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最新经济合同涉税管理与节税安排发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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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合同涉税管理与节税安排发票控制经济合同涉税管理与节税安排发票控制 主讲:王家军主讲:王家军引子:纳税风险管理-修理与安装合同争议与税负分析及发票争议一念之差的损失:修理还是安装一字之别争议:净一劳永逸方法:纳税风险管理与控制(合同与发票)2如果:能在合同履行付汇前前1、进行不同交易税负(安装,修理)测算2、如果能对合同条款进行涉税审核与会签3、能对于合同税负履行中的细节问题,发票把控进行认证了解论证4、如果能在遭遇争议时不靠一己之力,找到专业的外脑3经济合同涉税管理与发票风险防范经济合同涉税管理与发票风险防范思路:前置思路:前置1 1、事前:税负测算、事前:税负测算2 2、事中:合同条款

2、审核,税负条款设计、事中:合同条款审核,税负条款设计3 3、事后:发票控制、事后:发票控制4经济合同涉税审核与发票控制 市场经济市场经济= =契约经济契约经济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经济合同是相对于一般的民事合同而言的一种新型合同,是法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的订立、履行和管理的制度。 经济合同涉税管理是达到经济目的所需要付出税收成本的当事人纳税义务负担的约定与明确。5合同种类:12大有名合同1、投资合同:2、借款合同3、房屋土地买卖合同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劳动合同8、劳务合同9、技术合同10、加工承

3、揽修理合同11、运输合同12、购销合同6房屋买卖房屋买卖融资租赁融资租赁 合同合同Text运输合同运输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1212类类类类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加工承揽加工承揽 合同合同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建设施工建设施工 合同合同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投资合同投资合同7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就是供方将其销售的产品,交付给需方所有或者经营管理,需方接受此项产品并付给供方约定价款的协议。 以采购合同为例介绍合同的涉税管理8购销合同涉税管理:购销合同涉税管理:经济合同发票管理经济合同发票管理经济合同履行经济合同履行经济合同涉税审核经济合同涉税审核经济合同税负测试经

4、济合同税负测试经济合同八大条款设计经济合同八大条款设计9 第一章:经济合同条款设计第一章:经济合同条款设计合同条款就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的具体内容,它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的目的和要求,确定了双方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应承担的民事义务。因此,合同条款是合同的核心,没有条款就不成其为合同。10经济合同八大要素经济合同八大要素(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二)标的;(二)标的;(三)数量;(三)数量;(四)质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七)违约责

5、任;(八)解决争议的办法。(八)解决争议的办法。11要素一:当事人要素一:当事人 购销合同(采购合同,销售合同)买方,卖方,甲方,乙方供方,需方12审核事项:1、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个人还是企业,居民还是非居民,关联方还是非关联交易2、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业税纳税人;销售方明白:购货方是否抵扣目的,开具何种发票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17% or 3%);购货方明白:销售方是什么纳税人。4、企业规模、经营范围与经营状况,经营资格,开票资格 进出口资格,退税认定等等要素一:当事人的审核要素一:当事人的审核13案例:采购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17%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7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

6、发票价税合计1003)小规模纳税人税务代开3%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31、选择付钱最少1002、选择税金最多117,3、选择:?1)资金角度2)税负角度14 要素二:合同标的要素二:合同标的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双方当事人所追求的目的,也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合同标的通常包括货物、劳务(行为)、工程项日、工作成果、智力成果等。合同的性质不同,标的也不同15 要素二:合同标的要素二:合同标的审核事项:标的物-货物1、有没有超经营范围,有无履行能力2、有没有流转税纳税义务3、属于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纳税范畴4、标的物税率及税收优惠5、多项标的物并复杂化6、其他税种:财产,

7、行为税16标的是否在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内标的是否在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内 存在问题: 1、供应商经营范围中不包括合同约定的业务 2、生产企业出口合同:自产视同自产与外购要素二:合同标的要素二:合同标的-117征不征税1、地下水买卖合同2、出口配额买卖合同3、装修权的转让要素二:合同标的要素二:合同标的-218增值税-政策依据: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地下水: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地下水:1993年1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文)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不征收增值税。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

8、值税政策:(一)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19营业税-政策依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我们目前营业税“转让无形资产”实际上是实行的列举征税的,即营业税“转让无形资产”项目之对一下六种行为征税:1、转让土地使用权;2、转让商标权;3、转让专利权;4、转让非专利技术;5、转让著作权;6、转让商誉。-采矿权、出口配额权,出租车运营权、肖像权转让,排污权,上网发电资格,公交线路运营权,装修使用权等

9、既不属于营业税无形资产的征税范围,也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0 要素二:合同标的要素二:合同标的-3-3征什么税?征什么税?-标的属于增值税范畴,还是属于营业税范畴标的属于增值税范畴,还是属于营业税范畴(开增值税发票还是营业税发票)(开增值税发票还是营业税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抵扣和退税,营业税发票不可抵扣,营业税劳务PO中显示含税总价。 -增值税: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原材料采购、外协加工、消耗品、设备采购和维修等) -营业税: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房屋维修、房屋建造、设备安装、咨询、培训、租赁、保险等) -软件买卖合同软件买卖合同 21流转税:(

10、增值税、营业税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平行)平行)销售货物销售货物 加工、修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修配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或者销售不动产产交通运输业、建筑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服务业劳务A B C D税税值值增增税税业业营营22通常合同的标的物反应:购销合同通常合同的标的物反应:购销合同 标的物不同,权利义务不同,性状不同,纳税义务不同,税标的物不同,权利义务不同,性状不同,纳税义务不同,税率不同,税收优惠不同。率不同,税收优惠不同。- 1 1、货物:、货物: 1 1)

11、进口还是国内)进口还是国内 2 2)17%17%,13%13%税率税率 3 3)6%6%,4%4%简易征收简易征收 4 4)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9 9档档 案例:外贸企业开了案例:外贸企业开了17%17%发票,出口征发票,出口征13%13%退退5%5% 农产品收购合同农产品收购合同-抵扣条件抵扣条件 2 2、购买设备,新旧设备的折旧年限的职业判断合同条款对、购买设备,新旧设备的折旧年限的职业判断合同条款对剩余年限证明:剩余年限证明: 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20092009年之前之后年之前之后4%4%如何减半如何减半 要素二:合同标的要素二:合同标的-423低税率政策增值税暂

12、行条例:低税率(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24简易征收政策1、简易征收: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二)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四)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

13、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2、简易征收不能开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自2000年1月1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5设备采购合同:抵免所得税待遇门槛 不论进口还是国产,都可以申请抵免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财税200848 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

14、,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26销售旧的固定资产:文件列表序号序号文件文件主要规定主要规定1 1财税财税200229200229号号 应税固定资产应税固定资产4%4%减半征收;符合减半征收;符合3 3个条件的免税个条件的免税(主要是不超过原值)。(主要是不超过原值)。2 2国税函国税函19952881995288号号 免税固定资产的三个条件免税固定资产的三个条件3 3财税(财税(20082008)170170号号以以20092009年年1 1月月1 1日为分水岭,税收待遇不同。以前购入日为分水岭,税收待遇不同。以前购入或自制的或自制的4%4%减半征收,以后的全额征税。

15、减半征收,以后的全额征税。4 4财税(财税(20092009)009009号号 解决不得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如何征税;解决不得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如何征税;小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如何征税?规模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如何征税?5 5国税函(国税函(20092009)9090号号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开具专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发票?销售额如何确定?销售额如何确定?6 6国税函(2009)158号0909年以前进口设备,年以前进口设备,0909年后补证增值税,可抵?年后补证增值税,可抵?27通常合同的标的物通过合同标题反应通常合同的标的物通过合同标题反应标的物多项

16、,创新,纳税义务复杂化,如何有效规避风险标的物多项,创新,纳税义务复杂化,如何有效规避风险?1、混合合同(销售设备附带安装)2 2、整体资产转让、整体资产转让3 3、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水清则无鱼,交易复杂化,合同税收风险复杂化要素二:合同标的要素二:合同标的-528标的物条款: (材料(材料/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供应及安装合同:供应及安装合同:本合同所包括的内容:乙方负责本合同所包括的内容:乙方负责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的(材料的(材料/ /设备)的深化设计、货物供应、安装、成品保护、调试、检设备)的深化设计、货物供应、安装、成品保护、调试、检测、复测、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保

17、养、甲方或物业人员培训测、复测、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甲方或物业人员培训等。等。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未作处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

18、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转让全部产权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50号)同时废止。 整体资产转让:30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问题 (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

19、免征收增值税。 31(三)本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32 要素二:合同标的要素二:合同标的-6-6是否有其他税纳税义务:流转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财产税:房产税、特定目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

20、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行为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船舶吨税。车: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33标的数量是标的的计量尺度,它是用具体的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大小的。标的数量是标的的计量尺度,它是用具体的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大小的两大要素:数字+计量单位要素三:合同数量要素三:合同数量34数量条款主要由数字和计量单位构成数量条款主要由数字和计量单位构成 1 1、国内:关注合同数量与发票数量的关系、国内:关注合同数量与发票数量的关系2 2、关注:关注发票单位与出口报关单位的关系、关注:关注发票单位与出口报关单位的关系3 3、合同数量与实际计

21、算数量不一致的合理性解释、合同数量与实际计算数量不一致的合理性解释4 4、计量数量与单位变通的偷税方法与风险、计量数量与单位变通的偷税方法与风险5 5、从量计税的数量要素(消费税从量)、从量计税的数量要素(消费税从量)合同数量条款的设计技巧合同数量条款的设计技巧(-避免形成直接关联的数量单位,公斤避免形成直接关联的数量单位,公斤-公斤)公斤)要素三:合同数量要素三:合同数量35 质量是标的的具体特征,它是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如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工程项目的标准等要素四:合同质量要素四:合同质量36质量条款是经济合同的核心,是都标的物的具体特征:质量条款是经济合同的核心,是都标的物

22、的具体特征:合同质量条款越详细,越完备,对交易的真实性的支持越合同质量条款越详细,越完备,对交易的真实性的支持越强,反之,关联交易,假合同,对质量的约束性条款会非强,反之,关联交易,假合同,对质量的约束性条款会非常简略。常简略。1 1、税务关注对于特殊优惠商品标的的质量认证、税务关注对于特殊优惠商品标的的质量认证2 2、税收更加关注的是对于质量条款的违约性规定及税务处、税收更加关注的是对于质量条款的违约性规定及税务处理理要素四:合同质量要素四:合同质量37税务关注对于特殊优惠商品标的的质量认证税务关注对于特殊优惠商品标的的质量认证1、初级农产品、农业产品的认定-目前没有外部认定,所以争议很大-

23、泡菜与咸菜,可可奶与泡菜与咸菜,可可奶与caca奶,板栗仁与板栗奶,板栗仁与板栗2、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并取得该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例: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免增值税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3、对软件动漫产品的认定-信息产业部批准核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4、对饲料认定-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5、水泥混凝土的简易征收政策。要素四:合

24、同质量要素四:合同质量-1-138税务关注对于特殊优惠商品标的的质量认证税务关注对于特殊优惠商品标的的质量认证6、出口产品的编码归类认定-海关归类与出口退税7、对于农机-家用割草机的归类认定与关税税率 百事可乐与联合利华的走私案要素四:合同质量要素四:合同质量39税务关注对于特殊优惠商品标的的质量认证税务关注对于特殊优惠商品标的的质量认证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 2001年7月12日 二、原有的饲料生产企业及新办的饲料生产企业,应凭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省级国家税务局

25、审核批准后,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需检测品种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 40 编码归类申请行政裁定编码归类申请行政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doc.doc 进出口合同复印件、商品图片资料(相片)、技进出口合同复印件、商品图片资料(相片)、技术资料、产品详细说明书、产品分析报告、产品平面术资料、产品详细说明书、产品分析报告、产品平面图等,必要时应提供商品样品。其中产品详细说明包图等,必要时应提供商品样品。其中产品详细说明包括:商品的规格、型号、结构、工作原理、性能指标、括:

26、商品的规格、型号、结构、工作原理、性能指标、功能、用途、成份、加工方法、分析方法等。功能、用途、成份、加工方法、分析方法等。41税务对于质量条款的约定:三包条款:税务对于质量条款的约定:三包条款:1 1、三包收入与成本的配比问题、三包收入与成本的配比问题2 2、三包的收入流转税问题、三包的收入流转税问题货物的生产企业为搞好售后服务,支付给经销企业修理费用,货物的生产企业为搞好售后服务,支付给经销企业修理费用,作为经销企业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的费用支出,对经销企业作为经销企业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的费用支出,对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的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三包”收入,应如何征税?收入,应如

27、何征税?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三包三包”收入,应按收入,应按“修理修理修配修配”征收增值税。征收增值税。19951995年年6 6月月2 2日(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国税函发19952881995288号文)第七条号文)第七条要素四:合同质量要素四:合同质量-2-242 要素五:价款或者报酬要素五:价款或者报酬-1-1经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必然要求有价款或酬金作为合同的必要条款。价款或酬金是指得到产品、获得成果或接受劳务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支付的用货币数量来表示的代价。1)价款分为单价和总价,泛指获得标的物所付出的

