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汇总(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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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利金庄煤业*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汇 编 二一三年 目录 一、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4 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5 三、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7 四、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8 五、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 10 六、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0 七、 瓦斯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1 八、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5 九、 瓦斯信息反馈制度 15 十、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16 十一、 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 17 十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 17 十三、 监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1

2、9 十四、 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20 十五、 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57 十六、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58 十七、 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 60 十八、 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 61 十九、 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 61 二十、 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 62 二十一、 一通三防设施使用前验收制度 66 二十二、 双闭锁管理制度 67 二十三、 通风、瓦斯、监控资料管理制度 69 二十四、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 70 二十五、 通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71 二十六、 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 72 二十七、 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 72 二十八、 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

3、 73 二十九、 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 74 三十、 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 74 三十一、 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 75 三十二、 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 75 三十三、 瓦斯信息传输制度 76 一、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技术矿长同意. 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

4、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矿长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六、安全科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

5、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 48 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装置下井安装. 八、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 7 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 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九、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 24 小时内井下装置.如 8 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十、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矿长审批. 十一、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

6、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 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二、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三、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 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信息调度室,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报警头灯,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议、自救器.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 议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

7、用. 二、瓦斯监控系统、报警头灯必须在市局审查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 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 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 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 传感器的安设数量、 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 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

8、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井下跟班领导、班组长、电钳工、安全监测人员等人员入井,必须 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入井人员必须佩带报警头灯、自救器. 六、 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 100%,分站备用不少于在用量的 100%,便携式不少于在用量的 50%,报警头灯、自救器不少于 全部入井人数员在用量的 30%. 七、配备监控设备校验议,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配足安全监测人员、仪器仪表检验维护人员,定期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调校,安全监测人员按在籍传感器每 5 台配 1 名,维修校验人员按 3 人配备,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 2 人. 八、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

9、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查 报警仪、报警头灯等采取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九、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十一、甲烷传感器及其分站,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头灯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 6 个月后必须全部升井进行

10、全面检修. 三、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监控系统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并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设备、仪表台帐 监控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中心站运行日志 安全监控日报表 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 二、监控中心站必须有装置布置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标明井上、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路线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按季绘制,按月修改. 三、监控中心站所获得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记录长期保存. 四、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每日将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技术矿长

11、审阅签字. 四、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经上级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交接,履行签字手续. 三、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检查和参观的 人员,必须填写来人登记记录. 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主机设备的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五、值班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六、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件上机操作. 七、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远行. 八、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在主机上进

12、行操作,经常保持机房及设备的整洁、卫生. 九、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瓦斯检测日报表,并上报矿长和技术矿长审阅. 十、在机房接听井下,配合井下监控维护工调试井下监控设备、探头. 十一、负责瓦斯超限报警、系统不正常运行、上级监控中心的指示请示汇报矿领导工作. 五、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 为了提高矿井防灾能力,及时准确地将井下有害气体及环境参数反馈至矿领导,特制定本制度: 一、 每班必须认真监控矿井瓦斯异常信息、实时数据与图像. 二、 监控员必须熟悉整个系统的操作和程序,及时打印当日监测日报表. 三、 监控室要将每日打印的瓦斯报表报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注审核意见,并负责

13、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彻底处理完毕. 四、 煤矿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天要组织矿井相关安全人员利用瓦斯综合分折系统,对煤矿工作面和所需时段瓦斯具体数据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五、 对监测日报的打印、上报、管理必须尽职尽责. 六、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 48 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 2 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 1 次.甲烷传感器每 7 天

14、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 7 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 三、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 6 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 7 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至少调校 1 次. 七、 瓦斯监测监控网

15、络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我矿安全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立企业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 第三条 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设备、软件及煤矿联网软件系 统等资产所有单位是保利金庄煤业*.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保利金庄煤业*批准方可进行. 第四条 由保利金庄煤业*信息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煤矿安全信息网络和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结构、建

16、设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上传数据按省局统一设计格式传输. 第五条 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第六条 确保网络畅通,24 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 各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配备专业的网络管理技术人员. 第八条 建立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九条 建立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第十条 配备的 IP,是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组成部分,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

17、和网络调试,固定在机房和调度室并保证畅通. 第十一条 建立专用各类井下传感器、探头等检查、验收的责任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 第十二条 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 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 使用灵石县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相接. 第十四条 操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五条 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

18、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第十六条 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指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第十八条 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防病毒服务器及指定网络版防病毒系统,各应用服务器、网络工作站安装相应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 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第二十条 定期用磁带机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建立数据管理制 度. 第二十一条 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

19、生故障的时间、 现象、 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第二十三条 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 1 小时应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 4 小时应向市主管部门报告,超过 8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报告者,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 第二十四条 系统操作人员应由具备煤矿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基本知识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要求相对保持监管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 第二十五条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运行技能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

20、岗. 第二十六条 设置信息调度中心机构负责管理煤矿瓦斯监测网络系统,要配备熟悉计算机和煤矿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进行小时值班和维护. 第二十七条 各信息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上报的,由矿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八、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一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瓦斯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 1 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

21、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二、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维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四、瓦斯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九、 瓦斯信息反馈制度 为了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矿安全色怀念干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1、监控员只要发现系统有瓦斯超限报警,包括瓦斯超限,零点偏移等情况,及时向监控室负责人报告. 2、监控室负责人接到瓦斯

22、超限信息后,一方面积极组织维护人员处理,一方面向矿技术负责人、矿长进行汇报. 3、监控室负责人要对瓦斯超限处理全程并及时上报上级监控中心备案. 4、超限原因查清后,认真填写记录,及时通知市局监控中心.保证系统数据正确上传. 5、监控人员在维护和处理超限情况时,不得弄虚作假,以免留下安全隐患. 十、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1、在传感器的运行过程中,监控值班人员发现传感器报警,要及时向值班领导和调度主任报告. 2、调度主任,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要通知报警地段的瓦斯员进行检查,若瓦斯未超限,监控主任要下井进行落实报警原因. 3、因传感器的校验不及时,误差偏大而引起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追究责任,罚款

23、 50500 元. 4、因井下人员故意破坏传感器而引起的报警,对责任人处以 50200 元罚款. 5、因报警浓度设置太低而引起的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处以 50100 元罚款. 十一、 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 1、信息中心技术员排除故障后,要及时填写系统故障处理情况表. 2、信息中心技术员要如实报告系统故障排除情况. 3、信息中心主任要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完善制度. 4、监控室值班员要掌握系统故障排除情况. 5、在系统故障信息反馈链接段要切实有始有终,实行可追溯性管理,并登记建档. 十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调度工作,实时监测矿井

