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法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69984562 上传时间:2024-08-01 格式:PPT 页数:39 大小:8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一章 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法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第一章 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法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第一章 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法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第一章 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法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第一章 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法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一章 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一章 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法(3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电子商务法规李博第一章 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法内容提要&1.1 电子商务概述 电子商务的定义;应用形式;交易流程;优势&1.2 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客体&1.3 电子商务法的基础理论 电子商务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范围;电子商务法的特征;电子商务法的原则;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电子商务法的作用第一章 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法&1.1 电子商务概述1.1.1 电子商务的定义狭义的电子商务:电子交易。侧重于交易行为。广义的电子商务:包括电子交易在内的利用网络进行的全部商务活动。1.1.2 电子商务的应用形式请你说说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电子商务应用有哪些?1.1.3电子商

2、务的交易流程1、交易前的准备阶段买方准备活动确定需求,收集商品信息,寻找供应商等 卖方准备活动调查市场需求,开发产品,发布产品信息,制定市场营销策略与计划,发布广告寻找吸引客户等2、交易中的磋商和合同订立 双方利用现代通信工具进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办理履行合同前的手续。 3、交易后的合同履行阶段 买卖双方方主要活动 备货、组货,办理各种单证手续 付款结算 交易纠纷处理1.1.4 电子商务的优势与传统商务相比,电子商务的优势:1、经济效益 1)加快通信速度 2)增大信息交流量 3)降低交易及生产管理成本 4)延长服务时间 5)增强企业竞争力2、电子商务的社会效益1)促进全社会的经济发展 2

3、)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3)促进新行业的出现1.1.5 电子商务给传统法律带来的冲击 1、对证据法律制度的挑战 2、对隐私权保护带来的挑战 3、对金融法的挑战 4、对知识产权法的挑战 5、对税法的挑战 6、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挑战1.2 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维基百科例如:养父母与其收养的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人的义务,子女也有权利要求父母抚养。同样子女有义务在父母年老后赡养父母,而父母也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父母与子女间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电子商务法律

4、关系是指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称。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构和组织以及公民。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分配、转移某种利益。所以,法律关系的客体实质上就是承载着某种利益的客观事物。案例分析年月日中午,五岁的原告陆一函随其父亲陆周等人一起到被告广林大酒店用餐。用餐

5、时,原告在其父亲就餐的桌旁与该酒店负责人的女儿一起玩耍,酒店服务员为原告父亲就餐火锅加好底汤后,随手将尚有底汤的开水壶放置在距餐桌米处的一张(高厘米,宽厘米,长厘米)长方形搁台上,该搁台一端紧靠柱子而未与柱子固定。嗣后,陆一函手扶搁台边,该搁台及水壶翻倒,壶中底汤泼在原告身上,造成原告左胸腹部烫伤,左胸背部烫伤,左上肢前臂浅烫伤。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元、交通费元。残疾。为此,原告家长以被告服务员放置开水壶不当为由,向被告索赔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元。被告以服务员加汤后开水壶放在搁台上,原告家长看见而清楚,且已提醒过小孩不要乱摸乱动,当心被烫,因原告不听话,家长未尽好监护责任而造

6、成烫伤,其后果应由家长承担为理由拒绝赔偿。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全额赔偿损失。经法医鉴定,原告左侧胸腹腰背部及左髂部有片状浅色疤痕,其面积大于体表面积的,属十级问题讨论:此案中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本案的主体,案例中已经交待,原告是陆一函,其父亲为法定代理人,被告是酒店;客体是人身健康权;原告的权利是请求损害赔偿,原告的义务是提出相关证据;被告的权利是提出免责抗辩,义务也是提出相关证据。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关系的主体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在网络交易和政府监督管理过程中独立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1、政府管理主体2、交易主体1.2.2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内容1、权利

7、指电子商务关系的主体在电子商务交易关系和政府管理关系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1)根据自己的意志实施一定的法律行为 2)有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做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权利 3)有权请求国家有关机关强制力的保护1.2.3 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关系的客体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客体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1、物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2、行为指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主体为达到一定的交易或管理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包括国家机关的监督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

8、行为。3、智力成果2、义务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了满足特定权利主体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实施或不实施某种交易和管理的行为。1)义务主体必须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2)义务主体实施的义务行为是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的3)义务主体不履行义务就应承担责任和收到制裁智力成果人们创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案例分析:网店规则有漏洞 买卖双方起纠纷案件中涉及到了几个当事人?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1.3 电子商务法的基础理论导入-法律那些事儿讨论:法是到底什么? 法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由国家制订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1.3.1 电子商务

9、法的概念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政府、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3.2 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1、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 电子商务过程中产生的商事关系以及与这种商事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和政府管理关系 电子商务商事关系的特点: 1、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 2)因交易手段的使用所引起的 3)以交易形式为内容商事关系具有商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营利性行为而形成的社会关系.2、电子商务法调整的范围 1)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及其相关法律问题 2)在线交

10、易主体及市场准入问题 3)数据电文引起的法律问题 4)电子商务中产品交付的特殊问题 5)特殊形态的电子商务规范问题 6)网上电子支付问题 7)在线不正当竞争与网上无形财产的保护问题 8)在线消费者保护问题 9)网上个人隐私问题 10)网上税收 11)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管辖冲突问题1.3.3 电子商务法的特征 1)国际性 2)技术性 3)开放性 4)安全性 5)复杂性1.3.4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是电子商务立法的指导方针,是一切电子商务主体应遵循的准则,使各项电子商务法律规范其统率和指导作用的法律精神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包括: 1)中立原则 a、技术中立(对于实现相同功能的技术不厚此薄彼,并且

11、为将来技术的发展留有空间。例如身份鉴别技术就有多种制定法律时就不能只肯定一种而否定其他的技术) b、媒介中立(电子商务法,应以中立的原则来对待媒介体,允许各种媒介根据技术和市场的发展规律而相互融合,互相促进不能阻碍市场的发展)c、实施中立(电子商务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实施上,不可偏废;在本国电子商务活动与跨国际性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待遇上,应一视同仁d、同等保护 网络机顶盒用户可在电视上免费观看高清电影电视,可以把传统的PC、移动终端搬到客厅里 ,用户家中有无线网 (WiFi)即可使用 。 但是从2014年6月开始,广电总局频频发文,要求清理互联网电视盒子(OTT盒子)中的视频APP。截至上周,禁

12、令终于见效,各大视频网站如爱奇艺,优酷网,乐视网,pptv,搜狐视频等网站纷纷下架了自己的TV版APP。虽然很不情愿,但也没有办法,因为如果它们不服从指示,将会面临被取消互联网视听牌照的危险。在此压力下,弃TV、保PC当然是明智之举。对于广电总局的网络机顶盒禁令你怎么看?2、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望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他们之间的条款,选择交易方式和履行方式。3、安全原则是指法律要制定强制性的安全规范。1.3.5 电子商务法与其他法律规范的关系1.3.6 电子商务法的作用 1、为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2、为规范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保障 3、为网络交易安全提供保障 4、为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交易活动提供支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 初中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