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生创新教育与素质教育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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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生创新教育与素质教育考核暂行办法学生创新教育与素质教育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鼓励学生利用课外时间锻炼和培养各种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分要求.按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在创新教育、素质教育、社团及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技能训练中每位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6个学分;每位专科生(高职)生必须修满4个学分.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记,不重复计算.第四条创新教育1.在参加校级及其以上学

2、科竞赛中获奖者,可计相应的学分.个人获奖符合以下情形的,计 1 个学分:(1)获校级一等奖 1 次;获二等奖 2 次;三等奖 3 次;(2)获省、市级三等奖 1 次;个人获奖符合以下情形的,计 2 个学分:(1)获省、市级二等奖 1 次;个人获奖符合以下情形的,计 3 个学分:(1)获省、市级一等奖 1 次.(2)获得国家级奖励 1 次;此外,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培训达 1 周以上的,每人可计1 个学分.2.凡撰写学术论文、文学作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 1 篇者,可计 3 个学分;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 1 篇者,可计 2 个学分.第五条素质教育1.凡积极参加学校人文讲座 ,撰写与讲座相关的体会

3、文章达3 篇(每篇字数在 1000 字以上),或被校级以上刊物刊载 1 篇,经二级学院指定教师确认后,可计 1 个学分.2.学生在校期间选读有关中外名著10部,撰写2篇读后感(每篇字数在1500字以上),经二级学院指定教师确认后,计1个学分.3.凡获相关部门表彰并经学校认定为见义勇为者,计 3 个学分.第六条社团及文体活动1.凡连续 2 年以上(含 2年)担任校级社团工作,并自觉遵照社团章程,经二级学院有关指导教师考核优秀并提供事迹材料者,计1 个学分.2.凡连续 2 年以上(含 2 年)担任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经认定,计 1 个学分.3.凡参加全国、省、市级大型文艺、 体育活动,且累计

4、次数为2 次以上荣誉称号的,经认可,计相应学分:获省、市级三等奖一次者计 1 个学分;获省、市级二等奖 1 次者计 2 个学分;获省、市级一等奖 1 次者计 3 个学分;获国家级奖励一次者计 3 个学分.4.个人参加校级大型文艺、 体育活动符合以下情形者,可计 1个学分:获一等奖 1 次;获二等奖 2 次;三等奖 3 次.第七条社会实践活动1.每学年暑期进行一周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调研报告者 ,计2 个学分.2.在校期间参加学校和二级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及公益活动累计达 20 个小时以上者,计 1 个学分.3.获得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称号者,计 1 个学分.第八条技能训练1

5、.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计 1 个学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计 1 个学分;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计2 个学分,口语测试合格者计 2 个学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外语专业八级考试 (如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计 2 个学分.2.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获高级证书者计 2 个学分,获中级证书者计 1 个学分.3.学生在校期间,凡获国家及省、市颁发的计算机考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每证可计 1 个学分.第七条以上各项学分可以充抵学生相关公共选

6、修课学分 ,但最多只能充抵 2 个学分(1 门课程).第八条以上各项学分认定由学生处具体落实 ,每学年报教务处备案,计入学生成绩档案.第九条学分认定程序.每年 6 月第一、二周认定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生创新教育与素质教育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二级学院评定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审核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后统一交送教务处备案,记入学生成绩档案.第十条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每次只受理该学年所获学分的认定申请.第十一条对于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学分,并根据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四川外语

7、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0级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高职)学生.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生创新教育与素质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生创新教育与素质教育学分申请表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生创新教育与素质教育学分申请表二级学院年级申请人学分类型及学分专业(方向)、班级学号申请理由(申请项目、成果内容、形式、完成时间等,可另附页填写)辅导员意见:签字:年月日二级学院意见:签字(公章):年月日学生处符合意见签字(公章):年月日说明:1.申请材料原件交二级学院审查.2.申请表一式三份(附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由学生本人留存,一份由二级学院保存,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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