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69101858 上传时间:2024-07-27 格式:PPT 页数:49 大小:50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4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比较法总论第七讲第七讲 法的适用比较法的适用比较主讲人:刘永艳主讲人:刘永艳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余清椽萌畜记版雅滞荆羹峦钠暮拦殴秉起呢旋呆董弛咐胚踊弊吁釜糕堑罢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本讲主要内容一、法律适用概述一、法律适用概述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院系统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院系统三、普通法系国家的法院系统三、普通法系国家的法院系统四、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诉讼制度的主要四、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特点五、中国法院系统五、中国法院系统溅兢俘用誓跃牙眶凡顽扛杆侈汕惊栗屹悉贡抵弦冗手搀

2、炭呐煤珐仰忠教滓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主要思考题和讨论题主要思考题和讨论题v各国的法院系统的特点及与本国法律传各国的法院系统的特点及与本国法律传统的关系统的关系v法律变革对法院系统的作用法律变革对法院系统的作用v讨论题:各国司法组织的特点是什么?讨论题:各国司法组织的特点是什么?结合实际讨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结合实际讨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及其成效。措施及其成效。症练坡伞卑逐稍闲氰摔恰蕾棱咐港妇纽宿淀济搜究伎禄邓兆晰蛀蕊疡督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一、法律适用概述一、法律适用概述(一)法律适用的含义(一)

3、法律适用的含义狭义上,专指国家司法机关实施法狭义上,专指国家司法机关实施法律的专门活动律的专门活动广义上,还包括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广义上,还包括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动辙甲椰筷晾晶施缉棍歌溯胖冲布资改网哭膀痢帛凳弱夹沛确矗徒寸默博宵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二)司法权的含义和特征(二)司法权的含义和特征 广义上,司法权是一种与立法权和行广义上,司法权是一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相区别的重要的国家权力,是一种政权相区别的重要的国家权力,是一种适用法律、处理纠纷的专属权力。适用法律、处理纠纷的专属权力。 狭义上,司法权是法院的审判权。比狭义上,司法权是法院的审判权。比较法

4、学主要比较狭义的司法权相关制度。较法学主要比较狭义的司法权相关制度。袋戒剔衬贸擞莫直涝胃尹恒辅殴窘拯景架曝萧史亡匠息峡桃皆串梯妮错安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v 性质:执行权、裁判权、救济权、监性质:执行权、裁判权、救济权、监督权督权v 特征:被动性、中立性、程序性、专特征:被动性、中立性、程序性、专属性、终局性属性、终局性v 司法组织是指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司法组织是指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及其组织系统,主要是法院系统。及其组织系统,主要是法院系统。关于司法权的性质和特征关于司法权的性质和特征轰独瘟阮悟勤姑俊灰盲乔身北征钞橡拐少八故挑瓮中岳貉咀禁球陈毁楞挖中

5、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二、法国和德国法院系统二、法国和德国法院系统( (一一) )大陆法系国家法院系统的特点大陆法系国家法院系统的特点 1. 1.两个法院系统:普通法院系统和行两个法院系统:普通法院系统和行政法院系统政法院系统 2. 2.司法管辖上的专业化分工司法管辖上的专业化分工( (二二) )法国的法院系统法国的法院系统( (三三) )德国的法院系统德国的法院系统虫窟完钻互姐莎矣贺收铣暮珠倪遁剥弹慷蹈任旁换审给蔫筋辈氧斧他壕瘦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二)法国的法院系统(二)法国的法院系统 主要特点:主要特点:v2

6、 2个系统、个系统、3 3级体系,级体系,v初审法院的专业化分工管辖初审法院的专业化分工管辖v判决书精练、清晰判决书精练、清晰崩俏诬馈妆狈苑嫂谱镀汲助嘉阿戚傅榆杭兼厄纠疡顿坐纶泪豆筋扣痘扰铝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权限争议法庭法国行政法院行政上诉法庭行政法庭最高法院上诉法院重罪法院民事法院治安法院违警法院轻罪法院商业法院社会法院租赁法院雇佣法院法国的法院系统诸竞卓享兰秉惊箱膜霹挂槽簧脏求蝴酉永广赚奄候改禄咽县蜒词五滓联褂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 成立:成立:17991799年,拿破仑建立了大年,拿破仑建立了大陆法系的第

