号为:GB50352-2005。考试大纲将通则列为场地设计规范,大家不要误解。历年试题中,此部分内容约占5%8%。n基本规定1.以主体结构确定的设计使用年限: 1类 5年 临时性建筑;2类 25年,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3类 50年,普通建筑;4类 100年,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2.我国的建筑气候划分为7个大

15、区20个小区,具有不同的建筑基本要求。n建筑物设计1.平面布置基本原则a.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功能、工艺要求,合理布局。b.定位轴线尺寸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规定。c.应使大多数房间或重要房间布置在有良好日照、采光、通风和景观的部位。对有私密性要求的房间,应防止视线干扰。d.平面布置宜具有一定灵活性。e.地震区的建筑,平面布置宜规整,不宜错层。2. 层高和室内净高a.建筑层高应结合建筑使用功能、工艺要求和技术经济条件综合确定,并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b.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或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当楼板、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者,应按楼地面完成面

16、至下悬结构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c.建筑物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专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3.地下室和半地下室a.严禁将幼儿、老年人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b.建筑物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4.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a.设备层设置规定设备层的净高应根据设备和管线的安装检修需要确定。当宾馆、住宅等建筑上部有管线较多的房间,下部为大空间房间或转换为其他功能用房而管线需要转换时,宜在上下部之间设置设备层。b.建

17、筑高度超过100m 的超高层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c.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架空层及避难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m。5.厕所、浴室a.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变配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b.卫生设备的数量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在公共厕所男女厕位的比例中,应适当加大女厕们比例;c.楼地面应防滑,楼地面略低于走道,并有0.5%的坡度坡向地漏或水沟。d.男女公用厕所宜分设前室,或有遮挡视线措施 。e.厕所隔间平面最小尺寸:外开门0.91.2m,内开门0.91.4m。单例隔间至对面墙或小便器外沿及

18、双侧隔间之间的净距,内开门时1.1m,外开门时1.3m。6.台阶和坡道a.台阶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 级,当高差不足二级时,应按坡道设置;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0.70m 并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设施。b.坡道室内坡道不宜大于1:8, 室外坡道不宜大于1:10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12,困难地段不应大于1:8;自行车推行坡道每段坡长不宜超过6m,坡度不宜大于1:5;7.栏杆a.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b.临空高度在24m 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 及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19、;c.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 高度内不宜留空;d.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的场所,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间距也不应大于0.11m。e.注意:栏杆高度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 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7.楼梯a.楼梯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b.楼梯梯段宽度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

20、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宽度应按每股人流为0.55+(00.15)m 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c.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d.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 级,亦不应少于3 级。e.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 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30m 范围内)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f.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楼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宜加设中间扶手。g

21、.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 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h.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 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i.无中柱螺旋楼梯和弧形楼梯离内侧扶手中心0.25 m 处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8.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a.电梯电梯不得计作安全出口;以电梯为主要垂直交通的高层公共建筑及12 层及12 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的台数不应少于台;建筑物每个服务区单侧排列的

22、电梯不宜超过4 台,双侧排列的电梯不宜超过24 台;电梯不应在转角处帖邻布置;电梯侯梯厅的深度不得小于1.50m; 侯梯厅深度: 单台住宅电梯B,多台住宅电梯单侧排列B*; 单台公共建筑电梯1.5B,多台公共建筑电梯单侧排列1.5B* ,当电梯为4 台时应2.40 m; 多台公共建筑电梯双侧排列相对电梯B*之和并4.50 m; 单台病床电梯1.5B 多台病床电梯单侧排列1.5B* 多台病床电梯双侧排列相对电梯B*之和 注: B 为轿厢深度, B*为电梯群中最大轿厢深度;电梯井道和机房不宜与有安静要求的用房贴邻布置,否则应采取隔振、隔声措施;b.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不得计作安

23、全出口;出入口畅通区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畅通区有密集人流穿行时,其宽度应加大;扶手带中心线与平等墙面或楼板开口边缘间的距离、相邻平行交叉设置时两梯(道)之间扶手带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0.50m,否则应采取措施防止障碍物引起人员伤害;自动扶梯的梯级、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不应小于2.30m;自动扶梯的倾斜角不应超过30;9.门窗设置的规定a.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b.临空的窗台低于0.80 m 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m;c.住宅窗台低于0.90 m 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