28、对价2)分别核算,分别计价的要求3)收款与付款方式(纳税义务实现方式)43 要素五:价款或者报酬要素五:价款或者报酬-2-2国内交易:区分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价外费用(模具费)出厂价与目的地价款(运输条款)约定对于保修期限义务的约定与价格关系(三包条款)44价格格式1:一、合同标的物二、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整,小写:¥元45价格格式2: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合同总额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人民币单价人民币金额不含税含税不含税含税 总金额(大写):46价外费用:运费条款1、本本合同总价由货物价款及组成: 货物价款为货物出厂价款2、本合同总价由货物价款及组成: 货物价款为货物卸至施工现场甲方

29、指定地点的价格,包括:出厂价、备品备件价、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47运输条款(一票结算,两票结算,换票结算)交货与发运: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2007年2月30日前交货。供方送货到需方办公地点, 货物运输由供方负责,费用由买方承担。运输合同由卖方与运输企业签订,运费由买方支付到卖方账户1、三种可能(一票结算,两票结算,换票结算)1)总价500万,全部为增值税货物专票2)总价500万,400万增值税货物专票,100万开具的运费发票3)总价500万,400万增值税货物专票,100万柴油汽油专用发票100万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14.53万100万运费发票可以抵扣:7万

30、。48增值税-价外费用: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运输是唯一可以代收代付,而不需要作为价外费用一并视同销售的款项邮寄哪?。49燃气初装费合同是否是价外收费,征什么税?如何运作-合同分签50

31、促销条款1、折扣销售:条款:采购1000吨,折扣5%。2、销售折扣:俗称返利(,实物折扣)1)、4s店条款:每年销售超过1000辆,送1辆 每年销售超过1000辆,折扣5%(红冲,或在后面发票中实现。国税函(2010)56号)2)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真开与替票)3)开营业税进场费发票4)拿促销发票报销5)不给发票51 要素五:价款或者报酬要素五:价款或者报酬-3-3国际交易:1)出口,进口:FOB,CIF,C&F价款与计算,门到门 出口Fob,进口CIF2)进口环节:海关与税务对定价的不同取向 一般贸易进口:海关审核是否低报,税务什么是否高报3)计价货币:外币or人民币,美元or欧元,套期保值

32、进口喜欢美元。出口喜欢人民币52 要素六:要素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客观标准1、政策调整对合同期限条款的特殊考量 1)佣金 2)视同销售 3)退税率调整 53 要素六:要素六:-履行地点履行地点地点: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具体地点关系到合同违约的管辖地法院1、履行地点: 修理在中国还是外国2、发货地点: 特别关区税收待遇条款54保税区不保税,不退税。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口企业: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做检测。2010年,2个月 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电子产品2000万美金到外高

33、桥保税区检测企业,保税区内企业以来料加工方式报关入区,测试后直接出口了. 正确操作:应该进料加工出口到上海外高桥物流园区,再转至由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来料加工检测,但是因为报关失误,直接报关到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没有退税黄联,不能退税2218关区代码:上海外高桥保税区2244,2246:上海外高桥物流园区55 要素六:要素六:-履行方式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双方采取什么方法、手段来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方式可分为时间方式和行为方式。方式:一、所有权转移方式行为方式标的物的交付方法(安装调试)工作成果的完成方法(检验,验收)56 要素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素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方式

34、二、结算方式:定金,预收,分期收款,赊销,现金折扣的税收条款价款或酬金的支付结算方法纳税义务实现的时间权责方式,收付实现制57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销售货物纳税义务时间销售货物纳税义务时间结算方式结算方式纳税义务时间纳税义务时间直接收款直接收款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者取得索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者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

35、款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赊销和分期收款赊销和分期收款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预收货款预收货款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预收货款方式生产销售生产工期预收货款方式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十二个月超过十二个月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天委托代销委托代销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

36、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代销货物满180180天的当天天的当天58增值税纳税义务: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实施细则: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7条(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59增值税纳税义务:(三)采

37、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180天的当天天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

38、)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60收入确认-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5号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61收入确认-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39、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5号二、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后的金

40、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62纳税义务:收入确认权责发生还是收付实现?四大原则:开票原则出库原则合同原则收款原则631、预收收入结算条款2、赊销,分期收款收入结算条款3、需要安装和检验商品4、对交钥匙工程343条款(3%,4%,3%)工程收入确认的结算条款64现金折扣条款: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1、流转税2、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五)第二款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

41、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65 要素七:违约责任要素七: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处罚、返工修理以及继续履行、价格制裁等。违约责任是制裁违约当事人的法律手段。66一、质量条款的违约的处理及税务规定一、质量条款的违约的处理及税务规定1 1、换货、换货-换回的怎么办换回的怎么办2 2、补货、补货-继续履行,合同100台,实际交付101台3 3、返工修理、返工修理-修理费如何处理?修理费如何处理?4 4、折让、折让-扣款如何处理?扣款如何处理?5 5、退货、

42、退货-还款如何处理?还款如何处理?-红字发票的配合红字发票的配合要素七:要素七: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质量违约质量违约67流转税红字流转税红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6200612791279号号要素七:违约要素七:违约68所得税冲红所得税冲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

43、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要素七:违约责任要素七:违约责任69 要素七:违约责任要素七:违约责任二、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所承担法律责任1、支付违约金-法定和约定,固定或浮动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按日加收千分之3,加收罚息)2、赔偿金:过错违约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赔偿70 要素七:违约责任要素七: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3、担保抵押条款(经济合同履行担保的形式有定金、抵押、保证和留置四种 )-定金:合同法14条:当事人一方可向对方给付定金。经济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

44、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4、罚金71 要素七:违约责任要素七:违约责任1、雪津啤酒的保证金规定关于对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收取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416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经营保证金税收问题的请示(闽国税发200439号)收悉。经研究,对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价外费用的规定,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收取未退还的经营保证金,属于经销商因违约而承担的违约金,应当征收增值税;对其已退还的经营保证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不

45、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三月三十日72增值税-价外费用: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

46、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73 要素七:违约责任要素七:违约责任违约和赔偿14.1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按时供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于24小时内通报甲方;延期 天(含)以上时,每延误一天,按照 元/天对乙方进行违约惩罚;逾期超过 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可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

47、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14.2上述延期违约金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可从将要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与乙方的合同额也做相应的调整,甲方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74如果是因为雪津啤酒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供货,经销商要求的违约赔偿,-是否征流转税?所得税前扣除的凭据?解决之道-合同条款的支持,真实性证明752、诺基亚偷税举报案:串货罚款涉税问题2009年8月,诺基亚的一些经销商向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举报信,集体举报诺基亚涉嫌偷税漏税和垄断经营,请求有关部门对诺基亚立案查处。经销商在举报信中称,诺基亚向经销商收取的因异地销售货物的“罚款”,只有罚款通知书而没有发票,存在偷

48、税漏税行为。除举报外,这些经销商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 在诺基亚的渠道规范中,严格控制跨区域、跨渠道销售手机,一经发现,将课以重罚。 76面对危机,诺基亚相关负责人公开回应说:如果经销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完成销售任务,诺基亚则会在其返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而这部分违约金是直接从合同中扣除的,不以现金方式支付,所以根本不存在不开具发票的问题。诺基亚的涉税处理是遵守中国的相关税收法规的。 77 要素八:要素八:解决争议的办法解决争议的办法合同解决争议的办法:或仲或审。税收对仲裁和起诉的利用。仲裁书和判决书,是争议赔偿扣除的最有利,最直接,最有效的扣除凭据-税局的评估系统对营业外支出

49、的-赔偿金的关注78 第二章:经济合同税负测算合同签订前:税负测算举例:钢结构企业的税负测试与合同条款设计79 第三章:经济合同审核总结:合同签订1、文本使用-使用对方提供文本,或者格式化文本 境外设计合同的版权约定2、合同主体不当3、标的物税收待遇歧义4、文字不严谨 净价-明确约定税收负担5、合同条款 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歧义:例如技术使用权转让,还是所有权转让,用了大段描述,其实还是没有说明白,有歧义80 第四章:经济合同履行:1、经济合同是允许变更的:投资项下的无形和设备设计 缺少变更意识导致损失(内容,主体)2、经济合同是允许补充的:修理还是安装 合同履行记录并签证,是补充变更的

50、最有利证据3、经济合同也是可以中止,解除的:股权转让外转内4、无效合同的涉税义务: 假按揭的纳税义务,未缺的预售许可的预收款的纳税义务5、有些合同需要备案:税务管理借助合同:外贸出口的购销合同需要备案。加工贸易合同需要审批81 第五章:经济合同发票控制合同条款与发票1、约定发票种类例如:增值税可以抵扣,营业税重复征收2、约定不含税价与税款例如: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货物就没有办法抵扣税款 (约定税务代开专用发票)3、约定增值税普票还是专用优惠对应的开票问题:尿素还是软件?4、约定税款支付与承担者 (非居民,个人,甲供材)82开票时间与与付款义务条款5、约定付款期限与开票时间1)先开票再付款乙方

51、应在甲方验收货物后三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货款。2)先付款再开票甲方应在验收货物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后两个月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同时开票-毕竟有先后甲方应在验收货物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时,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合同的发票条款:甲方应在乙方每次付款的前5日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合规发票,否则导致的乙方付款延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也不得因此怠于履行本合同。尤其是设备购置合同,履行期长,防止因为争议使得后续无法取得发票83购销合同的特殊要求: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要求:票,货、款、合同一

52、致性第三方协议是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84 S1S1投资合同投资合同851、投资,增资。-协议章程2、股权转让(收益、损失,投资与转让收益的条款约定风险),定向增发股权换股权3、合并分立并购清算86一、投资谁投资-用什么投-怎么投-投什么形式的公司-投什么产业 -投多少比例-投到哪里871、投资方筹划1、境内外:自然人,还是法人,2、香港,还是美国3、代持股,隐名股东4、创投企业:抵扣税款特殊待遇88股息所得-四人帮公司模式中国法人中国法人中国个人中国个人外国个人外国个人非居民法人非居民法人89股息所得-四人帮公司模式中国法人中国法人(免税(免税-2)中国个人中国个人(20%-2)外国个人外国个

53、人(免税)(免税)非居民法人非居民法人(预提税(预提税-2)90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2009-4-30国税发200987号一、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委令2005年第3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务部等5部委令2003年第2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二、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

54、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912、以什么投资货币设备、存货无形资产-特许权,土地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债转股92案例1:外资投资方案1:100万设备投资,100万无形资产技术使用权转让方案2:100万设备转让,100万无形资产技术投资案例2:国内投资方案1:企业以房产和设备合作投资,房产作价1000万,设备作价1000万,投资额1500万,多余500万计入应付账款问题:500万是房产还是设备?93非货币投资企业资产评估增值对外投资:个人资本评估增值对外投资:企业自有资产评估增值增资:94非货币投资-土地的特殊契税政策:土地投资:契税问题1:公司股东研究决定,以公司新购土地原价投资于

55、新办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是唯一投资人)。涉及税收问题大家发生分歧,对双方应缴纳印花税没有异议,但是接受投资方是否缴纳契税产生分歧:一种认为不属于公司改制重组,应征收契税;一种认为属于公司改制重组,不征收契税。几个时间点如下:新购土地时间2009年11月30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12月7日;研究决定土地作价投资到全资子公司的时间2009年12月31日。请问:1.公司改制重组具体指什么类型、方式等?2.本问题情况是否属于公司改制重组情形?3.涉及印花税、契税如何确定征收?95回复意见: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56、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你所反映的情况,不属于财税2008175号文件规定的无偿划转。96公司制企业在重组是否征收契税?发布日期:2010年03月30日 问题2内容:国税函2008514号 中“公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请问: 这里的“公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具体指那些内容?母公司由于经营需要,用土地、房屋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不属于这

57、里的“不征收契税”情况之一? 文件规定“不征收契税”,是否不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如果是“减免”、“免征”才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97公司制企业在重组是否征收契税?发布日期:2010年03月30日 回复意见: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资产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8514号)规定,在公司制企业重组过程中,母公司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对于此种情况,不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但为满足建设部门落实

58、“先税后证”要求需要,仍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0/03/30 983、投资架构设计筹划:1、管道公司的利用:股息,转让所得。 (协定利益,递延利益与隐匿利益)顺驰路劲基建股权转让案引发的思考与698号文件堵漏穿透原则利用巴巴多斯案-税收协定揭开神秘面纱2、投资公司3、销售公司4、研发机构5、资金管理公司99择协避税国税函(2008)1076号.doc巴巴多斯案-税收协定揭开神秘面纱100关于滥用税收协定的处理:居民身份证明举例:某境内合资企业外方注册时为巴巴多斯居民公司,

59、该合资外方转让其在中国公司的股份并取得收益时,提出要求享受中巴协定的规定,即巴居民公司从我国居民公司取得的股权转让收益不构成我国的纳税义务。问题:该外方公司是否是巴居民公司,能否允许其享受两国协定有关规定待遇。-情报交换,是否有居民身份证明-国税函(2008)1076号101S1:股权转让中协定国待遇认定1)巴巴多斯2)毛里求斯中国与毛里求斯共和国的税收协定第十三条关于财产收益的内容,此项财产转让收益应适用第五款“转让第一款至第四款所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即在毛里求斯共和国完税,并提交了毛里求斯共和国的居民身份证明,要求享受协定待遇。 3)韩国4)