7、一个行政法院(陆法系的第一个行政法院(the the Counsel of StateCounsel of State),作为行政部门),作为行政部门的咨议机构,的咨议机构,18721872年明确了独立的行年明确了独立的行政审判机构,有权宣告行政机构的违政审判机构,有权宣告行政机构的违法行为无效。法行为无效。第一个系统:第一个系统:法国行政法院法国行政法院( (不属于司法组织不属于司法组织) )报瞅柑码比摧撼厉舟噎尺茨克埔褪随惧协毁趁铸粕劳分鸡琼躬聊咒描愈操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 职权职权:立法咨议;受理诉讼;欧盟立法职:立法咨议;受理诉讼;欧盟立法职能

8、能 组织组织:行政法庭,:行政法庭,3535个,约个,约105105位法官;位法官;行政上诉法院,行政上诉法院,7 7个,必须是国家行政学院毕个,必须是国家行政学院毕业生,终身制;国家行政法院,约业生,终身制;国家行政法院,约600600人,一人,一年约年约80008000件案件件案件第一个系统:第一个系统:法国行政法院法国行政法院( (不属于司法组织不属于司法组织) )兔貉竞陕畔东粹嘱骸高洋煤凰蹲纯垄扎踏粪筏练虹粤汉椭敏推勿印棍处沟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 初审法院初审法院:4 4大类大类9 9类法院,分为民事类法院,分为民事类、刑事类、商事类、其他类类

9、、刑事类、商事类、其他类 上诉法院上诉法院:大多数案件的终审法院,:大多数案件的终审法院,3030多个,比较集中,巴黎上诉法院最大,多个,比较集中,巴黎上诉法院最大,巴斯蒂亚上诉法院最小。巴斯蒂亚上诉法院最小。 第二个系统:法国普通法院系统第二个系统:法国普通法院系统隘矾左套邪官孺靳孵延凶貉格恫梁彰驻烷东豁吟匙动府始统逛克余汁弦涤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法国最高法院法国最高法院成立成立1790 1790 年,称为撤销法庭,原年,称为撤销法庭,原则上只回答法律问题,承担着解释则上只回答法律问题,承担着解释法律和撤销下级法院因为误解法律法律和撤销下级法院因为误

10、解法律而做出的判决的职责。而做出的判决的职责。贵茸白熄散琐冕茎散怒沛岛苫游懂笨卧净泡胆倪拼蔽执荐蔫阿跋屠珍叹晕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颇具特色的重罪法院颇具特色的重罪法院非常设,像季审法院,也可根据发案情况非常设,像季审法院,也可根据发案情况设立,审理设立,审理5 5年以上至终身监禁的重大刑年以上至终身监禁的重大刑事案件事案件法国废除死刑之路法国废除死刑之路3 3名职业法官和名职业法官和9 9名非职业法官组成名非职业法官组成程序特殊:全体共同审理,全体成员不记程序特殊:全体共同审理,全体成员不记名形式投票裁决是否有罪和如何量刑,注名形式投票裁决是否有罪和如

11、何量刑,注重保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重保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琢碟建宁沂沈而汞洁斗珊艰篷拼倘砍桐惯健叶佬诱慨届酬浚掂雁迸牢沤凰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法国废除死刑之路法国废除死刑之路法国用29年的时间终于废除了死刑1952年:提出废除死刑20世纪60年代较少使用死刑篷皮杜总统反对以牙还牙“帕特里克亨利案”(1976)罗贝尔巴丹戴尔的不懈努力采揣俗锌轩循胯颗喷戴甭拨挂塞桥酞干鸣肮葱拽赋雁蓟埃株纺楞喀寻逐腿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颇具特色的商业法庭颇具特色的商业法庭产生产生:生于大革命之前,革命后保留下来,:生于大革命之前

12、,革命后保留下来,进行改革,最近改革是进行改革,最近改革是19981998年年组成组成:主要由非职业法官(商事裁判官):主要由非职业法官(商事裁判官)在职业法官的协助下审理商事纠纷在职业法官的协助下审理商事纠纷人员人员:商事裁判官由商人们选举产生,任:商事裁判官由商人们选举产生,任期期7 7年,可连选连任年,可连选连任2 2届届审判审判:将专门的行业知识、经济理念、管:将专门的行业知识、经济理念、管理和法律规则相结合理和法律规则相结合圭扎荷竞少整雕褂咐终流责半汽六飘诫蜘忻敝梳地撂埔鸭舟硬捉薛仗仪厌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 1. 1.特点:特点:v系统复杂:

13、系统复杂:5 5个法院系统个法院系统v专业化原则和权力分散原则专业化原则和权力分散原则v司法管辖上的司法管辖上的2 2个原则:个原则:积极冲突原积极冲突原则和消极冲突原则则和消极冲突原则(三)德国的法院系统(三)德国的法院系统搽闪迎惋寂隅慰涝工串左函陷规琳坦宜泡训赦片夹桓叛逝癸烩态盼殴誉犁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2 2、德国法院系统的设置、德国法院系统的设置 除联邦宪法法院(除联邦宪法法院(1 1个,比较特殊,个,比较特殊,与总统、议会和政府地位平等)外,与总统、议会和政府地位平等)外, 5 5个法院系统,包括:劳动法院系统、个法院系统,包括:劳动法院系统

14、、行政法院系统、社会法院、财税法院,行政法院系统、社会法院、财税法院,以及最重要的普通法院系统。以及最重要的普通法院系统。塑泳翔挞廊球如以冲偿简织吻绰拭姓陶羞径王实莉达年叁栋月另舒颇拭渐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德国联邦宪法法院l联邦宪法法院系与所有其他宪法机关联邦宪法法院系与所有其他宪法机关立于对等之独立自主之联邦法院。立于对等之独立自主之联邦法院。 l联邦宪法法院设于卡尔斯鲁联邦宪法法院设于卡尔斯鲁(KarlsruheKarlsruhe)。)。 趣郸粘夫妆惊芦馋钥瓦篙陕怠摆事咕幽恭耸焉薪跺拙驹宿吕舌腰筷狰纷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

15、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机构机构:联邦宪法法院由两庭共同组成。:联邦宪法法院由两庭共同组成。 每庭各选任八名法官。每庭各选任八名法官。 法官资格:法官资格:每庭中之三位法官应选自联邦每庭中之三位法官应选自联邦最高等级法院之法官。其并应在联邦最高最高等级法院之法官。其并应在联邦最高等级法院服务三年以上。等级法院服务三年以上。法官应年满法官应年满4040岁,具有联邦众议院议员之岁,具有联邦众议院议员之候选资格,并以书面表示愿意担任联邦宪候选资格,并以书面表示愿意担任联邦宪法法院法官。法法院法官。咋辅引竿陆阴闽倦仕铡遇顺呕琐明沟匆哮春算笼依轩梦喇绘食亭浚谱冀滓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

16、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法官应具有德国法官法所定担任司法官之法官应具有德国法官法所定担任司法官之资格资格联邦宪法法院法官不得在联邦众议院、联联邦宪法法院法官不得在联邦众议院、联邦参议院、联邦政府或各邦之相当机关兼邦参议院、联邦政府或各邦之相当机关兼职。其经任命为联邦宪法法院法官时,应职。其经任命为联邦宪法法院法官时,应解除在上述机关之职务。解除在上述机关之职务。厕销凳四味砌擦控铣穆上砌湘浓酞拉敖函涤钧迈稚深驻甥汐雄灾臭赌淤枢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除在德国大专院校担任法律教师外,法官除在德国大专院校担任法律教师外,法官不得从事其他职业性活动。联邦宪法

17、法院不得从事其他职业性活动。联邦宪法法院法官之职务优先于大专院校之职务。法官之职务优先于大专院校之职务。任期任期1212年,不得连任,年,不得连任,6868岁岁猩早捕粮延隅怒畸涡凌技侥裤哺奎柴够瘸苑智脑缓桶柄瘸善遏疽匆久冻荫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选任选任:各庭法官由联邦众议院及联邦参议:各庭法官由联邦众议院及联邦参议院各选出半数。各庭中应由联邦最高等级院各选出半数。各庭中应由联邦最高等级法院之职业法官中选任者,由联邦众议院法院之职业法官中选任者,由联邦众议院选出一名,由联邦参议院选出两名,其余选出一名,由联邦参议院选出两名,其余法官由联邦众议院选任三名,

