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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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宣贯宣贯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宣贯内容宣贯内容一、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现状及实践要点一、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现状及实践要点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发展动态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发展动态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编制背景及意义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编制背景及意义四、新版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及与其他规范的关四、新版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及与其他规范的关系系五、修订、增补的内容及强制性条文说明五、修订、增补的内容及强制性条文说明六、新版规范的主要内容解析六、新版规范的主要内容解析七、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的要点七、

2、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的要点八、设计案例分析和经验借鉴八、设计案例分析和经验借鉴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一、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一、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现状及实践要点计现状及实践要点 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而开展,随着设计理念的更新、高新技术的应用而发展。p 支撑城市化进程的道路建设支撑城市化进程的道路建设 我国在1952年至1978年,城市化水平几乎停滞在17%。1978年至1995年,城市化水平约为改革开放以前的3倍,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30%左右,目前在城镇人口已经占总人口的45%左右。这种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成为新一轮城市道路建设的推动力,各省

3、、市城市道路的里程、面积总量得到稳定增长,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一、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一、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现状及实践要点计现状及实践要点 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而开展,随着设计理念的更新、高新技术的应用而发展。p 城市道路建设质的变化城市道路建设质的变化 1974年在北京建设了我国第一座城市道路互通式立交桥,标志着我国现代化城市道路建设开始起步,而今天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已经迈上了新的台阶,大型道路工程如同雨后春笋迅速在我国的城市中崛起。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一、我国

4、城市道路工程设一、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现状及实践要点计现状及实践要点p 道路设计理念的变化道路设计理念的变化 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经历了不同设计理念的变化阶段,这反映了我国工程技术人员对道路建设认识的深化过程:l 单纯根据交通需求增加道路建设阶段单纯根据交通需求增加道路建设阶段,其主要标志是简单地进行道路的拓宽和改扩建。l 进行道路网络系统的建设阶段进行道路网络系统的建设阶段,其主要标志是环线道路、立体交叉、交通枢纽、城市主干线网。l 采用交通工程理论充分发掘已有道路资源潜力阶段采用交通工程理论充分发掘已有道路资源潜力阶段,其手段包括:拓宽交叉口进出口道,修建人行天桥或地道减少行人干扰,合理建设

5、港湾式公交车站等“小改小革”,合理组织快速干道与一般道路的衔接等。l 重视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阶段重视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阶段,运用交通工程技术、生态及美学观念,建设声屏障、低噪声路面,结合城市设计建设景观道路。l 采用高新技术对传统道路交通系统进行现代化改造阶段采用高新技术对传统道路交通系统进行现代化改造阶段。通过信息技术、控制技术等引导合理的交通行为,增强管理、规划和建设的决策能力,将有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未来的道路将形成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生态技术等的现代化基础设施。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

6、施设计技术措施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发展动态设计技术发展动态p 城市交通空间的集约化发展城市交通空间的集约化发展l 交通与城市环境的和谐共赢,典型案例“美国波士顿中央干道/隧道工程、韩国首尔清溪川高架拆除工程、上海外滩隧道工程”。l 大型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与开发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发展动态设计技术发展动态p“绿色交通、低碳建设绿色交通、低碳建设”理念已成为主流共识理念已成为主流共识l 节约资源与能源,节地、节材、节能和节水,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水泥路面加铺改造技术、废

7、旧材料回收路用技术、建筑垃圾固结路用技术、透水性铺面技术、温拌和冷拌沥青混合料技术、减振、降噪、防滑路面材料应用技术、道路绿化储碳技术等。l 生态环保路基路面与资源循环利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发展动态设计技术发展动态p “全寿命周期成本全寿命周期成本”与质量要求与质量要求l 注重交通轴载调研,与路面性能相协调的设计指注重交通轴载调研,与路面性能相协调的设计指标与参数研究标与参数研究l 提高路面质量和耐久性,减少质量的变异性提高路面质量和耐久性,减少质量的变异性l 路面养护技术的应用路面养护技术的应

8、用p “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交通发展战的交通发展战略,合理路权分配、公交优略,合理路权分配、公交优先、慢行交通系统先、慢行交通系统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发展动态设计技术发展动态p 城市快速路系统和综合交通枢纽系统的关键技术城市快速路系统和综合交通枢纽系统的关键技术l 路网系统整合,通行能力研究,交通设计方法研究,交通安全设计方法研究,交通控制与管理技术研究等。l 枢纽道路系统构建,规划布局,内外交通衔接,换乘系统设计,人流车流仿真,地下空间利用,枢纽生态环境,交通组织和管理,交通标识与引导系统,人性

9、化设计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发展动态设计技术发展动态p 提出提出“六个树立、六个坚持六个树立、六个坚持”的设计新理念的设计新理念l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l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理念;l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节约资源的理念;l坚持质量第一,树立让公众满意的理念; l坚持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设计创作的理念;l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编制背

10、景及意义规范编制背景及意义1. 1. 编制背景编制背景2. 2. 编制过程编制过程3. 3. 编制单位编制单位4. 4.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o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上世纪80年代末编制、1991年8月1日颁布实施,98年进行了局部修订;现行规范颁布实施至今,在我国城市道路的设计中得到了全面应用,对指导我国城市道路设计及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1.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编制背景编制背景200091年份年份05982010老规范考虑了城市道路本身的特点,编制内容涵盖

11、了道路的一般规定(包括道路分类、等级、设计车辆、设计年限等)、道路通行能力、道路横断面设计、道路平面设计、道路纵断面设计、道路与道路交叉、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基设计、路面设计、广场及停车场设计、道路排水设计、道路照明、交通设施、道路管线等城市道路设计的基本内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o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上世纪80年代末编制、1991年8月1日颁布实施,98年进行了局部修订;现行规范颁布实施至今,在我国城市道路的设计中得到了全面应用,对指导我国城市道路设计及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o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特性的变化及现代科技的进步,城

12、市道路无论从规模、内容还是标准、功能以及交通管理方式等均有了巨大的变化。o城市道路设计面临新课题,如交通拥堵、公交优先、慢行系统、综合功能、通行能力、快速道路、大型立交、交通枢纽。o现行规范无法覆盖和适应城市道路设计及建设的需求,已经等待得太久,太久 o很多城市有相应的补充、地方规定(集中在部分设计指标、横断面布置、交叉口设计、公交、人行道、交通安全设施、路基路面等)。o一些专用标准,如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129-2009)、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也已陆续实施。o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该修订了!1.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

13、JJ37-2012编制背景编制背景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编制背景编制背景o总结全国20多年来城市道路设计和建设的实践经验;o相关科研成果的支撑,吸收新技术、新成果,具体应用;o关键性问题专题研究;o参考国外现行标准,结合中国国情和交通特点选用;o组成有代表性的编制团队;o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修订有基础了! 对适应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发展,引导城市道路的设计是必要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o立项阶段:

14、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3104号);o准备阶段:2006年4月成立标准编制组,拟定编制大纲;o征求意见阶段:2007年9月完成征求意见稿;o送审阶段:2009年6月完成送审稿;o报批阶段:2009年9月完成报批稿,2011年11月完成报批稿终稿;o名称变啦!名称变啦! 城镇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通用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o城市规划法定义,“城市”包含了“城市”和“镇”;本标准称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较确切。2.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编制过程编制过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

15、措施2.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编制过程编制过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编制单位编制单位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参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设计院 同济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o 专题研究l城市和城镇的定义分析l道路分类分级和设计速度l设计车辆及净空标准的确定l道路限

16、速、设计车速和汽车的设计速度l城市道路机动车单车道宽度的研究l智能交通系统交通流特征参数及模型研究l快速路通行能力研究总报告o 引用标准l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l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l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 50090l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l城镇桥梁设计规范CJJ 11l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l城市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l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l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CJJ 136l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129l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l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4.4.城市道路工

17、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四四、新版规范的主要技术、新版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及与其他规范的关系内容及与其他规范的关系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主要技术内容主要技术内容 1 1 总则总则 2 2 术语与符号术语与符号 3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北京市市政工程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研究总院院 4 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北京工北京工业大

18、学大学 5 5 横断面横断面天津市市政工程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研究院 6 6 平面和纵断面平面和纵断面上海市政工程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研究总院院 7 7 道路与道路交叉道路与道路交叉立体交叉立体交叉- -北京市政北京市政设计研究研究总院院平面交叉平面交叉- -同同济大学大学 8 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天津市市政工程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研究院o共16章、56节、271条,其中强制性条文3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主要技术内容主要技术

19、内容 9 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北京工北京工业大学大学10 10 公共交通设施公共交通设施深圳市市政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11 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12 12 路基和路面路基和路面同同济大学大学13 13 桥梁和隧道桥梁和隧道上海市政工程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研究院14 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重重庆市市设计院院15 15 管线、排水和照明管线、排水和照明16 16 绿化和景观绿化和景观o共16章、56节、271条,其中强制性条文3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2.2.城市

20、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与其他规范的关系与其他规范的关系工程建设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标准体系基础标准基础标准通用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专用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o基础标准:基础标准:是指在某一专业范围内作为其它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的标准,如术语和符号标准等。o通用标准:通用标准:是指针对某一类标准化对象制订的覆盖面较大的共性标准,它可作为制订专用标准的依据。如通用的安全、卫生与环保要求,通用的质量要求,通用的设计、施工要求与试验

21、方法,以及通用的管理技术等。o专用标准:专用标准:是指针对某一具体标准化对象或作为通用标准的补充、延伸制订的专项标准,它的覆盖面一般不大。如某种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质量验收的要求和方法,某个范围的安全、卫生、环保要求,某项试验方法,某类产品的应用技术以及管理技术等。2.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与其他规范的关系与其他规范的关系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o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的定位:属于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的定位:属于通用标准。通用标准。 本规范在章节编排和内容深度组成上较城市道路设

22、计规范(CJJ37-90)有较大的变化。章节编排由城市道路工程涵盖的内容组成,内容深度主要是对城市道路设计中的一些共性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进行规定,重在规定控制道路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有关的指标,其他相关的技术指标均在相应的专用标准中。 考虑到各专用标准的编制进度不一致,本规范的内容既要提纲挈领地反应道路工程覆盖面较大的共性标准,又要适度考虑已编和正在编写中的几本专用规范的具体内容,各章的内容深度稍有差异。2.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与其他规范的关系与其他规范的关系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2.2.

2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与其他规范的关系与其他规范的关系城城镇镇道道路路技技术术标标准准体体系系表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2.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与其他规范的关系与其他规范的关系城城镇镇道道路路技技术术标标准准体体系系表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五五、修订、增补的内容、修订、增补的内容及强制性条文说明及强制性条文说明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o修订了原

24、规范中的通行能力、道路分类与分级、设计速度、道路最小净高、机动车单车道宽度、路基压实标准等内容。o增加了道路服务水平、设计速度100km/h的平纵技术指标、桥梁和隧道、管线、景观设计等内容。o明确了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的分类和适用条件。o突出了“公交优先”、“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o强化了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设计内容。o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对通行能力、立体交叉的进出口间距、加减速车道的长度、立交区的平纵线形指标、公交专用车道的设置等技术问题争议较大。这些都是城市道路设计的关键技术,建议在专用标准的编制中对相关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具体规定。1.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25、37-2012CJJ37-2012修订、增补的内容修订、增补的内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2.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强制性条文说明强制性条文说明o强制性条文的定义:强制性条文的定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且必须严格执行的条文。o强制性条文应是整条或整款。o强制性条文条款编号及其内容,应当用黑体字标志,并在标准前言中注明。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2.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

26、规范CJJ37-2012CJJ37-2012强制性条文说明强制性条文说明3.4.2 3.4.2 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3.4.33.4.3 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4.33.4.3的规定。的规定。13.3.4 13.3.4 对对长长度度大大于于1000m1000m、行行驶驶机机动动车车的的隧隧道道,严严禁禁在在同同一一孔孔内内设设置置非非机机动动车车道道或或人人行行道道;对对长长度度小小于于等等于于1000m1000m的的隧隧道道当当需需要要设设置置非非机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时,必须设安全隔离设施。动车道或人行道时,必须设安全隔离设

27、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2.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强制性条文说明强制性条文说明3.4.2 3.4.2 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p道路建筑限界是为保证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规定在道路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设施及障碍物侵入的空间范围。 p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强调为了确保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同时也为保证桥隧结构、道路附属设施等的安全,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允许有任何物体侵入。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2.

28、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强制性条文说明强制性条文说明3.4.33.4.3 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4.33.4.3的规定。的规定。p该条为强制性条文,主要为保证行车及桥梁结构的安全。依据专题报告净空高度标准的确定结论意见,对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规定的最小净高进行了以下修订。 1 取消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中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最小净高标准。设计中若考虑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双层客车等其它特种车辆的通行,应根据选定的车辆类型确定其最小净高。 2 最小净高增加了只满足小客车通行的3.5m标准,考虑

29、了驾驶员视觉感受。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2.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强制性条文说明强制性条文说明3.4.33.4.3 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4.33.4.3的规定。的规定。p专用道路及有超长、超宽、超高车辆通行需求的道路应根据实际车辆外廓尺寸特殊考虑,道路建筑限界应通过专题论证,并结合路网条件,设置完善的交通管理和行车安全措施。p设计车辆最小净高标准根据设计车辆总高加上0.5m竖向安全行驶距离确定,不包括以后加铺、积雪等因素的影响。p若考虑路面加罩、冬季积雪等因素对车辆

30、通行安全有影响的道路,净空高度宜适当预留。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2.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强制性条文说明强制性条文说明13.3.4 13.3.4 对对长长度度大大于于1000m1000m、行行驶驶机机动动车车的的隧隧道道,严严禁禁在在同同一一孔孔内内设设置置非非机机动动车车道道或或人人行行道道;对对长长度度小小于于等等于于1000m1000m的的隧隧道道当当需需要要设设置置非非机机动动车车道道或或人人行行道道时时,必必须须设设安安全全隔隔离离设施。设施。p长度大于1000m行驶机动车的隧道

31、考虑汽车尾气的污染对通风的要求比较高,目前技术条件下,慢速交通通过隧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禁止与机动车在同一孔内设置非机动车和行人通道;长度小于等于1000m的隧道若要求设置非机动车和行人通道时,必须有安全隔离设施。p行人在长隧道内走,通行时间较长,从环保角度考虑,机与非、人应按分离式隧道设计;中、短隧道主要考虑行走安全,必须设安全隔离设施,包括护栏、分隔物等。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CJJ37-2012本规范用词说明本规范用词说明1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

32、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应符合的规定的规定”或或“应按应按执行执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

33、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六、新版规范的主要六、新版规范的主要内容解析内容解析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 总 则1.0.1 1.0.1 为适应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统一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主要技术指标,指导城市道路专用标准的编制,制定本规范。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1.0.2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范围内新建和改建的各级城市道路设计。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1.0.3 1.0.3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专项规划,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合理采用技术标准。遵循和体现以人为本、资源节约、

34、环境友好的设计原则。 对道路工程设计的共性要求。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执行,改建道路部分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要求时,需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环境等论证,合理选用。1.0.41.0.4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执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如桥梁、排水、给水、电力、燃气、电信、防洪、铁路、轨道交通等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2 术语与符号2.1 术语 本节给出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中未有定义的术语,或者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认为需要对原有术语定义进行修订的术语。对于在现行标准中已有定义或修订过

35、的直接引用。 对主路、辅路、设计速度、设计年限、通行能力、服务水平、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降噪路面、透水路面的术语进行了定义。2.1.1 主路 main road 快速路或主干路中与辅路分隔,供机动车快速通过的道路。2.1.2 辅路 side road 集散快速路或主干路交通,设置于主路两侧或一侧,单向或双向行驶交通,可间断或连续设置的道路。 主路、辅路两术语最早出现在城市快速路建设过程中,在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中对于辅路已有定义,但对于主路没有定义。当快速路设置辅路时,习惯上将专供机动车快速通过的道路,称为主路。因此,主路一词是相对于辅路来说的。结合目前的道路工程建设情况,将主路、辅路的设置范围

36、扩展到主干路。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2 术语与符号2.1.3 设计速度 design speed 道路几何设计(包括平曲线半径、纵坡、视距等)所采用的行车速度。 设计速度与计算行车速度、设计车速表述的都是同一定义,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中采用了计算行车速度,但是从定义上来说,设计速度更符合其本意,因此本规范将“计算行车速度”修订为“设计速度”。2.1.4 设计年限 design life 包括确定路面宽度而采用的远期交通量的年限与为确定路面结构而采用的保证路面结构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设计使用年限两种。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

37、7-90在交通量预测和路面结构设计中,均采用“设计年限”表述。本次修订中,依据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中的定义,在路面结构设计中的设计年限,采用“设计使用年限”表述。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2 术语与符号2.2 符号 本规范图、表中出现的所有符号,统一在此文字表述。 Hc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 Hb非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 Hp人行道最小净高; E 建筑限界顶角宽度; Wr红线宽度; Wc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车道的车行道宽度; Wb非机动车道的车行道宽度; Wpc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车道的路面宽度; Wpb非机动车道的路面宽度; Wmc机

38、动车道路缘带宽度; Wmb非机动车道路缘带宽度; Wl 侧向净宽; Wsc安全带宽度; Wdm中间分隔带宽度; Wsm中间分车带宽度; Wdb两侧分隔带宽度; Wsb两侧分车带宽度; Wa 路侧带宽度; Wp 人行道宽度; Wg 绿化带宽度; Wf 设施带宽度; V/C在理想条件下,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之比; SC 铁路平交道口机动车驾驶员侧向最小瞭望视距; Ss 铁路平交道口机动车距路口停止线的距离。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 基本规定3.1 道路分级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快速路、主干路主

39、干路、次干路次干路和支路支路四个等级。将原来的分类与分级综合考虑,将原来的“分类”采用“分级”表述,取消原来的分级。这样规定与目前我国公路及国外采用分级表述的方式统一。各级道路的定义、功能仍沿用原规定。道路等级是道路设计的先决条件,是确定道路功能、选择设计速度的基本条件。每条道路在路网中承担的作用应由整个路网决定。道路等级一般在规划阶段确定。在设计阶段,需要对规划道路等级提高或降低时,均需经规划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变更。目前,国外大多数国家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分级, 但对道路的功能分级都有形式不同而实质相同的划分。它使设计者能重视并清楚地了解所设计的道路的功能, 从而科学和灵活地选用技术

40、指标以达到服务目标。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美国道路分类、分级位置功能作用占总里程(%)乡村道路(公路)主要干线系统高速公路24其他主要干线次要干线系统较高运行速度,最少干扰48,(612含主干)集散道路系统主要集散道路(郡内出行走廊)2025次要集散道路(连接集散点/乡村)地方道路系统与集流段连接的进出口6575城市道路主干道系统州际510其他高速公路其他主干道(部分或非控制出入)次干道系统1015 (1525含主干)集散街道系统510地方街道系统6580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加拿大道路分类

41、、分级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德国道路分类、分级 德国按道路功能分为:高速公路、快速干线、主干线、干线道路、集散道路、小区道路,后面4种主要在城市内部。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日本道路分类、分级 在道路构造令的说明和运用(2004)中,道路的划分是根据道路种类、规划交通量、道路所在地区及地形状况来确定的,共分为两类四种,各类下再分级。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道路分类、分级我国台湾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

42、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1 道路分级快速路快速路是城市中快速大运量的交通干道,应为过境及中长距离的机动车交通服务;应采用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配套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实现连续交通流,单向设置不应少于2条车道;且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地面快速路地面快速路高架快速路高架快速路地道快速路地道快速路3 基本规定类似于大动脉类似于大动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1 道路分级主干路主干路是构成城市主要骨架的交通性干道,

43、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应采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并控制交叉口间距;且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3 基本规定类似于中动脉类似于中动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1 道路分级次干路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以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但相邻出入口的间距不宜小于80m,且该出入口位置应在临近交叉口的功能区之外。3 基本规定类似于小动脉类似于小动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1 道路分级支路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

44、、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应解决地区到发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两侧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位置宜布置在临近交叉口的功能区之外。3 基本规定类似于微动脉类似于微动脉(毛细血管)(毛细血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1 道路分级城市道路的功能一般是综合性的,规范也是在此基础上编制的,带有普遍的适用性。当道路作为货运、防洪、消防、旅游等单一功能使用时,由于在道路的设计车辆、交通组成、功能要求等方面存在一些特殊性需求,因此规定有规划等级时除按相应的技术要求执行外,还需满足其特殊性的使用要求。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

45、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项项 目目城市规模与人口(万人)城市规模与人口(万人)快速路快速路主干路主干路次干路次干路支路支路机动车设计速度机动车设计速度(km/hkm/h)大城市大城市2002008080606040403030200200606080804040606040403030中等城市中等城市404040403030道路网密度道路网密度(km/kmkm/km2 2)大城市大城市2002000.40.40.50.50.80.81.21.21.21.21.41.43 34 42002000.30.30.40.40.80.81.21.21.21.21.41.43 34 4中等城市中等城市1.01.

46、01.21.21.21.21.41.43 34 4道路中机动车道条数道路中机动车道条数(条)(条)大城市大城市2002006 68 86 68 84 46 63 34 42002004 46 64 46 64 46 62 2中等城市中等城市4 42 24 42 2表表2.1-12.1-1大中城市道路网规划指标:大中城市道路网规划指标: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项项 目目城市人口城市人口( (万人万人) )干路干路支路支路机动车设计速度机动车设计速度(km/h)(km/h)5 5404020201 15 5404020201 140402020

47、道路网密度道路网密度(km/km(km/km2 2) )5 53 34 43 35 51 15 54 45 54 46 61 15 56 66 68 8道路中机动车道条数道路中机动车道条数( (条条) )5 52 24 42 21 15 52 24 42 21 12 23 32 2小城市道路网规划指标小城市道路网规划指标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 城市路网密度(城市道路长度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和城市道路面积率(城市道路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是衡量城市道路规模的两个重要指标。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城市道路网密度指标推荐为79km/km

48、2(目前有些城市提高到9.712.4km/km2);道路面积率指标推荐为1520(目前有些城市提高到2025)。 不同的交通结构,不同的居民出行模式,不同的人口密度,不同的土地使用(交通的产生量不同)等等都会导致不同的道路网密度。这些都是确定路网密度需要考虑的因素,此外还得考虑城市的交通战略及交通政策、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收入状况)等。 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1.4 道路应做好总体设计,并应处理好与公路以及不同等级道路之间的衔接过渡。3 基本规定 总体设计应协调城市道路工程项目外部与内部各专业间的关系,确定本项目及其各分项的功能定位、

49、技术标准、建设规模、设计技术指标和设计方案,提出关联工程的衔接要求、设置要求、设计界面和接口,使之成为完整的系统工程,符合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提高道路交通的服务质量。 快速路、交通性主干路、城市隧道、地下道路、枢纽立体、快速公交、交通枢纽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好总体设计。公路和城市道路的衔接3.1 道路分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2 设计速度原原90版规范标准版规范标准表3.2.1 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 道路等级道路等级快速路快速路主干路主干路次干路次干路支路支路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100100808

50、060606060505040405050404030304040303020203.2.1 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3.2.1的规定。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2 设计速度表3.2.1 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 道路等级道路等级快速路快速路主干路主干路次干路次干路支路支路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10010080806060606050504040505040403030404030302020 1 将“计算行车速度”改为“设计速度”,与其定义更相匹配。 2 快速路在原规定的80km/h、60km/h基础上,增加了100km/h,

51、与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一致。城市规模大、交通功能强、地形条件好、外围快速环路、对外射线道路的设计速度可取高值,中心城区道路及改建道路受建设条件限制时可采用低值。 3 主干路设计速度原规定60km/h、50km/h、40km/h、30km/h,本此编制取消了30km/h。 4 次干路设计速度原规定50km/h、40km/h、30km/h、20km/h,本此编制取消了20km/h。 5 支路设计速度范围不做调整。p 设计速度应根据道路等级、功能定位、交通量,并结合地形地质条件、沿线土地利用状况和经济发展、工程投资等因素,经论证确定。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

52、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o“计算行车速度”改为“设计速度”,和公路标准、规范一致;o设计速度设计速度是当条件良好,道路设计特征均起控制作用情况下,道路特定路段上能保持的最高安全速度;o设计速度一经选定,道路的所有相关特征必须与其配合以获得均衡设计。一条道路的设计速度确定后,相应的最小圆曲线半径、超高、最大纵坡、坡长等指标也就随之确定了。o期望速度期望速度是指在行车辆在不受或基本不受其他车辆约束的条件下,驾驶员所希望达到的最高安全速度。o一般而言,期望速度与道路等级及交通状况、在行车辆的性能状况、驾驶员的性格、承运任务的急缓相关。当在行车辆驾驶员感觉行驶过程中的运行速度低于期望车速一定数

53、值时,便有改变其车速的意图。 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o运行速度运行速度是在特定路段长度上车辆的实际行驶速度。由于行车速度是一个随机变量,不同的车辆在行驶中可能采用不同的车速。o通常用自由交通流下测定的各类小汽车在车速累计分布曲线上第85个百分位上的车辆行驶速度作为运行车速即V85。oV1020km/h,事故易发。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2 设计速度3.2.2 快速路和主干路的辅路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4倍0.6倍。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规定“辅路设计速度宜为30

54、km/h 40km/h”。根据国内大量的快速路与主干路辅路设计以及交通管理部门实际管理情况调查,辅路设计可以采用支路、次干路或主干路等级,实际管理中最高限速已达到70km/h,为快速路最高设计速度100km/h的0.7倍。本次规范修编考虑到辅路的运行状况与主路较为密切,采用具体数值规定不太合理,改为以比值的方式规定,对设计速度取值范围也进行了扩大。因此,规定辅路设计速度为主路的0.4倍0.6倍,涵盖了支路、次干路、主干路的所有设计速度。 机非分行的辅路宜取高值,机非混行的辅路宜取低值。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2 设计速度3.2.3 在立

55、体交叉范围内,主路设计速度应与路段一致,匝道及集散车道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4倍0.7倍。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 中立交匝道设计速度根据不同相交道路主路速度对应给出范围,取值在20km/h60km/h。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03 根据立交类型和匝道形式确定匝道设计速度,基本为主线设计速度的0.5倍0.7倍。本次规范修编考虑采用具体数值规定不太合理,改为以比值的方式规定,结合城市道路特点,适当控制立交规模和用地,规定匝道设计速度为驶出主路速度的0.4倍0.7倍,大致范围为20 km/h 70 km/h,使用中应结合立交等级、匝道形式、匝道交通量等条件确定。3 基本规定城

56、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2 设计速度3.2.4 平面交叉口内的设计速度宜为路段的0.5倍0.7倍。 城市道路中的平面交叉口多受信号控制及人行、非机动车的干扰,为保证行车安全,考虑降速行驶。3 基本规定 直行机动车在绿灯信号期间除受左转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干扰外,较为通畅,可取高值。 左转机动车受转弯半径及对向直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干扰,车速降低较多,可取低值。 右转机动车受交叉口缘石半径的控制,另外不论是否设右转专用车道,都受非机动车及行人过街等干绕,要降速,甚至停车,可取低值。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

57、3.1 机动车设计车辆应包括小客车、大型车、铰接车,其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3.1的规定。3.3 设计车辆表3.3.1 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原原90版规范标准版规范标准车辆类型车辆类型总长(总长(m m)总宽(总宽(m m)总高(总高(m m)前悬(前悬(m m)轴距(轴距(m m)后悬(后悬(m m)小客车小客车6 61.81.82.02.00.80.83.83.81.41.4大型车大型车12122.52.54.04.01.51.56.56.54.04.0铰接车铰接车18182.52.54.04.01.71.75.8+6.75.8+6.73.83.8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