60、瑞士案例:著名股权避税案,考验立法前瞻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案102境外投资方境外投资方(直接控股方)(直接控股方)境外母公司境外母公司A(控制方)(控制方)境内被投资企业境内被投资企业境外母公司境外母公司B(控制方)(控制方)转让转让间接转让股权示意图:间接转让股权示意图:S2顺驰地产间接持股股权转让避税案103国税函(2009)698号.doc1、对外国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即直接转让)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可以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外,在某些条件下,中国税务机关还可对转让持有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境外中间控股公司的股权(即间接转让)所产生的转让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2、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

61、与股权成本价之间的差额,不考虑被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和税后提取的各项基金 筹划:先分后转案例:著名股权避税案,考验立法前瞻-非居民股权转让中“穿透原则”的运用104国税函(2009)698号.doc3、如果被转让的境外中间控股公司所在国(地区)实际税负低于12.5%,或者对其居民境外所得不征所得税的,境外投资方应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递交所有与股权转让、境外投资方和境外中间控股公司的关系等相关的文件。 4、如果间接转让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中国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否定境外中间控股公司的存在。 案例:著名股权避税案,考验立法前

62、瞻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案105如何监管: 报告实际控制人。1064、投资比例利用香港优惠条款避税-与行动一致人原则1075、组织形式: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67号有限责任(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股份有限外国企业 办事处合伙企业子公司,还是分公司1086、新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产业布局 法律框架,战略布局 2007产业指导目录第57号.doc 1097、招商引资地方政策-筑巢引凤 地方奖励-到位注册资金千分之3-5奖励。土地出让金返还或者减收。税收返还。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返还 区域

63、性优惠:西部大开发110专题:股权转让1、当事人:111-1、安全审查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度的通知国办发 20116号 一、并购安全审查范围一、并购安全审查范围(一)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以及关系国防安全的其他单位;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且实际控制权可能被外国投资者取得。112-2外转内的关注外转内的优惠是否追缴已享受再投资退税未满5年的,

64、投资转让已享受购买国产设备退税和抵免企业的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新动向:56户转让52户,评价非居民企业转非居民个人美、日、萨摩亚转香港。113-、外资回流歌尔声学002241与九阳股份002242关于歌尔声学和九阳股份IPO过程中的税务问题在众多媒体和网站上吵得沸沸扬扬。为什么同样是山东企业,同样不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待遇,歌尔声学要补交以前年度的税款1036万元而九阳股份却不需要?两家企业的差别待遇是主管税务机关执法尺度不同还是在IPO过程中存在虚假操作? 114歌尔声学: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形成”之“(五)2007年5月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1

65、-1-36页)披露如下:“由于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根据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潍坊怡力达电声有限公司经营期不满十年追征已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报告,公司于2007年5月28日补缴了2002至2006年度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共计10,369,661.21元。”115九阳股份:招股说明书第188页披露如下“根据济南市槐荫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山东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认定生产性企业的批复(槐国税发200540号),发行人被认定为生产型中外合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经济南市槐荫国家税务局(槐国税函200712号)的认定,发行人2005年开始进入获利年度,2007年为减半优惠期的第

66、一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本次发行上市后,外资持股比例将下降到25%以下,则九阳股份不能继续享受中外合资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我国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并轨,统一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上述税收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1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23号,对需要补缴已减征、免征税款情况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2008年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营期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67、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缴其此前(包括在优惠过渡期内)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11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第8条对需要补缴已减征、免征税款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118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 (国税发1997第071号)五、合并、分立、股权重组后的企业,其内外资股权比例不符合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规定比例的,除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再继续适用外

68、商投资企业有关的所得税法律、法规,而应按照内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法律、法规进行税务处理。同时,对重组前的企业根据税法第八条规定已享受的定期减免税,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凡重组前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持有的股权,在企业重组业务中没有退出,而是已并入或分入合并、分立后的企业或者保留在股权重组后的企业的,不论重组前的企业经营期长短,均不适用税法第八条关于补缴已免征、减征的税款的规定。 (二)凡重组前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在企业重组业务中,将其持有的股权退出或转让给国内投资者的,重组前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适用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规定年限的,应依照税法第八条的规定,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119由于歌尔

69、声学外资的退出,因此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就其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进行补缴;而九阳股份外资并未退出,只是由于境内发行A股上市而使外资持股比例低于25%,按照税法的规定,原则不需要就其原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进行补缴。 120A A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控股公司A A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BVI BVI常常常常州州州州苏苏苏苏州州州州 . . 定向增发定向增发资产注入资产注入-:外转内:百密一疏的资产注入方案A A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控股公司A A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BVIBVI常常常常州州州州苏苏苏苏州州州州. .121特殊重组魔术:第一步:在境内建立

70、壳公司第二部,将资产注入壳公司,可以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因为壳公司是100%第三步,壳公司将持有资产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1222、转让标的价格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的误区与深度运用:123案例:非居民企业以平价或低于成本价转让股权时,扣缴义务人是否需要办理扣缴申报事宜?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以平价或低于成本价转让股权的,支付人也应办理扣缴申报。同时,若对其股权转让价格的真实性有疑义的,主管税务机关将对其股权转让价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判断,必要时将要求非居民企业报送股权转让所涉及资产的评估报告等资料。 124李国庆微博大战“大摩女” 2010

71、年12月8日,当当网正式登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当天开盘价为24.5美元,较发行价大涨53%。瑞士信贷、摩根士丹利是帮助当当网IPO的主承销商。 因为投行曾经为了拿到生意给出当当网10-60亿美元的估值,可是到香港写招股说明书时正值朝韩冲突,只给出了7-8亿美元的估值。而到了上市时,投行明知次日开盘当当网市值就会有20亿美元,还仅仅定价16亿美元。 1月15日,李国庆把炮筒对准了投行。他先是吐露很多公司职业经理人是如何“上市前后被投行算计但不敢声张”,并称自己被做当当上市的“无赖”投行“欺负死”,现在还气到“手都哆嗦”。 125股价估值:是科学更是艺术投行给企业IPOIPO定价这件事,在有些企

72、业身上是科学,在另一些企业身上是艺术。但无论科学还是艺术,投行要有本事准确预测出IPOIPO首发当日的涨跌幅,也就肯定不用干投行了。如果你非要用市场来反过来检验投行,投行的定价几乎永远都是错的,只不过有时候大错,有时候小错。 1263、转让的比例127案例:企业2008年以持有某银行H股向境外全资子公司注资,符合条件可以递延10年,由于没有准确把握特殊重组的规定,错误适用税收规定被补缴税款。因为持有银行股份,不可能达到75%,所以不符合重大交易的条件。128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 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除应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

73、的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没有因此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 (二)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 既在以上两种情况下,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可以按投资成本作为转让收入,不需确认投资转让所得。5:股权转让的特殊重组条件129案例:香港一公司减持A股在闽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79亿 香港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5.6。2009年10月

74、9日至27日,香港公司在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票1982万股,交易金额2.21亿元。当福州市国税局上市公司调研组通过上证所公开渠道获知此信息时,企业却向主管的福清市国税局提出要求享受免税的税收协定待遇。理由是:根据2008年1月内地和香港签订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议定书第五条规定:“一方居民转让其在另一方居民公司资本中的股份或其他权利取得的收益,如果该收益人在转让行为前的12个月内,曾经直接或间接参与该公司至少25的资本,可以在另一方征税。”由于香港公司占该上市公司的股份未达到25,因此企业认为内地没有征税权。130“行动一致人”-巧立名目,

75、看一般反避税福州市和福清市两级国税局人员通过查阅2008年上市公司年报信息、历年股东持股情况,认真分析税收协定政策和香港的相关税收法规后,判定香港公司并不符合税收协定免税待遇。虽然香港公司转让股票前的12个月内只占上市公司股份的15.60,但从年报上看,该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与第二大股东香港公司是“行动一致人”,这两家股东公司均由某香港居民个人100%投资,因此香港公司实际控股人、转让股票的最终收益人是该香港居民,间接拥有该上市公司38.09的股份。同时,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披露,香港的两家股东公司都是非业务经营性投资控股公司。按照内地与香港签订的税收协定安排和第二议定书以及国家税务总局

76、有关规定,内地有权征税。131案例5:择协避税:百威英博的转让筹划:百威英博公司(Anhevser-Busch Inbev S.A.)香港全资子公司2009年1月23日与日本朝日啤酒株式会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2.548美元向朝日啤酒株式会社转让其持有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啤”)261577836股H股股份(占青啤已发行总股本的19.99%),买价共计6.67亿美元, 2009年4月30日完成交割; 2009年5月7日与香港居民陈发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2.5685美元向陈发树转让其持有的青啤公司91641342股H股股份(占青啤已发行总股本的7.01%),买价共计2.3

77、5亿美元, 2009年6月5日完成交割。132分步转让,超过一年:百威英博公司1、 2009年4月7日:与香港居民陈发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2.5685美元向陈发树转让其持有的青啤公司91641342股H股股份(占青啤已发行总股本的7.01%),买价共计2.35亿美元, -不足25%,但是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03号第十三条第五款,关于转让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该项股份又相当于一方居民公司至少25%的股权时,可以在该一方征税的规定,执行时暂按以下原则掌握:即如香港居民曾经拥有内地公司25%以

78、上的股份,当其将该项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并取得收益时,内地拥有征税权。1332、2010年4月30日:向朝日啤酒株式会社转让其持有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啤”)261577836股H股股份(占青啤已发行总股本的19.99%),买价共计6.67亿美元1)不足25%,2)超过12个月,可以免税可以免税依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议定书第五条规定:“一方居民转让其在另一方居民公司资本中的股份或其他权利取得的收益,如果该收益人在转让行为前的12个月内,曾经直接或间接参与该公司至少25的资本,可以在另一方征税。”1344、支付的形式(币种,货币,非货币)计价

79、货币在股权转让中的使用135案例:股权转让中的货币使用:案例: 美国某公司2006年1月投资100万美元,在境内成立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资本到账当天的美元汇率为8.27。 2010年1月,该美国公司将拥有的该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公司,转让价款为827万人民币,于2010年1月15日支付。当天美元兑人民币汇报为6.81人民币 136计价货币让平价转让产生收益问题:方法1:人民币记账本位币827-827=0股权转让所得0方法2:美元为计价货币8276.81=121.44万折算为人民币的股权转让所得(121.44-100)*6.81*10%=14.6万13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

80、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四、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1385、分配与转让的利益转化看转让条款设计留存收益在转让中的处理139案例:关于留存收益的扣减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

81、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三、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140投资收益持有收益持有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收益转让收益转让收益(包括

82、清包括清算收益)算收益)141投资收益:两种收益可以转化(举例香港,韩国)持有收益:持有收益:税率税率非居民非居民税收税收待遇待遇转让收益转让收益:税率:税率1422010年9月股权转让,投资成本1个亿,被投资企业账面有2010年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3000万,有2010年1月-9月形成的未分配利润1000万。方案1)投资转让价3个亿 如何纳税方案2)分配3000万,转让2.7亿 如何纳税方案3)分配4000万,转让2.6亿 如何纳税1436、包税的条款与风险7、扣缴义务条款144案例:扣缴义务问题美国的一家公司把其持有的北京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日本公司,谁代扣代缴所得税?向哪个税务局缴纳?北京公司

83、?日本公司?14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十五条 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应协助协助税务机关向非居民企业征缴税款。146p协力义务:对于境外股权交易,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该条规定实际包含了以下内容:l境外股权交易

84、的纳税义务人是非居民企业;l纳税义务人可自行或委托代理人申报纳税;l纳税申报地点在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l境外股权交易行为不适用源泉扣缴,无扣缴义务人 147-、纳税地点风险(甲乙丙)股权转让:甲转让丙公司股权给乙纳税地点:甲所在地?乙所在地?丙所在地?148甲乙丙股权受让方股权转让方股权被转让方148纳税地点风险-个人(上海) 案例:假设李先生住所地在北京,其向长沙的一家公司转让了其持有的上海公司的股权,企业的纳税地点?长沙?上海?北京?(国税函2009285号)149北京李先生长沙公司上海公司股权受让方股权转让方股权变更方149纳税地点风险-居民企业(北京) 案例:假设甲公司注册地在

85、北京,其向长沙的一家公司转让了其持有的上海公司的股权,企业的纳税地点?150北京甲公司长沙公司上海公司股权受让方股权转让方股权变更方150纳税地点风险-非居民企业(长沙) 案例:假设美国一家公司,其向长沙的一家公司转让了其持有的上海公司的股权,企业的纳税地点? 国税发20093号151美国公司长沙公司上海公司股权受让方股权转让方股权变更方151纳税地点风险-非居民企业(上海) 案例:假设美国一家公司,其向日本的一家公司转让了其持有的上海公司的股权,企业的纳税地点 国税发20093号?152美国公司日本公司上海公司股权受让方股权转让方股权变更方152 S2S2借款合同借款合同1531、借款人(金

