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管理培训讲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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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路政管理培训讲义沧州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王树栋0317-3025993、2008.12目 录1、基本概念2、行政职权3、法律依据4、公路管理的核心问题 5、公路法操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6、路政执法问题 7、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8、行政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 9、公路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定名10、法律文书的制作 11、路政内业管理 12、路政行政许可基本概念1、路政管理的概念2、路政管理的手段3、路政管理的方法4、公路路产5、公路路权6、路政管理的任务7、路政管理的特点1、路政管理的概念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依据公路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

2、保护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以及为发展公路事业所进行的以公路为对象实施的行政管理。 (谁来实施、目的、范围、属性、非路政管理机构)2、路政管理的手段: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等四种手段 3、路政管理的主要方法有:宣传教育、典型示范、舆论监督、行政沟通、行政干预、法律制约等 4、公路路产:是指公路财产。主要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 5、公路路权:是指公路路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也表现为交通主管部门为排除非法侵占公路路产而拥有的行政管理权和民事权益 。6、路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点: (1)保护路产。路政管理基本内容是保证路产完好,以保障车辆完好畅通。 (2)维护路权。包括:控制公路

3、两侧建筑红线、审理跨越、穿越公路的各种管线和渠道,审理各种与公路交叉及其它涉及公路的路权问题。 (3)维持秩序。维持公路工作秩序,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4)保护权益。运用路政管理法规,依法检查处理各种侵害公路用地、破坏公路和设施的行为。从业人员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生产、执行公务时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7、路政管理的特点(1)社会性。公路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如果不加以有效的保护与管理,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社会经济效益;公路的社会性还表现在它的公用性和开放性方面,其使用及维护不仅涉及广大群众的利益,还要与沿线单位发生联系。(2)法制性。公路路政管理是代表国家履行管理职能的一种执法活动,是国

4、家行政管理的一部分,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3)特定性。公路是一个实行全面的多维管理和昼夜开放连续运营的系统,管理工作主要在系统内部,范围主要集中在建筑控制区内。(4)服务性。路政管理的根本在于实现公路的安全、完好、畅通。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交通服务。(5)复杂性。一方面,公路本身具有的公用性、开放性和基础性,决定了它与千家万户有密切联系。另一方面,公路本身技术含量高、交通工程设施复杂、筹资多渠道、经营方式多样,使公路路政工作在管理执行和协调上具有复杂性。 行政职权1、行政许可权(7项)2、行政处罚权(11项)3、行政强制权(3项)(法无授权即禁止)(不作为堪忧、乱作为可怕)行政许可权1、特殊占用

5、、挖掘、使用公路、公路用地行为许可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四条 2、履带车、铁轮车和其它可能损坏公路路面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许可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3、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许可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4、对确需行驶公路的超限运输车辆许可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收费依据及标准:河北省公路路产赔(偿)费标准(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冀交公字199848号文)第七条第九款 5、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6、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许可 实施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7、公路用地范围内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行政处罚权1、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2、未经同意或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3、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4、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5、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6、损坏、

7、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7、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影响公路畅通,或者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8、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八条 9、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 10、未经批准在公路上擅自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条 1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行政强制措施1、

8、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承担 。2、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地面构长物或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拆除,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3、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当场不能处理完

9、毕的车辆 实施依据: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 :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当场不能处理完毕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公路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签发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责令该车辆停驶并停放于指定场所,调查处理完毕后应当立即放行车辆,有关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承担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4、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5、河北省公路条例6、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7、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2号)8、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部令1996年第7号)9、河北省公路路产

10、赔(补)偿标准10、交通外业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冀交体法2006576号)11、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0号)公路管理的核心问题1、公路资产2、收费公路收费权公路法操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1、公路规划得不到有效控制2、公路建设项目审批不顺3、公路用地产权证难以办理4、路政管理执法乏力5、与交警部门关系难调路政执法问题1、公路执法的实质性问题 公路所有权属不清 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 管理体制不够完善2、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违法事实定性不准确,词句不太规范 2、适用法律依据不具体 3、适用法律依据不适当,一案使用多个法律法规 4、做出的

