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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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第一节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说第二审程序概说第二节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和受理上诉的提起和受理第三节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上诉案件的审理第四节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上诉案件的裁判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民事审判程序民事审判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民事诉讼附属程序民事诉讼附属程序民事争议案件民事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的审判程序民事非争议案件民事非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的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破产程序破产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第一节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说第二审程序概说n n一

2、、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n n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上一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上一民法院提起上

3、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上一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讼程序。讼程序。讼程序。讼程序。n n意义:首先,对于当事人而言,二审程序为当事人维护意义:首先,对于当事人而言,二审程序为当事人维护意义:首先,对于当事人而言,二审程序为当事人维护意义:首先,对于当事人而言,二审程序为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充分的手段。其次,对于人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充分的手段。其次,对于

4、人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充分的手段。其次,对于人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充分的手段。其次,对于人民法院而言,二审程序的设立,为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供民法院而言,二审程序的设立,为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供民法院而言,二审程序的设立,为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供民法院而言,二审程序的设立,为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供了监督和指导下一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手段,从而有助于了监督和指导下一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手段,从而有助于了监督和指导下一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手段,从而有助于了监督和指导下一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手段,从而有助于纠正错误的裁判和从整体上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纠正错误的裁判和从整体上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纠正错误的裁判和从整体

5、上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纠正错误的裁判和从整体上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量。量。量。 n n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两者的联系:两者的联系:两者的联系:两者的联系:n n1 1 1 1、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解决的实体法律关系或者诉、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解决的实体法律关系或者诉、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解决的实体法律关系或者诉、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解决的实体法律关系或者诉讼标的是相同的讼标的是相同的讼标的是相同的讼标的是相同的 n n2 2 2 2、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存在时间上

6、的前后相继关系、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存在时间上的前后相继关系、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存在时间上的前后相继关系、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存在时间上的前后相继关系 n n3 3 3 3、从审理范围来看,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基础,、从审理范围来看,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基础,、从审理范围来看,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基础,、从审理范围来看,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终结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终结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终结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终结 两者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两者的区别:n n1 1 1 1、适用的法院与审级不同、适用的法院与审级不同、

7、适用的法院与审级不同、适用的法院与审级不同n n2 2 2 2、程序发生的原因与启动程序的主体不同、程序发生的原因与启动程序的主体不同、程序发生的原因与启动程序的主体不同、程序发生的原因与启动程序的主体不同n n3 3 3 3、程序的目的与任务不同、程序的目的与任务不同、程序的目的与任务不同、程序的目的与任务不同n n4 4 4 4、审理的对象与内部结构不同、审理的对象与内部结构不同、审理的对象与内部结构不同、审理的对象与内部结构不同n n5 5 5 5、审理的方式与审结期限不同、审理的方式与审结期限不同、审理的方式与审结期限不同、审理的方式与审结期限不同 n n6 6 6 6、裁判生效的时间

8、与条件不同、裁判生效的时间与条件不同、裁判生效的时间与条件不同、裁判生效的时间与条件不同 第二节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和受理上诉的提起和受理n n一、上诉的提起一、上诉的提起n n上诉是指是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上诉是指是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对案件继续审理,判,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对案件继续审理,并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作出评价,从而保并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作出评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n n上诉与起诉的区别:上诉与起诉的区别:1 1、提起的原因不同;、提起的原因不同; 2 2、提起的目的不同;、提起的目的不同;3 3、提起的时间不

9、同;、提起的时间不同; 4 4、提起的形式不同;、提起的形式不同; 5 5、受理的法院不同。、受理的法院不同。 n n(二)提起上诉的条件(二)提起上诉的条件n n1 1 1 1、上诉必须针对依法可以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必须针对依法可以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必须针对依法可以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必须针对依法可以上诉的裁判提出n n2 2 2 2、上诉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上诉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上诉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上诉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n n3 3 3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