86、融机构,个人,员工集资,境内企业,境外企业)2、借款用途:资本化还是费用化3、借款金额(关联借款与资本弱化)4、借款期限与利率5、保证条款:担保及责任6、履行方式:结算方式7、特殊借款合同:1)无偿借款:借入,借出2)统借同贷3)资金池借款4)委托银行贷款154实施条例 :19条: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银行企业怎么办? 15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010年第年第2323号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金融企业贷

87、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三、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

88、总局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156解读:1、原则:应付利息的日期,未逾期适用2、逾期:实际收到的日期3、应收未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的,允许冲减应纳税所得额;在以后实际收到时确认4、执行日:二一年十二月五日157借款利息发票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借款,都需要对利息纳税并开票但是金融企业目前并没有使用统一税务监控发票,所以委托银行贷款与金融机构借款全国并不一致统借统贷没有营业税纳税义务,所以不开票资金池目前有待政策明确。158 土地买卖合同收储合同,出让合同,转让合同特征:权属登记转移159当事人:甲方,乙方收储:甲方没有营业税纳税义务出让:甲方没有纳税义务转让:甲方有营业税纳税义务160收储-营业税国

89、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009年9月17日 国税函【2009】520号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如何掌握以及纳税人进行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并代垫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

90、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二、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属于“服务业代理业”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161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

91、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162土地增值税条例土地增值税条例第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细则土地增值税细则第11条对此明确为: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

92、,经税务机关审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核后, ,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政府收回: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政府收回: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163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 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164政策性搬迁补偿所得税税务规定 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

93、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2009-3-12国税函2009118号条件是指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 处理: (1)固定资产重置与改良、安置职工、技术改造 拆迁补偿收入-资产重置和职工安置技术改造=剩余的(交税) (2)无购置建造资产、安置职工、技术改选 拆迁补偿收入+拆迁变卖收入-拆迁折余价-处置费用 (3)购置建造资产可折旧或摊销(费用是否可以?) (4)搬迁收入从第二年起五年内,暂不计入所得165

94、花完的概念如何定义:宁波地税的规定(甬地税一宁波地税的规定(甬地税一201010201010号)号)发文日期:2010-1-18 (七)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执行中的需注意的几个问题1、该文件所适用的对象是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构成产品要素而持有的非货币性资产(如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使用权等)不得参照执行。2、该文件第二大点第(一)小点中“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应包括“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3、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重置固定资产,使用

95、时间未超过12个月发生对外转让行为的,应把已抵扣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计入转让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166资产损失是否可以扣除?大连地税的规定(大地税函大连地税的规定(大地税函200918200918号)号)十、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改造资产损失的税务处理问题企业因政策性搬迁改造而发生的资产损失,应从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中扣除,在形成资产损失的当年报税务机关审批。未在形成资产损失的当年报税务机关审批的,其发生的资产损失不允许从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中扣除。大地税函200918号: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9-2-1167资产损失是否可以扣除?浙江省国税关于浙江

96、省国税关于20102010年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解答年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解答三、搬迁企业资产损失扣除问题 1、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的,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各类拆迁固定资产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因已得到补偿,不得再税前扣除的折余价值因已得到补偿,不得再税前扣除。168苏州地税可以扣除苏州地税规20105号问:企业政策性搬迁产生的资产损失,如何税前扣除?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

97、988号)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毁损、报废损失,以及无形资产的处置损失等,应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除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外,企业政策性搬迁产生的其他资产损失,如报废的固定资产损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产生的损失等与规划搬迁有关的各类资产损失,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后,准予税前扣除。169青岛青岛2010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业务问题解答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业务问题解答(十)问:企业在政策性搬迁过程中,因搬迁拆除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000万元,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1亿元,购建同类固定资产等符合

98、条件的搬迁支出7000万元,请问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解答: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3000万元,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期满后,应当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因搬迁拆除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000万元,如果已经计入损失年度成本费用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进行纳税调增。另外,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期满后,仍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7

99、0拆迁前已购土地是否视同重置?19、因政府原因拆迁取得的补贴收入,用于重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反映对拆迁前已购置的土地用于拆迁厂房的搬置,可否考虑当作重置固定资产来处理?意见:不可以。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 发文日期:2010-1-15171核定征收是否适用:浙江地税的规定(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浙江地税的规定(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2009年所得税政策年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有关问题的解答)8、企业所得税以核定征收方式的单位,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能否按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进行所得税处理?意见:可按财税2009118号文件

100、进行所得税处理的搬迁补偿收入,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暂不适用按财税2009118号文件进行所得税处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 发文日期:2010-1-15172如何接轨:上海的规定(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的规定(上海市国家税务局2008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政策)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政策)十七、2008年1月1日前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的处理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

101、税出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间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前取得的上述政策性搬迁收入,仍可按财税200761号文规定确认。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号)规定:“一、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高东资产(以下称重置高东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

102、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高东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件。二、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将上述搬迁补偿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前取得的搬迁补偿费收入,仍可按国税函2003115号文规定确认。上海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政策173政策性搬迁收入政策应当如何理解?政策性搬迁收入政策应当如何

103、理解? 是免税收入是免税收入? ?与上位法冲突否?与上位法冲突否? 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 ?意义何在?意义何在? 创新型优惠?创新型优惠? -有条件的免税收入174土地转让-差额计征对标的物的要求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其购置的不动产或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的原价是指购置不动产、受让土地使用权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不包括购进不动产、受让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175标的物-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出让方

104、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函200334号关于土地转让方未按规定完成土地的开发投资即签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的答复中规定,未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而进行转让的,其转让合同无效。176标的物-涉税争议1、转让的出让的土地2、转让的受让的土地3、转让的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4、转让的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指立项建设但尚未完

105、工的房地产项目)5、受让半拉子工程,转让完工产品177观点1、某计划单列市地税局给出的规定是:纳税人转让其受让或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或抵债价格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这里所称“受让”是指纳税人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且该纳税人在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时,是转让该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内的使用价值,对受让后再重新申请开发立项,重新计算使用年限再转让的,不按本条款征收营业税,而应按其转让价的全额征收营业税;纳税人转让通过政府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再转让时,不按本条款征收营业税,而应按其转让价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就转让方向受让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计算征税营业

106、税。就差纳税的基本理念是解决同税目间重复征税的弊端,如从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是出让)后再转让,可就差缴税。178观点2、某自治区地税局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16号文件关于“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规定,经研究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区局意见: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受让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或转让金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其受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等相关税费不得扣除。179观点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不动产或受让土地使用权

107、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发【2011】37号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相关规定,现就纳税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不动产或受让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一、纳税人销售其购置的不动产,以销售不动产的全部收入减去购置不动产的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购置的不动产是指购入已经取得产权证明(包括初始产权证明)的不动产。二、纳税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尚未建造建筑物、构

108、筑物即进行转让的行为。对纳税人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构筑物建造或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无论转让时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完工,均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180我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项目转让信息平台购买了其他公司一项在建工程项目,我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项目转让信息平台购买了其他公司一项在建工程项目,我公司继续建设完工后对外销售我公司继续建设完工后对外销售, ,营业额是否应等于销售收入减我公司购买的营业额是否应等于销售收入减我公司购买的在建工程原价在建工程原价? ? 财税财税200316200316号:号:二、关于适用税目问题( 七)单位和个人转

109、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在建项目是指立项建设但尚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或其它建设项目。三、关于营业额问题(二十)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

110、、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181差额计征-合法扣税凭据条例第六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细则第十九条: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

111、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182问题:合法的扣税凭据:-是否依然有效?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营业额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发生在境内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发票或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外汇付汇凭证、外方公司的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证证明。国税函200577号: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国税函国税函200583200583号:号:三、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

112、土地使用权,无论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上一环节是否已缴纳营业税,均应按照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三条第(二十)项的有关规定,以全部收入减去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同时,在营业额减除项目凭证的管理上,应严格按照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183标的物-税负税负测算:1、营业税及附加-5.6%2、土地增值税-30-60%3、所得税25%4、契税3-5%5、印花税184转换思路变更标的物:1、转让土地变股权转让 下游企业不堪重负的解决之道2、转让土地变土地回储再定向出让 良好的政府关系185股权收购税务有利因素1、各项资产无需作为销售处理,房屋、土地等

113、无需办理过户手续,避免转让方的流转和土地增值税和收购方的契税,从而可获得更优惠的股权收购价格。186股权收购不利因素1、股权收购后,被收购企业的税务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原应尽未尽义务、新纳税义务)均由新股东继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收购方有可能要为原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买单”.2、股权收购,股权的价格是溢价的,但是并不能让土地溢价,所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造成土地的增值部分无法体现在资产价值上,支付的股权对价,无法得到扣除。187资产收购的有利分析1、税务风险小甚至无,无需进行详尽的税务尽职调查(而且由于信息不对称还可能不全面)。2、资产计税基础确定非常容易,无需象股权收购那样需

114、要去核实资产的计税基础,有利于规避资产折旧摊销及成本结转带来的税务风险。188资产收购的不利方面1、资产收购时,被收购企业实际是转让资产,为此被收购企业需要交纳资产销售时的流转税及由此产生的所得税,这将最终由收购者承担,从而抬高资产销售价格。2、资产收购时,房产、土地等要办理过户手续,比之股权收购来说需要交纳契税,土地增值税189变通之道。1、历史遗留税务问题的解决之道: 毒丸计划 2、解决下游企业不堪重负的成本之道 分解股权转让合同(股权+其他交易)变通2:有政府背景条件的企业:。190履行方式:特殊关注条款:1、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时点与合同约定交付日期有关 与合同签订日期有关191土地使

115、用税-纳税义务时点-(起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二、关于 有偿取得 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 受让方 从 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 的 次月起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 合同签订的次月起 缴纳 五、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192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 财税财税20082008152152号号三、关于房产

116、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三、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截止时间的问题的问题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当月末。 四、本通知自四、本通知自20092009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执行。日起执行。 193特殊关注条款:1、土地出让金返还条款见附件194 S3S3房屋销售合同房屋销售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指出卖人将房屋所

117、有权依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房屋买卖合同,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依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 旧房转让销售合同195个人旧房销售:标的物不同税收待遇差异销售房屋的特性要求,营业税:普通还是非普通,5年以上还是不足5年所得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别墅(独栋),位于城区还是郊区。196销售住房税收政策财税201112号20112011年年1 1月月2828日起日起 普通住房营业税政策非普通住房营业税政策1 不足5年全额计征全额计征2 超过5年免征差额计征197普通商品房普通商品房普通住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单套建筑

118、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198 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合同代收费履行方式:定金,按揭,预收,交付违约金199例:例:地产公司销售房产的同时代收契税、商品房购销合同印花税、房屋所有权证印花税、土地使用证印花税等,并于“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分别设立明细核算。09年此类代收费用共计1.5亿元,其中契税8800万元,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1.2万元,产权证印花税5.7万元。 对于这些费用,有些房地产企业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代收代付”或“其他应付款代收代付”,是否需要一并征收营业税。? 代收税金是否属于价外费用?代收税金是否属于价外费用?200营

119、业税-细则第十三条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结论:-价外收费是为了防止侵蚀税基,代收税金应该不在计税之列201代收费:代收初装费,代收产权登记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有些费用不包含在

120、合同价款内,而是约定房屋交付入住时一次性收取,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天然气(煤气)集资费、暖气集资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网络宽带初装费、电话电缆初装费、水电增容费、热计量表费、办证费(房屋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他项权利登记费、权证工本费)住房维修基金等代收代付费用。202总局明确:维修基金可以不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9号):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一项代管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资金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

121、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维修基金,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财政部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基字19987号)的规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03山东包括价外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鲁地税发200523号)第10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的不动产,其营业额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如开发商向购房者收取延期付款利息、集中供热、管道煤气、有线电视有线电视、电话等费用(不

122、包括住房维修基金)。204新疆可以扣减关于房地产公司代收费用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关于房地产公司代收费用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新地税函新地税函20082008473473号):号):根据新地税发2003132号文对“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全部收入减除代收的水费、电费、暖气费、天然管道集资、天然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房租费的余额为营业税,未列举的代收费不得扣减”。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向购买房产住户代收的燃气户费及有线电视初装费不在列举范围之内,按规定不得从销售收入中扣除,但考虑到房地产企业在代收上述两项费用时并未加收任何费用,并且是以燃气公司及广电网络公司的名义开具的票据,其性质与列举

123、的各项代收费用类似,因此,对房地产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向购买房产住户代燃气公司收取的燃气入户费及广电网络公司收取的有线电视初装费可以比照新地税发2003132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收入中扣减。205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 第五条: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 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俗称“开通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并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外另行收取。第七条:经

124、营者销售商品房,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明码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发改委发改委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价外费用:税收之外的障碍价外费用:税收之外的障碍206原则上代收费用作为价外费用,要缴纳营业税,原则上代收费用作为价外费用,要缴纳营业税,以下情形除外:以下情形除外:1 1、代收的维修基金(国税发代收的维修基金(国税发【20042004】6969号文件)号文件)2 2、代收的契税、印花税代收的契税、印花税3 3、个别省自行规定了不征收营业税的个别项目。个别省自行规定了不征收营业税的个别项目。没有规定的怎么办?没有规定的怎么办?207例:例:某物业公司与某送变电工程