11、处理或处罚决定不具体,含混不清 5、做出的处理或处罚决定与实际执行不符 6、告知当事人复议机关错误 7、没有严格按执法程序进行,主要反映是没有执法文书或后补法律文书 8、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主要问题是:告知事项的第一和第二栏的填写 9、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的最后一行10、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的最后一行 行政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针对违法事实选择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避免选择多个依据2、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同时适用时尽量选择上位法3、依据的法律条款必须准确,避免不一致4、运用自由裁量权时,对同一违法事实尽量采用同一标准5、法律文书要使用法律术语或规范性词句6、告知事项中的内容必

12、须按照规定填写,不能任意划掉7、对违章车辆或证件要先使用证据登记保存凭证,7日内应结案,如当事人不接受处理或处罚的,第8天再出具暂扣凭证,开出暂扣凭证第二天起,超过三个月的,可申请当地法院进行拍卖8、尽量不扣的车辆:运输鲜活物资的;运输贵重物品的;运输危重病人或其他特殊人员的;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不能鉴别真实情况执行任务的车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简单的询问笔录;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 公路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定名(一)行政违法行为(17种)1、由交通主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2个)(1)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

13、公路法第第9条规定条规定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人周岁精神健康的人主观方面:过失主观方面:过失客观方面:违反规定的行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9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4条规定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第七十四条 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14、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擅自施工)擅自施工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25条规定条规定主体: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主体: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没有按照规定报批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25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5条规定第二十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15、款。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由公路管理机构作为执法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15个)(1)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44条第条第2款款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人周岁精神健康的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没有经批准、有行为客观方面:没有经批准、有行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44条第1款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6条第(一)项规定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

16、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经同意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

17、: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45条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人周岁精神健康的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未经批准;经同意但未按标准客观方面:未经批准;经同意但未按标准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45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6条第(二)项规定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第七十六条

18、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3)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47条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人周岁精神健康的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距离、未经批准、行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47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6条第(三)项规定第四十七条

19、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

20、的罚款; (4)铁轮车、履带车和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铁轮车、履带车和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48条条主体:年满主体: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机具使用人周岁精神健康的机具使用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未经批准 行驶行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48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6条第(四)项规定第四十八条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

21、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5)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50条条主体:车辆使用人或所有人主体:车辆使用人或所有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超过标准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50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6条第(五)项规定

22、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

23、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6)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50条条主体:年满主体: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人周岁精神健康的人主观方面:故意活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活过失客观方面:未经批准、超过标准、有限定标准的、行驶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50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6条第(五)项规定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

24、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7)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移动、涂

25、改公路附属设施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52条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人周岁精神健康的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行为、公路附属设施、有危及公路安全的可能性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52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6条第(六)项规定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前款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

26、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 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8)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56条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人周岁精神健康的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行为、主管部门设置的界桩标桩、危及安全的可能性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56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6条第(六

27、)项规定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

28、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9)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46条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人周岁精神健康的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行为、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事实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46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7条规定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

29、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10)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51条条主体:机具车制造厂或单位及个人主体:机具车制造厂或单位及个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行为、场地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51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7条

30、规定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单位不得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11)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53条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人周岁精神健康的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事实、行为人未报告客观方面:事实、行为

31、人未报告未报告的认定:未报告的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第88条,没有条,没有报告驶离现场或移动到不影响交通的地点报告驶离现场或移动到不影响交通的地点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53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8条规定第五十三条 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12)在公路用地内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在公路用地内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非公路标志的认定:非公路标志的认定:GB57681999以外的标志以外

32、的标志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54条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人周岁精神健康的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未经批准、行为、地点是公路用地范围内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54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79条规定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33、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13)擅自增设平面交叉道口)擅自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增设的认定:按工程标准设计中没有的增设的认定:按工程标准设计中没有的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52条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人周岁精神健康的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未经批准、行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55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0条规定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4)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在公路

34、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56条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人周岁精神健康的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行为、建筑控制区内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56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1条规定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建筑控

35、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15)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客

36、体:危害了客体:危害了公路法公路法第第56条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主体:任何单位和年满14周岁精神健康的人周岁精神健康的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未经批准、行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违反公路法第56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1条规定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

37、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民事违法行为(13种) 1、由公路管理机构作为执行主体的民事违法行为(1)擅自占用、挖掘公路造成损害违反公路法第44条第1款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5条规定第四十四

