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与监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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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与监督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与监督2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v概念: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3传染病防治监督的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监督的法律依据 v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v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v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v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v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v血液制品管理条例v医疗废物管理条例v消毒管理办法v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如艾滋病防治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v1989年2月七届

2、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v2004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5修订后的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新增内容新增内容v增设了对突发新型传染病的应急处理,提出依法建立预防、预警、监测制度;v加强对早期传染病病人的隔离医疗,防止扩散;v强化医疗机构在传染病疫情监测、防止院内感染方面的责任;v规范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责任;v进一步完善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控制措施;6v专章规定了传染病救治工作;v明确国家、社会的责任,保障传染病病人及时得到救治;v调整了传染病病种;v增设了交通卫

3、生防疫控制机构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对传染病的可操作条款;v设定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尤其是较多条款规范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修订后的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新增内容新增内容7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相关主体的职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相关主体的职责v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v各级各类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v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并接受有关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v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8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范

4、围v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v一切单位和个人包括所有在我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团及其个人,包括外资企业、外国国籍人、无国籍人,外交人员不享有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豁免权。9法定传染病法定传染病v1.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v2.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

5、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v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v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10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规定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规定具体法律规定主要涉及:v一传染病预防 v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公布 v三疫情控制 v四医疗救治 v五保障措施11一一 传染病预防的法律规定传染病预防的法律规定v各级政府:(1)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2)消除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

6、害(3)改善公共卫生状况(4)有计划地预防接种(5)国家依法建立监测、预警制度v相关主体,遵守各项卫生制度(6)健康检查制度,持证上岗12一一 传染病预防的法律规定传染病预防的法律规定(7)加强菌种、毒种管理,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8)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9)对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10)消毒处理、环境卫生调查、饮用水安全13各级疾控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的职责各级疾控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的职责1.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2.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3.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

7、效果评价4.开展传染病实验室监测,诊断,病原学鉴定5.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6.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7.指导培训下级疾控机构,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8.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14二二 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法律规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法律规定v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v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卫生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单位。v责任报告人:是指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等。v义务报告人:是指城乡居民、机关团体、车站、码头、机场、饭店职工及其他人员。15二二 传

8、染病疫情公布的法律规定传染病疫情公布的法律规定v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v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16疫情报告程序疫情报告程序卫生部疾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政府其它部门当地政府基层:甲乙或暴发流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17三三 传染病疫情控制的法律规定传染病疫情控制的法律规定医疗机构:v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

9、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v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v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18三三 传染病疫情控制的法律规定传染病疫情控制的法律规定v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v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v内部消毒工作2 疾控机构v调查,处理,指导19三三 传染病疫情控制的法律规定传染病疫情控制的法律规定3 隔离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场所,人员,期限4 紧急措施(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

10、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污染水源,食品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扑杀染疫动物,家禽家畜(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20三三 传染病疫情控制的法律规定传染病疫情控制的法律规定5 特殊措施宣布疫区,交通卫生检疫,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及相关设备设施6 防止传染病蔓延措施甲类:必须交通卫生检疫,尸体解剖查验及处理,被污染物品处理7 传染病暴发时,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医务人员优先运送21四四 医疗救治的法律规定医疗救治的法律规定医疗救治是修改后传染病防治法新增添的内容 ,具体规定如下:v(1)设置传染病医院,加强网络建设 :机构,设施,人

11、员v(2)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医疗救治能力 :医疗机构的救治责任v(3)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22五五 保障措施的法律规定保障措施的法律规定v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v经费保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的日常经费;v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v对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v储备相关防治药品、物资以备调用。v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等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相关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23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v内容:主要是针对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经和保护易感人群三环节所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v对象:

1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饮用水供水单位、健康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生物制品生产单位以及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24传染病预防的卫生监督传染病预防的卫生监督v经常性预防措施监督健康教育计划免疫消除各种传播媒介加强改善公共卫生状况严格各项卫生制度v重点预防措施的监督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等污染环境人畜共患疾病中有关动物的出售运输菌种,毒种保藏,运输,使用特殊人群的防护保健25传染病控制的卫生监督传染病控制的卫生监督v指导思想:管好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各个环节