24、瓦斯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通讯状态、风门开并和设备馈电及网络通讯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按照本公司制定的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进行调度报告,同时须将安全异常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县监控中心.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是矿井瓦斯实时监测、分站和传感器定义设置、指令调度的第一责任人. 三、瓦斯监测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必须认真核查、处理、备案和上报.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包括以下 12 种: 1、瓦斯超限; 2、主要通风机停风; 3、局扇停风; 4、风门一直开; 5、矿井监控系统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 6、无法向县监控中心上传数据的; 7、探头报警点、断电点定义不当,导致异常断电的; 8

25、、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 9、监控出现异常未进行调度汇报的或弄虚作假的; 10、非法入侵网内其它机器以及危害网络数据安全传输的活动; 11、调度指令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指令弄虚作假; 12、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导致数据传输不正常的.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瓦斯曲线不正常、风机停风及设备开停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执行调度程序,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对收到的上级监控中心的安全

26、指令要及时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并就整改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半小时内消除的安全隐患,只报送处理结果. 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异常信息处理实行安全矿长负责制,对异常信 息的核查、调度、整改、上报制度负责. 七、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中心须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包括运行记录、设备台帐、传感器校验记录、传感器和瓦检仪对照记录、隐患审阅和处理台帐、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十三、 监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 作岗严格执行监控系统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期间应做到眼勤、脑勤、口勤、手勤、脚勤、严禁懒岗、离岗和睡岗. 二、 严格操作规范,做好监控系统的运行、 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监控系统安全

27、可靠及正常运行. 三、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监测监控系统和基本知识和规定,正确使用监控设备,禁止私自改变机房系统设备的配置或设置. 四、 严格按照瓦斯监控平台操作流程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间断浏览、分析系统运行各信息数据和参数.认真填写值班期间监控系统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上报.每天必须将瓦斯日报表、运行日报表送煤矿领导阅生报安全科及相关责任人分析并存档. 五、 掌握本矿采掘动态和图纸填绘情况,并对监控系统示意图作实时修改. 六、 对监控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和瓦斯超限报警情况必须认 真记录及时报告矿值班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并进行处理,并将每日隐

28、患处理情况汇总上报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煤矿安全监控中心总控室. 七、 准确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令和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十四、 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瓦斯事故危害程度、范围预测 瓦斯窒息事故 历年来的瓦斯鉴定结果表明,我矿为低瓦斯矿井.2010 年我矿瓦斯相对涌出量为5.18m /t,绝对涌出量为6.53m /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 7.01m /t,绝对涌出量为 1.32m /min.在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完好,风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不会发生瓦斯事故,如发生无计划停风或风量不足,采取措施不当时,容易发生人员瓦斯窒息事故. 瓦斯爆炸事故

29、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且具有火源和供氧条件,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对人员、财产造成巨大威胁,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和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会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架、设备造成严重破坏,造成生产接续紧张.当有煤尘积聚时,有可能引起煤尘爆炸,会进一步扩大灾害范围,危及整个矿井. 1.2 矿井可能发生的主要瓦斯事故及危害程度分析 我矿属低瓦斯矿井,在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完好,风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瓦斯爆炸.但是在煤巷、半煤岩巷道掘进中,在老空、盲巷、巷道高冒区、回采面上隅角和风速较低的巷道中有可能发生瓦斯积聚和超限,如果人员进入可能会造成窒息事

30、故的发生. 在掘进工作面通风距离较长的巷道,由于风筒接头多相应漏风增大,通风阻力大造成迎头风量不足,不能有效稀释瓦斯浓度,使瓦斯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以内,如再出现放炮火焰、电器设备失爆等高温热源的存在,会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回采工作面风量过小,上隅角回柱不及时或受上一区段工作面有害气体的影响,有可能瓦斯积聚造成事故;如采煤面回撤期间,由于巷道变形严重,为方便回撤将风筒断面缩小,造成回撤地点风量不足,就有可能导致瓦斯积聚造成事故. 在巷道贯通时,由于通风设施不完善,造成风流短路,影响工作面正常供风造成瓦斯积聚. 在排放瓦斯时,由于措施落实不到位,回风流中电器设备没有断电或有高温火源的存在,排放出的高

31、瓦斯气体遇到引爆火源后会发生爆炸事故. 在掘进工作面停风恢复通风时由于没有执行好措施,造成积聚的高浓度瓦斯气体涌出,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带会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如果涌出量大时再 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2、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2.1 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2 统一指挥原则 矿成立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证抢险工作快速、有序的进行. 2.3 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是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

32、限度. 2.4 及时抢险原则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事故发生后,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险. 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组织有关单位、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响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 分级处置原则 根据事故发生的级别,实行分级处置. 2.6 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 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成立事故处置指挥部 事故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

33、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邓建民 副总指挥:李金柱、耿宇雄、王玉昌 成 员:焦煦、古四龙、王继岩、耿宇杰、李安平、耿宇光 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附后. 3.2 矿事故救灾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现场指挥组 组长:李金柱 成员:王继岩、救护队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抢险救灾组 组长:王玉昌 成员:张利、古四龙、救护队、耿宇光. 主要职责: 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

34、技术措施. 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技术专家组 组长:耿宇雄 成员:古四龙、耿宇杰. 主要职责: 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险与救灾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物资保障组 组长:史俊勇 成员:供销科 主要职责: 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组: 组长:保卫科长 成员:全体保卫科人员. 主要职责: 组织治

35、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救护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调度室主任、运输队 主要职责: 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信息发布组 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成员:办公室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正确引到媒体

36、和公众舆论. 后勤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物资供应部、调度室、调度室通讯组、上、下运转工区.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拟定保障方案. 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工作. 善后处理组: 组长:副经理 成员:工会、办公室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金善后处理. 3.3 部门职责 调度室 坚持 24 小时应急值守 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 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响应的准备工作. 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灾害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照指挥部命令和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整理

37、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 况. 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按指挥部的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公室 坚持 24 小时应急值守. 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接受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保证事故抢险需要的车辆. 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监部 坚持 24 小时应急值守. 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 按照总指挥

38、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医疗救援组. 坚持 24 小时应急值守. 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 分钟内派出救护队伍. 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物资供应部 坚持 24 小时应急值守.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技术科、采区 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

39、量工作.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通讯组 负责保障指挥部外网、内网畅通运行,确保能及时通过网络发布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 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处理和解决现场遇到通讯设施技术难题. 办公室 按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安排事故现场拍摄、采访等. 负责向指挥部及时提供气象资料. 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财务部 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工会 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其它 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瓦斯危

40、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我矿安装 KJ83N 型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由中心站主备机、传输接口、声光报警器、分站、传输线、传感器等设备组成,系统具有当地和远程瓦斯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功能,能够自动诊断出系统的传输状况、传感器、分站等监测故障,储存监测数据和历史曲线,可输出打印监测报表. 目前我矿所有采煤工作面、煤半煤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地点按照安全监测AQ1029-2007行业标准已全部安装瓦斯传感器,能连续监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能实时显示动态数据,根据历史曲线分析瓦斯变化情况. 局部通风机全部安设局扇开停量,正常监测局扇运转情况,杜绝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风现象的发生. 每月根据矿井生产接续变化,