58、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p依据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原规范“小型汽车”应为“小型普通客车”或“轻型普通货车”,本规范简称“小客车”;“普通汽车”应为“大型普通客车”或“重型普通货车”,简称“大型车”;“铰接车”应为“铰接客车”,简称为“铰接车”。p本次编制中“大型车”及“铰接车”的外廓尺寸仍与原规定一致,小客车依据专题报告设计车辆的确定,车长由5m调整为6m,车高由1.6m调整为2.0m,车宽1.8m不变;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小客车外廓尺寸。3.3 设计车辆表3.3.1 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车辆类型车辆类型总长(总长(m m)总宽(总宽(m m)总高(总高(m m)前悬(

59、前悬(m m)轴距(轴距(m m)后悬(后悬(m m)小客车小客车6 61.81.82.02.00.80.83.83.81.41.4大型车大型车12122.52.54.04.01.51.56.56.54.04.0铰接车铰接车18182.52.54.04.01.71.75.8+6.75.8+6.73.83.8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小客车小客车大型车大型车铰接车铰接车3.3 设计车辆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3.2 非机动车设计车辆的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3.2的规定。车辆类型总长(m)总

60、宽(m)总高(m)自行车1.930.602.25三轮车3.401.252.253.3 设计车辆表3.3.2 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原原90版规范标准版规范标准p保留了自行车和三轮车两种,取消了板车和兽力车。 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4 道路建筑限界3.4.2 3.4.2 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3.4.3 3.4.3 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4.33.4.3的规定。的规定。p取消了原规范中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最小净高标准。最小净高增加了只满足小客车通行的3.5m标准。

61、p对通行特种车辆的道路,最小净高应满足特殊车辆通行的要求。如双层公交车辆4.2m,消防车个别车高超过4m。专用道路按实际通行车辆考虑。p 道路设计中应做好与公路以及不同净高要求的道路间的衔接过渡,同时应设置必要的指示、诱导标志及防撞等设施。p与城市公路出入口衔接的市区外围的主要道路最小净高可采用5m。原原90版规范标准版规范标准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5 设计年限3.5.1 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道路设计年限为:快速路、主干路应为20年;次干路应为15年;支路宜为10年15年。3.5.2 各种类型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3.5

62、.2的规定。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5 设计年限3.5.3 桥梁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3.5.3的规定。3.6 荷载标准3.6.1 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应以双轮组单轴载100kN为标准轴载。对有特殊荷载使用要求的道路,应根据具体车辆确定路面结构计算荷载。3.6.2 桥涵的设计荷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的规定。p标准轴载计算参数为:双轮组单轴载100kN,以BZZ-100表示,轮胎压强为0.7 Mpa,单轴轮迹当量圆半径r为10.65cm,双轮中心间距为3r。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

63、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3.7 防灾标准3.7.1 道路工程应按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区的抗震标准进行设防。3.7.2 城市桥梁设计宜采用百年一遇的洪水频率,对特别重要的桥梁可提高到三百年一遇。 对城市防洪标准较低的地区,当按百年一遇或三百年一遇的洪水频率设计,导致桥面高程较高而引起困难时,可按相交河道或排洪沟渠的规划洪水频率设计,且应确保桥梁结构在百年一遇或三百年一遇洪水频率下的安全。3.7.3 道路应避开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地震断裂活动带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当不能避开时,必须提出工程和管理措施,保证道路的安全运行。体现了体现了“安全至上安全至上”的理念的理念!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

64、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公路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单位:年)3 基本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1.1 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1 快速路的路段、分合流区、交织区段及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匝道,应分别进行通行能力分析,使其全线服务水平均衡一致。2 主干路的路段和与主干路、次干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应进行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分析。 3 次干路、支路的路段及其平面交叉口,宜进行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分析。4.1 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p基本通行能力基本通行能力是指在一定的时段,在理想的道路、交通、控

65、制和环境条件下,道路的一条车道或一均匀段或一交叉路口,期望能通过人或车辆的合理的最大小时流率。p实际通行能力实际通行能力是指在一定的时段,在具体的道路、交通、控制和环境条件下,道路的一条车道或一均匀段上或一交叉路口,期望能通过人或车辆的合理的最大小时流率。p设计通行能力设计通行能力是指在一定时段,在具体的道路、交通、控制及环境条件下,一条车道或一均匀段上或一交叉路口,对应设计服务水平下的最大服务交通流率。p服务水平服务水平是衡量交通流运行条件及驾驶员和乘客所感受的服务质量的一项指标,通常根据交通量、速度、行走时间、行驶(走)自由度、交通间断、舒适和方便等指标确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

66、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1.2 交通量换算应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各种车辆的换算系数应符合表4.1.2的规定。4.1 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原原90版规范标准版规范标准p将路段及路口的换算系数统一按一个标准考虑。p将大型车(原规范中为普通车辆,车辆换算系数为1.5)分为客、货两类型,车辆换算系数分别采用2.0和2.5。p铰接车的车辆换算系数由2.0(路段)或2.5(路口)修订为3.0。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2 4.2 快速路快速路4.2.1 快速路应根据交通流行驶特征分为基本路段、分合

67、流区和交织区,应分别采用相应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确保整条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保持一致。4.2.2 快速路基本路段一条车道的基本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能力应符合表4.2.2的规定。4.2.3 快速路基本路段服务水平分级指标应符合表4.2.3的规定,新建道路应按三级服务水平设计。快速路基本路段一条车道的通行能力设计速度(km/h)1008060基本通行能力(pcu/h)220021001800设计通行能力(pcu/h)200017501400三级(稳定流)V/C0.910.830.7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2 4.2 快速路

68、快速路 通行能力可分为基本通行能力、实际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能力三种。不同设计车速的设计通行能力应为基本通行能力乘以道路相应设计服务水平的交通量与道路容量的比率及道路条件修正系数。快速路基本路段位置示意图 合流影响区示意图 分流影响区示意图 交织区类型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v 基本路段服务水平pp城市快速路服务水平城市快速路服务水平分为四级:一级服务水分为四级:一级服务水平时,交通处于自由流平时,交通处于自由流状态;二级服务水平时,状态;二级服务水平时,交通处于稳定流中间范交通处于稳定流中间范围;三级服务水平时,围;三级服务水平

69、时,交通处于稳定流下限;交通处于稳定流下限;四级服务水平时,交通四级服务水平时,交通处于不稳定流状态。处于不稳定流状态。pp规定新建道路采用三规定新建道路采用三级服务水平级服务水平表4.2.3 快速路基本路段服务水平分级设计速度 (km/h)服务水平等级密度(pcu /km.ln)平均速度(km/h)饱和度(V/C)最大服务交通量(pcu /h.ln)100一级(自由流) 10 880.40880二级(稳定流上段) 20 760.691 520三级(稳定流) 32 620.912 000四级(饱和流) 42 53 1.002 200(强制流) 42531.0080一级(自由流) 10 720.

70、34720二级(稳定流上段) 20 640.611 280三级(稳定流) 32 550.831 750四级(饱和流) 50 40 1.002 100(强制流) 50 57 301.00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v 快速路分合流区快速路分合流区 分流区、合流区和交织区以车流密度作为服务水平划分主要指标;对于基本路段,则综合考虑了密度、速度与最大服务交通量。合流和分流区的服务水平分级 服务水平密度(pcu/km/车道)一级42.0合流区车流运行示意 分流区车流运行示意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4

71、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城市快速路交织区通行能力主要影响因素是交织构型、交织长度、车道数和交织流量。 是交织流量比,是交织区内交织总流量与交织区总的交通流量比。长度超过750m的交织段看作分离的合流区和分流区。 v 快速路交织区快速路交织区交织区服务水平分级服务水平车流密度K(pcu/km/车道)一级7.0二级7.018.0三级18.025.0四级上半部25.040.0下半部40.0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表 交织区基本通行能力 快速路主线(设计速度为100km/h)在各种交织条件下的交织区基本通行能力可参见下表,该表摘自美国道路交

72、通通行能力手册(2000版),供参考使用。 v 快速路交织区快速路交织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表 交织区基本通行能力 v 快速路交织区快速路交织区第类交织区交织段长度(m)1503004506007503车道交织区,pcu/h0.10657069006900690069000.20589064106700690069000.30531058506160637065400.40484053705680591060800.50446049705290551056904车道交织区,pcu/h0.10876092009200920092

73、000.20785085408930920092000.30708077908210850087200.40645071507580788081000.50595066307000700070005车道交织区,pcu/h0.1011500115001150011500115000.2010250110501117011500115000.30911099601026010620109000.40817087508750875087500.5070007000700070007000注:长度超过750m的交织段看作分离的合流区和分流区。 交织流量比,是交织区内交织总流量与交织区总的交通流量比。城

74、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2.4 快速路设计时采用的最大服务交通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向四车道快速路折合成当量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为40000pcu80000pcu。 2 双向六车道快速路折合成当量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为60000pcu120000pcu。 3 双向八车道快速路折合成当量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为100000pcu160000pcu。4.2 4.2 快速路快速路p设计适应交通量范围根据设计速度及不同服务水平下的设计交通量确定。p双向四车道、六车道的快速路适应交通量低限采用60km/h设计

75、速度时二级服务水平情况下的最大服务交通量,预留一定的交通量增长空间;双向八车道的快速路考虑断面规模较大,标准太低性价比较差,适应交通量低限采用80km/h设计速度时二级服务水平情况下的最大服务交通量;高限均为100km/h设计速度时三级服务水平情况下的最大服务交通量,与设计服务水平一致。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3.1 其他等级道路根据交通流特性和交通管理方式,可分为路段、信号交叉口、无信号交叉口等,应分别采用相应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本规范只提出了设计要求,未给出具体的分析方法和内容,可参阅美国道路通行

76、能力手册中的相关内容。4.3.2 其他等级道路路段一条车道的基本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能力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中道路分类系数为0.750.9,本次编制中道路分类系数统一采用0.8。4.3 4.3 其他等级道路其他等级道路表4.3.2 其他等级道路路段一条车道的通行能力设计速度(km/h)6050403020基本通行能力(pcu/h/ln)18001700165016001400设计通行能力(pcu/h/ln)14001350130013001100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

77、.3 4.3 其他等级道路其他等级道路4.3.3 信号交叉口服务水平分级应符合表4.3.3的规定,新建道路应按三级服务水平设计。 一般情况下采用控制延误作为服务水平分级标准。也可选择采用交通负荷度和排队长度进行分级,使用时可根据情况灵活选择合理适用的指标。4.3.4 无信号交叉口可分为次要道路停车让行、全部道路停车让行和环形交叉口三种形式。次要道路停车让行交叉口通行能力应保证次要道路上车辆可利用的穿越空档能满足次要道路上交通需求。服务水平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控制延误(s/veh)60负荷度0.9排队长度(m)100表4.3.3 信号交叉口服务水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

78、施设计技术措施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4 4.4 自行车道自行车道4.4.1 不受平面交叉口影响的一条自行车道的路段设计通行能力,当有机非分隔设施时,应取1600veh /h1800 veh /h;当无分隔时,应取1400veh/h1600veh/h。4.4.2 受平面交叉口影响的一条自行车道的路段设计通行能力,当有机非分隔设施时,应取1000veh/h1200veh/h;当无分隔时,应取800veh/h1000veh/h。4.4.3 信号交叉口进口道一条自行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可取为800veh/h1000 veh/h。4.4.4 路段自行车服务水平分级标准应符合表4.

79、4.4的规定,设计时宜采用三级服务水平。服务水平一级(自由骑行) 二级(稳定骑行) 三级(骑行受限) 四级(间断骑行)骑行速度(km/h) 2020151510105占用道路面积(m2)77553 3负荷度 0.85表4.4.4 自行车道路段服务水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4 4.4 自行车道自行车道4.4.5 交叉口自行车服务水平分级标准应符合表4.4.5的规定,设计时宜采用三级服务水平。 路段上,自行车道服务水平采用骑行速度、占用道路面积、交通负荷与车流状况等指标衡量;交叉口自行车服务水平增加了停车延

80、误时间、路口停车率等指标,使用时可根据情况灵活选用指标。表4.4.5 自行车道交叉口服务水平服务水平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停车延误时间(s) 90通过交叉口骑行速度(km/h) 131399664负荷度 0.9路口停车率(%) 50占用道路面积(m2)8664422.01.22.00.51.22.51.82.51.41.81.00.81.00.70.81.11.01.10.81.060606060大型车或混行车道(大型车或混行车道(m m)3.753.753.503.50小客车专用车道(小客车专用车道(m m)3.503.503.253.25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

81、技术措施5 道路横断面车型及车道类型车型及车道类型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60606060大型车或混行车道(大型车或混行车道(m m)3.753.753.503.50小客车专用车道(小客车专用车道(m m)3.503.503.253.25本次修订:p车道宽度以设计速度60km/h分界;p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60km/h时,大型车或混行车道为3.5m,小客车专用道为3.25m。与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规定的大型车或混行车道为3.75m,小客车专用道为3.5m不一致。5.3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横断面组成及宽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5 道路横

82、断面5.3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横断面组成及宽度5.3.3 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条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表5.3.3的规定。2 与机动车道合并设置的非机动车道,车道数单向不应小于2条,宽度不应小于2.5m。3 非机动车专用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度,单向不宜小于3.5m,双向不宜小于4.5m。车辆种类自行车三轮车非机动车道宽度(m)1.02.0表5.3.3 一条非机动车道宽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5 道路横断面5.3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横断面组成及宽度5.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

83、4),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图5.3.4 路侧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5 道路横断面5.3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横断面组成及宽度1 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2 绿化带的宽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的相关要求。绿化带最小宽度为1.5m。项 目人行道最小宽度(m)一般值最小值各级道路3.02.0商业或公共场所集中路段5.04.0火车站、码头附近路段5.04.0长途汽车站4.03.0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

84、计技术措施5 道路横断面5.3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横断面组成及宽度3 设施带宽度应包括设置护栏、照明灯柱、标志牌、信号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等的要求,各种设施布局应综合考虑。设施带可与绿化带结合设置,但应避免各种设施与树木间的干扰。 我国各城市设置杆柱的设施带宽度多数为1.0m,有些城市为0.5m1.5m,考虑有些杆线需设基础,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可与绿化带结合设置。设施带设施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5 道路横断面5.3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横断面组成及宽度p人行道宽度除了满足通行需求外,还应结合道路景观功能,力求与横断面中各部分的宽

85、度协调,各类道路的单侧人行道宽度宜与道路总宽度之间有适当的比例,其合适的比值可参考表6选用。对行人流量大的道路应采用大值。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5 道路横断面5.3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横断面组成及宽度5.3.5 分车带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车带按其在横断面中的不同位置及功能,可分为中间分车带(简称中间带)及两侧分车带(简称两侧带),分车带由分隔带及两侧路缘带组成(图5.3.5)。a) 中间带 b) 两侧带图5.3.5 分车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5 道路横断面5.3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横断

86、面组成及宽度2 分车带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5的规定。3 分隔带应采用立缘石围砌,需要考虑防撞要求时,应采用相应等级的防撞护栏。 表5.3.5 分车带最小宽度p本次编制对设计速度80km/h、60km/h和50km/h、40km/h三档规定,修订为按设计速度60km/h为界分为三档,与车道宽度的分界一致,除设计速度50km/h的路缘带宽度由原规定的0.5cm修订为0.25m外,其余规定均未变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5 道路横断面5.3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横断面组成及宽度5.3.6 当快速路单向机动车道数小于3条时,应设不小于3.0m的应急车

87、道。当连续设置有困难时,应设置应急停车港湾,间距不应大于500m,宽度不应小于3.0m。 该条规定与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的规定稍有不同,结合目前快速路使用中的具体情况将“连续或不连续停车带”的定义,延伸为“应急车道”的概念,其作用不单一是停车,交通拥堵时也可作为交管、消防、救护等特殊车辆通行的车道,因此将原规定的2.5m宽度调整为3.0m。 停车带及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城市支路或辅路的路侧考虑路边停车时,可考虑设置停车带。主、次干路路侧不应设置停车带。 在道路上设置公交站点宜采用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方式,停靠站车道宽度一般取3.0m,最小2.75m。如需要布置出租车停靠点,可结合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共同设

88、置或参照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形式单独设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5 道路横断面5.3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横断面组成及宽度5.3.7 路肩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边沟排水的道路应在路面外侧设置保护性路肩,中间设置排水沟的道路应设置左侧保护性路肩。 2 保护性路肩宽度自路缘带外侧算起,快速路不应小于0.75m;其他道路不应小于0.50m;当有少量行人时,不应小于1.50m。当需设置护栏、杆柱、交通标志时,应满足其设置要求。 路肩具有保护及支撑路面结构的功能,城市道路一般与两侧建筑或广场相接,不需要路肩。如果城市道路两侧为自然地面或排水边沟时,应设

89、保护性路肩,以保护路基的稳定和设置护栏、栏杆、交通标志等设施,路肩的宽度应满足设置设施的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5 道路横断面5.4 5.4 路拱与横坡路拱与横坡5.4.1 道路横坡应根据路面宽度、路面类型、纵坡及气候条件确定,宜采用1.02.0%。快速路及降雨量大的地区宜采用1.5%2.0%;严寒积雪地区、透水路面宜采用1.0%1.5%。保护性路肩横坡度可比路面横坡度加大1.0。5.4.2 单幅路应根据道路宽度采用单向或双向路拱横坡;多幅路应采用由路中线向两侧的双向路拱横坡;人行道宜采用单向横坡。路面类型路拱设计坡度i(%)水泥混凝土1.02.

90、0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沥青贯入式碎(砾)石1.52.0沥青表面处治碎(砾)石等粒料路面2.03.0砌块路面混凝土预制块1.02.0天然石材1 快速路、降雨量大的地区路拱设计坡度宜取高值,可选1.5%2%。2 纵坡度大时宜取低值,纵坡度小时宜取高值。3 严寒积雪地区、透水路面路拱设计坡度宜采用低值。路拱设计坡度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5 道路横断面5.5 5.5 缘缘 石石5.5.1 缘石应设置在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及路侧带两侧,缘石可分为立缘石和平缘石。5.5.2 立缘石宜设置在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及路侧带两侧。当设置在中间分隔带及两侧分隔带时,外

91、露高度宜为15cm20cm;当设置在路侧带两侧时,外露高度宜为10cm15cm。5.5.3 平缘石宜设置人行道与绿化带之间,以及有无障碍要求的路口或人行横道范围内。 1 隧道内线形弯曲路段或陡峻路段等处立缘石可高出路面25cm40cm,并应有足够的埋置深度,以保证稳定。 2 桥梁上用的立缘石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的规定。 3 在分隔带端头或交叉口小半径处,宜采用弧形立缘石。 4 立缘石在出入口处宜采用坡式或平式埋设,人行横道宽度范围内立缘石宜作成坡式或平式。 5 人行道外侧裁边缘石宜采用小型立缘石,缘石顶面高度同人行道高度。 6 平缘石一般设在车行道外侧,高度同车行道路

92、面,宽度与路侧收水井同宽为宜。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 本次编制按照通用标准的深度和内容要求,依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平面与纵断面设计”章节,只规定了与控制道路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有关的主要技术指标,如圆曲线半径、平曲线长度、缓和曲线长度、超高值、停车视距;纵坡、波长、竖曲线半径、竖曲线长度、合成坡度的规定。同时依据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补充了设计速度100km/h的平纵线形指标,其他的相关技术指标,如超高缓和段、圆曲线加宽、

93、线形组合等,详见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目前征求意见稿阶段)。 由于道路平面和纵断面指标主要由车辆性能决定,本次编制中设计车辆基本没有变化。因此,本章中的规定基本与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及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中的相关内容一致。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1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6.1.1 平面和纵断面设计应符合城市路网规划、道路红线、道路功能,并应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文物保护、环境景观、征地拆迁等因素。 应充分考虑城市道路网规划对道路定线的指导。6.1.2 平面和纵断面应与地形地物、地质水文、地域气

94、候、地下管线、排水等要求结合,并应符合各级道路的技术指标,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线形应连续与均衡。 应根据地形、地质、地物及各控制条件,按照道路等级和设计速度,采用适当的线形技术指标。6.1.3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做好路线的线形组合设计,各技术指标应恰当、平面顺适、断面均衡、横断面合理;各结构物的选型与布置应合理、实用、经济。 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要求各指标间的连续、均衡,从安全性、舒适性角度,强调线形组合及总体设计。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6.2.1 道路平面线形宜由直线、平曲线组成,平曲线宜由圆曲线、

95、缓和曲线组成。应处理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地设置缓和曲线、超高、加宽等。p道路平面设计应符合城市路网规划、道路红线、道路功能的要求,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征地拆迁、以及航道、水务、轨道、环保、景观、经济等因素。p道路平面线形应与地形地物、地质水文、地域气候、地下管线、排水等要求结合,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应符合各级道路的技术指标,注重线形的连续与均衡,确保行驶的安全与舒适。p道路平面设计应根据道路的性质、等级、交通特点,以交通组织设计为指导,合理设置交叉口、出入口、分隔带断口、公交停靠站、人行通道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96、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v 关于直线设计速度(km/h)1008060最大直线长度(m)200016001200同向曲线间最小直线长度(m)600480360反向曲线间最小直线长度(m)200160120 直线的最大与最小长度应有所限制,宜符合下表规定。 当同向曲线间和反向曲线间最小直线长度不满足上表时,可调整平面线形组合,从而形成“C型”和“S型”平曲线,取消曲线间直线长度。 当设计速度小于60km/h,地形条件困难时,直线段长度可不受上述限制,但应满足设置缓和曲线最小长度的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 各级道路路线不论转角大小,均应设置圆曲线。在选用圆

97、曲线半径时,应与设计速度相适应。2 直线与圆曲线或大半径圆曲线与小半径圆曲线之间应设置缓和曲线,缓和曲线应采用回旋线。3 受现状道路红线或建筑物控制,次干路、支路道路中心线不在同一线位的交叉口,其路线转折点可不设平曲线。4 山地道路路线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择线形要素,应注意与沿线地形地物相结合,与自然环境相协调。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v 关于平曲线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6.2.2 道路圆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6.2.2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大于或等于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值;

98、当地形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设超高最小半径的一般值;当地形条件特别困难时,可采用设超高最小半径的极限值。表6.2.2 圆曲线最小半径 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不设超高最小半径(m)1600100060040030015070设超高最小半径(m)一般值6504003002001508540极限值400250150100704020注:“一般值”为正常情况下的采用值;“极限值”为条件受限时,可采用的值。p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40km/h时,长直线下坡尽头的平曲线半径应大于或等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在难以实施地段,应采取防护措施。p设超高路段应满足路面排水设计要求。城市道路工程

99、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v 关于圆曲线半径计算p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采用的值较小,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值按0.0350.040取用,城市道路不设超高的经验数据=0.067。设超高最小半径一般值计算中,值采用0.067,超高值为0.020.06。设超高最小半径极限值计算中,值采用0.140.16,超高值为0.020.06。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v 关于圆曲线半径计算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

100、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6.2.3 平曲线与圆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6.2.3的规定。表6.2.3 平曲线与圆曲线最小长度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平曲线最小长度(m)一般值2602101501301108060极限值17014010085705040圆曲线最小长度(m)85705040352520p平曲线最小长度,本次编制中将原规范中的规定作为“极限值”,将缓和曲线的3倍作为“一般值”。p圆曲线最小长度为车辆3s的行驶距离。道路中心线转角小于或等于7时,平曲线长度应大于或等于下表的规定值。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

101、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6.2.4 直线与圆曲线或大半径圆曲线与小半径圆曲线之间应设缓和曲线。缓和曲线应采用回旋线,缓和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6.2.4-1的规定。当设计速度小于40km/h时,缓和曲线可采用直线代替。 当圆曲线半径大于表6.2.4-2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时,直线与圆曲线可直接连接。表6.2.4-1 缓和曲线最小长度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85705045352520表6.2.4-2 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m)3

102、00020001000700500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v 关于缓和曲线设置1 缓和曲线采用回旋线。2 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40km/h时,半径不同的同向曲线连接处应设置缓和曲线。受地形限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采用复曲线。 1)小圆半径大于或等于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 2) 小圆半径小于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但大圆与小圆的内移值之差小于或等于0.1m; 3) 大圆半径与小圆半径之比值小于或等于1.5。3 设计速度小于40km/h时,且两圆半径都大于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可不设缓和曲线而构成

103、复曲线。4 当圆曲线按规定需设置超高时,缓和曲线长度还应大于超高缓和段长度。5 缓和曲线参数A宜根据线形要求和地形条件确定,并与圆曲线半径相协调,一般为R/3AR。当圆曲线半径小于100m时,尽可能接近R;当圆曲线半径大于3000m时,尽可能接近R/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6.2.5 当圆曲线半径小于本规范表6.2.2中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在圆曲线范围内应设超高。最大超高横坡度应符合本规范表6.2.5的规定。当由直线段的正常路拱断面过渡到圆曲线上的超高断面时,必须设置超高缓和段。表6.2.5 最大超高

104、横坡度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最大超高横坡度(%)6542p超高的过渡方式应根据横断面型式、结合地形条件等因素决定,并有利于路面排水。单幅路及三幅路横断面超高旋转轴宜采用中线,双幅路及四幅路宜采用中间分隔带边缘线,使两侧车行道成为独立的超高横断面,见下图。 超高过渡方式图超高设置超高设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超高设置绕中轴旋转ihRotation PointBase PointStep 1Step 3Step 26 平面和纵断面超高设置超高设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绕中轴旋转

105、 示意图6 平面和纵断面超高设置超高设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绕中轴旋转 示意图6 平面和纵断面超高设置超高设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标准路拱6 平面和纵断面超高设置超高设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超高过渡/横坡度变化Horizontal6 平面和纵断面超高设置超高设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超高值=标准横坡度6 平面和纵断面超高设置超高设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超高完成6 平面和

106、纵断面超高设置超高设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p由直线上的正常路拱断面过渡到圆曲线上的超高断面时,必须在其间设置超高缓和段。超高缓和段长度按下式计算:p超高缓和段应满足路面排水要求,超高缓和段应在缓和曲线全长范围内进行。当缓和曲线较长时,超高缓和段可设在缓和曲线的某一区段范围内,其超高缓和段的纵向渐变率不得小于1/330,全超高断面宜设在圆曲线范围内。p在超高缓和段长度与缓和曲线长度两者中取大值作为缓和曲线的计算长度。p超高缓和段起、终点处路面边缘出现的竖向转折,应予以圆顺。v 关于超高缓和段超高设置超高

107、设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表 圆曲线每条车道的加宽值(m)6.2.6 当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加宽,并应设置加宽缓和段。车辆类型圆曲线半径(m)200R250150R200100R15070R10050R7040R5030R4020R3015R20小客车0.300.320.360.400.450.500.600.801.00大型车0.400.450.600.700.901.001.301.802.40铰接车0.450.550.750.951.251.501.902.803.50p

108、本表每车道的加宽值,是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规定的车辆类型和计算公式得出的。加宽加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v 关于加宽圆曲线上路面加宽示意图 p通常小于250m半径的曲线加宽均设在弯道内侧。p因节省用地或拆迁房屋困难,也采用弯道内外两侧同时加宽,宜将外缘半径与渐变段边缘线相切,有利于行车。p若弯道加宽值较大,应通过计算确定加宽方式和加宽值。p。加宽加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p在圆曲线范围内