125、公司签订一户一表安装工程计618800元(8840户*70元/户)、管道煤气、有线电视费等,并向业主收取远高于此支付价款的金额,累计5000万元 存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分解房地产销售收入,从而要求依向业主收取的全额作为销售不动产收入,预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并最终参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的风险节省营业税节省营业税:5000*5.55%=277.50:5000*5.55%=277.50万元万元可能多交土地增值税可能多交土地增值税: :50005000*0.3*30%=450*0.3*30%=450万元万元改变主体:能走物业走物业改变主体:能走物业走物业208物业管理差额征税:关于物业管理企

126、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 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水费、电费、燃燃( (煤煤) )气费、维修基金、房租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20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199519957676号号四、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四、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 代理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

127、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代理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际收取的报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的批复发文字号发文字号: :国税函国税函20079082007908号号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应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应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可扣除部分后的余额为计税外费用减除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可扣除部分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营业额。 210所得税-国税发(2009)31号收入总额的规定(收入总额的规定(与国税发200631号相同)。第五条:开发产

128、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注意:注意:这里所说的发票,包括企业开出的各种收据,只要以企业名义收款就要纳入收入;什么时候付出,再作扣除。?211土地增值税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第六条(财税【1995】48号)关于地方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费用如何计征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

129、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212思考:从土增税的角度思考,企业是否愿意将代收款项计入收入?增值率=(1-扣除率)扣除率=扣除额/收入要点提示:要点提示:同时作为收入和成本,意味着分子分母同步增

130、加,导致扣除率增加,从而导致增值率减少,如果增值税率正处于临界点,可以降低税率。213履行方式:结算营业税细则营业税细则第二十五条:(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预收款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14案例1:房地产营业税与所得税的差异A房地产开发企业2009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与B公司签订售房协议,商定售价1500万元,产权已过户,已收到1000万元,剩余500万元约定2009年10月31日前支付,但B公司仍未支付。

131、(2)2009年6月5日与C公司签订售房协议,并收到定金200万元。(3)与D公司签订售房协议,商定D公司在2009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万元预付款,实际A公司只收到1000万元,剩余1000万元D公司仍未支付。(4)2009年5月10日将2套房屋(价值140万元)捐赠给福利院使用,2009年底前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试问:A公司2009年应当缴纳多少营业税?215结论:1、剩余500万元纳税义务2009年10月31日。已经过户,适用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当天2、定金属于营业税预收款范畴。收款纳税3、1000万纳税,因为没有过户,所以,未付的1000万不在当年纳税4、未过户,所以不需要纳

132、税216提示:提示:了解各项目公司当地的规定,切忌用自制收据代替;天津: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票的公告的公告 三、三、自2008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商品房交付订金、预付款、购房款订金、预付款、购房款时,均应索取不动产发票不动产发票。交齐款项后,凭不动产发票第二联(办证联),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手续。217价外费用-违约金1、 SK购买1桩写字楼,因金融危机,城建商未能如期交房,解除和约,城建商支付违约金300万?怎么处理2、SK购买1桩写字楼,因金融危机,不能按照合同如约购买,SK支付违约金300万?怎么处理?3、 SK购买2桩写字

133、楼,因金融危机,不能按照合同如约购买,仅购买了其中一栋6000万,支付违约金300万?怎么处理?4、购买一桩6300万,制定避税方案,为了少交营业税,于是,制定了这样的方案,见3,是否也一样可以少交税哪?218营业税计税- 价外费用第十三条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

134、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219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要缴营业税吗?问题内容: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今年1月其中卖了一套房收取首付款260万,5月因客户原因按揭办不下来,客户退房,我公扣留10万违约金,退还客户250万元。请问:5月我公司营业税应冲抵13万(260*5%)还是12.5万(250*5%)?也就是说这10万算不算未履行合同违约金?要不要交纳营业税?回复意见: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

135、或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客户退房,实质上您公司并没有发生销售不动产行为,因此原来按照预收款260万缴纳的营业税13万元应当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申请退税或抵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0/07/20220违约金个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

136、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2006865号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皖地税200694号)收悉。经商财政部同意,批复如下: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国家

137、税务总局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221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二、个人所得税部分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的规定,购房个人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是否对各种未完全履行合同而取得的违约金(赔偿金)收入,都比照上述规定,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意见:国税函2006865号规定的所得情形较为具体,政策适用上不宜扩大到对所有未完全履行合同而取得违约金(赔偿金)的情形。222 S4S4建筑施

138、工合同建筑施工合同22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涉税条款规范与操作技巧1、安装施工合同-总包、分包 2、装修合同 3、安装合同 4、拆迁、爆破合同 5、园林绿化合同 6、土地整理合同特殊合同:甲供材合同, 资质挂靠224建筑安装合同甲供材:甲供材料:所有甲方供应材料由甲方与乙方根据竣工图纸及合同约定计算规则进行核算,确定甲方供应材料竣工图示用量(即为净用量,不含损耗,损耗已包含在综合包干单价内),此竣工图示用量由甲方承担,超过竣工图示用量部分由乙方承担(该部分甲方供应材料金额按甲方当期实际采购价格计算);若实际供应量比竣工图示用量少,则竣工图示用量与实际供应量之差值部分的金额由甲方作为奖励在结算时一并

139、支付给乙方。甲方供应材料如由乙方开具税务部门等额建安发票,税金由乙方缴纳且乙方只收取3.413%税金。2251、大包2、甲供3、建筑4、装饰226营业税计税依据S3建安企业建安企业细则细则第第1616条: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227营业税变化: 建安企业计税依据变化细则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

140、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28营业税变化: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十三)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141、。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4229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甲方供料税收管理的通知(鲁地税函200823号)转发省局 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 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5 )10 号)229建筑安装、房地产企业雷区:材料是大包(乙供)还是甲供,材料自产还是外购自产安装是否有建安资质外购安装:营业税纳税义务人还是增值税甲供材: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税目是建筑还是装饰甲供材:建筑业供的是材料还是设备230甲供材与大包 建筑工程大包自产货物同时建筑业劳务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外购货物建筑业劳务一律缴纳营业税甲方供材建

142、筑业(装饰业除外)甲方供设备不征税;装饰业甲方供材料和设备均不缴税。231建安业的计税好复杂:-大包S-1、建筑安装大包,自产货物:(有安装资质), 设备增值税+安装营业税(不包括设备) 建筑与安装的比例是否符合经营常规,S-2、建筑安装大包,自产货物:(无安装资质). 混合销售增值税(部分地区规定)S-3、建筑安装大包,外购设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混合销售增值税。S-4、建筑安装大包,外购设备:(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混合销售营业税。232建安业的计税好复杂:甲供T-1、建筑安装,甲供材料: 营业额包括甲方材料T-2 、建筑安装,甲供设备: 营业额不包括设备,设备目录范围T-3、装饰:甲供

143、材料: 营业额计税不包括材料T-4、装饰:甲供设备: 营业额计税不包括设备233履行方式:结算-营业税纳税义务例外条款例外条款营业税细则营业税细则第二十五条:(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预收款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34营业税纳税地点营业税条例营业税条例1414条条:营业税纳税地点:(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

144、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2353 3、特殊标的物对应征税管理地:建筑业劳务、特殊标的物对应征税管理地:建筑业劳务北京公司签署的在上海履行的培训合同:北京纳税开票北京公司签署

145、的在上海履行的培训合同:北京纳税开票北京公司签署的在上海履行的安装合同:上海纳税开票北京公司签署的在上海履行的安装合同:上海纳税开票问题是:杭州一家公司,为了经营品牌和风格,跟北京公问题是:杭州一家公司,为了经营品牌和风格,跟北京公司签署了在全国为司签署了在全国为240240家门店做装修的统一合同。家门店做装修的统一合同。1 1)在北京纳税开票?)在北京纳税开票?2 2)在杭州纳税开票)在杭州纳税开票3 3)在全国)在全国240240家装修地纳税开票家装修地纳税开票 履行地点履行地点236跨省工程作业: 合同条款要注明:明确劳务发生合同履行地,跨省、地、市、县的劳务要分别注明劳务发生地,否则会

146、产生交错地的问题。 因为: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跨省工程都应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同时废止了旧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规定。237特殊标的物对应征税管理地:建筑业劳务所得税征税权特殊标的物对应征税管理地:建筑业劳务所得税征税权所得税征税权长久以来的地方利益之争所得税征税权长久以来的地方利益之争履行地点履行地点238混合销售与兼营混合销售:混合销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现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也明确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

147、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这里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金融保险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也即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所指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这里的货物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概念,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39混合销售争议: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加大销售力度,于近期推出一项促销方案,规定凡是在促销期间与其签订购房合同的客户,均可配送价值2500元的冰箱1台。该公司优惠期间共实现销售收入1500万元并按此开据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同时送出冰箱100台,价值25万元。为此,该公司财务人员以

148、此种情况在税法税法上应作为混合销售行为向地税部门计算缴纳营业税76.25万元(1500+25)5%。但作为增值税主管机关的国税部门认为企业上述政策理解有误,售房与赠送冰箱属于兼营行为,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应分别确定,分别缴纳。为此,该公司财务人员对上述的征税依据提出政策咨询咨询。 240一是混合销售行为中的“销售”是指货物销售。二是混合销售行为中只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和货物,不涉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税目。三是货物销售和应税劳务存在着联系。 一般而言,货物销售是提供应税劳务同时存在一项行为中。就本例而言,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促销行为属于在销售不动产的同时销售货物(冰箱)的行为,没有同时涉及营

149、业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货物销售,所以该项行为不能适用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处理,而属于营业税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 241建筑总分包合同建筑业总包分包总包分包-差额计征 “建筑工程总包分包”新规定:1、旧细则规定:第五条:(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新细则规定:第五条(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42适用主体,扣除对象1)适用主体:所有从事建筑业劳务的单位,不仅局限于建筑业总承办人2)扣除对象:只能为其他单位,对分包给个人所支

150、付的分包款均不得扣除。2433)转包合同是否可以差额?“建筑工程总包分包”新规定:删除了关于“转包”业务的相关规定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分包与转包的区别:分包和转包的不同点在于,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总承包人不参与施工。分包与转包的共同点在于,分包和转包单位都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建筑业中的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将其他工程分包给施工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

151、建筑安装单位施工的行为。-才可以差额244建筑工程再分包能否差额征税?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颁布施行)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45建筑工程分包能否差额征税?争议1:建筑工程,不是建筑业工程,只局限于建筑施工工程, 不包括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绿化工程争议2、再分包是否可以差额征税问题: 有不同的意见: 违法

152、行为判断的主体问题。应由该法实施的主管部门来判断,其他部门都没有判断的权力,税务部门仅仅对税收负责。 日常的税收征管中,如商品销售企业销售商品,是否销售的是走私、假货、脏物的商品,我们无法判断,但只要销售,就应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个人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是合法收入吗,我们不知道,但只要属于工资薪金的,我们就按工资薪金项征收个人所得税 2464)扣除分包工程款-(1)不得扣除支付的给他人的运输、保险、设计等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承建南川市人力发电厂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88号)明确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承包发电厂工程的全部价款(包括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承包发电

153、厂工程的全部价款(包括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分包人的分包工程价款后的余额;代扣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分包人的分包工程价款后的余额;代扣代缴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付给分包人的全部价款。对于支付给代缴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付给分包人的全部价款。对于支付给有关部门的有关部门的运输、保险、设计等费用运输、保险、设计等费用,不得从总承包人或分,不得从总承包人或分包人的营业额中扣除。包人的营业额中扣除。”247-(2)可以扣除分包属于“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款项。建筑分包单位如果符合细则第七条第(一)项所称“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情形的,其自产货物的销售额不得开具建筑业发票,不征收营业税。总包人营业

154、额可以凭分包单位开具的自产货物销售发票(包括分包单位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自产货物销售证明)以及建筑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在计算营业额时扣除。 248问题:分包营业额扣减凭证只准是本区建安发票 ?某建筑公司是上海某地产开发项目的总包商。甲方已指定铝合金门窗制造商为分包商,该分包商在工程完工后向总包商就门窗销售价款(约占分包合同额70%)和安装费(约占分包合同额30%)分别开具了商品销售普通发票和建安发票。观点1:总包商持该分包商两份发票向上海某税务所申请向开发商代开总包建安发票,被税务官员告知:分包商提供的商品销售普通发票不能作为分包营业额的扣减凭证,只有本区税务局代开或者向本区税务局领购的建安

155、发票才能作为扣减凭证。这意味着:该总包商不得不就门窗销售价款重复缴纳一次3%营业税和附加税费。 249观点2: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总包应当扣减的,是“支付的分包款”,并无限制为“支付给分包商的建筑安装款”;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作为营业税扣减凭证的,既可以是发票(当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课税范围时),也可以财政监制收据或其他凭证。从来没有税法限制建安分包营业额的扣减凭证只准是建安发票。 250关于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计征营业税

156、及开具建筑业发票问题的批复苏地税函200853号一、关于总包人(A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问题。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总包人(A公司)按扣除支付给B公司的分包价款(包括B公司自产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价款以及建筑安装价款)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并代扣代缴B公司应缴纳的建筑业营业税。251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行为营业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行为营业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征管问题的公告 20102010年第年第1 1号号六、关于