41、编制下月瓦斯设点计划,通风工区按照计划分为三八制检查每个地点的瓦斯等有害气体情况,对瓦斯检查增减点及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每个采掘工作面按照规定悬挂瓦斯报警仪,区队管理人员、班组长、放炮员配备瓦斯报警仪,对施工地点及时监测瓦斯变化情况. 4.1.2 采取措施 防止瓦斯事故重点在于加强通风管理,杜绝瓦斯积聚,消除诱发火源. 搞好矿井开拓布局,合理布置巷道,不出现平面交叉巷道,杜绝 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建立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 根据生产接续,每月编制通风作业计划和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扩散通风,消除无风区、微风区,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

42、符合规程要求.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特别是重点瓦斯管理区的局部通风管理. 采、掘供电必须分开. 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每班试验一次,实现风电闭锁装置,人工复电,煤巷、半煤巷及长距离通风地点的风机必须安装风机开停量. 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开风机.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必须有专人看管风机,严禁随意停开风机,如需停止风机运转必须填写有计划停风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批,停风时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施工地点不得留有余炮,在全风压巷道口设置栅栏,严禁人员进入. 有计划停风时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安全措施,明确停电、停风时间、原因、停风前的准备、

43、停风期间的安全保障、恢复通风的步骤等内容,明确责任人,确保落实. 无计划停风时,班组长必须立即命令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汇报调度室,如兼职司机在 10 分钟之内无法恢复通风时,班组长组织人员在全风压巷道口设好栅栏,切断风筒,安排专人看管风机,禁止随意启动风机和人员进入停风区. 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措施,并纳入施工作业规程当中. 严格瓦斯管理,防止瓦斯事故. 严格瓦斯检查员管理,对重点瓦斯管理区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 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按规定检查瓦斯,杜绝空班漏检、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 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爆破工、采掘

44、区队长、通防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采煤机司机、安全监测工、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按规定悬挂,并处于常开状态.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灵敏可靠的瓦斯传感器,断点范围符合要求,在矿井、采区回风安设风速传感器,掘进工作面主备风机安设开停量,主要进回风风门安设开关量.对各种传感器要及时维护、标校,确保灵敏可靠. 矿井的总回风道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报告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区回风道及采掘工作面的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

45、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 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1时严禁放炮. 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瓦斯重点区掘进工作面停风超过 2 小时,非瓦斯重点区超过 8 小时,恢复通风时由救护队探查,在规定时间内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探查,只有停风区中氧气浓度不低于 18%,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1,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写出措施,在总工程师指挥下由救护队排放瓦斯.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出其中积聚的瓦

46、斯,排放瓦斯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在矿总工程师的指挥下由救护队排放瓦斯. 启封盲巷或旧巷时,必须由救护队探巷,当巷道内瓦斯不超过1,二氧化碳不超过 1.5时,可由通风部门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写出措施在总工的指挥下,由救护队执行排放瓦斯. 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风工区公室,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当掘进迎头予透盲巷、旧巷或其他巷道时地质部门必须在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面距贯通地点 50m 前,其它掘进工作面距贯通地点 20m前,开门点距贯通点的距离综掘小于 50m、 其它小于 20m 开门前,地测部

47、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下达巷道预透通知单.通风部门接巷道预透通知单后编制巷道贯通通防安全措施,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 准备工作.只有在被贯通的巷道瓦斯浓度在 1以下,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贯通.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5加强放炮管理 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三保险和三联锁制度. 各煤层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毫秒延期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准超过 130 毫秒. 严禁裸露爆破,不准打浅眼放小炮,短母线放炮. 在掘进工作面中,一次装药必须全部一次起爆,在回采工作中可以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杜绝一次定炮,多次起爆的现象.严

48、禁在一个回采工作面使用两台以上放炮器同时放炮. 定炮使用水炮泥、 封满封泥,对无封泥、 封泥不足或不严的炮眼,严禁放炮,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泥. 6井下烧焊必须填写井下烧焊报告单,由矿长批准后方可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烧焊工作,专人监护,并按规定检查瓦斯. 7严格电器管理,杜绝电器失爆. 8密闭墙前禁放物料,人员严禁在密闭前逗留,严禁打开柵栏进入盲巷. 4.2 预警行动 1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风工区门,报总工程师采 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2当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 1%时:必须

49、安装使用专用抽出式风机抽排上隅角瓦斯,抽出式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当抽出式风机停止运转,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由兼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 1%,应停止工作,并汇报调度室及通风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启封盲巷或恢复旧巷工作时,必须由救护队探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 1%,CO2 不超过 1.5%时,可由通风部门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5、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告与通知程序 5.1.1 报告程序 现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用方式向调度室,由值班人员向单位主要

50、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或本单位进行汇报,主要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立即下达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并在 1 小时内向晋中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性质、经过. 调度室井上:810; 矿内事故汇报程序: 事故地点调度值班主任值班领导总工程师矿领导、医疗救护队安监站事故区队有关科室及科室专业人员井下调度室、提升井口110 救护车 向灵石县煤炭局等上级部门汇报程序: 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必须及时汇报晋中市煤炭局调度室,由晋中市煤炭局负责根据事故级别,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死亡12 人事故发生后24 小时内,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 6

51、小时内 . 事故信息上报的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 事故发生的地点 事故类型 事故现场总人数、遇险、伤亡人数 事故简要情况 事故抢救和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 其它上级要求汇报的信息 信息传递 5.2 向外求援的方式 求援联系方式一般为,当发生事故通讯不通时,可以采用敲击管路、大声叫喊等方式与救援人员进行联系.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应急相应级别分为四级: 级,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级,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

52、或者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的事故; 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 应急程序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级相应程序.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组织抢险;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 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积极响应国家总局、

53、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发生重大事故,执行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 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积极响应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晋中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发生较大事故,执行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 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县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积极响应地、县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 急预案及启动事故单位预

54、案. 发生一般事故,执行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积极响应晋中市煤炭局应急救援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必要时,向地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汇报. 应急行动 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抢险救援工作. 扩大响应 在启动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每隔 4 小时续报一次. 必要时,有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示协调或增援命令. 6.3 处置措施 6.3.1 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抢险施救

55、、保护职工、防止事故扩大等应急行动.并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报告处置情况. 6.3.2 统一指挥 总指挥接到汇报和到达现场后,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现场各工作组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配合使用应急资源. 总指挥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控制事态必须的各种决定,尽一切力量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总指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作出事故应急范围、应急启动程序等相应决定. 指挥部为现场处置工作组之间建立畅通有序的协调配合机制. 6.3.3 应急措施 现场发生事故或发现事故发生预兆后,盯班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必须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先前处理.与此同时由盯班管理人员向矿调

