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问题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79219908 上传时间:2024-08-26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2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问题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问题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问题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问题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问题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问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问题(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问题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问题I.欧盟-中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项目II.医药知识产权保护1.专利法制度下保护知识产权的核心问题2.商标法制度下保护知识产权的核心问题3.其它知识产权保护制度III.2008年中国专利法修订的影响内容内容I. 欧盟-中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欧盟-中国技术合作项目在完善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方面,主要着重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欧盟和中国共同出资和执行(项目总耗资16,275,000欧元(欧盟出资10,850,000欧元/中国出资5,425,000欧元)周期为4年( 2007-2011)通过设在北京的专家小组,由在慕尼黑的欧洲专利局管理专门知识的提供MOFC

2、OM协调中国重点专利保护机构,SPC, SPP, MPS, LAO, NPC 的参与I. 欧盟-中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合作领域包括:完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修订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地理标志、民事和行政程序)。帮助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培养相关专业人才。促进和支持中国努力建立有效的内部、跨机构、跨区域和跨辖区的知识产权执法系统和程序。支持专利持有者在中国使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II.专利法制度下保护知识产权的核心问题法律保护法律保护发明创新需要登记/公开(产品/过程)缓慢的登记程序 - 有限保护期(20年)较强法律权利(因为实质审查)执法执法中国:可以进行行政执法

3、,但实践中主要是司法执法欧洲:完全由司法执法II.专利法制度下保护知识产权一些核心问题Bolar例外例外 - 专利期限延长专利期限延长平衡研发新药物的投资获得较便宜药品(非专利药)之间的利益Bolar允许在专利失效之前 专利有效期的减少,制定和递交非专利药的申请欧盟国家把Bolar例外和补偿规定相结合,恢复有效专利保护期中国包括Bolar例外,没有延长专利期限的可能II.专利法制度下保护知识产权一些核心问题基因资源的保护基因资源的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CBD)规定专利制度是保护基因资源的工具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实施不通过欧洲专利公约(EPC)一些欧洲国家已经通过国家法律,要求专利申请中披露详细的基因

4、资源中国有丰富的遗传资源 - 修改后的专利法增加关于基因资源保护的新规定II.专利法制度下保护知识产权一些核心问题强制许可强制许可平衡卫生危机中药物的可获得性/可用性与和专利所有者之间的利益TRIPS协定可以预先颁发制造和出口专利药品到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强制许可发明人的报酬发明人的报酬平衡发明人和专利持有人之间的利益II.商标法制度下保护知识产权关键问题法律保护法律保护需要登记标志/商标较快的登记手续 -只要商标一直被使用,具有无限保护期(需要每10年从新登记一次)较强的法律权利执法执法中国:主要是行政执法,但出现越来越多的司法执法案例欧洲:主要是司法执法海关执法特别重要II.商标法制度下保护知

5、识产权一些核心问题假冒药品对公众健康构成很大的威胁 打击假冒药品是欧洲和中国监管/执法机构的重要职能 查处假药也是海关执法的重点关注假药的生产/销售往往与犯罪组织相关联II.其它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其它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常包括反不正当竞争/不公平商业活动的立法(例如虚假/误导竞争对手的广告)保密制度,尤其是商业机密的保护一般侵权责任法 III.2008年中国专利法修订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中国专利法第三次修订修订的专利法于200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后续的法律变动: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1月颁布/2010年2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对专利法适用

6、的司法解释(2009年11月颁布/2010年1月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0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0年1月公布/2010年2月执行);III.2008年中国专利法修订 专利法制度的调整仍在进行,例如:最近出版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强制许可措施草案修订过程(2005 - 2010)以非常开放和透明的方式进行,包括几轮征询公众意见和特定专家的研讨会增加透明度的最新例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强制许可措施草案上几个月已开始公开征询公众的意见III.2008年中国专利法修订 Bolar例外具体与药品专利相关的新订/修订法规:将Bolar例外条文纳入药物和医疗器械实

7、验的例外中: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专利(专利(5)法,第)法,第69条条III.2008年中国专利法修订 基因资源的保护具体与药品专利相关的新订/修订法规:基因资源的保护 (专利法第26条第5段,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6条)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专利法第5条第条第2段段 III.2008年中国专利法修订 基因资源的保护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

8、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专利法第专利法第26条第条第5段段 “专利法所称遗传资源,是指取自人体、动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专利法所称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利用了遗传资源的遗传功能完成的发明创造。 就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予以说明,并填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表格。”专利法实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细则第26条条III.2008年中国专利法修订 强制许可具体与药品专利相关的新订/修订法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50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3/74条)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

9、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专利法第50条条III.2008年中国专利法修订 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五十条所称取得专利权的药品,是指解决公共健康问题所需的医药领域中的任何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包括取得专利权的制造该产品所需的活性成分以及使用该产品所需的诊断用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3条第条第2段段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强制许可请求书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专利

10、法实施细则第74条第条第2段段III.2008年中国专利法修订 发明人报酬具体与药品专利相关的新订/修订法规:发明人报酬的规定(专利法第16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6-78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专利法第专利法第16条条III.2008年中国专利法修订 发明人报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6条第条第1段段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专利法

11、实施细则第77/78条对以下情形作出规定:条对以下情形作出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第77条第1段) 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第78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第78条)谢谢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