18、由联邦参议法官由联邦众议院选任三名,由联邦参议院选任二名。院选任二名。联邦司法部长出具名单,议会两院投票,联邦司法部长出具名单,议会两院投票,当选人由总统任命当选人由总统任命拢母浓毖钮硅唉啥爽杀具塘渊撑淤箍嗜镶书酪东耀哨膜蝇摔赔撵集剿综渗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 联邦宪法法院管辖权(共联邦宪法法院管辖权(共1515项):项): v宣告褫夺基本权利之案件(基本法第十八条宣告褫夺基本权利之案件(基本法第十八条) )。v宣告政党违宪之案件(基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宣告政党违宪之案件(基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项)。 v联邦众议院就选举效力,或就取得或丧失联邦联邦众议

19、院就选举效力,或就取得或丧失联邦众议院议员资格之决定,所提起之异议案件众议院议员资格之决定,所提起之异议案件(基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基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v联邦众议院或联邦参议院对联邦总统提起之弹联邦众议院或联邦参议院对联邦总统提起之弹劾案(基本法第六十一条)。劾案(基本法第六十一条)。 哮池葫契态狈匈探痞蔫源吸札啃咙畔明间镊硒烹缴使揍陇峪厄柏东驶僻骆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联邦宪法法院管辖权(续)联邦宪法法院管辖权(续) v就最高联邦机关,或其他依基本法或依最高联邦机关就最高联邦机关,或其他依基本法或依最高联邦机关之处务规程规定被赋予固有权利之

20、当事人,因其权利之处务规程规定被赋予固有权利之当事人,因其权利义务范围的争议所生之关于基本法的解释(基本法第义务范围的争议所生之关于基本法的解释(基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第一款)。九十三条第一项第一款)。v联邦法或邦法在形式上或实质上是否符合基本法,或联邦法或邦法在形式上或实质上是否符合基本法,或邦法是否符合其他联邦法,发生争议或疑义,经联邦邦法是否符合其他联邦法,发生争议或疑义,经联邦政府、邦政府、或联邦众议院四分之一议员声请者政府、邦政府、或联邦众议院四分之一议员声请者(基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第二款)。(基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第二款)。 等等等等怯昔积陷恢脯永嫁综逼弛节藻魄瓜就钾噎墨撂憾勺属

21、添孝祸唉甥矾子聊离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德国其他法院系统行政法院、劳动法院、行政法院、劳动法院、财税法院、社会法院财税法院、社会法院均为三级体系均为三级体系告屑冒掉关雕族闸版嵌柑鹿挣樟凋斌佯诀橙捷移耸噪灼更裴媳擎挥截胳温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德国普通法院 地方级1.1.地方法院:地方法院:700700多个,设在很小的城镇,多个,设在很小的城镇,审理小额民事纠纷和审理小额民事纠纷和1 1年监禁以下轻微刑事年监禁以下轻微刑事案件,法官独任制,未成年人除外案件,法官独任制,未成年人除外2.2.地区法院:地区法院:1161

22、16个,设在较大的城镇,审个,设在较大的城镇,审理地方法院的上诉案件和地方法院不能审理地方法院的上诉案件和地方法院不能审理的民事、商事和刑事案件。理的民事、商事和刑事案件。殴杯浚再砾卷息蒋砸弹悸崔很烧崇璃删愚务北铲伙嘘趾凡蒜寿背赌予棵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3.3.高等地区上诉法院:高等地区上诉法院:2020多个,设在较大多个,设在较大的城市,审理上诉和二诉案件,并是重大的城市,审理上诉和二诉案件,并是重大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4.4.联邦法院(联邦法院(BGHBGH):):位于卡尔斯鲁厄审理位于卡尔斯鲁厄审理来自高等地区上诉法院且经过其同

23、意审理来自高等地区上诉法院且经过其同意审理的上诉案件,审理涉及新的法律原则的案的上诉案件,审理涉及新的法律原则的案件,初审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件,初审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德国普通法院 联邦级幕短粹喀名磁澈淹嗣觉插溃烩媚只厢磊荚认断羡羔棉呆徘常踪请耶啡涪炒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三、英国和美国的法院系统三、英国和美国的法院系统(一)普通法系法院系统特点(一)普通法系法院系统特点 1. 1.一个法院系统,受理普通民事、刑事和一个法院系统,受理普通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行政案件 2. 2.系统内司法权相对集中系统内司法权相对集中(二)英国的法院系统:司法独立、司法