38、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2)未经同意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未按

39、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造成损害违反公路法第45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

40、驶离。(3)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造成损害)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造成损害违反公路法第47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5条规定 第四十七条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

41、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4)铁轮车、履带车和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铁轮车、履带车和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造成损害行驶造成损害违反公路法第48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5条规定第四十八条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

42、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5)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造成损害)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造成损害违反公路法第50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5条规定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

43、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6)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害)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害违反公路法第52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5条规定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前款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

44、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7)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造成损害)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造成损害违反公路法第56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5条规定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

4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8)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损害)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损害违反公路法第46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5条规定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

46、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9)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造成损害)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造成损害违反公路法第51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5条规定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10)在公路用地内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造成损害)

47、在公路用地内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造成损害违反公路法第54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5条规定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11)擅自增设平面交叉道口造成损害)擅自增设平面交叉道口造成损害违反公路法第55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5条规

48、定第五十五条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12)其他:指上述案由未列造成公路损害(如交)其他:指上述案由未列造成公路损害(如交通事故致害)通事故致害)违反公路法第7条规定,根据公路法第85条规定第七条 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

49、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2、由公路管理经营者作为执行主体的民事违法行为违约造成公路损害(仅适用于收费公路)违反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文书的制作 执法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1、执法文书必须齐备 必有的文书在案卷中能反应出来 例如:赔补偿费票据应存档、不能当场执行的案件强制措施应有记录。2、文书使用必须正确 例如: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事先告知、处罚时告知事项 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在一

50、般处理、处罚时用(在处罚、处理前应由领导签批)3、文书的语言表达应做到语言准确、文字简练,禁止使用含义模糊的词语,禁止随意简化特定概念的名称。4、文书的书写必须字迹清晰、符号正确,禁止出现错别字、简化字,字迹要求工整。5、叙述事实要做到事实清楚、因果明确、祥略得当、重点突出。6、适用法律法规必须准确。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1、做为证据使用的笔录(询问、勘察等)应当有被询问人或被检查人的签字或指印。如当事人拒绝签字,应注明情况;有涂改的,涂改处应当有当事人的签字或手印;分页的,每页均应有当事人的签字或手印。 2、卷宗:统一使用省档案局的标准模式;卷宗目录应按时间顺序排列;应先勘察现场,后询问,照片

51、、图纸与勘察笔录一同归档。各种管理文书使用的规则(一)、意义 涉及证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据的规定(法释200221号第10条第2款),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种法律文书的形式的合法性。交通部部令中有的文书格式不得变动,若改动易造成证据失效。 (二)、现有文书的种类 1、行政处罚文书 交通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共14种 2、赔偿补偿文书 交通部赔补偿程序规定 3、许可文书 交通部许可程序规定 4、行政合同 无统一规定 5、强制措施 责令车辆停驶 共1种 6、其他 (三)、使用规则 1、有格式和无格式要求的规则 (1)有格式要求的:按照规定的格式办理

52、(2)无格式要求的:可自己设计,也可写为合同 但最好写为路政管理行政合同书现场笔录:(属于无格式要求的文书,主要是解决孤证的问题)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盖章。不签时:一要有思想准备,二可改为视听资料。现场笔录只需要记录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字,当事人不签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现场笔录与询问笔录的区别:标题不同、记录方式不同、记录内容不同。行政强制措施告戒书:路政管理规定第42条第1款,告知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 2、各类文书单独使用的规则 (1)只有处罚没有赔补偿:

53、使用处罚文书 (2)只有赔补偿没有处罚 :使用赔补偿文书 (3)只有许可没有其他的:使用许可文书 总体原则:不能混淆使用范围 3、交叉使用规则 (1)处罚与赔偿 行政替代权的问题:行政案件的证据可以证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证据不能证明行政案件。 处罚文书应当使用的必须全部使用;赔补偿文书中的专有文书必须使用(如:公路赔(补)偿通知书);证据的格式可使用处罚的证据替代;内部文书(如:调查报告、结案报告)不对外。 (2)补偿与许可补偿的法律条文依据:公路法第44、45、48条。特别注意:超限运输不应当有补偿费 (3)强制措施与处罚 (4)强制措施与赔偿 强制措施不要与赔偿文书装订在一起,应分开装订