10、出n n4 4 4 4、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书面形式)、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书面形式)、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书面形式)、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书面形式)n n(三)提起上诉的程序(三)提起上诉的程序n n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法律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法律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法律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法律也不禁止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也不禁止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也不禁止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也不禁止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n n当事人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当事人只能向原审人民法

11、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当事人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当事人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得越级上诉。出上诉,不得越级上诉。出上诉,不得越级上诉。出上诉,不得越级上诉。n n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应当预交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应当预交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应当预交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应当预交上诉费,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各方当事人上诉费,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各方当事人上诉费,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各方当事人上诉费,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分别预交上诉费。应当分别预交上诉费。应当分别预交上诉费。应当分

12、别预交上诉费。n n二、对上诉的审查和受理二、对上诉的审查和受理n n(一)对上诉的审查(一)对上诉的审查(一)对上诉的审查(一)对上诉的审查 审查的内容是上诉人的上诉是否符合四个条件。审查的内容是上诉人的上诉是否符合四个条件。审查的内容是上诉人的上诉是否符合四个条件。审查的内容是上诉人的上诉是否符合四个条件。n n(二)对上诉的处理(二)对上诉的处理(二)对上诉的处理(二)对上诉的处理n n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审理;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审理;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审理;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审理;n n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

13、不予受理,已经受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n n三、上诉的撤回三、上诉的撤回n n在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过程中,如果上诉人在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过程中,如果上诉人在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过程中,如果上诉人在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过程中,如果上诉人不愿继续进行诉讼,或者愿意接受第一审人民法不愿继续进行诉讼,或者愿意接受第一审人民法不愿继续进行诉讼,或者愿意接受第一审人民法不愿继续进行诉讼

14、,或者愿意接受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可以申请撤回上诉。院作出的裁判,可以申请撤回上诉。院作出的裁判,可以申请撤回上诉。院作出的裁判,可以申请撤回上诉。n n上诉人撤回上诉,应当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申上诉人撤回上诉,应当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申上诉人撤回上诉,应当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申上诉人撤回上诉,应当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该申请既可以用书面的方式,也可以用口头请,该申请既可以用书面的方式,也可以用口头请,该申请既可以用书面的方式,也可以用口头请,该申请既可以用书面的方式,也可以用口头的方式,口头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记入笔录。的方式,口头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记入笔录。的方式,口头申请撤回

15、上诉的,应当记入笔录。的方式,口头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记入笔录。 n n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准撤回上诉的裁定:当作出不准撤回上诉的裁定:当作出不准撤回上诉的裁定:当作出不准撤回上诉的裁定:n n1 1 1 1、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n n2 2 2 2、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社

16、会公共利益或、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n n第二审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立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立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立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立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n n1 1 1 1、第二审程序终结;、第二审程序终结;、第二审程序终结;、第二审程序终结;n n2 2 2 2、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当事人不得

17、再行上诉;、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n n3 3 3 3、原审裁判生效。、原审裁判生效。、原审裁判生效。、原审裁判生效。n n各方当事人均为上诉人时,一方当事人申请撤回各方当事人均为上诉人时,一方当事人申请撤回各方当事人均为上诉人时,一方当事人申请撤回各方当事人均为上诉人时,一方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上诉,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上诉,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上诉,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撤回上诉的,第二审程序就不能终结。程序就不能终结。程序就不能终结。程序就不能终结。 n n一、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一、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一、

18、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一、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n n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立法关于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有三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立法关于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有三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立法关于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有三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立法关于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有三种不同的模式:复审模式、事后审模式和续审模式。种不同的模式:复审模式、事后审模式和续审模式。种不同的模式:复审模式、事后审模式和续审模式。种不同的模式:复审模式、事后审模式和续审模式。n n我国规定:我国规定:我国规定:我国规定:n n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

19、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即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受上诉人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即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受上诉人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即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受上诉人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即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受上诉人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 (属(属(属(属于续审模式)。于续审模式)。于续审模式)。于续审模式)。n n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

