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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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管理司 郭松7/27/20241国际收支平衡表经常项目货物合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资本项目(资本与金融项目)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外汇储备误差与遗漏7/27/20242资本与金融项目概念及分类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定义,资本与金融账户分为两大部分:资本账户以及金融账户。资本账户资本账户(Capital AccountCapital Account)包括涉及资本转移的收取或支付,以及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放弃的所有交易。金融账户(金融账户(Financial AccountFinancial Account)包括涉及一经济体对外资产和负

2、债所有权变更的所有交易。这类变更情况包括同世界其他地方双向的债券的产生和清偿。我们通常将“金融账户”称为“资本项目”。7/27/20243资本项目管理特点对资本项目管理实行审批、核准和登记制;多部门协同管理,交易管理与汇兑管理部门之间有分工也有合作(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主要负责资本项目交易的审批;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资本项目登记以及汇兑审核);重视数量和交易控制(如银行、企业对外借款的指标管理、外汇账户的限额管理等);区别对待,宽严结合(外商投资企业在税收、对外借款等方面享受超国民待遇);重视监测预警。7/27/20244外商直接投资管理管理重点:以登记管理为中心,管理外资的流入、流出,以

3、及在流入、流出之间的中间环节,并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加强对外商投资项下的外汇监管力度。管理内容:包括验资询证制度、账户管理、汇兑管理、清算撤资转股管理、联合年检等多个方面。7/27/20245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后,须持相关文件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外汇局将企业基本情况(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股权比例、投资方式等)记录于外汇登记证上,企业凭该证随即获得办理外汇业务的资格,在以后办理各项外汇业务时均须出具该证。企业如发生股权转让等基本登记事项变更,也须及时持外汇局规定文件到外汇局办理变更手续。7/

4、27/20246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开立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完外汇登记之后,可经外汇局核准开立资本金账户。该账户的最高限额相当于各方投资者投入的注册资本中的外汇部分。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资本金账户。资本金账户内的资金可由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和账户使用规定自由支配,银行依据企业的申请在审核有关材料后可直接办理结汇,无需经外汇局核准。7/27/20247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的开立外国投资者未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但在境内从事直接投资或从事与直接投资相关的活动,可向投资项目所在地外汇局申请,以该投资者名义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分四类:投资类、收购类、费用

5、类、保证类账户内资金结汇需逐笔审批7/27/20248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和外资外汇登记制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其出具验资报告之前,应当先就该企业外方出资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向企业所在地银行和外汇局询证。外汇局在询证环节中对现汇投资所涉资本金账户是否经外汇局核准开立、实物投资报关单是否已在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中注销、各类人民币再投资是否已经外汇局核准等问题进行确认,同时将外方出资情况和金额予以登记。7/27/20249支付结汇制度对于一次结汇20万美元以上的,应提供有关结汇资金用途的书面支付指令,直接向结汇申请人指定的收款人进行支付。一次结汇在20万美元以下的,不需提供支付指

6、令,但需在下一次结汇申请时提交上一次结汇的支付用途清单。适用于所有资本项目结汇。7/27/202410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七部委联合进行,每年一次外汇局年检重点是外汇收支的合规性由会计师事务所为每家外商投资企业填“外汇收支情况表”7/27/202411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机构及居民个人股权结汇境内机构及居民个人向外方(含境内投资性公司)转股,应收取外方经外汇局核准的人民币资金外方自行或委托中方提出结汇申请外商投资性公司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外国投资者向其保证类账户开户地外汇局提出申请居民个人向外国投资者出让股权,即可在其户籍所在地也可在股权资产所在地办理结汇手续7/27/202412外商投资

7、其他外汇管理内容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资本金账户内资金的境内原币划转外方减资、清算、转股及先行回收投资所得资金购付汇等类型的投资项下对外付汇外方所得人民币利润和外方减资、清算、转股及先行回收投资所得境内再投资外方以其拥有处置权的股票等资产为对价收购境内资产和股权等事项7/27/202413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境内成员公司以其自有外汇资金从事相互之间的委托放款境内成员公司以其自有外汇资金对其境外成员公司放款对境外放款外汇资金的收支实行专户管理境外放款需经总局批准境内划转需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7/27/202414境外直接投资管理管理内容管理内容以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为起点与核心,包括境外投资外汇