54、。赔偿文书属于民事案件强制措施分3种:第一种:单独使用 第二种:为赔偿使用:用措施促进民事赔偿 第三种:为处罚使用:保障处罚顺利进行 4、2005年交通部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4年交通部第10号部令,自2005年1月1日实行)中的文书 (1)与行政许可法没有交叉的部分:听证、补证通知、路政管理许可证(20日内许可决定书,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但必须书面告知申请人。10日内许可证)(2)有交叉的部分:申请书许可文书中除超限运输外均有许可申请表建议:使用许可申请表,把程序规定的表格夹在其中文书的制作1、询问笔录:指执法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

55、,向当事人或证人调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时所作的文字记录。 要求:1不得少于两人 2同时进行 3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4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名或指印 (不要留有诱供的嫌疑) 注意:私自砍伐路树时:1 处罚:林业部门 2赔偿:交通部门 2、勘察检验笔录:指执法人员对案件的现场、物证进行勘察检验时,对勘察过程、方法和结果所做的文字记录。 其作用是证明案件事实。 制作勘察检验时要求: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拒不到场的,可邀请见证人。 案由:案件性质的认定,应注明当事人 例如:*(当事人)油污路面 勘察检验情况及结果:应写明勘验的经过、方法、程度。 例如:油污路面的等级和面积 3、抽样取证凭证:指交

56、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从总体物证中取出个别物品进行化验鉴定,从而进行推断,确定该批物证是否可以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时的凭据。 一般在特殊情况下才使用。4、鉴定意见书:指交通管理部门聘请具有专门知识和技术能力的人员或机构,对某些专门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断,由鉴定单位出具的意见书。5、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证据登记保存凭证):指交通主管部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对需要保全的物证进行登记造册,暂时先预存固定,责令有关人员妥为保管而出具的凭证。 1、登记保存的必须是证据 2、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3、必须经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4、不是在行政机关

57、手中保存 5、7日内必须作出处理决定 6、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对全案调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写明违法事实及调查经过,提交证据材料,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呈报主管领导审批,由主管领导签署最终的处罚或处理意见后,下达交通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书。 (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程序,不与当事人接触) 询问笔录、现场勘察检验笔录、照片、图纸资料可做为证据;违法行为通知书或送达回证不可以做为证据;处理或处罚决定书应当在领导签批后下达。 (有罚款时必须使用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无罚款时直接使用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 (如果当事人放弃3日内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必须有当事人书面签

58、字)时,可于3日内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书) 7、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1)、依据:路政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对公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当场不能处理完毕的车辆,公路管路造成较大损害、当场不能处理完毕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据理机构应当依据公路法公路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签发签发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责令该车辆停驶并停,责令该车辆停驶并停放于指定场所。调查、处理完毕后,应当立即放行车放于指定场所。调查、处理完毕后,应当立即放行车辆,有关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辆,有关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2):适用情况:公路法第四十八条、五十条以

59、及交通事故造成路产损失的情况(3)、围绕车辆进行调查填写(4)、印章:公路管理机构(5)、复议机关:交通主管部门(6)、车辆保管 交通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有流水号和有印章的文书,必须有出入登记和存档记录,不得随意丢弃。 引用的法律条文:要求准确,条款不应写为阿拉伯数字,应为汉字书写方式,引用必须要有法律后果的条文;引用公路法以后,不再引用条例或细则。 引用法律条文时:1看时间:新法优于旧法 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3下位法在上位法出台前已经实行的,对于与上位法不抵触的内容或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内容,继续有效;相抵触的,以上位法为准。 10、结案报告:指承办案件执法人员在案件终结后,提请领导审查批准的书面

60、报告。每个案件都应有一个报告,为内部文书 路政内业管理 一、路政内业管理路政内业管理:是指路政内勤人员和内勤业务的管理,是相对于外勤管理而言的。路政内业以路政外业为基础,路政外业要靠路政内业来反映。路政外业的工作量、路政管理中有关问题的剖析、采取的措施等都要靠路政内业来体现、来反映,特别是要反映一起路政案件的处罚、复议等过程,更少不了路政内业。二、 路政内业管理主要包括的内容: 1、信息管理工作:包括路政信息的收集、积累、分析、加工、传递、反馈等。 2、文字材料工作:包括路政常用公文的写作、路政事务文书的写作、路政法律文书的写作。 3、统计和分析工作:包括路政统计报表、统计图表、统计报告等。