24、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d.双面弹簧门应在可视高度部分装透明安全玻璃;e.旋转门、电动门、卷帘门和大型门的邻近应另设平开疏散门,或在门上设疏散门;f.开向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的门扇开足时,不应影响走道及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第六节 各类型民用建筑设计规范n教材起自第120页,部分规范有更新。n本节内容包括各种常见的民用建筑类型专用设计规范。以居住区和厂前区常见的建筑类型为主,重点在满足各种类型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侧重于强制性的规范条文。由于辅导课设有城市规划和场地设计专题,本课程仅讨论规范对建筑物设计的规定。n历年试题中,此部分内容约占5%。注意有关安全卫生

25、的规定,要特别注意各类型建筑物设计的强制性条文规定。n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1.楼梯除设有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大于0.2m时,必须采用安全措施。2.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及推拉门。幼儿经常使用的通道及卫生间地面均应为防滑地面。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在距地0.61.2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不应设门槛和弹簧门。3.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m,内侧不应设支撑,垂直杆件净距不大于0.11m。4.幼儿经常接触的1.3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所有墙角、窗台口竖边等棱角

26、处必须做成小圆角。n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 1.课桌椅排距,小学不宜小于0.85m,中学不宜小于0.9m。前排边座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m,最后排课桌前沿与黑板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m,中学不宜大于8.5m。教室后部应设不小于0.6m的横向走道。2.美术教室宜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3.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并不得分层设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n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41-87)1.儿童、老人专用活动房间应布置在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置适于儿童和老人使用的卫生

27、间。2.观众厅规模超过300座时,座席排列、安全疏散、视线及声学设计应符合剧场设计要求。规模小于300座时,地面可不升起,舞台空间高度可与观众厅相同,并注意语言清晰度要求。3.舞厅应设存衣间、吸烟室及贮藏间,其活动面积按每人2m2计,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4.美术书法教室宜为北向侧窗或天窗采光。n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1.图书馆宜独立建造。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必须满足图书馆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2.书库内工作人员专用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0.8m,坡度不应大于45,并应采取防滑措施。3.300座以上规模的报告厅应与阅览区隔离,独立设置

28、。n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1.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全部。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座席的观众能看到80%表演区。2.视点选择规定:镜框式台口剧场宜选在台口线中心台面处;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舞台面0.3m;向大幕投影线或表演区边缘后移,不应大于1m。3.视线升高设计规定:视线升高差“c”值应取0.12m;隔排计算视线升高值时,座席排列应错排布置,保证视线直接看到视点。4.镜框式舞台面距第一排座席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0.6m,且不应大于1.1m。5.短排法每排座位排列数,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22座,单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11座。6.观

29、众厅纵走道坡度大于1/6时应台阶。7.楼座前排栏杆和楼层包厢栏杆高度不应遮挡视线,不应大于0.85m,并应采取措施保证人身安全,下部实心部分不得低于0.4m。8.主台两侧均应布置侧台,位置应靠近主台前部,便于演员和景物通向表演区。9.甲、乙等剧场舞台下应设台仓。台仓通往舞台和后台的门、楼梯要顺畅,并不得少于2个,应设明显的疏散标志和照明,便于演员上下场和工作人员通行。10.化妆室应靠近舞台布置,主要化妆室应与舞台同层。后台跑场道地面标高应与舞台一致,净宽不得小于2.1m,净高不得低于2.4m。n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1.本规范2006年修订,2007年5月1日起实施。主要修订

30、内容是:新增术语、智能化、节能、无障碍、防火等;修订和补充部分技术经济指标。2.术语部分明确界定了以下概念:公寓式办公楼、酒店式办公楼、商务写字楼、开放式办公室、半开放式办公室、单元式办公室等,并在规范中对这些建筑类型的设计要求作了相应规定。3.五层及五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超高层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层分区停靠。4.高层及超高层办公建筑采用玻璃幕墙时应设有清洁设施,并必须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5.厕所距离最远的工作点不应大于50m。6.地下汽车库应设排气通风装置。并应设不与上层楼梯间连通的封闭楼梯间通至地面层。设有电梯的办公建筑,应至少有一台电梯通至地下汽车库。7.非机动车库净高不得