109、的加宽为不变的全加宽值,两端设置加宽缓和段。加宽缓和段的加宽值由直缓点(缓直点)加宽为零按比例增加到缓圆点(圆缓点)全加宽值。即加宽缓和段上任一点的加宽值(bx)与该点到加宽缓和段起点的距离(Lx)同加宽缓和段全长(L)的比率(K=LxL)成正比。p加宽缓和段的长度可按下列两种情况确定: 1 设置缓和曲线或超高缓和段时,加宽缓和段长度应采用与缓和曲线或超高缓和段长度相同的数值。 2 不设缓和曲线或超高缓和段时,加宽缓和段长度应按加宽侧路面边缘宽度渐变率为1:151:30,且长度不得小于10m的要求设置。v 关于加宽缓和段加宽加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

110、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6.2.7 视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停车视距应大于或等于表6.2.7规定值,积雪或冰冻地区的停车视距宜适当增长。 2 当车行道上对向行驶的车辆有会车可能时,应采用会车视距,其值应为表6.2.7中停车视距的两倍。 3 对货车比例较高的道路,应验算货车的停车视距。 4 对设置平、纵曲线可能影响行车视距路段,应进行视距验算。表6.2.7 停车视距 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停车视距(m)1601107060403020视距视距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

111、设计平面设计p对于凸形竖曲线和立交桥下凹形竖曲线等可能影响行车视距、危及行车安全的地方,需验算停车视距。验算时,物高为0.1m;眼高在凸形竖曲线时为1.2m,在桥下凹形竖曲线时为1.9m。p平曲线内侧的边坡、挡墙、树木、声屏障、防眩设施等构筑物均不应妨碍视线,可按横净距绘制包络线,包络线与路面边缘之间的障碍物应予以清除。p城市货运干道、大型货车比例较高的道路,其下坡路段应采用下坡段货车停车视距进行检验。v 关于视距视距视距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2 6.2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6.2.8 分隔带及缘石开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路中间

112、分隔带在枢纽立交、隧道、特大桥及路堑段前后,应设置中间分隔带紧急开口。开口最小间距不宜小于2km,开口长度宜采用20m30m,开口处应设置活动护栏。两侧分隔带开口应符合进出口最小间距要求。 2 主干路的两侧分隔带断口间距宜大于或等于300m,路侧带缘石开口距交叉口间距应大于进出口道展宽段长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3 6.3 纵断面设计纵断面设计p道路纵断面上的设计高程一般采用道路中心线处路面设计标高,有中央分隔带时可采用中央分隔带的外侧边缘处路面设计标高。改建道路设计高程视具体情况也可采用行车道中线标高。p道路纵断面设计应满足城

113、市竖向规划要求,与临街建筑立面布置相适应,有利于沿线范围内地面水的排除。p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车行道,宜按非机动车设计纵坡度标准控制。p纵断面设计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1 路线经过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段时,应提高路基标高以保证路基稳定。当受规划标高限制不能提高时,应采取稳定路基措施。 2 旧路改建应做到宁填勿挖,在旧路面上加铺结构层时,不得影响沿路范围的排水。 3 沿河改建道路应根据路线位置确定路基高程。位于河堤顶的路基边缘应高于河道防洪水位0.5m。但岸边设置拦水设施时,不受此限。位于河岸外侧道路的标高应按一般道路考虑,符合规划控制高程要求,并应根据情况解决地面水及河堤渗水对路基稳定的影响

114、。 4 道路纵断面设计要妥善处理各类地下管线最小覆土厚度的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3 6.3 纵断面设计纵断面设计6.3.1 机动车道最大纵坡应符合表6.3.1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道路应采用小于或等于最大纵坡一般值;改建道路、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可采用最大纵坡极限值。 2 除快速路外的其它等级道路,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后,最大纵坡极限值可增加1.0%。 3 积雪或冰冻地区的快速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3.5%,其他等级道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6.0。p海拔3000m以上高原地区的城市

115、道路最大纵坡一般值应按表列数值减小1%;最大纵坡折减后若小于4%,则仍可采用4%。p连续上坡或连续下坡路段,任意连续3km路段的平均纵坡应不大于5.5%。表6.3.1 最大纵坡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最大纵坡(%)一般值3455.5678极限值45678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3 6.3 纵断面设计纵断面设计p大桥(主桥)纵坡一般不宜大于4%,桥头引道纵坡一般不宜大于5%。p城市隧道一般情况纵坡应不大于3%,最大纵坡不宜大于4%;短于100m的隧道纵坡可与该隧道外的道路线形指标相同。当采用较大纵坡时,必须对

116、行车安全性、通风设施和运营费用、工程经济性等作充分的技术和经济综合论证。p桥梁、隧道两端不宜设置平面交叉口。当桥梁引道坡脚或隧道洞口至交叉口的距离较近时,应复核车辆排队长度及交织长度,并避免车辆转弯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安全影响。6.3.2 道路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3%;当遇特殊困难纵坡小于0.3%时,应设置锯齿形边沟或采取其他排水设施。p特大桥、大、中桥的桥上纵坡宜大于或等于0.3%,不宜设置平坡,且竖向高程最低点不应位于主桥范围内。高架道路竖向高程最低点宜设置在桥墩处,并注意解决桥梁伸缩缝处的防、排水。p隧道纵坡应不小于0.3%,且隧道外纵坡应使雨水流向背离隧道的方向,必要时应与隧道内的纵坡形

117、成反向坡。p一般偏沟挑水点处立缘石外露高度为15cm20cm(采用正常横坡),偏沟落水点采用压低平缘石0cm6cm的方式,使立缘石外露高度为15cm21cm或20cm26cm。偏沟调整范围宜在路面边缘较小的宽度内完成,避免影响边侧车道的行驶平稳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3 6.3 纵断面设计纵断面设计6.3.3 纵坡的最小坡长应符合表6.3.3规定。且应大于相邻两个竖曲线切线长度之和。表6.3.3 最小坡长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100100808060605050404030302020最小坡长(最小坡长(m m)

118、25025020020015015013013011011085856060p在编制中,统一规定最小坡长为10s的汽车行驶距离。该取值与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基本一致。p加罩道路、老桥利用接坡段、尽端道路及坡差小的路段,最小坡长的规定可适当放宽。1立交匝道起讫点两端及尽端道路起(讫)点一端不受最小坡长限制。2 当设计道路是主干路,横向道路是支路时,横向道路纵断面在与主干路相交处可视为分段处理,不受最小坡长限制。3 改建道路的桥头引道等不均匀沉降路段,可按降低一级设计速度的最小坡长,且相邻纵坡坡差小于或等于5的要求执行。城市道路工程

119、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3 6.3 纵断面设计纵断面设计2 当设计道路是主干路,横向道路是支路时,横向道路纵断面在与主干路相交处可视为分段处理,不受最小坡长限制。支路纵断面分段设计以主干路机非分隔带边线为路脊线设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3 6.3 纵断面设计纵断面设计表6.3.4 机动车最大坡长6.3.4 当道路纵坡大于本规范表6.3.1所列的一般值时,纵坡最大坡长应符合表6.3.4的规定。道路连续上坡或下坡,应在不大于表6.3.4规定的纵坡长度之间设置纵坡缓和段。缓和段的纵坡应不

120、大于3%,其长度应符合本规范表6.3.3最小坡长的规定。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1001008080606050504040纵坡纵坡 (% %)4 45 56 66.56.57 76 66.56.57 76.56.57 78 8最大坡长(最大坡长(m m)700700600600400400350350300300350350300300250250300300250250200200p该条规定与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基本一致。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3 6.3 纵断面设计纵断面设计表6.3.5 非机动车道最

121、大坡长6.3.5 非机动车道纵坡宜小于2.5%;当大于或等于2.5%时,纵坡最大坡长应符合表6.3.5的规定。纵坡(%)3.53.02.5最大坡长(m)自行车150200300三轮车100150p该条规定与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一致。p我国1997年6月20日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 17761-1999,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为20km/h”,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5月1日实施)中尚未有相应的管理条例,参照电瓶车的要求,最高限速为15km/h,目前与非机动车共用路权。但目前在国内市场上,部分电动自行车车速已达到40km/h50 km/h,对非机动车的

122、行驶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基于目前我国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方向尚未有明确的政策和管理手段,本次规范编制中也未作为专门的类型考虑。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3 6.3 纵断面设计纵断面设计表6.3.6 竖曲线最小半径与竖曲线最小长度6.3.6 各级道路纵坡变化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宜采用圆曲线,竖曲线最小半径与竖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6.3.6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大于或等于一般值;特别困难时可采用极限值。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凸形竖曲线(m)一般值10000450018001350600400150极限值650030

123、001200900400250100凹形竖曲线(m)一般值4500270015001050700400150极限值300018001000700450250100竖曲线长度(m)一般值210170120100906050极限值85705040352520p非机动车道变坡点处应设竖曲线,竖曲线最小半径宜大于或等于100m;对“人非共板”的竖曲线最小半径宜大于或等于60m。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3 6.3 纵断面设计纵断面设计6.3.7 在设有超高的平曲线上,超高横坡度与道路纵坡度的合成坡度应小于或等于表6.3.7的规定。表6.3.

124、7 合成坡度设计速度100、8060、5040、3020合成坡度(%)7.06.57.08.0注:积雪或冰冻地区道路的合成坡度应小于或等于6.0%。p各级道路最小合成坡度不宜小于0.5%;当合成坡度小于0.5%时,则应采取综合排水措施,保证路面排水畅通。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4 6.4 线形组合设计线形组合设计6.4.1 线形组合应满足行车安全、舒适以及与沿线环境、景观协调的要求,平面、纵断面线形应均衡,路面排水应通畅。6.4.2 线形组合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线形在视觉上能自然地诱导驾驶员的视线,并应保持视觉的连续性。

125、 2 应避免平面、纵断面、横断面极限值的相互组合设计。 3 平、纵面线形应相互对应,技术指标大小均衡连续,以及与之相邻路段各技术指标的均衡、连续。 4 条件受限时选用平面、纵断面的各接近或最大、最小值及其组合时,应考虑前后地形、技术指标运用等对实际运行速度的影响。 5 横坡与纵坡应组合得当,并应利于路面排水和行车安全。p平纵线形组合原则上应“相互对应”,且平曲线稍长于竖曲线,即所谓的“平包竖”。p对于低等级道路不必强求平纵线形的相互对应。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6 平面和纵断面6.4 6.4 线形组合设计线形组合设计p线形组合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126、 应在视觉上自然地诱导驾驶员的视线,保持线形的连续性。在急弯、反向曲线或挖方边坡处均应考虑视线的诱导,避免遮断视线。 2 平曲线宜与竖曲线相互对应,且平曲线宜稍长于竖曲线。 3 竖曲线半径宜为平曲线半径的10倍20倍。 4 当平、竖曲线半径均较小时,其相互对应程度应较严格;随着平、竖曲线半径同时增大,其对应程度可适当放宽;当平、竖曲线半径均较大时,可不严格相互对应。 5 平曲线缓而长、竖曲线坡差小于1%时,可不要求平、竖曲线线位的对应,平曲线中可包含多个竖曲线或竖曲线略长于平曲线。 6 合理选择道路的纵坡度和横坡度,以保证排水通畅,而不形成过大的合成纵坡。p平纵线形设计应避免下列几种组合: 1

127、 在凸形竖曲线的顶部或凹形竖曲线的底部,不得插入急转的平曲线或反向平曲线。 2 长直线不宜与坡陡或半径小且长度短的竖曲线组合;长的竖曲线不宜与半径小的平曲线组合。 3 长的平曲线内不宜包含多个短的竖曲线;短的平曲线不宜与短的竖曲线组合。 4 纵断面线形应避免出现驼峰、暗凹、跳跃、断背、长直线或折曲等使驾驶人视觉中断的线形,或在驾驶员视线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曲线或竖曲线。平曲线与竖曲线的位置组合图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1 7.1 一般规定一般

128、规定7.1.1 道路与道路交叉可分为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交叉形式应根据道路网规划、相交道路等级及有关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分析合理确定。7.1.2 道路交叉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障交通安全,使交叉口车流有序、畅通、舒适,并应兼顾景观。 2 应兼顾所有交通使用者的需求,处理好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 3 应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分期建设时,应近远期结合。 4 应综合考虑交通组织、几何设计、交通管理方式和交通工程设施等内容。 5 除考虑本交叉口流量、流向以外,还应分析相邻或相关交叉口的影响。 6 改建设计应同时考虑原有交叉口情况,合理确定改建规模。7.1.3 道路交叉口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

129、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的规定。p本章只对交叉口形式的分类、一些共性的要求以及主要的技术指标进行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7.2.1 平面交叉口应按交通组织方式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A类:信号控制交叉口 平A1类:交通信号控制,进出口道展宽交叉口; 平A2类:交通信号控制,进出口道不展宽交叉口。 2 平B类:无信号控制交叉口 平B1类:支路只准右转通行的交叉口; 平B2类: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管制交叉口; 平B3类:全无管制交叉口。 3 平C类:环形交叉口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

130、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按形状分类:十字形、形、型、形、多叉形、错位及环形交叉口。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7.2.2 平面交叉口的选用类型,应符合表7.2.2的规定。平面交叉口类型选 型推荐形式可选形式主干路-主干路平A1类主干路-次干路平A1类主干路-支路平B1类平A1类次干路-次干路平A1类次干路-支路 平B2类平A1类或平B1类支路-支路平B2类或平B3类平C类或平A2类表7.2.2 平面交叉口选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

131、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7.2.3 平面交叉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平面交叉口不得出现超过4叉的多路交叉口、错位交叉口、畸形交叉口以及交角小于70(特殊困难时为45)的斜交交叉口。已有的错位交叉口、畸形交叉口应加强交通组织与管理,并应加以改造。 2平面交叉口的交通组织和渠化方式应根据相交道路等级、功能定位、交通量、交通管理条件等因素确定。信号交叉口平面设计应与信号控制方案协调一致,渠化设计不应压缩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空间。 3交叉口附近设置公交停靠站时,应根据公交线路走向、道路类型、交叉口交通状况,结合站点类别、规模、用地条件合

132、理确定。应保证乘客安全,方便换乘、过街,有利于公交车安全停靠、顺利驶出,且不影响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4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不得设在交叉口范围内,且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宜经支路或专为集散车辆用的地块内部道路与次干路相通。 5 桥梁、隧道两端不宜设置平面交叉口。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p平面交叉口设计是交叉处道路平面、竖向标高和交通组织方式的综合设计过程,设计步骤一般按以下流程图进行。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p准准备备工工作作阶阶段段的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基础资料收集、实地踏勘、现状评价、问题分

133、析与对策,提出交叉口设计原则与思路。p方方案案设设计计阶阶段段根据分析调查资料,总结交叉口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设计方案。其内容包括车道数的确定、车道功能划分、公交站点设置、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处理以及控制方案的选取等。当单点交叉口本身改善无法解决其堵塞问题时,就要考虑利用周围路网重新组织交通流,通过合理利用路网资源来解决单点的交通问题。p详详细细设设计计阶阶段段是将设计理念和思想转化为现实,运用相应的设计方法形成实施性方案。其内容包括机动车道渠化设计、公交专用道或停靠站设计、非机动车交通组织设计、人行横道设置、信号配时设计、交叉口内部空间的处理、附属设施布局设计及方案综合评价等。7 道路与

134、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1)进口道,出口道2)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机动车道、公交专用道3)左转专用车道,左弯(直行)待转区4)导向线、停车线、人行横道线、红线 5) 交通岛、导向岛、分隔岛、分隔带、公交停靠站6)进(出)口道展宽段、进(出)口道展宽渐变段v平面交叉口基本构成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7.2.4 平面交叉口范围内道路平面线形宜采用直线;当需采用曲线时,其曲线半径

135、不宜小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7.2.5 平面交叉口范围内道路竖向设计应保证行车舒顺和排水通畅,交叉口进口道纵坡不宜大于2.5%,困难情况下不宜大于3%,山区城市道路等特殊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交叉口范围示意图p交叉口范围应包括整个交叉口功能区,即:所有相交道路的重叠部分和及其上游和下游车道的延伸,包括拓宽和渐变段以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过街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7.2.6 交叉口渠化进口道车道数应大于上游路段的车道数,每条车道的宽度不宜小于3.0m;出口道车道数应与上游各进口

136、道同一信号相位流入的最大进口车道数相匹配,车道宽度宜与路段一致。7.2.7 7.2.7 交交叉叉口口视视距距三三角角形形范范围围内内不不得得存存在在任任何何高高出出路路面面1.2m1.2m的的妨妨碍碍驾驾驶驶员员视视线线的的障碍物。障碍物。交叉口视距三角形 p对于城市高架桥、立交下的地面道路交叉口,桥墩多位于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应注意调整停车线和人行横道位置,满足停车视距的要求,以保证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安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p平面交叉口转角处缘石宜为圆曲线或复曲线,其转弯半径可按下表选定。p当平面交

137、叉口为非机动车专用路交叉口时,路缘石转弯半径可取510m。p车道拓宽设计的渐变段宜满足要求的渐变率,采用线性或抛物线性过渡。p右转专用车道加宽设计满足下表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v交叉口竖向设计1 交叉口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行车舒适、排水畅通、与周围建筑物地坪标高协调、地下管线布设等因素,合理确定交叉口的设计高程。2 两条道路相交,主要道路的纵坡度应保持不变,次要道路纵坡度服从主要道路。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支路相交,其路脊线在两条道路中心线相交;主干路与支路相交,支路路脊线宜相交

138、至主干路机动车道边线。3 交叉口设计范围内的纵坡度,宜小于或等于2.5%,困难情况下不宜大于3%。山区城市等特殊情况,在保证行车安全的条件下,可适当增加。4 交叉口竖向设计应满足路面排水流速的要求,汇水区域的分布合理,各汇水区域的面积尽可能不要相差过大。5 交叉口竖向设计的形式主要取决于交叉范围相交道路的纵坡、横坡及地形,雨水口位置的设置应根据竖向形式确定。6 合理确定变坡点和布置雨水进水口,在交叉口范围内布置雨水口时,应不使地面水流过交叉口的人行横道,也不应使地面水在交叉口内积水或流入另一条道路。 7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使交叉口的标高略高于四周的道路,纵、横向道路的变坡点与交叉口中

139、心重合,相交道路的纵坡差不大于0.5%,整个交叉口路面形成一个和顺的曲面。 8 竖向设计时应至少有一条道路的纵坡方向背离交叉口,以利于排水。如遇特殊地形,所有道路纵坡方向都向着交叉口时,必须在交叉口内适当增设雨水口和排水管道,以保证排水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v交叉口竖向设计图图1 1 覆盆式交叉口覆盆式交叉口 图图2 2 盆式交叉盆式交叉口口 图图3 3 山谷式交叉口山谷式交叉口 图图4 4 山脊式交叉口山脊式交叉口 图图5 5 斜坡式交叉口斜坡式交叉口 图图6 6 马鞍式交叉口马鞍式交叉口城市

140、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v信号配时设计信号配时设计 1)单个交叉口定时交通信号配时应按每天交通量的时变规律采用多段式信号配时。 2)分段视实际情况可从早高峰时段、下午高峰时段、晚高峰时段、早、晚低峰时段、中午低峰时段及一般平峰时段等各时段中选取。 3)各时段信号配时方案,按所定不同时段中的设计交通量分别计算。 1)按各配时时段内交叉口各进口道不同流向分别确定 2)各配时时段中的高峰小时中的最高15分钟流率换算的小时交通量。p 设计交通量p 时段划分设计流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

141、施设计技术措施表表1 1 信号相位常用基本方案信号相位常用基本方案 p 相位设定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信号配时设计信号配时设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L信号总损失时间信号总损失时间C0信号周期长信号周期长I绿灯间隔时间绿灯间隔时间Y流量比总和流量比总和p 信号周期时长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信号配时设计信号配时设计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信号配时设计信号配时设计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p 信号配时及绿信比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

142、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信号配时设计信号配时设计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p 最短绿灯时间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信号配时设计信号配时设计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新建交叉口必须为B级,治理性交叉口可为C级p 信号配时图p 服务水平评估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交叉口渠化设计交叉口渠化设计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交叉口渠化设计交叉口渠化设计7.2 7.2 平面交

143、叉平面交叉1)平面交叉口应采用交通岛、路面标线及交通流向标志作渠化设计2)应做各流向车流的安全行驶轨迹设计,交通流行驶路线应简单明了3)应把交通流行驶轨迹所需空间之外的多余面积用标线或实体构筑导向交通岛。4)交通岛宜先用标线画出,实施一阶段后,按实际车流行驶轨迹作调整,再做成永久性的实体交通岛。5)安全岛应按行人横道线宽度铺设人行道板。交通岛面积不宜小于7.0m2,面积窄小时,可采用路面标线表示。p 设计原则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交叉口渠化设计交叉口渠化设计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p 设置要求及方法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

144、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交叉口渠化设计交叉口渠化设计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p 设置要求及方法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交叉口渠化设计交叉口渠化设计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p 设置要求及方法 左转车道直接从直行车道引出时,应布设“鱼肚”形导向、安全交通岛(或标线)加以渠化引导车流,避免直行车误入左转车道,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交叉口渠化设计交叉口渠化设计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p 设置要求及方法当进口道横断面中

145、线偏移时,应采用”过渡区”标线加以渠化进口道横断面中线偏移时的”过渡区”标线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交叉口渠化设计交叉口渠化设计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p 设置要求及方法减窄交通岛设置过街安全岛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交叉口渠化设计交叉口渠化设计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p 设置要求及方法利用转角曲线扩展空间设置安全岛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v交叉口渠化设计交叉口渠化设计7.2 7.2 平面交叉平

146、面交叉p 设置要求及方法减窄进出口车道设置安全岛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n 交叉口附近设置公交站,方便乘客换乘;n 新建交叉口,公交站应考虑布置在交叉口的下游;n 改建或治理交叉口,在下游布置公交站有困难时,可将直行或右转线路的公交站设在交叉口的上游;n 公交站点并站的线路一般不要超过5条,公交站长度(152.5)公交线路数,站台宽为1.53m。p 交叉口式公交站1)按所处位置,可分为:交叉口式公交站、路段式公交站2)按形式,可分为:港湾式公交站、非港湾式公交站1)设置原则v公交车站的布设公交车站的布设

147、p 分类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v公交车站的布设公交车站的布设p 交叉口式公交站2)设置方法n 在进口道时,有展宽车道,应在车道展宽段之后至少15m设置,与展宽车道一体化设计;若无展宽车道,应在最大排队长度再加20m处布设。有拓宽右转车道无拓宽右转车道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v公交车站的布设公交车站的布设n 在出口道时,若有右侧展宽车道,应设在展宽段向前至少1520m;若出口道右侧无展宽,在干路上距对向进口车道停

148、止线应不小于50100m,在支路上应不小于30m。有拓宽右转车道无拓宽右转车道2)设置方法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v公交车站的布设公交车站的布设p 路段式公交站n 新建交叉口,公交站应考虑设置为港湾式;n 改建或治理交叉口,布置港湾式有困难时,可布设非港湾式;n 公交站点并站的线路一般不要超过5条,公交站长度(152.5)公交线路数,站台宽为1.53m 。1)设置原则新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的设计尺寸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

149、平面交叉v公交车站的布设公交车站的布设p 路段式公交站2)设置方法图图1 1 沿人行道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图图2 2 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间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2 7.2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v公交车站的布设公交车站的布设p 路段式公交站2)设置方法图3 沿机非分隔带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形式一图4 沿机非分隔带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形式二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公交停靠站设置公交停靠站设置在交叉口出口处在交叉口出口处公交停靠站设置公交停靠站设置在交叉口出口处在交叉口出口处7

150、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3 7.3 立体交叉立体交叉7.3.1 立体交叉口应根据相交道路等级、直行及转向(主要是左转)车流行驶特征、非机动车对机动车干扰等分类,主要类型及交通流行驶特征宜符合表7.3.1的规定,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A类:枢纽立交 立A1类:主要形式为全定向、喇叭形、组合式全互通立交; 立A2类:主要形式为喇叭形、苜蓿叶型、半定向、定向或半定向组合的全互通立交。 2 立B类:一般立交 主要形式为喇叭形、苜蓿叶型、苜蓿叶型立交、环形、菱形、迂回式、组合式全互通或半互通立交。 3 立C类:分离式立交

15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3 7.3 立体交叉立体交叉7.3.2 立交类型选择应根据交叉口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作用、相交道路的等级,并应结合交通需求和控制条件确定,并应符合表7.3.2的规定。立体交叉口类型选 型推荐形式可选形式快速路快速路立A1类快速路主干路立B类立A2类、立C类快速路次干路立C类立B类快速路支路立C类主干路主干路立B类表7.3.2 立体交叉选型注:当城市道路与公路相交时,高速公路按快速路、一级公路按主干路、二级和三级公路按次干路、四级公路按支路,确定与公路相交的城市道路交叉口类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

152、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3 7.3 立体交叉立体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3 7.3 立体交叉立体交叉正线正线正线正线跨线桥跨线桥右转匝道右转匝道左转匝道左转匝道出口出口入口入口出口出口入口入口出口出口绿化地带绿化地带集散车道集散车道加速车道加速车道减速车道减速车道进口进口匝道端部匝道端部匝道端部匝道端部集散车道集散车道v立交基本构成立交基本构成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右出右进匝道式左转匝道 v 立交匝道基本类型立交匝道基本类型城市道路工

153、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v立交匝道基本类型立交匝道基本类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确定路网规划,明确路网交通组织方案,进行交通流量预测,初步确定立交形态,确定立交用地范围,作规划方案评价。 总体规划阶段控制性详规道路交通规划基本确定路网基本格局,初步确定交叉口类型(立交或平交),估计用地范围,协调与周围环境及用地布局的关系确定立交等级,控制立交红线范围,估算立交用地数量,确定立交附近地块和建筑物开口控制方案v 规划层面的考虑规划层面的考虑 7.3 7.3 立体交叉立体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

154、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道路交通规划1)定性原则)定性原则2)定量原则)定量原则 现有交叉口交通量超过800010000pcu/h,相交道路均为双向四车道以上,且对平面交叉口采取改善措施、调整交通组织均难收效时,可设置立体交叉v 规划层面的考虑规划层面的考虑 7 道路与道路交叉新建路口规划流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立交不得规划成多路交叉、错位交叉和畸形交叉及交叉角度小于70 度斜交交叉口;2)在总体规划阶段暂按苜蓿型互通立交的外框确定;3)在道路交通规划阶段应按初步确定立体交叉的不同形态,并按匝道设计车速或匝道曲线半径

155、框定交叉口规划红线的范围,可取最大控制红线控制范围。v 交叉形状及立交红线交叉形状及立交红线 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立交间距立交间距 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根据预测交通流量及路网规划,确定立交功能定位、等级规模、主要设计技术标准,初步拟定几个备选的立交形态方案。2)分析影响立交周围控制性建筑物,考虑立交范围的各个系统(正线系统、辅道系统、人行及非机动车道系统)的布局,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初步拟定满足技术要求的立交方案(2个以上),并进行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分析。3)分

156、别完成各方案的线形设计、交通组织设计,初步完成工程量计算。4)进行方案比选,综合考虑交通功能、工程造价、征地拆迁、施工难易程度、景观、环保、营运等方面的影响,初步确定推荐方案及征地实施范围。 设计流程及内容v 立交间距工可阶段(方案设计)立交间距工可阶段(方案设计)7 道路与道路交叉立交设计流程管理立交设计流程管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多方案比选方法v 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1 1)进一步收集资料、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结合工可评估意见,完善优化推荐方案,)进一步收集资料、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结合工可评估意见,完善优化推荐方案,必要时还可以再进行多方