61、4、档案管理工作:包括路产档案、处罚档案、复议档案、超限运输档案、违法建筑档案、文书档案等。 5、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包括挖掘、占用公路许可证、超限运输许可证等。6、其他:包括证件、票据、印鉴、经费管理;装备、服装管理;负责群众来访等行政事务工作。 三、路政内业管理的意义:1、是领导决策和制定政策的依据;2、是路政管理规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3、是依法行政、提高路政执法水平的重要保证;4、是提高路政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 四、 几个表格的时间: 1、路政统计月报表:起讫日期为上月27日当月28日内所有的工作。上报市支队时间为每月30日前;支队上报总队时间为下月3日前。 2、路政发案、破案一览表:起讫

62、日期为上月27日当月28日内的路政案件的统计。应与巡视记录相吻合、对应。填写时间为每月30日前。3、路产损失赔(补)偿费统计月报表:起讫日期为上月27日当月28日内的路政案件所收取的路产损失赔(补)偿费。五、路政案件评查:路政案件评查申请书 XX交路政申字第 号路政案件评查小组: 我队依照路政案件评查制度的规定,现申请小组对如下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案后评查。 被评查案件名称: XX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公章) 年 月 日 评查小组批复: 经评查小组研究,定于 月 日在 (地点) 对此案进行评查,请有关执法人员参加。 年 月 日 XX县(市)路政执法大队公路路政案件评查讨论记录 案由: 案件处理(复议

63、)机关: 主持人: 书记员 出席人:大队长 法制科长 讨论意见: 大队长意见: 参与讨论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路政案件评查结论报告 评查频率:1)处罚案件:每案一评查2)处理案件(仅涉及赔补偿案件):每10案一评查。 路政行政许可一、路政行政许可概述 1、公路路政行政许可的概念 路政许可,是行政许可的一种表现形式,即是指一种行政行为,是路政管理机构因为路政许可申请人的申请,按照路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准许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行政行为。 2、公路路政许可申请人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

64、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路政许可申请人,即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包括建设项目的业主、设施的所有权人、车主等。 3、公路路政许可的管理机构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

65、共事物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河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示。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属于此例。 二、公路路政许可的主要特点 (一)、公路路政许可是一种行政行为公路路政许可是一种行政行为,根

66、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行为必须是依申请获得许可的行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针对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行为。管理相对人提出申请是路政许可的前提条件,路政管理机构不因管理相对人准备从事某项活动而主动颁发许可证或执照。路政许可是基于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作出的路政行为。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公路行政相对人的路政许可申请,是该公路路政行政行为的基础。公路路政许可是路政管理机构基于路政权限而作出的单方行为。即,相对人的申请并不以为着一定能够得到承诺,公路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是其从事某项公路活动之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至于是否得到批准,则由路政管理机构根据路政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作出判断与决定。 (二)、

67、公路路政许可的设定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公路路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规定 1、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公路路政许可的实质公路路政许可的实质,就是确定某些事项的在此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相对人不受该禁令约束。即,公路路政许可是对一般禁止的某种解除,没有公路路政法律法规的一般禁止,便不存在公路路政许可。 三、公路路政许可的条件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

68、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一般情况下,公路路政许可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路路政许可的申请人资格规定 申请人申请行政和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的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直接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和许可申请的除外。 (二)申请必须向有权颁发许可证的公路路政管理机动性构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

69、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三)申请事项必须符合法定许可范围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合肥市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四)申请条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

70、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五)申请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公路路政许可程序涉及如下内容与问题:1、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妥理2、行政许可的审查与决定3、行政许可的期限4、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5、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6、行政许可的特别规定。 二、路政许可范围的设定 (一)占用、挖掘公路(二)跨、穿越公路的路政许可(三)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易危及公路的施工之行政许可(四)使用铁轮车、履带车行驶公路的路政许可 (五)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行政许可 (六)设置非公