31、低于2m;应设置推行斜坡,斜坡宽度不应小于0.3m,坡度不宜大于1/5,坡长不宜超过6m,当坡长超过6m时,应设休息平台。8.开放式、半开放式办公室,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n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1.营业部分的室内公用楼梯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m。2.营业部分的自动扶梯倾斜部分与水平面夹角应等于或小于30;自动扶梯上下两端水平部分3m范围内不得兼作他用。当只设单向自动扶梯时,附近应设置相配伍的楼梯。3.大中型商店的顾客休息面积应按营业厅面积的11.4% 计,并应设顾客卫生间。4.食品商店仓储部分应防商品之间存在串味、污染的影响;地面、墙裙等均应

32、为可冲洗的面层,并严禁采用有毒和起化学反应的涂料。5.商店部分疏散人数可按每层营业厅和为顾客服务用房的面积总数乘以换算系数(人/m2)来确定:第一、二层为0.85;第三层为0.77;第四层及以上各层为0.6。n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1.餐厅每座最小使用面积:1.3m20.85m2 。2.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1/1.1 1/1。3.厨房与饮食制作间卫生防疫要求:a.严格做到原料与成品分开,生食与熟食分隔加工和存放,垂直运输的食梯应生、熟分设。b.冷荤成品应在单间内进行拼配,在其入口处应设有带洗手设施的前室;冷食制作间的入口处应设有通过式消毒设施;n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33、(JGJ49-88)1.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2台;当病房楼高度超过24m时,应设污物梯。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梯”。2.半数以上的病房应获得良好日照。3.一般医疗用房的地面、墙裙、墙面、顶棚,应便于清扫、冲洗,其阴阳角应作成圆角。手术室、无菌室、灼伤病房等洁净度要求高的用房,其室内装修应满足易清洁、耐腐蚀的要求;放射科、脑电图等用房的地面应防潮、绝缘。药剂科的配方室、贮药室、中心药房、药库,均应采取防潮、防鼠等措施。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均应采取防蚊、防蝇、防雀、防鼠以及防止其它动物侵入的措施。4.传染病房应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布置;应设单

34、独出入口和入院处理处;需分别隔离的病种,应设单独通往室外的通道;每间病房不得超过4床,两床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1m;完全隔离房应设缓冲前室,盥洗、浴厕应附设于病房之内,并应有单独对外出口。5.病人使用的厕所隔间平面尺寸不应小于1.1m1.4m,门朝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开启。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6.放射科对诊断室、治疗室的墙身、楼地面、门窗、防护屏障、洞口、嵌入体和缝隙等构造均应按设备要求和防护专门规定采用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7.核医学科的照相机室应设专用候诊处;其面积应使候诊者相互间保持1m的距离。8.营养厨房严禁设在有传染病科的病房楼内。n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

35、0)1.一、二级旅馆建筑3层及3层以上,三级旅馆建筑4层及4层以上,四级旅馆建筑6层及6层以上,五、六级旅馆建筑7层及7层以上,应设电梯。半数以上的病房应获得良好日照。2.相邻客房的阳台不应连通。3.厨房位置应与餐厅联系方便,并避免厨房的噪声、油烟、气味及食品储运对公共区及客房区造成干扰。4.洗衣房应分设工作人员出入口、污衣入口及洁衣出口,并避开主要客流路线。n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1.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2.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3.公共厕所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进入。公共厕所及公共盥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应大于25m。4.居室在采用

36、单层床时,净高不应低于2.60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净高不应低于3.40m。5.楼梯门、楼梯及走道总宽度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且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6.七层及七层以上宿舍或居室最高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大于21m时,应设置电梯。n汽车库设计规范(JGJ 100-98)1.中、小型车辆的坡道式及升降机式汽车库建筑,按容量规模分为4类:停车数大于500辆的为特大型;停车数301500辆的为大型;停车数51300辆的为中型;停车数小于50辆的为小型。2.汽车库内停车方式应排列紧凑、通道短捷、出入迅速、保证安全和与柱网相协调,