8、登记、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购汇与汇出、境外企业利润或因减资、清算、转股及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资金或收益汇回境内、以及境外投资联合年检。7/27/202415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审查境外投资的第一道手续。境内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需购汇或从境内汇出外汇的,应事前报所辖地外汇分局(管理部)进行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全部以实物投资的项目、援外项目和和经国务全部以实物投资的项目、援外项目和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战略性投资项目免除审查。院批准的战略性投资项目免除审查。境内投资者上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长期投资与此次中方境外投资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上年度境内投资者所有者权益的50。投资性公司、控股公司、及国务院批准的

9、境外投资项目除外。7/27/202416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审查(续)境内投资者应按时参加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境内投资者从事能够开发国内稀缺资源、带动国内商品和服务出口、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境外投资,外汇局优先支持和重点保证其外汇需求。中方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由分局初审后报总局审核。多个境内投资者共同对外投资的应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资金来源审查申请7/27/202417办理前期资金、保证金或押金购付汇汇出核准境内投资者拟境外投资,在通过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后,可经外汇局核准向境外支付投资有关的前期费用。汇出的前期费用不得超过中方投资总额

10、的5,最高不得超过50万美元经批准汇出境外的前期费用,在境外投资完成后,应列入中方投资总额,外汇局在核准投资资金汇出时扣减已汇出的前期费用金额如果境内投资者在汇出前期费用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完成境外投资,则境内投资者应将剩余资金退回并报外汇局备案7/27/202418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在办理了境内投资者在通过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审查(法规规定免除该项审查的除外),领取了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发的境外投资批准文件及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后,投资主体需要到所在地外汇分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涉及商务部(批准证书)、发改委(立项批复)、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批准)援外项目不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11、直接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7/27/202419境外投资资金汇出核准境内投资主体在完成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后,可以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的汇出手续,可汇出的投资资金包括:新设、参股、收购、增资境外机构的资金,或者为取得境外资产权益支付对价资金资金汇出需在获得国内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之后7/27/202420境外投资联合年检由商务部和外汇局联合进行参检对象为境内投资者需提供:年检报告书;年检证书;境外企业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外汇局与商务部联合对境内投资者进行评级参检情况和年检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后续境外投资7/27/202421境外投资企业其他外汇管理事项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境外股权发生变化时变

12、更)境内投资者间转让境外企业权益的登记备案(境内企业将境外股权转让给另一境内投资主体时需办理)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资金汇入及结汇核准(涉及到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资金汇入及结汇时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注销(境外企业注销时才办理)7/27/202422外债管理外债定义:外债定义: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管理原则管理原则规模控制:严格控制对外借债规模,控制外债风险登记管理与统计监测结汇及还本付息核准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债务人实施不同的管理政策7/27/202423外债规模控制中资机构(财政部除外): 短期外债实行余额管理;中长期外债实行计划指标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中长期

13、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之和应当控制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以内;外资银行外债:实行总量控制,余额管理;财政部:对外借款需国务院批准。7/27/202424外债登记是保证借款合同有效的必备文件外债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中资企业办理外债登记应先进行借款资格审核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中长期外债发生额及境外机构保证项下的履约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需按合同足额到位项目融资应是无追索权或或有限追索权7/27/202425银行外债数据报告通过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逐笔报送每日报送当日发生的外债项下签约、提款、还本付息情况远期信用证要分

14、币种、分期限汇总填报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合格单据和汇票后对外承兑并在规定的日期、或在开证后某个可确定的日期付款的信用证(不包括备用信用证)。非居民存款要分币种汇总填报7/27/202426贸易信贷外债登记境内机构180天(含)以上、等值20万美元以上延期付款纳入外债登记管理银行应于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延期付款项下付息明细表7/27/202427外债专户的开立现汇形式的债务资金必须开立外债专户保存每笔贷款对应一个外债专户专户的资金收入为该笔登记外债的资金;支出为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资本项目支出及结汇应经外汇局核准7/27/202428外债资金结汇核准所有外债资金结汇均