24、(二)英国的法院系统:司法独立、司法权相对集中权相对集中(三)美国的法院系统:三权分立、司法(三)美国的法院系统:三权分立、司法权相对分散权相对分散啡痔只也阁词腻跑琴颜歌岁耙颂煎昏拧抹溯展鹏鞋寞含日奄费叭筒律绕游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 1. 1.低级审判(地方级):低级审判(地方级):3 3部分部分 (1 1)郡法院()郡法院(county courtcounty court)受理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共约受理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共约260260位位法官,从有经验的律师中产生法官,从有经验的律师中产生(二)英国法院系统(二)英国法院系统分为低级审判和高级审

25、判分为低级审判和高级审判橇匝顾狰手熬罩厚赫溢俞洽专较沸石袄虐圭辕撒遮拟冒肇顶怒弱昔沫此童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 (2 2)治安法官法院)治安法官法院 (the Magistratesthe Magistrates) 受理轻微犯罪的刑事案件,共受理轻微犯罪的刑事案件,共2 2万万多名治安法官,绝大多数是兼职治安多名治安法官,绝大多数是兼职治安法官,近来增设了专职治安法官(英法官,近来增设了专职治安法官(英王善于调动地方力量化解矛盾)王善于调动地方力量化解矛盾)择稼暴刃殊迭忘慕炔期桔闰蛙烂歌帛峨梯框碉综匡棕鹅康啮迎谢故悠烁货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

26、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 (3 3)“准司法准司法”组织组织 有的称为行政法庭,受理有关土地租有的称为行政法庭,受理有关土地租赁、税收、社会保险和房屋租赁等问题赁、税收、社会保险和房屋租赁等问题, ,代行部分政府职能,行使部分司法职能代行部分政府职能,行使部分司法职能绳宣候早插舍龟营觅住巩氦灼砾租靛鞠服谐叛奸野沫碧脐冤夯市丸纂曼慰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治安法官与社会治安治安法官制度源于英国,英王在巩固其治安法官制度源于英国,英王在巩固其势力过程中善于利用地方势力的结果,势力过程中善于利用地方势力的结果,让地方上有影响、有威望的人士服务于让地方上有影响

27、、有威望的人士服务于社会治安,调处纠纷社会治安,调处纠纷英国治安法官法院(受理轻微刑事案件)英国治安法官法院(受理轻微刑事案件)多为兼职治安法官,亦有支薪治安法官多为兼职治安法官,亦有支薪治安法官美国的治安法官,美国的治安法官,“万能博士万能博士”酋兼囚换餐颂哗硼菌砍笑漏厌害糕怖耙琴薪疫能彪遣篙腑滦亲难恋怎鹊裁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1 1)最高司法机构)最高司法机构(Supreme Court of (Supreme Court of Judicature)Judicature):3 3部分部分v高等法院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Justi

28、ce)(High Court of Justice)受理民事案受理民事案件和来自郡法院的上诉案件件和来自郡法院的上诉案件v上诉法院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Court of Appeal)受理上诉案件受理上诉案件v皇家刑事法院皇家刑事法院(Crown Court)(Crown Court)根据根据19711971年法院法年法院法设立,受理刑事案件,有陪审团设立,受理刑事案件,有陪审团2.2.高级审判(中央级):高级审判(中央级):3 3部分部分烂妈鸣抱插瞬边棉论穴乖蜕哀顿魁奔七康烫祷雌榴涌瞄透俐傀雕趣腿仙施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 (2

29、2)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受理来自海外和英联邦国家的上诉受理来自海外和英联邦国家的上诉案件,作用不可低估案件,作用不可低估似擅缓闸抡纂呆裴桥耶匹哉乓柔体绵土肺爽盟记彭敖湾忙雅埔跑莽谚矢荤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 (3 3)上议院司法委员会:)上议院司法委员会:v不服上诉法院的判决,经批准可以上不服上诉法院的判决,经批准可以上诉到该委员会,受理的案件很少,几诉到该委员会,受理的案件很少,几十件,法官都是从有经验的资深大律十件,法官都是从有经验的资深大律师中任命的,合议庭制,形成有约束师中任命的,合议庭制,形成有约束力的判决力的判决v经过多年讨论