37、并应满足一次进出停车位要求。3.小型车垂直通车道方向的最小停车带宽度:平行式 2.4m;垂直式 5.3m。4.小型车通车道最小宽度:垂直式 5.5m(后退停车)5.小型车汽车库内坡道最小宽度(不含道牙和分隔带宽度):直线单行 3.0m;直线双行 5.5m;曲线单行 3.8m;曲线双行 7.0m。6.汽车库内小型车通车道的最大纵向坡度:直线坡道 15%(1:6.67);曲线坡道 12%(1:8.3)。7.汽车库内当通车道纵向坡度大于10%时,坡道上下段均应设置缓坡。8.汽车库内小型车的最小转弯半径为6.00m。9.小型车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为2.2m。净高指楼地面表面至顶棚或其他构件底面的距离,未

38、计入设备及管道所需空间。10.严寒地区不应采用外直坡道式汽车库。11.地下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有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品的房间或库房。n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1.在染毒区与清洁区之间应设置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密闭隔墙,其厚度不应小于200mm,并应在染毒区一侧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光。当密闭隔墙上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密闭措施。在密闭隔墙上开设门洞时,应设置密闭门。2.上部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不得高出室外地平面;3.核5级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0.5m,并应在临战时按下述要求在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外侧覆土,

39、覆土的断面应为梯形,其上部水平段的宽度不得小于1m,高度不得低于防空地下室顶板的上表面,其水平段外侧为斜坡,其坡度不得大于1:3(高:宽);4.乙类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该地下室净高的12。5.防空地下室战时使用的出入口,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 (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其中至少有一个室外出入口(竖井式除外)。战时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出入口。6.防空地下室出入口人防门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专门规定,并按由外到内的顺序设置;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7.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8.柴油电站的贮油间宜与发电机房分开布置,并

40、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其地面应低于与其相连接的房间(或走道)地面150200mm或设门槛;严禁柴油机排烟管、通风管、电线、电缆等穿过贮油间。第七节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n教材起自第143页n现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是2001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规范,原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已经废止。考虑到城市道路设计不在建筑师执业范围内,故该部分内容从略。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1-99是1999年开始实施的规范,应当注意,该规范某些条文(如扶手高度0.9m)与无障碍规范的新规定有出入,具体执行时应按新规定修正。n历年试题中,此部分内容约

41、占5%。n建筑物无障碍设计1.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涉及所有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类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a.办公、科研建筑和学校、园林建筑的室外场地、建筑入口、走道、楼梯、公共活动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b.交通和医疗建筑的入口应设置没有台阶的无障碍入口。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也宜设置无障碍入口。c.县级及县级以上的政府机关与司法部门,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使用部分和贵宾室,大型园林建筑及主要旅游地段以及设有公厕的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d.有楼层的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应设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

42、可进入和使用的无障碍电梯。e.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席和主席台必须设轮椅席位。f.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的建筑入口、电梯、公共走道以及适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套内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每50套住房宜设两套无障碍住房套型。g.设有残疾人住房而又不设电梯的多层和低层住宅、公寓,其建筑入口、楼梯、公共走道和无障碍住房套内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h.职工和学生宿舍应在首层设男女残疾人住房各一间。住宅、公寓中,每100套住房宜设2 4 套无障碍住房套型。i.职工和学生宿舍应在首层设男女残疾人住房各一间。2.建筑入口a.无障碍入口,是指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当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其室外地面的坡度不应

43、大于1:50。b.有台阶的入口,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c.通行轮椅的入口平台最小宽度,一般为1.5m,大、中型公建和高层、中高层住宅、公寓应加宽至2.0m。d.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e.入口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一般为1.2m,大中型公建和高层、中高层住宅、公寓应加宽至1.5m。3.坡道a.应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不宜设计成弧形。b.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c.不同位置的坡道,其最大坡度和最小宽度规定:只设坡道的建筑入口以及室外通路:1:20,1.5m;有台阶的建筑入口:1:12,1.2m;室内坡道:1:12, 1.0m;困难地段:1:

44、101:8, 1.2m。此类大坡度只可用于受场地限制的改建建筑物和室外通道。d.不同坡度坡道的每段最大高度及水平长度,规范规定比较繁琐,可重点记住最常用的1:12坡度时的一组数据: 1:12,0.75m,9m;4.通路和走道a.走道最小宽度: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0.9m居住建筑走廊1.2m中小型公建走道及基地人行通路1.5m大型公建走道1.8mb.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面积不应小于1.3m0.9m。c.主要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8m;走道两侧应设扶手。5.供残疾人使用的门主要设计规定a.应采用自动门,也可采用推拉门、折叠门或平开门,不应采用大力度的弹簧门,在旋转门一侧应

45、另设残疾人使用的门;b.轮椅通行门的最小净宽为:自动门1.0m,其它门0.8m;c.乘轮椅者开启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其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门扇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d.门扇在一只手操纵下应易于开启,门槛高度及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6.楼梯和台阶a.应采用有休息平台的直线形(包括直角形和折返形)楼梯,不应采用无休息平台的楼梯和弧形楼梯。踏步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突缘者。b.楼梯梯段最小宽度:公共建筑1.5m;居住建筑1.2mc.楼梯两侧应设扶手;台阶从三级起应设扶手。d.踏面应平整而不应光

46、滑;明步踏面应设高不小于50mm安全挡台。e.踏步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一般公建0.28m, 0.15m;幼儿园、小学校0.26m, 0.14m;住宅、公寓公用0.26m, 0.16m;室外台阶0.30m, 0.14m7.电梯和升降平台a.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b.候梯厅的无障碍设计要求有:候梯厅最小深度为1.8m;电梯门洞最小净宽度0.9m。c.只有客货两用电梯时,应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服务。d.供乘轮椅者使用的升降平台:建筑入口、大厅、通道等地面高差处,进行无障碍建设或改造有困难时,应选用升降平台取代轮椅坡道;升降平台的面积不应小于1.2m0.9m,平台应设扶手或挡板及

47、启动按钮。8.轮椅座席a.设有观众席和听众席的公共建筑,应设轮椅席位;轮椅席位应设在便于到达和疏散及通道的附近;不得将轮椅席设在公共通道范围内;每个轮椅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1m0.8m;轮椅席位的地面应平坦,在边缘处应安装栏杆或栏板;在轮椅席上观看演出和比赛的视线不应受到遮挡,但也不应遮挡他人视线。b.轮椅席占总席位的比例:文艺演出场所、阅览室等0.30.4%;体育馆0.10.2%;体育场0.0150.03%。c.轮椅席位可集中设置,也可分地段设置,但应设无障碍标志,平时可作安放临时座椅等用。9.厕所和浴室a.公共厕所入口、通道与门扇均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定;男女公厕应各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位;无

48、障碍厕位面积,新建不应小于1.8m1.4m, 改建不应小于2.0m1.0m;厕位门扇向外开启后,入口净宽不应小于0.8m。b.专用厕所政府机关、大型公建及城市主要地段应设无障碍专用厕所;专用厕所最小面积2m2m;c.公共浴室入口、通道与门扇均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定;无障碍淋浴间门外开不小于3.5m2;无障碍盆浴间应:门外开不小于4.5m2,浴间短边净宽不小于2m;10.无障碍客房a.设有客房的公共建筑应设无障碍客房;b.客房位置应便于到达、疏散和进出方便;c.餐厅、购物和康乐等设施的公共通道应方便轮椅到达。11.无障碍住房a.卧室、厨房、卫生间最小面积应略大于常人使用的标准;b.卧室墙面、门洞、

49、家具位置应符合轮椅通行、停留及回转的要求,应有良好的朝向和视野;n老年人建筑设计 1.老年人建筑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2.老年人居住建筑过厅应具备轮椅、担架回旋条件;3.老年人建筑应设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的缓坡楼梯;设电梯的老年人建筑,电梯厅及轿厢尺寸必须保证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方便;4.老年人的起居室、卧室面积宜较常人的稍大 ;5.老年住宅应设独用厨房; 6.老年人居住建筑应设紧邻卧室的独用卫生间;7.老年人建筑公用外门净宽不得小于1.1m;老年人住宅户门和内门通行净宽不得小于0.8m。第八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n教材起自第152页。n本章将一般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和汽车库