56、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听从指挥,安排处理;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调度室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通知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生产矿长、矿长,由矿长决定向上级进行汇报,请求增援. 总指挥及事故救援小组成员要利用一切手段了解事故现场及全矿井各系统情况,询问相关信息,为抢救事故作出决策. 在接到事故汇报后,由调度室通知事故救援小组中各分组的组长,由组长再通知所有小组成员,所有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各就各位,调度室主任、技术科科长、区长等人员根据所掌握事故情况准备事故救灾所需人员、材料、 技术资料等,办公室办主任等做好各类救灾物品、救灾车辆等救灾所需人财物的准备. 6.3

57、.4 技术支持 技术组对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态的发展、危险程度以及对人员的伤害、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作出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各种决定及救援方案提出建议和技术支持. 6.3.5 应急抢险 统一指挥、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施救,结合现场条件,按相应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和应急措施组织抢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有序施救.确保救护人员的自身安全和遇险人员的紧急撤离,营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防止抢险施救过程中的次生成事故发生. 涉及危险物资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其消防和抢险各种的难度和危险性十分巨大,对消防和抢险工作的组织、抢险措施、器材物资、行动方案、人员要求以及现场指挥必须做好周密安排和精心准备

58、. 6.3.6 应急控制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对事态的发展进行24小时监测,对任何可能产生的危害,必须以各种方式、手段、措施以最快速度预警信息传达给职工,采取措施保护职工安全,同时,采取必要手段遏制事态发生和发展. 对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进行监控,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论证, 制定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6.3.7 现场维护与稳定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指挥部的命令.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必要的警戒范围. 警戒范围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现场安全与维护稳定有警戒保卫组负责. 必要时,可请求属地政府

59、公安、交通、武警部门支援. 6.3.8 人员疏散与安置 根据事故大小、持续时间及后果严重程度,确定人员疏散范围. 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稳定,搞好宣传,正确引导媒体舆论. 6.3.9 妥善安抚与善后 在组织抢险救援工种的同时,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适时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及死亡、失踪人员家属,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3.10 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指定新闻发言人,并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和批准程序,信息发布工作由指挥部统一负责.必要时召开会议,准确、统一发布. 6.3.11 现场恢复与应急结束 现场抢险施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的危

60、险源被排除、事故发展 事态被控制住以后,及时将事故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总指挥下达现场恢复命令. 由技术组会同现场抢险组拟定现场恢复报告. 7、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7.1 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序号 备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65mm 消火水龙头 米 200 2 消防锨 张 6 3 麻袋 条 80 4 65mm 普通消火水抢 支 2 5 1675 镙栓 公斤 10 6 3 寸胶圈 付 30 7 3 寸快速接头 付 30 8 6 寸胶圈 付 10 9 6 寸快速接头 付 10 10 18管钳 把 2 11 救生绳 根 4 每根绳长 20 米 12 刀锯 把 2 13 伸缩梯 付 1 1

61、4 10 升清水灭火器 台 10 15 CO2 灭火器 台 10 16 8kg 干粉灭火器 台 10 17 1211 型灭火器 台 4 18 灭火岩粉 吨 0.5 19 石棉毯 块 4 20 风筒 节 50 500mm 21 水泥 吨 1 22 159mm 钢管 米 100 23 75mm 钢管 米 500 24 75mm 胶管 米 300 25 52mm 胶管 米 500 26 500mm 伸缩风筒 米 150 27 15mm 胶管 米 100 28 安全带 条 5 每条长 20 米 29 绳梯 付 2 30 砖 块 1000 31 砂子 立方米 3 32 方木 立方米 5 33 木板 立方

62、米 6 34 铁钉 公斤 10 7.2 装备保障 我矿安装 KJ83N 型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由中心站主备机、传 输接口、声光报警器、分站、传输线、传感器等设备组成,系统具有当地和远程瓦斯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功能,能够自动诊断出系统的传输状况、传感器、分站等监测故障,储存监测数据和历史曲线,可输出打印监测报表. 目前我矿所有采煤工作面、煤半煤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地点按照安全监测AQ1029-2007行业标准已全部安装瓦斯传感器,能连续监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能实时显示动态数据和图像,根据历史曲线分析瓦斯变化情况. 局部通风机全部安设局扇开停量,正常监测局扇运转情况,杜绝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风现

63、象的发生. 每月根据矿井生产接续变化,编制下月瓦斯设点计划,通风工区按照计划分为六四制检查每个地点的瓦斯等有害气体情况,对瓦斯检查增减点及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瓦斯爆炸事故是矿井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且具有火源和供氧条件,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对人员、财产造成巨大威胁,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和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会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架、设备造成严重破坏,造成生产接续紧张.当有煤尘积聚时,有可能引起煤尘爆炸,会进一步扩大灾害范围,危及整个矿井.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发生瓦斯爆炸后的处置方案 基本原则:现场

64、人员要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利用三条线生命建设设施进行自救;救援人员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对充满爆炸烟雾的巷道恢复通风;抢救人员及时清理堵塞物;扑灭因爆炸产生的火灾. 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其方法:一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二是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选择哪条路线进入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救护力量少时,要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因为在空气新鲜的巷道前进,对保持救护队的战斗力,减少队员的体力消耗有利.如果瓦斯爆炸后,进风巷道垮塌、冒顶和堵塞,一时难以清理、维修,也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但在回风中行进,有烟雾和有毒气体的威胁,救护队员的行进速度较慢,但是回风往往也是遇险

65、人员较集中的地点,救护力量多时,可以同时从进、回风两侧派人进入. 迅速恢复灾区通风.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迅速恢复灾区的通风,排除爆炸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体,让新鲜空气不断供给灾区,是抢救遇险人员最有效的方法,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恢复掘进巷道的通风,建议采用一次恢复,远距离启动的办法,具体操作是:由救护队员戴机在巷道内接好风筒,然后 ,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实行远距离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既使有 再次爆炸的可能,也能确保救灾人员的安全. 反风.在紧急抢救遇险人员的情况下,爆炸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方向的工作人员时,在确认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安全撤退

66、的情况下,可考虑反风.但必须十分慎重.不经周密分析,盲目行动,往往会造成事故的扩大. 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后发生冒顶,造成巷道的堵塞,影响救护队员进行侦察抢救时,应考虑清理堵塞物的时间.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护队员在短时间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他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方法,同时要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让不佩带呼吸器的人员能够参加此项工作,救护队员要在旁进行监护并做好准备,一旦通路打开,立即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 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为了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在灾区内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势很大,一时难以扑灭时,应制止火焰向遇险人员所在地点蔓延,特别是火源地点附近有瓦斯