157、案比选,确定最终采用方案。必要时还可以再进行多方案比选,确定最终采用方案。2 2)对推荐立交方案进行平纵、交通标志标线、路基路面工程、附属工程等设计及工程)对推荐立交方案进行平纵、交通标志标线、路基路面工程、附属工程等设计及工程量计算,确定工程设计范围和内容。量计算,确定工程设计范围和内容。立交设计流程管理立交设计流程管理v 工可阶段(方案设计)工可阶段(方案设计)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 立交设计流程管理立交设计流程管理v 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

158、施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

159、施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立交选型的考虑因素立交选型原则立交选型原则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立交选型原则立交选型原则7 道路与道路交叉立交选型的步骤立交选型的步骤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160、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和相交道路的等级,立交的功能定位相适应,和预测交通流量相适应;相交道路等级高,转向交通大的应采用高等级立交;交通流量大、设计速度较高的流向,要求采用较高的匝道线形标准。2)应充分考虑其在城市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运用系统的观点来进行立体交叉型式的选择,避免过分注重部分结点功能而降低了整个路网的交通功能。3)必须和立体交叉地点自然条件和环境条件相适应,应充分考虑周围地形地质条件、用地范围、周围建筑及设施分布现状等;在满足交通要求前提下力求合理利用地形,做到工程技术、经济、环境三者协调统一。4)应充分考虑到辅道、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需求,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5)要全面

161、考虑近远期结合,既要考虑近期交通需求,减少投资费用,又要考虑远期交通发展而实施的可操作性,做好用地控制,同时做到前期工程能为远期工程所利用,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6)应考虑采用多方案比选,建立多目标的评价指标体系,力求技术指标、交通功能指标、经济指标、环境指标、运营管理指标的综合最优。立交选型原则立交选型原则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p当主线基本车道数为单向4车道时,预测转向交通量(左转右转)达到2000pcu/h以上时,考虑到建设投资和征地等因素,车道数可减少1车道,但需经充分论证,同时相应的标志标线等必须配套设计。p当主线需要设置

162、集散车道时,集散车道规模建议为单向2车道,同时需设置分隔带。7 道路与道路交叉7.3 7.3 立体交叉立体交叉7.3.3 立交范围内快速路主路基本车道数应与路段基本车道数连续一致,匝道车道数应根据匝道交通量确定,进出口前后应保持主路车道数平衡,不能保证时应在主路车道右侧设置辅助车道。7.3.4 立交范围内主线横断面车行道布置宜与主线路段相同。当设集散车道时,集散车道应布置在主线机动车道右侧,其间宜设分车带。主线变速车道路段的横断面应根据变速车道平面设计形式确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设置3车道匝道以上的条件为:环形立交2)设置双车道匝道的条件为:

163、(1 1)交通量超过)交通量超过1250pcu/h1250pcu/h,应设置双车道匝道。,应设置双车道匝道。(2 2)匝道长度大于)匝道长度大于300m300m,为了提高超车机会宜采用双车道。,为了提高超车机会宜采用双车道。(3 3)预计匝道上由于在匝道和街道连接处处的管制(如信号灯控制)形成车辆排队,)预计匝道上由于在匝道和街道连接处处的管制(如信号灯控制)形成车辆排队,宜采用双车道以提供附加储备车道。宜采用双车道以提供附加储备车道。3)设置单车道匝道的条件为:(1 1)不满足双车道匝道条件外的情况,应设置单车道匝道。)不满足双车道匝道条件外的情况,应设置单车道匝道。(2 2)苜蓿叶形匝道宜

164、采用单车道匝道,其设计通行能力为)苜蓿叶形匝道宜采用单车道匝道,其设计通行能力为8008001000pcu/h1000pcu/h。7 道路与道路交叉7.3 7.3 立体交叉立体交叉v 匝道车道数匝道车道数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主线设计速度:2)匝道设计速度:7 道路与道路交叉7.3 7.3 立体交叉立体交叉v设计速度设计速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表2 匝道进出口区通行能力计算模型v 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165、匝道平面线形标准匝道平面线形标准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匝道纵断面线形标准匝道纵断面线形标准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3.5 7.3.5 立交主线平面线形标准不应低于路段标准,在进出立交的主线路段,其行车视距宜大于或等于1.25倍的停车视距。 立交范围受匝道设置及进出口影响,为提高行驶安全性,线形设计应采用比路段高的技术指标。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中对互通式立交范围线形指标的规定比路段线形指标提高很多。城市道路目前对立交范围的线形指标缺

166、少相关的研究,若采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的指标,由于城市道路立交及进出口间距较密,交通运行状态与公路不一致,建设条件制约因素较多,很难按其规定值实施。因此,规定互通式立交范围主线线形指标不应低于路段设计的一般值,有条件时尽量取高值。分离式立交主线可不受立交范围线形指标要求的控制。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断面布设(公路立交方式布设) 单向单车道布置示意图单向双车道布置示意图v 匝道横断面设计匝道横断面设计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断面布设(城市立交布设) (1 1) 车

167、道宽度车道宽度 :3.50m 3.50m ;(2 2) 路缘带宽度:路缘带宽度:0.5(0.25)m;0.5(0.25)m; (3) (3) 单车道匝道考虑设置单车道匝道考虑设置2.5m2.5m硬路肩硬路肩(4 4) 双车道匝道不设置硬路肩。双车道匝道不设置硬路肩。v 匝道横断面设计匝道横断面设计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匝道加宽匝道加宽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匝道加宽匝道加宽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匝道超高匝道

168、超高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匝道超高匝道超高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 1)匝道出入口一般应设置在主线行车道右侧)匝道出入口一般应设置在主线行车道右侧2 2)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在受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况下,匝道出入口只能设置在主线行车道左)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在受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况下,匝道出入口只能设置在主线行车道左侧时,必须把左侧出入口按主线分流或合流设计侧时,必须把左侧出入口按主线分流或合流设计3 3)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在受条件限制或与次要道路相交且匝道出入口交通量较小的情况

169、下,)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在受条件限制或与次要道路相交且匝道出入口交通量较小的情况下,匝道出入口可设置在次要道路行车道左侧。匝道出入口可设置在次要道路行车道左侧。p 匝道出入口的设置v匝道端部设计匝道端部设计p 车道平衡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超高设置常被忽视iGiGih此处的水泥墩经常被撞坏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变速车道的设计基本模式v匝道端部设计匝道端部设计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变速车道长度v匝道端部设计匝

170、道端部设计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示例模式1)变速车道的设计v匝道端部设计匝道端部设计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示例模式v匝道端部设计匝道端部设计7 道路与道路交叉1)变速车道的设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示例模式v匝道端部设计匝道端部设计7 道路与道路交叉1)变速车道的设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示例模式v匝道端部设计匝道端部设计7 道路与道路交叉1)变速车道的设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

171、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2)匝道间分合流设计3)主线上匝道间分合流设计见快速路v匝道端部设计匝道端部设计7 道路与道路交叉相邻匝道出入口最小净距(m)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分合流的匝道基本车道数大于1车道时;(2)主线分、合流时;(3)当前一个入口匝道加速车道的终点至下一个匝道减速车道的起点间的距离匝道间距最小要求时,应将两者用辅助车道连接起来。 辅助车道设计辅助车道设计v 布设条件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示例模式 辅助车道设计辅助车道设计v 设置方法7 道路与道路交叉

17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示例模式 辅助车道设计辅助车道设计v 设置方法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参数取值辅助车道的宽度应与主线车道宽度相同,与主线车道间可不设路缘带 。 辅助车道设计辅助车道设计v 设置方法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当互通式立体交叉所需的交织段长度得不到保证;2)匝道出入口进出车辆对主线交通干扰较大,不满足最小间距要求(详见快速路章节条件);3)立体交叉多个匝道出入口端部间距较近,不能满足立体交叉与匝道的最小间距要求;

173、4)交通标志设置密集,影响交通诱导。 集散车道设计集散车道设计v 布设条件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集散车道与立体交叉主线出入口处应符合车道平衡原则;2)集散车道与立体交叉主线间应设置分隔带;3)集散车道一般为双车道,交通量较小时的非交织段可采用单车道,交通量特别大的可以设置为3车道。 集散车道设计集散车道设计v 设置方法7 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7 道路与道路交叉7.3 7.3 立体交叉立体交叉7.3.9 立交范围内非机动车系统应连续,可采用机非混行或机非分行的形式。7.3

174、.10 立交范围内人行系统应满足人行道最小宽度要求,并应布设无障碍设施。7.3.11 立交范围内公交车站的设置应与路段综合考虑,并应设置为港湾式。p立交范围内由于占地较大,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要求不高,在建设条件受限的情况下,经常采用降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设计标准解决,造成系统不连续或宽度不足。而且立交区对于公交车站的设置往往考虑不周。因此,在编制中对这三部分设计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8.1 8.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8.1.1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可分为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交叉形式应根据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

175、的性质、等级、交通量、地形条件、安全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应优先采用立体交叉。8.1.2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工程需分期修建时,应考虑近远期结合。8.1.3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设计应合理利用地形,减少工程量,节约用地。8.1.4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宜采用正交,当需斜交时,交叉角应大于或等于45。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8.2 8.2 立体交叉立体交叉8.2.1 道路与铁路交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快速路和重要的主干路与铁路交叉时,必须设置立体交叉。 2 对行驶有轨电车或无轨电车的道路与铁路交叉,必须设置立体交叉。 3

176、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与铁路交叉,当道口交通量大或铁路调车作业繁忙时,应设置立体交叉。 4 各级道路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大于或等于120km/h的铁路交叉,应设置立体交叉。 5 当受地形等条件限制,采用平面交叉危及行车安全时,应设置立体交叉。 6 道路与铁路交叉,机动车交通量不大,但非机动车和行人流量较大时,可设置人行立体交叉或非机动车与行人合用的立体交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8.2 8.2 立体交叉立体交叉8.2.2 各级道路与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设置立体交叉。 城市轨道交通大类分为: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

177、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和市域快速轨道等七大系统,为了保证轨道与道路的通行安全,要求城市各级道路与除有轨电车道外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设置立体交叉。8.2.3 道路与轨道交通立体交叉的建筑限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道路下穿时,道路的建筑限界应符合本规范第3.4节的要求。 2 道路上跨时,轨道交通的建筑限界应符合现行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筑限界标准的要求。 道路上跨城市轨道交通时,城市轨道交通建筑限界需根据采用的车辆类型及其设备限界、设备安装尺寸、安全间隙和有无人行通道、有无隔声屏障、供电制式及接触网柱结构设计尺寸等计算确定,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中有相应规定。8.2.4

178、 桥梁等构筑物的设置应满足道路、轨道交通视距的要求。8.2.5 与轨道交通立体交叉的道路应设置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8.3 8.3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8.3.1 次干路、支路与运量不大的铁路支线、地方铁路、工业企业铁路交叉时,可设置平交道口。平交道口不应设置在铁路道岔处、站场范围内、铁路曲线段以及道路与铁路通视条件不符合行车安全要求的路段上。 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在车站内不应设置道口”。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现有道口必须整顿,逐步取消站内道口”。故本条规定在站内不

179、应设置道口。8.3.2 通过道口的道路平面线形应为直线。从最外侧钢轨外缘算起的道路直线段最小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m。8.3.3 道路与铁路平交时,应优先设置自动信号控制或有人值守道口。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8.3 8.3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8.3.4 无人值守或未设置自动信号的平交道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图8.3.4),严禁有任何妨碍机动车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机动车驾驶员要求的最小瞭望视距(Sc)应符合表8.3.4 规定。表8.3.4 平交道口最小瞭望视距路段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km/h)机动车驾驶员侧向最小瞭望视距Sc()1

180、0034080270702405519040140注: 机动车驾驶员侧向视距系按停车视距50m计算的,如有特殊应另行计算确定。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8.3 8.3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表8.3.5 紧接道口平台两端的道路纵坡(%)8.3.5 道口两侧应设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自最外侧钢轨外缘至最近竖曲线切点间的平台长度应大于或等于16m。3 紧接道口平台两端的道路纵坡不应大于表8.3.5的数值。8.3.6 道口铺面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 50090的规定。道路类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车道机动车道一般值2

181、.53.0极限值3.55.0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8.3 8.3 平面交叉平面交叉8.3.7 道口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人看守道口应设置道口看守房,并应设置电力照明以及栏木、有线或无线通信、道口自动通知、道口自动信号、遮断信号等安全预警设备。 2 无人看守道口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应根据需要设置道口自动信号和道口监护设施。 3 道口两侧的道路上除应按规定设置护桩外,还应设置交通标志、路面标线、立面标志,电气化铁路的道口应在道路上设置限界架。8.3.8 道路与有轨电车道交叉道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叉道口处的通视条

182、件应符合道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规定。 2 交叉道口处的道路线形宜为直线。 3 道口有轨电车道的轨面标高宜与道路路面标高一致。 4 应作好平交道口的交通组织设计,处理好车流、人流的关系,合理布设人行道、车行道及有轨电车车站出入通道,并应按规定设置道口信号、行车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交叉道口信号应按有轨电车优先的原则设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设计提高到一个较高的层面,规范编制中将其作为独立章节编写。 条文强调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要

183、求设计中应提供明确的路权,保障必须的通行空间,此外,应同时考虑无障碍设施、附属设施、景观及环境设施,为行人和非机动车创造安全、良好、舒适的环境。 具体的条文主要沿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参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及城市人行天桥及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0中的相关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9.1 9.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9.1.1 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应安全、连续、舒适,不宜中断或缩减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的有效通行宽度。9.1.2 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应与道路沿线的居住区

184、、商业区、城市广场、交通枢纽等内部的相关设施紧密结合,构成完整的交通系统。9.1.3 行人交通系统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9.2 9.2 行人交通行人交通9.2.1 行人交通设施应包括人行道、步行街以及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等过街设施,设施的设置应根据行人流量和流线确定。9.2.2 人行过街设施的布设应与公交车站的位置结合,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附近,应设置人行过街设施。9.2.3 人行道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5.3节的规定。9.2

185、.4 人行横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叉口处应设置人行横道,路段内人行横道应布设在人流集中、通视良好的地点,并应设醒目标志。人行横道间距宜为250300m。 2当人行横道长度大于16m时,应在分隔带或道路中心线附近的人行横道处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安全岛宽度不应小于2.0m,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1.5m。 3人行横道的宽度应根据过街行人数量及信号控制方案确定,主干路的人行横道宽度不宜小于5m,其他等级道路的人行横道宽度不宜小于3m,宜采用1m为单位增减。 4对视距受限制的路段和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以及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不应设置人行横道。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

186、设计技术措施路段行人二次过街设计路段行人二次过街设计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9.2 9.2 行人交通行人交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人行横道线设置改造前改造后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人行隔离栏设置改造前改造后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9.2 9.2 行人交通行人交通9.2.5 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路行人过街必须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其他道路应根据机动车交通量和行人过街需求设置

187、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2 在商业或车站、码头等区域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的设置宜与两侧建筑物或地下开发相结合。有特殊需要时,可设置专用过街设施。 3 当自行车过街交通量不大时,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可设置推行自行车过街的坡道。 4 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其他设置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的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o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设置条件如下: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1)车流量很大,车头间距不能满足过街行人安全穿行需要,或车辆严重危及过街行人安全的路段; 2)过街行人密集,影响车辆交通,造成交通

188、严重阻塞处; 3)城市快速路的主要交叉口、主干路上的主要交叉口或横过交叉口的一个路口的步行人流量大于5000人次/h,且同时进入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h时; 4)通过环形交叉口的步行人流总量达18000人次/h,且同时进入环形交叉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到2000辆/h时; 5)铁路与城市道路相交道口,因列车通过一次阻塞步行人流超过1000人次或道口关闭的时间超过15min时。 6)结合其他地下设施的修建,考虑修建人行地道。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9.2 9.2 行人交通行人交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9.2 9.2

189、行人交通行人交通9.2.6 步行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步行街的规模应适应各重要吸引点的合理步行距离,步行距离不宜超过1000m。 2 步行街的宽度可采用1015m,其间可配置小型广场,步行道路和广场的面积,可按每平方米容纳0.8人1.0人计算。 3 步行街与两侧道路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步行街进出口距公共交通停靠站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 4 步行街附近应有相应规模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机动车停车场距步行街进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非机动车停车场距步行街进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50m。 5 步行街应满足消防车、救护车、送货车和清扫车等的通行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

190、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p 人行道的无障碍设计序号设施类别设计要求1缘石坡道人行道在平面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广场出入口、人行横道及桥梁、隧道、立体交叉等路口应设缘石坡道2坡道与梯道城市主要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城市中心地区可设垂直升降梯取代轮椅坡道。3盲道1.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2.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盲道提示。4人行横道1.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能使轮椅通行。2.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横道宜设过街音响信号。5标志1.在城

191、市广场、步行街、商业街、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牌。2.城市主要地段的道路和建筑物宜设盲文位置图。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9.2 9.2 行人交通行人交通p人人行行道道铺铺装装结构的选择主要为面层材料的选择,之后根据面层材料和功能要求选择找平层、基层和垫层材料。(1)水泥混凝土预制道砖一般适用于对景观效果要求不高的情况,如以交通通行功能为主的道路或以人员集散功能为主的广场等。(2)天然石材一般适用于对景观效果要求较高的地方,如景观道路、步行街、城市广场、重要建筑物的集散广场

192、等。(3)仿石材预制道砖是近年出现的一种新型人行道铺装材料,是一种特殊的水泥混凝土预制道砖。(4)压花混凝土铺装是在现浇混凝土的表面进行压花处理,适用于对景观有一定要求的情况,如景观道路、城市广场等。(5)除上述几种常用人行道铺装材料外,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其他一些铺装材料,如卵石、弹石、青砖、塑木、橡胶等铺装材料,或与上述常见铺装形式相互组合,营造具有个性的铺装效果。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9.2 9.2 行人交通行人交通p透透水水人人行行道道铺铺装装是采用多孔隙的透水性材料,使雨水通过铺装结构内部的联通孔隙直接渗入土壤,从而达

193、到避免路表积水、调节路表温度和湿度、涵养地下水分的目的。根据铺装面层材料的不同,常用的透水人行道铺装可分为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和透水沥青铺装。透水人行道铺装结构也包括面层、找平层、基层和垫层,可参见国标图集10MR204城市道路透水人行道铺设。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9.3 9.3 非机动车交通非机动车交通9.3.1 主干路非机动车道应与机动车道分隔设置;当次干路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40km/h时,非机动车道宜与机动车道分隔设置。9.3.2 非机动车道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5.3节的规定。9.3.3 非机动车专用路的设计速度

194、宜采用15km/h20km/h,并应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排水、照明、绿化等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非机动车道有4种设置形式分别为非机动车专用道路、实体分隔的非机动车道、划线分隔的非机动车道、混行的非机动车道。其中实体分隔的非机动车道又包括人非有高差和人非同平面2种形式,混行的非机动车道又包括机非混行和人非混行2种形式。1)非机动车专用道路是指专门为非机动车交通服务的道路,目前在我国很少采用。2)实体分隔的非机动车道是指采用绿化分隔带或分隔护栏的形式将机动车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相分隔,专供非机动车行驶的车道。该种形式的非机动车道

195、能够较好地满足机非分流的要求,在我国城市道路中应用较为广泛,主要用于城市干路和交通性道路。3)“人非”共面时,应采用绿化带(连续绿化带或非连续行道树)或分隔护栏分隔,并且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宜通过不同材料或颜色的铺装,来更好地区分路权,和保证非机动车行驶通畅及行人安全。4)划线分隔的非机动车道是指通过划设交通标线将机动车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相分隔、而专供非机动车行驶的车道,一般多适用于交通量较小的城市次干路和支路,在我国城市道路中占较大比重。该种划线分隔的非机动车道节约用地,较为经济,但机动车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未完全分开,安全性较差,相互之间有干扰。5)混行的非机动车道,机动车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和

196、人行交通之间干扰严重,在城市道路中要尽量避免使用,一般可用于小区道路。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非机动车道的铺装结构非机动车道的铺装结构1)对于以分隔护栏或划线分隔的非机动车道和机非混行的非机动车道,为了便于施工和管理,其铺装结构一般应与机动车道相同。2)对于以绿化分隔带分隔的非机动车道,为了节约造价,其铺装结构一般与机动车道不相同,可参照城市支路路面结构实施。3)对于“人非”共面的非机动车道,为了更好的划分路权,一般与人行道铺装不同,以沥青铺装为宜;当人行道采用透水性铺装时,非机动车道宜采用透水沥青铺装。4)对于人非混行的非机动车道,一般采用非机动车道

197、的铺装结构,也可在人行道铺装结构的基础上适当加强面层和基层。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0 公共交通设施 伴随着区域化、城市化和机动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各大中城市交通出行需求迅速增长,道路交通面临巨大压力,为实现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目标,有效引导城市交通结构向公共交通转化,在城市道路规划设计中,必须考虑与道路相关的公共交通通道和场站设计。不同的公共交通系统对城市道路设计有其特殊的要求,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CJJ/T114-2007 中规定,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包括常规公交、快速公交、无轨电车、出租车四类,其中无轨电车和常规公交的道路

198、设计标准是一致的。因此,规范按快速公交、普通公交和出租车三类规定。 具体的条文主要沿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参照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 15及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CJJ136中的相关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0.1 10.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0.1.1 道路设计中应包括与道路相关的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和车站的设计。 10.1.2 公交专用车道的设计应与城市道路功能相匹配,合理使用道路资源。10.1.3 公交车站应与周边行人、非机动车系统统一设计;并根据需求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域。10 公共

199、交通设施p城市道路设计应考虑公共交通设施的设计,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公共交通规划,体现公交优先策略。而公共交通设施主要内容包括公共交通通道、公共交通停靠站或首末站、以及相关的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等。p 公交系统的一条车道可通行的最大车辆数可按下列规定取值。 1)连续通行的专用车道或专用道路每小时可通行750辆标准公交车。 2)不连续通行的中央公交专用车道每小时可通行200辆标准公交车。 3)路侧专用公交车道每小时可通行90辆120辆标准公交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0.2 10.2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公共交通专用车道10 公共交通设施10.2.1 公共

200、交通专用车道可分为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和常规公交专用车道。10.2.2 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可布置在道路中央或道路两侧,中央专用车道按上下行有无物体隔离又可分为分离式和整体式,应优先选用中央整体式专用车道。 2 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当单独布置时,设计速度可采用40km/h60km/h;当与其他车道同断面布置时应与道路的设计速度协调统一。 3 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 4 快速公交专用车道与其他车道应采用物体或标线分隔,分离式单车道物体隔离连续长度不应大于300m。 5 快速公交系统应优先通过平交路口。 6 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

201、标准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CJJ 136的有关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pBRT城区线路的车站间距一般在600m800m,郊区线路的车站间距一般在1500m2000m。pBRT车站应与沿线轨道交通站点、常规公交站点进行便利衔接。p设在路中的BRT车站两端,站台应有醒目标记,晚间并设有向来车方向的灯光设施,避免车辆碰撞站台。10.2 10.2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公共交通专用车道10 公共交通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0 公共交通设施10.2 10.2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公共交通专用车道10.2.3 常规

202、公交专用车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次干路每条车道交通量大于500pcu/h及公交车辆大于90辆/h时,宜设置常规公交专用车道。 2 常规公交专用车道宜设置在最外侧车道上。 3 常规公交专用车道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 4 常规公交专用车道在平交路口宜连续设置。p常规公交专用道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原则:(1)常规公交专用道的设计需综合考虑道路建设条件、公交换乘、公交信号优先、运营组织等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保证专用道上公交车运行的连续性,尽量减少横向干扰。(2)在现有道路上设置常规公交专用道时,应妥善处理好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的关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常规公交专用道与其

203、他车道的行车方向应保持一致。(3)常规公交专用道一般是指车道专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某一路段的全部车道实施公交专用。专用道分为交通高峰时段专用和全天专用。p常规公交专用道设置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在双向6车道以上(含6车道)的道路,高峰小时常规公交车单向流量大于90辆/h,同时公交车运行速度在15km/h16km/h以下,宜设置高峰时段公交车专用道。(2)12h道路上公交车载客量超过同路段断面其他客车所有乘客数,宜设置全天公交车专用道。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0 公共交通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0

204、公共交通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0 公共交通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0 公共交通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0 公共交通设施10.3 10.3 公共交通车站公共交通车站10.3.1 快速公交车站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车站应结合快速公交规划设置,同时应与常规公交及城市轨道交通等其他交通系统合理衔接。2 车站可分为单侧停靠车站和双侧停靠车站,双侧停靠的站台宽度不应小于5m,单侧停靠的站台宽度不应小于3m。3 车站宜设置为港湾式停车道,停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

205、m。 4 站台长度应满足车辆停靠、人流集散及相关设施布设的要求。5 车辆停靠长度应根据车辆停靠数量和车型确定,最小长度应满足两辆车同时停靠的要求,车辆长度应根据选择的车型确定。6 乘客过街可采用平面或立体过街方式。7 车站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CJJ 136的有关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0 公共交通设施10.3 10.3 公共交通车站公共交通车站10.3.2 常规公交车站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车站应结合常规公交规划、沿线交通需求及城市轨道交通等其他交通站点设置。城区停靠站间距宜为400m800m,郊区停靠站间距应

206、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 车站可为直接式和港湾式,城市主、次干路和交通量较大的支路上的车站,宜采用港湾式。3 道路交叉口附近的车站宜安排在交叉口出口道一侧,距交叉口出口缘石转弯半径终点宜为80m150m。4 站台长度最短应按同时停靠两辆车布置,最长不应超过同时停靠4辆车的长度,否则应分开设置。5 站台高度宜采用0.15m0.20m,站台宽度不宜小于2m;当条件受限时,站台宽度不得小于1.5m。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0 公共交通设施10.3 10.3 公共交通车站公共交通车站10.3.3 出租车停靠站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通繁忙、行人流量大、禁止

207、随意停车的地段,应设置出租车停靠站。 2 停靠站应结合人行系统设置,方便上落,同时应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干扰。 3 停靠站应根据道路交通条件宜采用直接式或港湾式。10.3.4 公共交通车站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11.1 11.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1.1.1 公共停车场与城市广场的位置、规模应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和道路交通组织需要,合理布置。11.1.2 公共停车场与城市广场的内部交通组织及竖向设计应与周边的交通组织和竖向条件相适应。11.1.3

208、 公共停车场与城市广场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规定。 条文主要沿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中的相关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11.2 11.2 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11.2.1 在大型公共建筑、交通枢纽、人流车流量大的广场等处均应布置适当容量的公共停车场。11.2.2 公共停车场的规模应按服务对象、交通特征等因素确定。 确定公共停车场规模的依据为服务对象的要求、车辆到达与离去的交通特征、高峰日平均吸引车次总量、停车场地日有效周转次数、平均停放时间、车辆停放不

209、均匀性等,同时要结合城市的性质、规模、服务公共建筑物的位置、城市交通发展规划等综合考虑。11.2.3 停车场平面设计应有效地利用场地,合理安排停车区及通道,应满足消防要求,并留出辅助设施的位置。 机动车停车场设计时应以停车场停车高峰时所占比率大的车型为设计车型,或根据使用要求分区、分车型设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11.2 11.2 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11.2.4 按停放车辆类型,公共停车场可分为机动车停车场与非机动车停车场。 分类与功能设计要求:1)按停车车辆性质分为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2)按停车位置分为路外停

210、车场和路内停车场。3)按建筑类型分为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和地上停车楼。4)按服务对象分为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5)按管理方式分为免费停车场、限时(免费)停车场和收费停车场。规范规定的内容为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11.2 11.2 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11.2.5 机动车停车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动车停车场设计应根据使用要求分区、分车型设计。如有特殊车型,应按实际车辆外廓尺寸进行设计。 2机动车停车场内车位布置可按纵向或横向排列分组安排,每组停车不应超过50veh。当各