20、法律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当予以纠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当予以纠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当予以纠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当予以纠正。正。正。正。n n第一审裁判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第一审裁判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第一审裁判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第一审裁判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即使上诉人没有提出上诉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予益的,即使上诉人没有提出上诉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予益的,即

21、使上诉人没有提出上诉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予益的,即使上诉人没有提出上诉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予以纠正。以纠正。以纠正。以纠正。第三节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上诉案件的审理n n二、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二、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n n(一)开庭审理(一)开庭审理(一)开庭审理(一)开庭审理n n(二)迳行裁判(二)迳行裁判(二)迳行裁判(二)迳行裁判n n1 1 1 1、迳行裁判必须组成合议庭。、迳行裁判必须组成合议庭。、迳行裁判必须组成合议庭。、迳行裁判必须组成合议庭。n n2 2 2 2、迳行裁判不同于书面审理。、迳行裁判不同于书面审理。、迳行裁判不同于书面审理。、迳行裁判不同于书面审理。

22、 n n3 3 3 3、迳行裁判的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迳行裁判的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迳行裁判的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迳行裁判的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 n n三、上诉案件的审理地点三、上诉案件的审理地点n n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在地进行。在地进行。在地进行。 n n四、上诉案件的证

23、据四、上诉案件的证据四、上诉案件的证据四、上诉案件的证据n n(一)上诉案件中(一)上诉案件中(一)上诉案件中(一)上诉案件中“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的认定的认定的认定的认定n n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第第125125125125条:条:条: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 ” ” ” n n根据最高法院根据最高法院根据最高法院根据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第第第41414141条的规定,条的规定,条的规定,条

24、的规定,这里的这里的这里的这里的“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包括:包括:包括:包括:n n(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供,经人民法院准许

25、,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n n(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

26、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证据。证据。证据。n n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n n(二)上诉审的举证期限(二)上诉审的举证期限n n上诉案件的举证期限是提出上诉案件的举证期限是提出上诉案件的

27、举证期限是提出上诉案件的举证期限是提出“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的举的举的举的举证期限。证期限。证期限。证期限。n n上诉案件举证期限仅对上诉案件举证期限仅对上诉案件举证期限仅对上诉案件举证期限仅对“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具有约束具有约束具有约束具有约束力。力。力。力。n n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的,应的,应的,应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28、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内提出。内提出。内提出。 n n五、上诉案件的调解五、上诉案件的调解n n(一)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一)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一)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一)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n n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也不受第一审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也不受第一审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也不受第一审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也不受第一审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诉讼请求范围的

29、限制。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n n上诉案件的调解也不受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的影响。上诉案件的调解也不受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的影响。上诉案件的调解也不受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的影响。上诉案件的调解也不受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的影响。n n在下列三种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进行在下列三种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进行在下列三种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进行在下列三种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第一,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第一,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第一,

30、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第一,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一二,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一二,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一二,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

31、法院认为应当判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决离婚的。决离婚的。决离婚的。 n n(二)上诉案件的调解书(二)上诉案件的调解书(二)上诉案件的调解书(二)上诉案件的调解书n n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应当制作调解书

32、,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视为撤销。视为撤销。视为撤销。 n n六、上诉案件的审结期限六、上诉案件的审结期限n n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

33、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可以延长三个月。可以延长三个月。可以延长三个月。n n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日。日。日。第四节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上诉案件的裁判n n一、对一审一、对一审判决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n n民诉法的规定(民诉法的规定(民诉法的规定(民诉法的规定(第第第第153153153153条条条条)n n(一)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4、一)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n n(二)依法改判(二)依法改判(二)依法改判(二)依法改判n n依法改判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应当依法改判。经过审依法改判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应当依法改判。经过审依法改判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应当依法改判。经过审依法改判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应当依法改判。经过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理,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理,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理,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作出改正原判决的判决。二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作出改正原判决的判决。二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作出改正原判决的