13、监督检查,以便及时有效控制疫情。v分级管理:1.甲类,艾滋病,肺炭疽,新传染病或已消除传染病暴发及流行: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卫生防疫机构负责。2.艾滋病,肺炭疽以外的乙丙传染病暴发及流行:辖区卫生防疫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处理26传染病控制的卫生监督传染病控制的卫生监督v传染病控制措施的监督1 控制传染源:防止传染病继续传播的关键1)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甲类,乙类(2)2)积极治疗,控制疫情:乙丙类3)控制传播:污染场所物品尸体2 传播途径控制的监督:1)卫生处理的监督:污染的场所、物品等的消毒,检查饮用水是否安全、卫生,粪便、污水、垃圾是否已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有再次污染的隐患,是否已落实

14、防止再次污染的有效措施。 2)消除媒介昆虫和可能染疫动物:这项工作要注重卫生部门和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的配合。27传染病控制的卫生监督传染病控制的卫生监督3 对易感人群的保护:监督检查是否实施应急性预防接种和药物预防措施4 传染病控制的紧急措施1)宣传教育的监督: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公布疫情和动态,了解疫情的真实情况,以免造成社会恐慌。2)紧急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对传染病控制的紧急措施的实施条件、时限和解除等情况进行监督28传染病控制的卫生监督传染病控制的卫生监督3)特别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如是否需要宣布封锁疫区,对出入疫区的人员、 物质、交通工具等是否实施了卫生检

15、疫。(4)特别调配权和征用权的落实情况: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是否能顺利调配防治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调集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人员。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是否能优先运送疫情控制所需的物资,控制疫情急需的房屋、交通工具征用的落实情况等。29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v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

16、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v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 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v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30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一)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v1各级人民政府法律责任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 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

17、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1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 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v1)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v2)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 v3)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v4)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

18、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v5)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32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3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法律责任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

19、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v(1)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 v(2)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的;v(3)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 v(4)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措施的;v(5)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34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3.医疗机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20、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v(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v(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v(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35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4)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5)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

21、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6)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7)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36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4.采供血机构法律责任 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 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许 可

22、证。v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37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5.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法律责任v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职责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6.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法律责任v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未依照本法的规定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

23、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38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7.饮用水供水单位、消毒品和生物制品生产单位等法律责任v有下列情形之一(产品不合格,污染未消毒),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8.医源性感染、实验室感染、病原体扩散的法律责任v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 评,给予警告,已取得许可证的,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24、证;造成传染病传播、 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 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39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9.造成动物传播传染病法律责任v未经检疫出售、运输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0.违规建设大型项目的法律责任v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通、 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

25、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据职责权限,责令停建、关闭。40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二)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法律责任1 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律责任v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 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41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v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

26、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履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职责的;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未采取控制措施的;其他有关失职、渎职行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予以处罚。42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v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宣传教育、预防控制职页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27、行政处分。43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v2.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责任v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v(1)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的;v(2)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的; v(3)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进行核查,或者将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的; v(4)未遵守标准防护原则,或者未执行操作

28、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或者医源性感染的;44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v(5)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的; v(6)推谤、拒绝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的; v(7)未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的; v(8)未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的。v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45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3.其他相关机构

29、的法律责任v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46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4.采供血机构的法律责任v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 管部门依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30、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许可证: v(1)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呈阳性的 人体血液、血浆仍然采集的; v(2)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呈阳性的人体血液、 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者。47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5.非法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等的法律责任v未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禁止入境或者监督销毁。提供、使用未经出

31、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 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物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法物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 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 分。v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血液制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48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6.公共场所违规经营者的法律责任v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由县级以

32、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49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法律责任民事责任v1单位和个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v2.血站、单采血浆站、医疗卫生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v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50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法律责任刑事责任v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情节严重

3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v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拒绝按照卫生行政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拒绝执行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51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法律责任刑事责任v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1条规定,从