50、设计的防火问题作综合讨论。这四部分内容涉及的现行规范版本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局部修改条文,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n历年试题中,此部分内容比重一向较大,近几年约占10%。n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特征确定适用的规范规定1.高层与非高层的界定a.住宅依据层数,公建依据建筑物主体檐口到室外地面的高度。b.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和高度小于24m的多层公共建筑属于非高层建筑。c.单层公共建

51、筑高度大于24m的也属于非高层建筑。d.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和高度大于24m的多层公共建筑属于高层建筑。e.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有特殊的防火要求。f.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高规不再适用。2.高层建筑防火类别的界定a.一类高层建筑是指19层及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2005年修订版高规取消了原有的“高级住宅”概念。重要公建和高度超过50m的一般公建;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每层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和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注意2005年修订版高规明确了“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概念界定。b.一类高层建筑

52、以外的高层建筑都属二类高层建筑。c.高级、重要是指建筑标准高,性质重要,火灾影响大,设备贵重,可燃装修多,有集中空调的建筑。3.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病人等行动不便的人群使用的建筑,在防火疏散上有较高要求。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如影剧院、礼堂、体育馆、学校、商店、办公楼以及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营业厅、候车(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的安全疏散要特别注意。其中,没有标定使用人数的建筑应按建筑面积计算疏散人数,录像厅、放映厅1.0人/m2,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

53、所0.5人/m2;候车(船)室与商店营业厅大致相同,可按0.85人/m2计算。5.地下、半地下建筑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都比地上建筑困难得多, 所以防火设计标准也高得多。注意防火规范对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概念的界定:房间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即为地下室;房间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地下室的埋深,在室外地面下10m以上和以下有不同的设计标准。地下人防建筑有特殊的防火规定。6.汽车库由于同时停留人数较少,防火分区和人员疏散要求稍有放宽。此外, 车库按停车数量划分为 、类,应分别执行不同的防

54、火设计标准。 类 300辆, 类 151300辆, 类 51150辆, 类 50辆。n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按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不同分为4级。新建的一般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大多不低于二级,高层民用建筑更是不应低于二级,故应重点掌握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的有关防火规定。2.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民用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与工业建筑分开讨论,因而更加明确。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除二级吊顶可采用难燃材料外,其余全部应为非燃烧体。屋顶承重构件如果采用燃烧体,则只能达到三级;而楼板和疏散楼梯也用燃烧体的话,就只能是四级了。3.钢材的耐火极限仅为0.25小时,用于一、二级建

55、筑时必须增加防火保护层(吊顶除外)。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取决于保护层厚度。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耐火极限仅为普通钢筋混凝土构件的12左右,在一级耐火建筑中要注意增加保护层厚度。各种砌体墙与混凝土墙耐火性能很好,可作防火墙用;承重砌体的耐火极限较非承重砌体有很大降低。4.一类高层建筑和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5.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物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严格执行规范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的非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规定基本一致。n防火分区和建筑布置1.一般非高层民用建筑(包括多层汽车库和高层建筑中与主体之间有防火分隔的裙房)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56、为2500m2;2.高层民用建筑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比非高层民用建筑小得多。一类高层为1000 m2;二类高层为1500 m2;3.地下室和人防工程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更小,仅为500 m2;4.地下或高层汽车库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m2;5.以上各类建筑内部设有自动灭火设备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以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的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6.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自动报警与灭火系统,并用A级装修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为2000m2;7.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

57、建筑的首层,并且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内部装修设计符合有关规定的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不大于10000m2;8.地下商店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但同时应注意: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9.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和二、三层,并宜靠外墙布置,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当设于地下时,不应在地下二层及其以下,且其地面与室外出入

58、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2,并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和防、排烟设施;10.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和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居住部分完全分隔,且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居住部分的层数确定应包括其他功能部分的层数。 高层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 “商业服务网点” 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11.地下观众厅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2,自动灭火时不得增加;12.消防控制室应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应邻近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