157、总包人扣除分包营业额的问题 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分包人,且分包人为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单位)的,进行分包款扣除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一)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二)分包单位的建筑安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三)分包单位开具的从事货物生产的证明;(四)分包单位开具的自产货物增值税发票;(五)分包单位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填报建筑安装工程所用自产货物明细表(六)分包单位开具的建筑业统一发票。 总包人和分包人为同一主管税务机关征管且有关资料已提交备案的,可不重复报送。以上资料经核实后,总包人可以将货物销售额与建筑业劳务营业额一并作为分包款,以其取得的

158、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总包人扣除的自产货物和建筑劳务价款之和,不得超过其支付给分包人的分包工程款。252营业税征管:-总包法定扣缴义务演变总包法定扣缴义务演变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159、(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筑业的总包人不再被规定为分包人的扣缴义务人,建设方与总包方均不再是分包方建筑业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分包方应自行于劳务发生地缴纳税款。总包扣缴改差额计税 2531、建筑施工的甲方营业税扣缴,违法2、房地产商扣缴建设施工单位营业税,违法的3、个人的个税有扣缴义务,但是个人的营业税目前没有扣缴义务254 S5S5租赁合同租赁合同1、房屋租赁2、土地租赁3、设备租赁(设备租赁,工具租赁:车辆租赁)255房屋租赁合同1、当事人(法人,个人)2、标的物(房屋,土地,设备)3、数量(面

160、积)4、质量(装修,地段。)5、价款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7、违约责任特殊合同:无租使用,免租期条款,无产权车位租赁,转租合同,房屋租赁与仓储,场地租赁与文化体育,50年租赁期合同的印花税(无效合同的纳税义务),车辆租赁与出租运输256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XX丰田汽车销售公司乙方:XX置业有限公司甲方向乙方租赁位于广州市天河路999号的XX大楼(全部两层)、楼前场地及房屋内设施一宗,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门卫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10万元。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土地租金2万元。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办公设施租金3万元。4、甲方每月按实际使用面积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3万

161、元 257 房屋出租出租:房产税房产税 1、正确划分房屋和非房屋租赁价款 -分清房屋与场地,分清房屋与设备 2、出租出租变仓储 -仓储由保管人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房产税 3、变出租出租为提供服务加出租出租 -合理的利用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4、利用转租政策5、利用综合计征政策 部分地区的综合计征政策(北京,广州,青岛)258风险控制穗地税发穗地税发200673200673号号 偷税行为理解认定的若干指导意见偷税行为理解认定的若干指导意见(十六)关于行为人将房屋租金收入明显不合理地划分为租金和管理费,造成少缴房产税的,应否认定偷税的问题。行为人将房屋租金收入人为地划分为租金和管理费,且收入划分明显不

162、合理,造成少缴房产税的,适用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处理。应对:合理依据。 物业收费标准,设施租赁价值对应收取标准259营业税纳税义务例外条款例外条款营业税细则营业税细则第二十五条:(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预收款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60租金收入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1、会计怎么确认?2、营业税怎

163、么交?3、发票怎么开?4、所得税怎么算?261租金收入所得税一波三折-1、变化:实施条例:17条: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18条: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19条: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0条: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62从租金收入确认的一波三折谈开来-2、如何过渡:国税函(2009)98号:三、关于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确认:新税法实施前已按其他方式计入当

164、期收入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新税法实施后,凡与按合同约定支付时间确认的收入额发生变化的,应将该收入额减去以前年度已按照其它方式确认的收入额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263租金收入确认的一波三折-3、两难国税函(2010)79号:一、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

165、入。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 26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所得税问题解答的通知 青地税函20114号 11、问:某企业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于2010年1月一次性收取了2010年至2012年的房租,该企业收取的租金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何进行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

166、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企业应当据此进行处理。 分期确认的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租赁期限跨年度;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如不符合以上条件,租金后付,应按照租金后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265总结:租金收入原则?1、权责发生?2、收付实现?3、权责发生+收付实现(前付:可权责发生,后付:收付实现,总之:两头占便宜,且可以选择原则)利息?-收付

167、实现?特许权使用费?-收付实现?266地产的特殊规定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的通知知 国税发(2009)31号第十条 企业新建的开发产品在尚未完工或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产权证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预约协议的,自开发产品交付承租人使用之日起,出租方取得的预租价款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267土地房屋的土地土地转让与房屋销售合同、土地与房屋出租合同第十四条营业税纳税地点:(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三)纳税人

168、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68土地与房屋出租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269设备租赁合同国内设备租赁-非增值税应税进口设备租赁-税负测试问题车辆租赁合同-扣除票据问题2701)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税(2008)170号.doc2)关税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43号.doc3)营业税-(争议中)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doc2007-1012的长效合同,如何接轨?进口租赁租金营业税有可能税务局会下文不征,关注中4)租金预提所得

169、税经营租赁进口设备271车辆租赁合同车辆的费用包括:租赁费+油耗+过路过桥+停车费+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车辆保险费1、租赁+汽油+维修可以(河北国税+地税)2、租赁费、汽油费、过桥过路费和停车费 可以 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车辆保险费 不可以(浙江地税)3、区分营运单位还是个人(天津国税+地税) 单位可以扣租赁外其他:油料费、停车费、公路收费、修理费(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除外)等费用 个人租赁无法分清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费用,所以除租赁费以外的各项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272可以扣除的前提: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该车发生的汽油费、修车费。由企业负担的 273车辆租赁合同无偿使用:不可以1、投

170、资者将自己车辆无偿提供给企业使用 (青岛)“私车公用”发生的诸如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职工私人车辆无偿提供给企业使用 (苏州)企业为职工报销或支付的汽油费、汽油补贴应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范畴,并按税收规定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车辆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274特殊租赁合同条款:无租使用,免租期租赁合同,无产权车位租赁,转租合同,275免租房产的房产税纳税争议1、个人一房产,从1月1日到12月31日给B公司使用,免收租金2、单位一房产,从1月1日到12月31日给B公司使用,免收租金3、A公司一房产,从1月1日到12月31日给B公司使用,其中

171、前4个月为免租期间,后8个月每个月租金为1.5万。276免租金房产的房产税纳税争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出租房屋房产税相关规定的公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2011.3.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6125号)第六条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大政发20088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出租房屋房产税相关规定公告如下: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应当自出租房屋的次月起,按月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税

172、依据为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入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按月分摊后的价值;合同约定有免租期的,分摊的租赁期限不包含免租期;免租期内,由房屋产权人根据房屋原值按月计算缴纳当月房产税。凡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出租房屋纳税人,应当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按照代开发票金额,一次性缴纳房产税。本公告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大地税函199934号)第四条同时废止执行。27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

173、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2783的争议:1)被描述成免租期,无非就是促销的噱头而已 2)真正的免租期实质是出租方的房屋由于未能达到承租方的使用要求,而需要给承租方一段免租的时间通过改造使其达到自身使用要求,此段免租期仍应算出租方使用管理,所以由出租方承担纳税义务,从纳税义务时间的衔接来说,也应该这样 279转租收入的税务处理1、营业税:国税发【1995】76号文件,必须征税。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1)吉林明确可以差额征税2)冀地税发200537号

174、:河北明确全额3)豫地税发2005第16号:承租房屋者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时,除按月收取房租外,还一次性收取房屋装修款的,对转租者收取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并入租赁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2802、转租房产税文件夹:不征税。1 1)沪地税地)沪地税地199642199642号号; ;明确请示总局后不征税明确请示总局后不征税2 2)苏地税发)苏地税发20061352006135号号; ;不征税不征税3 3)赣地税发)赣地税发200895200895号号; ;不征税不征税4 4)浙地税函)浙地税函20022572002257号号; ;不征税不征税5 5)金地税政)金地税政200651200651号号

175、 :不征税不征税6 6)粤税发)粤税发19904321990432号号 :不征税青岛,吉林要征房产税,差额征税青岛,吉林要征房产税,差额征税 281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转租房产租金收入不征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粤税发1990432号 2003-08-11 关于转租房产征收房产税问题,各地迭有反映。省局意见,根据房产税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精神,对单位和个人将租用的房产再转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征收房产税。本规定自文到之日起执行。省局(87)粤税三字第006号通知第14点“转租房产,其租金差额应计征房产税”规定亦同时停止执行。 广东省税务局一九九年七月十八日 282房屋租赁与仓储场地租赁与文

176、化体育车辆租赁与出租运输50年租赁期合同的印花税(无效合同的纳税义务),283 S6S6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十四章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众多金融工具中唯一能控制资金流向的一种。2841、当事人:中国,外国,审批未审批2、如果融资租赁是设备,下游是增值税纳税人,如何抵扣?3、价款签订技巧(分签)4、履行期限:结算方式285融资租赁: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自2004年恢复活力,并对外资开放独资经营。2007年金融租赁公司恢复了真实性。近几年,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以年平均2

177、0%的速度增长,至2011年第一季度已超过200家。286融资租赁的税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05142000514号号 20002000年年7 7月月7 7日日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不征收增值税

178、。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征收增值税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即: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给承租人,

179、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有权。2871、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建发2004560号 2、关于确认万向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 商建发2004699号3、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商建发2006160号4、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第六批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 商建函200951号288融资租赁-差额计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

180、通知财税200316号-差额计征(十一)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上所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289我们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适用主体为经有权部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这里有权部门不仅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原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同时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45

181、60号)规定,经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2融资租赁业务当期营业额的计算,以直线法计算出本期的营业额。计算方法为: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3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290什么是售后回租:一般为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才可能谈得上是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资产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资产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291售后

182、回租-流转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010年第年第1313号号 现就现就融资性售后回租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公告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如下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18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并未完全转移。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一、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本公告本公告自自20102010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施行。此前因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日起施行。此

184、前因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予以退税予以退税。292下游企业的融资租赁没有购的增值税发票如何差额计征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

185、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293售后回租-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010年第年第1313号号二、企业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

186、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在税前扣除。 本公告自本公告自20102010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施行。此前因与本公告规日起施行。此前因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予以退税。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予以退税。294追溯:*13号公告对以往经济事项具有追溯力。13号公告明确本公告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因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

187、已征的税款予以退税。这种规定非常人性化,改变了以往总局“此前已经征收的税款不退,没有征收的不再征收”的传统衔接办法,对于已经被征收税款的企业而言,本条款非常有利。295进口融资租赁6、融资租赁:*注意贸易项下合同中包含的非贸易内容注意贸易项下合同中包含的非贸易内容 (融资)举例设备总金额100万,利息40万1、合同有分别注明2、合同未分别注明融资租赁要算借款,填列在关联交易表:融通资金表了296案例:设备总金额100万,利息40万 1、合同分列2、合同未分列1 关税 按照100万按照140万2 增值税 按照100万按照140万3 预提所得税 按照40万按照140万? 40万4 营业税按照40万

188、按照140万? 40万297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海关总署第148号令 第十五条 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利息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一)利息费用是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而融资所产生的;(二)有书面的融资协议的;(三)利息费用单独列明的;(四)纳税义务人可以证明有关利率不高于在融资当时当地此类交易通常应当具有的利率水平,且没有融资安排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价格与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非常接近的。29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24

189、24号号四、关于融资租赁和出租不动产的租金所得税务处理问题(一)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将设备、物件等租给中国境内企业使用,租赁期满后设备、物件所有权归中国境内企业 (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非居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取租金,应以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的价款)扣除设备、物件价款后的余额,作为贷款利息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中国境内企业在支付时代扣代缴。299案例: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M26飞机M26飞机,固定资产原值2亿元,其中:公允价值1.6亿元,关税、增值税及其他费用0.4亿元。会计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0%。(1)

190、合同签订支付总额:约定支付合同总金额。 约定支付总金额3亿,分7年支付。(2)合同不签订支付总额:按照每年利率确定支付融资利息按照年利率5%支付利息,支付7年3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

191、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301地产企业售后回租再租赁融资租赁-印花税借款:按借款金额0.05贴花租赁:按租赁金额1贴花。融资租赁:-倾向性意见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与贷款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属于资金信贷业务,借贷双方应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

192、合同”计税贴花。-国税地(1988)30号302 S7S7劳动合同劳动合同3031、合同对象:(实习生,退休返聘),外籍,残疾人、下岗再就业,退伍军人,董事2、薪酬条款(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年金基金+股份支付)3、一次性补偿4、工伤事故责任赔付5、包税合同:6、特殊合同: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合同304实习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发200742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校学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

193、包括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包括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第五条第五条接收实习生的企业与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第七条企业虽与学校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如出现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主管税

194、务机关对已享受税前扣除实习生报酬税收政策的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征企业所得税,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对因企业主体消亡或学校撤销等客观原因导致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不再补征企业所得税和加收滞纳金。305第八条第八条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加班工资、年终加薪和企业依据实习合同为实习生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以非货币形式给实习生支付的报酬,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第九条第九条企业或学校必须为每个实习生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货币性报酬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企业税前扣除实习生报酬实行备查