211、组之间无通道时,应留出大于或等于6m的防火通道。 停车库设计采用的标准车型可按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表4.1.1查取,停车场的停车位尺寸、通道宽度、转弯半径、净空高度等设计参数都应根据设计车型外廓尺寸作为设计依据。 停车场内宜有车辆环通道路或回转场地。 3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设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并应远离交叉口;不得设在人行横道、公共交通停靠站及桥隧引道处。出入口的缘石转弯曲线切点距铁路道口的最外侧钢轨外缘不应小于30m。距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梯道口不应小于50m。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11

212、.2 11.2 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11.2.5 机动车停车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停车场出入口位置及数量应根据停车容量及交通组织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其净距宜大于30m;条件困难或停车容量小于50veh时,可设一个出入口,但其进出口应满足双向行驶的要求。 5停车场进出口净宽,单向通行的不应小于5m,双向通行的不应小于7m。 6停车场出入口应有良好的通视条件,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的障碍物应清除。 7停车场的竖向设计应与排水相结合,坡度宜为0.3%3.0%。 与通道平行方向的最大纵坡度为1%,与通道垂直方向为3%,最小为0.3%。与停车场相连接的道路纵坡度以0.5%2%为宜。困难时最大纵坡度应不

213、大于7%,积雪及寒冷地区应不大于6%,出入口处应设置纵坡度小于或等于2%的缓坡段。 8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及停车场内应设置指明通道和停车位的交通标志、标线。 停车场外部设计中,应在停车场周边道路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以指明停车场停车车位和进入停车场引导路线,并进行交通组织设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11.2 11.2 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11.2 11.2 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11.2.6 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机动车

214、停车场出入口不宜少于2个。出入口宽度宜为2.5m3.5m。场内停车区应分组安排,每组场地长度宜为15m20m。 2 非机动车停车场坡度宜为0.3%4.0%。停车区宜有车棚、存车支架等设施。 非机动车停车净空高度应不小于2.0m。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11.3 11.3 城市广场城市广场11.3.1 城市广场按其性质、用途可分为公共活动广场、集散广场、交通广场、纪念性广场与商业广场等。 城市中有些广场由于其所处位置及历史形成原因,往往具有多种功能,为了充分发挥广场的作用及使用效益,节约城市用地,应注意结合实际需要,规划多功能综

215、合性广场。11.3.2 广场设计应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性质、功能和用地范围,结合交通特征、地形、自然环境等进行,应处理好与毗连道路及主要建筑物出入口的衔接,以及和四周建筑物协调,并应体现广场的艺术风貌。11.3.3 广场设计应按高峰时间人流量、车流量确定场地面积,按人车分流的原则,合理布置人流、车流的进出通道、公共交通停靠站及停车等设施。 规定了各类广场设计的一般原则。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11.3 11.3 城市广场城市广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

216、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p对于集散广场,建议将用于保证公共汽车、出租车、普通车辆正常行驶的设施建在广场内,而停车场、自行车存车场等建在广场外。p对于双层或多层广场,应考虑如何使各种设施顺利连结,尤其是上、下层转换的位置及方式(如楼梯、自动扶梯、电梯等),尽量减少行人对上、下移动的反感。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11.3 11.3 城市广场城市广场11.3.4 广场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设计应根据平面布置、地形、周围主要建筑物及道路标高、排水等要求进行,并并兼顾广场整体布置的美观。 2 广场设计坡度宜为0.3%

217、3.0%。地形困难时,可建成阶梯式。 广场设计坡度,平原地区应小于或等于1%,最小为0.3%;丘陵和山区应小于或等于3%。地形困难时,可建成阶梯式广场。 3 与广场相连接的道路纵坡宜为0.5%2.0%。困难时纵坡不应大于7.0%,积雪及寒冷地区不应大于5.0%。 4 出入口处应设置纵坡小于或等于2.0%的缓坡段。11.3.5 广场与道路衔接的出入口设计应满足行车视距的要求。11.3.6 广场应布置分隔、导流等设施,并应配置完善的交通标识系统。11.3.7 广场排水应结合地形、广场面积、排水设施,采用单向或多向排水,且应满足城市防洪、排涝的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

218、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1 12.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2.1.1 路基、路面设计应根据道路功能、类型和等级,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及路用材料等条件,因地制宜、合理选材、节约资源。应使用节能降耗型路面设计和积极应用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技术,并应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方便施工的路基路面结构。12.1.2 路基、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及良好的抗变形能力和耐久性。同时,路面面层还应满足平整和抗滑的要求。 强调路基路面结构方案的设计应做好前期调查、分析工作,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材料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选材,保证路基路面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12.1.

219、3 快速路、主干路的路基、路面不宜分期修建。对初期交通量较小的道路,以及软土地区、湿陷性黄土地区等可能产生较大沉降的路段,可按“一次设计,分期修建”的原则实施。12.1.4 路基、路面排水设计应根据道路排水总体设计的要求,结合沿线水文、气象、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设置必要的地表排水和地下排水设施,并应形成合理、完整的排水系统。路基路面排水是整个道路排水系统的一个重要部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路基工程的重要性车辆在道路行驶的最基本条件路面的支承结构物对路面使用性能具有重要影响v 道路对路基的基本要求承载能力整体稳定耐久性 路基工程设计即以增强路基

220、稳定和控制路基变形为主要目的,采用保证路基稳定和控制工后沉降的双控指标确保路基工程质量。 12 路基和路面12.2 12.2 路路 基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2 12.2 路路 基基12.2.1 道路路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基必须密实、均匀,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抗变形能力和耐久性;并应结合当地气候、水文和地质条件,采取防护措施。 2 路基工程应节约用地、保护环境,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3 路基断面形式应与沿线自然环境和城市环境相协调,不得深挖、高填;同时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和工业废料修筑路基。 4 路基

221、工程应包括排水系统、防排水设施和防护设施的设计。 5对特殊路基,应查明情况,分析危害,结合当地成功经验,采取相应措施,增强工程可靠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路基分类分类依据:工程、地质、水文条件不同的路段,路基工程的关键技术问题及相应采取的设计处理方法有所不同。 一般路段路基路路基基填浜(塘)路段与构筑物衔接路段拼接与拓宽路段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概念除了填浜(塘)路段、与构筑物衔接路段及拼接拓宽路段等特殊路段以外的除了填浜(塘)路段、与构筑物衔接路段及拼接拓宽路段等特殊路段以外的路段路

222、段。 v设计原则1)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的路段通过提出路基填料、压实度控制指标,采取边坡防护和排水等措施确保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2)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差的路段除上述措施外,如有必要还需进行软基处理等措施。 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 设计要求:设计要求: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基底地表处理要求n n 路基施工前,应将现状地面的积水排除、疏干。路基范围内地表的耕路基施工前,应将现状地面的积水排除、疏干。路基范围内地表的耕植土、腐殖土、树根、生活垃圾等应予全部清除。植土、腐殖土、树根、生活垃圾等

223、应予全部清除。n n 地面坡度缓于地面坡度缓于1 1:5 5时,可在清表后直接填筑路基。陡于时,可在清表后直接填筑路基。陡于1 1:5 5时,必须时,必须在地面开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在地面开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2m2m,然后再填筑路基。,然后再填筑路基。 n n 当地表为水稻田、河塘、软土或高液限土等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排当地表为水稻田、河塘、软土或高液限土等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排水、清淤、换填、加筋或外掺固化剂等处理措施。水、清淤、换填、加筋或外掺固化剂等处理措施。 n n 应将路基地面的地表层碾压密实。主干路、一级公路以上的基底压实应将路基地面的地表层碾压密实。主干路、一级公路以上

224、的基底压实度(重型)不应小于度(重型)不应小于9090,次干路、二级公路以下的不应小于,次干路、二级公路以下的不应小于8585。当路。当路基高度小于路床和路面总厚度时,应将地表超挖至路床厚度后,按设计压基高度小于路床和路面总厚度时,应将地表超挖至路床厚度后,按设计压实度分层回填压实。实度分层回填压实。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 设计要求:设计要求: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路基填料要求填料应用部位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填料最小强度(CBR)(%)填料最大粒径(mm)(mm)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

225、级公路三、四级公路快速度、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路堤上路床(0(00.30)0.30)8 86 65 5100100下路床(0.30(0.300.80)0.80)5 54 43 3100100上路堤(0.80(0.801.50)1.50)4 43 33 3150150下路堤( (1.50)1.50)3 32 22 2150150零填及挖方路基0 00.300.308 86 65 51001000.300.300.800.805 54 43 3100100路基填料最小强度要求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 设计要求:设计要求: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

226、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边坡坡率要求填料类别边坡坡率上部高度H5mH5m下部高度H10mH10m细粒土1:1.51:1.51:1.751:1.75粗粒土1:1.51:1.51:1.751:1.75巨粒土1:1.31:1.31:1.51:1.5路基边坡坡率要求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 设计要求:设计要求: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2 12.2 路路 基基12.2.2 路基设计回弹模量和湿度状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路和主干路路基顶面设计回弹模量值不应小于30

227、MPa;次干路和支路不应小于20MPa;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措施提高回弹模量。 2 路基设计中,应充分考虑道路运行中的各种不利因素,采取措施减小路基回弹模量的变异性,保证其持久性。 3 道路路基应处于干燥或中湿状态;对潮湿或过湿路基,必须采取措施改善其湿度状况或适当提高路基回弹模量。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中规定“路槽底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值宜大于或等于20MPa,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15MPa。”的标准明显偏低;而且调查表明,近年来我国城市道路的轴载不断增大,车辆荷载作用于路基的应力水平和传递深度显著提高。因此,条文将快速路和主干路的土基设计回弹模量值提高到30MPa,以增强路基

228、的抗变形能力,优化路基-路面结构的模量组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强度要求采用完工后的路基顶面回弹模量进行控制. 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 设计要求设计要求完工后的路基顶面应进行回弹模量和弯沉检测。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2 12.2 路路 基基12.2.3 路基设计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基设计高度应使路肩边缘的路基相对高度不低于路基土的毛细水上升高度,并应满足冰冻的要求。 2 沿河及浸水路段的路基边缘标高,不应低于路基设计

229、洪水频率的水位加雍水高、波浪侵袭高度和0.5m的安全高度。 路基设计高度应考虑相应路段的地表积水和地下水位、路基土的毛细水上升高度和冰冻状况等。沿河路基应考虑洪水的影响。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2 12.2 路路 基基12.2.4 土质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12.2.4规定。对以下情形,可通过试验路检验或综合论证,在保证路基强度和稳定性要求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路基压实度标准。 1 特殊干旱或特殊潮湿地区。 2 专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表12.2.4 土质路基压实度填挖类型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路基最小压实度(%)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230、填方08096959492801509493929115093929190零填或挖方0309695949230809493p条文取消了轻型压实度标准,统一按重型压实度指标控制。p根据各地的建设经验,将路基压实度标准分别提高了13,并将填方路基压实度标准控制到路床顶面以下深度150cm。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排水要求 1 1)路基排水应与路面排水、坡面防护等设施相互协调,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路基排水应与路面排水、坡面防护等设施相互协调,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 2 2)城市道路应采用雨水井和预埋管道排除路面雨水。公路应根据路基填土类)城市道路应采用雨

231、水井和预埋管道排除路面雨水。公路应根据路基填土类型(粗粒土或细粒土)、路基填土高度和坡面防护形式选择采用漫坡排水或是集型(粗粒土或细粒土)、路基填土高度和坡面防护形式选择采用漫坡排水或是集中排水等型式。中排水等型式。 3 3)公路及两侧地块尚未开发的城市道路,应在路基坡脚外侧设置边沟,用以)公路及两侧地块尚未开发的城市道路,应在路基坡脚外侧设置边沟,用以汇集和排除路基范围内的地面水。汇集和排除路基范围内的地面水。 4 4)边沟沟底纵坡宜与路线纵坡一致,并不宜小于)边沟沟底纵坡宜与路线纵坡一致,并不宜小于0.3%0.3%。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0.1%0.1%。 5) 5)边沟可

232、根据可能产生的冲刷情况或管理养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加固防护措施。边沟可根据可能产生的冲刷情况或管理养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加固防护措施。 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2 12.2 路路 基基12.2.5 路基防护应根据道路功能,结合当地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基防护应采取工程防护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防护措施,并应与景观相协调。 2 深挖、高填、沿河等路段的路基边坡,必须根据其工程特性进行路基防护设计。对存在稳定性隐患的路

233、基,应进行稳定性分析;当稳定性不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 路基支挡结构设计应满足各种设计荷载组合下支挡结构的稳定、坚固和耐久;结构类型选择及设置位置的确定应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便于施工养护;结构材料应符合耐久、耐腐蚀的要求。 路基防护工程是防止路基病害、保证路基稳定的重要措施。规定中强调了应根据道路功能,结合当地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选择植被防护、骨架植被防护和圬工防护等防护措施,保证路基稳定。 深挖、高填路基边坡路段,往往存在着稳定性隐患,强调必须查明工程地质情况,根据地质勘察成果进行稳定性分析,针对其工程特性进行路基防护设计,保证边坡稳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

234、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2 12.2 路路 基基12.2.6 对软土、黄土、膨胀土、红粘土、盐渍土等特殊土地区的路基设计,应查明特殊土的分布范围与地层特征、特殊土的物理、力学和水理特性,以及道路沿线的水文与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路基变形分析和稳定性验算;应合理确定特殊地基处理或处治的设计方案,满足路基变形和稳定性要求。 条文强调特殊土路基设计应充分重视岩土工程勘察与分析,应进行个别验算与设计。 考虑到特殊路基类型多,不同特殊路基的工程特性和问题各不相同,本条文仅作了原则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工程条件n路基填料工程性质不良

235、,无法满足填料最小强度要求 n路基潮湿,压实困难,路基强度(回弹模量)不足v处治途径n改善路基湿度状况n路基填料处治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实用处理技术实用处理技术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改善路基湿度状况1)城市次干路及其以上道路的填方路基基底清除表土后,应在路基底面设置30cm砂砾、矿渣或宕渣。 2)对于次干路以上的城市道路,当地下水位较高,影响到上路床底面时,应设置盲沟或加厚砂砾垫层。v路基填料处治 对于不满足最小强度要求的细粒土,则考虑粒料换填、HEC固化或掺加水泥等材料进行处理,以提高路

236、基的整体强度,只要路基压实度、弯沉值及回弹模量符合设计要求,不一定强求填料强度(CBR值)满足表中的要求。 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处理措施处理措施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路基填料处治1)位于地下水位以上的填方路段,采用粉质粘土、粘土等细粒土填筑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石灰、水泥或HEC固化处理;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路床,采用粉质粘土、粘土等细粒料填筑时,应采用水泥或HEC固结处治。 2)桥涵台背路堤应采用渗水性良好的粗粒土填筑或采用石灰粉煤灰二灰材料填筑。3)细粒土做填料时,土的含水量应接近最

237、佳含水量。对于潮湿或过湿状态的路基,应采用晾晒或掺石灰、粉煤灰、水泥、HEC等固化剂处治以达到压实度要求。 4)采用HEC固结建筑废弃物可用于各级道路的路基。 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一般路段路基设计设计要求设计要求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一般规定1)道路路基影响范围内遇到的明浜(塘)应全部处理。2)主干路以上的城市道路遇到暗浜原则上应全部处理。其他等级道路应根据暗浜的地质条件及处理的经济性等因素,结合道路沉降变形要求、交通量大小以及实施条件等综合分析后确定是否进行处理。3)填浜设计应收集浜塘(暗浜)的平面位置

238、,淤泥埋深与厚度等相关勘察资料。对于暗浜还应尽量收集其淤泥含水量,以及形成年代。 4)填浜材料可采用掺石灰粉煤灰或素土回填。考虑到施工质量难以控制和检测的实际情况,不得采用间隔类填土进行填浜。 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一般规定及其质量要求一般规定及其质量要求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质量要求1)主干路以上的城市道路,明(暗)浜的回填压实度应不小于重型击实标准90;其他等级的道路压实度不小于重型击实标准85。2)用于填浜的各种材料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一般规定

239、及其质量要求一般规定及其质量要求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减小填浜体的自重,提高填浜体的整体性和板体性,从而减小填浜体对浜底地基的附加应力,如采用掺灰粉煤灰等轻质填料。 2)提高地基的抗变形能力,减小地基在填浜体自重作用下的沉降,如在必要情况下采取复合地基等措施。 3)彻底清理浜底的积水、淤泥,保证回填体的稳定性和差异变形的顺畅过渡。 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技术途径技术途径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常用方法及其适用性n掺石灰粉煤灰回填 轻质、板体性好,

240、能够有效减小填浜材料对浜底天然地基的附加应力,从而达轻质、板体性好,能够有效减小填浜材料对浜底天然地基的附加应力,从而达到减小差异变形的效果。到减小差异变形的效果。 n素土回填 工期短、速度快、造价低、操作简便,不足之处在于比重大,可能造成浜底工期短、速度快、造价低、操作简便,不足之处在于比重大,可能造成浜底天然土层的沉降量大且伴有不均匀沉降。天然土层的沉降量大且伴有不均匀沉降。 应视应视道路等级道路等级和和浜塘位置浜塘位置选择处理方法。选择处理方法。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明浜处理明浜处理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

241、施v处理措施1)次干路以上的城市道路,填浜材料应首选掺灰粉煤灰,但人行道及较宽的分隔带部位,为降低工程投资或种植绿化需要可采用素土回填。其他等级道路的填浜在满足设计要求情况下可采用素土回填。 2)填浜前应抽水,清淤至原状土。清淤底面宜先铺设一层土工格栅,再均匀铺设厚3050cm砾石砂,上覆土工布,然后用掺灰粉煤灰(掺灰量5%,体积比,下同)回填至清表后的原地面或设计上路床底面(以标高低者为控制)。填浜材料应分层回填、压实。 3)位于软土地基处理范围时,填浜材料应与软基处理方案设计所考虑的回填材料一致。4)填浜基坑内应设集水井,及时收集并排除坑内积水,不得带水回填。 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填浜

242、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明浜处理明浜处理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常用方法1)开挖换填法2)复合地基处理法v处理措施1)主干路以上的城市道路,遇埋深小于2.5m暗浜时应采用开挖换填法;埋深大于2.5m的暗浜,应对开挖换填法与复合地基处理法比选后确定处理方案。 2)其他等级的道路遇暗浜需要处理时,可参照上款执行。 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填浜路段路基暗浜处理暗浜处理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按构造物形式进行分类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

243、物衔接路段路基分分 类类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桥头跳车形成机理n地基沉降过大n路堤自身压缩变形n刚度差异v技术途径n控制地基沉降n减少桥后路堤变形n设置搭板,减少路桥刚度差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桥后路堤桥后路堤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处理措施1)桥梁、跨线桥及立交匝道桥梁等的桥后最大填土高度应控制在2.5m左右,对于桥后填土高度大于2.0m的路段应采用粉煤灰填筑。 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快速路路堤与桥台连接处应设置

244、过渡段,路基压实度不应小于96,并注意填料强度、地基处理、台背防排水系统等综合设计。过渡段长度宜在1560m之间,原则上小于80m,最长不超过100m(距桥台距离)。二级公路、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可参考执行。 3)桥台后应设置搭板,以减少路堤沉降后纵向坡差。 4)桥后填土路段还应进行必要的软基处理。 桥后路堤桥后路堤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处理措施1)沟槽回填应采用渗水性好、易密实的中粗砂填料,回填厚度宜到管顶以上50cm,然后采用素土、或掺灰粉煤灰回填至路

245、基上路床底面或原地面(以标高低者为控制)。 2)沟槽范围内,管顶标高50cm以上的路基应薄层轻压,每层压实厚度宜1015cm,压实度要求可适当降低。 3)车行道范围的各类地下管线管顶以上最小覆土厚度(路面以下)不宜小于70cm,否则应采取如下措施:覆土厚度在3070cm时,宜采用C20水泥混凝土外包,外包厚度应不小于0.2m;覆土厚度小于30cm时,应要求管道改排降低高度。 4)车行道范围两个沟槽间净距小于1m时,建议同沟槽施工,统一回填。 沟槽回填沟槽回填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246、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处理措施1)浅埋结构物、涵洞、地下通道上方路基设计时,应评估回填部分压实度是否能够满足设计要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路基工作区深度内采取处理措施;路基附加荷载大于结构物要求时,应采用轻质材料置换;要与相邻路基均匀连续,强度和抗变形能力基本一致。 浅埋结构物等浅埋结构物等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与构造物衔接路段路基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工程问题1)新路基稳定性不足2)新老路基差异变形v技术途径1)减小沉降变形。包括减小软土地基工后固结沉降、老路基二次沉降以及新老路基的差异变

247、形。2)通过新老路基结合部处治提高新老路基的稳定性,避免新老路基结合面的滑移或蠕滑。例如开挖台阶、处治老路基边坡覆土等。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工程问题及技术途径工程问题及技术途径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控制指标与标准1)拓宽路基工后沉降 一般建议控制在5.0cm,总沉降则不应超过15cm。 2)老路基中心附加沉降 改扩建工程原路基中心附加沉降可按30mm控制。3)差异沉降(变坡率) (1) 原有路基与拓宽路基的路拱横坡度的工后沉降增大值不应大于0.5%; (2) 路基顶部纵向不协调变形亦采用“变坡率”

248、控制,纵向沉降坡差小于0.3%。 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 控制指标与标准控制指标与标准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处理措施处理措施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既有路基调查与评价1)应调查原有道路沿线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地质土的性质、不良地质的发育情况,还应搜集原有勘察设计文件、竣工图和养护等方面的资料。2)着重检测既有路基的压实度、含水量、CBR、固结试验、直接快剪等指标,计算路基填

249、料的干密度、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压实度、压缩模量等指标,确定原有路基填料能否满足规范规定的路基压实度和路基填料最小强度的要求。3)公路路基还应调查、分析既有路基边坡稳定状况、各种防护和排水设施的有效性;观测既有路基沉降稳定情况,查明既有路基的地基处理方式和范围;分析原有路基地基土固结系数、压缩变形发展规律和抗剪强度增长规律,确定地基剩余沉降值;分析原有地基处理方法的效果。 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处理措施处理措施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地基处理1 1)对于软土层浅而薄的情况,处理措施采用简单的浅层处

250、理措施,表层处理或开挖换填;)对于软土层浅而薄的情况,处理措施采用简单的浅层处理措施,表层处理或开挖换填; 2 2)软土层较厚,则按不同的目的与土质,采用排水固结、超载预压、低能量强夯、复合桩)软土层较厚,则按不同的目的与土质,采用排水固结、超载预压、低能量强夯、复合桩基、轻质路堤等方法。基、轻质路堤等方法。v新老路基结合部处理1 1)老路路肩和边坡处理)老路路肩和边坡处理(1)(1)原地面上的植被、树根以及腐植土需要清除。原地面上的植被、树根以及腐植土需要清除。(2)(2)老路与新路交界的边坡坡面老路与新路交界的边坡坡面0.30.3米左右厚度内以及外侧路肩米左右厚度内以及外侧路肩0.50.5

251、米范围内应挖米范围内应挖除换填。除换填。5.5.5.5.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路基拼接与拓宽5.3 处理措施处理措施2 2)新老路基结合部加强处治)新老路基结合部加强处治(1)(1)开挖台阶开挖台阶(2)(2)路基加筋路基加筋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目的1)沉降控制加速固结沉降 减小总沉降量 2)提高承载力v设计条件1)地基条件2)道路条件3)施工条件4)经济条件应针对不同的处理目的,结合实际工程的设计条件,选择科学、合理 、经济的处理方法。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目的和设计条件目的和设计条

252、件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软土地基处理的控制标准 沉降控制位置道路等级与桥台相邻处与构造物相邻处(涵洞、通道等)一般路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0.10m0.10m0.20m0.20m0.30m0.30m快速路、主干路0.25m0.25m二级公路0.20m0.20m0.30m0.30m0.50m0.50m次干路0.30m0.30m道路工后沉降控制标准道路工后沉降控制标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目的和设计条件目的和设计条件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基本原理 软土

253、地基在附加荷载的作用下,逐渐排出孔隙水,使孔隙比减小,产生固结变形。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土体超静孔隙水压力的逐渐消散,土的有效应力增加,地基抗剪强度相应增加,并使沉降提前完成或提高沉降速率。 v分类1)堆载预压法2)砂井法3)真空预压法4)真空-堆载联合预压法 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排水固结法排水固结法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一般规定1)排水固结法适用于厚度大于5m的软土,但灵敏度大于5的软土不宜采用;2)排水固结法的预压时间应保证6个月以上;3)桥头处理段应先预压,然后再开挖施工桩基和承台,以避免预压造成桩基

254、和承台位移。4)为提高路堤的整体稳定性和垫层的排水性能,可在水平排水垫层中设置土工合成材料。 5)构造物相邻路段一般应采用塑料排水板结合超载预压,超载的高度一般为填高的3050,填方较高且填筑工期较紧的路段可采用真空联合堆载预压。 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排水固结法排水固结法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基本原理 利用水泥材料作为固化剂,通过特制的搅拌机械,在地基深处就地将软土和固化剂(浆液或粉体)强制搅拌,由固化剂和软土间所产生的一系列物理-化学反应,使软土硬结成具有整体性、水稳定性和一定强度的水泥加固土,从而提高

255、地基强度和增大变形模量。v适用条件 一般适用于路基填土高、工期紧的情况。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水泥土搅拌桩水泥土搅拌桩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一般规定1 1)水泥土搅拌桩一般适用于处理十字板抗剪强度不小于)水泥土搅拌桩一般适用于处理十字板抗剪强度不小于10kPa10kPa的软土地基。当有机的软土地基。当有机质含量大于质含量大于5 5、塑性指数大于、塑性指数大于2525或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或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定其适用性。2 2)常规单轴单向搅拌水泥土搅拌桩处理

256、深度不应超过)常规单轴单向搅拌水泥土搅拌桩处理深度不应超过12m12m。单轴双向搅拌水泥土搅。单轴双向搅拌水泥土搅拌桩处理深度一般不宜超过拌桩处理深度一般不宜超过20m20m。3 3)软土含水量在)软土含水量在30%30%50%50%之间,宜采用浆液喷射搅拌桩(简称浆喷桩)之间,宜采用浆液喷射搅拌桩(简称浆喷桩) 。 4 4)对拟加固的软土无工程经验和经验数据时,应先进行水泥土室内配合比试验,确)对拟加固的软土无工程经验和经验数据时,应先进行水泥土室内配合比试验,确定水泥土搅拌法对拟加固地基软土的适用性,给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合理的定水泥土搅拌法对拟加固地基软土的适用性,给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

257、合理的参数。参数。 5 5)采用水泥土搅拌桩处理的桥头应采用等载预压,预压时间不小于)采用水泥土搅拌桩处理的桥头应采用等载预压,预压时间不小于2 2个月。个月。 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水泥土搅拌桩水泥土搅拌桩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适用范围1)桥头、通道等结构物与路堤的衔接部位。2)路堤拓宽路段3)稳定难以满足要求的高填方路堤4)设置挡墙软基路段v一般要求1)一般要求桩端下卧持力层的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不小于1000kPa。 2)填土高度一般应大于2.5m。3)预应力管桩处理深度一般大于10m.。塑料套管混

258、凝土桩(桩径不大于160mm时)、大直径现浇混凝土薄壁筒桩处理深度一般大于5m,小于20m。 4)采用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的桥头应采用等载预压,预压时间不小于2个月。 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刚性桩复合地基刚性桩复合地基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常用桩型及选用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刚性桩复合地基刚性桩复合地基1)常用桩型有:小方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塑料套管混凝土桩、大直径现浇混凝土薄壁筒桩等。 2)应根据路堤高度、桩端持力层土类、施工设备、施工环境、制桩材料供应条件等,选择经济合理、安全