34、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 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v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0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52v2005年2月14日上午12时南平市卫生局接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南平市医院当日上午9:47网络上报的一例疑似霍乱病例,报告时限超过了法定时限。13时10分,我所根据市卫生局部署,立即联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前往该医院调查取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起违反传染病疫情管理规

35、定案例调查53一、基本案情:一、基本案情:v2004年2月5日下午病人黄某因“反复腹泻30多次,历时1天”到南平市医院就诊,并于当日下午15时30分收治入院。2月7日病人经抗炎、补液,病情基本稳定,但实验室检查白细胞、肌酐偏高。由于临近春节,病人要求出院,主治医师陈某电话询问检验科张主任后得知可能是致病菌感染,但粪便培养要到2月8日上午才能有结论。于是在2月7日16时就同意其“签字自动出院”。 54v2月8日,实验室检出霍乱弧菌,张主任于当日上午9:00许电话告知陈医师并立即打印检验报告单于11:00由医院工友林送往内四科。2月13日晚20:00陈医师在整理病历发现了病人黄某的检验报告单,随后

36、向医院疫报负责人王电话报告。2月14日上午8:00王与陈医师电话咨询黄某,了解到本人目前无任何症状,其周围无类似病人。9时许,王拨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值班电话进行报告,当日值班人将值班电话转移至手机,由于在乡下,手机不在无线电话网络服务区内,所以直至11:43才接通。 55v医院于9:43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了网络直报。11:49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电话报告后,立即上网浏览核实,随后向南平市卫生局进行了电话报告。并于2月14日中午,南平市卫生局立即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对该疫情进行调查。该病人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0139型霍乱,经

37、后续处理未发生二代病例。 56v我所在叶云明副所长带领下对该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共收集以下有关证据。v1、病人黄某的住院病历v2、病人黄某的粪便细菌培养、分离鉴定的检验报告单v3、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医院疫报负责人王,主诊医院陈、检验科张主任、检验科工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具体疫情管理负责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二、调查取证:二、调查取证:57v4、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下载的黄某疑似霍乱传染病报告卡。v5、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有关管理制度。v6、现场检查笔录58三、有关人员违法行为:三、有关人员违法行为:v1、该医院内科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陈在2005

38、年2月5日以“腹泻原因待查”将患者黄某收住入院后,2月7日病人经抗炎、补液,病情基本稳定,但实验室检查白细胞、肌酐偏高。在2月7日16时就同意其“签字自动出院”。2月8日上午,实验室检出霍乱弧菌,张主任于当日上午9:00许电话告知陈医师并立即打印检验报告单于11:00由医院工友送往内四科,陈医生未能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立即进行报告,而是到2月13日晚20:00陈医师在整理病历发现了病人黄某的检验报告单,随后才向医院疫报负责人王电话报告,时间间隔长达130小时。 59v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发现甲

39、类传染病患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在2小时内报告的规定,属缓报疫情。60v2、该医院疫报负责人王在2004年2月13日晚20:00左右,接陈医生报告后,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报告,直到2004年2月14日上午9时许,才拨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值班电话进行报告,时间间隔13小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发现甲类传染病患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在2小时内报告的规定,属缓报疫情。61v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在外出时未能将本单位的24小时疫情报告值班电话保持通畅,未能及时对人民医院的疫情报告进行核实,违反中华人

40、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导致其设置的专门举报、咨询热线电话在2月8日上午9:49至11:10分之间无法接通。62v四、处理决定:v1、对该医院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疫情报告。给予该医院主诊医生陈某暂停行医资格6个月的处分;给予该医院疫报负责人王某职务降级的处分。v2、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加强管理,完善值班制度。同时责成其上级卫生局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63卫生监督机构在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中的卫生监督机构在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中的 职责、内容和要求职责、内容和要求 2003