71、路交通标志的公路路政许可 (七)增设公路平面交叉道口的路政许可 (八)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等路政许可 路政许可的种类 一、一般路政许可。(一)一般路政许可的涵义1、一般许可一般许可与特殊许可是相对应的两类许可。一般许可,即是指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人并无特殊限制的许可;2、特殊许可特殊许可则是指除必须符合一般条件外,还对申请人予以特别限制的许可。 (二)一般许可与特殊许可的异同一般许可与特殊许可都是基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作出的,在这一点二者是相同的,但是,一般许可公是对法律一般禁止的解除;而特殊许可是赋予相对人可以与第三人抗衡的新的法律效力的行为,是为特定人

72、设定新的权利和资格的行为,在这一点上,二者区开来。(三)公路路政许可的申请路政许可是一般许可,路政管理相对人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向路政管理机构提出从事某一事项的申请,即路政许可对申请人没有特殊的条件限制。 (四)一般公路路政许可的性质1、一般路政许可是对相关路政法律法规的一般禁止的解除。路政法律法规对一些事项作出了限制和禁止,这种限制和禁止是针对所有的人,如果提出从事这些事项的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路政管理机构可以解禁止并给予许可,同样的,这种解禁和许可也是面向所有人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得到许可。2、一般路政许可只赋予申请人从事某一事项的权利,并不为特定的申请人增设新的权利和资格。如

73、关于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公路法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作出了一般禁止,即任保人不经批准不得为之,确需上路行驶的,必须得到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交通主管部门给每一个申请人设定的要求和标准是相同,得到批准许可后,申请人只能从事与其申请事项有关的活动,而没有别的特殊的权利和资格。 二、非排他性公路路政许可(一)非排他性公路路路许可的涵义非排他性许可,是指可以为所有具备法定条件者申请、获得的许可。一般说来,一般许可都是非排他性许可;(二)排他性公路路政许可的涵义排他性许可,是指某个人或组织获得该项许可以后,其他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再申请获得该项许可。(三)非排他性公路路政许可的性质特点路政许可的非排他性许

74、可,在获得从事某项活动的许可这一点上,申请人之是并不存在着任何矛盾和利益冲突,不是说一个申请人获得许可以后,其他人的利益和权利就要受到限制,也不是说一个申请人获得某项许可点,就拥有了从事该路活的垄断权,以致其他人不得再申请获得该项许可。 三、独立证书公路路政许可(一)独立证书许可的涵义独立证书许可,即是指单独的许可证便已表明持有人被许可的活动范围、方式、时间等,无须其他文件加以补充说明的行政许可。(二)附文件许可的函义附文件许可,即是指必须附加文件予以说明被许可的活动内容、范围、方式、时间等的行政许可,只有通过附加相应的文件才能表明其许可的全部内容,附加文件是该类行政许可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

75、分。(三)路政许可的申请程序路政许可是独立证书许可,申请人向路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或进行网上申请后,路政管理机构要进行申请条件的核实和申请实质的审查工作,经审核认定申请符合法定各项条件的,即可颁发许可证,许可证样本如下:从公路路政许可简单的样本中,可以直接看出被许可的范围即要从事的活动、方式、时间期限等,而无须另外说明,申请人凭借这一许可证件即可从事其申请批准的活动。 四、附义务的公路路政许可公路路政许可是授权性路政行为,因此,从总体上来说,所有路政许可都是权利性的。(一)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行政许可的概念所谓权利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只是着眼于其权利性的程度不同而进行的分类权利性许可

76、,即是指行政许可获得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行使该许可所赋予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即既可以从事许可事项的行为,也可以不从事许可事项的行为;附义务的行政许可,则是指行政许可获得者必须同时承担一定时期内从事该项活动的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行政许可形式。 四、附义务的公路路政许可公路路政许可是授权性路政行为,因此,从总体上来说,所有路政许可都是权利性的。(一)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行政许可的概念所谓权利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只是着眼于其权利性的程度不同而进行的分类权利性许可,即是指行政许可获得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行使该许可所赋予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即既可以从事许可事项的