67、积聚的盲巷,待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后,再进行灭火工作,火区内有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火势特大,并有引起瓦斯爆炸危险,用直接灭火法不能扑灭,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已死亡无法救出时,可考虑先对火区进行封闭,控制火势,待火灾熄灭后,再寻找遇难人员尸体. 发生连续爆炸时,为了抢救遇险人员或封闭灾区,救护队指战员在紧急情况下,也可利用两次爆炸的间隔时间进行,但应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况,并认真掌握两次连续爆炸中间隔的规律,考虑在灾区 往返的时间,当间隔时间不允许时,不能进入灾区.否则,难以保证救护人员的安全,在抢救事故中,要防止扩大事故、增加伤亡. 最先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担负抢救遇险人员和灾区侦察任务,在煤

68、尘大、烟雾浓的情况下进行侦察时,救护队员应沿巷道或斜线用探险棍分段式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联结,发现还有可能救治的遇险人员,应积极抢救并迅速救出灾区;发现已死亡的遇难人员,应标明位置,继续向前侦察,侦察行进中,应在巷道交叉口设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凡走过的巷道要标注留名,并绘出侦察线路示意图,除抢救遇险人员外,还应分工明确,特别侦察火源、瓦斯以及爆炸点的情况,顶板冒落范围、支架、水管、风管、电气设备、局部风机、通风构筑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动方向及其蔓延情况,灾区风量分布,风流方向,灾区气体成分等,并作好记录,供救灾指挥部研究全面抢救方案;小队应按规定时

69、间原路返回,如果不能原路返回,应经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同意.如果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立即进入救援. 第二个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应配合第一小队完成抢救人员和侦察灾区的任务,或是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担负待机任务,待机地点应选在距灾区 最近,有新鲜空气处,做好紧急救人的准备工作. 恢复通风设施时,必须遵循先大后小,先主后次的原则,首先恢复主要的、最容易恢复的通风设施.损坏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通风设施可用临时设施代替.恢复独头通风时,除将通风机安在新鲜空气处 外,应按排放瓦斯的要求进行. 2.2 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置措施 2.2.1 施工地点炮眼瓦斯浓度超限报警应急处置 掘进迎头在施工过程中,

70、打眼后出现炮眼瓦斯涌出异常,炮眼内有气泡冒出,能听到响声,应采取以下措施: 施工班长必须安排立即停止施工、将主风机切换到副风机运转、切断电源,用瓦斯报警仪测量炮眼口处瓦斯涌出情况,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立即撤人,与此同时将风筒接至距迎头小于 5 米,以最大风量稀释炮眼瓦斯浓度. 断电撤人后在掘进巷道与全负压通风口处悬挂瓦斯报警仪,安排安监员监视掘进巷道瓦斯涌出情况. 与此同时由班组长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听从指挥,安排处理;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做好记录,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主任、通风工区区长、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汇报,矿总工程师立即召集生产技术科科长、通

71、防主任、机电科长、相关专业副总和安监站主任工程师制定施工措施,尽快解决炮眼瓦斯超限隐患. 当掘进巷道与全负压通风口处悬挂的瓦斯报警仪监测的瓦斯浓度超过 1时,由班组长立即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汇报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同意、调度人员立即安排将该施工地点及 回风流中和整个采区的电器设备断电、人员全部撤离,而且要清理好回风系统,保证回风畅通,等待进一步的处理;与此同时矿长决定、由调度值班主任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具体情况. 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瓦斯涌出情况,当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到的瓦斯超限数量增加时,总工程师必须依

72、据系统影响范围立即决定迎头、采区或全矿井断电撤人,人员从副井和主井升井. 虽然炮眼口处瓦斯浓度超过 1,但迎头 5 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 1时,可以采取迎头打注水眼、 加大水炮泥使用量,定炮将炮眼全部封实等措施进行放炮施工. 回采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打眼后出现炮眼瓦斯涌出异常,炮眼内有气泡冒出,能听到响声,应采取以下措施: 施工班长必须立即安排停止施工,切断电源,用瓦斯报警仪测量炮眼口处瓦斯涌出情况,当瓦斯浓度超过 1时,必须立即将工作面及上下巷断电撤人,在上下巷建筑栅栏严禁人员入内,与此同时用风筒布在炮眼口范围 20 米建成调风板,增大炮眼口处的风量,以最大风量稀释炮眼瓦斯浓度. 断电撤人后

73、在工作面回风巷回风口处悬挂瓦斯报警仪,安排安监员监视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 与此同时由班组长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听从指挥,安 排处理;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做好记录,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主任、通风工区区长、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汇报,矿总工程师立即召集生产技术科科长、通风科科长长、机电科长和安监部部长制定施工措施,尽快解决炮眼瓦斯超限隐患. 当工作面回风巷回风口处悬挂的瓦斯报警仪监测的瓦斯浓度超过 1时,由班长立即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汇报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同意、调度人员立即安排将

74、该施工地点及回风流中和整个采区的电器设备断电、人员全部撤离,而且要清理好回风系统,保证回风畅通,等待进一步的处理;与此同时矿长决定、由调度值班主任向晋中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具体情况. 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瓦斯涌出情况,当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到的瓦斯超限数量增加时,总工程师必须依据系统影响范围立即决定工作面、采区或全矿井断电撤人,人员从副井和主井升井. 虽然炮眼口处瓦斯浓度超过 1,但超限炮眼上下 30 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 1时,可以采取打注水眼、 加大水炮泥使用量,定炮将炮眼全部封实等措施进行放炮施工. 2.2.2 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报警应急处置 当掘进工作面施工过程中,突然出现悬挂的瓦斯

75、报警仪或者瓦斯探头超限报警,应采取以下措施: 施工班组长必须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用自身携带的、放炮员携带的瓦斯报警仪和迎头悬挂的报警仪相互对比,确认瓦斯超限后,立即撤人,与此同时将风筒接至距迎头小于5米,以最大风量稀释炮眼瓦斯浓度. 断电撤人后在掘进巷道与全负压通风口处悬挂瓦斯报警仪,安排安监员监视掘进巷道瓦斯涌出情况. 与此同时由班组长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听从指挥,安排处理;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做好记录,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主任、通风工区区长、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汇报,矿总工程师立即召集技术科、通风科科长、机电科、副矿长和安监部部长制定施工措施

76、,尽快解决瓦斯超限隐患. 当掘进巷道与全负压通风口处悬挂的瓦斯报警仪监测的瓦斯浓度超过 1时,由班组长立即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汇报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同意、调度人员立即安排将该施工地点及回风流中和整个采区的电器设备断电、人员全部撤离,而且要清理好回风系统,保证回风畅通,等待进一步的处理;与此同时矿长决定、由调度值班主任向晋中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具体情况. 调度室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瓦斯涌出情况,当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到的瓦斯超限数量增加时,总工程师必须依据系统影响范围立即决 定迎头、采区或全矿井断电撤人,人员从副井和主井升