259、适用的桩型和成桩工艺。3)桩的直径可根据地基土质情况、成桩设备、常规尺寸等因素确定。4)由于刚性桩强度较高,沉桩过程存在挤土效应,为了减小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可以选择跳桩顺序实施,甚至采用导孔沉桩。每批沉桩之间应间隔足够的时间,在地基孔隙水压力消散后再组织实施下一批桩体。 5)为了保证桩体能更多地承担上部荷载,与地基更好的协同作用,刚性桩桩顶应设置桩帽,桩帽上铺设加筋褥垫层,使桩承路堤的土拱效应、薄膜拉张效应充分发挥。 6)垫层材料一般采用级配良好的砂砾、碎石、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 7)水平加筋体一般应采用抗拉强度高、延伸率小、耐久性好、抗老化和抗腐蚀的土工格栅。一般要求延伸率3%对应的

260、抗拉强度应大于80kN/m的钢塑土工格栅或整体式钢丝土工格栅。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施工工艺 首先开挖网沟,设集水井,然后进行低能量强夯,先点夯再满夯,夯能从300kNm至1000kNm逐步加大,由轻至重5遍到7遍进行夯实,直至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为保证夯击效果,第一遍夯击之后的每次夯击前,都必须在上一次夯击产生的孔隙水压力消散后进行。 v验收标准1)处理范围内整体地面标高平均夯沉量30cm 。 2)在夯击能量1000kNm的作用下,夯沉量10cm 。 3)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k120Kpa。 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

261、土地基处理低能量强夯低能量强夯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EPS材料特性超轻质。容重大约是土的1/501/100。 耐水性强 耐热性和燃烧性 vEPS路堤应用价值减小地基顶面的垂直土压力,减小软土地基的沉降。 降低侧向土压力,简化支挡结构。 减小附加荷载,保护地下管线和构筑物。 防止侧向挤出和滑移。 减小对既有基础设施的影响。 节约工程用地。 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EPS轻质路堤技术轻质路堤技术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基 层面 层水泥砼保护板钢筋网边 坡覆

262、土EPS块体土工布排水砂(碎石)垫层土基(简单预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EPS轻质路堤技术轻质路堤技术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工程特性n自重轻n水稳性好 n强度和压缩模量高 n板体性好 v材料要求1)电厂排放的硅铝型低钙粉煤灰,都可作为路堤填料使用。用于公路和城市道路路堤的粉煤灰烧失量宜小于20%。粉煤灰粒径应在0.0012mm之间,为便于压实,小于0.074mm的颗粒含量宜大于45%。2)桥头和箱涵连接部位、拓宽路基中采用粉煤灰填筑,应采用石灰固化,石灰掺量不宜小于5。 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

263、处理软土地基处理粉煤灰轻质路堤粉煤灰轻质路堤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设计要点1 1)纯灰路堤的边坡和路肩应采取土质护坡保护措施。护坡土料宜采用塑性指数不低)纯灰路堤的边坡和路肩应采取土质护坡保护措施。护坡土料宜采用塑性指数不低于于1010的粘质土,护坡水平方向厚度应不小于的粘质土,护坡水平方向厚度应不小于1m1m,并碾压密实。,并碾压密实。2 2)在土质护坡上宜间隔一定距离设置排水盲沟。排水盲沟一般设置于路堤中下部,)在土质护坡上宜间隔一定距离设置排水盲沟。排水盲沟一般设置于路堤中下部,可设置可设置1 12 2排,盲沟竖向间距排,盲沟

264、竖向间距2m2m左右,水平间距间隔左右,水平间距间隔101015m15m。 3 3)粉煤灰路堤底部应离开地下水位或地表长期积水位)粉煤灰路堤底部应离开地下水位或地表长期积水位500mm500mm以上以上, ,否则应设置隔离层。否则应设置隔离层。隔离层宜采用稳定性好材料,厚度不宜小于隔离层宜采用稳定性好材料,厚度不宜小于300mm300mm,横坡不宜小于,横坡不宜小于3 3。 4 4)粉煤灰路堤上路床范围应采用土质填料填筑,也可结合路面结构采用石灰土、二)粉煤灰路堤上路床范围应采用土质填料填筑,也可结合路面结构采用石灰土、二灰土等路面底基层材料作封顶层。灰土等路面底基层材料作封顶层。 5 5)粉

265、煤灰路堤的挡墙结构,应在墙体泄水孔进水口处设置反滤层。)粉煤灰路堤的挡墙结构,应在墙体泄水孔进水口处设置反滤层。 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粉煤灰轻质路堤粉煤灰轻质路堤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一般规定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动态设计与监测动态设计与监测n n 动态设计与监测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软土地基处理中动态设计与监测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软土地基处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n n

266、动态设计与监测的主要目的是验证软土地基处理效果,根据实际工程的进度和地基动态设计与监测的主要目的是验证软土地基处理效果,根据实际工程的进度和地基变形实测数据及时调整设计参数,有效控制填筑速率,确定实际超载高度、二次开挖变形实测数据及时调整设计参数,有效控制填筑速率,确定实际超载高度、二次开挖和修建路面时间,分析计算各阶段合理预抛高和预留宽度、确定沉降土方等重要参数。和修建路面时间,分析计算各阶段合理预抛高和预留宽度、确定沉降土方等重要参数。 n n 动态设计与监测的基本监测项目为沉降板和位移桩。测斜管、分层沉降、深层沉降动态设计与监测的基本监测项目为沉降板和位移桩。测斜管、分层沉降、深层沉降和

267、孔隙水压力等根据需要布置。和孔隙水压力等根据需要布置。 n n 预压期卸载控制指标采用双标准控制:即要求推算的工后沉降量小于设计容许值,预压期卸载控制指标采用双标准控制:即要求推算的工后沉降量小于设计容许值,同时要求连续同时要求连续2 2个月的实测月沉降量小于个月的实测月沉降量小于5mm5mm。 n n 摊铺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控制指标是:基层顶面施工后连续摊铺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控制指标是:基层顶面施工后连续2 2个月的实测月沉降量小于个月的实测月沉降量小于3mm3mm。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一般路段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软

268、土地基处理处理方法的选择原则处理方法的选择原则v桥头、涵洞、通道路段 n n 填土高度较低时,可采用欠载预压;填土高度较低时,可采用欠载预压; n n 填土高度高、具备预压条件时,可采用等载预压、超载预压和竖向排水体结合超载预压;填土高度高、具备预压条件时,可采用等载预压、超载预压和竖向排水体结合超载预压; n n 在填土高、工期紧的情况下,可选用低能量强夯、真空联合堆载预压、水泥土搅拌桩复在填土高、工期紧的情况下,可选用低能量强夯、真空联合堆载预压、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等软基处理方法。合地基等软基处理方法。 n n 当填土高度较低,并具备预压条件时,宜优先采用排水固结结合超载、低能量强夯、真

269、当填土高度较低,并具备预压条件时,宜优先采用排水固结结合超载、低能量强夯、真空联合堆载预压的处理方法;空联合堆载预压的处理方法;n n 当填土高度较高时,宜选用预应力管桩等刚性桩复合地基、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结合粉当填土高度较高时,宜选用预应力管桩等刚性桩复合地基、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结合粉煤灰轻质填料的方案;煤灰轻质填料的方案; n n 当填土高度较高,工期紧,复合地基施工困难时,经技术经济比选后可采用当填土高度较高,工期紧,复合地基施工困难时,经技术经济比选后可采用EPSEPS轻质填轻质填料等方案。料等方案。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

270、2 路基和路面12.3 12.3 路路 面面12.3.1 路面可分为面层、基层和垫层。路面结构层所选材料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面层应满足结构强度、高温稳定性、低温抗裂性、抗疲劳、抗水损害及耐磨、平整、抗滑、低噪音等表面特性的要求。 2 基层应满足强度、扩散荷载的能力以及水稳定性和抗冻性的要求。 3 垫层应满足强度和水稳定性的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3 12.3 路路 面面12.3.2 路面面层类型的选用应符合表12.3.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道路经过景观要求较高的区域或突出显示

271、道路线形的路段,面层宜采用彩色。 2 综合考虑雨水收集利用的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应满足透水性的要求。 3 道路经过噪声敏感区域时,宜采用降噪路面。 4 对环保要求较高的路段或隧道内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宜采用温拌沥青混凝土。表12.3.2 路面面层类型及适用范围面层类型适用范围沥青混凝土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城市广场、停车场水泥混凝土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城市广场、停车场贯入式沥青碎石、上拌下贯式沥青碎石、沥青表面处治和稀浆封层支路、停车场砌块路面支路、城市广场、停车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3 12.3 路路 面面12

272、.3.3 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设计应包括面层类型选择与结构层组合设计,各结构层材料组成设计,材料与结构层设计参数确定,结构层厚度计算,路面内部排水设计等。 2 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应选用多种损坏模式作为临界状态,并应选用多项设计指标进行控制。 3 城市广场、停车场、公交车站、路口或通行特种车辆的路段,沥青路面结构应根据车辆运行要求进行特殊设计。 该方法采用双圆垂直均布荷载作用下的多层弹性连续体系理论,按设计荷载所产生的应力、应变和位移量不超过路面任一结构层所容许的临界值来选择和确定路面结构的组合和结构层厚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

273、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3 12.3 路路 面面12.3.4 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设计应包括面层类型选择与结构层组合设计,接缝构造、配筋和排水设计,各结构层材料组成设计,路面厚度计算,路面表面特性设计等。 2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应采用行车荷载和温度梯度综合作用产生的疲劳断裂作为设计指标。 3 水泥混凝土面层应满足强度和耐久性的要求,表面应抗滑、耐磨、平整。面层宜选用设接缝的普通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混凝土的抗弯拉强度不得低于4.5MPa,快速路、主干路和重交通的其他道路的抗弯拉强度不得低于5.0MPa。混凝土预制块的抗压强度非冰冻地区不宜低于50 M

274、Pa,冰冻地区不宜低于60MPa。 4 当水泥混凝土路面总厚度小于最小防冻厚度,或路基湿度状况不佳时,需设置垫层。 5 水泥混凝土路面应设置纵、横向接缝。纵向接缝与路线中线平行,并应设置拉杆。横向接缝可分为横向缩缝、胀缝和横向施工缝,快速路、主干路的横向缩缝应加设传力杆;在邻近桥梁或其他固定构筑物处、板厚改变处、小半径平曲线等处,应设置胀缝。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3 12.3 路路 面面6 水泥混凝土面层自由边缘,承受繁重交通的胀缝、施工缝,小于90的面层角隅,下穿市政管线路段,以及雨水口和地下设施的检查井周围,面层应配筋补强

275、。7 其他水泥混凝土面层类型可根据适用条件按表12.3.4选用。 将行车荷载和温度梯度综合作用产生的疲劳断裂作为路面结构设计的极限状态和设计标准。表12.3.4 其他水泥混凝土面层类型的适用条件面层类型适用条件连续配筋混凝土面层、预应力水泥混凝土路面特重交通的快速路、主干路沥青上面层与连续配筋混凝土或横缝设传力的普通水泥混凝土下面层组成的复合式路面特重交通的快速路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标高受限制路段、收费站、桥面铺装混凝土预制块面层广场、步行街、停车场、支路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3 12.3 路路 面面12.3.5 非机动车道路面设计

276、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机动车道的路面应根据筑路材料、施工最小厚度、路基土类型、水文地质条件及当地工程经验,确定结构层组合和厚度,满足整体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2 非机动车道同时有机动车行驶时,路面结构应满足机动车行驶的要求。 3 处于潮湿地带及冰冻地区的道路,非机动车道路面应设垫层。12.3.6 人行道和广场的铺面应满足稳定、抗滑、平整、生态环保和城市景观的要求,其设计应实用、经济、美观、耐久。12.3.7 停车场铺面应满足稳定、耐久、平整、抗滑和排水的要求,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计内容和方法与相应的机动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相同。 2 根据停车场各区域性质和功能的不同,

277、铺面结构的设计荷载应视实际情况确定。 3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宜提高沥青面层的抗车辙性能。 4采用水泥混凝土面层,应设置胀缝,其间距及要求均与车行道相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路面材料沥青沥青沥青沥青碎石碎石碎石碎石土土土土砂砂砂砂水泥水泥水泥水泥砾石砾石砾石砾石石灰石灰石灰石灰粉煤灰粉煤灰粉煤灰粉煤灰水水水水填料填料填料填料添加剂添加剂添加剂添加剂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 混合料组成混合料组成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

278、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技术要求沥青标号沥青技术指标残留针入度、软化点,60动力粘度,10延度等 沥青标号和沥青技术指标的选择与工程所在地的气候密切相关,宜按照道路等级、气候条件、交通条件、路面类型及在结构层中的层位及受力特点、施工方法等,结合当地的使用经验,经技术论证后确定。 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 道路石油沥青道路石油沥青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适用条件1 1)当用道路石油沥青拌制的沥青混合料的技术指标达不到高温稳定性、)当用道路石油沥青拌制的沥青混合料的技术指标达不到高温稳定性、水稳定

279、性、低温抗裂性能指标要求时;水稳定性、低温抗裂性能指标要求时;2 2)对交通量繁重、重载车较多的公路,沥青表面层宜选用改性沥青;并)对交通量繁重、重载车较多的公路,沥青表面层宜选用改性沥青;并视实际情况中面层也可选用改性沥青或稠度低一号的沥青;视实际情况中面层也可选用改性沥青或稠度低一号的沥青;3 3)温差变化较大,高温或低温持续时间较长的严酷气候条件的公路;)温差变化较大,高温或低温持续时间较长的严酷气候条件的公路; 4 4)铺筑特殊结构的表面层,如开级配抗滑层,沥青玛蹄脂碎石,超薄罩)铺筑特殊结构的表面层,如开级配抗滑层,沥青玛蹄脂碎石,超薄罩面层,排水路面,彩色路面等;面层,排水路面,彩

280、色路面等; 5 5)路线线形处于连续长纵坡、陡坡及半径较小匝道,制动、起动频繁、)路线线形处于连续长纵坡、陡坡及半径较小匝道,制动、起动频繁、停车场等路段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公路。停车场等路段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公路。 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 改性沥青改性沥青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相关规定1)特重交通及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以上的公路和城市道路,沥青混凝土面层应采用三层,且上、中面层应选用改性沥青。2)一般二级公路及城市次干路沥青混凝土面层可采用两层或三层,上面层应选用改性沥青。3)三级公路及城市支路沥青混凝土面层可采用两层,上面

281、层应选用改性沥青。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 改性沥青改性沥青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适用范围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 道路石油沥青道路石油沥青 沥青材料类型适用范围道路石油沥青中等交通的表面层、重交通的中下面层以及特重交通的下面层改性沥青特重交通、重交通、交叉口进口道、公交车专用道与停靠站、长大纵坡、气候严酷地区的沥青路面乳化沥青透层、粘层、稀浆封层、冷拌沥青混合料与表面处治改性乳化沥青交通量较大或重要道路的粘层、稀浆封层、桥面铺装的粘层、表面处治、冷拌沥青混合料、微表处等液体石油沥青透层、表面处治或冷拌沥青混合料泡

282、沫沥青厂拌冷再生混合料、就地冷再生混合料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分类碎石、破碎砾石、筛选砾石、钢渣、矿渣等 。v 技术指标石料压碎值 洛杉矶磨耗损失 针片状颗粒含量 吸水率 磨光值等。粗集料的磨光值如下表所示。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 粗集料粗集料 年降雨量(mm)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10004240385001000403836250500383625036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相关规定细集料可选用机制砂、天然砂、石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细集料应洁净、无

283、杂质、干燥、无风化,并应具有一定棱角性。 天然砂宜选用中砂、粗砂,天然河砂不宜超过细集料总质量的20%. 在SMA混合料和OGFC混合料中不宜使用天然砂。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 粗集料粗集料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常用类型拌和机粉尘 粉煤灰 v 相关规定1)拌和楼回收的粉料不得用于拌制特重交通和一级公路、主干路等级及以上公路和城市道路的路面沥青混合料;其他等级道路上面层不得采用回收粉料,下面层替代矿粉量不得超过总量的20%。2)粉煤灰作为填料使用时,用量不得超过填料总量的50%,粉煤灰的烧失量应小于12%,与矿粉混合后的

284、塑性指数应小于4%,其余质量要求与矿粉相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沥青面层不宜采用粉煤灰作填料。 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路面材料 填料填料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结构组成结构组成v 基本组成:面层、基层、垫层。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垫层材料垫层材料v 主要作用改善路面结构的湿度和温度状况,减少路基不均匀变形对路面的影响。 v 相关规

285、定1)在季节性冰冻地区,路面结构应达到一定的防冻层厚度,当路面结构的设计厚度低于防冻层最小厚度要求时,应在基层下设置垫层补足其差值。2)排水垫层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地下水位高、排水不良和路基湿软时,宜设置排水垫层; 水文地质条件不良的土质路堑,路床土湿度较大时,宜设置排水垫层。3)路基有不均匀沉降或变形时,宜加设半刚性垫层。 4)防冻垫层应采用透水性好的粒料类材料,通过0.075mm筛孔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采用煤渣时,小于2mm的颗粒含量不宜大于20%。5)垫层厚度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150mm200mm,重冰冻地区潮湿、过湿路段宜为300mm400mm,具体厚度应根据道路等级、路基状况

286、确定。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基层材料基层材料v基层可采用刚性、半刚性或柔性材料,其具体分类与基层最小厚度见下表:基层类型最小厚度(mm)刚性基层贫混凝土或碾压混凝土基层150多孔混凝土排水基层150半刚性基层水泥稳定类基层150石灰稳定类基层150水泥粉煤灰稳定类基层150石灰粉煤灰稳定类基层150柔性基层沥青稳定碎石基层(ATB)ATB-2570ATB-3090ATB-40120半开级配沥青稳定碎石基层(AM)AM-2580AM-40120沥青稳定碎石排水基层

287、(ATPB)ATPB-2580ATPB-3090ATPB-40120级配碎石80级配砾石80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基层材料基层材料v半刚性基层的结构状态 半刚性材料基层按其组成结构状态分为骨架密实结构、骨架空隙结构、悬浮密实结构和均匀密实结构四种类型。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基层宜选用骨架密实型混合料。次干路及次干路以下的上基层和各级道路的下基层可采用悬浮密实型混合料。均匀密实型混合料适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下基层,次干路及以下的上基层。骨架空隙型混合料具有较高

288、的空隙率,适用于需考虑路面内部排水要求的基层。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基层材料基层材料v半刚性基层的材料分类及应用 半刚性基层材料包括水泥稳定类、水泥粉煤灰稳定类、石灰粉煤灰稳定类等。水泥稳定集料类、水泥粉煤灰稳定集料类与石灰粉煤灰稳定集料类适用于各级道路的基层。冰冻地区、多雨潮湿地区,石灰粉煤灰稳定集料类材料宜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下基层。石灰稳定类集料宜用于各级道路的下基层以及支路的基层。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

289、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基层材料基层材料v半刚性基层的强度控制 水泥稳定类材料配合比设计时,试件的压实度、7d无侧限抗压强度代表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骨架密实型和骨架空隙型的混合料配合比试验宜采用振动成型方法;悬浮密实和均匀密实型混合料宜采用重型击实成型方法。水泥稳定类的水泥剂量一般为3%5.5%,最大剂量不应超过6%。层位稳定类型特重交通重、中交通轻交通压实度(%)抗压强度(MPa)压实度(%)抗压强度(MPa)压实度(%)抗压强度(MPa)上基层集料983.54.59834972.53.5细粒土-96下基层集料972.5972

290、.0961.5细粒土969695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基层材料基层材料v柔性基层 柔性基层可用于各级道路,热拌沥青稳定碎石宜用于重交通及其以下道路的基层;级配碎石可用于中交通及以下道路的下基层及轻交通道路的上基层;级配砾石可用于轻交通道路的下基层。 按照空隙率的大小,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的级配可分为密级配、半开级配和开级配。基层用碎石的公称最大粒径宜等于或大于26.5mm,不宜超过37.5mm。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

291、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基层材料基层材料v柔性基层的强度指标 半开级配沥青稳定碎石(AM)和开级配沥青稳定碎石(ATPB)配合比设计可用马歇尔试验方法,成型试件并测试孔隙率、沥青膜厚度等指标,并使其设计级配宜符合规范的规定。 泡沫沥青稳定碎石(BATB)与一般沥青混合料设计过程不同,其配合比设计过程中采用劈裂强度、抗压强度等指标共同控制,详见下表所示。材料试验指标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泡沫沥青膨胀比发泡效果10半衰期10s泡沫沥青混合料控制指标干劈裂强度强度与水稳定性0.4MPa湿劈裂强度0.3MPa干湿劈裂强度比0.60%验证指标无测限

292、抗压强度强度性能1.2MPa马歇尔稳定度高温稳定性7.5kN(标准马歇尔试件)15kN(大马歇尔试件)车辙试验高温稳定性1000次/mm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基层材料基层材料v 刚性基层 1)刚性基层适用于重、特重交通及运煤、矿石、建筑材料等道路工程。刚性基层厚度一般为200mm280mm,最小厚度应大于150mm。 2)贫混凝土基层材料配合比设计应根据28d龄期的抗弯拉强度试验确定水泥剂量,一般宜为8%12%。贫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表4.2.2-13的规定,贫混

293、凝土基层集料的最大粒径一般不应超过31.5mm。 试验项目特重、重交通中交通7d龄期抗压强度(MPa)91571228d龄期抗压强度(MPa)122091628d龄期抗弯拉强度(MPa)2.53.52.03.0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基层材料基层材料v路面再生混合料 路面再生包括沥青混合料再生、水泥混凝土路面混合料再生、路面全厚式再生。 用作基层的再生材料一般为冷再生,其中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和泡沫沥青冷再生混合料的技术指标要求如下:试验项目乳化沥青泡沫沥青空隙率

294、(%)914-劈裂试验劈裂强度(MPa)0.40.4干湿劈裂强度比(%)7575马歇尔试验马歇尔稳定度(kN)5.05.0浸水马歇尔残留稳定度(%)7575冻融劈裂强度比(%)7070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基层材料基层材料v工业废渣基层 工业废渣混合料的抗压强度采用7d龄期抗压强度或28d龄期抗压强度作为控制指标,要求如下表所示。 化工类土壤固化剂稳定建筑渣土可用于道路基层,应用的建筑渣土中不得含有种植土、腐殖土、垃圾土、淤泥质土等,也不得含有杂草、树根或农作物

295、残根等杂物,建筑渣土的粒径不应大于100mm。检测项目特重、重中、轻无侧限抗压强度(MPa)上基层2.0(1.0)1.21.5(0.60.8)下基层1.52.0(0.7)1.01.3(0.50.6)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沥青路面沥青路面v热拌沥青混合料 热拌沥青混合料(HMA)适用于各种等级道路的沥青路面。其种类按集料公称最大粒径、矿料级配、空隙率划分。混合料类型密级配开级配公称最大粒径(mm)最大粒径(mm)连续级配间断级配间断级配沥青混凝土沥青玛蹄脂碎石排水

296、式沥青磨耗层粗粒式AC-25-26.531.5中粒式AC-20SMA-20-19.026.5AC-16SMA-16OGFC-1616.019.0细粒式AC-13SMA-13OGFC-1313.216.0AC-10SMA-10OGFC-109.513.2砂粒式AC-5-4.759.5设计空隙率 (%)353418-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沥青路面沥青路面v 沥青路面的分类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

297、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沥青路面沥青路面v热拌沥青混合料 热拌沥青混合料采用马歇尔试验设计方法进行配合比设计, AC和SMA材料实验过程类似,在具体控制指标和技术要求上存在若干区别。试验项目单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不使用改性沥青使用改性沥青马歇尔试件尺寸mmT 0702马歇尔试件击实次数两面击实50次T 0702空隙率VV%34T 0708矿料间隙率VMA %17.0T 0708粗集料骨架间隙率VCAmix VCADRCT 0708沥青饱和度VFA%7585T 0708稳定度 kN5.56.0T 0709流值mm25T 0709谢伦堡沥青析漏试验的结合料损失%

298、0.20.1T 0732肯塔堡飞散试验的混合料损失或浸水飞散试验%2015T 0733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沥青路面沥青路面v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性能评价指标 高温稳定性应采用车辙试验的动稳定度来评价;应根据气温条件检验密级配沥青混合料的低温抗裂性能;采用冻融劈裂实验和TSR评价混合料的水稳定性;用车辙实验评价其耐久性能。上述各个指标均有对应的实验和技术要求。年降水量(mm)=500500冻融劈裂强度比(%)7570浸水马歇尔残留稳定度(%)807512 路基和路

299、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沥青路面沥青路面v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性能评价指标 高温稳定性应采用车辙试验的动稳定度来评价;应根据气温条件检验密级配沥青混合料的低温抗裂性能;采用冻融劈裂实验和TSR评价混合料的水稳定性;用车辙实验评价其耐久性能。上述各个指标均有对应的实验和技术要求。年降水量(mm)=500500冻融劈裂强度比(%)7570浸水马歇尔残留稳定度(%)8075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道路等级沥青面层动稳定度(不小于)

300、特重交通上面层45004500中面层45004500下面层12001200高速公路、快速路上面层45004500中面层35003500下面层12001200一级公路、主干路上面层35003500中面层35003500下面层12001200二级公路、次干路上面层30003000下面层 1000 1000三(四)级公路、支路上面层20002000下面层12001200沥青混合料动稳定度设计值要求沥青混合料动稳定度设计值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沥青路面沥青路面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

301、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水泥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v 水泥混凝土路面分类 n n 普通混凝土路面普通混凝土路面指除接缝区和局部范围外面层内均不配筋的水泥混凝土路指除接缝区和局部范围外面层内均不配筋的水泥混凝土路面,亦称素混凝土路面。面,亦称素混凝土路面。n n 钢筋混凝土路面钢筋混凝土路面指面层内配置纵、横向钢筋或钢筋网并设接缝的水泥混凝指面层内配置纵、横向钢筋或钢筋网并设接缝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土路面。n n 连续配筋混凝土路面连续配筋混凝土路面指面层内配置纵向连续钢筋和横向钢筋,横向不设缩指面层内配置纵向连续钢筋和横向钢筋,横向不设缩缝的水泥混凝

302、土路面。缝的水泥混凝土路面。n n 钢纤维混凝土路面钢纤维混凝土路面指在混凝土面层中掺入钢纤维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指在混凝土面层中掺入钢纤维的水泥混凝土路面。n n 碾压混凝土面层碾压混凝土面层指采用振动碾压成型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指采用振动碾压成型的水泥混凝土路面。n n 贫混凝土面层贫混凝土面层指水泥用量较低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指水泥用量较低的水泥混凝土路面。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路面组成分类及要求 水泥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v 水泥混凝土路面材料要求 1 1 1 1)水泥混凝土所

303、用集料公称最大粒径不应大于水泥混凝土所用集料公称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mm31.5mm(碎石)或(碎石)或19.0mm19.0mm(砾石)。砂的(砾石)。砂的细度模数不宜小于细度模数不宜小于2.52.5。 2 2)对重交通及以上交通等级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采用强度等级)对重交通及以上交通等级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采用强度等级42.542.5级以上的道级以上的道路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中、轻交通等级的道路可采用矿渣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路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中、轻交通等级的道路可采用矿渣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低于32.532.5级。最小单位水泥用量应满足下表规定。对冰冻