15、需外汇局核准境内中资企业和中外资银行借用的外债不得结汇申请结汇的金额必须在已办提款登记外债金额之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结汇金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应提供付款人有关结汇资金用途的书面支付指令及与结汇资金用途相关的合同或凭证7/27/202429外债还本付息核准财政部和银行以外的债务人还本付息及支付债务项下费用时均需到外汇局办理核准手续(贸易信贷除外)债务登记凭证是还本付息核准的重要依据提前还款时,合同中应有提前还款条款,债权人、债务人均同意提前还款财政部和银行购汇还本付息也应向外汇局提出申请7/27/202430国内外汇贷款管理集中登记还本付息债权人核准除出口押汇外不得结汇7/27/202431对外担

16、保管理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融资保证、融资租赁保证、补偿贸易项下的现汇履约保证和超过1年的延期付款保证逐笔审批除外商独资企业为自身债务担保和中资银行提供的非融资性担保外,均须经外汇局批准。担保人(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为境内内资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和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1年期以内(不含展期)的对外担保由省级分局审批逐笔登记7/27/202432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管理境外投资企业是指我国境内机构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实行余额管理按年核定担保余额指标核定的指标不超过申请银行的实收资本或合并的外汇营运资金7/27/202433境外商品期货交易管理入市资格由证监会审批外汇局审批

17、账户的开立和风险敞口的确认7/27/202434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证券投资管理现状证券投资管理现状跨境证券投资受到严格管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证券市场目前有三种渠道B股市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A股上市公司7/27/202435QFII制度QFII申请资格财务稳健,资信良好,资产规模和风险监控要求;从业人员资格;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7/27/202436QFII资产规模条件基金管理机构:经营基金业务达五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资产不少于一百亿美元;保险公司:

18、经营保险业务达三十年以上,实收资本不少于十亿美元,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一百亿美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达三十年以上,实收资本不少于十亿美元,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一百亿美元;商业银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总资产在世界排名前一百名以内,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一百亿美元。7/27/202437QFII批准程序境内银行向证监会、外汇局、银监会申请托管资格;外国投资者委托境内托管银行为其办理相关申请;境内托管银行受托为外国投资者向证监会申请QFII资格;境内托管银行受托为QFII向外汇局申请投资额;境内托管银行受托为QFII向外汇局申请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外国投资者汇入资金7/27/202438境外证券发

19、行境内机构境外上市(H股)需经证监会批准境外上市募集的资金应调回境内;对境外上市实行登记管理;境外债券发行: 短期: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中长期债券:国务院批准7/27/202439境外股票发行办理发股前和发股后登记(变更登记)开立境外专用外汇账户及境内股票专用账户核准回购股票购付汇额度及境外账户开立核准募集资金存放境外批准资金结汇核准境外上市减持外汇资金划转全国社保基金核准7/27/202440境外证券投资渠道境内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社保基金7/27/202441境外证券投资(商业银行)2006年4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5号公告:拓展境内银行代客外汇境外理财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银

20、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2006年4月17日人民银行、银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购汇投资额度审批、风险控制、账户管理、资金流出入、数据报送等做出了明确规定。7/27/202442境外证券投资(保险机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作。经国务院批准,2004年底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符合一定资格条件的境内保险机构,经批准后可以其自有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证券市场人民银行5号公告:拓展保险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等,购汇额

21、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7/27/202443境外证券投资(证券机构)人民银行5号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2005年8月证监会、外汇局、证券业协会联合批准中金公司办理单一客户境外委托理财业务。7/27/202444境外证券投资(社保基金)2006年5月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证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发布实施投资资金来源为外汇形式上缴的境外国有股减持所得境外证券投资的比例按成本价计算不得超过社保基金的20投资产品限于:银行存款、外国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外国机构和公司债券、中国政府或公司在境外发行的债券、银行票据等货币市场产品、股票、基金、掉期(远期)等金融衍生工具7/27/202445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经营外汇业务需经外汇局批准并颁发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所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结售汇业务需经外汇局批准信托、财务、金融租赁公司经营外汇业务由银监会批准所有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结汇、购汇需经外汇局核准外资参股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方利润购付汇核准7/27/20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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