195、制,即企业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但企业日常管理中必须备齐以下资料供税务机关检查核实:(一)企业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合作协议书;(二)实习生名册(必须注明实习生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及实习合同号(三)实习生报酬银行转账凭证;(四)为实习生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付凭证。 306退休返聘:(十)关于企业聘用退休人员支付的工资薪金和住房公积金所得税处理问题1.企业按照工资薪金标准支付聘用退休人员工资的,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为聘用退休人员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企业员工退休后,其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负担,退休员工享受的退休金和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

196、聘用取得的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聘用方应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桂地税发(2010)19号:关于明确若干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2010-2-2330719、企业给返聘人员支付的劳动报酬,是否允许税前扣除?若允许扣除,是否作为计提“三费”的依据?答:企业返聘退休人员、退养人员应签订劳动协议,其支付的合理的劳动报酬可据实税前扣除。但企业支付给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不纳入工资薪金总额,不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基础。青地税函20102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0-01-05308十一、企业返聘离退休人员支付的报酬

197、如何扣除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劳动部门备案,可以按照工资性质在税前扣除,否则应作为劳务费在税前扣除。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的函 发文时间:2010-12-31309残疾人工资加扣 :优惠的涉税风险 问题1:残疾人工资加扣是不是可以有一个扣一个? 问题2: 企业亏损是否可以残疾人加扣? 问题3:残疾人返还的流转税是否可以免所得税? 问题4:残疾人加扣的税收优惠是否可以再季度预交时就可 以享受? 问题5:最低工资标准:应发还是实发, 加计扣除是应发还是实发,加计扣除是否包括个人 缴纳的社会保险? 问题6:缴纳社会保险,是否还需要有一金(住房公积金)310财税2

198、00970号第三条,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四、企业应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

199、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的备案手续。 311优惠的涉税风险:残疾人工资加扣,流转税退税、减征财税(财税(20072007)9292号号(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一)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

200、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二)对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312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所得税作为?1 1、宁波地税和浙江地税、浙江国税认为:、宁波地税和浙江地税、浙江国税认为:继续执行财税【2007】92号文件,属于免税收入。2 2、青岛地税认为:属于不征税收入。

201、、青岛地税认为:属于不征税收入。3 3、石家庄地税政策口径:认为属于应税收入。、石家庄地税政策口径:认为属于应税收入。313优惠的涉税风险:残疾人工资加扣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工资加计扣除的政策要求: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工资加计扣除的政策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一、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

202、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第二条,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314优惠的涉税风险:残疾人达到人数和比例,土地使用税减免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 成文日期:2010-12-21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

203、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八条第四项同时废止。 315下岗再就业:2011-2013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二、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

204、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316军转干:继续有效为安置军转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军转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及其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国转联20018号、财税200326号)317董事费董事费个税属于劳务费,但是没有营业税纳税义务。个税-国税发(2009)121号二、关于董事费征

205、税问题(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14号)第一条停止执行。318外籍高管:外籍人员的薪酬设计问题-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二、下列所得,暂

206、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319薪酬:奖金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

207、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20年终一次奖盲区税率盲区15%与10%6000元6305.56元210%与15%24000元25294.12元315%与20%60000元63437.5元420%与25%240000元254666.67元525%与30%480000元511428.57元630%与35%720000元770769.23元735%与40%960000元1033333.33元840%与45%1200000元1300000.00元321福利费的个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

208、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322年金-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

209、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323案例:某企业员工每月工资、薪金所得某企业员工每月工资、薪金所得1000010000元,年金账户中个人部分元,年金账户中个人部分自行用个人税后工薪缴费自行用个人税后工薪缴费150150元,企业缴费元,企业缴费600600元。元。原方法:原方法:按照以前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按照以前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86008600元元(10000+600-2000(10000+600-2000),),应纳个

210、人所得税额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860020%-375860020%-375)= 1345= 1345元。元。新方法:新方法:第一部分是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第一部分是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10000-200010000-2000)20%-375= 122520%-375= 1225元元第二部分是企业缴费部分,不扣除任何费用,第二部分是企业缴费部分,不扣除任何费用,(60010%-2560010%-25)= 35= 35元元应纳税额合计为(应纳税额合计为(1225+351225+35) =1260=1260元。元。324注意:根据缴款金额大小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累

211、进税率的特点,确定缴款周期,以降低税收负担。举例:企业每月为员工年金账户缴费500元为例,1、每月缴费,就可以按5%的税率计算缴税,年应纳税额为(5005%12)= 300元;2、按季度缴费,年应纳税额为 (500310%-25)4= 500元3、如果按半年缴纳企业缴费,年应纳税额为 (500615%-125)2=650元4、如果按年度缴纳企业缴费,年应纳税额为(5001215%-125= 775元325公积金:所得税20082008年汇缴上海问答:年汇缴上海问答:三、社会保险费三、社会保险费 凡企业为职工向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凡企业为职工向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门缴纳的

212、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在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在20082008年度年度税前扣除。税前扣除。 关于企业年金税收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尚未出台,税前关于企业年金税收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尚未出台,税前列支标准有待明确。列支标准有待明确。 关于住房公积金税前列支的比例,有待国税总局明确关于住房公积金税前列支的比例,有待国税总局明确。326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问题解答3.问:基本社会保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如何申报扣除? 答:企业依照国务院有

213、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327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我市确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20%),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办法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贴,可在税前据实扣,暂不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应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不得由企业负担。328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9-02-25辽

214、地税函200927号:十八、关于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问题 纳税人为本单位职工按照不超过工资总额12%的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据实扣除。329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发文日期:2009-3-1七、住房公积金 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2008年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200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 330吉国税发200965号: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9-04-08(六)关于住房公积金扣除标准问题企业按省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5、可以税前扣除。对省政府授权地方政府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标准的,地方政府在省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确定的标准视为省政府规定标准。331公积金:个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0610200610号号二、根据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部财政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建金管2005520055号号)等规)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

216、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3倍,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分并入个

217、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32辞退补偿:-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1999-09-23近接一些地区请示,要求对企业在改组、改制或减员增效过程中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而支付给被解聘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加以明确。经研究,现规定如下: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

218、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

219、、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六、本通知自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333财税【2001】157号文件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

220、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3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08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六、企业支付给职工一次性补偿金 2008年度企业与受雇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准予税前扣除

221、。 335甬地税一函201020号 3、发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企业发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一次性补偿可以在税前扣除。 但不纳入工资薪金总额。336劳动合同安排:劳动合同:甲方:某公司乙方:某员工乙方工资结构为底薪+提成。合同期

222、限一年。同时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一次性经济补偿金337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粤地税函2002629号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请示(珠地税函20021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精神,考虑到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虽然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数额较大,但被解聘人员可能在短期内没有固定工作,因而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给予一定的照顾。而你局反映企业每年与员工签订一次一年期的劳动

223、合同,年终解除劳动合同时,对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劳动补偿金,对于考核合格的多数员工,在下一年又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继续使用。这种每年合同期满取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劳动补偿金,不具有“一次性”补偿金的特点,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精神。因此,省局同意你局提出的处理意见:该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又重新签订新劳动合同继续聘用的员工,其每年合同期满取得的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劳动补偿金,应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合同期满,企业不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二年十二月五日338包税条

224、款: 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2828号号 一、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一、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

225、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339包税条款1、个税怎么处理-计税基数2、所得税什么规定-340 S8S8劳务合同劳务合同34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相当普遍,但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了上述权利义务,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即形成事实上的

226、劳动关系。-但是是否影响所得税前扣除? 342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务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34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税负比较1、劳动关系:工资薪金个税缴纳+社会保险50%左右 非独立个人劳务:工资、薪金所的适用的是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劳务关系:劳务个税缴纳+营业税+城建教育附加+印花税 独立个人劳务:劳务报酬实际上相当于适用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 3441、劳动关系:全职,兼职,临时工2、劳务关系:退休、退养返聘,实习生、董事监事成员费用问题

227、是劳务关系,是否要开劳务发票?345案例1、十余清洁工工资1400元 被扣营业税和个税劳动合同pk清洁服务承包合同 2010年3月,在宝安区福永街道中粮地产集团深圳大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大洋公司)工作的11名清洁工,以公司没有支付加班费、高温补贴和购买养老保险为由,将公司告上法院。其后,清洁工发现每个月不足1500元的工资里被扣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教育附加费和城建税,公司表示清洁工并非公司员工,双方只存在承包关系,公司在支付承包费时帮她们纳税。 案例2、劳务8.5%税费 (5.5%+3%)346 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原本是企业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短期性、不确定性

228、的岗位采取的替代性用工方式。它满足了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灵活的劳动关系的需求 347当下畸形的劳务派遣制度的利用:1、国企-为同工不同酬的借口2、外企-为劳动关系无固定期限躲避3、民企-为逃避五险一金义务的变通348全国总工会已将完整的“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上报至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相关“劳务派遣”内容。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经达到6000多万,按照国内职工总人数大约3亿来计算,劳务派遣职工达到职工总人数的20%。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石油、化工、电信、金融、银行、航空、铁路等系统最为严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因为绝大部分劳务派遣公

229、司是由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官员的家属和朋友经办的,地方劳动保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现在的劳务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单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已经完全变味了”。349劳务派遣协议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主要用于下列方面:(一)乙方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乙方为被派遣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三)乙方的劳务派遣管理费。第七条:支付方式甲方每月15日按时足额将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管理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报酬清单按月向被派遣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据实为甲方开具劳务费发票,并注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社

230、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管理费。另外还需提供当月社保缴纳明细表及工资发放的银行转账清单。第八条 新员工招聘费和被派遣劳动者教育培训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350当事人:甲方:营业税纳税义务差额计征问题乙方:1是否作为员工口径, 2所得税扣除问题:福利待遇的扣除难点3511、劳务派遣营业税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316200316号号(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

231、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一般地方管理强调:五险,没有公积金,才可以差额计税劳务派遣一般2.8%的费点。(比对8.5%,工资负担) 3522、劳务派遣是否算做从业人数(小型微利,高新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财税(20092009)6969号号七、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七、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 (一一) )项和第项和第( (二二) )项所称从业人数,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232、的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平均值( (月初值月末值月初值月末值)2)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123536、劳务派遣劳务派遣问题1、福利费怎么办?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怎么办?国家税务总局编写的全国税务系统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系列教材所得税实务 中:按月支付的劳务报酬可以做为福利,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基数354

233、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10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苏州地税规苏州地税规2010520105号号问: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接受劳问: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接受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负担的被派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负担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薪金支出,可否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三项遣劳动者的工资薪金支出,可否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 ?答:根据答: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向被派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履行支

234、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遣劳动者履行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等义务。为便于征管,杜塞征管漏洞,凡是用工单位与用训等义务。为便于征管,杜塞征管漏洞,凡是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福利待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培训教育由用工单位承担,且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遇、培训教育由用工单位承担,且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参加工会组织的,用工单位可依据用人单位开具的发票载明参加工会组织的,用工单位可依据用人单位开具

235、的发票载明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项目金额,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项目金额,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355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10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苏州地税规苏州地税规2010520105号号用工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所有工资薪金等劳动报酬应用工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所有工资薪金等劳动报酬应全部在用人单位开具的发票上单独填列。用工单位以被派遣全部在用人单位开具的发票上单独填列。用工单位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薪金为基数计算出的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应劳动者的工资薪金为基数计算出的职

236、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被派遣劳动者的福利、职业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被派遣劳动者的福利、职业教育培训等项目支出。改变依照上述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教育培训等项目支出。改变依照上述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用途的,用工单位不得税前扣除。用工单位按照等三项经费用途的,用工单位不得税前扣除。用工单位按照上述方法计算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税前扣除额后,用人单上述方法计算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税前扣除额后,用人单位不得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薪金为基数重复计算职工福利位不得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薪金为基数重复计算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税前扣除限额。费等三项经费税前扣除限额。356天

237、津不可以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劳务派遣业务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四、工资、保险和三项经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一)劳务派遣企业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合理的工资和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可以税前扣除。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不得税前扣除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各项费用。 (二)劳务派遣企业应为每个被派遣劳动者独立开设银行账户,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货币形式的报酬,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账方式支付的方可税前扣除。 (三)劳务派遣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为基数,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据实列

238、支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可以税前扣除。357劳务派遣的利用:1、某公司在全国做进店销售,人员都是自己雇佣,但是分布在全国,人员的社会保险等如何解决,如何管理2、某大型国企,工资超国资委标准,如何解决税前扣除问题?-利用劳务派遣358 其他劳务合同其他劳务合同1、设计合同2、佣金合同3、广告合同4、管理咨询5、物业管理合同6、代理合同7、旅游合同3591、代理进出口合同是增值税监管盲区1、出口:借货出口,虚开骗税2、进口:借货进口,套开偷税 (清单仅比对票号日期税额)3602、品牌代理商有批发有零售,有代理有自营有卖给专卖店的,有供给商场的有卖给小规模,有卖给一般纳税人

239、有要发票的有不要发票-这样一个鱼龙混杂的领域,存在很大机会就是不做收入,但是因为业务模式的复杂性,给以票治税的监管带来 很大难度3613、广告合同2011年中国广告总收入将增长20%左右,成为世界第三大广告市场。1)广告发布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资质标准及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广告发布者分为两类:一类是新闻媒介单位,即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发布广告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二是具有广告发布媒介的企业、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利用自有或自制音像制品、图书、橱窗、灯箱、场地(馆)、霓虹灯等发布广告的出版(杂志、音像)社、商店、宾馆、体育场(馆)、展览馆(中心)、影剧