77、井. 如果属于瓦斯报警仪或者瓦斯探头误报警,经班组长和放炮员的报警仪相互对比确认后,也要向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汇报,上井后经分析进行责任追究. 当回采工作面施工过程中,突然出现回风隅角悬挂的瓦斯报警仪或者瓦斯探头超限报警,应采取以下措施: 盯班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必须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用自身携带的、放炮员携带的瓦斯报警仪和迎头悬挂的报警仪相互对比,确认瓦斯超限后,必须立即将工作面及上下巷断电撤人,在上下巷建筑栅栏严禁人员入内,与此同时用风筒布在回风隅角处建造调风板,增大回风隅角的风量,以最大风量稀释回风隅角处的瓦斯浓度. 断电撤人后在工作面回风巷回风口处悬挂瓦斯报警仪,安排安监员监视工

78、作面瓦斯涌出情况. 与此同时由盯班管理人员或者班长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听从指挥,安排处理;调度室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做好记录,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主任、通风工区区长、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安监科值班人员汇报,矿总工程师立即召集生产技术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机电科长、安监部部长制定施工措施,尽快解决炮眼瓦斯超限隐患. 当工作面回风巷回风口处悬挂的瓦斯报警仪监测的瓦斯浓度超过 1时,由班长立即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汇报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同意、调度人员立即安排将该施工地点及回风流中和整个采区的电器设备断电、人员

79、全部撤离,而且要清理好回风系统,保证回风畅通,等待进一步的处理;与此同时矿长决定、由调度主任向晋中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具体情况. 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瓦斯涌出情况,当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到的瓦斯超限数量增加时,总工程师必须依据系统影响范围立即决定工作面、采区或全矿井断电撤人,人员从副井和主井升井. 如果属于瓦斯报警仪或者瓦斯探头误报警,经班组长和放炮员的报警仪相互对比确认后,也要向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汇报,上井后经分析进行责任追究. 2.2.3 瓦斯超限窒息事故的处理措施 基本原则:现场人员要戴好自救器,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 误入井下盲巷、无风区或瓦斯积聚区的人员会因缺氧而窒息,遇到这种情况,

80、若现场条件具备,必须向该区恢复通风,不能恢复通风时,立即汇报调度室,安排救护队队员佩带氧气呼吸器,将遇难人员救到通风良好的地点进行抢救. 当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 位停止作业,断电撤人,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风科,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当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 1%时,在采取措施时必须安装使用专用压入式风机排上隅角瓦斯,抽出式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当风机停止运转,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或燃烧事故,并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

81、要问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发展趋势,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由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事故抢救工作.总指挥根据汇报情况,安排专人在灾区进风入口处站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灾区,总工程师根据汇报情况,果断作出救灾方案,指挥救灾人员全力抢救. 3、应急处置 3.1 人员紧急疏散、安置. 确定矿井发生瓦斯灾害后,调度室应下达撤人命令,受瓦斯灾害威胁的地点按撤人顺序进行撤离. 险情发生时,除各重要岗位工及抢险人员外,其它受灾人员和受威胁地点人员全部升井,具体升井顺序及避灾路线为: 其它掘进迎头瓦斯灾害 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行动. 处于瓦斯灾害的进风侧时,要迎新风流方向撤退;位

82、于瓦斯灾害的回风侧时,要充分利用好自救器,选近路到新风流;无法撤退时,就近进入避难峒室,等待营救. 为防止风流紊乱,短路,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正常使用,未经救灾指挥部许可不得破坏. 3.2 须知. 佩带自救器呼吸时感到稍有烫嘴,是正常现象,不得取下口具和鼻夹,以防中毒. 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探险或救人时一定要计算氧气消耗量,保证有足够的氧气返回. 救护队员不可长期在一氧化碳很高的环境下工作,防止中毒. 抢险救灾期间不得停井下压风,以供灾区人员呼吸. 掘进工作面因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导致发生爆炸或火灾时,对正在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可随意停止,对已停运的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启动. 做好各预案的衔接工作.其

83、他地点因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导致发生爆炸或火灾时,按照实际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要做好灾区现场保护,除救人和处理险情紧急需要,一般不得破坏现场. 有的岗位工接到瓦斯灾害后,必须迅速通知附近地点工作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 采、掘工作面人员撤离包括上、下平巷、工作面、甩口及其他辅助单位工作人员. 险情发生时,由调度室下达撤人升井命令,并通知井下所有工作地点人员; 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央泵房、中央配电所,斜井绞车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没有调度命令不得擅自离岗; 安全科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人员撤离情况的检查,保证人员全部撤离,灯房、自救器室负责下井人员统计,并每半小时向调度室汇报

84、一次; 各采区值班人员将当班出勤及工作地点人员出勤情况汇报调度室. 十五、 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监控室人员及相关人员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对相关的业务能够熟练掌握,及时制止三违现象的发生. 一、不间断浏览、分析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种信息数据和参数,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 二、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认真接收井下,迅速清楚回答各种问题. 三、按照规定及时填制各类台账与报表. 四、发现各类传感器存在故障或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将设备撤出井下,进行处理. 五、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设备、仪器性能,按规定正确进行操作. 六、根据作业进度及时更改井下示意图和探头编号

85、,做到各监测名称与井下实际相对应.按要求和规定定期调校和送检各类监测监控设备,杜绝不真实和超出误差范围信息数据的上传. 县煤炭局信息中心对各矿的监控系统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系统运行不正常或违规操作,及时制止并进行行政处罚;对问题较严重的矿井可直接下达停产整顿令. 十六、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1、开机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正确连接. 2、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UPS调制解调器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 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种报表. 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 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无人运行. 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工作站

86、服务器显示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UPS电源. 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 十七、 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 为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对通风安全的作用,针对监控系统经常出现各种故障情况,特制定如下故障的处理措施: 第一条、当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了无信号时,立即向通风科和调度室进行汇报,汇报时说明无信号的地点. 第二条、 通风科接到汇报后立即用联系井下该区瓦斯员和区域跟班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瓦斯浓度情况,先由瓦斯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监测. 第三条、跟班巡检员得知无信号情况后,立即对该区域的监控装置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首先分析原因是线路故障还是分站故障,传感器损坏,人为的把传

87、感器甩开不用等原因并立即进行处理. 第四条、巡检员根据可能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若因分站不通导致无信号,在 8 小时内不能处理完毕时,24 小时内必须更换. 第五条、对线路故障,维护工负责检查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条、对于传感器的损坏,若不能现场修复的,必须在 24 小时内更换,在此期间,区域瓦检员进行人工代替监控职能,安监站派安监员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第七条、在处理故障时,必须要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第八条、 井下处理监测故障时,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认需要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 监控室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密切注视显示情况,若监控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汇报通

88、风科. 第十条、跟班巡检员对无信号情况处理完毕后,及时向通风科汇报故障的原因,系统情况正常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十八、 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一次罚款 50 元. 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 5、按规定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 6、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矿长汇报. 7、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一经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严重失职调离岗位. 8