41、. 9. 292003. 9. 2964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方针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方针: : 预防防为主主防治防治结合合分分类管理管理SARSSARS: 群防群控群防群控群群专结合、以合、以专为主主 65 一、法律一、法律法规法规依据依据 二、工作职责和内容二、工作职责和内容 三、工作要求三、工作要求66一、法律法规依据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年9 9月月1 1日施行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年12月月6 6日施行日施行 江苏省实施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42、病防治法办法办法1994年年9 9月月3 3日施行日施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年5 5月月9 9日施行日施行 江苏省实施江苏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办法2003年年6 6月月11日施行日施行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2003年年5 5月月12日施行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67卫生部颁布的部门规章、有关规范、标准等卫生部颁布的部门规章、有关规范、标准等: : 医院感染管理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范(试行)行) 消

43、毒管理消毒管理办法法 预防用生物制品生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供应管理管理办法法 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医院非典型肺炎一步做好医院非典型肺炎诊疗工作中防止交叉感染工作的工作中防止交叉感染工作的紧急通知急通知 医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消毒隔离工作医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消毒隔离工作规范(范(试行)行) 全国全国卫生生监督机构工作督机构工作规范范 35种(加种(加SARA)传染病国家染病国家诊断断标准及准及处理原理原 则68二、工作职责和内容:二、工作职责和内容:依据:依据: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染病防治法规定定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和和卫生防疫机构的生防疫机构的职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染

44、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定:6 6项(略);(略);全国全国卫生生监督机构工作督机构工作规范范规定定卫生生监督机构在督机构在传染病防治染病防治监督工作中的督工作中的职责:省省级卫生生监督机构督机构4 4条(略),地、条(略),地、县级卫生生监督机构督机构5 5条(略)。条(略)。69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和内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和内容,概括为三个方面: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一)对场所、所、单位及位及产品的品的监督督(二)(二)对医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的机构、疾病控制机构的监督督(三)(三)违反反传染病管理案件

45、、投染病管理案件、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工作70 (一)对场所、单位和产品的监督(一)对场所、单位和产品的监督 1 1、场所、单位:、场所、单位: (1 1)各)各类公共公共场所所(2 2)各)各类食品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位(3 3)供水)供水单位位(4 4)学校、托幼机构)学校、托幼机构(5 5)疫区、疫点)疫区、疫点重点:消毒,通重点:消毒,通风,卫生知生知识培培训71 2 2、市场、产品:、市场、产品:两个重点方面:两个重点方面: (1 1)整)整顿与与规范市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秩序,打击假冒假冒伪劣劣产品;品;(2 2)开辟)开辟“绿色通道色通道”。两类重点产品:两类重点

46、产品:(1 1)消毒)消毒剂、一次性、一次性卫生用品、防生用品、防护用品(防用品(防护服、口罩等)服、口罩等)安全、有效;安全、有效;(2 2)食品)食品卫生、安全。生、安全。72 (二)对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的监督(二)对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的监督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 重点:重点:传染病染病报告、消毒隔离、医告、消毒隔离、医护人人员防防护三个三个环节的的监督。督。各各级医医疗机构与机构与CDC疫情疫情报告的告的衔接:接:责任任报告人告人报告的告的时间、核、核实报告内容、是否以最快通告内容、是否以最快通讯方式方式报告至告至发病地所属疾病控制机构。病地所属疾病控制机构。医医疗卫生机构生机构

47、传染病防治措施染病防治措施:组织领导、人、人员落落实、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培、隔离病房、培训演演练等;等;预案措施准案措施准备情况院内感染控制:重点科室:供情况院内感染控制:重点科室:供应室、治室、治疗室、室、传染病染病门诊等;等;一次医一次医疗用品用品发放、使用和回收放、使用和回收处理;理;医医疗废弃物弃物处理(尸体理(尸体处理)理)73 疾病控制机构:疾病控制机构: 重点:重点:传染病疫情染病疫情报告、告、预防接种防接种两个方面的监督。两个方面的监督。疫情疫情报告告时限、程序的限、程序的监督:督:同同级疾病机构是否以最快通疾病机构是否以最快通讯方式方式报告上告上级疾病机构和同疾病机构和同级