35、判决。二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作出改正原判决的判决。二是可以依法改判。经过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是可以依法改判。经过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是可以依法改判。经过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是可以依法改判。经过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n n(三)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三)

36、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三)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三)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n n1 1 1 1、应当发回重审、应当发回重审、应当发回重审、应当发回重审n n2 2 2 2、可以发回重审、可以发回重审、可以发回重审、可以发回重审n n二、对一审二、对一审裁定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n n(一)维持原裁定的裁定(一)维持原裁定的裁定(一)维持原裁定的裁定(一)维持原裁定的裁定n n(二)撤销原裁定的裁定(二)撤销原裁定的裁定(二)撤销原裁定的裁定(二)撤销原裁定的裁定n n三、上诉审裁判需要处理的几种特殊情况三、上诉审裁判需要处理的几种特殊情况n n(一)对不应当由人民法院

37、受理的案件的处理(一)对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的处理(一)对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的处理(一)对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的处理n n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而不需要发回重审。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而不需要发回重审。接裁定撤销原判,驳

38、回起诉,而不需要发回重审。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而不需要发回重审。 n n(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承担(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承担(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承担(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承担n n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或合并的,应当由分立或者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分立或合并的,应当由分立或者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分立或合并的,应当由分立或者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分立或合并的,应当由分立或者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原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直接将分立或其他组织

39、承受原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直接将分立或其他组织承受原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直接将分立或其他组织承受原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直接将分立或者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当事人,而没有者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当事人,而没有者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当事人,而没有者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当事人,而没有必要将案件发回重审。必要将案件发回重审。必要将案件发回重审。必要将案件发回重审。n n(三)对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和解的处理(三)对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和解的处理(三)对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和解的处理(三)对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和解的处理n n两种处理方式:两种处理方式:两种处理方式:两种处理方式:n n1 1 1

40、 1、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和解协、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和解协、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和解协、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的,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的,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的,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的,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的和解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损为当事人的和解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损为当事人的和解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损为当事人的和解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应

41、当害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害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害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制作调解书。制作调解书。制作调解书。n n2 2 2 2、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撤诉的,经审查符合撤、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撤诉的,经审查符合撤、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撤诉的,经审查符合撤、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撤诉的,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条件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条件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条件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准许。n n二审程序的改革建议:确立第二审裁判的两项原二审程序的改革建议:确立

42、第二审裁判的两项原二审程序的改革建议:确立第二审裁判的两项原二审程序的改革建议:确立第二审裁判的两项原则:则:则:则:n n更大利益变更禁止更大利益变更禁止更大利益变更禁止更大利益变更禁止n n不利益变更禁止不利益变更禁止不利益变更禁止不利益变更禁止民事诉讼法第民事诉讼法第153条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列情形,分别处理:列情形,分别处理: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

43、法律正确的,(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

44、决,发回原审人民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

45、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n n主要参考文献主要参考文献: :1.1.杨建、何文燕杨建、何文燕杨建、何文燕杨建、何文燕:“:“民事诉讼二审程序若干法律民事诉讼二审程序若干法律民事诉讼二审程序若干法律民事诉讼二审程序若干法律问题研究问题研究问题研究问题研究” ” ,载,载,载,载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报报报 2000 2000年年年年0303期期期期2.2.刘敏:刘敏:刘敏:刘敏:“ “论我国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

46、完善论我国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完善论我国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完善论我国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完善” ”,载,载,载,载 法商研究法商研究法商研究法商研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法学版法学版法学版法学版) 2001) 2001年年年年0606期期期期 n n思考题:思考题:1.1.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一人或部分人提起上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一人或部分人提起上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一人或部分人提起上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一人或部分人提起上诉的,被上诉人如何确定?诉的,被上诉人如何确定?诉的,被上诉人如何确定?诉的,被上诉人如何确定?2.2.如何认定上诉案件中的如何认定上诉案件中的如何认定上诉案件中的如何认定上诉案件中的“ “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新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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