304、地区,混凝土中必须掺加引气剂,级。最小单位水泥用量应满足下表规定。对冰冻地区,混凝土中必须掺加引气剂,抗冻标号应达到抗冻标号应达到F200F200。道路等级快速、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非冰冻地区最小单位水泥用量(kg/m3)42.5级水泥30030029032.5级水泥310310305冰冻地区最小单位水泥用量(kg/m3)42.5级水泥32032031532.5级水泥330330325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基本组成面层基层垫层v 设计内容结构层次选择组成材料选择 右图为设计示例。面层基层(排水性)底基层垫层路床热拌沥青混凝土热拌沥青混

305、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水泥稳定碎石二灰碎石二灰碎石级配碎石级配碎石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组成及设计内容组成及设计内容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道路等级车道累计轴次(BZZ-100)Ne106特重交通甲等41.1541.15高速公路、快速路甲等 41.1524.341.1524.3乙等24.39.7724.39.77丙等9.775.429.775.42一级公路、主干路甲等(国道)12.09.012.09.0乙等(省道) 9.06.09.06.0丙等(县道) 6.03.06.03.0二级公路、次干路甲等(

306、国道)4.03.04.03.0乙等(省道、重车较多的县道) 3.02.03.02.0丙等(重车较少的县道)2.01.02.01.0三(四)级公路、支路甲等(省道)3.02.03.02.0乙等(县道,交通量较大) 2.01.02.01.0丙等(县道,交通量中等)1.00.51.00.5沥青路面结构交通等级标准沥青路面结构交通等级标准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交通等级标准与路面设计要求交通等级标准与路面设计要求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不同交通等级的路面设计要求1 1)特重交通及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

307、以上的公路和城市道路,沥青混)特重交通及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以上的公路和城市道路,沥青混凝土面层应采用三层,且上、中面层应选用改性沥青。二级公路及城凝土面层应采用三层,且上、中面层应选用改性沥青。二级公路及城市次干路以下公路和城市道路,沥青混凝土面层应采用两层。二级公市次干路以下公路和城市道路,沥青混凝土面层应采用两层。二级公路和城市次干路的上面层应选用改性沥青。路和城市次干路的上面层应选用改性沥青。 2 2)特重交通及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及其以上的公路和城市道路,基)特重交通及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及其以上的公路和城市道路,基层应采用水泥稳定碎石或贫混凝土。其他等级道路视情况可以选择水层应采用

308、水泥稳定碎石或贫混凝土。其他等级道路视情况可以选择水泥稳定碎石或者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垫(底基)泥稳定碎石或者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垫(底基)层应选择灰土类材料;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的垫(底基)层应选层应选择灰土类材料;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的垫(底基)层应选择砾石砂或者灰土类材料。垫层也可视情况采用固结建筑渣土。择砾石砂或者灰土类材料。垫层也可视情况采用固结建筑渣土。 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沥青面层沥青面层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组成表面层中面层下面层v

309、 表面层要求表面功能:抗滑、抗车辙、低噪音耐久性:抗松散、抗剥落、抗老化v 中(下)面层要求抗车辙、抗疲劳、抗剪切、低温抗拉不透水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沥青面层沥青面层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表面层选择原则n n 轻交通道路,宜选用密级配轻交通道路,宜选用密级配ACAC型混合料;型混合料;n n 中等交通道路,宜选用密级配粗型中等交通道路,宜选用密级配粗型AC-CAC-C型混合料;型混合料;n n 重交通和特重交通道路,应选用重交通和特重交通道路,应选用SMASMA混合料、密级配粗型混合料

310、、密级配粗型AC-CAC-C混合料,混合料,结合料应使用改性沥青。结合料应使用改性沥青。 v 中下面层选择原则n n 主要采用密级配主要采用密级配ACAC型混合料型混合料n n 在特重交通和重载道路上,中面层宜使用在特重交通和重载道路上,中面层宜使用SMASMA混合料或改性沥青密级混合料或改性沥青密级配配ACAC型混合料。型混合料。 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沥青面层沥青面层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作 用n 扩散行车荷载的作用,降低垫层和土基所受到的竖向应力;n 减少面层与垫层或土基的刚度差,

311、以降低面层底面的弯拉应变(应力),减轻面层裂缝的出现;n 缓解土基不均匀变形或冻胀对面层的不利影响;n 为面层施工机械提供稳固的行驶面和工作面,保障面层施工的平整度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基层基层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设计原则1 1)沥青路面结构组合设计,半刚性基层与沥青面层的回弹模量比宜在)沥青路面结构组合设计,半刚性基层与沥青面层的回弹模量比宜在1.531.53之间;上基层与下基层的回弹模量比不宜大于之间;上基层与下基层的回弹模量比不宜大于3.03.0;下基层与土基;下基层与土基回弹模量

312、比宜在回弹模量比宜在2.512.52.512.5之间;柔性基层与沥青面层回弹模量比不宜小之间;柔性基层与沥青面层回弹模量比不宜小于于0.30.3。2 2)对刚性基层应采取措施加强沥青层与刚性基层间的紧密结合,并提)对刚性基层应采取措施加强沥青层与刚性基层间的紧密结合,并提高界面抗剪切强度和沥青混合料的抗剪切强度,以增加沥青层抗剪切、高界面抗剪切强度和沥青混合料的抗剪切强度,以增加沥青层抗剪切、抗推移变形的能力。抗推移变形的能力。3 3)为防止雨雪下渗,浸入基层、土基,沥青面层应选用密级配沥青混)为防止雨雪下渗,浸入基层、土基,沥青面层应选用密级配沥青混合料。当采用排水基层时,其下均应设防水层,

313、并设置结构内部的排水合料。当采用排水基层时,其下均应设防水层,并设置结构内部的排水系统,将雨水排除路基外。系统,将雨水排除路基外。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基层基层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相关规定1)防冻垫层应采用透水性好的粒料类材料。若采用粗砂和粗砂砾料时,通过0.074m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应大于5。采用煤渣时,小于2mm的颗粒含量不宜大于20。2)采用碎石和砂砾垫层时,最大粒径应与结构层厚度相协调,一般最大粒径应不超过结构层厚度的1/2,以保证形成骨架结构,提高结构层的稳定性。颗粒组成宜符合

314、规范的要求。 3)为防止软弱路基污染粒料底基层、垫层,或为割断水的影响,可在路基顶面设土工合成材料隔离层。 4)5%HEC固结建筑废弃物混合料,抗压回弹模量350MPa,可作为垫层。 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基层基层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设置条件下列路段应设置垫层:1)地下水位高,排水不良,路基经常处于潮湿、过湿状态的路段。2)排水不良的土质路堑,有裂隙水、泉眼等水文不良的岩石挖方路段。3)季节性冰冻地区的中湿、潮湿路段,可能产生冻胀需设防冻垫层的路段。4)基层可能受污染以及路基软弱的路段。

315、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路面结构组合设计垫层垫层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4.1 当路面的结构承载能力、平整度、抗滑能力等使用性能退化、其承载能力不能满足交通需求时,应进行结构补强或改建。12.4.2 旧路面结构补强和改建设计,应调查旧路面的结构性能、使用历史,以及路面环境条件,并应依据路面的交通需求,以及材料、施工技术、实践经验和环境保护要求等,通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确定。12.4.3 旧路面的补强和改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路面平整度不佳,抗滑能力不足,但路面结构强度足够,结构损坏轻微

316、时,沥青路面宜采用稀浆封层、薄层加铺等措施,水泥混凝土路面宜采用刻槽、板底灌浆和磨平错台等措施恢复路面表面使用性能。 2 当路面结构破损较为严重或承载能力不能满足未来交通需求时,应采用加铺结构层补强。 3 当路面结构破损严重,或纵、横坡需作较大调整时,宜采用新建路面,或将旧路面作为新路面结构层的基层或下基层。12.4 12.4 旧路面补强和改建旧路面补强和改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2 路基和路面12.4.4 旧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加铺层宜采用沥青混合料。加铺层厚度应按补足路面结构层总承载能力要求确定,新旧路面之间必须满足粘结要求。12.4.5 当旧水泥

317、混凝土路面的断板率较低、接缝传荷能力良好,且路面纵、横坡基本符合要求、板的平面尺寸和接缝布置合理时,可选用直接式水泥混凝土加铺层;否则,应采用分离式水泥混凝土加铺层。 当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强度足够,且断板和错台病害少时,可选择直接加铺沥青面层的方案,并应根据交通荷载、环境条件和旧路面的性状等,选择经济有效的防止放射裂缝的措施。 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加铺沥青面层的技术关键是如何预防旧路面的接裂缝反射穿透加铺面层而形成贯穿性反射裂缝。因此,必须根据道路所在地区的气候特点、交通荷载的大小和繁忙程度、旧路面的性能,尤其是接缝、裂缝两侧的弯沉差等,考察各种防反射裂缝措施的适用性和效果,然后通过技术经济比较作出

318、决策。12.4 12.4 旧路面补强和改建旧路面补强和改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主要内容n 路面损坏状况调查评定n 接缝传荷能力与板底脱空状况调查评定n 旧混凝土路面结构参数调查 n 沥青路面加铺层结构设计 沥青混凝土上面层连续配筋水泥混凝土下面层基层垫层路床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白改黑白改黑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路面损坏状况调查评定旧混凝土路面的损坏状况采用断板率和平均错台量两项指标评定。断板率的调查和计算可按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

319、技术规范(JTJ 073.1)的规定进行;错台调查可采用错台仪或其它方法量测接缝两侧板边的高程差,量测点的位置在错台严重车道右侧边缘内30cm处,以调查路段内各条接缝高程差的平均值表示该路段的平均错台量。路面损坏状况分为4个等级,以断板率和平均错台量为分级标准。等 级优 良中次差断板率(%)5610112020平均错台量(mm)5610111515路面损坏状况分级标准路面损坏状况分级标准 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白改黑白改黑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接缝传荷能力与板底脱空状况调查评定

320、1)旧混凝土面层板的接缝传荷能力和板底脱空状况采用弯沉测试法调查评定。弯沉测试宜采用落锤式弯沉仪,也可采用梁式弯沉仪,其支点不得落在弯沉盆内。 2)测定接缝传荷能力的试验荷载应接近与标准轴载的一侧轮载(50kN),将荷载施加在邻近接缝的路面表面,实测接缝两侧边缘的弯沉值。3)旧混凝土面层的接缝传荷能力分为4个等级。 4)板底脱空可根据面层板角隅处的多级荷载弯沉测试结果,并综合考虑唧泥和错台发展程度以及接缝传荷能力进行判别。 等级优良中次差接缝传荷系数k j (%)805680315531接缝传荷能力分级标准接缝传荷能力分级标准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

321、设计白改黑白改黑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旧混凝土路面结构参数调查 1)旧混凝土面层厚度的标准值可根据钻孔芯样的量测高度计算确定。 2)旧混凝土面层弯拉强度的标准值可采用钻孔芯样的劈裂试验测定结果计算确定。3)旧混凝土的弯拉弹性模量标准值可按式(6.1-5)计算确定。4)旧混凝土路面基层顶面的当量回弹模量标准值,宜采用落锤式弯沉仪(标准荷载100KN、承载板半径150mm)量测板中荷载作用下的弯沉曲线计算确定。 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白改黑白改黑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32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加铺层结构设计 1)当旧混凝土路面的损坏状况和接缝传荷能力评定等级为优良或中时,可采用沥青路面加铺层。2)接缝传荷能力评定等级为中时,应根据气温、荷载、旧混凝土路面承载能力、接缝处弯沉差等情况选用下述减缓反射裂缝的措施:3)沥青加铺层的厚度按减缓反射裂缝的要求确定。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的最小厚度为100mm,其他等级的道路最小厚度为80mm。 4)沥青加铺层的下层采用开级配沥青碎石混合料时,必须在路面边缘设置内部排水系统。 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路面改建和扩建设计白改黑白改黑 12 路基和路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

323、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既有路面结构强度评价采用强度系数SSI(路面设计弯沉与路段实测代表弯沉之比)评价。 特重交通、一级公路、主干路等级及以上道路1.00.9,1.00.66,0.90.5,0.660.5优良中次差其他道路1.00.83,1.00.66,0.830.5,0.66 1 000Lk 150大 桥1 000 L 100150 Lk 40中 桥100 L 3040 Lk 20小 桥30 L 820 Lk 5注:1 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为两桥墩中线之间桥中心线的长度或桥墩中线与桥台台背前缘线之间桥中心线的长度,拱式桥为净跨径。 2 梁式桥、板式桥

324、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岸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车道长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特大桥中桥大桥小桥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2 13.2 桥桥 梁梁13.2.3 桥梁的桥面净空限界应符合本规范第3.4节的规定。13.2.4 桥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航河流的桥下净空应符合国家现行通航标准的要求。 2 不通航河流的桥下净空应根据设计洪水位、壅水和浪高或最高流冰面确定;当在河流中有形成流冰阻塞的危险或有流放木筏、漂浮物通过时,应按

325、当地的具体情况确定。 3 立交、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被交叉的城市道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等建筑限界的规定。 通航河流的桥下净空,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通航海轮桥梁通航标准JTJ311的规定。 非通航河流的桥下净空高度,应根据设计水位、壅水高、浪高、最高流冰面确定,并给以一定的安全储备量。 非通航河流的桥梁跨径,除了应根据水流平面形态特征,河床演变趋势、河段地形地质条件确定外,还应考虑流冰、流木等从桥孔通过。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2 13.2 桥桥 梁梁13.2.5 桥梁及其引道的平、纵、横技术指

326、标应与路线总体布设相协调,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路线布设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上纵坡机动车道不宜大于4.0%,非机动车道不宜大于2.5%;桥头引道机动车道纵坡不宜大于5.0%。 2 高架桥桥面应设不小于0.3%的纵坡;当条件受到限制,桥面为平坡时,应沿主梁纵向设置排水管,排水管纵坡不应小于0.3%。 3 当桥面纵坡大于3.0%时,桥上可不设排水口,但应在桥头引道上两侧设置雨水口。 桥上最大纵坡主要从桥梁结构受力和构造方面考虑,而引道最大纵坡则主要考虑行车方面的要求。在具体应用时,应根据桥型、结构受力特点和构造要求,选用合适的桥上纵坡。通行非机动车时需满足非机动的行车要求。 桥上最小纵坡

327、主要从满足排水要求考虑。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 隧道型式有盾构、沉管、明挖法和矿山法等多种方案,应综合考虑上述各方面因素,结合社会影响、技术经济、安全风险等进行比选。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盾构法盾构法矿山法矿山法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 沉管法隧道沉管法隧道围堰明挖法围堰明挖法顶管法顶管法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13.3.1 隧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328、 隧道设计应处理好与地面建筑、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之间的关系。 2 隧道设计应减少施工阶段和运营期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应符合同期规划的近、远期城市建设对隧道及行车安全的影响。 3 隧道的埋深、平面和出入口位置应根据道路总体规划、交通疏解与周边道路服务能力、环境、地形及可能发生的变化条件确定。 4 对特长隧道应作防灾专向设计。 确定隧道施工的主要因素有隧址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地形地貌、环境条件、社会影响、实施可行性、工期和工程造价等,应对进行综合比选。 隧道埋深的确定对控制建设规模、环境保护、施工安全、运营便捷等方面进行考虑,确定时应根据道路等级、隧道交通功能和服务对象和需求,综合考虑路线走

329、向、路线平纵线形、隧址处环境、洞口、匝道及接线道路、隧道内附属设施的布置等因素。同时,应对隧道出入口位置进行比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13.3.2 隧道可按其封闭段长度L分类,并应符合表13.3.2的规定。 按长度分类是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中规定。 目前除国际隧道协会按长度将隧道分为特长、长、中、短隧道外,其它像瑞士仅对隧道长度分布范围作了区分,但没有长短之分。德国、澳大利亚仅按长度的不同对隧道内应设置的安全设施提出了要求。其他各国如英国

330、、挪威、日本、法国、瑞典等都是按照隧道长度与交通量这两个指标进行分级的,其目的主要还是为隧道内安全、运营管理设施设置规模提供标准。 我国公路与铁路部门都是按隧道长度进行分类,但其分类长度不同。另外在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JTG/T D97-2004中提出了公路隧道交通工程分级根据隧道长度和隧道交通量两个因素划分为A、B、C、D四级。 从国内外隧道分类(级)现状来看,多数国家没有隧道长短之分,隧道内安全设施根据隧道长度、交通量与通行车辆类型,即火灾可能规模及逃生救援的难易程度确定。由此采用的隧道分级有5个级别、4个级别与3个级别等多种情况,各级隧道起点长度也不一致,这主要与各国道路等级、交通组

331、成和交通量是相对应的。 单按隧道长度来划分,主要是给人们一个宏观的概念,此种分类方式称为隧道分类。按隧道长度与交通量这两个指标类划分,主要是解决隧道内应设置的营运安全设施规模,体现隧道的安全与重要性,此种分类方式称为隧道分级。表13.3.2 隧道分类隧道分类特长隧道长隧道中隧道短隧道隧道长度L(m)L 30003000 L 10001000 L 500L 500注: 封闭段长度系指隧道两端洞口之间暗埋段的长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13.3.3 隧道建筑限界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节道路建筑限界的规定,尚应

332、符合下列规定: 1对单向小于3车道的隧道,应设置应急车道,其宽度和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5.3.6条的规定,在施工方法受到限制的条件下,可采取其它措施。 2 单向单车道隧道必须设应急车道。 该条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同时考虑软土中某些隧道工法的技术经济指标以及城市用地紧张,条件受限,并考虑城市隧道交通量大,城市隧道运营维护设施较为完善,管理要求和水平也较高,因此,规定比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略低。 3 处于软土地层的隧道应满足长期运营后隧道变形、维修养护对建筑限界影响的要求。 4 隧道内设置的设备系统和管线等设施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

333、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13.3.4 13.3.4 对对长长度度大大于于1000m1000m、行行驶驶机机动动车车的的隧隧道道,严严禁禁在在同同一一孔孔内内设设置置非非机机动动车车道道或或人人行行道道;对对长长度度小小于于等等于于1000m1000m的的隧隧道道当当需需要要设设置置非非机机动动车车道道或或人人行行道道时时,必必须须设安全隔离设施。设安全隔离设施。 长度大于1000m行驶机动车的隧道考虑汽车排放的废气污染对行人影响较大,因此对通风的要求比较高,在目前技术条件下,如采用慢速交通通过隧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禁止与机动车在同一孔内

334、设置非机动车和行人通道;长度小于等于1000m的隧道若要求设置非机动车和行人通道时,必须有安全隔离设施。 根据目前建成机非共行隧道的调研,隧道长度小于1000m一般均将机动车和人行分开,如泉州市大坪山非机动车及人行隧道,隧道全长1356米,分为两层车行隧道在上,非机动车隧道在下,隧道于2008年2月竣工。 隧道长度小于1000m有合建于同一孔的实例,如贵阳东 二环道路工程隧道群(三座隧道,其中最长隧道480m),湖北省黄石市谈山隧道,长度约820m,均为机非共行(同一孔)隧道。 如条件允许,应考虑机非分孔通行,如南京市双龙大道隧道为双向六车道,全长667米,为4洞隧道,双向各有两个,一个供机动

335、车通行,一个则作为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武汉市三环南路地道暗埋段全长135m,横断面设计成机非分道行驶。 执行中建议根据行人、非机动车流量大小,车辆废气排放量、通风换气运行条件和费用等对机非共孔、分孔通行方案进行比较确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湖北省黄石市谈山隧道横断面湖北省黄石市谈山隧道横断面贵阳东贵阳东 二环道路工程隧道横断面二环道路工程隧道横断面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上海市某处隧道横断面上海市某处隧道横断面武汉市三环南路工程隧道横断面武汉市三环南路工程隧道横

336、断面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13.3.5隧道及其洞口两端的道路平、纵、横技术指标除应符合本规范相关条款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洞口内外侧在不小于3s设计速度的行程长度范围内均应保持一致的平纵线形。当条件困难时,应在洞口内外设置线形诱导和光过渡等保证行车安全的措施。 2洞口外与之相连接的路段应设置距洞口不小于3s设计速度的行程长度,且不应小于50m的过渡段。 隧道洞口由于光线的剧烈变化以及道路宽度和行车环境的改变,隧道进出洞口是事故多发地段,根据国外调查和研

337、究结果,视距不足和速度过快是隧道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隧道进口50m和出口100m左右区域是最危险地地段。因此,洞内一定距离与洞外一定距离保持线形一致是必要的,以保持横断面过渡的顺适,满足车辆行驶轨迹的要求。 参照公路隧道设计规范4.3.5,当隧道建筑限界大于所在公路建筑限界宽度时,两端连接线应有不短于50m的同隧道等宽的路基加宽段;当隧道限界宽度小于所在公路建筑限界宽度时,两端连接线的路基宽度仍按公路标准设计,其建筑限界宽度应按设有4s设计行程速度的过渡段与隧道洞口衔接,以保持洞口内外的横断面顺适过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338、13.3 隧隧 道道 3当隧道长度大于100m时,隧道内的道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3.0%;当受条件限制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后最大纵坡可适当加大,但不宜大于5.0%。 由于城市中行驶车辆以轻型车为主,性能较好,同时考虑城市环境条件较为苛刻,为满足不同的交通需求,因此城市隧道纵坡与公路隧道纵坡相比考虑适当放宽,在上海、广州等地区一些隧道已有实例,部分地区的隧道局部区段已达5.5%。参照国外相关标准以及部分隧道纵坡统计国内的科研成果,最大纵坡可适当加大,尽管对最大纵坡值作了适当的放宽,但从行车安全角度考虑,隧道内纵坡仍应尽可能采用较小的纵坡值。当受地形、地质、环境、出入口道路衔接条件等限制,拟加大隧道纵

339、坡时,应根据道路类别、隧道长度,考虑隧道所在地区的气候、海拔、主要车辆类型和交通流组成、隧道运营管理水平、隧道内安全设施配备标准等因素,对纵坡值进行充分论证后,再慎重使用。部分隧道纵坡统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 4洞口外道路应满足相应等级道路中视距的要求;当引道设中间分隔带时应采用停车视距。 隧道平面线形应与隧道前后路线线形协调一致,并尽量均衡。影响隧道行车安全的重要因素是停车视距和车速,因此线形设计必须保证停车视距。长、中隧道以及短隧道的隧道线形应服从路线布设的需要。采用曲线隧道方案时,必须对停车视距进

340、行验算,并尽量避免采用需设加宽的圆曲线半径。 5隧道横断面不宜采用对向行车同一孔中的布置;不宜采用同一行驶方向分孔的布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13.3.6 隧道应根据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等,合理确定结构形式和适应于地层特性和环境要求的施工方法。13.3.7 隧道防排水设计应保证隧道结构、设备和行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并应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保护。 为了预防或消除地表水和地下水对隧道产生的危害,要求隧道设计应进行专门的防水、排水设计,使隧道洞内、洞口与洞外构成完整的防水、排水系统,以保证隧道结构、附属设施的正常

341、使用,以及行车安全。 防、排、截、堵和限量排放措施应综合考虑,根据多年来隧道建设的经验,隧道内的防排水应以“排”为主,以防助排。使地下水水流集中,按无害路径排走。截、堵是为了减少对洞内防、排水的负担,截堵越彻底,对排防越有利,同时应充分考虑排水对隧道周边附近地表植被、人员生产、生活的影响、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变形等环境影响,因此必须考虑“限量排放”的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13.3.8 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技术标准应根据道路功能、类别、交通量、隧道长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总体设计的要求

342、。交通工程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标志、标线、交通监控、通风与消防、供电与照明、报警救援、防灾避难和中央控制管理等。 参照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JTG/T D71-2004)隧道分级主要根据隧道长度和交通量划分为A、B、C、D四级,称之为“隧道交通工程分级”,交通工程和设施技术标准按道路等级和隧道交通工程分级考虑。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13.3.9 对长度大于500m的隧道,应拟定发生交通或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城市道路交通流量较大,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间公交等车辆人员较多,隧道内车流是“管状流”,因此

343、应特别强调隧道事故报警、救援逃生等措施的实施。13.3.10 对长度大于1 000m的隧道,应设隧道管理用房,管理用房选址应符合规划要求,并应有利于对隧道进行维护管理。 为考虑隧道日常的运营监控、信息集散和交换、隧道维护管理及交通等事故快速处理,城市道路隧道一般需设置隧道管理用房,并根据隧道规模配备一定的人员。在多条隧道邻近的条件下,为考虑资源优化配置,节省土地、人力、物力,可集中设置一处管理用房便于集中管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13.3.11 隧道必须进行防火设计,其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344、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2章节城市交通隧道根据隧道交通组成、用途、长度等对隧道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装修材料、车辆和人员的疏散通道、附属用房与车行道防火分隔、消防、通风和排烟、火灾自动报警、供电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均作了具体规定和相关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3 桥梁和隧道13.3 13.3 隧隧 道道13.3.12 隧道出入口、通风设施等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环保的要求,应与周边环境景观相协调。 由于城市内建筑物布置和人口较为密集,环境和景观要求较高,隧道出入口(洞门)是隧道构筑物唯一的表现形式

345、,隧道通风设施(如高风塔或沿途排风设施)均位于地面或地面以上,其建筑造型设计装饰应与隧道周边景观相协调。隧道废气排放、噪声控制、污废水处理等必须满足隧址环境保护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14.1 1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4.1.1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的设计应确保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低公害”。各项设施应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并结合城市路网的建设情况等逐步补充、完善。14.1.2 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设计应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并应与当地城市规划和交通管理部门相协调和配合。14.1.3 新建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应与现有

346、设施协调和匹配,必要时应对现有设施进行调整和完善。14.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分为A、B、C、D四级,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与适用范围应符合表14.1.4的规定。表14.1.4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与适用范围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适用范围A快速路B主干路、次干路作为交通干线时C主干路、次干路作为集散、服务功能时D次干路、支路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总体设计原则总体设计原则 交通安全设施总体设计应从设施目标、功能以及方案的整体性来构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防护体系以及有序高效的畅通体系。 1)交通安全设施总体目标是围绕

347、人的生命安全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最低,伤残率和死亡率降至最低,并在保障出行者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有序高效的出行环境。 2)交通安全设施应体现各类设施必须紧紧围绕人和车的安全和有序出行的保障功能,全面解决各类安全设施与“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协调问题。 3)交通安全设施为满足道路使用者方便、安全出行的需要,应该具有四种使用功能:主动引导;被动防护;全时保障;隔离封闭。 4)各类交通安全设施设计除应保持各自的特性外,还应相互匹配,使之成为统一、协调、完整的系统工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总体设计原则总体设计原则v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

348、充分考虑道路等级、道路功能及其在城市路网中的作用,制定符合道路等级及功能定位的总体设计方案。v 交通安全设施总体设计应与道路主体工程设计相协调,综合考虑设计、施工、管理以及近期与远期等各种因素,准确体现道路主体工程设计的意图。v 交通安全设施总体设计前应开展现状交通调查、分析以及安全评估工作,从整体和系统角度把握道路设置安全设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v 道路改(扩)建工程施工不中断交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交通组织设计,设置临时交通安全设施。v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体现环保、节能和经济的先进理念。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14.2 14

349、.2 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14.2.1 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A级时,应配置系统完善的标志、标线、隔离和防护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间带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护栏和必需的防眩设施。 2 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 3 互通式立交及其周边路网应连续设置预告、指路、禁令等标志。 4 分合流路段宜连续设置反光突起路标。 5 进出口分流三角端应有醒目的提示和防撞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14.2 14.2 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14.2.2 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B级时,应配置完善的标志、标线、隔离和防护

350、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主干路无中间带时,应连续设置中间分隔设施;当无两侧带时,两侧应连续设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设施。 2 当次干路无中间带时,宜连续设置中间分隔设施;当无两侧带时,两侧宜连续设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设施。 3 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 4 互通式立交及其周边地区路网应设置指路、禁令等标志。 5 隔离设施的端头应有明显的提示。 6 平面交叉口应进行交通渠化、人车隔离和设置交通信号灯;支路接入应有限制措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14.2 14.2 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14.2.3 当交通安

351、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C级时,应配置较完善的标志、标线、隔离和防护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干路宜连续设置中间分隔设施。 2 主、次干路无分隔设施的路段必须施划路面中心线。 3 桥梁与高路堤应设置路侧护栏。 4 平面交叉口应进行交通渠化,并应设置交通信号灯;宜设置行人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14.2 14.2 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14.2.4 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D级时,应配置较完善的标志、标线;宜设置分隔和防护设施;平面交叉口宜进行交通渠化,并宜设置行人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设施。14.