59、13.人防工程中的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以及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14.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开敞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规范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15.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一、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他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幕布、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并必须设置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16.民用建筑内严禁设置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

60、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17.托幼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在4层及4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18.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n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1.安全出口的数量a.原则上建筑物每个防火分区、一个楼层、一个大房间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a.只设1个安全出口的条件非高层建筑中,一个大房间房间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m2,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

61、9m;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0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高层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m2时,可设置一个门, 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高层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 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一个门。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可设一个安全出口;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

62、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的2、3层公共建筑,当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可设一个疏散楼梯。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部位的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1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塔式住宅:9层及其以下,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可设1个楼梯;10至18层,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大

63、于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单元式住宅:18层及18层以下,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 单元之间的楼梯能通过屋顶连通、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 窗间墙宽度、 窗槛墙高度为大于1.2m的实体墙的,可以每个单元设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超过18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18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18层及18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 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c.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开有防火门时,两个防火分区可各自设一个安全出口,

64、而将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在高层建筑中,此项规定的适用前提是,这两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面积的1.4倍,即一类1400m2,二类2100m2。上述相邻两个防火分区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仍应符合此规定而不能扩大。d.塔式高层建筑的两座疏散楼梯可做成剪刀楼梯。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lh的不燃烧体墙分隔;剪刀楼梯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e.剧院、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f

65、.地下、半地下建筑(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平面上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1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g.人防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经常停留的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只设一个疏散出口。h.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或通往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受条件限制而只能设在同一方向时,两个出口间距不应小于5m。i.每座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楼梯不宜少于2个,且不应穿越其他房间,门应向屋顶方向

66、开启。 j.汽车库人员安全出口与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每个防火分区人员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但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以及类汽车库可只设一个。k.汽车疏散口不少于两个,但类汽车库、设双车道的类地上汽车库以及双车道且停车数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可设一个。两个汽车疏散口间距不应小于10m,毗邻设置时用防火隔墙隔开。2.安全疏散距离a.非高层建筑(一、二级耐火、封闭楼梯间)双向疏散时:托幼25m,医疗、学校35m,其他40m。袋形走道时:托幼、医疗20m。学校、其他22m。开敞外廊时增加5m,设自动喷淋时加25。非封闭楼梯间时,双向疏散减5m,袋形走道减2m。楼梯底层应设直接对外的出口,层数不超

67、过4层时,可将对外出口布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任何情况下,房间最远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袋形走道时的规定最大疏散距离,即20m22m。b.高层和地下建筑双向疏散时:医院病房部分24m,教学楼、旅馆、展览楼、医院其他部分30m,其他40m。袋形走道时:医院病房部分12m,教学楼、旅馆、展览楼、医院其他部分15m,其他20m。地上人员集中的大厅(观众厅、展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阅览室等)内任一点到最近疏散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他房间不宜超过15m。地下车库疏散距离不大干45m,自动喷淋时不大于60m;底层车库疏散距离不大于60m。3.疏散宽度a.除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建筑中的疏散

68、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经计算确定。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m。b.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和疏散净宽度指标计算确定。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非高层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每100人净宽度不应小于: 地上一、二层 0.65m; 地上三层及与地面出入

69、口地面的高差不超过10m的地下建筑 0.75m; 地上四层、四层以上各层及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超过10m的地下建筑 1m;人员密集的厅、室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其疏散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确定; 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1.0人/m2计算确定;其它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0.5人/m2计算确定;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地下一层、地上第一、二层 0.85;地下

70、二层 0.80;地上第三层 0.77;地上第四层及四层以上各层 0.60。高层建筑的疏散宽度,每100人不小于1m。人防工程及地下街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总宽度地下室埋深大于10m时,每100人不小于1m。4.超过100m的高层公共建筑和地下人防的特殊疏散要求:a.超过100m的高层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自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b.超过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高层公共建筑宜设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c.当人防工程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数量和位置受条件限制时,可设置避难走道。避难走道是设有防烟设施,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出口的疏散走道,通向避难走道的疏散出口可视为安全出口。预祝大家考试顺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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