89、、 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违者一次罚值班人员 50 元. 9、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 十九、 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瓦斯巡回图表、一炮三检报表审查制度. 2、 通风调度员负责每班审查填报当班全部瓦斯检查报表,停电停 风、排放瓦斯等特殊情况必须注明原因. 3、通风队领导要每天审查本科室各班瓦斯、一炮三检报表、监控室上报模拟量日报表. 4、通风技术负责人要每天审查本科室全部图表及报表. 5、通风科要将每日填报的瓦斯报表、瓦斯监测报表、监控室上报模拟量日报表报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注审核意见,并负责督促、 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

90、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彻底处理完毕. 二十、 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 为确保安全生产,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人工监测与监测监控两套系统并行,确保瓦斯监测工作及时、准确,调度指挥系统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监测监控系统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 1、瓦斯员、安全员、现场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发现施工地点瓦斯异常时,根据处理汇报程序,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调度汇报. 2、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井上监控员必须 24 小时值班,发现瓦斯传感器显示值出现较大增幅或瓦斯曲线不正常以及临近报警值时,及时向通防科值班人员汇报,通风科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该工作面瓦斯员

91、,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将原因、 措施及处理结果汇报通防科值班人员,通防科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3、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如果出现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报警信号后,通风科调度员必须立即通知该工作面瓦斯员停止该区域内一切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 监控员在做好报警记录的同时,应立即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及通防科值班人员,通防科值班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工作面安全员对停工及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瓦斯员在停工处理完毕,检查工作面、回风流及上隅角等地点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浓度内,汇报通风科值班人员,由调度员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下达恢复生产命令. 6、瓦斯员处理

92、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未被有效控制,持续升高,达到超限浓度时,应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一切作业,切断电源. 7、安全员与瓦斯员一起组织将工作面人员沿进风路线逆风流撤退到采区进风巷道内.同时在工作面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由安全员负责设置警戒.同时汇报调度值班领导. 8、 调度值班领导会同通风值班领导立即制定措施,并通知就近地点通风队领导或通风值班领导,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指挥处理,处理完毕汇报通风、 安全调度及调度值班领导,并做好记录.调度值班领导确认隐患排除后,方准下达撤除警戒、恢复送电、人员进入工作面生产的命令. 9、 采区总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 0.75%,回采工作面尾巷达到 2.5%时,必须立

93、即汇报通风、安全、生产调度员、通防科值班领导和调度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该采区各工作面瓦斯员 停止该区域内一切作业,由上一级配电室切断采区电源,将工作面人员沿进风路线逆风流撤出采区,并在所有能进入采区的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禁止入内牌.安全调度通知安检员做好断电、撤人、设置警戒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值班领导应立即汇报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处理办法,通防科值班领导入井处理.处理完毕后要汇报值班领导、矿总工程师,通风、安全调度要做好记录. 10、 瓦斯员在现场检测过程中,发现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突然增高,应立即同安全员停止该区域内一切工作,切断电源,

94、撤出人员,汇报通风、 安全调度员.通风、安全调度员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由通风值班领导和调度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通知就近地点的通风队领导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通风区值班领导现场指挥.处理完毕后要汇报通风、安全调度、调度值班领导,并做好记录. 11、监控系统井上监测员发现主扇、局扇停风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和通风、安全、生产调度员.调度值班领导应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排查解决. 12、通风、安全调度员应立即通知停电、停风区域瓦斯员、安检员迅速将工作面人员沿进风线路撤退到采区进风流或撤退出井. 13、 当主扇 10 分钟内不能恢复正常时,调度值班领导必须立即

95、通知井上变电站切断井下一切电源. 14、 故障排除后,恢复主扇、 局扇启动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恢复主扇排放矿井瓦斯时,主扇启动前,先打开回风井口避灾 风门,采用风流断路方法进行排放. 在主扇出口瓦斯浓度小于 2%时,再逐渐将风门关闭. 通风系统正常后,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 1%以下时,方可由通防科值班领导指挥通风瓦斯员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采区回风流瓦斯浓度降到 0.75%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报告值班领导. 值班领导确认采区回风流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时,命令地面变电所向井下送电,中央变电所值班员接到调度值班领导向各采区配电室送电命令后,向各采区配电室送电,各采区配电室值

96、班员接到调度值班领导向采区局扇送电命令后,方准送局扇专用电. 局扇恢复通风前,瓦斯员必须首先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小于 0.5%时,小于 0.5%的情况下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局扇由外向内逐台启动,只有排完一个巷的瓦斯后方准启动下一台局扇,启动局扇后,控制风量进行排放,严格检查局扇外部的风量,严禁循环风 、一风吹排放,确保排出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小于 1.5%. 瓦斯员只有检查排放巷内瓦斯浓度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小于1%时方准进入巷内,进入巷内时两人一组,缓慢前进,一前一后保持10m 距离,不断测定瓦斯浓度,只有检测瓦斯浓度小于 1%时,方准继续前行. 瓦斯

97、排放完毕,瓦斯员经检查巷内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 浓度小于 1.5%,且稳定 30min 后,局扇方可正常供风,同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向值班领导汇报,并记录在案. 全部掘进巷道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后,由电工检查巷内电器设备,当局扇供风巷电器设备检查完毕,证明完好后,方可汇报调度室,由值班领导下达恢复采区内一切电器设备电源. 安监员负责排瓦斯与复电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瓦斯排放完毕,采区生产恢复正常后,通风、安全、调度应及时汇报通风区长、值班领导、矿总工程师. 相关要求 相关领导及有关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程序,要严格按程序及有关规程、措施指挥,不得有误. 各岗位人员必须

98、严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绝不能脱岗. 严格按照本规定程序做好监测、检查、汇报处理、调度指挥及记录工作. 通防科必须保证通信系统畅通.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隐患处理不及时的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要追究其责任,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十一、 一通三防设施使用前验收制度 为保证一通三防设施的施工质量,使各种设施使用齐全,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由一通三防领导组织对 一通三防设施进行使 用前的验收. 1、验收项目:主扇风机、洒水灭尘管路系统、瓦斯监控系统、密闭、风门、风桥. 2、 通防部门设立通风设施档案和设施验收记录簿,并有主要负责人签字. 3、档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99、 4、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二十二、 双闭锁管理制度 1、安装: 主机:安装在配电点、机电硐室等距传感器不超过 1000m 供电及安装方便的地点. 甲烷传感器:三个甲烷传感器分别挂在掘进巷距工作面3-5m 处;工作面回风流距回风口全风压汇合处 10-15m 处;本工作面与下工作面之间的串联风流中.无被串联工作面时,可挂在局扇进风处,也可根据需要挂在其他地点. 本装置电源线应接在局扇开关的电源侧. 2、下井前准备: 装置下井前,必须在地面进行通电检查和功能试验.首先检查一下接线是否正确;甲烷传感器电源开关是否已置于开的位置;解锁开关是否已置于开的位置.通电一分钟后,利用调偏法将各传感器显示的数