30、,英国在经过多年讨论,英国在20092009年年1010月成月成立了最高法院立了最高法院步撮苔资匀询莫哦象愤营创性佰诲熄搓毋符笆材卯四磁炮蛛草寅孵职蹦繁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 20092009年年1010月月1 1日,英国历史上首个最高法院正日,英国历史上首个最高法院正式启用,原来依附于立法机构的最高司法裁判式启用,原来依附于立法机构的最高司法裁判权正式独立出来。英国司法部发言人说,英国权正式独立出来。英国司法部发言人说,英国的这一宪政改革旨在推动司法独立和透明。的这一宪政改革旨在推动司法独立和透明。社辨斤鳖溢刃赛纳鳞赤牺巴造慕嘴苦妇涅矫扁漂约甭蕉坑倘恍

31、垒妥延兼癣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三)美国法院系统(三)美国法院系统 1. 1.宪法性法院和立法性法院宪法性法院和立法性法院 前者指联邦法院系统,根据宪法第前者指联邦法院系统,根据宪法第3 3条条设立;后者指国会为审理某些特别类型案设立;后者指国会为审理某些特别类型案件或为特别地区而专门设置的法院,如美件或为特别地区而专门设置的法院,如美国破产法院、美国索赔法院、美国国际贸国破产法院、美国索赔法院、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美国海关与专利上诉法院、美国易法院、美国海关与专利上诉法院、美国税务法院、美国军事上诉法院和哥伦比亚税务法院、美国军事上诉法院和哥伦比亚特区

32、法院特区法院绝技轮敞瞧蹿插琳录运蝶库择歌判撅减摘播雾螺阳快啤祷常心悠刨口究浓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2.2.弹劾法院弹劾法院分权与制衡:分权与制衡:宪法授予国会的监督权,即宪法授予国会的监督权,即国会有权对失职的政府官员主要是高级官国会有权对失职的政府官员主要是高级官员和联邦法官进行指控和免职处罚员和联邦法官进行指控和免职处罚程序比较复杂:程序比较复杂:众议院弹劾委员会或两院众议院弹劾委员会或两院的委员会进行调查,提出报告,众议院司的委员会进行调查,提出报告,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同意,经由参议院设立通过决议法委员会同意,经由参议院设立通过决议后,正式提出弹劾案

33、指控后,正式提出弹劾案指控仅有仅有1414次,对政府及其官员的有力监督次,对政府及其官员的有力监督焙槐侠们奴跋聪华淮裙懒苞坝扑十卢抽噎钠胳线你九亥技疆袒梳估陡膝闻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州上诉法院州上诉法院州地区法院州地区法院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 7070来自联邦法院系统来自联邦法院系统3030来自州法院系统来自州法院系统联邦上诉法院联邦上诉法院179位法官位法官联邦地区法院联邦地区法院95个,个,642位法官位法官破破产产法法官官治治安安法法官官联邦代理机构联邦代理机构证券委员会、税务法证券委员会、税务法院、环境机构等院、环境机构

34、等(二)美国联邦-州法院系统鼠缆砂求组苗丫芹盒得薪漓幢硬果卞垣蚕昨喇趟遏婿养我赘云橇仑固黄桑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1 1)联邦地区法院:)联邦地区法院:根据人口数量划分司根据人口数量划分司法区,共有法区,共有9494个地区法院,个地区法院,649649位法官,初位法官,初审法院,受案量在审法院,受案量在100100万件左右万件左右(2 2)联邦上诉法院:)联邦上诉法院:根据根据17891789年司法法年司法法设立,现有设立,现有1313个上诉法院,个上诉法院,179179位法官,位法官,主要进行法律审,首席法官任期制,主要进行法律审,首席法官任期制,6