77、行为,也可以不从事许可事项的行为;附义务的行政许可,则是指行政许可获得者必须同时承担一定时期内从事该项活动的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行政许可形式。 五、附期限的路政许可行政许可按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存续时间标准,可分为永久许可的附期限许可。(一)永久许可的函义永久许可,即是指特定相对人获得行政主体许可所赋予的权利或权能后,只要其不自动放弃或不被行政主体吊销,所获得的权利或仅能将永久存在。如:结婚证、驾驶执照等;(二)附期限许可的涵义附期限许可,即是指特定的相对人获得行政主体许可赋予的权利或权能的存在有一定的期限,超过许可期限,所获得的权利或权能就自动失效。(三)附期限路政许可的性质路

78、政许可是附期限的许可,许可证上一般会注明从事事项被许可的期限,期限届满后,许可证自动失效,相对人不再享有从事该事项的权利。如有关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路政许可,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七天,在七天以内,管理相对人必须完成整个行驶活动,否则,超过期限行驶公路的,属于违法行为,性质等同于未获许可擅自行驶公路,将受到路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穿跨越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一、跨越、穿越公路等行为的路政许可与申请人提出申请(一)公路路政许可的提出1、跨越、穿越公路的情形,即指修建跨越、穿越公路,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情形。2、法律规定

79、在修建跨越、穿越公路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时提出的公路路政许可,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二)跨越、穿越公路的路政许可申请要求1、当事人提出申请2、跨越、穿越公路的路政许可申请人事前应当提交的材料要求(1)书面申请包括: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沟外缘的距离),公路用地、跨越、穿越公路设置的设施名称、规格尺寸(直径、长度等)、数量,公路用地的面积(长*宽),管线埋设深度,顶管施工深度、顶管施工的写明工作坑距公路距离、工作坑尺寸(长*宽*高),跨越、穿越公路设施

80、距公路路面的净空高度,施工计划(期限);(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规划部门意见;影响交通安全的须有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4)经营性公路须经征求经营单位意见;(5)与项目有关的文件;(6)施工平面图。 二、路政管理机构对提交的跨越、穿越公路的路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一)许可事项跨越、穿越公路审批(二)许可对象需要在市高速公路及接线公路上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三)许可条件1、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符合公路及接线公路远景发展规划,并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公路及接线公路时,其设施

81、底部与公路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7m;2、遇公路及接线公路拓宽、改建、管理需要时,业主无条件、无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迁移或拆除。(四)受理范围公路段(五)办理总时限办理总时限为7天。(六)项目收费情况损坏补偿收费;1、收费依据根据(省)价费2007号文件执行。2、收费标准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不自行修复的,应按照实际工程造价予以赔偿修复;并收取公路路产赔(补)偿费。(七)办理依据1、法律依据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82、对公司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2、行政规章规定路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图纸)。(八)审批程序:大队受理现场勘察大队审核支队审定告知 (九)当事人应知事项申请资料1、申请书;2、施工计划书、施工平面图和工程施工安全方案各一份;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工程批准文件(批准文号);4、公路路政许可审批表(平面图由路政员制作,见表23-3-1);5、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和文件。(十

83、)报批程序及时限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接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1、对报送材料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予以退回补正;2、对报送材料符合规定和标准的,由申请人填写占用、挖掘高速公路及接线公路桥梁等审批表,路政员及有关专家现场勘察定位,由经办人及大队领导分别签署意见,上报市级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审核批准。于15日内作出审批许可决定;经审批同意后,申请单位或个人与受理部门签订路政管理协议书,申请方组织实施。3、申请人申请事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路政管理机构颁发路政许可证书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对申请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认为申请单位和个人符合规定,可以颁发路政许可证。路政许可一经颁证确认,即表明相对人取得跨越、穿越公路的资格,证明期其活动的合法性,非以法定理由,路政管理机构不得收回。被许可人的下列行为会导致许可效力的变化;(一)许可证的失效已经完成跨越、穿越公路或者架设、埋设管线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行为,许可期限届满,许可失效;(二)许可证的无效路政许可申请人在提交书面申请时,存在着内容不真实的现象,因申请内容失真所获取的,或者不能满足申请许可的有关条件的,许可无效;(三)许可证的撤销申请人不履行法定义务及双方约定,许可撤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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