100、值调节至断电、 报警点以下.此时,若闭锁状态指示灯 不亮,传感器不报警,且各传感器显示的数值与主机显示的数值相符,则表明本装置电源接通,开始正常运行. 装置通电后,如无异常现象,预热几分钟后,即可检查和调整. 用小螺丝刀旋转电位器调整传感器零点. 用 1.5%甲烷标准气样调整甲烷传感器灵敏度. 3、井下安装后复查调整: 井下安装后,应严格检查一下接线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电运行.运行 1-2 天之后,即可进行井下复查和调整. 井下复查、调整:要事先备好新鲜空气和已知浓度瓦斯.、调整传感器零位;、调整传感器灵敏度. 4、维护和修理: 指定专门维护人员使用、维护本装置. 解锁开关及传感器电源

101、开关操作,必须使用专用解锁开关钥匙. 搬运装置时,要防止剧烈震动和碰撞,打开上盖时,防止接线被拉断. 装置防爆面要特别注意清洁保养. 经常清除装置上的灰尘、煤粉. 传感器一般 7-10 天调校一次,保证测量准确无误,传感器输出过高过低无法调整时,应更换元件. 当发现电路故障,须修理或更换元件时,首先应切断电源更换修理. 装置不使用时,应存放在温度-20至 50、相对湿度 80%、通风良好、无腐蚀气体的库房内;长期不使用者,应包装存放. 二十三、 通风、瓦斯、监控资料管理制度 1、建立通风、瓦斯、监控资料档案管理,设立专职档案管理员. 2、通风瓦斯日报表、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一炮三检报表、测风报表

102、、通风质量标准化评定、会议记录、图纸、文件、规程措施、井下通风设施、监控模拟量日报表等按月分类归档,编号条理科学. 3、五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要定期更换,收集整理完善. 4、档案调阅、查阅有记录,管理员变动时,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5、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变质、损坏,要及时修补和复制,延长档案使用寿命. 6、 档案室要保持适宜温度,保持良好通风,发现鼠害应立即处理. 7、室内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二十四、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 1、井下每一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装置. 2、 井下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装置

103、,采煤工作面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且当其浓度超过 0.5%时,必须切断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3、井下每一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在距工作地点 5m 内和回风流距出口 15m 内各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 4、 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点、断电点均为0.5%,复电点0.5%,断电范围为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5、井下每一采、掘、开工作面的断电装置必须控制其工作面的总开关,并且断电装置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6、矿井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

104、过 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报安全调度、通防科、调度室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前必须切断本采区的全部电源. 7、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0%,断电浓度为1.0%,复电浓度为1.0%,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8、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每 7 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闭锁断 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9、风电闭锁试验由该工作面瓦斯员、生产队组电工、带班长进行试验.瓦电闭锁由工作面瓦斯员、带班长、监控维检员进行试验,试验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无关人员.对有故障的闭锁装置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报安全调度、通防调度、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在故障期间,

105、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0、新开掘进、开拓、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装风电闭锁、瓦电闭锁装置的型号、断电范围,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二十五、 监测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 6-12 个月,要运到地面进行全面检修. 2、监测传感器每 7 天要用标准气样至少调校一次. 3、 装置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井下无法处理时,要在 24 小时内更换,处理故障期间应有安全措施. 4、 井下安装的局部通风机由机电科负责管理和维护,因故需要拆除或移位时,必须制定措施. 5、传感器、监测分站及信号线,必须定期有专人维护,确保运行正

106、常,杜绝各类事故及隐患. 6、 井下监测装置被砸坏或非监测人员私自拆卸造成损坏的,要照 价赔偿.传输信号线丢失或被截断,要追查管辖范围内的区长责任,并罚款. 二十五、 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 一、监控机房所有电脑及设备必须可靠接地.与机房主接地极并联. 二、机房主接地极必须符合煤矿局部接地要求,接地电阻小于 2欧姆. 三、入户监控线路必须串接避雷器.并完好有效. 四、供电电源必须串接避雷器,以及漏电综合保护装置. 五、遇有雷雨天气,提前切断交流供电,使用直流后备电源. 二十六、 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 1、监测监控中心站必须实行 24 小时值机,值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值

107、机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 2、 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 6 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监控中心,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市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 3、 中心站上传程序出现无法上传的,监控值机员每半小时打印监测报表上报市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 4、中心站软、硬件出现故障、探头断线、分站通讯中断、分站直流 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通风科责令井下的瓦检员每半小时用光学瓦斯器测量一次瓦斯,监控值机员记录所测得的瓦斯值上报市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立即通知调度中心责令井下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瓦斯员现场工作,并

108、利用各自的便携瓦检仪随时检查重要地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建立隐患档案管理制度,跟踪落实直到解决. 二十七、 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路装置的全部功能. 2、 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3、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 2 小时. 4、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报表打印功能. 5、甲烷传感器由监控人员、跟班电工,跟班瓦斯员共同负责,出现断电故障,要从监控室和当班井下现场逐一进行追究,对负责人依据情节进行处理. 6、甲烷传感器的安装、使用、调试应

109、通过监控室,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十八、 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 为了保证甲烷传感器灵敏可靠,监测数据准确无误,根据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甲烷传感器必须每七天检验一次. 2、 配制甲烷标准气体的装置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对误差必须小于 5%.制备所有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 99.9%的高纯度甲烷气体. 3、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必须在地面洁净的空气中进行. 4、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必须专人负责. 5、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必须及时记录,随时监测传感器的使用情况. 二十九、 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 1、瓦斯监控系统设备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甲烷传感器每 7 天必须使

110、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 3、每 7 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4、必须遵照以下顺序进行: 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 5、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6、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的调试,校正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十、 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 1、甲烷超限断电功能与甲烷传感器,必须每 7 天测试一次. 2、 进行甲烷超限断电试验前必须先抽取1.5%的甲烷标准气备用. 3、 将抽出的甲烷标准气样带至被测传感器,将甲烷标准气体对准甲烷传感器吸气口,观察甲烷传感器显示窗口的数字开至 1.5%,观察工作面被控制设备是否断电. 4、断电试验后,仔细观察传感器数字归零情况,如有误

111、差及时调校正常后恢复系统正常监测监控. 5、每次断电试验均应认真记录. 三十一、 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 2、 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3、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4、 任何人均要树立主人翁责任感,发现系统故障要立即汇报监控室. 5、监控室要详细记录好故障地点、原因、时间. 6、监控室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作业任务单,派技术员进行处理. 三十二、 瓦斯信息传输制度 根据省局关于瓦斯监测监控有四条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监控室维修人员必须保证井下各测点、各个传感器正常工作,能正确传输真实、可靠的实时数据. 2、 井下实时数据上传标定后,经*省煤矿瓦斯网络系统逐级上传到市、省局监控中心. 3、对实时数据上传过程中的报警,系统故障,上传中断等情况,监控室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处理. 4、监控室必须坚持 24 小时值班制度,如发现数据无故不能及时上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对各种不正常情况一定及时认真记录,以备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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