48、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疫情管理:疫情管理:疫情疫情报告及分析,告及分析,SARS监测与与预警;警;流行病学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落工作落实情况;情况;传染源控制措施落染源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情况。菌(毒)种保藏与使用情况菌(毒)种保藏与使用情况预防接种工作:是否按卫生部确定的预防用生物制品进货渠道、效期、验收、领发、保管预防接种工作:是否按卫生部确定的预防用生物制品进货渠道、效期、验收、领发、保管制度和免疫程序等。制度和免疫程序等。74 (三)违反传染病管理案件、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三)违反传染病管理案件、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查处工作 认真对待、处理社会投诉,依法查处各类案件,及时向卫生行政

49、部门报认真对待、处理社会投诉,依法查处各类案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案件查处情况。告案件查处情况。75三、工作要求:三、工作要求: 省卫生监督所省卫生监督所20022002年年1212月苏卫监所月苏卫监所200299200299号号关于上报食品卫生等突发事件(故)处理预案的报告关于上报食品卫生等突发事件(故)处理预案的报告,(抄,(抄送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防疫站)附件包括下列送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防疫站)附件包括下列9 9个预案:个预案: 1 1、食品食品卫生突生突发事件(故)事件(故)处理理预案案2 2、重大活重大活动期期间食品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生保障工作预案案3 3、生活生

50、活饮用水用水卫生突生突发事件(故)事件(故)处理理预案案4 4、职业病危害病危害突突发事件(故)事件(故)处理理预案案5 5、放射放射突突发事件(故)事件(故)处理理预案案6 6、公共公共场所所危害健康突危害健康突发事件(故)事件(故)处理理预案案7 7、传染病染病暴暴发疫情疫情处理理预案(故)案(故)处理理预案案8 8、医院感染医院感染突突发事件(故)事件(故)处理理预案案9 9、灭鼠鼠药中毒中毒突突发事件(故)事件(故)处理理预案案76 省卫生厅省卫生厅20032003年年5 5月月7 7日苏卫监日苏卫监200337200337号号关于下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故)处理、重大活动保障卫生监督预

51、案(试行)的通知关于下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故)处理、重大活动保障卫生监督预案(试行)的通知附件:附件:1 1、江、江苏省食物中毒和食品省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突染突发事件(故)事件(故)处理理卫生生监督工作督工作预案(案(试行)行)2 2、江、江苏省生活省生活饮用水突用水突发事件(故)事件(故)处理理卫生生监督工作督工作预案(案(试行)行)3 3、江、江苏省公共省公共场所所卫生突生突发事件(故)事件(故)处理理卫生生监督工作督工作预案(案(试行)行)4 4、江、江苏省重大活省重大活动(重要会(重要会议)保障)保障卫生生监督工作督工作预案(案(试行)行)77 20032003年年5 5月月5 5日苏

52、卫监所日苏卫监所200336200336号号关于印发全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卫生监关于印发全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卫生监督工作预案的通知督工作预案的通知 附附3 3个方案:个方案:1 1、重点、重点场所防治非典型肺炎所防治非典型肺炎卫生生监督督检查方案方案2 2、医、医疗机构机构卫生生监督工作方案督工作方案3 3、非典型肺炎疫点(区)、非典型肺炎疫点(区)处理理卫生生监督工作方案督工作方案78(一)制定预案(一)制定预案 建立组织建立组织 全面培训全面培训 完善装备完善装备 包括交通、通包括交通、通讯、执法取法取证工具、工具、现场快速快速监测检测仪器、防器、防护装装备、信息网、信息网络等等 认真演练认真演练79(二)依法监督(二)依法监督 调查调查 确证确证 处罚处罚80(三)属地管理(三)属地管理 “各各级政府政府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在在辖区内区内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督管理职权” 铁路、交通、民航、企路、交通、民航、企业、部、部队业务指指导,监督督81(四)宣传培训(四)宣传培训 新新闻媒体:媒体:宣宣传卫生知生知识;工作工作动态;暴光暴光违法事(案)件违法事(案)件 82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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