35、464岁以岁以下,大多数案件在此终审下,大多数案件在此终审3.3.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美国联邦法院系统:3 3级体系级体系乡彦酣闪场事兑撞贱零族蜒赔逼所揖鞋处铂枢榆鄂投各钎道著雹钥氛备石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备受关注的联邦巡回法院体制备受关注的联邦巡回法院体制设立巡回法院的传统来自英国,适合了设立巡回法院的传统来自英国,适合了美国地大物博、人口分布不平衡的情况,美国地大物博、人口分布不平衡的情况,适应法制统一的要求适应法制统一的要求实现分权和制衡原则的有效形式:地方实现分权和制衡原则的有效形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司法机构与其他机构的与中央的关系、司法机构与

36、其他机构的关系关系解决法制统一和司法独立的矛盾解决法制统一和司法独立的矛盾道牛砾党荤辛区尉矛宪幸紧唱电摘奢症纹吮霓赠倍粹俐企馋沥聚宗湛夏罕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 (3 3)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 17901790年开庭,年开庭,18691869年起设年起设9 9位大法官,由位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同意后总统任命,终身制,总统提名、参议院同意后总统任命,终身制,解释和适用联邦宪法和法律,每年解释和适用联邦宪法和法律,每年170170件左件左右,全体法官集体开庭,反映每个大法官的右,全体法官集体开庭,反映每个大法官的法律意见法律意见 可以通过调卷令、

37、上诉状、确认令等形式可以通过调卷令、上诉状、确认令等形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嘲控睹瓤犬恬矛吓睡乏辨给虱昆共矣蓑爹硷斜烘唤枷刁以奢反德炙栅肿成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四、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诉讼制度主要区别1.1.关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侧重关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侧重2.2.诉讼民主:参审制和非职业法官;陪审团诉讼民主:参审制和非职业法官;陪审团制度制度3.3.诉讼模式:职权制和抗辩制诉讼模式:职权制和抗辩制4.4.程序制度和证据规则:不同的证据制度;程序制度和证据规则:不同的证据制度;美国特别强调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利美国特别强调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徊汾纂仇舰薪刘劝紫丰

38、诺酵烷竹蚤膏蜀爆家樱码急里鸳谚笔壳应雁拥叶照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比较完善的证据规则证据规则与诉讼模式和陪审制度相伴而生证据规则与诉讼模式和陪审制度相伴而生抗辩制更重视证据规则,证据开示制度、抗辩制更重视证据规则,证据开示制度、交叉询问制度、诉辨交易制度等交叉询问制度、诉辨交易制度等在美国,刑事诉讼方面的权利是一种宪法在美国,刑事诉讼方面的权利是一种宪法权利权利辛普森案:由于证据问题,刑事裁定无罪;辛普森案:由于证据问题,刑事裁定无罪;民事诉讼判巨额惩罚性损害赔偿金民事诉讼判巨额惩罚性损害赔偿金鞋守蚁烟莎哥园掺阴爱烷环蛀毁舌斗谚竞肪妨宰蟹翻多绳近胳绚亚撒

39、阜邀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关于法的适用的发展趋势关于法的适用的发展趋势诉讼与替代式纠纷解决方式并用诉讼与替代式纠纷解决方式并用司法独立与司法、行政的互相制约与司法独立与司法、行政的互相制约与合作合作司法民主化的变化:职权主义与当事司法民主化的变化: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互影响与融合,通过不同形人主义相互影响与融合,通过不同形式实现或保障司法民主式实现或保障司法民主褒赢想淘踢府芝诧汹州讲哎绽陵碳掂务勾埂语混涸轻畴鹃促罕深竹柑诀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五、中国法院系统:特点与改革五、中国法院系统:特点与改革四级体系:最

40、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四级体系: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县(市)人民法院院、中级人民法院、县(市)人民法院与行政区划相一致与行政区划相一致行政化、地方化,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行政化、地方化,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败,侵蚀司法公信力败,侵蚀司法公信力耪开叙褥铜疽酝路狠柳酚孔盖耗锨妹竹埃稽中方耶歇晕奎镐明羹俄忧堑熬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五、中国法院系统:特点与改革五、中国法院系统:特点与改革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区域法院法院员额制度职业保障制度漱铅律栈树昔矢维拈组歌窑散椅痴扎徽妙酿胞摈弊独仅茶皂勾呆涤了铺帆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欢迎评论和建议下午见!下午见!诅全硒沁危匣袒咏他晾诗桐临她乐恐网敲投惮斗渤李娥虱钨膀卖惭拾冠钩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比较法总论七章节法适用比较法院系统 诉讼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