352、2.5 其他情况下配置的交通安全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冰、雪、风、沙、坠石、有雾路段等危及运行安全处,应设置警告、禁令标志、视线诱导标柱、反光突起路标等交通安全设施。 2 对窄路、急弯、陡坡、视线不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应设置视线诱导、警告、禁令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3 当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附近的道路过街设施应设置提示标志,并应施划人行横道线,必要时应设置交通信号灯。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14.2 14.2 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 4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设置警示灯、警告和禁令标志以及安全防

353、护设施。对无人值守的铁路道口,应在距道口一定距离设置警告和禁令标志。 3、4规定了行人集中区和道路与铁路平交时,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有强制性规定。 5 道路上跨铁路时,应按铁路的要求设置相应防护设施。 6 快速路、主干路两侧的交通噪声超过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时,应有消减噪声措施。14.2.6 道路两侧和隔离带上的绿化、广告牌、管线等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在交叉口、人行横道和弯道内侧等道路绿化应不妨碍行车视距。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14.3 14.3 交通

354、管理设施交通管理设施14.3.1 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A级时,应配置完善的信息采集、交通异常自动判断、交通监视、诱导、主线及匝道控制、信息处理及发布等设施。 A级管理设施是针对快速路配置的。14.3.2 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B级时,宜配置基本的信息采集、交通监视、简易信息处理及发布等监控设施。平面交叉口信号灯形成路网的区域,可采用线控和区域控制。 B级管理设施主要在平面交叉口上。14.3.3 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C级时,在交通繁杂路段、交叉口应设置交通监视装置和信号控制设施。14.3.4 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D级时,可视交通状况设置信号灯等设施。 C、D级管理设施视需要

355、而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14.4 14.4 配套管网配套管网14.4.1 交通信号机、视频监视器、交通信息诱导装置以及交通信息检测器等电器设备应有可靠的防雷和接地措施。 14.4.2 交通信号及监控设施的供电线路宜就近采用公用变压器。14.4.3 对设置交通监控和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人行横道路段,应预埋相应的过街管道。14.4.4 在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上的交通监控设施管线应预留交通监控专用管孔。在次干路上宜预留交通监控专用管孔。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交通安全设施使用年限交通安全设

356、施使用年限 v 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年限可结合各地气候特征参照下表的规定。 交通安全设施使用年限项目使用年限项目使用年限标志7桥梁护网5标线2轮廓标7混凝土护栏20线形诱导标7其他护栏15突起路标5防眩板5减速垄5隔离栅5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分类标志分类 1)交通标志按其作用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类,其中主标志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区标志、告示标志;辅助标志是附设在主标志下,对其进行辅助说明的标志,辅助标志不能单独使用。2)交通标志按显示位置

357、分类,分为路侧和车行道上方两种,支撑形式有单柱式、双柱式、单悬臂式、双悬臂式、门架式、附着式。3)交通标志按光学特性分类,分为逆反射式、照明式和发光式三种,其中照明式又分为内部照明式和外部照明式。4)交通标志按版面内容显示方式分为静态标志和可变信息标志。可变信息标志是一种根据交通、道路、气候等状况的变化而改变显示内容的标志。一般可用作速度控制、车道控制、道路状况、气象状况及其他内容的显示,可变信息标志不得显示和交通无关的信息。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的设置原则标志的设置原则n 标志应传

358、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道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时间。交通标志的设置应以完全不熟悉道路及周围环境、借助使用有效地图的交通参与者为服务对象。n 标志不应传递与道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n 标志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n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进行总体布局,应有系统性,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重要的信息应连续、重复显示。n 标志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n 为保证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一根立柱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个;分开设置的标志,应先满足警告、禁令和指示标志

359、的设置空间。n 原则上要避免不同种类的标志并设。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优先道路标志、路口道路优先标志、优先道路解除标志、会车先行标志、会车让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均应单独设置。标志板在一根支柱上并设时,应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n 警告标志不宜多设。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警告标志时,原则上只设置其中最需要的一个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的设置标志的设置 v 标志位置设置的一般要求如下: 1)标志应设置在驾驶员视野范围内以引起重视的地

360、点; 2)驾驶员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理解标志内容,并做出正确的反应; 3)标志不能遮挡出入道路车辆的视线; 4)沿线多个标志不能设置距离太近,使得后者内容被前者遮挡。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的设置标志的设置 v 交通标志的设置位置设计车速或V85km/h减速到下列速度km/h条件A条件B0102030405060708040*50*6030*70504030*80806055504030*901109080706040*10013012011511010090706040 警告标志前置距离

361、一般值注:条件A道路使用者有可能停车后通过警告地点,典型的标志如注意信号灯标志、交叉口警告标志、铁路道口标志等。 条件B道路使用者应减速后通过警告地点,典型的标志如急弯路标志、连续弯路标志、陡坡标等。 *不提供具体建议值,视当地具体条件确定。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 5)禁令、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禁止、限制或遵循路段起始的位置。部分禁令、指示标志起始路段的路口前适当位置应设置相应的指路标志提示,使被限制车辆能够提前绕道行驶。 6)快速路指路标志应充分考虑驾驶员的视界、标志的侧向(或竖向)距离、驾驶员感知时间、标志的明视距离、标志设立

362、附近的行车速率、驾驶员决策时间、行动过程等因素,设置于适当的位置。一般道路指路标志设置位置以不影响驾驶员视界为基本要求,道路行道树、灯杆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不得遮挡标志。 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的设置标志的设置 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线分类标线分类 v 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三类: 1)指示标线: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等的标线; 2)禁止标线: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的标线; 3)警告标线:促使道路使用者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

363、觉,准备防范或应变措施的标线。v 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三类: 1)纵向标线: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 2)横向标线:与道路行车方向成一定角度设置的标线; 3)其他标线: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v 道路交通标线按形态可分为四类: 1)线条:施划于路面、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 2)字符:施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3)突起路标: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路段、路宽变化、路面障碍物位置等的反光或不反光体; 4)轮廓标: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

364、车行道边界轮廓的反光柱(或反光片)。v 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为白色、黄色、蓝色或橙色,路面图形标记中可出现红色或黑色的图案或文字。道路交通标线的形式、颜色及含义如下表所示: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线分类标线分类 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道路交通标线的形式、颜色及含义道路交通标线的形式、颜色及含义 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志及标线标线分类标线分类 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护栏护栏护栏护栏护栏分类护栏分类 护栏按其在道路上的纵向设置位置可分为路

365、基护栏与桥梁护栏两种; 护栏按其在道路上的横向设置位置可分为路侧护栏和中央分隔带护栏; 根据碰撞后护栏的变形程度,可分为柔性护栏、半刚性护栏和刚性护栏。其中,柔性护栏变形最大,刚性护栏变形最小,半刚性护栏变形居中。护栏设计可参见国标图集05MR602城市道路安全防护措施。 护栏防撞等级护栏防撞等级防撞等级碰撞条件路侧护栏中央分隔带护栏碰撞车型车辆质量(t)碰撞速度(km/h)碰撞角度(o)碰撞能量(kJ)BBm小客车1.58020大客车10402070AAm小客车1.510020大客车106020160SBSBm小客车1.510020大客车108020280SASAm小客车1.510020大客

366、车148020400SS小客车1.510020大客车188020520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防眩设施防眩设施防眩设施防眩设施 防眩设施分类防眩设施分类 防眩设施是防止夜间行车受对方车辆前照灯眩目的人工构筑物,主要包括防眩网、防眩板和植物防眩三种型式。防眩板可参见国标图集05MR602城市道路安全防护措施。 防眩设施设置要求防眩设施设置要求 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在夜间无路灯照明或照明不良,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考虑设置防眩设施。 1)中央分隔带宽度9m的路段。 2)夜间交通量较大,大车混入率较高的路段。 3)平曲线半径小于一般最

367、小半径的路段。 4)设置竖曲线对驾驶员有严重眩光影响的路段。 5)从互通立交匝道进入主干路时,对驾驶员有严重眩光影响的路段。 6)在大桥和高架桥上。 7)长直线路段。 8)在道路纵坡起伏变化较大的路段。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隔离设施隔离设施隔离设施隔离设施 隔离设施是对机动车道路进行隔离封闭的人工构筑物的统称,包括设置于道路两侧用地界线边缘上的隔离栅和设置于分离式立交桥或人行天桥两侧的桥梁护网,设计可参见国标图集05MR602 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设施。 隔离栅能阻止人、动物进入道路或其他禁入区域,防止非法侵占道路用地。他可有效地

368、排除横向干扰,避免由此产生的交通延误或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的通行安全和效益的发挥。 城市道路上跨立交桥和人行天桥上有人向下抛扔物品,或桥上杂物被风吹落到道路上,或桥上行驶车辆装载的物品散落到道路上时,非常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因而在上述构筑物的两侧设置桥梁护网是必要的。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视线诱导设施视线诱导设施视线诱导设施视线诱导设施 视线诱导设施是指沿车行道两侧设置,用于明示道路线形、方向、车行道边界及危险路段位置,诱导驾驶员视线的设施。目前在道路上广泛使用的视线诱导设施有轮廓标、路钮、线形诱导标(导向标)等。视线诱导设施的分

369、类视线诱导设施的分类 类别设置条件轮廓标直埋附着分合流诱导标分流诱导标直埋附着合流诱导标直埋附着线形诱导标指示性线形诱导标直埋附着警告性线形诱导标直埋附着突起路标反光突起路标(A类)-不反光突起路标(B类)-v 按功能分类 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视线诱导设施视线诱导设施视线诱导设施视线诱导设施 视线诱导设施的分类视线诱导设施的分类 v 按设置方式分类 视线诱导设施按其设置方式可分为直埋式和附着式两种。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其他交

370、通安全设施其他交通安全设施 防撞设施防撞设施 v 防撞垫 防撞垫类型与防撞等级防撞垫类型防撞等级碰撞条件碰撞类型碰撞车型碰撞质量(t)碰撞速度(km/h)碰撞角度(o)非导向防撞垫B50正碰小客车1.5500斜碰15B65正碰小客车1.5650斜碰15B80正碰小客车1.5800斜碰15可导向防撞垫A50正碰小客车1.5500斜碰15侧碰20A65正碰小客车1.5650斜碰15侧碰20A80正碰小客车1.5800斜碰15侧碰20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其他交通安全设施 减速设施减速

371、设施 v 减速标线 v 减速丘 1)减速标线用于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应减速慢行。2)根据设置位置的不同,可以是单虚线、双虚线或三虚线,并垂直于行车方向设置。3)车行道减速标线设置于弯路、坡路、隧道洞口前、长下坡路段及其他需要减速的路段前或路段中的机动车行车道内,分为车行道横向减速标线和车行道纵向减速标线,可用振动标线的形式。1)布置减速丘的路段,应在减速丘前设置减速丘标线,以提前告知道路使用者。2)减速丘标线由设置在减速丘上的标记和设置在减速丘上游的前置标线组成。减速丘标线应采用反光标线。 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5 管线、排水

372、和照明15.1 1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5.1.1 道路工程设计应满足各类管线工程的要求,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应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管线种类往往较多,需要统一协调,同步规划、同步设计才能确保总体布局合理。15.1.2 排水工程设计应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并应满足城市防洪要求。 道路排水工程往往结合区域排水工程建设,是城市排水工程的一部分,应符合城市排水工程的一般要求。15.1.3 道路应有安全、高效、美观的照明设施。 道路照明能为驾驶员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看环境,从而达到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和美化城市环境的效果。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

373、术措施15 管线、排水和照明15.2 15.2 管管 线线 本节从配合道路建设的角度对管线工程设计提出原则性要求,以协调管线与道路之间的关系。各类管线的具体技术要求属相关专业规范调节范畴,不在本规范规定之列。15.2.1 新建道路应按规划位置敷设所需管线,且宜埋地敷设。15.2.2 管线工程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管线类别、管线走向、规模容量、预留接口和敷设方式应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和管线工程专业规划的要求,并为远期发展适当留有余地。 2 应统筹安排各类管线,合理分配管道走廊,合理处理管线交叉,满足相关专业技术规范的要求。 指管廊路幅分配和管线交叉的处理应符合相关专业规范对管线排列顺序、覆土深度

374、、水平和垂直净距、防干扰等方面的规定。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5 管线、排水和照明15.2 15.2 管管 线线 3 地上杆线宜设置在道路设施带内。架空管线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距离地面高度应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规范的规定。地下管线除支管接口外,其余部分不应超出道路红线范围。 4 地下管线宜优先考虑布置在非车行道下,不得沿快速路主路车行道下纵向平行敷设。当其他等级道路车行道下敷设管线时,井盖不应影响行车安全性和舒适性,且宜布置在车辆轮迹范围之外。人行道上井盖等地面设施不应影响行人通行。 快速路主路上车速较快,井盖可能影响行车,管线管理维护难度大;其余车

375、行道上的井盖通常由于与路面不齐平、井盖盗失、承载力不足或松动等原因,对行车的安全和舒适性有较大影响;人行道上的井盖和其它地上设施由于设置位置不合理以及上述原因,会影响盲人、残疾人轮椅的通行和正常人在光线较暗情况下的通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管线综合横断面布置图15 管线、排水和照明15.2 15.2 管管 线线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5 管线、排水和照明15.2 15.2 管管 线线15.2.3 各类管线应按规划要求预埋过街管道,过街管道规模宜适当并留有发展余地。重要交叉口宜设置过街共用管沟。在建成后的快

376、速路、主干路下实施过街管道时,宜采用非开挖施工技术。15.2.4 当管线不便于分别直埋敷设、且条件许可时,可建设综合管沟。综合管沟应符合各类管线的专业技术要求和消防、环保、景观、交通等方面的要求,且便于管理维护。15.2.5 各种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结构强度和沟槽回填土的压实度应满足道路施工荷载与路面行车荷载的要求。15.2.6 对道路范围内输送流体的管渠系统,应采取防止渗漏措施。对输送腐蚀性流体的管渠系统还应采取耐腐蚀措施。15.2.7 当管线跨越桥梁或穿过隧道敷设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5 管线、排水和照明15

377、.3 15.3 排排 水水 本规范所指的“道路排水工程”是指直接服务于道路,用于排除地面水、地下水和道路结构层含水的一系列排水设施,非指道路范围所有的“城市排水工程”。15.3.1 城市建成区内道路排水应采用管道形式,城市外围道路可采用边沟排水,设计时应根据区域排水规划、道路设计和沿线地形环境条件综合选择。15.3.2 道路的地面水必须采取可靠的排除措施,应保证路面水迅速排除。 “道路地面水”包括路界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分隔带、绿地、边坡的地面水,以及其它可能进入路界范围的地面水。15.3.3 当道路的地下水可能对道路造成不良影响时,应采取适当的排除或阻隔措施。道路结构层内可根据需要采取适

378、当的排水或隔水措施。 “地下水”包括通过绿化分隔带和路面缝隙渗入地下的地表水。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5 管线、排水和照明15.3 15.3 排排 水水15.3.4 城市道路地面雨水径流量应按照设计暴雨强度进行计算。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应根据气候特征、地形条件、道路类别和重要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城市快速路、重要的主干路、立交桥区和短期积水即能引起严重后果的道路,宜采用3年5年;其他道路宜采用0.5年3年,特别重要路段和次要路段可酌情增减。 2 当道路排水工程服务于周边地块时,重现期的取值还应符合地块的规划要求。 本条根

379、据道路排水工程汇流面积较小的特点,明确道路雨水量采用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计算方法。提出重现期选取时应考虑的因素,并提出建议值。该值与相关规范基本一致。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5 管线、排水和照明15.3 15.3 排排 水水15.3.5 道路雨水口的形式、设置间距和泄水能力应满足道路排水要求。雨水口的布置方式应确保有效收集雨水,雨水不应流入路口范围,不应横向流过车行道,不应由路面流入桥面或隧道。一般路段应按适当间距设置雨水口,路面低洼点应设置雨水口,易积水地段的雨水口宜适当加大泄水能力。 设置超高的弯道可能使外侧路面形成向内侧倾斜的横坡,有中间分隔带时

380、应设置雨水口,避免雨水穿过分隔带横向流过内侧车道或从下游横向流过外侧车道;在横坡方向转换的地方应设置雨水口,避免中间或路侧偏沟的雨水横向流过车行道。15.3.6 边坡底部应设置边沟等排水设施,路堑边坡顶部必要时应设置截水沟。 由于特殊的地形条件或者道路先行建设,城市道路沿线难免出现永久或临时边坡,需要适当设置边沟和截水沟。15.3.7 隧道内当需将结构渗漏水、地面冲洗废水和消防废水等排至洞外时,应设置排水设施;当洞外水可能进入隧道内时,洞口上方应设置截水、排水设施。15.3.8 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

381、施设计技术措施15 管线、排水和照明15.4 15.4 照照 明明15.4.1 道路照明应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维修方便的设施。15.4.2道路照明应满足平均亮度(照度)、亮度(照度)均匀度和眩光限制指标的要求。此外,道路照明设施还应有良好的诱导性。 本条规定了道路照明设计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其各项具体参数应以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为准。15.4.3 曲线路段、平面交叉、立体交叉、铁路道口、广场、停车场、桥梁、坡道等特殊地点应比平直路段连续照明的亮度(照度)高、眩光限制严、诱导性好。15.3.4 道路照明布灯方式应根据道路横断面形式、宽度、照明要求等进行

382、布置;对有特殊要求的机场、航道、铁路、天文台等附近区域,道路照明还应满足相关专业的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5 管线、排水和照明15.4 15.4 照照 明明15.4.5 道路照明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理位置和季节变化合理确定开关灯时间,并应根据天空亮度变化进行必要修正。宜采用光控和时控相结合的智能控制方式,有条件时宜采用集中遥控系统。15.4.6 照明光源应选择高光效、长寿命、节能及环保的产品。 照明光源的选择应与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应符合我国能源及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15.4.7 道路照明设施应满足白天的路容景观要求;灯杆灯具的色彩和造

383、型应与道路景观相协调。15.4.8 除居住区和少数有特殊要求的道路以外,深夜宜有降低路面亮度(照度)的节能措施。15.4.9 道路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的规定。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6 绿化和景观16.1 1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6.1.1 绿化和景观设计应符合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美化等要求,量力而行,并应与沿线城市风貌协调一致。 应在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指导下进行设计,不宜过度超前。16.1.2 绿化和景观设施不得进入道路建筑限界,不得进入交叉口视距三角形, 不得干扰标志标线、遮挡信号灯以及道路照明,不得

384、有碍于交通安全和畅通。 城市道路用地紧张,往往交叉口的设计不注意视距三角形的验算,植物和建筑一样不得进入视距三角形。分隔带与路侧带上的行道树的枝叶不得侵入道路限界。弯道内侧及交叉口三角形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最外侧机动车车道中线处路面标高1m的树木,弯道外侧应加密种植以诱导视线。16.1.3 绿化和景观设计应处理好与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的关系。16.1.4 道路设计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6 绿化和景观16.2 16.2 绿绿 化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

385、设计技术措施16 绿化和景观16.2 16.2 绿绿 化化16.2.1 绿化设计应包括路侧带、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立体交叉、平面交叉、广场、停车场以及道路用地范围内边角空地等处的绿化。绿化应根据城市性质、道路功能、自然条件、城市环境等,合理地进行设计。16.2.2 道路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绿化设计应选择种植位置、种植形式、种植规模,采用适当的树种、草皮、花卉。绿化布置应将乔木、灌木与花卉相结合,层次鲜明。 2 道路绿化应选择能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和城市复杂环境的地方性树种,应避免不适合植物生长的异地移植。 3 对宽度小于1.5m分隔带,不宜种植乔木。对快速路的中间分隔带上,不宜种乔

386、木。本条规定是对窄隔离带上种植植物品种的限制,应选便于养护的品种。 4 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应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5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满足停车视距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路侧带、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的绿化效果路侧带、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的绿化效果16 绿化和景观16.2 16.2 绿绿 化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中心

387、绿岛: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中心绿岛: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中心岛用地。化的中心岛用地。16 绿化和景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6 绿化和景观16.2 16.2 绿绿 化化停车场周边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种植大乔木;在停车场停车场周边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种植大乔木;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其树枝下高度应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其树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停车场嵌草铺地停车场嵌草铺地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6 绿化和景观16.2 16.2 绿绿 化化

388、16.2.3 广场绿化应根据广场性质、规模及功能进行设计。结合交通导流设施,可采用封闭式种植。对休憩绿地,可采用开敞式种植,并可相应布置建筑小品、坐椅、水池和林荫小路等。16.2.4 停车场绿化应有利于汽车集散、人车分隔、保证安全、不影响夜间照明,并应改善环境,为车辆遮阳。16.2.5 绿化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的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

389、16 绿化和景观16.2 16.2 绿绿 化化植物选择:植物选择: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合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择萌芽力强、枝繁叶茂、耐修剪的树种。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p在道路规划时应统一考虑各种敷设管线与绿化树木的位置关系,通过留出合理的用地或采用管道共同沟

390、的方式,可以解决管线与绿化树木的矛盾。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6 绿化和景观16.3 16.3 景景 观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6 绿化和景观16.3 16.3 景景 观观16.3.1 景观设计应包括道路景观、桥梁景观、隧道景观、立交景观、道路配套设施以及道路红线范围内和道路风貌、环境密切相关的设施景观。16.3.2 道路景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路及标志性道路应反映城市形象。景观设施尺度宜大气、简洁明快,绿化配置强调统一,道路范围视线开阔。应以车行者视觉感受为主。 2 立交选型应兼顾城市景观要

391、求,立交范围的景观设计应突出识别性,体现城市特点。 3 主干路、次干路及快速路的辅路应反映区域特色。景观设施宜简化、尺度适中、道路范围视线良好,车行和步行者视觉感受兼顾。 重点考虑以行车速度的视觉感受来设计街道景观。 4 次干路应反映街道特色和商业文化氛围。景观设施宜多样化,绿化配置多层次且不强调统一。尺度应以行人视觉感受为主,兼顾车行者视觉感受。 重点以行人的视觉感受来设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6 绿化和景观16.3 16.3 景景 观观 5 支路应反映社区生活场景、街道的生活氛围。景观设施小品宜生活化,绿化配置宜生动活泼,多样化,应以自然种植

392、方式为主。 6 滨水道路应以亲水性和休闲服务为主,有条件时,在道路和水岸之间宜布置绿地,保护河岸原始的景观。 7 风景区道路应避免大量挖填,应保护天然植被,景观设计应以借景为主,宜将道路和自然风景融为整体。 8 步行街应以宜人尺度设置各种景观要素。景观设施应以休闲、舒适为主,绿化配置应多样化,铺砌宜选用地方材料。 9 道路范围内的各种设施应符合整体景观的要求,宜进行一体化设计,集约化布置。 道路相关设施主要布置在人行道上,要根据街区特色统一规划设计,集约化布置,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实施,才能实现道路景观的整体美化。 10 公交站台应提供宜人的候车环境,宜强调识别性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城市道路工程设

393、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16 绿化和景观16.3 16.3 景景 观观16.3.3 桥梁景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跨江河的大桥应结合自然环境和城市空间进行设计,宜展示桥梁的结构之美,注重其与整体环境和谐。 2 跨线桥梁应结合道路景观和街道建筑景观进行设计,应体现轻巧、空透。注重其细部设计。涂装色彩应与环境相协调。 3 人行天桥应体现结构轻盈,造型美观。 4 桥头广场、公共雕塑、桥名牌、栏杆、灯具和铺装等桥梁附属设施,宜统一设计。16.3.4 隧道景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门设计应突出标志性,便于记忆,并应与周边景观和谐统一。 2 洞身内部应考虑车行者视

394、觉感受,装饰应自然简洁。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总结:总结:o有新理念的体现;o体系向有利的方向调整;o增加了一些新内容;o仍存在一些不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措施谢 谢 !请指正!进入夏天,少不了一个热字当头,电扇空调陆续登场,每逢此时,总会想起进入夏天,少不了一个热字当头,电扇空调陆续登场,每逢此时,总会想起那一把蒲扇。蒲扇,是记忆中的农村,夏季经常用的一件物品。记忆中的故那一把蒲扇。蒲扇,是记忆中的农村,夏季经常用的一件物品。记忆中的故乡,每逢进入夏天,集市上最常见的便是蒲扇、凉席,不论男女老少,个个手持

395、乡,每逢进入夏天,集市上最常见的便是蒲扇、凉席,不论男女老少,个个手持一把,忽闪忽闪个不停,嘴里叨叨着一把,忽闪忽闪个不停,嘴里叨叨着“怎么这么热怎么这么热”,于是三五成群,聚在大树,于是三五成群,聚在大树下,或站着,或随即坐在石头上,手持那把扇子,边唠嗑边乘凉。孩子们却在周下,或站着,或随即坐在石头上,手持那把扇子,边唠嗑边乘凉。孩子们却在周围跑跑跳跳,热得满头大汗,不时听到围跑跑跳跳,热得满头大汗,不时听到“强子,别跑了,快来我给你扇扇强子,别跑了,快来我给你扇扇”。孩。孩子们才不听这一套,跑个没完,直到累气喘吁吁,这才一跑一踮地围过了,这时子们才不听这一套,跑个没完,直到累气喘吁吁,这才

396、一跑一踮地围过了,这时母亲总是,好似生气的样子,边扇边训,母亲总是,好似生气的样子,边扇边训,“你看热的,跑什么?你看热的,跑什么?”此时这把蒲扇,此时这把蒲扇,是那么凉快,那么的温馨幸福,有母亲的味道!蒲扇是中国传统工艺品,在是那么凉快,那么的温馨幸福,有母亲的味道!蒲扇是中国传统工艺品,在我国已有三千年多年的历史。取材于棕榈树,制作简单,方便携带,且蒲扇的表我国已有三千年多年的历史。取材于棕榈树,制作简单,方便携带,且蒲扇的表面光滑,因而,古人常会在上面作画。古有棕扇、葵扇、蒲扇、蕉扇诸名,实即面光滑,因而,古人常会在上面作画。古有棕扇、葵扇、蒲扇、蕉扇诸名,实即今日的蒲扇,江浙称之为芭蕉扇。六七十年代,人们最常用的就是这种,似圆非今日的蒲扇,江浙称之为芭蕉扇。六七十年代,人们最常用的就是这种,似圆非圆,轻巧又便宜的蒲扇。蒲扇流传至今,我的记忆中,它跨越了半个世纪,圆,轻巧又便宜的蒲扇。蒲扇流传至今,我的记忆中,它跨越了半个世纪,也走过了我们的半个人生的轨迹,携带着特有的念想,一年年,一天天,流向长也走过了我们的半个人生的轨迹,携带着特有的念想,一年年,一天天,流向长长的时间隧道,袅长的时间隧道,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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