240、院、机场、车站、码头等 广告收入与广告合同以及广告版面业务的核对:防止洗钱3622)广告代理合同-差额计税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三条“关于营业额问题”的第十八款规定,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再依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抵扣时点:凭票抵扣,因此对于广告发布费合同在签订时,一定要索取及时。 3634、佣金合同国内佣金国外佣金5、货代合同364总结:代理业的混乱深挖根源:以票治税代理出口,代理进口,品牌代理,境外代理,广告代理,货运代理,劳务代理。总之,代理业由于其经营特点:

241、业务汇集,真真假假,难以分辨,核实困难,又因为大多可以差额纳税,所以,就有的空间去浑水摸鱼,造成上游偷税,下游虚开虚报的重灾泛滥区。所以签订代理合同是注意跟实际业务的吻合度,把握的好也是可以多多用以变通的领域。365 S9S9技术合同技术合同366从案例说开来。1)5月31号申报表2)免税收入还是所得3)营业税处理4)是否能够享受减免审核合同:1)技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2)甲方与乙方的关系深入交易背后:技术入股的-变身技术转让367技术合同1、交易当事人:外转内,内转外,内转内2、标的物: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使用权,技术所有权)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3、履行方式:提成模式36

242、88.8.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委托企业外部机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研发机构)进行开发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开发费的发生金额应合乎独立交易原则。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3694、其他研发方式第五条第五条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第六条第六条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对委托开发

243、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370 技术开发合同委托方(甲方):广州XX制品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广州XX软件有限公司1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技术开发。5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100万元。6开发完成的专用技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7技术移交后首年免费培训,指导。371 S10S10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是一方当事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按另一方当事人的

244、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在合同中,前者称为承揽方,后者称为定作方。372当事人:(国内,国外)1)国内:加工合同,定制合同 外贸企业的加工合同2)国外:加工贸易:-来料,进料 来料加工0R进料加工 深加工结转0R内销0R一日游OR退税前移373外贸企业的加工合同1、外贸企业如何退税?成品退税率高过材料退税率,如何退税?-定制合同 -定制合同但是材料自己采购,再转卖加工企业,有一个税负问题。主要材料的退税率高于成品,如何退税?-委托加工合同-税负正常,但是需要在合同中就要做好匹配条款374案例:出口:3920209090 征17%,退5%-打包带材料

245、:3902100090 征17%, 退13%-聚丙烯切片成品与材料的退税率倒挂.-合同如何签?375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谁能带来更大收益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谁能带来更大收益来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Customers Materials)是指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由我方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对方处置,我方按照约定收取工缴费作为报酬。来料加工属于劳务贸易的一种形式,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开展该项业务不论对承接方还是委托方,均有积极作用。对承接方而言,可以克服本国生产能力有余而原材料不足的矛盾,增加外汇收入;可以充分利用劳动力的资源,促进本地区经济的

246、发展;可以借此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对委托方来说,可以降低成本,增强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可以促进其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376 进料加工:进料加工:进料加工(进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Imported Materials)是指进口国外有关原料、辅料,加工成品后再出口。例如从国外进口面料,做成服装出口。这种做法在我国又称“以进养出”。进料加工有助于弥补国内物资资源的不足,扩大商品出口弥补国内物资资源的不足,扩大商品出口。我国除煤炭、石料等少数资源外,是一个物资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如果按人均资源占有量来说更是如此。随着国内市场对物资资源需求的增加,内外销争资源的矛盾日

247、益严重,已成为发展我国出口贸易的制约因素。因此,进口一些在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等方面不能满足出口需要的原材料,加工出口,能较好地解决原材料不足的矛盾。 377采取进料加工有助于我国出口商品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和提高出口商品的档次。由于各国自然条件与社会生产条件的差异,各国都不可能提供自己所需要的全部原料。而进料加工出口可以不受国内原材料、花色品种的制约,完全按照外商的要求制作,这样可使出口商品更加适销对路。同时也可以提高出口商品的档次和质量,增加外汇收入。 采用进料加工有助于出口企业进行经济核算,提高竞争力。由于国际市场进料和向国际市场销售成品均依据国际市场价格,这可以使企业认真核算成本

248、,并利用我国的工资水平低于发达国家和某些发展中国家的优势,增强企业出口竞争力。 进料加工:进料加工:378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联系及区别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联系及区别q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是我国加工贸易两个主要方面 q两者的区别主要有:料件付汇方式不同。来料加工料件由外商免费提供,不需付汇;进料加工料件必须由经营企业付汇购买进口。货物所有权不同。来料加工货物所有权归外商所有;进料加工货物所有权由经营企业拥有。379经营方式不同。来料加工经营企业不负责盈亏,只赚取工缴费;进料加工经营企业自主盈亏,自行采购料件,自行销售成品。承担风险不同。来料加工经营企业不必承担经营风险;进料加工经营企业必须承担

249、经营过程中的所有风险。海关监管要求不同。经营企业进料加工项下的保税料件经海关批准允许与本企业内的非保税料件进行串换;来料加工项下的保税料件因物权归属外商,不得进行串换。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联系及区别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联系及区别380 贸易方式的选择贸易方式的选择: :n案例1、来料改进料 - 蕾丝花边n案例2、进料改来料 - LG菲利浦n案例3、来料进料的选择:吸潮袋381 结论结论 n增值大,进项少,征退差大的企业国内进项小于征退差:选来料加工n国内进项大于征退差:选进料或一般贸易,但不选来料加工.关于边角废料处理问题关于单耗382 修理修配合同修理修配合同案例:2009年之前2009年

250、之后383修理修配OR修缮业?1.自来水公司的水管道、煤气公司的管道维修属于修理修配还是修缮业?2.-对动产的维修属于增值税修理修配劳务,对不动产的维修属于营业税修缮劳务。 3.电力公司的铁塔和输电线路是动产还是不动产?4.-确定不动产的标准:以能不能移动?或是移动后价值有明显改变。384一转:转型石化检修行业的重新筹划: 增值税PK营业税?举例:石化检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维修大型成套装置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维修大型成套装置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257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对设备检修业务征收营业税等问题的请示(京地税营1998594号)收悉。关于为化工等生产企业的

251、大型成套装置提供的维修服务如何征收流转税的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鉴于你市维修化工等生产企业所用的大型成套装置的维修费,是参照建筑行业的收费标准确定的,因此,维修单位为化工等生产企业维修塔、罐、管道等装置取得的维修费收入,暂按“建筑业”税目中的“修缮”项目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不得比照。修理修配行业的税负测算385 S11 S11 物流合同物流合同 物流业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性新兴产业。物流是指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所进行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 386物流运输合同种类:1、远洋运输合同 2、内河(海)运输合同 3、航空运输合同 4、管道运输合同 :可以

252、抵扣5、铁路运输合同 6、公路运输合同 特殊合同:7、快递运输8、国际运输合同 9、联运合同10、货代合同11、装卸搬运合同12、仓储合同387经济合同八大要素经济合同八大要素(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二)标的;(二)标的;(三)数量;(三)数量;(四)质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办法。(八)解决争议的办法。3881、当事人1、当事人:甲方乙方,物流公司的性质:是运输公司,货代公司,还是快递公司是否有运输资质,物流资质(货

253、代公司,两种发票)2、交易双方是否涉及第三方关系,甲方给乙方运输,但是给丙方开票,由乙方付款。关于价外费用的特殊性3、运输企业是代开票纳税人与自开票纳税人4、外贸企业的运输费特殊考虑389三类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自开,代开)货代发票:不能抵扣快递发票: 不能抵扣但是有些物流公司有车辆的,可以开具公路运输抵扣发票但是有些快读公司有车辆的,可以开具公路运输抵扣发票390运费发票财税财税20051652005165号号七、运输发票抵扣问题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东北以外地区固定资产除外)通过铁路运输,并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果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或收货人

254、名称与其不一致,但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栏或备注栏注有该纳税人名称的(手写无效),该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91(四)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凡附有运输企业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运输清单,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五)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清单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除外)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92运输费用价外费问题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

255、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393发票索取:国内段要运输发票不能要货代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抵扣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批复项税额的批复国税函(2005)54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国内段

256、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的请示(渝国税发20042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是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委托方和承运单位的中介人,受托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和相关事宜并收取中介报酬的业务。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作为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特此批复。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3942、-1标的物计税依据1、交通运输业计税依据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纳税人提供交通劳务所取得的全部运营收入,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陆路、水路、航空、装卸搬运等的计税依据均应按此原则确定计税依据。2、代理业计税依据纳税人从事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其营业额为其向客

257、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港口费用、运输费、保管费、出入境检疫费、熏蒸费、仓储费、装卸费及其他代理费用。上述所称“其他代理费用”是指:支付给海空陆港的港口建设费、铁路建设基金;支付给海关的报关费;支付的集装箱费用(包括堆存费、提箱费、装箱费、拆箱费、洗箱费);支付的货物保险费;支付给运输代理单位的代理费;经省地方税务局确认的其他费用。3953、仓储业计税依据对试点物流企业开展物流业务营业税征税问题,国税发2005208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试点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

258、额计算征收营业税。396标的物:4、联运计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使用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7101号 一、 关于公路、内河联合货物运输业务开具货运发票问题公路、内河联合货物运输业务,是指其一项货物运输业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输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货物运输业务。运输单位(或个人)应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向付款人开具货运发票,合作运输单位(或个人)以向运输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向该运输单位(或个人)开具货运发票,运输单位(或个人)应以合作运输单位(或个人)向其开具的货运发票作为差额缴纳营业

259、税的扣除凭证。 397差额计征-运输业:1、不仅限于联运,总分包的概念可以多次分包。2、这个运费与增值税运费概念不同包括装卸搬运费3、这个扣除运输费用不包括保险费,过路过桥费,铁路基金4、货物运输代开票纳税人的营业额,要全额纳税,不得扣除分运人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营业税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即在代开票时,

260、应全额按开票金额计征营业税。 398标的物:-2注明不同标的内容必须明确运费+装卸搬运费+包险费+杂费+仓储+分拣+快递1、税率不同: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不同税目营业额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 (零售物流配送企业)2、抵扣政策不同399400物流业涉及的营业税税目税率1、交通运输业,税率3%。征收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2、邮电通信业,税率3%。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邮政、电信。单位和个人从事函件、包件的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服务业,税率5%。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

261、业。 物流业中的代理、仓储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和个人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提供其他服务业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401特殊: 针对远洋运输企业不同的业务,营业税政策规定了不同的适用税率。国税发200225号规定,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文件规定,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402标的物混合:运杂费合并开具不

262、允许抵扣运杂费合并开具不允许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第八条、第九条2003年12月12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运单位和物流单位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403物流行业管理与发票整治物流运输的专项整治原因1、开营业税抵增值税2、增值税是国税,营业税

263、是地税3、开3%,抵7%4、营业税多项可以差额征税,营业税差额没有比对,目前管理混乱管税就要管票:运输发票:各类货代发票国际货物运输发票404运费抵扣与发票若干运输发票具体问题的规定若干运输发票具体问题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七条2005年11月28日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东北以外地区固定资产除外)通过铁路运输,并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果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但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栏或备注栏注有该纳税人名称的(手写无效),该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

264、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四)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凡附有运输企业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运输清单,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五)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清单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除外)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405填列齐全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使用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7101号二、 关于货运发票填开内容有关问题一项

265、运输业务无法明确单位运价和运费里程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运输项目及金额”栏的填开内容中,“运价”和“里程”两项内容可不填列。准予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仅指本通知规定的),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费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与货运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406抵扣联不盖印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应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72007315315号号二、二、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

26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620066767号号)第五条第)第五条第(六)款明确要求(六)款明确要求“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目前,部分。目前,部分地区未严格执行国税函地区未严格执行国税函200620066767号文件要求,在号文件要求,在公路、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发票(代开)抵扣联上加盖各种印章,要立即纠正。抵扣联上加盖各种印章,要立即纠正。 407如何

267、红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四、 关于开具货运发票红字票有关问题(一) 受票方取得货运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运费部分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红字发票开具规定进行处理。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二)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如受票方尚未记账、货运发票全部联次可以收回的,应对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后,再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方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以下简称自开票纳税人)或代开

268、票中介机构的,开票方应在领购新货运发票时将剪口后的货运发票全部联次交税务机关查验并留存。(三)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如无法收回全部联次,受票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1)。受票方为营业税纳税人的,向主管地方税务局填报申请单,受票方为增值税纳税人的,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填报申请单。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受票方留存,第二联由受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申请单应加盖受票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408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2)。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受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受票方送交承运方留存;第三联由受票方留存。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开票方凭承运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货运发票,红字货运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承运方为自开票纳税人的,开票方即为承运方。开票方为自开票纳税人或代开票中介机构的,应于报送税控盘(或传输盘)数据时将通知单一并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纳税人税控盘(或传输盘)中开具红字货运发票情况与通知单进行审核、比对;比对不符的,不允许其开具红字货运发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应将通知单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发票保管规定管理。409谢谢大家谢谢大家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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